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耕地土壤类别划分

博山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方案

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是土壤污染防治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深入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加快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6〕31 号)和《山东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鲁政发〔2016〕37号),有序推进我区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实施好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和污染防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落实中省市关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决策部署,按照“分类施策、农用优先、预防为主、治用结合”的工作思路,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为核心,以实现耕地土壤可持续利用为基础,立足我县实际,全面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二、基本原则

依据“严谨性、可行性、动态调整”三个原则,按土壤污染程度将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

(一)严谨性原则。综合分析有关部门在耕地土壤上开展的相关调查监测结果,精准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

对依据现有数据仍无法确定的,开展实地踏勘调查或加密监测。

(二)可行性原则。在中省市确定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方法和原则的基础上,开展类别划分的同时,因地制宜,充分考虑我区后期分类实施政策的可行性,合理确定各个类别耕地的具体边界。

(三)动态调整原则。依据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例行监测、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等,根据受污染耕地面积、程度及空间分布的动态变化情况,及时调整各类别耕地的面积与分布结果。

三、目标任务

2019年底前,全区各镇、街道办全面完成中省市有关农用地分类管理的任务要求;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制作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图件,制定分类管理方案;完成类别划分工作报告、技术报告的编写,划定成果提交区政府审定后,报市农业农村局。

四、工作内容

(一)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实施方案。

(二)收集整理基础数据和资料。收集汇总我区有关部门关于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多目标地球化学调查、产

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产地土壤环境例行监测以及其他调查监测等数据,并进行整理分析。

(三)划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以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相关调查监测数据为基础,以耕地为重点,依据中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正式发布的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

规范或方法,按照省市农业农村部门的统一要求,全面启动我区类别划定工作。从保护农产品质量和耕地土壤安全角度出发,依据《土壤环境质量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15618-2018)以及《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17)中规定的土壤和农产品重金属污染物限量标准,选择镉、汞、砷、铅、铬等5种重金属元素,根据耕地土壤受污染程度将我区耕地划为“优先保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三个类别,分别采取相应管理措施,实行动态管理。一是优先保护类(未污染和轻微污染)。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优先向此类耕地集中区域倾斜。严格管控在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区域或灌溉水源附近新建土壤污染重点行业

企业。指导督促农业从业人员履行保护耕地土壤的责任,避免因过度施肥、滥用农药和农膜等掠夺式农业生产方式造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下降。二是安全利用类(轻度和中度污染)。按照“边调查、边风险管控”的原则,轻中度污染耕地

集中的镇、街道办,结合本区域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等情况,根据农业农村部印发的《轻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治理修复推荐技术名录(2019)》,科学确定技术路线,制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治理与修复方案,并组织实施,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治理修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农药残留物、肥料残留物以及重金属元素指标超标风险,着力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同时,加强中轻度污染耕地农产品安全监测,开展农产品质量评估,及时反馈监测和评估结果。建立“快速反应、信息通畅、上下协同、跨区联动”的应急机制,及时阻止不合格农产品进入流通市场。强化舆论监测和分析研判,有效处置突发问题。三是严格管控类(重度污染)。加强对严格管控类耕地的用途管控,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特定可食用农产品。

(四)动态调整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后续动态管理工作机制,及时统筹各部门最新的监测和调查结果。根据土地利用变更和土壤环境质量变化情况,结合实际踏勘核查和相关部门的最新监测结果,对各类别耕地面积和分布等信息及时进行更新上报。

(五)做好工作进度调度和划分质量控制。类别划分工作实施前,聘请有关技术单位对我县类别划分实施方案进行评审,把好技术关。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工作启动会、推进调度会和技术培训会,及时落实工作任务,跟踪上报工

作进展。定期开展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实施情况监督检查,做好划分质量控制工作,确保类别划分工作各环节规范有序开展。

(六)集成划分成果。完成中省市关于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的任务要求,建立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清单和数据库,绘制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图件,制定耕地土壤环境质量分类管理方案,总结类别划定工作,完成技术报告和工作报告的编写。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技术保障。按照中省市要求,聘请省内具备相关技术资质的科研院所、高校以及企事业单位,通过竞标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法依规确定技术服务保障机构。

(二)强化人员保障。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参加省市技术培训会议,提高业务能力。同时,安排对我县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比较熟悉的工作人员专门负责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三)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与省市农业农村部门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支持,支持用于我区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四)强化督导考核。各镇、街道办要将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作为耕地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进行实施,确保年底完成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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