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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优化设计、提高效率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93号

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优化设计、提高效率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93号
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优化设计、提高效率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9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优化设计、提高效率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9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工程优化管理,建立完成统一的优化设计管理体系,推动优化设计制度化、标准化、程序化、常态化,提升工程管理的整体水平,实现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依据国家、行业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全资、控股的新建、改建、扩建电力工程建设项目。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三条各工程建设项目,应结合工程建设实际、针对工程特点,制定明确的优化设计目标和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争取达到国内同时期、同类型机组先进水平。各项目公司要落实责任和措施,加强工程优化管理,确保目标实现。

第四条优化设计的目标首先应达到现行标准、行业标准、有关规程、规范的要求,达到集团公司技术经济指标对标体系的基准标杆指标。在此基础上,根据工程的具体情况,可提出更高的目标,向行业一流的技术经济指标看齐。

第五条优化设计应遵循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可靠、节约资源、节能减排、保护环境,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的原则。主要的设计指标如厂区占地面积、工程单位造价、总造价,节能降耗、SO2、NO x、烟尘、粉尘、污水等污染物排放要达到全国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

第六条优化设计、提高效率,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做到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全员参与的“四全”管理。要把设计优化、提高效率工作贯穿在工程建设的全过程中,把集团公司节能减排、提高效率的各项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合同措施落实在工程建设的各阶段、各系统、各岗位工作中。

第七条保证工艺流程、系统布置、设备选型的先进性。突出供电煤耗、供电水耗、厂用电率、风功率曲线考核值、机组可靠性指标、环保排放指标等影响项目效益的关键技术指标优化设置。确保新投产机组的安全可靠,能耗指标达到集团公司标杆水平,环保设施在一定时期内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加强工程建设全过程管理,新建机组无缺陷移交生产,实现机组即投产、即稳定、即达设计值、即赢利的“四即”目标,力争移交投产后一个大修周期(五年)内无需技术改造。

第八条要推广采用成熟的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工艺、新流程,并根据每个项目、每个系统、每个设备的具体情况努力创新,真正做到依靠科技进步降低工程造价、提高工程质量及效率,实现节能减排目标,提高综合效益。在目前阶段要大力应用机组超临界技术、脱硫技术、低氮燃烧技术、高效除尘技术、玻璃钢防腐技术、空冷技术、碾压混凝土技术等。

第九条加强动态对标管理,争创一流机组的技术经济指标。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经验,向先进单位的工程设计、设备选用、工程建设质量、先进的技术指标看齐,建立完善的制度、标准和标杆体系。始终瞄准标杆、锁定目标,精准定位、精细管理,加强工程全过程的对标,在对标中优化,在优化中消除偏差,实现对标达标、对标一流。

第十条发挥建设单位在设计优化中的主导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把实现目标的措施落实在

工程管理策划、工程达标创优策划和实施细则、工程设计创优、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设计、施工、调试、监理、以及专家咨询单位的积极性,加强协调、配合,深入挖潜,查找问题,深入研究解决方案或措施,加强检查考核,保证优化目标的实现。

第十一条工程建设管理部门,要积极加强与生产部门信息沟通与经验交流,认真了解和吸取机组生产运行和技改阶段出现的问题、改进措施和建议,结合安全生产反措要求,在基建阶段的系统优化设计、设备选型、建筑安装、机组调试中予以充分吸收借鉴,避免生产阶段产生不必要的系统改造,影响机组运行效率,增加生产改造费用,进而影响机组运营效益。

第十二条提高思想认识,转变传统观念和理念,坚持价值思维、效益导向,坚定不移地把提升效益、创造价值作为“优化设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统筹协调好降低造价和提高效率的关系。以改革创新的思想,完善体制机制、再造流程,持续深化优化设计活动,建设“造价低、工期短、质量优、效益好”的精品工程,为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的目标奠定基础。

第三章工程设计

第十三条在编制初步设计原则的前期,要认真调研分析同区域和国内同类型工程和机组的设计技术经济指标和实际生产运行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对工程项目的工艺系统设计布置、设备选型及主要技术指标进行列表排队,认真分析设计指标和实际生产运行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的差距和原因,从中找出先进企业和优秀机组的设计和实际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通过科学借鉴和修正把其作为初步的设计目标值。

第十四条在编制初步设计原则时,要认真研究可研报告,对可研报告中确定的自然条和外部条件、以及主要可研设计方案和主要的技术经济指标进行复核,提出复核意见。

第十五条对照设计目标值,结合工程特点,认真分析影响机组运行效率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的工艺流程布置、主机、主要辅机设备选型、系统控制、节能降耗、污染物排放等关键因素,制订优化设计专题报告计划,明确专题论证的项目,落实责任单位和时间,按时完成专题报告。

第十六条主机设备及主要工艺系统选择,是影响机组效率的关键,要紧紧围绕以达到设计值为目标来进行设计方案论证,对两个以上方案进行比选,提出优选建议。

第十七条高度重视辅机设备和系统,包括关键的工程材料选择。要对与效率有关的每一个工艺系统流程、每一个单体设备、每项工程材料、每一个分、子系统进行设计方案论证,选择三个以上方案进行比选,保证每一项技术经济指标的选择都是合理先进的。要通过每一个工艺系统流程、每一个单体设备、每一个分、子系统的技术性能保证,来保证整个系统的技术性能达到设计目标值和效率。而且要高度关注每一个单体设备、分、子系统之间技术指标选择与整个系统应达到的技术性能的统筹协调,不能顾此失彼,比如大马拉小车或小马拉大车、系统或设备裕量太大或太小等。

第十八条根据方案论证结果,编制初步设计原则,并对初步的设计目标值进行适当调整,形成本项目设计值。要对项目设计值与集团公司标杆值进行对标分析,达不到基准标杆值的要进行调整,保证达到基准标杆值。

第十九条初步设计原则(包括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设计值)编制完成后,项目公司应委托专家咨询单位组织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初步设计原则及主要系统和设备优化方案专题报告,应按照相关规定报分子公司或集团公司审批。

第二十条项目公司及分子公司要加强设计方案优化论证和初设原则审查的组织,设计方案未经优化或设计值未达到目标值,初设原则不予通过,不得进行主辅机设备招标,不得开展初步

设计,并应重新或继续进行设计方案优化论证。

第二十一条在编制初步设计文件时,应遵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原则开展工作,将优化设计成果、安全预评价报告、职业健康和卫生预评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节能降耗专项报告等文件中的措施及评价意见落实在初步设计文件中。要继续深入开展设计方案优化,对一些未能确定的设计优化方案,组织开展课题攻关研究,确定最终的设计优化方案;要确定工艺流程、工艺布置,确定工艺系统及设备数量,对主要设备和关键材料要确定技术性能指标和选用标准。初步设计的深度要达到有关设计规程规定。

第二十二条项目公司及分子公司,要加强初步设计审查的组织,审查时的重点是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是否符合规程规定、初设原则及优化方案、措施是否得到落实,工艺系统流程和布置、设备选型是否为优选方案,主要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是否先进合理,关键的材料选用是否先进合理,节约能源及资源、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措施和效果是否明确,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初步设计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符合相关标准、符合国家政策。初步设未经审查或未通过,不得进行辅机设备招标,不得开展施工图设计。

第二十三条施工图设计时,应遵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开展工作,设计文件内容的完整性和深度应符合有关设计规程、规范规定,抓好专业之间互提资料和本专业设计内容的正确、完整、计算准确;加强专业间的联系配合和综合协调,做好会签和校核工作,避免漏项、相互碰撞、专业接口错位等问题,提高设计质量。

第二十四条不得在设计中采用淘汰或落后的产品和工艺。采用的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流程,必须是经过生产检验或经过详细的专家论证和必要试验证明是安全可靠的,努力规避使用风险。

第二十五条认真总结以往经验教训,不重复发生同类工程的设计错误。加强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把设计上的错、漏、碰、缺等消灭在施工之前。

第二十六条在施工图设计中要深化设计优化方案,落实优化措施,认真开展指标对标和设计目标检查,消除偏差,持续改进设计工作;要认真听取生产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意见,为安全生产服务,为方便施工服务,改进和完善设计和设施,开展现场二次设计,避免发生重大设计变更。

第四章设备、材料采购

第二十七条项目公司要认真组织编制设备、材料招标文件和技术规范书,做好招标文件的审查。对主机、重要或关键辅机或材料的技术规范书,要组织集团公司内外专家进行评审,对其技术性能保证值和主要技术指标要仔细核对,保证准确无误。要加强招标采购标准的优化论证,提高机组效率指标在评分标准中的评价权重,对采用性价比评标办法的,按项目全生命周期效益最大化原则,可将设备的技术经济指标折算为价格调整评标价,不能用简单的性能价格作为评标办法。

第二十八条在进行设备招标时,要对设备的水耗、电耗、煤耗、油耗、热耗、设备效率、系统效率等作为主要的技术指标进行考核和评价,同等价格条件,必须选择消耗少、效率高的设备。对一些影响系统设计值达标的关键设备和系统,对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主要设计技术性能指标值的,不论价格高低,原则上不予选择。对投标厂家做出的产品性能指标承诺要认真分析核对,不光要看标书做出的承诺,更要关注以往产品实际运行的业绩,把实际运行的技术经济指标作为选择的主要依据。

第二十九条加强对各类蒸汽阀门、水阀门、风阀、粉阀、煤阀、灰阀、以及各类伸缩节等小型设备和配件的招标与采购管理,要根据各类阀门的不同用途和技术性能要求,对采购技术规范书要严格审查;高度关注各种阀门使用的材料、结构形式、内外密封形式等技术要求,高度重视阀门的内漏问题,高度关注投标单位或供货单位的使用业绩,加强资质、资格认证核查,选择技术成熟、安全可靠、有良好使用业绩的产品和厂家。在投标时,要求厂家提高投标产品实物样品,并对样品进行封存,作为中标后、供货验收时的参照依据。要坚决拒绝使用假冒伪劣产品、三无产品,加强验收把关,确保产品性能和质量。

第三十条加强各类保温材料、密封材料、防腐、防火材料、电气材料和设备的采购管理,加强检查、检测验收把关。特别要加强施工单位采购材料、设备的监督检查和检测,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入现场,进入现场的必须退场,绝不能用在工程上。

第三十一条要加强设备制造过程中的质量监理,严格工序过程把关。对关键设备不光要进行书面监理,更要重视实际的检测、监检监理;加强工序验收和装配验收,需转序待检的必须按照监检大纲要求,完成检验后才能转序加工。要加强出厂和入厂验收把关,严格验收标准,达不到要求的不得出厂或入厂,确保设备和材料质量。所有的设备都要实行制造质量监理,主机、主要辅基要选择有设备监理资质的专业单位驻场跟踪监造。

第五章施工调试管理

第三十二条项目公司应加强施工调试招标管理,把工程要达到的质量目标、技术经济指标、管理要求落实在招标文件中,选择资质高、信誉好、质量优、施工方案详细、目标、指标先进合理、保证措施可靠、管理能力强的承包商承担工程施工调试,并在合同中进一步明确要达到的目标、指标、标准及考核办法,实行优质优价。

第三十三条施工单位要加强施工组织设计、达标创优实施细则的编制管理,把优化设计方案、措施和成果落实在施工组织设计、达标创优实施细则中,优化施工措施和方案,分解目标和指标,落实保证措施和责任,保证贯彻实施。项目公司、监理单位要加强审核、审查,保证各项目标、指标先进合理,符合项目总体目标要求;各项保证措施完善、可操作性强,组织机构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完整、运转高效。

第三十四条加强施工过程质量管理控制,要严格工艺纪律和工艺标准,严格按照规程、规范和技术措施组织施工,做好质量通病的防治,做到系统或设备不漏水、不漏风、不漏油、不漏气(汽)、不漏粉、不漏烟、不漏煤、不漏灰,实现精品项目目标。要认真落实集团公司节能降耗、防止锅炉爆管、防止研轴、烧瓦等事故发生管理规定,以及二十五项反措管理规定的落实,提升施工质量水平,确保机组效率提高。

(一)高度重视回填土质量控制,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择回填土质,严格按照施工规程、规范分层碾压夯实,加强密实度取样、检测,下层回填不合格不得进行上层回填,保证回填土沉降标准符合设计或规范标准。

(二)加强焊接质量控制,防止错用钢材和焊条型号;要严格按照规程规定进行焊接作业和焊缝检查、检测验收;特别要高度重视高温、高压焊口、燃气、燃油管道焊口、氢、氧其管道焊口的质量检查、检测,要100%进行检查,采用射线、超声波等无损探伤检测方式、以及采用取样进行拉伸试验检测的比例应符合规程和合同约定,确保焊口质量100%合格。

(三)要高度重视汽、水系统、油系统管道、箱体内部的清洁,严格落实施工规程和措施,加强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后的内部检查和清扫、清洗和过滤,确保系统清洁。特别要重视炉水

管道系统的清洁,按规程进行通球检查,坚持安装前后、水压前后、酸洗前后、冲管前后对管道和集箱内遗留物和氧化铁皮进行开箱检查、窥镜检查等反复检查手段,坚决防止锅炉爆管发生。特别要重视主要润滑油系统、抗燃油系统、液压油系统的清洁,严格滤油标准,加强滤油检查、检测和验收,加强翻瓦检查及管路系统检查,保证系统及轴瓦、轴颈处无杂物和磨损,坚决杜绝研轴、烧瓦事故发生,确保系统动作灵活不卡涩。

(四)加强系统严密性安装过程管理,按照各类系统不同的密封要求,制定完善的安装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工艺标准、安装顺序、程序进行安装调整,按最严格的标准或下限值调整控制部件之间的间隙,加强安装过程及上下工序之间的检查验收,确保系统无泄漏,系统严密性及真空严密性达到优良标准。特别要注意控制汽机的安装间隙,使用新型汽封工艺和材料;加强阀门的内漏检测和控制,确保汽机热耗值达标。

(五)加强设备、管道保温施工管理,严格保温材料使用标准,落实保温施工保证措施,严格按照保温施工工艺组织施工,加强施工过程的检查监督和检测,保证保温施工质量。特别加强炉顶密封施工、炉本体及热力管道保温施工管理,确保保温外表面温度不超过温差控制标准。

(六)大胆采用施工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积极探索新工法,制定出治理质量通病的施工工艺纪律和标准,大力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持续提高施工质量水平。

第三十五条加强分部、分系统调试管理,严格调试标准和规程,用单体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质量保证分部、分系统的性能和质量,用分系统的性能和质量保证整体工程的性能和质量,保证工程最终达到设计值。

(一)项目公司要适当提前调试招标,及早确定调试单位。调试单位要加强调试的组织,保证机构和调试能力落实,调试人员的数量、素质要满足调试工作需要;要提前介入工程建设过程,了解设计、设备、施工情况,调研国内同类机组的工程有关情况,发挥调试单位技术优势,发现调试过程中出现的难点和普遍问题,做好超前技术攻关,为机组调试打好坚实基础。

(二)调试单位要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认真组织编制完整、准确的专业调试方案、措施和整套调试大纲;项目公司应组织生产、施工、监理、设计和设备供应单位进行严格认真的审查,并按程序进行审批。

(三)项目公司应按照“启规”要求,及时成立启动验收委员会和试运指挥部,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加强协调配合,保证试运工作按计划、按程序、按标准规范进行。应坚持启动调试标准,工程具备启动验收规程和有关验评标准规定的条件才可进行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试运的工作。

(四)调试单位要按照调试大纲和调试规程、标准进行调试,施工单位、设计单位要做好配合工作。项目公司要加强对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统筹协调工作,严格执行一卡五方验收制度,加强过程检查验收,调试结果未达到目标、指标和标准,要认真分析原因、查找问题,制定措施、改进完善,确保调试质量,保证指标达标。

(五)项目公司应抓好生产准备人员的上岗培训,坚持考试合格上岗。生产部门要及早完成各项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运行规程等的制定。生产人员要尽可能提前介入,参加安装调试工作。要通过提前介入熟悉设备、系统、协助做好质量监督。对已完成分部试运的设备,要认真做好设备代保管;在启动、试验、试运工作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精心操作,确保人身、设备安全和工程顺利投产。

第三十六条加强机组整套启动试运管理,落实机组整套试运规程要求,加强机组整套试运具备条件检查和达标创优第一阶段检查,整改缺陷、完善系统和环境,创造良好的试运条件。全面完成试运阶段各项机组性能试验,要对各项试运指标与技术指标标准和设计值进行对标,找出

问题和差距,进行缺陷的进一步整改,努力实现无缺陷、无基建痕迹移交投产。试运结束后,及时组织各专业调试人员整理调试报告、总结调试工作的经验教训,为生产运行提供借鉴。

第三十七条加强机组投产移交生产后的基建管理,做好施工技术资料的整理,保证资料的齐全、准确和完整,并在投产后的一个月内完成资料移交。加强机组性能考核试验管理工作,加强同生产、试验、设备厂家等单位的沟通协调,在规程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机组性能考核试验。性能考核试验值要与设计目标值和项目目标责任承诺值、与同时期、同区域、同类型机组实际运行值进行全面对标。对主要技术指标不能达到设计值或先进值的,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基建管理部门能采取措施、组织整改的,由基建部门组织完成;基建不能组织完成的,委托生产部门完成整改,基建部门做好配合工作,保证最终达到设计指标标准,保证高水平达标验收移交生产。

第六章工程总结管理

第三十八条机组达标移交生产后,项目公司应及时组织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等单位编制工程总结报告,对工程优化设计、优化施工和调试及达标投产移交生产、达标创优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成果的最终评价,分析得与失、经验和教训,对亮点和优秀成果及时总结归纳,完善标准或制度;对教训或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供以后工程借鉴参考,促进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规定由集团公司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建设工程“优化设计、提高效率”工作指导意见》(工火〔2013〕58号)同时废止。

中电建〔2012〕498号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报告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 中电建…2012?498号 关于印发《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的通知 总部各部门、事业部,各成员企业(单位),西藏代表处:?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管理 暂行办法?已经集团公司第十七次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同意,现印发 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国电建 2012年12月28日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专业技术职务 任职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的需要,建立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人才评价机制,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和专业技术水平,结合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具备的学术、技术水平的评价,可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人才流动和参加学术技术活动的依据。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管理实行评、聘分开。 第三条国家统考和实行考评结合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和评审,按照国家或地方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具有工程系列、经济系列、会计系列各级别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政工系列高级资格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中初级资格的评审权和审批权,一级企业法律顾问评审权(评审结果报国资委审批)、二级及以下企业法律顾问的评审权和审批权。 第五条第三、四条范围之外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经征得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同意,可委托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进行委托评审。 第六条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是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集团公司有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为了贯彻我国“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的能源方针。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节能监督管理,促进节能降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节能技术监督规定》、《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节能技术监督工作应以质量监督为中心,对电力企业耗能设备及系统在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检修、技术改造等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 第四条节能技术监督是一项综合性的技术管理工作,各级领导要把它作为经常性的重要基础工作来抓。要组织协调基建、生产及试验研究单位和各部门、各专业之间的工作,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搞好节能技术监督工作。 第五条节能技术监督的主要目的和任务是: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及国家、行业有关节能技术监督和节约能源的规程、规定、条例,建立健全以质量为中心、以标准为依据、以计量为手段的节能技术监督体系,实行技术责任制,对影响发电设备经济运行的重要参数、性能和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使电、煤、油、汽、水的消耗率达到最佳水平,保证集团公司节能工作持续、高效、健康的发展。 第六条节能技术监督要依靠科学进步,推广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工艺、设备和材料,降低发电设备和系统的能源消耗。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八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领导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其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和国家、行业、集团公司颁布的节能规程、规范、标准、条例、制度等。指导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执行; (二)组织制定集团公司节能技术监督的方针、条例、制度、办法及年度计划;审查批复各有关节能技术监督请示报告,采取对策并组织实施; (三)对新建、扩建和技改工程中设计、安装、调试进行节能技术监督;对发电企业的供电煤耗及能源利用状况进行调查,研究、制定节能整改措施并颁布实施; (四)定期组织召开集团公司节能监督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部署节能监督工作;

中国大唐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标准祥解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 经济性评价标准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企业经济性评价的内容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系统各基层火力发电企业。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火力发电厂节约能源规定》(能源节能〔1991〕98号) 《节能技术监督导则》DL/T1052—2007 《火力发电厂节水导则》DL/T783-2001 《企业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导则》GB/T17167-200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30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热效率为核心能耗管理指导意见》(大唐集团生〔2008〕11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能耗指标分析指导意见》(安生〔2008〕45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节能降耗指导意见(试行)》(安生〔2008〕47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企业能效水平对标活动实施方案》(安生〔2009〕49号) 《耗差分析技术标准》(Q/CDT 105 0001—2009)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运行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6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力发电机组A级检修管理导则(试行)》(大唐集团制〔2008〕1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全能值班、点检定修绩效考核指导意见》(大唐集团人〔2007〕183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5〕14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合同管理办法(试行)》(大唐集团制〔2005〕157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入厂煤验收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42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燃料储存管理办法》(大唐集团制〔2007〕51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脱硫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脱硫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脱硫设备可靠性,确保脱硫设备安全、稳定、经济运行,根据国家及行业标准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脱硫设施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 第三条火力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以燃料及脱硫剂、脱硫 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脱硫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对脱硫设备的规划、设计、选型、制造、安装、调试、生产运行实行全过程的技术监督管理。脱硫技术监督工作应当由具有设计、调试、技术服务能力的专业单位完成。 第四条脱硫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

基层火力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各基层发电 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团公 第一级为集司,第二级为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第三级为 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总工程师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脱硫技术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脱硫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对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脱硫技术监督 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在建和投产脱硫设施因脱硫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报告,对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最新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附件6: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保技术监督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的环保技术监督工作,保证集团公司所属发电企业所有污染物达标排放,防止污染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工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火力发电企业环境监测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规定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技术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对电力生产经营和建设实施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督。严格执行三同时政策,环保设施必须与电力设备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 第四条火力发电企业环境保护技术监督以燃料及原材料、环保设施和污染物为对象,以环境保护标准为依据,以环境监测为手段,监督环保设施的正常投运和污染物的达标排放。 第五条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督的专业水平。 第二章监督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技术监督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第二级为各分支机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为首的技术监控领导小组,是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的领导机构,下设技术监控办公室归口管理集团公司的技术监控工作。 第八条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领导小组及技术监控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政策、法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等,行使环保监督的领导职能; (二)组织起草集团公司有关环保技术监督的标准、制度、规定、技术措施和要求,并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 (三)组织对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和发电企业环保技术监督工作进行检查和监督; (四)组织并参加在建和投产发电企业因环保技术监督不力而发生的重大事故的分析调查工作,制定反事故措施,对环保技术监督重大问题做出决策; (五)按照集团公司关于环保技术监督的统一部署,根据各发电企业实际情况,有计划地采用和推广成熟、可靠、实用、有效的环保监督技术;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施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加强对“创一流”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目的引导系统各企业聚焦“价值思维、效益导向”,营造比学赶超、追求卓越的竞争局面,不断增强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第三条集团公司以现代化管理手段和信息网络为依托,构建实时互动、统筹兼顾、高效简易的“创一流”管理平台,保证“创一流”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条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坚持如下三个原则: (一)坚持目标管理与过程控制相结合。从目标出发,从问题出发,加强对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控制和阶段性考核,使“创一流”成为各项管理工作的载体和工具。 (二)坚持闭环管理,持续改进。通过同类比较,公开透明,使各项管理工作做到计划明确、实施规范、管理到位、改进有序。 (三)坚持与日常管理工作相结合。“创一流”所需信息和数据来源于集团公司日常管理过程,不需要企业另行上报指

标数据,不进行专项检查和考核。 第五条集团公司一流企业应具备“敢为人先、追求卓越”的精神,盈利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位居集团公司系统前列,与国内先进发电企业同步,部分指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 第六条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参与“创一流”评比和排序。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创一流”领导小组,全面领导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根据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制定“创一流”工作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审批“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二)审批集团公司“创一流”工作计划,命名集团公司年度“一流企业”; (三)负责对集团公司“一流企业”进行奖励,对工作中出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第八条集团公司“创一流”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负责“创一流”日常具体管理工作。“创一流”工作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领导小组指示精神,组织制(修)订集团公司“创一流”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范本

中国大唐集团企业文化手册 前言Preface 2002年12月29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在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中正式组建,开始了追求光荣与梦想的奋斗征程。经过三年的艰苦创业,大唐集团公司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一步步走向壮大与成熟。面对时代赋予的机遇与市场竞争的挑战,大唐集团公司致力于总结经验,提炼理念,统一意志,优化行动,特编制《同心文化手册》。 《手册》在中国经济飞速发展、电力体制改革不断深入、市场竞争格局初步形成的宏观背景下,以发展为主题,以创新为核心,鲜明提出并系统阐明大唐集团公司的文化取向和价值主。 《手册》以“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的“同心文化”为主要容,是基于传统文化与现代企业管理原理,融合电力文化独有的特色和大唐卓有成效的实践经验,对一代代电力工作者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发扬,是对大唐集团公司成立以来所形成的文化积淀的概括、升华和延伸。 《手册》是大唐的行为纲领,是指导各项工作的基本准则,是统领制度、经营、管理的基础法则,是引导大唐走向美好未来的思想指针。 全体大唐人自觉认同同心文化,自愿接受同心文化的熏、监督和约束,并不断对其进行补充与丰富,全面打造和谐的大唐、活力的大唐、发展的大唐。 同心文化的提出只是开始,成功源于行动。将同心文化“化于心,外化于形”,是大唐人共同的责任。在同心文化的引领下,我们的路将走得更远,步伐将更加坚定。 同心文化理论Dedicated Culture Theory 同心文化是大唐文化体系的主题,是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对企业文化的形象总结。“心气足、人气旺、风气正”是同心文化的基本特征。 一、什么是同心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与国家同心,以电力报国为己任,执行国家能源战略,与时代共同进步。 同心是指大唐集团公司系统上下同心,全体员工目标一致、思想统一,务实行动、追求卓越。 二、同心文化的定义

管理2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计量技术管理工作规定 大唐集团制〔2013〕155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保证集团公司所属电厂计量数据的准确可靠,以确保各基层发电企业安全生产和经济运行,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国务院《关于水利电力部门电测、热工计量仪表和装置检定、管理的规定》以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用于贸易结算电能表强制检定监督管理的通知》制定。 第三条计量工作应严格按照计量法开展工作,按照依法计量、分级管理、行业归口的原则,建立和完善集团公司计量管理体系。 第四条贸易结算用电能表强制检定的行政监督管理职能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集团公司所属各基层发电企业应在具有电力监控资质并受集团公司委托对基层发电企业进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电能表技术检定部门(以下简称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下搞好电能表的强检工作。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基层发电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六条集团公司计量管理工作实行四级管理:第一级为集团公司本部,第二级为各、子公司,第三级为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第四级为各基层发电企业。 第七条集团公司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为了保证计量工作的专业管理,集团公司成立计量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有关人员组成,统一管理集团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应成立以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计量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计量办公室,统一管理本公司的计量工作。 第九条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明确一个部门主管本单位计量管理工作,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在本企业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的领导下开展计量管理工作。 第十条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应由该单位技术总负责人负责,对集团公司委托的基层发电企业实施计量管理和服务工作。各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是网、省(市、自治区)计量办公室的电测、热工计量检定机构,各基层发电企业应接受各计量检定机构对计量器具的量值传递和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计量领导小组和计量办公室的职责 (一)负责在集团公司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计量工作的法令、政策、法规、制度和国家对电力行业的特殊要求; (二)负责组织编制集团公司各项计量标准目录、配备规划、管理制度等有关计量工作文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规定 (2015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监督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央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电力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等规章制度,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本规定用于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的原则、关系、组织机构及职责和制度要求。 第四条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坚持以下原则: (一)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二)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人监督; (三)行为监察与技术监察相结合; (四)指导与服务、管理与协调、监督与考核、教育与奖惩相结合。

第二章监督管理关系 第五条集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自上而下的安全生产监督体系,与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密切配合,共同保证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六条安全监督工作实行上级公司对下级公司分级监督管理,即:集团公司对分子公司、直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对所管理、所属企业进行监督管理。 第七条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企业应定期向其报告安全生产和事故情况,并通过董事会明确各项安全监督管理职能。 第八条对委托代管的企业或单位,根据代管协议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 第九条相关方安全监督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系统内企业作为业主方时,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按照集团公司规定对承包方进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系统内企业作为承包方时,除执行集团公司规定做好内部监督外,以安全协议界定的范围,同时接受业主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三)特许经营项目所在企业对特许经营项目运营企业,以资产归属划定安全管理界面,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督管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 版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创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2015版)一、必备条件

二、评价指标 序号指标 名称评分规则标准 分 实得 分 评价 周期 责任部门 1 发电量实际发电量/发电量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5分,每减少1% 扣5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火电发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 由于电网结构限制或因供热、电价等原因实际利用小时与区域平均利 用小时偏差大的企业,按照历史情况进行适当修正。 对于集团公司系统内的电量转移,电量转出企业发电量基数=火电平 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量;电量转入企业发 电量基数=火电平均设备容量×所在区域火电平均利用小时+转移电 量/2。对于集团公司所属企业与系统外企业间电量转移,如所属分、子 公司确实无法实施内部电量转移,且通过电量转出能使企业利润率有 所提高,所在分、子公司供电标准煤耗有所下降,电量转出企业的发 电量基数将作相应调减;达不到以上条件要求的,发电量基数不做调 整;电量转入企业发电量基数不进行调整。 30 月计划营销部 2 燃料供应合 格率 (新增加指 标) 燃料供应合格率=90%,得标准分。每增加1%加1分,每减少1%扣1 分。 燃料供应合格率=(日历小时-缺煤停机时间-因燃料降出力折额定出力 时间)/日历小时 (备注:目前集团创一流网站已增加此项指标,但1月、2月还未有数 据,此指标公司将划归输煤管理部) 20 月燃料管理部 3 标煤单价实际煤价/标煤单价基数=1得标准分。每增加1%扣2分,每减少1% 加2分。加分最多加1倍标准分,扣分最多扣至负的标准分。 煤价及相关费用按所在省(区)各煤种的标杆煤价核定;运杂费按物 价部门批准的费率和实际运距核定。在上述原则下,根据每个企业不 同煤种的电煤计划量加权平均计算该企业到厂含税标煤单价基数。 30 月燃料管理部 4 入厂、入炉煤 热值差 得分=标准分-(热值差(kJ/kg)-300)/100。公式变更,原为50230 月燃料管理部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采购管理规定(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发挥集团公司整体优势,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及基层企业的采购管理。 第三条本规定中的采购管理,包括物资类、工程类和服务类采购的管理范围、组织形式、采购方式、采购计划、采购实施、采购审核、采购合同等全过程管理。 本规定所称物资是指用于集团公司生产、建设、经营的除燃料外的设备、材料、工器具、消耗性物资、办公用品、劳动保护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等。 本规定所称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包含这些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 本规定所称服务是指除物资和工程以外的采购对象,包括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咨询等。 第四条集团公司系统采购工作实行两级集中、三级管理。一

级集中采购由集团公司管理;二级集中采购由分子公司管理;三级采购由基层企业管理。 第五条采购工作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科学择优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是负责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主要职责: (一)审议有关采购管理基本制度; (二)研究确定采购工作重大事项; (三)审定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四)审核一级集中采购结果; (五)审议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的事项。 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组长由集团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总部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办公室是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主要职责: (一)组织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及标准; (二)归口管理一级集中采购计划; (三)负责一级集中采购结果备案工作; (四)负责组织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会议; (五)办理集团公司采购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职工违纪违规处罚暂行规定 (中电建〔2012〕432号) 第一编总则 第一章指导思想、原则和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科学管理与监督约束机制,规范职工行为,保障企业健康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章程,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与集团公司总部、各成员企业(单位)及其所属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签订劳动合同的全体职工(以下简称职工)。 由国务院国资委任命的集团公司领导人员,按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职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依照本暂行规定进行处罚。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国务院国资委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应当坚持下列原则: 1. 纪律、规定面前人人平等; 2.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3. 依据事实,惩戒恰当。 第二章处罚方式 第五条对违纪违规职工的处罚分组织处理和政纪处分两种,可并处扣减绩效薪金或奖金、经济赔偿等附加处罚: (一)组织处理包括: 1. 批评教育; 2. 责令检查或诫勉谈话; 3. 通报批评; 4. 停职检查; 5. 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 6. 免职。 (二)政纪处分包括: 1. 警告; 2. 记过; 3. 记大过; 4. 降级或降职; 5. 撤职; 6. 解除劳动关系。 第六条职工受政纪处分的影响期间为: 1. 警告,6个月; 2. 记过,12个月;

大唐集团制〔2017〕14号--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 技术改造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以下简称技改)项目的管理和考核,提升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发电企业技术改造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改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制,项目批复前签订承诺书,作为考核、评价和责任追溯的依据。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承诺制实行分级管理: (一)500万及以上项目(以下简称“重点项目”)由分子公司向集团公司承诺。 (二)200~500万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由基层企业向分子公司承诺。 第五条承诺书(格式见附件)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安全、 - 1 -

可靠、主要性能指标、环保、投资概算及回报率、工期。 第六条承诺书作为项目可研及立项申请的附件一同上报。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七条集团公司职责: (一)负责制定技改项目承诺制管理办法。 (二)负责重点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 (三)检查分子公司、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八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一般项目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三)检查基层企业技改承诺执行情况。 第九条基层企业职责: (一)制定承诺制考核细则和管理办法。 (二)负责承诺书考核指标的审核、批复、考核,考核结果报分子公司备案。 (三)配合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或第三方做好项目验收测试工作。 第四章考核 - 2 -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2007年版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预警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工作,防止发生各类恶性事故,保证发电设备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其各分、子公司,各基层企业和技术监控管理服务单位。 第三条发生下列情况时,按第四条规定的程序发出“技术监控预警通知单”: (一)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处于严重异常状态,但仍在运行; (二)技术监控范围内的设备不安全运行已延续一段时间,经技术监控指导后,仍没有改进,而且有关单位不积极解决; (三)设备的运行数据、技术数据、试验数据有弄虚作假的情况; (四)基层企业有关负责人带头违反技术监控工作制度要求; (五)在大、小修和临修以及技改中安排的技术监控项目中有漏项,并且隐瞒不报;

(六)基层企业技术监控体系不能正常运转; (七)技术监控设备发生异常情况,不按技术监控制度规定按时上报; (八)在基建工程中,出现以下情况时需要对有关单位和部门进行预警: 1.工程设计和设备制造存在重大问题,违反设计规程和设备监造大纲的; 2.在安装施工中,不严格按照《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进行检查验收、评定及签证的; 3.对电力设备不严格按《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进行设备检查和签证的; 4.设备及施工焊口的无损探伤、力学性能、金相、断口、光谱和硬度等项的评定不符合要求的; 5.在分部试运、整套启动试运、试生产期间,不按达标机组的标准进行考核。遇到问题不经过有关人员认真分析讨论,并提请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而自行降低标准的。 第四条技术监控预警分为两级,一般预警和严重预警。一般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技术监控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上提出并直接签发,同时以电子邮件发给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室、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严重预警通知单由技术监控服务单位在信息系统上提出,由集团公司技术监控办公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2016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为加强集团公司政策研究工作,面向集团系统内外公开招聘政策研究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办公厅政策研究室研究员(集团公司总部处长级、副处长级)岗位4人。 二、招聘岗位职责 围绕企业经营管理、改革创新、战略发展需要,承担以下六个专业领域的政策和改革研究: 1.国家宏观经济及产业、区域经济发展; 2.国家能源及相关行业战略规划、产业政策; 3.国有企业发展改革; 4.电力体制改革与电力市场建设; 5.企业战略与管理; 6.国际政经形势及企业国际化,世界能源电力市场发展。 三、报名条件与资格 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职业道德优良,品行端正、诚信廉洁,勤奋尽责、作风严谨,团队意识强、善于沟通合作; 2.熟悉国家宏观形势、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熟悉能源电力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市场状况,具备电力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知识,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专业知识、研究能力以及写作能力; 3.年龄在41周岁以下(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经济学、管理学、电力等相关专业全日制博士学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应执业资格; 5.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政策研究工作经历的优先;应聘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副处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应聘副处长级研究员的,应当具备相当于科级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6.原则上具有北京户口; 7.条件特别优秀的,相关要求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应聘者请登录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招聘网站注册报名。报名者需录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应聘材料(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执)业资格证书、本人获得的省部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获奖信息、业绩证明、近期2寸白底彩色证件照等),简历应尽可能完整。简历填写完成后,请自行打印并逐页签字,参加考试时提交。 (二)资格审查 根据岗位资格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截止1周内通知审查通过者参加考试,未通过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面试 (四)组织考察 按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干部考察程序对人选进行考察。 (五)党组研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党组会研究决定各岗位聘用人选。 (六)公示 对拟聘人员、拟聘岗位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按照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 五、有关待遇 聘用人员享受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统一规定的薪酬福利待遇。 六、其他事项 1.报名截止日期:2016年7月30日18:00时止。 2.应聘相关情况可以电话咨询。 3.应聘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应聘材料真实可靠,如有虚假,取消聘用资格。我公司承诺为应聘者保密信息。 4.联系方式 原标题: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部招聘公告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doc8页).doc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的通知集团公司陕西代表处,系统各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保证发电企业安全、可靠、经济、环保目标的实现,现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主题词:技术管理办法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03年8月4日印发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及电力行业有关技术法规,规范和加强集团公司技术监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技术监控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监控管理的目的是:建立高效.通畅、快速反应的技术监控管理网络,确保国家及行业有关技术法规的贯彻实施,确保集团公司有关技术监控管理指令畅通无阻,通过有效的手段,及时发现问题,采取相应措施尽快解决问题,提高发电设备安全可靠性,最终保证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及相关电网安全、可靠、经济、环保运行。 第三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按照“关口前移、闭环控制”的原则,实行技术管理责任制,按照依法监督、分级管理。闭环控制、专业,归口的原则,实施对电力工程初步设计审查,设备选型与监造、安装、调试、试生产到运行、检修,停备用、技术改造中的技术性能检测和设备退役鉴定的全过程、全方位技术监控管理。 第四条技术监控管理工作以质量为中心,依据有关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制度,利用计量、检验,试验等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技术监控管理体系。 第五条技术监控管理理念要不断创新,以适应技术监控管理的需要。技术监控管理工作要依靠技术进步,采用和推广成熟的、行之有效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技术监控管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简介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是2002年12月29日在原国家电力公司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而成的特大型发电企业集团,是中央直接管理的国有独资公司,是国务院批准的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和国家控股公司试点,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370亿元。主要经营范围为:经营集团公司及有关企业中由国家投资形成并由集团公司拥有的全部国有资产;从事电力能源的开发、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组织电力(热力)生产和销售;电力设备制造、设备检修与调试;电力技术开发、咨询;电力工程、电力环保工程承包与咨询;新能源开发;与电力有关的煤炭资源开发生产;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承包境外工程和境内国际招标工程;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出口;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实施以集团公司、分(子)公司、基层企业三级责任主体为基础的集团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集团公司相继成立了大唐河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江苏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安徽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河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四川发电有限公司、大唐贵州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云南发电有限公司、大唐陕西发电有限公司、大唐甘肃发电有限公司、大唐新疆发电有限公司、大唐京津冀能源能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湖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海南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大唐青海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雄安能源有限公司等18个区域子公司,成立了山西分公司、西藏分公司、上海分公司、宁夏分公司、内蒙古分

公司、辽宁分公司、浙江分公司、福建分公司、江西分公司、广东分公司、重庆分公司等11个区域分公司和大唐电力燃料有限公司等专业公司。 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拥有5家上市公司,分别是首家在伦敦上市的中国企业、首家在香港上市的电力企业——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较早在国内上市的大唐华银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上市的中国大唐集团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大唐环境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在役最大火力发电厂——内蒙古大唐国际托克托发电公司和世界最大在役风电场——内蒙古赤峰塞罕坝风电场;拥有我国已建成投产发电的最大水电站之一的大唐龙滩水电站以及物流网络覆盖全国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有限公司等。截至2019年底,中国大唐在役及在建资产分布在全国31个省区市及“一带一路”沿线16个国家,资产总额达7585亿元,员工总数约10万人,发电装机规模为1.44亿千瓦,清洁能源机组占比达32.51%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最新版) 1总则 1.1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依据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通过对人身、设备、电网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研究事故规律,采取预防措施,制定本规程。 1.2事故调查必须实事求是,尊重科学,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有关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以下简称“四不放过”)。 1.3事故统计报告要及时、准确、完整;事故统计分析应与设备可靠性分析相结合,全面评价安全水平。统计和考核实行分级管理。

1.4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本规程做出降低事故性质标准的解释,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规程、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越级反映。 1.5本规程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各分支机构、子公司及各发电企业。 1.6本规程用于集团公司系统内部安全管理,其事故定义、调查程序、统计结果、考核项目不作为上报电力监管部门和处理判定民事责任的依据。 1.7集团公司分支机构、子公司、各发电企业上报各区域电力监管部门的事故,按照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布的《电力生产事故调查暂行规定》定性,由集团公司认定之后方可上报。 2事故(障碍)定义和级别 2.1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定为电力生产人身伤亡事故: 2.1.1.1员工从事与电力生产有关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亡(含生产性急性中毒造成的人身伤亡,下同)。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管理办法(试行)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 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为深入贯彻“价值思维、效益导向”理念,深化“达设计值”工作和提高设备可靠性,提升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管理水平,努力打造“精品工程”,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基层发电企业。 第二条“精品工程”是通过精心策划、精益管理、精细运维,使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完成后的可靠性指标、能耗指标、环保排放指标、投资回报率等处于行业领先水平,安全设施完善,文明生产一流,机组长期稳定高效运行。 第三条本办法明确了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工作的各级组织机构管理职责,制定了“精品工程”的评选条件、评价标准、检查考核等内容。其它计划检修、技改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集团公司所有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均 - 1 -

纳入“精品工程”创建管理,“精品工程”实行“分级创建”,分为集团公司评价项目和分子公司评价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中重大技改项目是指重点技改项目工程投资超过3000万的技术改造项目。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创建“精品工程”的归口管理,主要职责: (一)制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管理办法,建立指标对标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创建工作。 (二)对集团公司评价的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进行核查。 (三)监督、指导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工作的实施,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七条分子公司职责: (一)落实集团公司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创建管理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二)检查、指导基层企业火电机组A级检修、重大技改项目“精品工程”前期策划、过程实施。 (三)组织“精品工程”评价,对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发布年度评价结果。 第八条集团公司科学研究院职责: - 2 -

中国大唐集团所有电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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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风电企业生产指标 体系及评价标准(试行) 1、总则 1.1 目的 为进一步规中国大唐集团风电企业的生产管理,建立系统、完备的生产指标体系,通过对生产指标的横向对比,评价各风电企业核心竞争力,从而带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向低成本、高效益方向发展,实现企业生产管理的纵向提升。 1.2 对象及围 风电企业生产指标体系的统计填报对象为已经投产的风电场。生产统计指标体系分三级五类十五项指标为基本统计指标。其中三级指风电场级、分公司级、集团级;五类指风资源指标、电量指标、能耗指标、设备运行水平指标、运行维护指标。 2、生产运行指标释义 2.1 风能资源指标 本类指标用以反映风电场在统计周期的实际风能资源状况。采用平均风速、有效风时数和平均空气密度三个指标加以综合表征。 2.1.1 平均风速

在给定时间瞬时风速的平均值。由场有代表性的测风塔(或若干测风塔)读取(取平均值)。测风高度应与风机轮毂高度相等或接近。 单位:m/s 平均风速是反映风电场风资源状况的重要数据。 2.1.2 有效风时数(有效风时率) 有效风时数是指在风电机组轮毂高度(或接近)处测得的、介于切入风速与切出风速之间的风速持续小时数的累计值。切入风速定为3米/秒,切出风速定为25米/秒。 ,单位:小时 其中:T为有效风时数,为出现风速的小时数,为切入风速,为切出风速。 为了便于比较,引入有效风时率的概念,用以描述有效风出现的频度。 K t=T/T0,T0为相应统计期的日历小时数有效风时数和有效风时率是反映风电场可利用风资源的重要数据。 2.1.3 平均空气密度 风电场所在处空气密度在统计周期的平均值。 公式为:ρ=P/RT(kg/m3)其中:P表示当地统计周期的平均大气压,Pa;R表示气体常数;T表示统计周期的平均气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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