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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2016年5月6日)

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2016年5月6日)
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2016年5月6日)

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

2016年5月6日营销部

一、政策内容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限购政策内容主要分两个部分:

1、关于针对“商务型公寓”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

2、关于针对商业办公项目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二、政策解读

新政着眼北京城市副中心长远发展大局,着力稳定区域房地产市场。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体现区域居住资源的统筹管理。

据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这一举措,是基于商务型公寓本质上属于区域性居住资源,

属地政府有责任加强统筹管理安排,挤出这部分投机投资需求,有利于保护和满足在该区域实际工作和生活家庭的居住需要,服务区域发展。

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认为,新政充分体现了中央“分类调控、因城施策”的思路,着眼大局、立足实际、对症下药。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配置,是为未来产业发展提供载体和物理空间,要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目前,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积极调研之中。目前看,商务型公寓属于通州特有的一类产品,其他区基本没有。居民投资炒作商业、办公类项目的现象,在通州区也相对突出,本次只针对该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类项目的销售做出规范。但据了解,对其他各区类似项目的销售管理,也在同步深入调研之中。

三、市场影响

1、回顾通州住宅限购后市场变化

2015年8月14日,通州纯住宅限购政策升级,限购政策要求符合以下条件才可在通州购买住宅产品——

●没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家庭;

●没有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家庭,需满足三年通州的纳税或社保;

●已有1套住房,户籍在通州,且落户满3年的本市户籍家庭;

●已有1套住房,非通州户籍的本市户籍家庭,需满足三年通州的纳税或社保;

限购政策出台后,商用住房一路走俏成交量暴涨,如下图所示——

纯住宅产品从去年8月开始成交量持续走低,通州住宅成交从之前的单月1000-2000套,下调到了500套上下,跌幅一半。但整体来看,趋势仍然是上行的。2016年3月,成交套数同比增长14%,成交均价同比增长20%。2016年一季度成交套数同比增长75%,成交均价同比增长122%。可见,新政对于市场降温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影响相对有限,反而同时刺激了刚性、投资需求,使得通州市场整体量价齐升。

2、本次限购政策的市场影响判断

首先,这一政策的再次升级,必将抑制市场的公寓成交,同住宅限购后的市场表现相类似,升级版的通州商住限购,因为要求企业购买,有媒体预测,将影响起码60-80%的成交。

其次,对于商务型公寓来说,目前只有部分项目有,存在于运河核心区,市场占比不足5%,大部分项目的公寓类规划为商业或者写字楼。这样来说,未来这些项目都需要销售给企业。

第三,目前通州市场的整体库存较少,而且最近几年土地供应少,整体看,对项目的价格打压不会太冒险。但成交量的大幅度下调,将抑制价格快速上涨的可能性。

第四,通州库存的商改住项目数量在6000套左右,潜在供应大约在1-2万套,整体看,这些项目将受到影响。

第五,通州的利好明确,限购越严格证明了的确有价值。

值得一提的是,在限购政策出台前,一些项目采取了积极应对,如东亚尚品台湖项目,在新政出台前,4月签约达到3300余套房源。

东亚尚品台湖今年一季度的成交量还只有554套;4月11日~4月17日的成交也只有47套。但是,随后的一周,4月18日~4月24日,成交突然环比增长60倍,达到3191套。据有关媒体分析,这里面的逻辑在于,所有未来通州对商住的限购措施基本是针对新房市场。如果通过集中成交,把新房变成二手房,这些房产的交易自然就不受限购影响。

附:通州核心区目前在售项目销售及库存情况

2016年中国人民大学金融硕士考研真题考研重点笔记总结课后练习题8

第一部分(共90分) 1.国际金汇兑本位制正式开始建立起来的时间为: A.18世纪90年代 B.19世纪20年代 C.19世纪40年代 D.19世纪50年代 2.以下产品进行场内交易是 A。股指期货 B。利率掉期 C。利率远期 D。合成式CDO

3.以下不属于货币市场交易的产品是 A。银行承兑汇票 B。银行中期债券 C。短期政府国债 D。回购协议 4.计算并公布LIBOR利率的组织是 A。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B。国际清算银行 C。英国银行家协会 D。世界银行家协会 5.银行承兑汇票的转让一般通过以下哪种方式进行

B。背书 C。贴现 D。再贴现 6.下面哪项不是美联储的货币政策目标 A。稳定物价 B。稳定联邦基金利率 C。促进就业 D。保持适度水平的长期利率 7.根据中国商业银行法,商业银行贷存比高于 A.75%

C.60% D.50% 8.公认的现代银行的萌芽起源于 A。美国 B。德国 C。英国 D。意大利 9.凯恩斯的流动性偏好理论提出多种持有货币的动机,但不包括A。交易动机 B。预防动机

C。投机动机 D。贮存动机 10.我国的货币层次划分中M2等于M1与准货币之和,其中准货币不包括 A。企业定期存款 B。信托类存款 C。居民储蓄存款 D。活期存款 11.当流动性陷阱发生时,货币需求弹性育明 A。变大 B。变小 C。不变

D。变化不确定 12.“通货膨胀无论何时何地都是货币现象”,这一论断由提出。 A。凯恩斯 B。弗里德曼 C。恩格斯 D。亚当.斯密 二、判断题 三、简答题 第二部分(公司财务,共60分) 一、单项选择题

2016年营改增税目税率与2018增值税率一览(附表)

2016年营改增和2018增值税税率对比表(附表) 2018年4月4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财税〔2018〕32号和财税〔2018〕33号,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和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 2016和2018年最新增值税税率对比表如下: 简易计税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计税的一般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 务,销售应税服务、无形资产;一般纳税人发 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和简易计税方法 计税的特定应税行为,但适用5%征收率的除 外。 3% 销售不动产;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地地使用权;房地产开发 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一 级二级公路、桥、闸(老项目)通行费;特定 的不动产融资租赁;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 遣、安全保护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 外包服务。中外合作油(气)田开采的原油、 天然气。 5% 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销售旧货;小规模纳税人(不含其它个人)以及符合规格情形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可依3%征收率减按2%征收增值税。 大类中类小类征收品目原营业 税税率 2016 增值 税税 率 2018 增值 税税 率

销售服务 交通运输服 务 陆路运输服务 铁路运输服 务 3% 11% 10% 其他陆路运 输服务 水路运输服务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 务 航空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管道运输服 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遍服 务 邮政普遍服 务 3% 11% 10% 邮政特殊服 务 邮政特殊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其它邮政服 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 务 基础电信服 务 3% 11% 10% 增值电信服 务 增值电信服 务 6% 6% 建筑服务 (2016新 增) 工程服务工程服务 3% 11% 10%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 其它建筑服 务 其它建筑服 务 金融服务 (2016新 增)(2018 年注:含有形 动产、不动产 融资性售后回 租;以货币资 金投资收取的 固定利润或者 保底利润) (注:资管产 品管理人从事 交管产品运营 业务、暂适用 简易计税方 法,按照3%的 征收率缴纳增 值税) 贷款服务贷款服务 5% 6% 6%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 融服务 保险服务 人寿保险服 务 财产保险服 务 金融商品转 让 金融商品转 让

十个关于限购令的问题及解答

十个关于限购令的问题及解答 昨日是郑州新“限购令”正式实施的第一天,由于这次限购区域和限购房源都比1月初的“限购令”规定内容扩大,限购规定更为严格,备受公众关注。 对此,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召集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昨日召开郑州市落实住房限购政策工作会议,该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开发商和中介机构提出的各种操作细节问题。 市民有这方面的疑问或投诉,均可以拨打市局房管局电话67229703.67221218.67889900反映问题。 1.巩义,登封等地人算不算郑州人? 问:郑州户籍是如何界定的?像巩义,登封等地人算不算郑州人? 答:都算是郑州市人,郑州户籍包括郑州所涵盖的所有县(市)区,他们在限购区域里面买房都属于郑州户籍居民家庭。 2荥阳有两套房,能否在限购区域内买房? 问:如果购房者在郑州县(市)比如说荥阳有2套住房,现在能否在郑州限购区域内买房?答:可以买,根据这次郑州市新的限购政策,如果在郑州市内五区以及郑东新区有一套房的,可以在该区域再买一套,如果在该区域买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不能在买房了,在郑州市非限购区域拥有住房的,不在这次限购规定范围,不受政策影响,房管局查询购房人名下房产时,也是看他房产是否在本市内五区以及郑东新区。 3.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能否在买? 问:我和妻子在结婚前,各自以自己名义都买有一套住房,现在能否购买第三套房?如果以各自的名义在买第二套房,行不行? 答:因为二人已经结婚组成家庭,不能在此次公布的限购区域内买三套住房了,另外,此次市方管局出台的操作细则也规定,购房人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户籍证明等,婚姻状况证明就是说要出具结婚或者未婚的证明,像这种已婚的情况,无法出具未婚证明,无法出具未婚证明,所以不能以各自名义去买第二套房。 4.我有两套房,父母落户郑州能否买房? 问:我老家是外地的,如今已经在郑州工作,买有两套房了,目前,父母也跟着我来到郑州,入了郑州户口,父母能不能在买房了? 答:此次限购新政策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家庭成员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成年子女不包括在内,如果一个家庭中,以父母名义有两套房了,成年子女可以自己名义正常买房,不受“限购令”约束,与此类似,子女有房产的,如果父母也是郑州户籍,名下无房产,也能以其父母的名义正常买房,不受限制 5.外国人买房有啥规定? 问:前几天,一个澳大利亚来售楼部咨询买房,外国人买房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住建部有专门规定,外籍人士只能在中国境内购买一套住房,如果这位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任何地方买过一套住房了,就不能在其他地方购买了,这跟郑州市此次出台的“限购令”无关。 6有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能否再买住房? 问:如果市民家庭名下买有一套住房和一间商铺,还能不能再买住房了? 答:可以,根据规定,看市民名下房产,是查看它拥有的住房情况,商铺,办公用房等不在

营改增2016年6号文

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调整 吉林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吉林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JZ-2014)、《吉林省装饰工程计价定额》(JLJD-ZS-2014)、《吉林省安装工程计价定额》(JLJD-AZ-2014)、《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JLJD-SZ-2014)、《吉林省园林及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JLJD-YL-2014)、《吉林省房屋修缮及抗震加固工程计价定额》(JLJD-XS-2016)、《吉林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计价定额》(JLJD-GD-2011)及配套定额。 二、费用组成内容 1.营改增后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的组成内容除本办法另有规定外,均与各专业原费用定额内容一致。 2.企业管理费包括各专业原组成内容,增加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营改增后增加的管理费用等。 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的税金是指国家税法规定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4.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11%)。其中,11%为建筑业应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各项费用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税前工程造价以除税价格为计算基础,计取各项费用。 三、有关说明 1.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是根据营改增调整的规定和要求等修订的,不改变清单计价规范、计价定额的作用、适用范围及费用计价程序等。计价定额依据“价税分离”计价规则调整的相关内容详见本办法附件。 2.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对应定额编制期的除税价格及费率。 3.计价定额的调整内容体现在本办法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里。 4.建筑业营改增后建设工程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执行“价税分离”计价规则;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建筑工程按营改增前的计价依据执行,并执行财税部门的规定。 附件:建筑业营改增吉林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

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Ⅳ-08号多功能用 地项目8A八层夹层新增暗柱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Ⅳ-08号多功能用地项目8A八层夹层新增暗柱改造工程施工方案

通州区运河核心区Ⅳ-08号多功能用地项目8A八层夹层新增暗柱 改造工程 施 工 方 案 编制单位:江苏中南建筑产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编制日期:2015 年10 月8 日 目录 一、编制依据 二、工程概况 三、施工重点难点分析 四、工程目标 五、施工部署 1.施工段的划分 2.总工期及进度计划安排 3.劳动力计划 4.机具计划 5.施工总体部署 A.植筋工程 B. 灌钢工程 C.悬挑梁加长钢板焊接 六、施工管理 1.工程质量管理 2.工程进度管理 3.安全施工管理措施 4.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5.消防管理措施 6.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7.与监理单位的配合措施

一、编制依据 1、根据总包提供的施工图纸进行编制。 2、《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3、《建筑抗震加固设计规范》 (JGJ116-2010) 4、《砼结构加固技术规范》 (GB50367-2006) 5、《砼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6、《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2010) 7、《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范》(JGJ145-2013) 8、《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9、《混凝土结构加固设计规范》(GB50367—2013) 10、《建筑抗震加固技术规范》(JGJ 166-98) 11、《建筑结构加固施工图设计表示方法》(07SG111-1、2) 12、《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13、《混凝土结构后锚固技术规程》(JGJ145-2013) 14、《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02) 15、《建筑钢结构焊接规程》(JGJ81-2011)

近几年中国货币政策的走向是怎样的

1、近几年中国货币政策的走向是怎样的?如何评价我国货币政策的实施效果? (1)货币政策走向: 2005年—2016年间我国基本上采取了比较稳定的货币政策,2005年—2016间,我国采取的货币政策主要有以下措施: 灵活开展公开市场操作; 发挥利率杠杆的调控作用,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 稳步推进金融企业改革; 完善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加快外汇管理体制改革,促进国际收支基本平衡; 以上是国家常用的基本货币政策操作措施,同时也通过对经济运行情况及趋势变化适时作出调整。 2005—2006年,我国采取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2007年,货币政策从“稳健”转为“从紧”; 2008年—2010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我国经济形势严峻,为适应形势变化,采取了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 2011年—2014年,我国经济稳步增长,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2015年—2016年,为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继续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 (2)实施效果评价: A、货币政策工具的实施效率仍有待提高 面对全球性金融危机,存款准备金工具失效,2007年-2008年央行下调各金融机构的存款准备金率,效果并不明显。2010年10月、12月上调基金率,但抑制不了物价的上涨。但我国不断坚持对货币政策工具的创新与运用,在现今全球经济发展的背景下也取得了一定成果,所以应提高其利用率。 B、货币政策传导机制不畅通 利率机制是最主要的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由于我国利率市场起步晚,市场化程度不高,不能够很好地反映出货币资金的供求状况,从而也影响了其他货币政策工具的运用。

C、货币政策灵活性不够 当前,全球经济很大程度受到美国经济变化影响。在经济全球化浪潮中,中国应保持货币政策松紧的灵活性,在制定货币政策的时候,考虑美元这个强势货币的政策取向,而不是由于美联储加息或降息而使得自身陷入被动。 因此,应对各种政策工具进行互补创新,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在稳定国内物价水平的同时稳定人民币汇率,加快人民币国际化,以使其更加适应经济的多变性。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

2016年营改增实施细则解读:建筑钢材行业迎新机 营改增”利好去产能 我国自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以来,增值税和营业税作为两个重要的流转税税种而平行运行。但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分工逐步细化,货物和劳务的界限越来越模糊,这种分行业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也日益凸显其不合理性。“分税制”不可避免地会使企业为避免重复征税而倾向于“小而全”、“大而全”模式,扭曲企业在竞争中的生产和投资决策。为完善和优化我国税制结构,使我国的企业更专业、更科学地参与市场活动,进而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民生、促发展,“营改增”已成必然趋势。 对于本次即将全面铺开的“营改增”计划,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张春晓认为,今年一系列改革举措的发力点都是针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要的运行主体就是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此次推行的“十项改革试点”是在第一批试点的基础上再进一步向前推进,更加具体。如钢铁、煤炭、电解铝等这些行业应优先跟进,在总结经验的同时发现问题及时纠偏,形成可借鉴的改革经验。 统计表明,我国国民经济发展目前面临着市场需求增速下降、产品结构不合理、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等诸多问题,要破解这些问题,须通过改革创新,优化结构,实现转型升级。“营改增”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在这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业内人士表示,“营改增”开阔了人们的思路,转变了人们观念,打通了产业链条,扩展了企业的业务范围,这比减税本身意义更大。 建材行业研究员邹明晓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也表示,随着我国经济增长速度由高速增长转为中高速增长,供需矛盾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供给侧发展缺乏活力,给众多行业带来产能过剩、库存过多的问题。而“营改增”的推出将有利于减轻行业税负,推动产业转型、结构优化,去除过剩产能,有效化解供需矛盾。 “营改增”全面实施 建筑钢材行业迎来新机

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2016年5月6日)

通州商办类项目限购政策影响解读 2016年5月6日营销部 一、政策内容 为促进通州区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批准,5月5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通州区人民政府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的通知》。 《通知》的限购政策内容主要分两个部分: 1、关于针对“商务型公寓”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购买通州区商务型公寓的家庭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没拥有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驻京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家庭、持有有效 《北京市工作居住证》的家庭,下同)或单身人士; ●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5年(含)以上的非本 市户籍居民家庭。 《通知》规定,通州区商务型公寓暂停向以下家庭出售: ●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单身人士及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 ●无法提供在本市连续5年以上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 居民家庭。 2、关于针对商业办公项目的限购政策 《通知》明确,通州区新建商业、办公项目应当按照规划用途销售,只能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且上述单位购买后再出售时,仍须出售给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 《通知》规定,文件发布次日起,居民家庭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今后在核验购房资格时计入该家庭的住房套数。5月5日前已由居民家庭或个人购买的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再次出售时可按之前的相关规定执行。同时,通州区商务型公寓和商业、办公项目销售管理其他规定不变。 二、政策解读 新政着眼北京城市副中心长远发展大局,着力稳定区域房地产市场。北京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表示,北京城市副中心建设是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这一国家战略的重要内容,是市委、市政府当前和未来一段时期的工作重点,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十分重要。 去年8月出台《关于加强通州区商品住房销售管理的通知》后,政策效果良好,有效遏制了通州区住房市场过热势头。但在非住宅市场,包括商务型公寓,以及规划用途为商业、办公但开发设计或改造成具有独立厨卫、上下水等用于居住的项目,还存在投机炒作。商业、办公用房被改为居住使用,卖给分散的个人,不仅减损区域未来产业承接能力、发展空间,也会带来人口大量无序涌入的隐患,影响城市副中心的长远发展,有必要依法予以规范。 本次适时强化此类项目的销售管理,充分体现了北京市对于城市副中心建设和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坚定决心。短期看,将有效降低通州房地产市场热度,长期看,将有利于区域长远健康发展,体现区域居住资源的统筹管理。 据通州区政府相关人士介绍,这一举措,是基于商务型公寓本质上属于区域性居住资源,

购房申请表

附件 非郑州户籍人才安居购房申请表 购房人户籍□非本市户籍居民联系姓名所在地电话 购房证件 证件号名称 人及 家庭与购房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 家庭 成员人关系证件号 成员 家庭与购房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 情况 成员人关系证件号 家庭与购房户籍所在地□本市户籍居民□非本市户籍居民 成员人关系证件号毕业高校名称专业或职称名称证件号 家庭拥有本市□出售住房后无住房本市已出售区路(街) 住房套数□无住房住房区域区路(街) 拟购住□新建商品住房拟购住房 房性质□存量住房地址 优 惠对在郑工作并拥有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或副高级职称(高级技师)以上的非郑户籍人政 才,在郑购买首套自住商品住宅,可免于提供社保和个税证明。策 本人郑重承诺:本人已阅读上述优惠政策,已全面如实填报已购及拟购住房、 家庭成购员情况,并保证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不实申报等违规行为,本 人愿意承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人 购房人签名: 承 诺 年月日 1、本表一式四份,一份由购房人留存,一份由工作单位留存,一份由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备注留存,一份作为购房合同附件,交住房买卖合同信息确认机构。 2、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以户口簿、结婚证记载为准。

我公司(机构)已按本市住房安居保障政策的规定,对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身份证明、职称、毕业证、户口簿、结(离)婚证等资料进行 工 了核对。经核对,该购房人及家庭符合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政策要求。 作 单 位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承诺 首 套 住 房 状 况 查 询 情 况 我公司(机构)已按相关规定,将住房限购政策及非郑州户籍人才购房的政策告知购房人,对购房人及家庭成员信息、身份证明、职称、毕业证、户口簿、结(离)婚证等资料进行了核对。经初审,该购房人及家庭符合非本市户籍人才购房政策要求。 公司名称(盖章): 年月日 查询人: 年月日 备注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2016年税收政策汇编 营业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涉农贷款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3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员工制家政服务营业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按房改成本价标准价出售住房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税总函[2016]12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营业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0号 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利用废弃的动植物油生产纯生物柴油免征消费税政策执行中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6]3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双喜(喜百年)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180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金圣(软瑞香)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22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玉溪(细支庄园)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37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卷烟消费税计税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税总函[2015]408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娇子(宽窄自在)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41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化妆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0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档化妆品消费税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66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黄山(硬天都)等牌号规格卷烟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税总函[2016]539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对超豪华小汽车加征消费税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6]129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超豪华小汽车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4号 增值税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调整海南离岛旅客免税购物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6年第15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兽用药品经营企业销售兽用生物制品有关增值税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8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52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33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符合条件的销售熊猫普制金币纳税人名单(第六批)的公告

加强通州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加强通州区生态环境建设的实践与思考 摘要:随着十八大提出建设美丽中国的目标的提出,生态环境建设在地区发展中的作用日益重要,逐渐成为一个地区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决定性因素。本文从通州区生态环境建设的现实出发,分析了当前通州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和存在的问题,最后针对这些问题,给出了自己的一点建议。 关键词:生态环境建设;成绩;建议 近一段时间的雾霾天气再次惊醒人们,生态环境建设对于人类生存的极端重要性。近些年来,通州区在生态环境建设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手段措施,充分体现了通州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理念。如何在今后乃至“十二五”期间,适应北京现代化国际新城建设的需要,继续加强生态环境建设,是我们面临的重要任务和重大课题。 一、通州区生态环境建设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通州始终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坚持以维护地区环境安全为目标,以控制污染和构建生态和谐为重点,全面加强环境保护建设,全区在经济持续增长的同时,保持了环境质量的基本稳定,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得到新发展。 (一)城市环境总体良好 城市空气质量连续几年保持优良记录。2006-2009年全年空气质量二级和好于二级以上天数分别达到217、238、257、262天。2009年浓度比2005年分别下降5.9%、3.6%和2.2%。SO2、NO2和PM10,SO2和NO2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完成“十一五”既定目标。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地下饮用水源符合国家标准。河流水质改善率为32.1%,河流水质综合达标率为10%。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逐年稳步提升,2009年达到55.88%。2009年,全年新植成活树木18.1万株,新铺草坪面积23.4公顷;城市绿化面积达到1514.6公顷,道路绿化568.4公顷,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9.1%,比上年增加0.9个百分点。气、声环境质量全部符合相应的环境功能区国家标准,整体环境持续保护优良。 (二)生态保护效果显著 运河水系保护成绩显著。通州区十分重视运河两岸环境的整治,坚持高水平打造运河城市段,高标准建设运河核心区的原则,先后完成了北运河城市段一期、二期综合治理工程,对河道进行了疏挖,实施了两岸绿化工程,改造了运河源头岛、运河文化广场,使运河成为通州区一道靓丽风景线。东南郊水网改造、凉水河治理等工程的完工,进一步提升了城市景观建设水平。生态工程建设工作取得实效。北京市提出建设“五河十路”生态绿色屏障,通州区根据自身实际,结合京津风沙源治理及“三北防护林”建设,重点在经济基础相对薄弱的永乐店镇及沿潮白河、北运河的风沙区发展速丰林。2008年,全区造林1879.4公顷,新增造林面积683.5公顷,栽植各类绿化苗木453万株。第二道绿化隔离带、平原治沙、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

2016年建筑业营改增范围及税率3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营改增试点方案。明确自2016年5月1日起,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财政部税政司、税务总局货物劳务税司负责人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问题回应了媒体的提问。  四大行业税率确定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将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纳入试点范围。自此,现行营业税纳税人全部改征增值税。其中,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适用1 1%税率,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适用6%税率。 财政部税政司负责人介绍,这些新增试点行业,涉及纳税人近1000万户,是前期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总户数的近1.7倍;年营业税规模约1.9万亿,占原营业税总收入的比例约80%。 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实现了增值税对货物和服务的全覆盖,基本消除了重复征税,打通了增值税抵扣链条,促进了社会分工协作,有力支持服务业发展和制造业转型升级。 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 继上一轮增值税转型改革将企业购进机器设备纳入抵扣范围之后,本次改革又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将营改增试点范围扩大到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和生活服务业,并将所有企业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纳入抵扣范围后,各类企业购买或租入上述项目所支付的增值税都可以抵扣。通过外购、租入、自建等方式新增不动产的企业都将因此受益,前期试点纳税人总体税负会因此下降。同时,原增值税纳税人可抵扣项目范围较前期试点进一步扩大,总体税负也会相应下降。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比较完整地实现了规范的消费型增值税制度,有利于扩大企业投资,增强企业经营活力。 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试点从制度上基本消除货物和服务税制不统一、重复征税的问题,有效减轻企业税负。从前期试点情况看,截至2015年底,营改增累计实现减税641 2亿元,无论是试点纳税人还是原增值税纳税人,都实现了较大规模的减税。 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5月1日起,全面实施营改增,并承诺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当前实体经济较为困难,为了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在设计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方案时,按照改革和稳增长两兼顾、两促进的原则,做出妥善安排。 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延续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7年最新营改增政策 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全面推行,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教育医疗等生活服务从5月1日起要改缴增值税了。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如何划分?计税方法有哪些?详情请参考下文! 2017年最新营改增 1.某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纳税人,应当按照本办法缴纳增值税。个人,是指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因此,个人在境内提供增值税应税服务,是需要缴纳增值税的。 2.某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哪一方是纳税人?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因此,该运输企业以挂靠方式经营,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被挂靠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被挂靠人作为增值税纳税人。

3.增值税纳税人分为哪几类?具体是怎么划分的?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行为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以下称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一般纳税人,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为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的其他个人不属于一般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规定标准但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可选择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4.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纳税人,可以成为一般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四条规定,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规定标准的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一般纳税人资格登记,成为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够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设置账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核算。 5.纳税人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还能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吗?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一经登记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负担的增值税额。 12.增值税扣税凭证包括哪些? 答: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二十六规定,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

2016年邮政储蓄全国代理营业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模拟考试(汇总)

2016年全国代理营业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模拟考试 一、单选题(接40题,每题l分,共40分) 。 1、《中国人民银行法》对货币政策的目标的规定是( )。 [1分] A、汇率稳定 B、充分就业 C、经济增长 D、保持货币币值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增长 2、商业银行与客户的业务往来,应当i蔓循( )的原则。 [1分] A、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 B、平等、自愿、公平、公正 C、平等、自愿、公平、为客户保密 D、平等、自愿、公平、互惠互利 3、人民币是指中国人民银行依法发行的货币,包括( )。 [1分] A、流通币和非流通币 B、纸币和硬币 C、流通币和退出流通币 D、主币和辅币 4、国情的发行价格低于面值,叫做( )发行。 [1分] A、溢价 B、竞价 C、折价 D、平价 5、 ( )是指商业银行根据约定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客户支付收益,并不保证客户本金安全的理财计划。 [1分] A、非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0 8、保证收益理财计划 c、非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0 D、保本浮动收益理财计划 6、 ( )是邮政储蓄银行与广东邮政电子商务局共同发行的联名信用卡。 [1分] A、掏宝绿卡 B、QQ联名卡 c、绿卡.贷记卡 D、自邮一旗联名卡 7、商业银行不得从事( )业务,怛国家另有规定的障外。 [1分] A、买卖金融情券 B、买卖政府情券 c、向非银行金融机构或企业投资 D、发行金融情券 8、邮储银行手机银行自( )对外提供服务。 [1分] A、2010年7月1日 B、2012年4月10日 C、2010年4月12R D、2010年6月2n 9、个人网银电子令牌+短信单笔,日累计交,g FE喜页是( )。 [1分] A、200000元 B、50000元 C、10000元 D、5000元 10、对涉蠊转移或者隐匿违法资金的账户,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人批准 A、公安机关 B、司法机关 C、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 D、中国人民银行 11、( )是网点内控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1分] A、网点负责人 B、普通柜员 c、综台柜员 D、网点副职 12、每份外币个人存款证明书最多只能证明( )笔子账户的资金。 [1分] A、5 B、1 C、3 D、10 1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英文缩写是( )。 [1分] A、CCB B、ICBC C、PBC D、PSBC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大数据产业税收优惠政策汇编 一、现行增值税优惠政策 (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57号)规定,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的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 (二)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对“营改增”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免征增值税。 (三)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或将进口软件产品进行本地化改造后对外销售,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二、现行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 自2011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设在我省并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70%以上的企业,可减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我省大数据产业可能会涉及以下鼓励类项目: 《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第(三)“贵州省”中: 26、宽带网络建设及运营 27、云计算解决方案研发及应用服务 《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第一类“鼓励类”第二十八“信息产业”中: 1、2.5GB/S及以上光同步传输系统建设 2、155MB/S及以上数字微波同步传输设备制造及系统建设 3、卫星通信系统、地球站设备制造及建设 4、网管监控、时钟同步、计费等通信支撑网建设

5、数据通信网设备制造及建设 6、物联网(传感网)、智能网等新业务网设备制造与建设 7、宽带网络设备制造与建设 8、数字蜂窝移动通信网建设 9、IP业务网络建设 10、下一代互联网网络设备、芯片、系统以及相关测试设备的研发和生产 11、卫星数字电视广播系统建设 12、增值电信业务平台建设 13、32波及以上光纤波分复用传输系统设备制造 14、10GB/S及以上数字同步系列光纤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5、支撑通信网的路由器、交换机、基站等设备 16、同温层通信系统设备制造 17、数字移动通信、接入网系统、数字集群通信系统及路由器、网关等网络设备制造 18、大中型电子计算机、百万亿次高性能计算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每秒一万亿次及以上高档服务器、大型模拟仿真系统、大型工业控制机及控制器制造 19、集成电路设计,线宽0.8微米以下集成电路制造,及球栅阵列封装(BGA)、插针网格阵列封装(PGA)、芯片规模封装(CSP)、多芯片封装(MCM)等先进封装与测试 20、集成电路装备制造 21、新型电子元器件(片式元器件、频率元器件、混合集成电路、电力电子器件、光电子器件、敏感元器件及传感器、新型机电元件、高密度印刷电路板和柔性电路板等)制造 22、半导体、光电子器件、新型电子元器件等电子产品用材料 23、软件开发生产(含民族语言信息化标准研究与推广应用) 24、计算机辅助设计(CAD)、辅助测试(CAT)、辅助制造(CAM)、辅助工程(CAE)系统开发生产

央行调控货币政策的的七大绝招

央行宏观调控货币政策的的七大绝招 核心观点 目前,央行通常运用的货币政策工具有7种。近年来随着货币供应方式变化,央行公开市场操作主要采用逆回购和 MLF,目的是“削峰填谷”,保持银行体系流动性基本稳定。 1、公开市场操作:它是央行吞吐基础货币,调节市场流动性的主要货币政策工具。交易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一级交易商,主要交易品种包括回购交易、现券交易、发行央票、SLO。目前央行最常使用的是7天、14天、28天逆回购,原则上每个工作日均可开展公开市场操作。2015年至今逆回购利率一共调整了17次,其中2015年12次和2016年3次均为下调利率;2017年至今两次均为上调,合计上调7天、14天和28天逆回购利率20个BP(BP:基点。一个基点是0.01%)。 2、存款准备金制度:央行通过调整法定存款准备金率,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间接调控货币供应量。历史上看,存款准备金率一共调整52次,其中2015年下调了5次合计3个百分点。最近一次降准是2016年3月1日,大型金融机构和中小金融机构均下调0.5个百分点,主要是为了应对外汇占款减少所产生的流动性缺口。

3、再贴现与再贷款:央行运用再贷款、再贴现调剂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需求,影响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供应能力。近年来,适应金融宏观调控方式由直接调控转向间接调控,再贷款所占基础货币的比重逐步下降,新增再贷款主要用于促进信贷结构调整,引导扩大县域和“三农”信贷投放。 4、利率政策:央行间接控制信用规模的一项重要的手段。截至目前,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一共调整了29次,2015年5次降息合计1.25个百分点,最近一次为2015年10月24日。 5、常备借贷便利(SLF):其由金融机构主动发起,主要功能是针对性地满足金融机构期限较长的大额流动性需求,对象主要为政策性银行和全国性商业银行,期限为1-3个月。2015年2月11日,SLF推广至符合宏观审慎要求的中小金融机构。SLF利率一共调整4次,最近一次为2017年3月16日,央行分别上调隔夜、七天、1个月SLF利率20BP、10BP和10BP。 6、中期借贷便利(MLF):央行提供中期基础货币的货币政策工具,对象为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采取质押方式发放,可通过招标方式开展。MLF利率发挥中期政策利率的作用,MLF利率一共调整了8次,其中2017年至今调整了2次,最近一次为2017年3月16日,央行分别上调6个月和1年期MLF利率10BP。2016年8月开始,央行投放的MLF均为6个月期和1年期,其中1年期MLF占比呈上升趋势。 7、抵押补充贷款(PSL):为开发性金融支持棚改提供长期稳定、成本适当的资金来源。 一、货币政策工具的传导机制与分类 1.目标与传导机制 货币政策工具是中央银行为达到货币政策目标而采取的手段。我国货币政策最终目标为“保持货币币值的稳定,并以此促进经济的增长。” 为实现其最终目标,政策工具具有一个传导机制,并伴随相应的时间过程。传导机制通常为:中央银行运用货币政策工具——操作目标——中介目标——最终目标。即中央银行通过货币政策工具的运作,影响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活动,进而影响货币供应量,最终影响国民经济宏观经济指标。

2016年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

2016年营改增后税率一览表

2016年营改增后,增值税税率表 序号 纳税人 应税行为具体范围 增值税税率 1 小规模纳税人 包括原增值税纳税人和营改增纳税人,从事货物销售,提供增值税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营改增各项应税服务 征收率3% 2 原增值 税纳 税人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另有列举的货物除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7% 3 1.粮食、使用植物油、鲜奶 13% 4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5 3.图书、报纸、杂志; 6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整机)、农膜; 7 5.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8 6.农产品(指各种动、植物初级产品);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二甲醚、食用盐 9 出口货物 0 10 销售交陆路运输铁路运输服务 11%

11 一 般 纳 税 人服务通 运 输 业 服务 其他陆路运输服 务 公路缆车 索道地铁 轻轨 12 水路运输 服务程租业务特定航次 13 期租业务配备操作人员的船 14 航空运输 服务 航空运输的湿租 业务 配备机组 人员 15 管道运输 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 业务 气液固等 16 邮政服务邮政普遍 服务(包 括邮票报 刊汇款) 函件 信印刷物 卡邮政小 包 11% 17 包裹不超 50KG一边不超1.5M,长宽高合计不超3M 18 邮政特殊 服务 邮政特殊服务 机要、盲人 读物等 19 其他邮政 服务 邮册等邮品销售、 邮政代理等

20 一 般 纳 税 人电 信 服 务 基础电信 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语音通话、 带宽等 11% 21 增值电信 服务 增值电信服务 短信、彩 信、数据传 输、互联网 6% 22 建 筑 服 务工程服务工程服务新建改建 11% 23 安装服务安装服务各类设备、台梯架、电话水汽等出装费等 24 修缮服务修缮服务补固养改等作业 25 装饰服务装饰服务修饰美化 26 其他建筑 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钻、拆、平、 绿、爆、清 等 27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 贷款 利息、及利 息性收入 6% 28 融资性售后回租承租A卖给B再从B租回 29 直接收费 金融服务 直接收费金融服 务 其他所有 相关收费

2017年税收政策汇编

2017年税收政策汇编 1、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落实工作的通知 2、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 3、关于支持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4、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5、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6、关于继续实施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7、关于继续实施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8、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9、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 10、关于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11、关于印发《压缩财税优惠办理时间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12、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试点政策的通知 13、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通知 14、关于简并增值税税率有关政策的通知 15、关于将商业健康保险个人所得税试点政策推广到全国范围实施的通知 16、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17、关于继续执行有线电视收视费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18、关于承租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 19、关于证券行业准备金支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 20、关于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 除政策的通知 21、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的通知 22、关于资管产品增值税政策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23、关于扶持新型显示器件产业发展有关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 24、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服务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25、关于落实降低企业杠杆率税收支持政策的通知 26、关于在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地区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 27、关于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28、关于生产和装配伤残人员专门用品企业免征企业所得税的通知 29、关于继续执行研发机构采购设备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新老项目税收政策汇总

一、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规定,建筑房地产企业的新老项目划分标准总结如下: (一)建筑工程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基于此规定,建筑企业营改增过度期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总结为以下两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 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为老项目,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 日后的建筑工程项目为新项目。

(二) 房地产企业新老项目的划分标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三)项第9款规定:“房地产老项目,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基于此规定,房地产企业的新老项目划分标准分为两点: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产项目为老项目。 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5月1日后的房地产项目为新项目。 二、建筑房地产企业老项目的增值税计税方式的选择及涉税处理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3款规定:“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财税…2016?36号)附件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七)项第7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在该文件中,有两个非常重要的字“可以”,即建筑和房地产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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