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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2019年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2019年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法制化建设是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不断提升区法治建设水平,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建设“法治”是城市发展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一座现代化城区,不仅体现在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物质层面,而且体现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运行、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无形的方面,后者更是构成一个城市现代化的内核。正处于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必然要求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完善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使“法治”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成为城区的一个突出特征、重要品牌,构成现代化城区不可或缺的内在品质。

二是依法治区是有效推进城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管理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等特性,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功能,在调节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区建设处于快速推进期,与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相伴随的,是涉及群众、单位利益的调整,是集中反映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是对各级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重大考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区,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只有用法治的观念、手段来规范各种行为,也才能打牢现代化城区的基础,使之沿着正确轨道,实现健康发展。

二、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教育是整体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结合“六五”普法的深入实施,立足城区实际,突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施政和管理的水平;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青少年、流动人口到全体人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显降低发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共赢”。在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重视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是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尤其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行,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集中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好评。XX年6月30日《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与城区发展建设同步,加快构建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在区逐步确立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程序合法、权力有限、责任政府、公共服务等基本价值理念,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权为

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进一步加快职能转变,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更好地适应发展要求。

三是以公、检、法、司等为重点,不断提高司法机关公正执法的能力。“法贵在行”。营造公平、规范、有序的市场环境和稳定、安全、祥和的生活环境,是各级司法机关的政治责任和工作职责。要从决策、执行、监督三个层面,切实加强区公、检、法、司等部门公正司法和严格执法的能力建设。既要按照《宪法》和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区情实际,建立完善行之有效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要强化监督制约和责任追究机制,拓展源头防范和治理,严查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等违法违纪行为,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还要加强对大拆迁、大开发、大建设时期有关违法案件的研究,把握特点和规律,把握重点人群和关键环节,切实提高防范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深入开展行风建设,不断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以崭新的形象赢得公众对司法机关执法行为的普遍认可,努力为“五化五新”协调发展提供坚强的司法保障。

四是以化解矛盾纠纷为突破口,不断提高维护社会稳定的主动性和实效。基层调解工作能起到及时化解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减少民转刑案件及群体性事件,维护安定团结、促进共同发展的重要作用。我们要认真落实一推行四公开工作要求,扎实开展群众工作,健全组织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程序,严格领导接待和首问负责、分级调处、联动调处、定期排查和报告、办结报告和回访、档案管理、责任追究等项制度,围绕“小矛盾不出社区,一般矛盾不

出街道,重大矛盾不出区,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进一步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规范运作,提高效率,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拆迁建设涉及矛盾纠纷趋势、特点的研究分析,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切实提高工作的预见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三、着力提升法治建设的水平

一是加强执政能力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和领导方式。当前宏观形势趋紧,如何加快城区建设,实现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对全区各级党政组织的考验。我们要坚持科学发展观,强化法治观念,强调按规矩办事,围绕科学决策、推进工作落实和做群众工作“三大能力”的提高,进一步增强工作的实效性。严格决策程序,完善决策机制,确保集思广益、科学决策;大兴求真务实之风,沉下身子,做大量深入细致、艰苦扎实的工作,不断提高在困难条件下推进工作的能力,当前要在自觉服从宏观调控大局下,努力找准工作着力点,破解难题,推进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关心群众利益,善于面向群众开展工作,多做群众急需、群众受益、群众满意的事,以实实在在的业绩取信于民,确保新城建设经得起实践的检验、群众的检验、历史的检验。

二是坚持齐抓共管、内外结合,切实加强党对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依法治区是一项长期、艰巨的系统工程,区委要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整体推进的良好态势。全区上下要认真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明确责任,扎实推进,真正形成各级党委牵头、职能部门主管、有关部门、街道积极配

合、全力落实的工作机制,不断提高各类人群学法用法的意识和水平。同时,结合区实际,精心组织好“两个条例”学教活动,以各级领导干部为重点,认真查找党内监督和维护党纪等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与薄弱环节,努力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的良性机制;把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支持人大、政府、政协围绕中心工作依法履行职责,教育和引导公民广泛参与,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和建议,重视和支持舆论监督,努力形成监督合力,不断推进民主法制建设进程。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建立完善预防和惩治腐败工作机制。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既要加强正面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守法意识,又要标本兼治,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认真纠正和解决损害国家、集体和群众利益的现象,要着眼长远,着力解决好依法治区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抓住各级领导干部这一重点,建立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我们要在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指示精神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思考,谋划好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思路、目标和举措,抓紧制定出台我区落实防治体系的《实施办法》,着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行为的发生,不断提高党风廉政建设水平,为区“五化五新”协调发展提供有力的佐证。

四是坚持法治与文明并举,积极创建“文明城区”。“文明”本身包含着“法治”的要求,没有“法治”就不能成就“文明”;“文明”又是“法治”的升华,当一切都按“文明”的标准、要求行事,“法治”也相应的水到渠成。法治建设是推进“文明城区”建设的重要方面,必须不折不扣地抓紧抓好。当前,要抓住党的“十八大”契机,

在加快硬件建设的同时,以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和民众综合素质为目标,重建设、重基础、重管理、重实效,从细微处入手,长抓不懈,集中解决好人们的思想、言行等突出问题,努力促成实现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规范诚信的市场环境、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绿化美化的生活环境,着力打造法治,不断提升区的知名度、美誉度和综合竞争力。

关于推进法治建设的思考

我国在法治建设的推进中虽然取得了不小成效,但与发达国家相比,法治建设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亟需加快建设、努力推进。 一、存在问题 (一)法律制度不够完善。我国立法速度较快,但部分法律质量不高,效果不佳。一些法律、法规的规定过于笼统,法律本身的逻辑不够严密,条文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此外,法律体系不够健全,没有及时进行立、改、废。同时,在法律体系内部,由于对立法活动协调和监督不够,对某些过时的法律法规没有及时清理,造成一些法律、法规的内容相互抵触,影响法律的整体和谐。如“按照简易程序罚款”,1996年《行政处罚法》规定数额为50元,而2004年《道路交通安全法》却规定为200元。这种在法律之间的相互关系上、基本法和单行法之间、法律法规与实施细则之间、原则规定与具体措施之间,还没有完全配套,导致在整个法律体系中出现了“断层”和“缺项”。 (二)依法治国方略实施不够彻底。根据宪法规定,行政机关由权力机关产生并接受其监督。但在实际中,行政权对立法权的干预太大,导致一部分法律带有明显的行政部门利益色彩,使法律的公正性、权威性、可行性受到影响。司法机关相对独立性程度较低,抗干扰能力较差,无法从制度上保障司法机关独立公正地行使司法权,维护司法机关的公正形象。此外,由于个别行政机关未能严格依法行政,执法不文明、不规范、不严格、不公正的现象时有发生,导致有的执法者与执法对象缺乏应有的交流沟通,互相戒备排斥,甚至对立、对抗;有的执法者方式简单粗暴;有的甚至吃、拿、卡、要,收受贿赂。 (三)法律的权威性有待进一步树立。人治与法治最根本的区别在于树立起以宪法为核心的整个国家法律体系的至高无上的权威,使法律成为解决社会纠纷的最权威力量。法律无信用,法治必然难以展开,人民的权利将得不到法律的保障,法治也就很难成为民主的要求。当前,个别领导干部未能正确认识法治的重要性,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当事人遇到纠纷不愿求助于法律而是寻求其他解决途径,这些都直接导致了法律信用的缺乏。例如,一些干部存在“重人治、轻法治”的思想,错误的认为法治建设搞好了,群众法律意识增强了,学会了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工作会越来越难做,造成习惯以“人治”来管理社会事务,而忽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问题。此外,少数人存在着“信访不信法”的思想。从一些涉法涉诉的信访案件看,有的是司法终结的案件,而当事人仍上访或信访,可以或多或少使有些人有利可图,这使法律的权威受到了挑战,也对法治的推进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四)农村基层群众法律素质有待更进一步地提高。经过这些年的普法宣传教育,全社会学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增强,越来越多的群众能够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但农村群众大多数文化水平较低,法制意识欠缺,与学法、懂法、知法、用法的差距较大,农民民主意识不浓,法制观念淡薄。有的农民在自身合法权利被侵害时,不能正确反映诉求,不能正确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权,要么浑然不知、以“法盲”形态出现,要么畏于权势、忍气吞声;要么置法律而不顾、“以暴制暴”,导致违法犯罪。有的农民法律知识缺乏,无视法律,排斥法律权威,崇尚“无讼有德”、“权大于法”,喜欢采取越级上访、聚众闹事、围堵政府机关等非法行为来解决问题。 二、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的举措 (一)加强立法工作,保证法律的全面、公正和完整。通过法律建立和维护社会秩序是法治的一个基本要求,也是法治的基本要素之一。国家要更好的调控社会和体现国家意志就必须做到有法可依,加强立法工作,完善法律法规,使依法治国方针得到更好、更全面地落实。而一个法律文件制定得成功与否以至于最终能否被有效地施行,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该法是否正确而深刻地反映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利益,以及它所要调整的那部分社会事务发展的客观规律。因此,立法必须提高民主化和科学化程度,使法律充分体现民意,与社会生活相一致,符合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不仅要防止立法中渗入局部利益和部门利益而影响法律的全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齐鲁先锋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试卷 [考试时限]:60分钟 [及格分数]:60分[考试说明]: 1、2005年3月国务院发布《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 正确 错误 2、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反馈意见采纳情况。 正确 错误 3、在现代行政管理中,要更多地采用自愿性的合约而不是强制性的命令来实现行政目标。 正确 错误 4、拿破仑执政法国时,制定了四大法典。 正确 错误 5、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政治协商会议。 正确 错误 6、全国人大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委员长召集。 正确 错误 7、法制建设的根基是执法者。

正确 错误 8、依法行政是法治政府建设中的薄弱环节。 正确 错误 9、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是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司法改革的一个指导思想。 正确 错误 10、高度重视舆论监督,支持新闻媒体对违法或者不当的行政行为进行曝光。 正确 错误 11、我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少数服从多数 集体行使权力 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平等原则 12、()根据新形势新经验,提出《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主张把实践中取得的、并被实践证明是成熟的重要认识和基本经验写入宪法。 十六大 十六届一中全会 十六届二中全会 十六届三中全会 13、现行宪法是于( )12月由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 1982年 1988年

1993年 1999年 14、人大及其常委会与政府之间具有()。 隶属关系 监督与被监督关系 相互制衡关系 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15、在我国,人大是国家权力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表明()。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具有无比的优越性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适合我国国情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近代以来中国社会发展的必然选择 16、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最重要的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要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因为这一制度()。 是我国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真正保证了人民群众参加国家管理 是我国的立国之本,是四项基本原则之一 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和活动原则 17、下列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说法正确的是()。 全国人大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就是全国人大 全国人大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全国人大和其他国家机关相互监督 18、2013年3月,新一轮国务院机构改革正式启动,内容之一是实行铁路政企分开,组建国家铁路局和中国铁路总公司,不再保留铁道部。这项改革旨在()。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 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如何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 2014-11-24 15:07 8062ubky|分类:时事政治|浏览3550次 分享到: 2014-11-24 15:27 知识大富翁,挑战赢iPhone! 提问者采纳 热心网友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指出,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以学习和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既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客观要求,也是提高政府自身建设和管理水平的现实需要。 第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依法行政既是法治政府建设的核心,也是政府工作的生命线。《决定》指出,各级政府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进一步推行政府权力清单制度。依法行政的本质是职权法定,以法律形式明确政府职能。要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必须完善依 法行政的制度,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确保法律、行政法规有效执行;加强对重大决策部署落实、部门职责履行、重点工作推进以及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估,加强行政问责,健全纠错制度,不断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进一步推行权力清单制度,使职权法定、边界清晰、主体明确、运行公开。 第二,不断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决定》指出,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一是要建立集体决策制度,完善行政决策程序制度,健全决策透明制度,建立重大决策实行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政府决策能力和水平;二是要重视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审查把关监督作用,积极发挥参谋助手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发挥政府重大法律事务审查把关作用,为政府依法决策提供支持;三是建立督查机制,健全责任倒查机制,既要按照责任、标准和期限的要求,保证各项决策的落实,又要对未按要求贯彻落实政府决定及决策,进行追责,予以行政问责,转变作风,提高行政执行力。 第三,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决定》指出,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要完善行政执法体制,以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制为目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规范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惩处各类违法行为,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以强化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为路径,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设,保证行政执法机关严格执法;严格行政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目录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1)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2) 三、依法治国 (3) 四、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7) 五、总结 (9)

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认识 一、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定义。 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1996年,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指出,到下世纪初要初步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1997年10月,中共十五大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建立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1999年3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1982年宪法进行修改,将法治与法治国家予以宪法确认:“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根本任务和原则,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的一个基本目标。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中共十六大报告强调,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中共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指出,要坚持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国家各项工作法治化,保

障公民合法权益;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为党和国家长治久安提供政治和法律制度保障;要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最基本的内容是在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过程中,根据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应当遵循的依法治国、公平正义、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等这些具体理念。前提就是必须坚持在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念下,不能脱离这个实际。我们各项工作要按照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要求树立大局意识,树立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1、公民的民主权利和自由应得到充分保障; 2、国家政治权力的结构民主,如国家机构内部立法、行政、司法机关,要在党的领导下实行科学分工,并形成健全的监督机制; 3、国家权力的行使和公民权利的保障要有民主程序; 4、民主方法,如要实行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要有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作风、不搞一言堂、让人讲话等。 从理论上讲,社会主义民主是有人类社会以来最高类型的民主,这种优越的民主要真正成为现实,还要靠法制来保障,正如小平同志讲的,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思考 5555

对我国行政法治建设的现实思考 贵州省电大2009级春季法学专业专科班姓名:杨昌菊内容摘要:2001年新春伊始,江泽民同志在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讲话强调“依法治国,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口号便在中华大地上传播开来。勿庸置疑,法治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组成部分。近十年来,我国的法治建设虽然说小有成就,但是,从整体上而言,还是不尽人意。尤其在我国的依法行政方面,推行的速度显著跟不上社会发展需要。 关键词:行政法治;法治建设;工具性 新中国成立60多年来,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取得了不可否认的成就,但是我国行政法治建设还是相对缓慢。我国行政法治建设在新时期也曝露出种种问题。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五个方面来探讨完善我国行政法治建设,使我国行政法治建设更上一个台阶。一是我国对法律的工具性定位;二是将行政法定位为管理法;三是现有的政治架构;四是法治理念尚未在民众心目中扎根;五是监督机制不够健全、有效。 一、工具性定位使法律发挥不到其应有的作用 在西方,法律是一种信仰。它深深的扎根在每一个人的心中。从古希腊开始,法律便与西方人的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在很早时候,他们就认识到,人是有私心的,所以是不可靠的,必须创造出一个公正无私的东西来处理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最后,他们就想到了法律,因为法律是没有感情的,它不因财富的多寡、权势的大小而区别对待。不管是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还是公众的利益造受损失,他们首先想到的就是法律,因为他们认为,法律

是为每一个人服务的,其作为社会的成员之一,是国家走向社会主义型的必备政策,享受法律的保护和救济是当然的事情。法律在他们的心目中是神圣的,是不可侵犯的,这种认识是从人们的潜意识中萌发出来的,它已经渗透到了人们的灵魂里。 在中国,近代法律是舶来品,这只是一种工具。用外来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是不符合我国的国情实际。所以现在我国特色社会主义体系完善过程中的四点要求的,第一条就是不能用外国的法律体系来套我们的法律体系,外国法律体系中有的法律,不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我们不搞。(清末,在新政的过程中,法律作为救亡图存战略的组成部分而从德国、日本、法国等国家引入。这些法律引入的目的是为了维护满清摇摇欲坠的统治,至于法律在维护普通民众权利方面的作用,基本上起不到什么作用,可以说不属于法律实施者考虑的范畴。从而导致在普通民众心中无法形成法律观念,与西方法治国家自然演变模式相比,中国的这种嫁接式模式显然是先天不足。) 法律是国家制定和实施的,因此,国家对法律的态度和决策将决定法律的实施程度以及法律功能发挥的大小。众所周知,在中国的法律上,总会有些人为也是在干扰其正常实行。法律所起的作用是辅助性的,它的辅助性在法律与人的因素出现矛盾的时候才会表现的相当明显。中国人用政治手段解决法律问题,美国人用法律手段解决政治问题,也许可以很好说明这一问题。正是这样法律的作用性没有完全得以体现。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 四、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2014年10月23日) 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2015年2月2日)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2015年3月24日) 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2016年12月9日) 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2014年10月23日)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有一条贯穿全篇的红线,这就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管总的东西。具体讲我国法治建设的成就,大大小小可以列举出十几条、几十条,但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一条。

恩格斯说过:“一个新的纲领毕竟总是一面公开树立起来的旗帜,而外界就根据它来判断这个党。”推进任何一项工作,只要我们党旗帜鲜明了,全党都行动起来了,全社会就会跟着走。一个政党执政,最怕的是在重大问题上态度不坚定,结果社会上对有关问题沸沸扬扬、莫衷一是,别有用心的人趁机煽风点火、蛊惑搅和,最终没有不出事的!所以,道路问题不能含糊,必须向全社会释放正确而又明确的信号。 这次全会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的自我完善、自我提高,不是在别人压力下做的。在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这个根本问题上,我们要树立自信、保持定力。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一个重大课题,有许多东西需要深入探索,但基本的东西必须长期坚持。 第一,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最根本的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提出来的,把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也是我们党提出来的,而且党一直带领人民在实践中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要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有利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完成党的执政使命,决不是要削弱党的领导。 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题中应有之义。要把党的领导贯彻到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只有在党的领导下依法治国、厉行法治,人民当家作主才能充分实现,国家和社会生活法治化才能有序推进。

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法治社会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建设“法治中国”这一新目标,要求“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其中,法治社会建设意在强调社会公众普遍守法。它相对于国家、政府层面公权力的守法而言,指法律在公民合作体系中具有最高权威,得到普遍地认可、尊重与遵守。这一观念的提出表明中央意识到全民守法业已成为法治国家建设不 可或缺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法治真正生根的前置性条件。加快法治社会建设,必须解决现实中公民守法存在的突出问题。现阶段,我国民众守法情况在不断改善,但仍存在诸多问题。 当前法治社会建设的现状 一是民众法律意识越来越强。随着时代的发展,民众法律意识显著增强。过去当其受到权利威胁或侵害时,多数会选择不了了之。现在多数人的法律意识已有了明显提高,权利话语也已深入人心,权利受到侵害时首先会想到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如今,违反法律、侵害权益已经成为底线性、共识性的不当行为,容易引发社会各界的普遍反感和不满。 二是诉讼在纠纷解决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高。越来越多

的人选择通过诉讼解决纠纷。据统计,1981-2011年人民法院民事一审结案共1亿2623万件,平均每年407万件件,而调解的民事纠纷共1亿9264万件,平均每年621万件,是法院民事一审结案数量的1.53倍; 1981年人民调解的数量是民事一审数量的8.72倍;到2011年,前者只是后者的1.19倍。这说明通过法律程序解决纠纷业已成为社会纠纷解决的主要途径。 三是法律服务人员队伍的数量和业务量越来越大。据统计,1981年-2011年间,我国律师数量由8571人增加到214968人,增长了24倍,年均增长率80%;每10万人口律师数量由0.86人增加到了15.95人,增长了17倍。期间,律师诉讼业务量由7万多件增长到231万件,增长了30倍,年均增长率超过100%;非诉讼业务量由4550件增长到62万件,增长了136倍,年均增长率超过450%。法律服务人员和业务的激增表明法律在社会中的作用越来越大,人们开始习惯借助法律开展社会交往。 四是社会纠纷数量居高不下。1981年我国有847万件民间纠纷和民事诉讼案件,2009年则升至1347万件,增长了58.9%。1995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受理消费者申诉案件8634件,2009年则升至72万件,增长了83.16倍。1996年我国劳动争议仲裁机构调解劳动争议案件近5万件,2010年则升至60万件,增长了11.49倍。特别是公安机关刑事

2019年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加快法治建设的若干思考 法制化建设是发展建设的重要内容。如何与城市发展建设同步,不断提升区法治建设水平,是我们认真思考和实践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一是建设“法治”是城市发展建设题中应有之义。一座现代化城区,不仅体现在一流的建筑、完善的设施、强大的经济实力等物质层面,而且体现在严密的制度、规范的运行、良好的社会环境等无形的方面,后者更是构成一个城市现代化的内核。正处于全面建设的历史进程,必然要求在建设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同时,加强政治文明建设。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建立完善依法治区的体制机制,使“法治”深入人心、落到实处,成为城区的一个突出特征、重要品牌,构成现代化城区不可或缺的内在品质。 二是依法治区是有效推进城区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保证。法治作为管理社会的强有力手段,具有规范性、权威性和强制性等特性,具有引导、规范、惩戒和保障功能,在调节人们的经济、政治、社会关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当前,城区建设处于快速推进期,与繁重的建设、发展任务相伴随的,是涉及群众、单位利益的调整,是集中反映出的种种矛盾和问题,是对各级干部正确使用权力的重大考验。这一切,只有通过遵循各项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治区,才能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同时,只有用法治的观念、手段来规范各种行为,也才能打牢现代化城区的基础,使之沿着正确轨道,实现健康发展。

二、努力提高法治建设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以法制教育为重点,不断提高全民法律素质和学法用法的能力。教育是整体提升依法治区水平的基础性工作。当前,要结合“六五”普法的深入实施,立足城区实际,突出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流动人口等重点人群,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学法用法,促使领导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决策、施政和管理的水平;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进一步提高法律素质和执法业务水平,体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从青少年、流动人口到全体人民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明显降低发案率;企业经营管理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依法、诚信经营,切实保护职工权益,实现职工、企业、社会的“共赢”。在抓好涉及经济发展法律法规宣传的同时,充分重视与居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的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在遇到问题时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权。 二是以实施《行政强制法》为契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近年来,我们积极推行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一定成效。行政执法权相对集中行使,尤其是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高效运行,进一步实现了政务公开、集中办理,为企业、群众提供了方便快捷的服务,受到好评。XX年6月30日《行政强制法》正式施行,我们要紧紧抓住这一契机,与城区发展建设同步,加快构建城区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大行政效能监察,营造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氛围,在区逐步确立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程序合法、权力有限、责任政府、公共服务等基本价值理念,并在实践中认真执行,真正做到权为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答案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下) 83分 1、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增强法律文书说理性,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 正确 2、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严格规范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程序,强化监督制度。 正确 3、目前我国正在逐步适量加大适用死刑的罪名。 错误 4、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政府维护。 正确 5、十六届四中全会强调,必须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 正确 6、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 错误 7、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 正确 8、多年来,尽管党和政府不断强调法治建设,但法治问题依然非常突出。 正确 9、理论界对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及走出目前依法治国的困境等问题,都做了深刻的理论阐释。 正确 10、当前,我国民众普遍缺乏安全感,这与我国的法治制度不够健全、法治环境不够完善没有任何关系。 错误 11、“一切法律中最重要的法律,既不是刻在大理石上,也不是刻在铜表上,而是铭刻在公民的内心里。”这句话出自()。 卢梭 12、()是法治的内在机制。 监督 13、()是制度和规则的权威和成熟的表现形式。 法律 14、()强调党风廉政建设要从具体事件抓起。 邓小平 15、中国共产党能够以其独特的魅力,最后成为执政党,其中三大纪律占了很重要的地位,下面属于三大纪律的是:()。 不拿群众一针一线 16、新形势下,党和国家选人用人的标准是()。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17、政府公信力其实质是政权的()。 真实性 18、()是国家权力的主体。

人民群众 19、政治权力的()问题,是首要解决的问题。 合法性 20、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提出,通过十年的努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 法治政府 21、依法治国是()法治的路径,它与法治是根本一致的,它是通向法治的必由之路。 实现 22、习近平在政治局第()次集体学习讲话中提到,要加大司法公开力度,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公开的关注和期待。 四 23、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凸显,造成此种现象的重要原因是()。 政府职能缺位 24、社会建设实质上要突出其()。 社会性 25、社会主义改革的目的是为了()。 更好地实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26、发展社会主义(),最根本的是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民主政治 27、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的基本要求。 民主政治 28、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 初级阶段 29、国家的最高监督权由()行使。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0、()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31、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有()。 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 完善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 推进严格司法 32、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健全司法权力()机制。 分工负责 互相配合 互相制约 33、十八届四中全会在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方面提出的三项任务是()。 建设高素质法治专门队伍 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 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34、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最根本的是要把()有机统一起来。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法治国家建设 发表时间:2016-11-22T09:51:28.750Z 来源:《基层建设》2016年18期作者:王磊 [导读] 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郑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郑州 450000 摘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需要;是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人民当家做主的需要;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迫切要求。在分析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的基础上,指出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关键词:依法治国;法治国家;建设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做好的工作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长期而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近些年来,在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取得了巨大进步。同时,也必须看到,我们国家的法治状况并不理想,与国家事业相比,与人民期待相比,我国的法治建设还有许多不适应"不符合的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多头执法,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透明、不文明”现象突出,这些问题违背了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只有认真研究和分析我国法制建设中急需要解决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将依法治国工作扎扎实实地加以推进。 (一)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完善立法体制 依法治国首先必须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依法治国就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就是依宪行政。要坚持依法执政,必须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继续尊重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保证宪法在全社会的贯彻实施,切实维护宪法的权威,弘扬宪法精神,立法是实行法治的首要环节。没有立法活动,就没有法律制度,就没有法治社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并不意味着立法工作的终结。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必须适应这种新形势带来的新变化,继续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立法工作只能加强,要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健全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沟通机制,开展立法协商,广泛凝聚社会共识。 (二)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 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当前,行政执法仍然是法律运行过程中的薄弱环节,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仍然存在,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效能仍然是依法行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必须确保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来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执法权,严格依法办事。“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深化执法体制改革”。 (三)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提高司法公信力 司法是国家的一项重要职能。我国宪法和其他相关法律对司法制度都作了明确的规定,这些规定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奠定了中国特色的司法制度,保障了司法制度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的作用和功能。司法公正是司法制度的灵魂和生命线,是评价社会是否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标准,更是检验是否实现依法治国、建成法治国家的重要标志。司法是最终的、最具权威的纠纷解决方式,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机关能否做到公正司法,能否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直接关系到我们能否建成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现实社会中,司法不公、枉法裁判的情况时有发生,严重损害了司法机关公正的社会形象。特别是最近几年暴露出的一些冤假错案,更是让司法机关的公信力严重受损。严格公正司法,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已是司法机关的紧迫任务。 (四)加强公民的法治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观念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最重要的社会基础。必须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目前,我们要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让人民了解和掌握这个法律体系的内在特征、本质、形成的光辉历程、重大意义,真正熟悉法律体系的层次、部门规范及其各项法律制度,真正掌握法律的武器,自觉运用法律,监督法律的有效实施。只有积极推进法治教育,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意识,让每个公民都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念,自觉在法律框架内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使法律得到切实遵守,才能够把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真正落到实处。 二、需要处理好的关系 (一)正确处理好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程中,我们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党的领导,旗帜鲜明地反对任何削弱甚至否定党的领导的倾向,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全过程,落实到依法治国的每个环节。同时,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党员都要坚持依法办事,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坚决防止和克服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等现象。要真正懂得: 党的领导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根本保证,社会主义法律又是党执政的合法依据,社会主义法治是巩固党的领导的重要途径。所以,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改善党的领导,坚持依法执政。 (二)正确处理好我国法治经验与借鉴外国法治文明的关系 一个国家实行什么样的政治法律制度,是与这个国家的经济社会发展、文化历史传统以及所处地理环境紧密相关的。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适应中国的国情。我国是一个缺少民主法治传统、经济文化又相对落后的发展中大国,地域辽阔、人口众多、各地经济发展很不平衡,且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这样的国情条件下,如何建设法治国家,是一个历史性难题,也没有现成的经验可以借鉴。我们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法律观,使法治建设符合科学社会主义原则的要求。 (三)正确处理好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关系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务非常艰巨,必须经过长期的努力和不懈的奋斗,必须在继续加强立法工作、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同时,要着力解决有“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问题。在加快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的音符。有些人为了尽早实现个人富裕,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扰乱市场秩序;有些地方为了发展,搞政绩工程,钻国家法律政策的空子,影响了国家法制的统一;有些地方则打着发展的旗号,不断侵害人民的利益;等等,严重损害了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必须加以纠正。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遵循社会主义的法治原则。如果现有的法律法规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来修改,绝不允许突破法律法规另搞一套。我们的法律体系是适应我国现阶段国情的,我们改革开放以来所取得的成果都是坚持民主法治的结果。没有民主法治就没有改革开放的成果,已经取得的成果也会丢失。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本身就是发展的应有之

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法治建设的探索与思考 以建设法治XX开创社会管理新局面 随着经济转型的不断深入,社会变革的持续推进,社会各阶层利益诉求表达趋向多元性,矛盾纠纷呈现复杂性,加之各类思潮广泛传播,人们主体意识和权利意识益发鲜明,由此对社会管理工作带来更多考验,提出更高要求。面对当前社会形势,今年2月19日党中央专门举办省部级主要领导社会管理及其创新专题研讨班,胡锦涛总书记在开班式上发表重要讲话,对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意义和紧迫性,以往探索所取得的成绩和实践中所存在的问题,当前的工作重点和思路,作了全面阐述和部署,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指明了方向。认真解读胡锦涛总书记讲话内容,可以看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在于坚持走法治化之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强调提出,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各级党委和政府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 近年来,在区委正确领导下,法治XX建设取得了显著进展,为全区实现“率先现代化、再造新XX”战略目标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不过,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深入,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各种新的社会矛盾随之而生,加快推进法治XX建设,全面创新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各项任务任重而道远。 一、充分认识建设法治XX四大“基本”要义 去年10月,中央确定35个全国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城市,南通作为江苏唯一、全国7个地级城市之一入选。XX作为南通的主城区,被列为全省社会管理创新综合试点区,并明确提出力争通过卜2年努力,迈入全国“社会管理示范区”、“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城区”行列的奋斗目标。对照我区社会发展实际情况,要保持又好又快发展、夺取“十二五”征程伟大胜利,实现创建目标,面临着许多新的挑战。为确保全区各项事业有序快速发展,加快法治XX建设,助推社会管理创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法治XX是实现科学发展的基本方略。创新社会管理,落实科学发展,不仅要重视解决思想观念问题,还要从法治上体现以人为本,依法保障人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项要求

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四项要求 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人民权益要靠法律保障,法律权威要靠人民维护。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具体要求有以下4项: 1、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坚持把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为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必修课。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 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宣传、文化、教育部门和人民团体要在普法教育中发挥职能作用。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建立法官、检察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开展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提高普法实效。 牢固树立有权力就有责任、有权利就有义务观念。加强社会诚信建设,健全公民和组织守法信用记录,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行为惩戒机制,使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加强公民道德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法治的道德底蕴,强化规则意识,倡导契约精神,弘扬公序良俗。发挥法治在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中的作用,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 2、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深化基层组织和部门、行业依法治理,支持各类社会主体自我约束、自我管理。发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事务、维护公共利益、救助困难群众、帮教特殊人群、预防违法犯罪的机制和制度化渠道。支持行业协会商会类社会组织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对其成员的行为导引、规则约束、权益维护作用。加强在华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引导和监督其依法开展活动。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关于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思考 马捷莎 (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北京100875) α 【摘 要】 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其出发点必须基于中国的现实国情,必须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为此,必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必须提高全民族的民主意识,扩大民主权利,彰显法律至上,铸成法治精神;必须完善权力制约和民主监督制度;必须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必须借鉴西方法治中具有普适性价值的经验,加快立法进程。 【关键词】 中国特色;法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法律至上;依法治国 【中图分类号】 D920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9-4326(2006)01-0080-04 党的十六大提出:“继续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在当今中国,没有法治就没有社会主义,这已成为人们的共识。改革开放后,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建立法治国家已经具备了经济、政治和文化的基础,因此法治建设被提到历史日程上来。但是在怎样建设法治国家的问题上,人们的观点并不完全一致,其中尚存在将法治抽象化的现象。所谓法治抽象化,表现为过分强调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而又将法治的一般性和共性定位于西方法治理念之上。因此,究竟怎样进行中国的法治建设问题就是一个需要深入探讨的问题。探讨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应遵循一个基本的原则,即必须从中国的实际国情出发。在法治建设问题上,所需关注的国情主要有二:其一,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其二,由于经济文化相对落后以及传统法律文化的缺失,中国社会的法治氛围不浓,这是我们进行法治建设所不可回避的现实。因此,中国的法治建设道路必然有别于其他国家,换言之,我们必须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道路。 一、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正确处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关系 中国是社会主义国家,马克思主义是意识形态的主导,中国共产党是社会主义建设的领导核心,因此在整个法治建设中必须始终不渝的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这是中国不同于西方法治建设的基本方式。同时,法律至上又是法治建设最基本的价值和理念,没有法律至上,法治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正确处理坚持党的领导与坚持法律至上的关系,就成为法治建设不可回避的问题。为此: 第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一方面,这是法治性质之所需。历史上,资本主义建立了相对完备的法治国家,但是其法律体系的阶级性决定了其法治的资本主义性质。中国作为社会主义国家,应该建设高于资本主义形态的法治国家,而党的领导则是根本的政治保证。另一方面,西方国家经历了几百年商品经济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孕育了发达的“市民社会”。以市民社会为主导力量,西方法治通过自然演进而日臻完备。中国由于市场经济发育不充分,未能形成强大的市民社会。因此,中国的法治就不能坐等市场经济和市民社会的自发运演而逐步历炼。在中国的法治建设中,历史主动性将十分突显,而在党的领导下自觉进行法治建设正是历史主动性的鲜明体现。 08 2006年1月 第19卷第1期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Jou rnal of the Party Schoo l of Shengli O ilfield Jan.2006 V o l.19N o.1 α【收稿日期】 2005-11-13  【作者简介】 马捷莎(1947-),女,北京人,北京师范大学法政所教授,博士生导师。

建设法治国家

建设法治国家的目标 内容摘要: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民主的立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公平的市场资源配置制度、严格的执法制度、公正的司法制度和有效的法律监督制度,同时要培养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和提高全民的法律意识 关键词:依法治国目标中国共产党法制建设科学发展观 标注: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为社会主义政治建设的理论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 一、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目标的背景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面临着由传统的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轨期。然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本质是法治经济;在这关键的转轨期间,市场主体的活动,市场竞争秩序的建立,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市场对资源的配置,政府职能的转变、司法的公正等等,都必须依靠公平、有效的法律进行规范、引导、制约和保障。为此,中国共产党“十五大”正式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宏伟目标,并把这一宏伟目标作为治国的基本方略。中国共产党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有着深层次的历史背景;是在深刻总结中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在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1999年中国对《宪法》进行了第三次修正,明确在《宪法》第五条增加了一款,作为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这是我国首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公开向世界表明,中国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99年宪法修正案”宣告了人治主义的破产,它标志着人治和专制将随着20世纪的结束和新世纪的到来逐渐退出政治舞台,进入历史的坟墓。应该清醒地识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体现了党的意志,而且体现了国家和全民的意志,这是中国法治进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将永远载入中国法治建设的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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