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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及方案

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及方案
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及方案

(试行)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社会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的能力,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指具备相应的环境监测能力,获得省级以上计量资质认定的,自愿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格认定,并经认定为合格的非环境保护部门所属的监测机构。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

第四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和管理。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在本辖区开展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

第五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定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技术规范和管理标准。

第六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公布资格认定、变更登记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名录以及监测业务范围、有效期等相关信息。

第七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资格认定分为监测甲级、监测乙级、监测丙级三个等级。鉴于本省行政区内的社会环境监测尚未具备省级监测站的能力和水平,暂时仅开展监测乙级和监测丙级的认定工作。社会监测机构的认定条件见《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评审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评审技术规范》)。

第八条取得《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在认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环境监测业务。《认定证书》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发放,有效期三年,每年进行年检。

第九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所有环境监测人员,应通过上岗考核,取得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云南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方可从事规定项目的监测业务工作。《合格证》有效期为五年。

第十条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定期对《认定证书》和《合格证》持证单位和人员进行检查和考核。

第十一条受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承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现场评审和监测人员上岗考核以及其他技术支持工作。

第十二条满足认定条件的社会监测机构,可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资格认定。认定程序分申请、预审、现场评审和发证。

(一)自愿申请资格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二)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申报条件,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三)预审合格后,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对申请机构的人员、实验室、仪器和设备、质量管理、业务能力等进行审查和评审;

(四)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现场评审结果及相关资料,对审核合格的监测机构颁发《认定证书》,并进行公告。

第十三条《认定证书》和《合格证》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应按第十二条规定的程序申请复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在组织机构、人员、技术装备及开展环境监测的能力等方面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在三个月内向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已经取得认定证书的社会监测机构新增监测项目按本规定第十二条的程序申请扩项评审。

第十五条申请资格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满足《评审技术规范》;

(二)在云南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环境监测服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监测乙级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元,监测丙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元;

(三)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或国家、云南省级《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四)所有监测技术人员应当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持有《合格证》。社会监测机构拥有监测技术人员的数量应满足《评审技术规范》的要求,每个认证项目至少有一名持证上岗人员;(五)具备与申请资格认定要求相适应的工作场所、分析实验室和采样、监测仪器设备;(六)具备按法律法规、标准和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监测工作的能力和条件,有对监测工作实施全面质量管理的能力,具有对监测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和编制各类环境监测报告的能力;

(七)建立了完善的管理制度和与监测业务相适应的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六条申请资格认定应提交下列申报材料:

(一)《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申请书》;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材料;

(三)营业执照副本;

(四)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五)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具有固定工作场所的证明材料;

(六)计量认证(CMA)或实验室认可(CNAS)证书及其附表的原件及复印件;

(七)环境监测技术人员上岗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八)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劳动关系合同、参加社会保险证明,离退休人员提交离退休证明及返聘证明、劳动合同;

(九)监测设备、设施清单;

(十)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获得资格认定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可从事下列环境监测业务。

一、监测乙级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非污染类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的监测工作;(二)州(市)级及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中的监测工作;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

(四)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

(五)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

二、监测丙级

(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现状监测;

(二)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

(三)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监测;

(四)州(市)级及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排污许可证年检监测;

(五)企业污染源自行监测。

第十八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从事的监测活动,所需经费由委托方承担,收费标准参照云南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和人员应承担以下义务:

(一)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考核;

(二)严格遵守国家和云南省有关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定,并在规定的范围和项目内开展监测工作;

(三)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保守委托方秘密;

(四)本省行政区域内发生环境污染事件时,自觉接受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参加应急环境监测。

第二十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应当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相关技术规范或标准,对监测过程中的样品的采集、传送、制备、贮存、处置以及样品分析和数据处理等活动实施全质量控制,对监测数据和信息的代表性、准确性、精密性、可比性和完整性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二十一条社会监测机构应当严格管理《认定证书》和《合格证》,不得租借、转让和挂靠。

第二十二条通过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所出具的各类环境监测报告,须附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统一发放的《认定证书》,并加盖机构印章。

未通过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格认定或被取消认定资格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其出具的环境监测数据和报告不能作为环境管理的依据。

第二十三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予以通报,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限内暂停其环境监测业务活动:

(一)有效期内检查和考核没有通过;

(二)逾期未通过资格认定年检和复审;

(三)超认定范围承担环境监测业务;

(四)其他应通报的事项。

第二十四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认定证书》:

(一)弄虚作假,篡改数据

(二)不执行相关管理规定和监测技术标准、规定,致使监测工作出现重大质量事故;(三)超认定范围和监测项目开展监测业务,出具监测报告,通报后仍不改正;

(四)租借、转让《认定证书》;

(五)有效期内检查和考核不合格,超过整改期限仍未达到要求;

(六)逾期未通过资格认定年检和复审,超过整改期限仍未达到要求;

(七)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五条环境监测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合格证》:

(一)弄虚作假,篡改数据;

(二)租借《合格证》;

(三)违反监测技术规范和标准,造成监测数据失真或酿成环境监测质量事故;

(四)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二年八月一日起施行。

附表

云南省开展首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工作

2012-09-05

https://www.sodocs.net/doc/1913206812.html,/zhxx/gzdt/201209/t20120905_235725.htm 为规范社会监测机构的环境监测行为,更好发挥社会环境监测力量对全省环境监测工作的补充和辅助作用,提高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的能力,作为探索新时期环境监测道路的一项重要举措,云南省根据《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保总局39号令)等相关规定、规范,历时一年,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本着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现有环境监测网的辅助、补充,严格准入条件,先行试点的原则,出台《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评审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以及《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管理办法》从目的、适用范围、职责、申请认定机构需满足的基本条件、认定程序、开放的监测范围、机构义务、日常考核、违规处罚、退出机制等十个方面进行了详细规定。《管理办法》参照国家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环境监测站标准化建设要求,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分为三个级别,分别要求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达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所属一级、二级、三级站的能力和水平。

《技术规范》对申请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从组织机构、认定项目、人员、仪器设备、实验室、质量管理等八个方面规定了评审社会监测机构若干量化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为确保认定和评审工作规范化、科学化提供了坚实技术职称。同时,依据《管理办法》、《技术规范》配套制订了《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从申请、预审、现场评审、专家评审组的组成、认定时限、社会监测机构年检、抽查、专项检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人员上岗证考核及其管理等方面做出了详细规定。

目前,经过对通过资格预审十家社会监测机构的全面审核,共四家机构满足要求,通过云南省首批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

此项工作的开展,缓解了云南省环境监测能力不足的难题,同时,按照周生贤部长的要求,为云南省探索“新时期环境管理的新途径、新道路”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实施方案

https://www.sodocs.net/doc/1913206812.html,/ynczt_model/article.aspx?id=1920970

更新日期:2012-8-21 16:45:02

索引号:530630-000408-20120821-0002

发文日期:2012-08-21

名称: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的

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工作,确保认定和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根据《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实施原则

1.严格准入条件,确保社会监测机构更好地服务于环境管理。

2.严格管理,规范行为,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和可靠。为环境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3.本着成熟一批,认定一批,逐步使社会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常态化。

4. 实施全过程监管,确保社会监测机构健康和稳步发展。

三、依据

1.《环境监测管理办法》(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2.《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管理办法(试行)》;

3.《环境监测质量管理规定》;

4.《环境监测人员上岗考核制度》;

5.《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

四、实施内容

(一)资格认定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程序分为申请、预审、现场评审、发证。

1. 申请

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向省环境保护厅提出书面申请,如实填写申请书,加盖机构公章,一式三份,并提交《管理办法》第十六条所需相关材料(其中,需提供原件的,原件与申请一并提供以便复核。全部材料需提供复印件且装订成册,一式六份),报送至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

2. 预审

省环境保护厅接到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预审。其中,材料不齐全的,监测机构须于10个工作日补齐。不符合申请条件的于10个工作日书面告知申请机构。

3. 现场评审

根据《管理办法》和《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评审技术规范》(以下简称《评审技术规范》)的要求,预审合格后,省环境保护厅组织对申请机构实施现场评审。评审内容按组织机构、认证项目、人员、实验室条件、仪器设备、质量管理、盲样考核、人员基本技能考核八个方面进行,评审采用打分方法进行。满分100分,80分以上(含80分)为合格。

评审考核内容各个单项的分值为组织机构(5分)、认证项目(15分)、人员(15分)、仪器设备(15分)、实验室条件(10分)、质量管理(10分)、盲样考核(15分)、人员基本技能考核(15分)。

评审要求:

(1)组织机构(5分):主要审查监测机构内设科室或岗位的设置是否科学、合理,职责是否明确。达不到要求一项,扣2分。

(2)认定项目(乙级86项定证项目、丙级57项认定项目,15分):主要审查监测机构监测能力。缺一项认定项目的扣2分,扣完为止。对于申请认定项目不属于《评审技术规范》规定项目的,资格认定不列入评审范围,《云南省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证书》(以下简称《认定证书》)中也不予认可。

(3)人员评审(15分):主要审查在岗人员、技术人员、职称、项目持证上岗率是否满足《评审技术规范》的要求。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4)仪器设备(15分):主要审查与认定项目相适应的仪器、设备配置是否满足《评审技术规范》的要求。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5)实验室条件(10分):主要审查实验室面积、功能布局、抗干扰能力是否满足《评审技术规范》的要求。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

(6)质量管理(10分):主要审查质量管理体系是否健全、完整及有效运行、质量保证措施的执行情况。

(7)盲样考核(15分):主要考核监测机构实际监测能力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申请认定项目,随机抽取不少于30%的盲样进行考核。抽考项目覆盖各监测要素、各典型方法和主要仪器。所有项目均须采用现场见证试验的方式完成,特殊样品可提前发扬于考评日完成。抽考项目一项不符合扣3分,扣完为止,并在认定项目证书中核减相应的认定监测项目。

(8)人员基本技能考核(15分):主要考核监测人员环境监测的基本理论和实际监测的工作能力。考核分理论考试和实际监测的工作能力两种方式进行。理论考试10分,计分方式为:得分=0.1×总得分/参加考试的总人数。现场监测工作能力的考核由申请资格认定的社会监测机构选派2-3人参加,现场监测工作能力的考核。内容为模拟一个现场监测的案例,在设定已知条件的基础上,根据监测要达到的目的,考察监测人员从监测布点、采样、样品制备、质量控制和数据分

析、监测报告编制、评价等全过程对监测技术规范的掌握情况。现场监测工作能力的考核5分,计分方式为:得分=0.05×总得分/参加考试的总人数。参加基本理论考试的人员不再参加现场监测工作能力的考核。

4. 发证

评审专家组根据评审的八个方面的内容,逐一按评审技术要求和评分标准给出考核结果,形成综合评审意见,上报省环境保护厅,作为申请机构是否通过资格认定的重要依据。

省环境保护厅依据现场评审结果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对审核合格的申请机构统一颁发《认定证书》,对达不到认定要求的申请机构,给予审核结果通知书并告知理由。

(二)现场评审成员的组成及要求

省环境保护厅负责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资格认定现场评审的组织工作。每一次现场评审由省环境保护厅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5名组成现场评审组。

1. 现场评审组专家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较全面的环境监测或实验室分析基础理论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从事环境监测管理、监测分析和监测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十五年以上的工作经验;

(2)具有国家或省级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员资格;

(3)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

(4)为人正派,责任心强,敢于坚持原则,事实求是。

2. 现场评审组的要求

(1)评审组须严格执行评审技术要求,客观、公正地给出评审结果;

(2)认真履职,协调配合,完成评审任务;

(3)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不得泄露考核内容和考试题目,确保考核结果真实、有效;

(4)为确保评审结果的公正,评审组不得收受被评审和被考核对象的礼品和礼金。

五、认定工作时限

省环境保护厅收到全部申请材料后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预审,预审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申请机构现场评审,对审核合格的申请机构,自作出认定合格决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颁发认定证书。

六、对社会监测机构的考核与监督

为加强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监督管理,确保社会监测机构规范运行,对社会监测机构、人员和《认定证书》、《云南省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以下简称《合格证》)实施统一管理,并实施年检、不定期抽查或专项检查等考核管理措施。

(一)年检

为确保社会监测机构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对社会监测机构实行年检制度。社会监测机在认定或复审满一年时应向省环保厅申请年检。

1. 年检内容

(1)组织机构及人员变化情况;

(2)监测人员《合格证》持证率、持证时限;监测认定项目持证上岗的持证率、持证时限和超认定范围监测的情况;

(3)实验室规范化管理情况;

(4)仪器设备状态和管理情况;

(5)参加实验室间能力验证、比对等质量检查活动和质量保证措施执行情况;

(6)布点、采样、分析、质控、数据分析、监测报告全过程的原始记录和档案等情况;

(7)监测报告编写质量及格式规范性;

(8)监测合同执行情况;

(9)对该机构的投诉及处理情况;

(10)业绩情况。

2. 年检形式: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进行自查并提交自查报告的基础上,组织现场检查,必要时进行质控考核。其中,自查报告内容应涵盖对年检全部内容的总结和自我工作评价。

3. 如果年检达不到要求,将下达限期整改通知,在规定期限没有完成整改,或整改达不到要求的,将按《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二)抽查

省环境保护厅不定期对监测机构资格的能力和水平、监测质量、认定范围和认定项目、《认定证书》和《合格证》等内容进行抽查。必要时组织质控考核、比对等质量管理活动。抽查中若发现有不符合相关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中要求的,将按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向社会公告。

(三)专项检查

根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在本辖区开展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实施日常监督管理过程中,若发现或收到投诉和举报社会环境监测机构存在违规或监测质量等问题时,应形成书面材料上报省环境保

护厅,省环境保护厅将视情节的轻重和后果,组成专项调查组开展专项检查,核实相关问题,对情况属实的按照《管理办法》和其他环境监测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监测人员的考核和管理

监测人员是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监测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影响监测质量的关键所在。强化监测人员的管理,关系到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生死存亡和服务环境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对监测人员、监测项目实施持证上岗管理。

1.上岗《合格证》的考核

(1)申请条件

在检测机构从事监测工作、具有环境保护或者相关的基础知识、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的环境监测人员。

(2)考核程序

分为申请、考核、发证三个阶段。

a. 根据申请条件,提交加盖所在检测机构公章的正式申请文件。

b. 省环保厅委托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标准和技术规范和《环境监测人员持证上岗考核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拟从事环境监测人员进行上岗考核。

c. 发证: 考核结果上报省环境保护厅审核后,对考核合格者,由省环境保护厅颁发环境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

(3)考核内容

持证上岗考核内容包括基本理论、基本技能和样品分析。

a. 基本理论考试内容主要包括:环境保护基本知识、环境监测基础理论知识、环境保护标准和监测规范、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知识、常用数据统计知识、计量基础知识。采样方法、样品预处理方法、分析测试方法、数据综合分析与评价、报告编写等;

b. 基本操作技能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布点、采样、试剂配制、常用分析仪器基本原理、操作规范、数据记录和处理、校准曲线制作、样品测试和数据审核程序等;

c. 样品分析是指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对发放的考核样品进行分析测试。

(4)监测项目持证上岗的考核,由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按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考核,并颁发项目合格证。

2. 上岗《合格证》的管理

a. 一切为环境管理和社会提供环境监测数据和信息的监测、报告编制、数据分析和评价、质量管理以及监测活动的人员必须持《合格证》上岗。

b. 监测机构开展监测活动必须持有与认定项目相对应项目合格证。一名监测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可以拥有多个项目的上岗合格证。

c. 监测项目的合格证只对具有监测资质机构的人员发放。

d. 监测人员上岗《合格证》和监测项目的合格证不得挂靠、转让、租借。

e. 原颁发的上岗《合格证》在有效期内(五年)依然有效,到期的须重考换证。

3. 监测人员的管理

a. 监测人员须持有上岗《合格证》,方能从事监测工作。

b. 监测人员工作单位变更时,须持《合格证》到发证机关变更和备案。

c. 监测人员须自觉接受《合格证》发放部门监督检查,积极参加有关的培训、质控考核和比对等质量活动。

(五)《认定证书》的使用和管理

1.《认定证书》分为正本、副本、附表。附表中明确允许开展的业务范围、认定的监测项目及监测方法。监测机构不得开展未经认定项目的监测工作。

2. 监测机构出具监测报告时须附《认定证书》和认定项目附表。附着方式为原样边长三分之一彩色缩印件。缩印件应注明所承担项目的名称,并加盖监测机构印章和法定代表人名章。

3. 监测机构对《认定证书》实施专人管理,不得租借、转让和挂靠。

4. 领取新的《认定证书》时,应当将原《认定证书》交回省环境保护厅;遗失《认定证书》的,应当在省环境保护厅指定的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七)监测报告的要求

1. 监测报告的格式按照统一印发的环境监测报告格式出具。

2. 监测报告中每个项目的监测数据须由持该项目上岗合格证的人员出具。

3. 监测报告应附监测人员名单,列出持各个项目上岗合格证人员的姓名、证书编号并签字。

七、组织分工

社会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由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负责组织实施,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提供技术支持。各州、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八、保障措施

(一)为确保社会监测机构资格认定和考核管理工作正常进行,云南省环境保护厅成立环境监测专家库,对环境监测的有关事宜进行技术把关、技术咨询。专家库的组成人员由省环境保护厅环境监测处在全省环境监测系统中,有从事环境监测工作十五年经历、拥有高级职称以上的人员中选聘。

(二)各州、市环境保护局参照省环境保护厅厅职能分工,设置专人负责辖区内或在辖区内从事环境监测业务的社会环境监测机构的日常监督管理。

(三)受云南省环境保护厅的委托,云南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组织实施社会监测机构人员、监测项目持证上岗考核和其他相关的质控考核活动。

(四)各级环境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社会监测机构的管理工作,解放思想,支持社会监测机构的发展,不断壮大我省的监测队伍。

(五)社会监测机构应严格管理,苦练内功,不断提高为环境管理服务的能力和水平,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准则,逐步建立公平竞争良好氛围,为社会监测机构的发展壮大创造更好的发展空间。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社会环境分析

大学生职业生涯规划社会环境分析社会环境对每个人的职业生涯乃至发展都有重大的影响。通过对社会大环境进行分析,了解所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法制建设发展方向,寻求各种发展机会。影响职业生涯的社会环境因素包括: 经济发展水平 经济发展水平高的地区,企业相对集中,优秀企业也就比较多,个人职业选择的机会就比较多,因而有利于个人职业的发展;反之,在经济落后的地区,个人职业选择的机会就相对较少,个人职业发展也会受到限制。 社会文化环境 社会文化是影响人们行为、欲望的基本因素。它主要包括教育水平、教育条件和社会文化设施等。在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中,个人能力受到良好的教育和熏陶,从而为职业发展打下更好的基础。 价值观念 一个人生活在社会环境中,必然会受到社会价值观念的影响,大多数人的价值取向,在很大程度上都是为社会主体价值取向所左右的。一个人的思想发展、成熟的过程,其实

就是认可、接受社会主体价值观念的过程。社会价值观念正是通过影响个人价值观而影响个人的职业选择。 政治制度和氛围 政治和经济是相互影响的,政治不仅影响到一国的经济体制,而且影响着企业的组织体制,从而直接影响到个人的职业发展;政治制度和氛围还会潜移默化地影响个人的追求,从而对职业生涯产生影响。 通过分析和了解影响职业的社会环境因素,有助于我们 个人制定正确的职业生涯规划,使个人在变化的社会环境中不断取得职业生涯的发展. 职业规划的意义 1.以既有的成就为基础,确立人生方向,提供奋斗策略; 2.突破生活格线,塑造清新充实的自我; 3.准确评价个人特点和强项; 4.评估个人目标和现状的差距; 5.准确定位职业方向; 6.重新认识自身的价值并使其增值; 7.发现新的职业机遇; 8.增强职业竞争力; 9.将个人、事业与家庭联系起来。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贵州省政府机构改革 探索建立大部门体制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 嘉宾: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 主持人:本报记者罗莉 背景:6月3日,省委、省政府召开了全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正式启动了我省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为了让广大读者更加详细、全面地了解我省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内容和具体操作步骤等各方面情况,特地邀请省编委办公室主任李报德作为本期《独家访谈》栏目嘉宾,给我们进行全面解答。 主持人:这次政府机构改革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嘉宾:主要有四项任务:一是转变政府职能。加快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切实解决政府职责越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二是理顺职责关系。切实解决部门职责交叉和关系不顺的问题。三是明确和强化责任。着力解决权责脱节问题,增强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四是调整优化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全面清理和规范省政府议事协调机构和自定机构。 主持人: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嘉宾:当然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着力解决制约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政府。 主持人: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有哪些特点? 嘉宾:主要体现了3个方面的特点: 一是积极探索建立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所谓大部门体制,是指将职能相近的部门整合重组为一个较大部门而形成的政府组织形式,以减少机构重叠、部门职能交叉,增强综合协调能力,使政府组成部门的数量保持适中精干。这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按照中央的要求,我们率先在农业、工业、交通、人力资源等领域建立了大部门体制,为我省其他领域实行大部门体制积极探索经验。 二是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整合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4个。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这次政府机构改革涉及职能调整、划转、整合的部门15个、事业单位7个,实际减少厅级机构8个。

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2020)

山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原则,保障各类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对表国家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做法、对接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以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为目标,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良好环境。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快职能转变,以数字政府建设为牵引,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研究解决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行业和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五条鼓励和支持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情况,在法治框架内积极探索原创性、差异化的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措施;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除或者减轻责任。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结合实际依法改革创新、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优化审批 第七条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集中许可部门的集中审批职责;按照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明确原许可部门的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宜划尽划的原则,依法推动有关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整链条划转至集中许可部门统一行使。 集中许可部门应当根据事项类型归并审批事项,系统性优化再造审批流程。 集中许可部门的行政审批专用章(含电子印章)与原许可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加盖的行政公章或者行政审批专用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原许可部门不得要求再加盖本部门行政公章或者行政审批专用章。 第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精简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关于征求《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的函

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 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积极培育和引导社会环境监测力量,规范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的业务能力认定行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行业协会商会改革和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7〕36号)、环境保护部《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关于同意将江苏省列为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监管工作试点省份的复函》(环办函[2013]153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苏政办发[2008]50号)、《关于印发清理审核省级行政权力实施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08]87号)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委员会《江苏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试行)》(苏环委[2008]7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江苏省范围内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向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认定具备相应环境监测业务能力的活动。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是指非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从事环境检测业务的企事业单位。 第三条社会环境监测机构,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向江苏省环

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合格,方可参与需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活动,在认定的监测项目范围和有效期内,开展环境检测业务。 第四条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实行总量控制、淘汰增补的原则。 第五条各市、县(市、区)环境保护部门自行分包监测任务给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时,参照本管理办法,对社会环境检测机构进行能力评估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能力认定的准入条件 第五条申请环境监测业务能力认定的社会环境检测机构应具备以下准入条件: (一)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或者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法人资格; (二)在江苏省所辖范围内,获得国家或江苏省《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CMA); (三)所有检测技术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江苏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江苏省社会环境检测机构技术人员上岗考核合格证书》;具有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应与开展的环境检测业务工作相适应,一般不得少于20名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技术人员,其中高级职称不少于2名; (四)固定资产不少于800万元,仪器设备不少于300万

职业生涯规划的环境分析72048

第四章职业生涯规划的环境分析 【学习要点】 1.认识和理解职业生涯规划的外部环境对职业发展的要求、影响及作用。 2.理解职业阻隔的因素,以及如何突破职业阻隔,从在校、实习、求职、工作、职业发展的不同阶段一步步迈向职业规划目标。 第一节外部环境分析 有一句广告词非常经典:“心有多大,舞台就有多大。”作为新时代的弄潮儿和主角的大学生们,从学校的“小舞台”到社会的“大舞台”,是否已经做好了充分的准备?如何在聚光灯下尽情地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舞姿呢?对于这个“大舞台”自己又了解多少?越来越多的大学生都开始进行职业生涯规划,而一份有效的职业生涯规划要求我们全面认识、了解自己,也要清楚地认识外部环境特征,以评估职业机会…… 为了更好地进行职业选择与职业生涯规划,必须对外部环境进行分析,通过外部环境分析弄清环境对职业发展的要求、影响及作用,对各种影响因素加以衡量、评估,并做出反应。 一、社会环境整体分析 (一)家庭环境分析

任何人的性格和品质的形成及个人的成长都离不开家庭环境的影响,大学生在进行职业生涯规划时,考虑更多的是家庭的经济状况、家人期望、家族文化等因素对本人的影响。个人职业发展规划的确立,总是同自身的成长经历和家庭环境相关联的。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在不同时期也会根据自己的成长经历和所受教育的情况,不断修正、调整,并最终确立职业理想和职业计划。正确而全面地评估家庭情况才能有针对性地设计适合自己的职业规划。 下面是三个家庭环境分析的例子。 例1 我家在农村,我家有五口人,仅靠父母耕种三亩田地维持生活,弟弟和我都在读书。家庭很贫困,而且负担很重。我爷爷是文盲,父亲是高中毕业生,母亲是初中生。亲戚们的经济状况也都不好。所以,现在家庭不能够提供给我更多的帮助,我只有靠自己了。为了减轻父母的负担,我特意向学院申请了勤工俭学工作。我充分利用课余时间去做这些工作,为自己挣一部分生活费,同时也充分锻炼了能力。 …… (二)学校环境分析 学校环境是指所在学校的教学特色与优势、专业的选择、社会实践经验等…… (三)社会环境分析 …… 对社会环境因素的了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社会政策,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 备受关注的《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2月16日正式公布。经调整,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0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4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5个。此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8个。 (一)组成部门 保留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骉文史馆骍牌子)、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挂省物价局牌子)、省教育厅、省科学技术厅、省公安厅、省国家安全厅、省司法厅、省监察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文化厅(挂省文物局牌子)、省卫生厅、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省审计厅、省外事侨务办公室。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不再保留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信息产业厅、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综合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有色金属行业管理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仍列党委机构序列,为省委工作部门,作为省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办事机构不变。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组建省商务厅,不再保留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省国内贸易行业管理办公室、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二)直属特设机构 保留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直属机构 保留省地方税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体育局、省统计局、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省新闻出版局(挂省版权局牌子)、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旅游局、省粮食局、省国防科学技

术工业办公室、省政府法制办公室、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挂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牌子)。 组建省广播电影电视局,不再保留省广播电视局。 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组建省扶贫和移民办公室(挂省革命老根据地建设委员会办公室牌子),不再保留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移民办公室。 (四)部门管理机构 组建省公务员局、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保留省外国专家局,均为副厅级,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 组建省能源局,保留省重点工程办公室,均为副厅级,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 保留省中小企业局,副厅级,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管理。 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作为省政府的工作机构,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监狱管理局由正厅级调整为副厅级,仍由省司法厅管理。 (五)其他机构 保留省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省轻工行业管理办公室、省机械行业管理办公室,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业务归口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 省农垦事业管理办公室由正厅级事业单位调整为副厅级事业单位,由省农业厅管理,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据悉,省政府现有行政机构5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副厅级以上机构37个,合计89个。本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变动的部门和单位共13个,变动面占14.6%。改革后,减少了正厅级单位3个,副厅级单位1个,调整了3个单位的级别。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河南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 人民网河南视窗讯郑州日报报道:昨日,记者从省委、省政府召开的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上获悉,省政府机构改革的具体内容正式公布。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后,将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根据工作需要,另设置部门管理机构6个。 据了解,为保证政令畅通,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中,机构设置上下基本对应,省政府组成部门与国务院机构对口设置,直属机构和部门管理机构因地制宜设置。此次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机构数额,是按照中央规定的上限设置。 根据省委的部署,新组建单位2月底前要领导班子到位、人员划转到位、办公条件到位,正式挂牌运转;3月底前基本完成省政府各部门“三定”工作。 我省还将选择新组建的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政府研究室、省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等4个单位进行大处室试点。试点单位将整合职责相近的业务处室,合并设置综合处室。 按照统一安排,上半年我省还将完成市级政府机构改革,下半年完成县级政府机构改革。省政府机构改革主要内容 组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信息产业厅(省政府信息化工作办公室)、省煤炭工业管理局、省中小企业服务局(省乡镇企业管理局)、省政府食品工业办公室。 组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组建省公务员局和省外国专家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不再保留省人事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原与省人事厅合署办公的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单独设置,列省委机构序列。 组建省环境保护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环境保护局。 组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建设厅。 组建省交通运输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不再保留省交通厅。 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由议事协调机构的常设办事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 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为省政府直属机构。不再保留原与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的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的 牌子,将其职责划入省财政厅。

中国社会环境分析及室内设计前景分析

中国社会环境分析 一、知识经济对我国的影响与挑战 当前,世界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以高科技信息为主导的新型产业的崛起,带来了经济领域的一场空前革命。知识不但在这场革命中成为经济的直接驱动力,而且掀开了新时代的篇章。知识经济时代的显著特点是:1、以信息技术为主要标志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全球经济中的比重不断增加;2、经济与科技的结合日益紧密,产业技术升级加快,国际经济结构加速变迁,科技经济日趋全球化;3、科技革命创造了新的技术经济体系,推动了世界经济增长;4、各国更加重视知识人才及教育的基础作用,这已成为一个国家经济腾飞的关键因素;5、随着知识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迅速更新变化,知识的价值也越来越突出。 知识经济对人类社会生活的影响是广泛而深远的,必将引起经济、政治、教育、文化以至思想观念发生前所未有的巨大而深刻的变化。知识经济时代为人类社会开辟了新的发展前景。当前,我国正处于知识经济和经济转型的双重影响之中。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我国的国情极其复杂。就经济而言,地区发展不平衡,多种所有制、多级技术水平并存,企业制度处于调整变革之中,产业结构处于大的变动之中,科学技术总体水平亟待提高。我国要赶上知识经济时代的步伐,必须付出加倍的努力。 二、经济结构与产业结构调整 我国正在进行的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是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经济取得长足发展、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必然结果。知识经济对产业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1、知识型经济在产业经济的增长中,主导作用日益明显;2、知识经济将引起产业结构的大规模调整和产品构成的全方位变化;3、知识经济将促进企业重构; 4、知识经济的兴起必然引起劳动力的结构性转移。 我国的产业经济要迎接知识经济带来的机遇和挑战,有以下问题需要解决:1、产业的生产结构与社会的需求结构有一定差距,不太适应全球性知识经济来临造成的产品迅速更新和人们消费需要的变化,导致有效供给不足和部分生产过剩并存的局面;2、新兴产业或新的经济增长点发展缓慢,如第三产业发展不足,且处于无序竞争状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不够理想;3、产业素质和企业结构不太合理,不能较好地适应国际市场和国内市场多样化、精密化和高层次的要求;4、产业间关系不够协调,难以实现相互促进、良性循环发展。 一些经济学家认为,从本世纪末到下世纪初,我国产业结构调整将按以下发展战略进行。(1)加快创建完全基于知识的产业———第四产业这里所指的第四产业指完全基于知识生产、传输和直接商品化的产业,不包括知识密集度很高的制造业,如信息设备制造等。在知识经济下,研究与开发(R&D)将成为全社会的系统产业。这在发达国家已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除了以企业为市场主体的R&D活动以外,市场将出现以研究机构和中试基地为主要形式的产业R&D服务公司。教育成为具有经济活动性质的产业,将成为一种投资和消费活动,是知识的继承、传递、扩散及进化的主要途径。除义务教育外,相当部分的教育机构将逐步成为市场经济的独立法人,其行为受市场规律与政府宏观调控的双重引导;信息服务业,包括知识、信息的传输———通信,知识的社会分布调整———咨询,知识的载体优化调整———猎头(人力资源中介代理),是知识经济中最活跃、产出最丰富、改变社会最剧烈的因素。此外,知识经济中的重要工具性产业,如计算机软件业、科学学或技术学、智能开发等,将成为知识经济社会的指导性行业。目前,我国电信业、软件信息业、人才交流市场的快速发展印证了以上的观点。(2)在制造业中大力培植以高新技术为主的新兴产业。传统第二产业中的一部分行业将会被淘汰,而知识密集度较高的那部分制造业将成为朝阳行业。随着知识更新日益加快,在第二产业或制造业中还将激发出许多新兴的产业,如微电子、信息设备制造、智能机器人、芯片技术、基因工程、遗传改良、人脑开发等。这些新兴产业均是21世纪先导性的产业。目前,我国以通信设备制造业为代表的高新技术产业的迅猛发

水环境监测现状研究及发展方向的探析

水环境监测现状研究及发展方向的探析 发表时间:2015-01-22T16:32:38.507Z 来源:《工程管理前沿》2015年第2期供稿作者:王义安1 李琼2 杨柳3 [导读] 对其监测的发展越来越受人类重视。在线监测、动态监测以及遥感监测将成为水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手段。 王义安1 李琼2 杨柳3 (1.2.宜昌市水文水资源勘测局;3.贵州省水利水电勘测研究设计院) 摘要:水环境监测在防治水污染、制定水环境标准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我国水环境依然处于不断恶化之中,相应的监测任务越发重大。水环境监测历经八年的发展历史,已经取得一定成绩,常规监测日趋成熟,水质自动监测正有计划地逐步开展。我国水环境监测方法可以归为三类:自动监测,按照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的水质自动监测技术规范进行;常规监测,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规定的标准分析方法;应急监测,凡有国家认可标准方法的项目,必须采用标准方法,没有标准方法的项目,采用等效方法进行测定。在水环境污染现状日益严峻的今天,对其监测的发展越来越受人类重视。在线监测、动态监测以及遥感监测将成为水环境监测的主要技术手段。 关键词:水环境监测;在线监测;动态监测 目前,我国地表水监测网络由260 个重点监测站组成,监测250条河流、18 个湖泊和10 个水库,监测断面759 个;全国省控以上站网监测1868 条河流、182 个湖泊和440 个水库,共设置监测断面9000多个。全国的监测站网主要是以常规监测为主,还未形成水质自动监测网。与发达国家相比有一定差距。美国在各州有水质自动监测网,分为国家水质监测网和州及地区水质监测网,前者主要分布于美国主要河流流域中,后者按照《清洁水法》中规定的目标设立。 1 水环境监测现状研究 在水环境监测的发展历史中,有关人员做了大量工作。先后完成了两次全国性水质调查评价任务。在目前水污染严重的情况下,水环境监测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1 选取监测参数不能全面反映水环境状况。我国城市河流及各大水系均以有机污染为主。监测指标中表征有机物的项目均为综合性指标,不能平等地反映各断面的水质污染情况。水质监测的主要水质参数有无机、重金属离子、营养物和微生物,传统方法是利用化学分析和仪器分析及生物方法来测定其浓度,其中一些参数只能对水质起描述作用,并不能全面反映水质问题。一方面水环境监测项目缺乏针对性,出现对某一些污染程度较轻的项目进行反复地、重复监测的问题。 1.2 缺乏统一管理。以流域为单元对水资源实行管理是当前国际上水资源管理的共同做法,我国环境监测从原来的点源、区域监测转变到流域监测管理。长期以来“分割管理,各自为政”所形成的惯性,一些区域水资源管理者过分注重区域利益,忽视全流域的利益,流域管理的理念还没有被完全接受。实现流域控制与区域控制有机结合,仍然是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两者在微观上的结合,就是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水资源评价体系,根据不同流域、流域内不同河段、不同的水利水电工程对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程度以及对流域全局的影响程度,划定流域机构的直管范围,做到责、权、利的有机统一。 1.3 监测站网需优化。国控站点经过两次优化,从宏观上可以反映我国的整体水环境质量状况。但是,依靠现行的水系国控站点不能及时反映“三河”与“三湖”治理效果,还应按行政区划分为省控和市控点。由于我国存在水利与环保两种监测系统,对同一水域出现重复监测的现象,切需要更高的管理层来实现监测站网的优化配置,应该出现以流域管理为中心监测网络体制,根据特定的监测目的布设具有代表性的断面,以求全面反映水质变化状况。对不同水体采用固定一致的布点方法和频率是不够科学合理的,水体的布点兼顾一定的布点原则,如在大量废水排入河流的主要居民区、工业区的上游和下游,湖泊、水库、河口的主要出口和入口,河流主流、河口、湖泊和水库的代表性位置等,监测频率可依水量水情而定。 1.4 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水和废水监测分析方法还没有达到一个项目一个标准分析方法的最低要求。现有的标准分析方法不配套。对于国家重点控制的水中污染物也缺乏简易、快速的现场分析方法,造成在应急监测中对污染事故往往不能及时判断、分析。发达国家在水环境监测分析方法上已经形成了系列化,考虑到一些国外仪器不适合我国水污染严重的国情,摆在企业面前的重要任务是开发出适合我国水质监测的系列仪器,使一些国外仪器国产化。要缩小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仪器的研发仍然任重而道远。 1.5 水环境监测质量有待于提高。水环境监测站的质量保证是目前存在的一个问题。监测队伍的素质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特别是水环境监测是一种政府行为,更需要有专业水平的技术人员参与。水质监测报告仅是我国水环境的一张“化验单”,没有建立相应的水环境监测数据库,对已有的水环境监测数据综合利用不够,缺乏对数据的深入利用,这是我国的水环境监测数据缺乏权威性的根本所在。由于技术条件的限制,我国水环境数据不能及时上报,造成水环境信息的采集与处理的实时性不强。 2 水环境监测发展方向 对于今后的水环境监测工作,我们应当认真汲取历史教训,科学治污,尽量少走弯路。从决策上预防污染,防患于未然。尽管我们一再强调不能走西方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但真正做到统筹考虑,最大限度地减少新污染源的产生。还是要经历一个较长的过程;建立和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环境政策和环境法规,强化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加强综合防治。全面实行清洁生产,做到既节约资源、提高效益,又削减污染。保障足够的生态用水;加强监测和科研,提高投资效益比。监测是基础,只有准确快速的监测网络,才能摸清底数,对症下药。未来监测的主要发展方向体现在以下: 2.1 动态监测。随着科技的发展及自动化程度的提高,对水环境的监测应实行水污染的动态监测。水污染动态监测是在常规水质监测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是针对水污染特点,在时间或水质水量方面进行动态的同步监测。在监测项目、时间、频率以及监测范围方面,是根据各河道污染的主要水质指标,分河段按不同水情和污染状况,采取不同监测频率,对河道水污染进行跟踪性或监视性监测,以确定污染的影响范围与程度,便于管理部门及时采取对策。同时,动态监测能及时掌握河道水量水质变化。水污染动态监测信息传递,要做到迅速、准确,以提高监测资料的时效性。 2.2 在线监测。积极发展在线监测,提高监督监测能力。经过不断实践,在取得丰富的在线监测技术基础上,废水CEMS 将会在全国各地全面铺开。建立有效的生态监测机制,全面真实地反映环境质量变化状况。生态监测克服了理化监测的缺陷,它有理化监测所不能替代的作用和所不具备的一些特点,在环境监测中占有特殊的地位,它的优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能综合地反映环境质量状况;具有连续监测的功能;具有多功能性;监测灵敏度高。建立监督监理快速反映队伍,为监理执法撑硬腰杆。合理利用水资源、切实改善水环

中央及国家机关机构改革方案

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其体制调整 工作建议 作者;罗永焱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布署和要求,为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提高办事效率和依法执政水平,确保完成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各项工作任务,现结合我国国情和行政管理现状,着眼长远,对中央国家机构改革及管理体制调整提出政策建议,供参考; 一,中共中央直属机构改革方案 工作重点;一是重点是加强党政策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力量建设,整合中央研究资源,做好职能相近部门的整合工作,强化部门职责、充实工作力量。二是加强对警卫管理、新闻事务等直属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理顺层级关系。三是加强与国家有关部门的指导和协调,发挥在党的职能部门在“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四是为促进政事分开,重点做好部门创办新闻媒体的划转和转企改制工作。 1,组建中共中央研究室;为整合中央的研究资源,提升综合研究服务水平,将中央编泽局、政策研究室,文献研究室和党史研究室职能整合组建中央研究室。中央研究室主要承担中国共产党党史、文献和党务工作领域的政策研究、思想研究,理论研究及文字编泽工作。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编泽局、中央政策研究室、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党史研究室。 2,中央对外联络部;为加快推进外事和对外联络工作的有机整

合,中央外事办与对外联络部职能合并。两部门均为外事联络部门,职能相近。进行整合后可加化外事和对外联络服务职能。不再保留部门;中共中央外事办。 3,为加强综合治理和政法工作的有机整合,将中央综治办职能并入中央政法委(加挂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牌子)。中央政法委负责协调和管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同时负责联系和指导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公安部、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安全保密总局等工作部门。 4,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为整合机关工委工作力量,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形成党建工作合力。将中直机关工委与中央国家机关工委职能整合组建中央国家机关总工委,不再保留部门;中央直属机关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工委。 5,为加强中共中央对台港澳地区事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管理资源,将中央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合并。组建国务院台港澳事务办公室(加挂中央台港澳事务办公室牌子)。调整为国务院办事机构序列。 6,中央宣传部(加挂中央文明办、中央对外宣传中心、国务院新闻办公室牌子);为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新闻宣传建设和思想文化建设工作的有机融合,将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职能划入中央宣传部),不再单设中央文明办。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兼任文明办主任、国务院新闻办主任。中央宣传部指导和协调科技教育部、文化产业部、中国文联、新华通讯社、中央广播电视台的宣

华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社会环境分析

华为公司的发展战略与社会环境分析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总部位于中国广东深圳市的生产销售电信设备的员工持股的民营科技公司,于1988年成立。是电信网络解决方案供应商。华为的主要营业范围是交换,传输,无线和数据通信类电信产品,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业务涵盖了移动、宽带、IP、光网络、电信增值业务和终端等领域,致力于提供全IP融合解决方案,使最终用户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都可以通过任何终端享受一致的通信体验,丰富人们的沟通与生活。 ■华为发展战略关键词: ·1、狼性文化:华为公司自创业以来,就一直在奉扬土狼精神,任正非在他的一次讲话中提到,“企业要想前进,就是要发展一批狼,狼有三大特性,一是敏锐的嗅觉;二是不屈不挠、奋不顾身的进攻精神;三是群体奋斗。”从华为的实践来看,华为特殊的狼性精神实质就在于追求卓越的进攻精神,这是华为“狼性”的核心。 ·2 、人才牵引:在华为人看来,机会、人才、技术和产品是公司成长的主要牵动力。机会牵引人才,人才牵引技术,技术牵引产品,产品牵引更大的机会。在这4种牵引力中,人才所掌握的知识处于最核心的地位,这是一种迥异于我国传统企业的人才理念、市场观念。以此为基础,华为从英国引进任职评价体系,又请美国HAY公司作薪酬顾问,通过消化吸收,华为逐步形成自己的人才管理关系。 ·3 、国际化:对于中国企业来说,自主创新的冲动也来自于同国际巨头的竞争的压力。在所有以“国际化”为企业使命的中国企业中,华为可能是动作最快、成效最显著的一个,九年间,华为海外销售额增长了 300 多倍,华为品牌在全球范围的知名度越来越响。 ·4 、中西合璧:西方人崇尚法治,而东方人则倾向于人治。华为的管理,始终是中西方管理理念的碰撞和结合。从流程和财务制度这些最标准化甚至不需质疑的“硬件”开始,从制度管理到运营管理逐步“西化”,潜移默化地推动“软件”的国际化。 ·5 、技术优势:锻造企业的强大的国际竞争力,最终要靠技术优势。华为自始至终都深信这一点,它把核心技术创新当作企业的生命线。华为非常注重技术积累,它不作重复的发明,不犯重复的错误,时刻盯紧世界通信产业最新科技成果,站在科技最前沿。从交换机到3G技术,充分利用人类的知识存量为社会创造新的价值。 ■外部环境分析: ·1.Policy——政治与法律环境 中国电信服务业市场业已形成的数网竞争体制还只是一个开端。因为在中国目前任何基础电信服务市场,政府颁发经营许可证数量的多寡与市场竞争局面能否形成并没有必然的联系。在我国紧锣密鼓地起草电信法的同时,美、德、英、日、韩等国也对本国电信法进行了修订,这些国家电信立法规则变化的新动向,从某种程度上反映了世界电信立法中一些共同的规律,反映了电信立法的趋势和方向。 ·2.Economic——经济环境 世界信息经济和互联网产业的迅猛发展,为通信设备制造业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和巨大的发展空间,使其成为目前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

影响职业生涯规划的因素分析

影响职业生涯规划的因素分析 学号:xxxxx 班级:xxxxx 姓名:xxx 在观看完李家华老师主讲的《职业发展决策(一)、(二)、(三)》视频课程和陆军老师主讲的《职业生涯的决定因素(一)、(二)》视频课程,联想到自己的实际情况以及目前了解到的相关情况,有了些许的想法。 我认为大学生的职业发展影响因素有很多,但具体的我个人认为有如下三点: 一、社会环境因素 1、社会政治环境 社会政治环境因素主要包括社会政治制度、大学生的职业和政治状况, 以及社会法制的完备程度。我国政治上稳定,法制化进程已经开始,市 场经济已初步形成并步入正轨,这为各种人才成长发展提供了前所未有 的机遇。但同时人才竞争日趋激烈,大学生就业环境看起来不容乐观, 我妈应在分析好社会现状的基础下,有针对性的做好职业生涯规划。 2、社会经济发展状况 社会经济的发展对大学生就业具有决定性作用,制约着就业的数量和质 量。社会经济环境的改变,会使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大起大落,影响到 大学生职业方向的发展与选择。 3、社会文化 ①教育状况 社会整体的教育状况通过影响行业的发展,进而影响着大学生的就业 状况和未来职业发展前景。 ②宗教信仰和社会风俗习惯 宗教信仰状况和社会风俗习惯既影响着社会经济和政治的发展,也影 响着大学生们个人的职业选择。 4、职业选择的社会环境评价 职业的社会评价对大学生职业选择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成为不自觉的 考虑因素,尤其是我们对某种职业缺乏深入了解与切身感受时,社会评 价作用会格外突出。 二、家庭因素 大学生职业选择深深的融入了家长的意志。家庭作为大学生的后盾力量,对其职业选择有一定的影响。尤其当子女在职业选择道路上犹豫不决并寻求帮助时,有些大学生被引入了父母正从事或希望子女从事的职业,子女被看做父母希望的延续或家庭的代表,他们的使命是实现父母的理想。 三、个人综合素质 1、性格 ①个性 个性作为一种潜质,在心理潜能形成过程中起着重要的作用。性格、 气质是个性中的稳定因素,对大学生的职业选择乃至职业成功发挥着 持续作用。 ②兴趣和想象力 兴趣会为职业选择提供强有力的驱动力,为职业成功奠定前提。大学 生选择与自己兴趣相符的职业,其劳动生产率比不相符的劳动者要高 40%。丰富的想象力是创造性思维的指路明灯,是心理潜能形成的介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 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吉政办发[2013]32号 【发布部门】吉林省政府 【发布日期】2013.08.09 【实施日期】2013.08.09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的实施意见 (吉政办发〔2013〕32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吉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已经中央编办同意备案,为全面完成省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各项工作任务,经省政府同意,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准确把握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的总体要求、工作重点和推进力度,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做好省政府新组建部门“三定”规定的制定工作;坚持以简政放

权为突破口,切实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为加快吉林振兴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省政府机构改革 要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能,理顺职责关系,综合设置部门内设机构,严格控制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提高工作效率。 (一)制定部门“三定”规定。 1. “三定”规定的主要内容。职责调整(包括取消、下放、整合、承接和加强职责的具体内容);部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的名称和主要职责;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其他有关事项。 2.部门职能确定。以国务院正式下发的相关部门“三定”规定为依据,按照“上下衔接、定位准确、规范合理、运行顺畅”的原则,结合我省实际,依据法律、法规加以确定。国家明确规定的部门职责,原则上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根据我省实际工作需要新增加的职责,按照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配置。坚持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把不该由政府管理的事项转移出去,进一步下放管理权限;部门新增加的职责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调整、下放和取消的职责在“三定”规定中予以明确。坚持权责一致,在确定部门职权的同时,明确承担的相应责任。坚持依法行政,对依法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全部纳入省政务大厅部门行政审批办公室统一管理,业务处(室)不再保留和行使行政审批职责。科学界定各部门职责分工,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确需多个部门管理的事项,明晰主办和协办关系,明确牵头部门。 3.内设机构设置。根据职责任务重新设置内设机构,坚持决策、执行、监督职责分开的原则,调整内设机构及其职责,理顺内部工作关系,强化处(室)的监督管理和社会服务职责。在与国务院对口部门内设机构职责相衔接的前提下,结合我省实际设置内设机构,设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国务院对口部门内设机构设置总数,新组建部门内设机构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

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实验室建设指南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战略部署,培育壮大环境监测服务市场,推进政府购买环境监测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环境监测,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的建设逐渐成为当前实验室建设的热点。现针对第三方环境监测机构必要的场所、技术人员及监测仪器设备提出以下建议。 1.明确拟开展的检测项目 为避免盲目投资造成采购来的仪器闲置浪费,现以最常规和检测仪器不太贵的检测项目为例,建议通过认证开展的检测项目分别是: 1.1水和废水检测项目 水温、pH、电导率、透明度、色度、流量、悬浮物、全盐量(总残渣或溶解性残渣)、游离氯和总氯、硫化物、氰化物、氟化物、氨氮、溶解氧、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总磷、总氮、铜、铅、锌、镉、总砷、总汞、总硒、总铬(六价铬)、挥发酚、石油类(或动植物油)、阴离子表面活性剂、氯化物、硝酸盐、硫酸盐、铁、锰、嗅和味、浊度、总硬度、粪大肠菌群、亚硝酸盐。上述项目除包含《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和表2规定的必测项目,还包括了其它常见的和测试方法较为简单的指标。 1.2空气和废气

总悬浮颗粒物、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含二氧化氮和一氧化氮)、烟(粉)尘、烟气参数、烟气黑度、一氧化碳、氟化物、恶臭、氨、铅、砷、硫化氢、铬酸雾、硫酸雾和甲醛等。 1.3土壤和水系沉积物 水分、pH、镉、汞、砷、铅、铬(含六价铬)、铜、锌、镍、全磷、全氮、钾、阳离子交换量和有机质含量等。 1.4固体废物 铜、锌、镉、铅、总铬、铬(六价)、汞、铍、钡、镍、总银、砷、氟化物和氰化物等。 1.5噪声和振动 环境噪声、工业企业厂界噪声、建筑施工场界噪声、社会生活噪声、铁路边界噪声、噪声源(设备噪声)、机动车噪声振动和环境振动等。 2.实验场所要求

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方案

山西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改革方案 山西省卫生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深入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保证其公益性质,促进基本药物制度等改革政策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实施,制定本方案。 一、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设置 政府原则上按照街道办事处所辖范围设置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人口超过3万或服务半径过大的地区应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作为补充,社区卫生服务站服务人口一般以0.5-1.0万人为宜。10万人口以上的街道办事处可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功能 (一)提供公共卫生服务。 1. 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残疾人、慢性病人等人群为重点,建立和管理城市居民健康档案。

2. 通过健康教育资料、宣传栏、讲座、主题日活动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帮助居民形成有利于维护和增进健康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3.开展0-6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开展15岁以下儿童乙肝疫苗补种等。 4. 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疫点处理等其他传染病防治工作。 5. 开展0-36个月儿童健康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 6. 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了解产后恢复情况并对产后常见问题进行指导。 7. 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 8.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随访和健康指导,对慢性病高危人群进行指导。 9. 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在专业机构指导下进行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 10. 根据国家规定收集、报告辖区有关卫生信息。 11. 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完成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关于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草案)的说明(提交市委用)

关于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的 说明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及9月11日召开的全省市县政府机构改革工作会议有关精神和规定,参考其他设区市的改革思路,结合我市实际,起草了《鹰潭市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建议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就《方案》制定有关情况作以下说明: 一、关于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确立 这次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原则,主要以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为依据,按照“四个分开”(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原则,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因地制宜积极稳妥原则。提出本次机构改革主要目的是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调整优化组织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体制,着力解决职能交叉、重复和职能缺位、越位、错位问题,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进一步完善管理体制,严格机构编制管理。 按照省《意见》及凌成兴常务副省长“六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交通运输、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扶贫和移民),三个探索(农业、文化、城乡建设规划和住房保障)的讲话精神。 二、关于机构设置调整的的基本思路

(一)行政机构的调整和设置 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市县政府机构改革的意见》(赣发[2009]12号)中关于各设区市机构限额规定,我市最多只能设置30个政府工作部门,2个部门管理机构,共32个机构。我市目前设置政府组成部门32个,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1个(人防办),直属特设机构1个(国资委),部门管理机构2个(城管局、法制办),共计36个机构,即将下放地方的食品药品监管局原本也含算在省定机构限额内,后经我们争取,省编办答复可在30个机构限额外设置为工作部门。这样我市将需要硬性减少4个行政机构。 为此,在与全省十一个设区市多次交流意见,并于9月27日专程赴省编办进行沟通后,经慎重考虑研究,结合鹰潭实际,提出了我市的机构设置思路为“五个整合(工业和信息化、人力资源、食品药品、内外贸、文化广电和新闻出版),两个加强(加强机构编制、加强城市管理)、三个调整(将市粮食局、民族宗教局调整为部门管理,法制办调整为合署办公,国资委调整为内设机构)。 1、省里提出的六个整合,因交通运输领域、扶贫移民两个领域因我市之前实际已经整合,无须进行改革,只需进行相应的更名即可。因此,《方案》在以下四个领域进行了调整: 一是整合工业行业、中小企业、信息化等有关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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