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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院报告审核制度

卫生院报告审核制度

卫生院报告审核制度

1.核片医师必须由获得主治医师职称的医师担任,完成当日诊断报告的审核.

2.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申请单,片头,报告”三者的姓名,性别,年龄检查号,科别住院号/门诊号,病房号/床号,检查日期,核片日期以及书写报告医师的签名。

3.核片医师对每份摄片必须核对检查名称,部位和方法是否达到有关申请和经治医师提出的要求(针对性要强)。认为不妥者需及时与主管该病员的经治医师联系商榷(亲自联系或请书写报告医师执行)

4.核片医师在审核报告过程中应注意修正错误的或不当的专业描述用语,以及描述与诊断结论的一致性,特别是影像学诊断的准确性。

5.核片医师在同意的和修改后通过的报告上签名,字迹要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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