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自纠报告
根据中煤纪字【2012】17号“关于开展廉洁自律自查自纠活动的通知”要求,我科室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1、从不利用职权和职务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
2、没有私设“小金库”、搞账外账谋取不正当收入;
3、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厂各项规章制度,
无违法违纪谋取不正当收入行为。
4、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加强教育和强化监督,不断提高
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意识。
5、建立了首问负责制、首办负责制,坚持月考核制度。
技术科
2012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