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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保护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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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职工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女职工。

3.规范性引用文件《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

4.管理要求

4.1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4.2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4.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他劳动。

4.4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4.5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4.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7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4.8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当享受的权益;对处理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4.9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15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员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职业安全与员工健康保健工作,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岗员工。 3.引用标准 GB28001 4.职责: 4.1行政部负责编制自有员工健康体检计划、公司本部劳动保护用品和费用发放的计划;组织自有员工体检工作;负责费用的发放,负责组织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 4.2物资部根据行政部编制、工程管理部审核的计划;负责总部的劳保用品、防 暑降温和防寒用品的采购、发放。 4.3工程管理部负责审核行政部编制的劳动防护用品使用计划,监督检查物资部 的采购发放过程,监督检查项目经理部劳动保护制度的贯彻实施。 4.4项目安全总监负责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动保护及未成年工的使用。 4.5项目经理部负责自有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及劳动保护工作。并协助公司作好自有员工的健康体检工作。负责对本项目分包方员工身体健康、劳动保护的监督检查。 5、程序 5.1劳动安全卫生保护要求 5.1.1每一位员工都必须按规定接受劳动安全卫生知识的教育培训,并认真履行各自岗位职责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1.2每一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坚持文明施工,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也不被他人伤害。 5.1.3每一位员工在进入施工现场都必须按规定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用具,正确使用和维护保养设备设施。 5.1.4所有员工都应接受安全监督人员的监督与检查,按照“三定一落实”的原则落实隐患整改,消除危险。 5.1.5施工现场严禁使用未成年工。 5.2劳动安全卫生责任 5.2.1所有员工都必须了解并熟悉劳动安全卫生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遵守并执行劳动保护各项规程、规范与标准。 5.2.2所有员工都必须遵守并执行各项安全卫生管理制度,接受监督检查。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1

绿荫公司劳保用品管理补充规定 一、管理目的 为规范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使用、领用发放和保管,使员工在生产过程中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员工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减少生产过程中的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员工不受伤害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劳动保护用品的申报、采购、入库验收、发放、回收与员工辞退结算管理。 2凡是新进厂(上岗)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能发给个人劳保防护用品,并在安全教育中,学会正确使用个人劳保防护用品。 3劳保用品在使用中不得私自涂改其标志、颜色,不得改用劳保防护用品的性能、结构,严禁将劳保防护用品当做工具等替代品使用。 4领用者在使用前,必须先检查劳保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和是否完好无损,对于不合规范的劳保防护用品必须及时提出更换。 5调离、辞退、辞职等原因离开工作岗位的,对配发到个人的劳保用品完好无损交还公司。 劳动防护用品种类有:工作服、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绳、电焊防护面罩、有机玻璃防护面罩、有色护目镜、防护眼镜、防护连体衣、耐酸碱胶靴、电焊手套、加厚劳保手套、劳保帆布手套、耐酸碱手套、挂胶手套、5KV绝缘鞋、防砸鞋、防尘防毒面具等。 三、相关职责 3.2生产车间负责根据岗位性质申报劳保用品计划报至安全办公室。 3.1安全办公室负责将车间申报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汇总,经各级领导签准报至采购部。 3.2采购部负责接收安全办公室申报劳保用品计划并根据计划编制采购计划。 3.3安全办公室负责劳保用品到货的验收及发放。 3.4安全办公室负责员工辞退或其他离职情况下的劳动保护用品上交及扣款的登记。 3.5人事管理岗组负责离职辞职员工等的劳动保护用品的扣款。 四、工作服,工作鞋的发放及回收 1、对工作服的折旧及上交设定以下规定。 1.1 自工作服发放之日起算,工作服使用三个月内,辞职、辞退、调离等方式离开公司的员工归还工作服,缴纳100%的工作服成本费。

(完整版)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公司应付职工薪酬会计核算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应付职工薪酬的统计、核算及管理,准确反映人工成本,根据国家、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各子(分)公司和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二章员工 第三条员工类型 (一)合同化员工:指与各单位订立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包括在岗职工、不在岗职工。 1、在岗职工:指合同化用工中,在岗工作并由用人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以及有工作岗位,但由于学习、病伤、产假等原因暂未工作,仍由各单位支付工资的人员。

2、不在岗职工:指内退内养职工、停薪留职员工等。 (二)市场化员工:指除合同化员工外,各单位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通过市场配置并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的全日制用工,包括人事代理人员和放弃人事代理人员。 (三)借聘员工:指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互相借聘,或从其它单位借聘到各单位工作,但劳动合同关系仍保留在原单位的员工。 (四)劳务派遣用工:指未与各单位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本人与劳务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并签订劳动合同,由劳务公司派遣、各单位直接管理并组织生产的人员。 (五)外籍雇员:聘用的非中国籍雇员。 (六)非全日制用工:指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小时计酬为主,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人员。 根据集团公司人事部规定,聘请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只能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通过劳务公司聘请的原有偿解除劳动合同人员也应当作为非全日制用工管理。 (七)有偿解除劳动合同返聘人员: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后返聘到各单位工作的人员。 (八)退休返聘人员:分为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和公司外退休返聘人员。 1、公司退休返聘人员:原为公司正式员工的退休返聘人员。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保护管理制度 为加强集团公司女职工工作,动员和组织广大女职工积极投身企业改革与发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 益和特殊利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企业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国工 会章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条例》,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工会女职工委员会 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在同级工会委员会领导下和上一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指导下的具有民主性和代表 性的女职工组织,根据女职工的特点和意愿开展工作。 (一)、基本任务 1、 团结动员女职工发扬工人阶级主人翁精神, 积极投身企业改革的实践, 在加快企业发展中建功立业。 2、 依法维护女职工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等方面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同一切歧视、虐 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行为作斗争。 3、 参与企业有关保护女职工权益规章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并监督、协助有关 部门贯彻实施。代表和组织女职工依照法律规定,参加本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代表女职工参 加企业民主管理和集体协商,参与涉及女职工特殊利益的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的调解。有关部门在研 究决定涉及女职工利益的问题时,必须听取女职工组织的意见。 在工会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中,女职工代表的比例应与女职工占职工总数的比例相适应。 4、 开展女职工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 全面提高女职工的思想道德、科学文化技术和健康素质。 5、 积极发现、培养女性人才,及时推荐优秀女性干部。 6、 调查了解女职工队伍健康状况和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特殊问题, 积极反映和代表女职工的意愿和 要求, 协助有关部门解决女职工的特殊困难。 7、 会同工会有关部门和社会有关方面共同做好女职工工作。 (二)、组织制度 1、 女职工委员会要与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有女职工 10名以上的单位要建立女职工委员会,不足 10 名的要设女职工委员。 2、 女职工委员会可根据工作需要设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 有条件的也可以设立办公室(女职工工作 部)。 3、 女职工委员会委员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 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组成, 也可召开女职工大会或女职 工代表大 会选举产生。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和副主任,需报上级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备案。 4、 女职工委员会由主任 1人、副主任1-2人,委员若干人组成。 5、 集团公司工会女职工委员会是同级妇联的团体会员, 基层工会女职工委员会通过集团公司工会女职 工委员会 接受妇联的业务指导。 (三)、女工委干部 1、女职工委员会主任由同级工会女主席或女副主席担任< 主协商,推选符合相应条件的女职工担任,按照中铁建党办] 受同级工会副主席待遇。女职工委员会主任应提名为同级工会委员会或常务委员会委员候选人。 2、女职工200人以上的单位的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应配备专职女职工工作干部 同级工会没有女主席或女副主席的, 需经民 2004] 37号文件要求,原则上其任职期间享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最新版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621799690005792879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员工劳动防护,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员工健康,加强员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各部门、车间。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劳动防护用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未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病危害,保护职工健康,由公司统一发放和配备,供员工使用的防护用品(具)和保健品。 第二章采购 第四条劳动保护用品采购 (一)劳动用品采购计划由生产部提出,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采购部门负责采购。 (二)采购的劳动保护用品的质量及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要求;特殊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要求到提供以下证件的单位购买: (1)厂家的营业执照; (2)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有效的检测报告; (三)所采购的劳动防护用品的生产单位应符合国家、地方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的要求。 (四)统一发放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进行招投标,并经职工代表、生产部及相关职能部门人员共同参与单位选择、定价、定式样、定标准等工作。

(五)劳保用品采购到厂后,采购部门应组织生产部及相关部门人员 进行验收,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不得接受。 第三章劳动防护用品的验收 采购回的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公司库管人员、质检员检查验收。 验收分为质量验收和数量验收。要认真检查劳动防护用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出厂日期、LA标志、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生产许可证、生产资质、经营资质、检查检验报告、使用说明书等,观察护品有无破损缺陷、各项技术参数是否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用品验收要做好记录,参加验收人员要签字。 发现劳动防护用品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准确、证照不全、无LA标志的,坚决不予接受入库,并责令采购部门退库。 加强验收稽核,发现验收程序和环节不全、不规范、不履行入库手续和手续不齐备。公司财务应拒绝支付货款。 第四章劳动防护用品保管制度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劳动用品的供应降低工程成本与消耗,加速周转,节省消费,特对工程所用劳动用品进行全面的统一的管理,各部门应遵守下列的规章制度,以便能使用完整的劳动用品。 (一)搞好劳动用品的入库验收,把好劳动用品的验收关,确保规格、数量、质量、符合使用规定。 (二)搞好各种机具设备的保养工作,严禁出库机具有拖延工程工期现象。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通用版) 一、贯彻执行各项劳动保护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及时解决生产中出现的有关安全生产卫生等方面的问题,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二、及时向职工群众宣传党和国家劳动保护政策及企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对职工群众进行遵章守纪和劳动保护科学技术知识的教育。 三、做好新进职工、调换岗位职工、特殊工种职工的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四、配合卫生管理部门做好新职工从业前的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或接触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实行定期健康检查,建立健康档案。 五、做好职工因工伤残和职业病的鉴定工作,对确认不宜继续从事原工种工作的,应及时调离,妥善安置。 六、以科学方法不断改进技术措施,改善职工的生产环境和生

产设施,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 七、严格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改善女职工的劳动保护设施。做好女职工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的特殊保护工作。 八、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件,按有关规定为职工配备必需的劳动保护用品。对特殊防护用品应定期进行检查,严格按规定使用、保养、报废。在搞好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的同时,要对使用情况进行调研工作,及时改进、改善。 九、控制加班加点,确需加班加点的,应控制时间和人数。 十、对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的意见及时改进,保证劳动保护工作的实施。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为您推荐】白玉县律师淮阴区律师双城市律师申扎县律师子洲县律师宾县律师红岗区律师 由于社会情况的不断调整,国家通过相关的规定将原本的应付工资进行了调整,涉及到了员工工资福利的发放。这样的调整就导致在账务处理方面会有一定的不同,那么再处理账务的时候应该怎样做就成为大家关注的重点。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总结归纳一 下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的有关问题。 ▲一、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账务处理

新准则取消了原“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会计科目、增设“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按照“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解除职工劳动关系补偿” 等应付职工薪酬项目进行明细核算,即将职工福利费列入职工薪酬范围核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应用指南规定:“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合理预计当期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大于预计金额的,应当补提应付职工薪酬;当期实际发生金额小于预计金额的,应当冲回多提的应付职工薪酬。” 原来工资总额的14%属于税法规定的扣除比例,不属于财政部规定的企业计提比例(会计处理应遵循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因此,职工福利费属于没有规定计提比例的情况。 在新准则下,如果有明确的职工福利计划,即有明确的金额和明确的支付对象范围,(例如公司有成文的福利计划,并通过《员工手册》等方式传达到各相关员工)则可以计提应付福利费。关键还是在于福利费的余额是否符合负债的定义。以前那种提而不用的福利费是不符合负债定义的,新准则下不应继续,即应付福利费不存在余额。 新准则下福利费通常据实列支,也就不存在余额的问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职工劳动保护管理标准 项目部为了切实搞好女职工劳动保护,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结合建筑系统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法规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确定负责女职工劳动保护专兼职人员,加强管理和监督。 2、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工资按国家规定发放,不得影响工资调整及有关福利待遇,不得因此停薪或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如合同期已满,必须延续到孕期、产假和哺乳期满),不得以女职工上述生理特点为由,将其转为待聘、编余人员或辞退。 3、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以及其他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4、月经期保健 (一)宣传普及月经卫生知识。 (二)在同一工作场所、女职工在100人以上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建立女职工卫生室,健全相应的制度。女职工在100人以下的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设置简易的温水箱、消毒箱及冲洗器。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单位,要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女职工卫生室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对流动、分散、野外工作的女职工应发放单人自用冲洗器。 (三)从事下列劳动的女职工,在月经期内暂时调整工作或给予1至2天的休假,并按出勤计算; 1、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2、《高处作业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的作业; 3、食品冷冻库及冷水、低温(低于五摄氏度)等作业; 4、野外流动作业、长久站立、行走、蹲位作业。 (四)患有重度痛经及月经量过多者经合同医院或妇幼保健机构确诊证明,月经期间可适当给予1至2天的休假。 (五)女职工月经卫生费每月不低于4元钱。 5、孕期保健: (一)对已孕女职工建立孕产妇系统保健卡,建卡率要求达95%以上,怀孕3个月开始填写保健卡,按卫生部门的要求定期进行产前检查,检查率要求达90%以上。对高危孕妇,所在单位应配合医院严密观察和监护,使高危孕妇管理率达到100%。 (二)对妊娠的女职工,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妇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适应原劳动的,应根据合同医院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安排其他劳动。从事野外勘测工作及施工作业、施工班组工作的女职工怀孕满5个月,应安排其他适当工作。 (三)对妊娠满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应在劳动时间内安排1至2小时工间休息或适当减轻工作,并不得安排从事夜班劳动。 (四)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做劳动时间。对生产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劳保用品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劳保用品的管理,理顺劳保用品管理程序,明确各环节的管理职能,确 保劳保用品的质量和准确发放到位,真正起到有效预防工伤和职业病发生的作 用,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局1号令),结合公司实 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华中天力铝业有限公司公司范围内内劳动防护用品的监管部门、采购部门和各使用部门。 第三条各使用部门负责核定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参与对劳动防护用品供应商 的资质评定,对劳动防护用品入库前进行验收,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进行 日常监督、检查及零星劳保用品的领用审批;物控部负责按规定质量、数量、 时间要求采购;仓库负责其采购计划编制及数量入库验收及储存管理,按要求 发放工作;各使用部门负责监督员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日常使用过程中 的检查、考核及实际使用效果的验证,并及时反馈有关信息。 第四条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 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工作服、工作鞋、手套、 雨衣、胶鞋、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安全帽、安全带等。 第二章采购及入库管理 第五条:仓库每月根据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库存情况等,编制《劳保用品物质需求计划表》(见附表一)(注:其计划应足量,保证采购的劳保用品数量与原有库 存数量之和必须能满足员工按正常要求随时能领到劳保用品而不影响生产); 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交物控部按期采购。 第六条:凡安全帽、电工鞋、防尘口罩、耳塞等有特殊防护功能的劳动防护用品,物控部必须采购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具有“三证”及“一标志”(“三证”是指“生 产许可证”或“生产批准书”、“检验合格证”、“安鉴证”;安全标志是指 “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证书”)的产品(经安全技术部认可的特殊情况 除外)。 第七条:不论是特种防护用品还是一般防护用品,其质量均应达到有关国家规定的要求或大家认可的通常要求。凡在使用劳保用品新品种前,由物控部提供3个以上

女工健康保护管理制度(word)

女工健康保护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女工健康保护管理制度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目的: 为了维护女员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 保护其健康, 以利于社会、企业的建设和发展。 范围: 本厂所有女员工。 内容: 1. 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 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2. 女职工在月经期间, 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3. 女职工在怀孕期间, 部门内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 4. 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 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 安排其它劳动。 5. 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的女职工, 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6. 怀孕的女职工, 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 应当算作劳动时间。 7. 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 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难产的, 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育一个婴儿, 增加产假十五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厂内可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 给予十天时间的产假。 8.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 在每个班次(上、下午)的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 每次三十分钟。每胞胎生育的, 每多生一个每次哺乳可增加三十分钟时间。 9. 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 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 均作劳动时间。 10. 女职工在哺乳期内, 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 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 不行得延长劳动时间, 一般不得安 排从事夜班劳动。 11. 女职工劳动保护的权益受到侵害时, 有权向劳动调解委员会提出申诉, 受理申诉的部门应在三日内作出相关处理决定。女职工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12. 对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的单位负责人及其直接责任人员, 由厂根据情况轻重给予厂规相应的处分, 情节严重者, 依法追究其责任。 13、安全生产防火﹑动火﹑用火制度 一﹑防止火灾的基本措施﹕防止火灾的基本是防止产生燃烧的基本条件﹐

员工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管理制度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试行) 一、目的 为了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劳保用品管理办法。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部门和全体正式员工。 三、职责 1、经营部 1)负责对公司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和管理。 2)采购劳防用品必须到有资质的生产单位或经营单位进行,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3)采购的特种劳防用品必须有三证(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 2、仓库 1)认真按劳防用品采购计划,按照标准、规格、款式、质量要求对入库劳保用品进行检查,不符合要求不准入库和发放。 2)对库内劳防用品要认真保管,做好防潮、防雨等事项,保持良好通风,防止劳防用品损坏。 3)负责按照安全环保部批复的领料单发放劳防用品。 4)做好发放管理记录,并及时向安环部提交发放管理记录及库存等情况。 3、人力资源部

1)按照劳保用品发放制度制定劳保发放表及发放人员及标准。 2)负责对员工工作服及工作鞋等特殊用品的登号。 4、安环部 1)负责劳保用品的采购计划的申报。 2)负责劳保用品数量及品种审核。 3)建立每位员工劳防用品电子档或纸档个人档案。按劳防用品发放标准进行统一发放。 4)发现劳防用品质量问题时,安环部鉴定后书面通知经营部退换。 5)根据国家、省及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修订劳防用品的发放标准。 四、内容 1、发放范围 1)工作服:公司全体正式员工使用。 2)劳保鞋:在生产过程中主要保护足部防止压伤和烧灼的工人使用。 3)防护手套(包括电工绝缘手套、塑胶手套、帆布手套):按照需要发给操作工使用。其中:电工绝缘手套发给从事带电作业的工人使用;塑胶手套发给接触腐蚀性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工人使用;帆布手套发给有烧伤危险的工人使用。 4)安全帽:车间全体员工及部分办公室员工使用(管理人员、财务部、发货员、过磅员)。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完整

二十、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 公司依法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劳保用品,并监督教育员工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为规范公司劳保用品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劳保用品的发放 劳保用品的发放实为了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和身心健康,以便更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标准,合理配用,厉行节约,强化管理。 1、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的安全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面罩、过滤式面具、氧气呼吸器、防护眼镜、手套、防护服、绝缘棒、绝缘手套、绝缘胶鞋、绝缘垫等,以及其它如电池、电筒、洗衣粉等,均属于劳动保护用品,对上述用具必须妥善保管,正确使用。 2、劳保用品的发放对象为与公司签订用工合同,且上岗工作的员工。其具体发放标准将依工种、工作任务的不同而相应确定。第四 条员工变更工种时,按新工种标准发放。参加各类学习培训的员工,可按时间长短,其劳保用品分别实行停发、减发或延长使用期的办法发放,员工自离岗之日起,不再享有领用劳保用品的权力。

3、凡发给个人保管使用的劳保用品,个人应妥善保管,不得随意丢失、损坏或做与生产无关的事情。禁止将劳动防护用品折合现金发给个人,发放的防护用品不准转卖。 4、对于特殊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绝缘用品、防护面罩等,使用前要严格检查有无破损、失效或影响安全,否则应及时修理或停止使用。 5、属于工具类地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登高板等实行实用领退制。 6、凡在作业过程中佩戴和使用的保护人体安全的防护用品,如防护服、安全帽、安全带等均由各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管理、经营科负责发放。 二、考核 各部门要安排专人建立相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和发放台帐,做好劳保用品地计划、保管、发放工作。 (1)对违反规定,出售个人劳保用品的人员出100元罚款。(2)对工具类劳保用品要及时归还,不得挪为己用,否则,处100元罚款,并限期归还用品。

小企业应付职工薪酬的账务处理

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 1.科目设置 小企业应设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该科目贷方登记已分配计入有关成本费用科目的职工薪酬的金额,借方登记实际发放的职工薪酬金额;期末余额一般在贷方,反映小企业应付未付的职工薪酬。小企业应根据职工薪酬类别,设置“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等二级科目进行明细核算。小企业(外商投资)按照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也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职工薪酬的确认 小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职工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分别下列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应由生产产品、提供劳务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产品成本或劳务成本。 (2)应由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开发项目负担的职工薪酬,计入固定资产成本或无形资产成本。 (3)其他职工薪酬(含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计入当期损益。 3.职工薪酬的计量 (1)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 对于货币性职工薪酬的计量,应当区分两种情况:一是具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企业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计提。 ①“五险一金”。即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所在地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标准,按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提。 ②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等相关财务规定,分别按 照职工工资总额2%和1.5%的比例计提;从业人员技术要求高、培训任务重、经济效益好的企业,职工教育经费可根据国家相关规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 2.5%的比例计提。 【涉税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 号)第四十一条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 第四十二条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 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二是没有明确计提标准的货币性薪酬。对于国家(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职工薪酬,企业应当根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女工、未成年工保护管理制度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1.1、为加强对女工和未成年人的保护,依据国家有关 规定,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女工和未成年人在工作中的基本要 求和内容。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女工和未成年人(包括招用 的临时合同工)等。 3、总则 3.1、根据女性生理特点安排劳动就业以及实行男女同 工同酬。在安排女性就业时,对适合女性从事的职业应尽 可能多招些女性;对那些使女性生理机能不能保持正常状

态,对女员工和下一代健康有不良影响的职业,禁止或限制女性参加。 3.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本工招工对象的年龄一般为16~50周岁。因特殊需要招用未满16岁的员工,应经本地劳动部门批准。 4、职责 4.1、综合部负责在招工及工种安排中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总则要求,合理安排女工或未成年人的工种、工作。 4.2、监理部负责检查、督促各现场监理部执行本制度的实施情况。 4.3 各现场监理部负责严格执行本制度。 5、女员工特殊保护 5.1、各公司各部门、现场监理部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员工或降低其工资。在员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甘肃泰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劳保用品管理制度及细则 一、劳保用品的计划 办公室根据每季度各部室、车间的上岗人员情况和考勤统计,向总经理提出季度劳保用品的购置计划,计划包括劳保用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及质量标准。 二、劳保用品的购置 公司工程部根据总经理批准的购置计划和质量标准,按照质优价廉的原则,派员组织采购,并于季末月(3、6、9、12)的20日前交付采购部备品备件库房保管。 三、劳保用品的验收入库和发放 采购部备品备件保管员根据计划和要求,验质验量后入库,通知办公室开票,并依据领料单,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发给部门、车间。 四、劳保用品的开票 办公室开票人员根据发放标准,依照各部门、车间每季度上岗人员情况汇总和考勤统计经生产部审核后在季末月(3、6、9、12)的20~25日内将票以车间、部室为单位开出,并通知部门、车间领取。 五、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及发放范围 1、年度劳保用品:工作服、鞋、帽、护袖等 (1)机关、车间管理岗位所有在岗人员每年发放一对护袖。车间管理人员每两年发放一双普通工作鞋。 (2)供销公司库管员每人三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 (3)前处理车间、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工作服、工作鞋、帽,公司根

据情况2~3年整体更换,每人二套,车间管理人员一套/人。工作服样式、规格标准生产部根据GMP规范要求制定,由生产车间提供发放人员及数量,生产分管领导批准后由工程部按规定标准采购发放,并按GMP管理文件规定由车间填写《工作服发放记录》一式三份,车间、工程部、生产部各存档一份。 (4)动力车间电工、维修工、水处理工、司炉工及综合制剂车间制水、空调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5)前处理车间保全工每两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一顶工作帽,每一年发放一双工作鞋。 (6)综合制剂车间保全工每三年发放一套普通工作服,每两年发放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7)动力车间电焊工每人每年发放一套工作服、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8)综合制剂车间每三年发放四套公用普通工作服,前处理车间每三年发放六套普通工作服,用于GMP车间外领料入库、打扫卫生。 (9)质量部(不包括管理人员)化验员每三年发放一件白大褂、一双工作鞋、一顶工作帽。 2、季度劳保用品:毛巾、手套、洗衣粉、香皂、口罩 (1)机关部门、车间办公室发放公用劳保用品(毛巾、肥皂、洗衣粉),发放数量祥见附表。 (2)采购部库管员、办公室清洁工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一块口罩。 司机每季度发放一双手套、一袋洗衣粉、一条毛巾。 (3)化验员每人每季发放一双手套、一块口罩。 (4)综合制剂车间生产人员(除外包工序固定员工外),每人每季度发放三块口罩、一条毛巾、一块香皂。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是什么 应付职工薪酬是企业根据有关规定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养老、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等因职工提供服务而产生的义务。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范围 (一)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是指按照构成工资总额的计时工资、计件工资、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为了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的劳动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给职工的津贴,以及为了保证职工工资水平不受物价影响支付给职工的物价补贴等。 (二)职工福利费,主要包括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以及按规定发生的其他职工福利支出。 (三)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是指企业按照国务院、各地方政府或企业年金计划规定的基准和比例计算,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以及以购买商业保险形式提供给职工的各种保险待遇属于职工薪酬,应当按照职工薪酬准则进行确认、计量和披露。 我国养老保险主要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是社会统筹与职工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第二层次是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第三层次是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属于职工个人的行为,与企业无关,不属于职工薪酬准则规范的范畴。 应付职工薪酬的核算 企业应当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应付职工薪酬的提取、结算、使用等情况。 (一)确认应付职工薪酬的处理 企业应当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将应确认的职工薪酬(包括货币性薪酬和非货币性福利)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生产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等科目,管理部门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管理费用”科目,销售人员的职工薪酬,记入“销售费用”科目,应由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负担的职工薪酬,记入“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等科目,外商投资企业按规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记入“利润分配——提取的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 计量应付职工薪酬时,国家规定了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计提。国家没有规定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的,企业应当根据历史经验数据和实际情况,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20190415095355)

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一、目的依据 为规范项目部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和使用管理,保障从业人员职业健康和安全,预防职业病和生产安全事故,依据《安全生产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和《建筑施工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等相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及施工队所属劳动防用 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使用、回收及报废管理。 劳动防护用品,是指由生产经营单位为从业人员配备的,使其在劳动过程中免遭或者减轻事故伤害及职业危害的个人防护装备。 三、工作职责 1、松六公路土建施工项目部安全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解释和修 订,并负责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项目部负责执行和落实本制度,依法为从业人员提供满足其 作业岗位职业健康和安全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 四、管理要求 1、项目部和施工队应分别设置或指定劳动防护用品管理机构或 专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入库、发放、

回收及报废处理等管理。 2、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和入库管理 (1)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按计划进行,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 计划由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管理的机构或专兼职人员根据劳动防护用 品使用单位或作业班组提出的需求计划编制,并报项目经理或项目经理部批准。 (2)劳动防护用品分为一般劳动防护用品和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国家对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实施生产许可证制度,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应具有相应的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合格证和安全鉴定证及劳动防护安全标志。本项目部生产活动中常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主要包括: a.安全帽; b.防尘口罩、过滤式防毒面具; c.焊接眼面防护具、防冲击眼护具; d.安全带; e.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立网; f.电绝缘鞋、防刺穿鞋等。 ( 3)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 a.集中统一采购原则,所有劳动防护用品应由工区及其授权的项目部集中统一采购; b.适当库存原则,对于经常使用的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手套等,应保证必要的备用库存品,满足现场实际需要。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劳动

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工的劳动保护,促进安全生产,维护公司的生产秩序,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的财产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劳动保护的措施有安全生产管理、职业病防治、落实国家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提供必要的劳保用品和场所,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事保护等。 第三条劳动保护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护人人有责”、“以人为本”、“全面保护”的原则。 第二章公司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四条公司每年组织相关部门对劳动保护进行研究和规划,并落实工作责任。 第五条公司建立年度劳动保护投入经费预算制度,保证对劳动保护的技术提升和设施建设投入。 第六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奖励制度,对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由贡献的车间集体和职工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 第七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月查制度,对生产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及时维修有关设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和职工伤亡事故。 第八条公司建立劳动保护知识和技术培训制度,提高职工操作技能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每年要投入必要的劳保用品,改善劳动条件,落实劳动保护的各项制度。 第十条公司人力资源部在招工录用时,应注意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避禁忌岗位,并经常督促检查用人部门贯彻执行情况。 第三章职工的劳动保护职责

第十一条职工必须服从管理和作业指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第十二条职工有权向公司或车间提出改善劳动保护设施和技术的意见和建议、拒绝服从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三条新入厂职工、变换工种人员以及特殊工种人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和安全生产教育,合格后上岗。 第十四条职工不得私自代岗或随意操作其他工作岗位的机器设备。 第十五条职工在每日开工前检查机器设备的电路、管道是否通畅,性能是否正常。 第十六条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车间负责人,由专业人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中途停电应及时关闭机器电源,严禁跨越或坐、靠机器设备,严格按规定做好防火、防电、防漏措施。 XXXXXXXX有限公司饱食终日,无所用心,难矣哉。——《论语?阳货》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应付职工薪酬管理制度 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定义: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财会〔2006〕3号)的定义,职工薪酬,指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给予各种形式的报酬以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职工福利费,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的补偿,其他与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相关的支出等。股份支付也属于职工薪酬范围,但需要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加以规范。 会计处理:确认应付职工薪酬一般分为货币性职工薪酬和非货币性职工薪酬。其会计分录如下: 1.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制造费用/劳务成本/在建工程/研发支出/管理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职工福利/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非货币性福利/辞退福利/股份支付等)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贷方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负债,借方根据职工提供劳务的受益对象记入相应的成本费用科目。 2.非货币性职工薪酬会计处理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 会计处理的基本原则:企业以其自产产品作为非货币、性福利发放给职工的,应当根据收益对象,按该产品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确认为应付职工薪酬。 工资、薪金税前扣除 定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准予扣除。其第二款将工资、薪金定义为,企业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员工的所有现金和非现金形式的劳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进一步明确,合理工资、薪金,指企业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或相关管理机构制订的工资、薪金制度规定实际发放给员工的工资薪金。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662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Management system of special protection for female workers

女工特殊保护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第一条为了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高空、低温、冷水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 第三条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女职工自怀孕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的第三级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的工作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根据医疗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或安排其它劳动。 第五条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在工作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

第六条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一般比不得安排其从事夜间劳动。 第七条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第八条女职工违反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的,其劳动保护按照国家有关计划生育规定办理。 第九条女职工劳动保护权益受到侵害时,有权向有关部门或劳动保护提出申诉,要求改正或享受应当享受的权益。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不符时,以上级有关规定为准。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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