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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厂房鉴定报告

钢结构厂房鉴定报告
钢结构厂房鉴定报告

报告编号:2020-*****检测鉴定报告

建筑物名称:钢结构厂房

委托单位:***公司

检测/鉴定类别:结构安全性鉴定

***检测公司

说明

1、报告无“检测鉴定章”或检测鉴定单位公章无效;

2、复制报告未重新加盖“检测鉴定章”或检测鉴定单位公章无效;

3、报告无检测、审核、批准签字无效;

4、报告涂改无效;

5、对鉴定报告若有异议,应于收到报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检测鉴定单位提出;

6、一般情况,委托检测仅对来样负责。

一、工程概况

钢结构厂房位于**市**区**街道**社区**路**号,该厂房为单层双跨三坡门式刚架结构,建于2008年,建筑面积约为2150m2。该厂房使用功能为生产车间。根据该厂房的使用历史、

当前的技术状况及业主之前的维护状况和今后的维护制度,经与业主协商,该厂房目标使用年限为5年。为了解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的安全状况,***公司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房主体结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

钢结构厂房北立面照片,见图1-1;

钢结构厂房车间内部现状,见图1-2~图1-3;

钢结构厂房平面布置示意图,见图1-4。

图1-1 钢结构厂房北立面照片

(本页以下无正文)

图1-2 钢结构厂房车间内部现状

图1-3 钢结构厂房车间内部现状

图1-4 钢结构厂房平面布置示意图

二、检测目的

为了解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的安全状况,受***公司委托,***检测公司于2020年*月*日-2020年*月*日对上述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

三、检测依据

1)《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 50344-2019);

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3)《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

4)《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5)《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6)《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51022-2015);

7)《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

8)其它必要的标准、规范、图集、计算软件等;

9)技术服务合同。

四、检测内容

根据该工程具体情况,确定了以下检测鉴定项目:

1)结构布置调查;

2)外观质量检查;

3)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样检测;

4)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厚度抽样检测;

5)结构承载力验算;

6)结构安全性鉴定。

五、仪器设备

1)超声波测厚仪

2)钢卷尺、钢直尺、温度计

3)激光测距仪

4)覆层测厚仪

5)游标卡尺

6)锤子、钻子等常用工具

六、检测结果

(一)结构布置调查

钢结构厂房为单层双跨三坡门式刚架结构,该厂房东西向轴线长度为34.00m,南北向轴线长度为53.10m,屋脊高度为11.50m;门式刚架跨度为22.00m、12.00m,门式刚架柱距为6.20m、9.70m;围护墙板、屋面板为复合彩钢板,该车间1-9~A-B区域内设有两台2.8吨吊车,1-9~B-C 区域内设有两台5吨吊车。

(二)结构外观质量检查

经现场检查,钢结构厂房结构构件外观质量基本正常;防腐涂层表面无焊渣、油污、毛刺;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未发现承重结构有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

目前外观质量存在以下问题:

1-9~A-C区域钢柱和钢梁存在锈蚀现象,具体见图2-1~图2-2。

图2-1 1-9~A-C区域钢柱和钢梁图2-2 1-9~A-C区域钢柱(三)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样检测

采用钢卷尺、游标卡尺及超声波测厚仪抽查测量该厂房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

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 8.3.2规定:“截面尺寸高度h允许偏差为±2mm(h<500mm)和±3mm(500mm≤h≤1000mm);宽度b允许偏差为±3mm”。

测量结果见表3-1~3-2。

(本页以下无正文)

表3-1 钢柱截面尺寸检测结果

表3-2 钢梁截面尺寸检测结果

(四)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采用数字式覆层测厚仪对该厂房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厚度进行检测,根据《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 50205-2020)13.2.3条规定:钢结构室内构件防腐涂层厚度值不应小于125μm,防腐涂层厚度允许偏差为-25μm。

由表可见,所抽检该厂房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厚度平均值为78μm,不满足规范要求,应定期对钢构件进行除锈,并进行防腐、防火涂层喷涂。

所抽检的防腐涂层厚度结果见表4-1。

表4-1 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厚度检测结果

(六)结构承载力验算

6.1 验算主要依据

1)本次现场检测结果;

2)《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

3)《门式刚架轻型房屋钢结构技术规范》(GB 51022-2015);

4)《钢结构设计标准》(GB 50017-2017)。

6.2 结构验算基本参数取值

6.2.1 荷载标准取值

楼面荷载标准取值:屋面恒荷载(含檩条自重)0.15kN/m2,屋面活荷载0.3kN/m2。

6.2.2 风荷载

根据该厂房目标使用年限为5年,基本风压按后续使用年限为10年考虑,基本风压为0.40kN/m2,地面粗糙度类别为B类。

6.2.3 材料强度

钢梁、钢柱强度等级按Q235取值。

6.3 承载力分析验算

采用PKPM结构设计计算软件,对该厂房主体结构保持现状结构布置情况下,对该厂房主体进行结构整体静力承载力验算。

验算结果表明:该车间门式刚架钢结构构件强度、平面外稳定应力比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

验算结果见图6.3。

该厂房从2008年建成至今,经历了台海部份地震、“莫兰蒂”超强台风的影响,结构依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理念;经现场检查,结构不存在爆炸和碰撞等偶然作用的影响;结构未出现影响结构适用性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在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依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A.2.6款,根据结构的良好状态,评定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基本符合现行设计标准的规定。

(本页以下无正文)

图6.3 刚架应力比简图

(七) 结构安全性评级 7.1 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根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及现场检测结果和各个构件的承载能力、构造的情况,评定该厂房构件安全性等级,具体评定结果见表7.1-1。

表7.1-1 结构构件安全性鉴定评级

7.2

结构系统的安全性鉴定评级

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的相关规定,评定该车间结构系统的安全性等级。

7.2.1 地基基础的安全性评级(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7.2节评定),详见表7.2.1-1。

经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厂房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未发现承重结构和围护体系有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和裂缝。据此,地基和基础均评定为A 级。

7.2.2 上部承重结构的安全性鉴定评级(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7.3节评定),详见表7.2.2-1~7.2.2-3。

表7.2.2-2 一般构件集安全性等级评定表

7.2.3 围护系统的安全性评级(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7.4节评定),详见表7.2.3-1。

围护系统的安全性评级

表7.2.3-1

根据该建筑构件的评定结果,对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及围护系统三个子系统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评定该厂房的地基基础为A级,上部承重结构为B级,围护系统为B级。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8.0.2的相关规定,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安全

性等级评为二级。

(八)检测鉴定结论

钢结构厂房位于**市**区**街道**社区**路**号,该厂房为单层双跨三坡门式刚架结构,建于2008年,建筑面积约为2150m2。该厂房使用功能为生产车间。根据该厂房的使用历史、当前的技术状况及业主之前的维护状况和今后的维护制度,经与业主协商,该厂房目标使用年限为5年。为了解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的安全状况,***公司委托***检测公司对该厂房主体结构进行结构安全性鉴定。检测鉴定结论与建议如下:

检测鉴定结论

1 结构布置调查

钢结构厂房为单层双跨三坡门式刚架结构,该厂房东西向轴线长度为34.00m,南北向轴线长度为53.10m,屋脊高度为11.50m;门式刚架跨度为22.00m、12.00m,门式刚架柱距为6.20m、9.70m;围护墙板、屋面板为复合彩钢板,该车间1-9~A-B区域内设有两台2.8吨吊车,1-9~B-C 区域内设有两台5吨吊车。

2 外观质量检查

经现场检查,钢结构厂房结构构件外观质量基本正常,未发现地基基础有不均匀沉降迹象;未发现结构构件和围护体系有影响使用功能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位移、构造缺陷。

目前外观质量存在以下问题:

1-9~A-C区域钢柱和钢梁存在锈蚀现象,具体见图2-1~图2-2。

3 钢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抽样检测

所抽检该车间结构构件截面尺寸,检测结果见表3-1~3-2。

4 防腐涂层厚度检测

所抽检该厂房钢结构构件防腐涂层厚度平均值为78μm,不满足规范要求。检测结果见表4-1。

5 结构承载力验算

采用PKPM结构设计计算软件,对该厂房主体结构保持现状结构布置情况下,对该厂房主体进行结构整体静力承载力验算。

验算结果表明:该车间门式刚架钢结构构件强度、平面外稳定应力比略低于国家现行标准的安全性要求。

验算结果见图6.3。

该厂房从2008年建成至今,经历了台海部份地震、“莫兰蒂”超强台风的影响,结构依

然保持良好状态,符合“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设计理念;经现场检查,结构不存在爆炸和碰撞等偶然作用的影响;结构未出现影响结构适用性的变形、裂缝、位移、振动等;在评估使用年限内,结构上的作用和环境不会发生显著的变化。依据《建筑结构可靠性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18)A.2.6款,根据结构的良好状态,评定结构构件的承载力基本符合现行设计标准的规定。

6 结构安全性鉴定

根据该厂房构件的评定结果,对地基基础、上部承重结构及围护系统三个子系统进行安全性鉴定评级,评定该厂房的地基基础为A级,上部承重结构为B级,围护系统为B级。依据《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 50144-2019)8.0.2的相关规定,钢结构厂房主体结构安全性等级评为二级。

该厂房缺少隅撑,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施工单位对该厂房增加隅撑,增加门式刚架的平面外稳定等承载能力。

建议

1 在后续使用过程中加强对厂房的日常检查及维护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变形、位移等不适于继续承载的损坏,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2 在后续使用或改造过程中,实际荷载和结构布置与本报告有差异时,应按实际情况重新鉴定。

3 对该厂房在检查过程中发现的外观质量缺陷进行修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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