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答题技巧集锦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答题技巧集锦

序号答题技巧

1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点-线-面"法轻松攻克

2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如何从"常识"去解题?

3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题型分析及答题技巧

4公务员考试行测专项突破:常识判断解题技巧

5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答题技巧与备考策略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点-线-面"法轻松攻克

关于公务员考试等公职考试“常识判断”的复习,不同的考生有不同的看法和方法,虽然“法无定法”,但华图教研中心在多年的公职考试教研、研究中积累了可供借鉴的“常识判断”“备考策略”,本文中华图将介绍以“点”穿“线”铺“面”的常识判断备考策略。

所谓以“点”穿“线”铺“面”,指的是每道常识题考查的都是一个“点”,每个考过的知识点不会重复出现,但相关的知识点可能会在考查的范围之中。我们把每个考过的“点”外其他选项及其“背后”相关的多个“点”穿起来就成了一条“线”。而无数个“点”积累、穿起来的“线”就铺开成了“常识判断”复习、备考的“面”——广度、厚度。

【例1】“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这句名言出自()。

A.《三国志》

B.《论语》

C.《中庸》

D.《道德经》

【答案】A。

这是一道省考题中考查的名言名句,考查其出处:《三国志》——陈寿。我们应该把这个“点”背后相关的知识点深挖:

(1)《三国志》是一部记载魏、蜀、吴三国鼎立时期的纪传体国别史。其中,《魏书》三十卷,《蜀书》十五卷,《吴书》二十卷,共六十五卷。记载了从魏文帝黄初元年(220年),到晋武帝太康元年(280年)六十年的历史。

(2)《论语》中的名言名句有哪些?

(3)《中庸》中的精髓: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4)《道德经》的作者、思想及主张等有哪些?

(5)“四书”指的是什么?——《论语》、《孟子》、《大学》和《中庸》(《孟子》和《大学》中的名言名句有哪些,其主要思想及主张有哪些?

(6)“五经”指的是什么?——《诗经》、《尚书》、《礼记》、《易经》、《春秋》

(7)“六经”指的是什么?——《诗经》、《尚书》、《礼记》、《易经》、《乐》、《春秋》

(8)“六艺”指的是什么?——礼、乐、射、御、书、数。

而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真题第125题,正好考查了一道上题中相关的知识点:

【例2】“四书五经”中的“四书”指的是( )

A.《周易》、《尚书》、《礼记》、《春秋》

B.《诗经》、《孟子》、《孝经》、《尔雅》

C.《大学》、《中庸》、《论语》、《孟子》

D.《尚书》、《礼记》、《论语》、《孝经》

【答案】C。

虽然一道名言名句的考查只涉及到一个“点”,但有心的考生朋友应该把上述题目涉及到的相关“点”穿成一条“线”,这样的复习才是有效的复习。如果遇到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题第125题的话,那对有所“准备”的考生朋友来说无疑成了一道“送分题”,轻而易举作答。

很多情况下常识判断一个知识“点”的考查背后其实是无数个“点”的支撑和可能今后考查的范围。考生朋友应该把提到的上述多个“点”都穿起来,穿成一条条“线”。无数条“线”积累、铺开就成了“常识判断”备考的广度和厚度。希望考生在复习“常识判断”时,以“点”为切入点,养成由此及彼,串“点”成“线”的好习惯,进而达到常识“面”的积累,让常识成为一种生活的方式和习惯。

公务员考试法律常识:如何从"常识"去解题?

在公务员考试中,碰到不知道或者一知半解的法律概念的情况是非常常见的。毕竟,许多考生并没有长期浸润在法律的知识海洋中,而只能凭借着“第六感觉”来答题。虽然有些时候“第六感觉”也确实帮助考生正确地选出了答案,但是,为了能够不“儿戏”自己的人生,考生应当为自己的“第六感觉”寻找一艘护航舰,让它更安全些。这艘护航舰就是对法律的基本观念。今天,我仍将结合题目来说明法律中的基本观念。这一次所涉及的是个体的主观心理对其行为定性中的作用。

首先看题目:

某司机自恃车技高超,经验丰富,无视他人劝阻强行超车,导致重大交通事故发生。在此次事故中,该司机的罪过形式为:

A。直接故意B。间接故意

C。疏忽大意的过失D。过于自信的过失

我们一般都常识地认为法律对行为人行为的定性是以行为的客观结果为依据的。大家可能都会想到人们的心理状态的难以把握和测量,无法作为依据对行为进行定性。实际上,行为的客观结果和行为人的心理状态是相互依存的。在对行为人的行为定性的过程中,需要同时考虑到二者,以得到公正的定性结论。这是法律常识中的基本观念之一。

在这道题目中,罪过形式是一个法律术语。在这里,我把它作为一个迷惑点来看待。它是一个“纸老虎”来吓唬考生,它就是不让考生安心思考的而设置的术语障碍。因此,我建议考生寻找到相关的资料来理解它,而不是在这里看到解释。

我们放过专业的术语不管。在四个选项中,故意、大意、自信都是一些主观色彩十分浓厚的词汇,这些词汇摆明了是拷问考生是否知晓主观心理状态在法律中的重要作用。如果考生已经知晓这样的基本法律常识,那么,剩下的事情就是要在这样几个词汇中区分哪一个同题干设置的场景更加贴切。于是,一道法律常识题就变成了一道词语辨析题。

在题干中,司机的行为已经导致了严重的后果。这种后果发生的原因也在题干中一并说明的十分详细:“自恃车技高超,经验丰富,无视他人劝阻强行超车”。“自持”、“无视”这两个词汇足以把一个傲慢、自以为是、自我感觉良好的形象描述出来了。所以,该司机是对自己的过分自信而做出超车的行为。由此,就可以判断出D项是比较合适的选项。

有的考生会认为B项也比较贴切。我们来看一下B项。在B项中,重点不应该放在“间接”上,而首先是“故意”。因为“间接”是修饰“故意”的。所以,应先判断行为是否是“故意”。故意是什么?故意是有意识地去达成某种客观结果。在题干的情境中,司机是这样子的吗?显然不是。

总之,从常识的角度去解答法律问题,仍是需要以对法律的基本观念的理解为基础的。在这个基础上,逐步地锻炼解题的思维,才是省时省力的途径。

公务员考试《行测》常识判断题型分析及答题技巧201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大纲规定,常识判断主要测查考生对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等方面知识的运用能力。这对不同专业的考生来说显得更加公平,同时也加大了答题难度。各省市公务员考试与国家公务员考试有相似之处,同时也具有其各自的地方特色,不同的省市侧重考查的方面和题型各有差别。以下将从山东、北京、上海、广东公务员考试,及天津、湖北、陕西公务员联考中常识判断真题入手,分析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答题技巧及注意事项。

(一)山东省

山东省公务员考试素有小国考之称,其报考人数、考试难度都高于其他省市。近年来山东省公务员考试常识判断曾设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与不定项选择题三种题型,考查内容由之前偏重法律和政治,向法律、政治、经济、管理、历史、自然、科技、山东省情、公文写作等全方面考查发展,考查范围越来越广,也更接近于国家公务员考试。

【例1】目前,“金砖四国”的经济总量大致是美国的一半,在全球金融风暴的当下,虽然经济也遭受影响,但“金砖四国”的实力仍令世界刮目相看。“金砖四国”是指( )。

A. 巴西、俄罗斯、印度和中国

B. 中国、南非、俄罗斯和印度

C. 巴西、印度、英国和南非

D. 印度、法国、南非和英国

【答案】A

【解析】“金砖四国”来源于英文BRICs一词,是指巴西(Brazil)、俄罗斯(Russia)、印度(India)和中国(China)四国,因这四个国家的英文名称首字母组合而成的“BRICs”一词,其发音与英文中的“砖块”(bricks)一词非常相似,故被称为“金砖四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