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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培训机构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一、学校教学设施设备包括:学校教学及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以及开展教学活动所需的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

二、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严格执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管用结合"的原则。在区教育局的统一领导下,各学校负责本校的教学设施设备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新任校长到任时,教育局与其签订《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责任状》;校长到任后,要与学校相关人员签订《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责任状》。

三、学校要将教学设施设备的管理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学校领

导和教学设施设备管理、使用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熟悉业务,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四、教学设施设备的购置要有计划。万元以上设施设备的购置要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要严格遵守各项审批、采购管理程序。

五、学校要加强教师教学设施设备应用能力培训,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应用研究,不断发挥教学设施设备的效应。建立教学设施设备使用考核评比制度,努力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利用率,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六、注重教学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维修工作,延长使用年限,不断提高教学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

七、学校必须保证消耗物资和易耗品及时得到补充。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损坏和丢失,要追查管理者和损坏者的经济责任。

大型、精密、贵重的设备仪器的报废要经有关部门鉴定,报教育局和财政局批准。

八、做好教学设施设备的防火防盗工作。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的电源不得超负荷运行;计算机室等专业教室和库房门窗必须有防盗装置。

九、原则上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不得借出。确须借出的要经校长批准,事后应及时收回。严禁出租、变卖学校的教学设施设备。

十、学校每学期要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清点核查,做到帐卡记录齐全,帐物相符;做到仪器、物品摆放规范化,库房干净整洁,管理制度化。

十一、当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和使用人员工作变动时,学校要组织新老人员对教学设施设备进行清点和交接。学校校长工作变动时,教育局要对离任干部进行学校资产审计,确保学校资产的保值增值。

十二、区教育局有关部门要不定期对学校教学设施设备管理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评估,并将督导评估结果列为教育局对学校和校长的综合考评项目之一。对管理不到位的,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学校及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美术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学生进教室上课,应提前排好队,有序进入教室。下课时依次离开教室,不得拥挤。

2、使用教室,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3、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4、保持教室的清洁卫生,严禁在室内进食,不得携带食物和其他与学习无关的物品进入音乐教室,不乱丢果皮纸屑。

5、使用教室者,使用后应切断室内,所有电器和电源,关好门窗,方可离开。

6、每次使用后,使用人应在使用情况登记簿上认真登记。

7、其他师生需要使用教室的,须经本室管理教师同意。使用前应由双方验收器材,设备等。使用时,应按本制度要求进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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