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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学生干部备案制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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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行学生干部备案制度的通知

学工部【2012】72号各二级学院、各相关部门:

根据《潍坊学院关于学生干部培养选拔任用的暂行办法》和《潍坊学院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奖励办法》,为准确掌握我校学生干部的基本信息,加强对学生干部的选拔、管理与考核,推动学生干部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经研究,决定对全校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实行备案制度。

请各二级学院、相关部门组织学生干部认真填写学生干部备案表,并将本单位学生干部分类汇总(离职学生干部要注明原因),填写在校(离职)学生干部汇总表(用Excel制作),两表纸质版经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于11月27日之前报学生工作部思想政治教育科(行政楼302室)进行备案。今后各级各类学生干部如换届或期间有人事变动,需在一周内再次填写两表,并报学生工作部以做好备案。未按时备案而产生的工作失误由各相关单位承担。

附件:

1、在校(离职)学生干部汇总表(Excel)

2、学生干部备案表

3、学生干部名称

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五日

附件1:

在校(离职)学生干部汇总表

负责人签字:填表人签字

附件2:

潍坊学院学生干部备案表

编号:

附件3:学生干部名称

为保证填写规范,请按照以下学生干部基本名称填写:班长、副班长、班生活委员、班学习委员、班卫生委员、班体育委员、班纪律

委员等;班团支部书记、班团支部副书记、班团支部组织委员、班团支部宣传委员等;院系团总支学生组织委员、院系团总支学生宣传委员等;校(院系)学生会主席、校(院系)学生会副主席、校(院系)学生会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副秘书长、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主任、校(院系)学生会办公室副主任、校(院系)学生会某部部长、校(院系)学生会某部副部长、干事;校大学生自律委员会主席、副主席、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副主任、某部部长、某部副部长、干事;国旗护卫队队长、副队长、队员;大学生网络传媒中心主任、副主任、总编、副总编、各部部长、副部长、干事;学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未列入名录的,可填写规范的名称,规范格式:班××(职务);院系学生会××(职务);校学生会××(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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