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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商标备案怎样查询

海关商标备案怎样查询
海关商标备案怎样查询

经常代购的朋友对海关应该都不陌生,一不小心,你的代购产品就会因为关税的问题被海关查扣,需要缴纳相应的费用才可以取回货物。进出口贸易的企业想让自己的货物顺利通关,都要经过海关的查验。涉嫌侵权的货物流通到国外,就可能给商标权人带来未来市场上产品占有率的损失。如果货物的质量不好,更可能给商标权人未来的国外市场抹黑,损失更是不可估量。今天我们就来说说知识产权海关备案和其中的商标侵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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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海关备案业务小知识

1、企业或经营户把自己的商标在海关总署进行备案,之后,每次有相同商标的商品需要通关,都会接到当地海关发来的书面通知,以确认该商品是否由商标持有者销售。如果经确认商标持有者没有卖过这批商品,那就是说有人在冒用商标制假,海关将当场查扣货物。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自海关总署准予备案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10年。

商标海关备案流程

注册成用户——录入备案申请数据——缴纳备案费——提交纸面申请书

→获得审核结果→备案生效

商标海关备案所需材料

一、需要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国内注册:《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要提供变更、转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国际注册: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发生变更、转让、续展情况的,还需提供变更、转

让、续展证明的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特别提交的文件

1、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2、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1、货物及其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2、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3、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4、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商标海关备案的必要性

1、海关对备案商标采取主动保护措施;

2、有助于及时发现侵权货物,保护权利人权益;

3、能够有效地查处进出口渠道的侵权商品;

4、保护范围广,全国各地海关均可纳入监管范围;

5、可以对侵权人产生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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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证书申报系统常见问题及解答2019年12月版

海关原产地证申报常见问题及解答 1、单一窗口必须用电子口岸IC 卡 /IKey登录才能申请产地证吗? 答: 不是必须的,使用用户名密码方式登录也可以申请证书。创建单一窗口用户名和密 码的简便方法为: (1)、使用法人卡登录原产地申报系统或自助打印系统,点击右上角企业名称,点击“我 的操作员”菜单,在界面中上部点击“新增无卡操作员”,根据提示完成操作,即可用新 增的无用用户登录了; ( 2)、如果操作员卡登录过单一窗口,则卡号就是无卡的用户名,默认密码为8 个 8,首次用卡号作为用户名登录时,要点击“海关原产地申请”系统,在弹出的页面中输入用户 名和密码,第一次需要用该操作员卡激活并修改密码。 2、 CO原产地证 HS编码打印时仅显示 4 位? 答: HS编码默认显示 4 位且要求格式 XX.XX,如要显示 6 位或 8 位,请在原产地标准辅助项 中录入想要显示的 HS编码。 3、原产地证申报状态为海关入库失败,回执内容里面没有其它信息,请排查原因? 答:检查进口商、货物描述、出口商,是否有特殊字符、空格;唛头是否超长,控制在 1000 字符左右。 4、请问证书货物表体,不按序号排列,是什么原因? 答:打印时序号是按去除非货物项后排列,因为非货物项不打印序号。 5、回执中出现此证书已审核正确;此证书已作废不能重复使用时应该怎么修改? 答:证书号已经在海关申报过了,把证书号的后四位流水号修改大一点,注意证书号不能 与其他申报端发送过的重复。 6、单一窗口做的产地证,审核通过后用针式打印机打印出来很模糊,请问有什么解决办法。答: 1. 在打印维护新下的证书打印功能窗口中右键导出为emf 图片格式文件进行打印; 2. 将本地打印机当前打印质量设为最大dpi。 7、中智原产地证签发后需要在第五栏修改信息,于是点了“更改证”,申报之后,海关关 员在更改证书里能看到修改的信息,但是打印预览里第五栏没显示出来,请问为什么? 答:中智证书不打印唛头,第五栏打印的是证书备注信息,修改的时候把证书备注信息修 改了就打印出来了。 8、登陆单一窗口,打开原产地申报系统,左侧的菜单栏里什么都没有? 答:不能使用单一窗口个人账号及原商检的综合服务平台账号登录。创建单一窗口用户名 和密码的方法参建第一点或电话咨询010-95198 。 9、一般原产地证已录入包装件数和包装单位,但是打印预览不显示这两项;返回回执货物 描述用英文,填写包装种类和数量,状态为退证,什么原因? 答:货物描述企业手动录入后不符合要求给退证了。货物信息录入完之后,点击货物描述

海关备案有什么流程

海关备案有什么流程 如果一类商品或者是知识产权等物品需要进出口的时候,海关备案可以充分地维护其合法性和受到法律的保护。另外,海关备案还是保护产权基础环节的高级保护形式。因此当一项产权需要进出口的时候,海关备案可以减少许多麻烦。那么海关备案流程是依照怎样的形式实行的呢?实际上,海关备案流程是一个比较繁杂的过程,一般而言,主要可以有以下的流程步骤: 1、注册为系统用户:由于海关总署每天都需要审核很多的文件,而为了减少海关 备案的时间和提高海关工作人员的效率,海关备案流程首先要做的就是在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上注册系统用户,填写基本信息和获取相关的账号和密码。 2、接着海关备案流程就是在系统上备案的相关申请数据和必要的相关信息,并且 及时地缴纳备案所需要的费用。但是在汇款的时候务必要注明备案申请编号。一般而言,每项备案都是800元。 3、在海关备案流程里面,除了要在网上填写相关的申请信息之外,还需要将这些 申请信息和数据打印出来,并且盖上申请人或代理人的印章。之后还需要将这些纸质的文件和汇款凭据等文件回到海关总署。 4、当海关总署受到纸面申请之后才会真正开始步入海关备案流程中的审核阶段。 在这段审核过程中,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上了解海关总署的审核的整个过程,并且可以根据海关总署的申请意见及时地进行修正。 5、海关总署在受到申请人的海关备案文件的30天之内就会对申请作出核准和驳 回申请,并且会向申请人发出书面通知。但是如果备案被驳回,海关总署是不退还申请文件的,所以申请人最好自己备份申请的文件。 以上的六个步骤就是基本且必要的海关备案流程,如果申请人对这方面的内容不是很熟悉的话,也可以找相关的专业机构为自己进行代理,这样就可以加大备案成功的机率。

电子账册备案常用问题

问题55 电子账册备案包括哪些内容? 请问在完成前期申请和技术准备工作后,如何向海关进行电子账册备案? 答:可向海关申请办理电子底账备案,电子账册的电子底账备案内容包括: 经营范围账册的备案内容。经营范围账册用于检控便捷通关账册(E账册)进出口商品的范围,不能直接报关。联网监管企业根据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网监管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审批的相关内容,向海关传送包括经营单位名称及代码、加工单位名称及代码、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编号、加工生产能力、保税加工进出口料件和成品范围(HS编码前4位)等在内的经营范围账册的备案内容。 便捷通关账册的备案内容。便捷通关账册用于保税加工货物的备案、通关和核销。企业在报送的经营范围账册经海关审核备案后,通过网络向海关传送便捷通关账册备案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表(包括经营单位、加工企业、加工贸易业务批准证编号、经营范围账册号、加工生产能力等)、保税料件和成品(包含归并后料件和成品的名称、规格、HS编码、备案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法定第二计量单位、法定计量单位比例因子、第二法定计量单位比例因子、重量比例因子、币制、征免方式等)、单耗关系(包括成品版本号、对应料件的净耗、损耗率等)。 归并关系的备案内容。联网监管企业将海关预先审核通过的商品归并关系,通过网络向海关申请备案。 问题56 为什么海关要实行电子账册商品归并关系? 答:商品归并是指企业在确定商品税号、商品名称一致的基础上,根据加工贸易货物进出口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及海关监管需要,对生产管理中最基础的料号级加工贸易料件、成品或直接进口的半成品进行合并,建立一对多或多对一的对应关系。 实行归并关系的优点是: (1)区分主次,明确重点监管对象。由于加工贸易企业的料件和成品种类繁多,从价值很低的辅料到价值很高的主料都有,如生产笔记本电脑的工厂所使用的保税料件有价值几分钱的电阻、电容,也有价值数百美元的CPU和液晶显示器,不同价值的保税货物所对应的税款金额也相差甚远。因此,从海关监管的角度看,保税税款较多的货物应当成为海关监管的重点。另外,某些商品因涉及特殊的贸易管制,也应作为重点的监管对象。通过将不同的保税货物按照监管重要性的不同,分别归入不同的监管类别,有助于分清监管对象的主次,确定监管的重点。 (2)实现保税货物的分层次监管,使监管效益最大化。对根据归并原则归入不同监管项号的货物,区分了货物的重要度,将监管力量按照确定的货物的重要度合理分配,实现保税货物的分层次管理。同时,企业也可据此加强内部管理,对海关确定的重点货物实行重点管理,达到海关与企业共管的良性互动。 (3)前置监管环节,减小后续监管的压力。在企业实际进出口和生产以前,海关就深入了解企业的生产、物流和货物情况,将监管部分环节前置,减小监管后续压力,有利于后期重点开展核查、核销工作。 问题57商品归并关系的备案如何进行? 答:企业在向海关申报归并关系备案前,应根据海关监管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预先对进出口商品进行归类和归并。 进行预归类和预归并后,企业持相关单证前往主管海关办理商品归并关系备案,主管海关根据企业信息化管理水平、料件组成复杂程度等实际情况,以及海关监管需要,确定归并关系管理方式,并予以备案。 海关提醒企业填报归并关系账册备案数据时,表头的“企业内部编号”必须与电子账册备案的“企业内部编号”一致;半成品表无须填写,归并关系账册中的BOM表为一级BOM表,即料件到成品只有一层对应关系。小贴士:企业申报备案数据后,经主管海关审核同意予以物料底账备案的,海关将通过电子口岸平台系统,通过相应的归并关系账册备案或物料表、归并关系表备案审批。海关审批通过后,电子口岸平台将自动建立联网企业物料底账。 问题58请问电子账册企业如何建立归并关系?

海关对展览品进出口申报的疑难问题解答摘要

问:现有批展览品需进境,请问需如何办理海关的备案手续? 答:在展览品进境20个工作日前,办展人、参展人备齐下列纸质单证后,到展览品科办理备案手续: 1、有关部门备案证明或者批准档,涉及台商参展的需提供《台商到 大陆参展备案表》; 2、进境展览品清单(包含商品名称、规格型号、商品编码、数量、单位、重量、价格、原产国、监管条件等)一式三份及国外参展商名单一份;3、展览会主办人按海关要求填写并加盖公章的《举办国际展会主办单位备案申请表》;4、办展人出具的《保证函》一式二份或银行出具的《关税保付保函》; 5、办展人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 6、进境展览品报关凭证正本及复印件; 7、海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单证 问:暂时进出境展览品货物进出境申报时,请问需要提供那些单证? 答:货物的收发货人应当填制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并向海关提交货物清单、《中 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货物暂时进/出境申请批准决定书》和其它相关单证。 问: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办展人、参展人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办理有关海关手 续吗? 答:可以。代理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还应当向海关提供被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问:暂时进出境货物应当在进出境之日起多长时间内复运出境或者复运进境? 答:6个月。 问:如果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应如何办理相关手续? 答: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期限的,暂时进出境货物收发货人应当向主管海关提出延期 申请,经直属海关批准可以延期,延期最多不超过3次;每次延期不超过6个月。 问:什么货物属于展览品范畴? 答:展览会展示的货物;为了示范展览会展出机器或者器具所使用的货物;设置临时 展台的建筑材料及装饰材料;宣传展示货物的电影片、幻灯片、录像带、说明书、广告、光盘、显示器材等;其它用于展览会展示的货物。 问:海关是根据哪些情况,对免税进口展览用品的数量和总值进行核定的? 答:海关是根据展览会的性质、参展商的规模以及观众的人数进行核定。 问:进境展览品在非展出期间应当如何存放?可以随意移出吗? 答:进境展览品在非展出期间应当存放在海关指定的监管场所,未经海关批准,不得 移出。 问:在展览活动中的免税样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由参展人免费提供并在展览期间专供免费分送给观众使用或者消费的;单价较低,

证合一海关备案表格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变更、换证申请书(公司盖章) 提示:(√)为企业所需提交材料(多项不重复提交),所提交材料为变更后原件及复印件 ▲注册地跨属地变更、性质变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变更)的需在原注册地办理注销,按照互联网材料下载第四项《企业注销须知》办理。 以上所提交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多页文件需加盖骑缝章,海关受理后5个工作日核发登记证书。 如填写项目无法确定,可到办理现场咨询填写,电脑打印与手写海关均受理。

附件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无所属报关人员不用提交)

《报关单位情况登记登记表》填表说明 1、海关注册编码:企业初次到海关申请注册登记时,不填。申请其他企业管理业务时,必须填 写“海关注册编码”。 2、组织机构代码: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编码。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的保税仓库可以 不填。没有组织机构代码的自然人、临时组织机构在申请临时注册登记时可以不填。其他企业或组织机构必须填写“组织机构代码”。 3、注册海关:企业办理海关注册登记时,填写工商注册所在地海关名称。办理其他业务,不填。 4、中文名称: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名称”或“企业名称”,其他组织机 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机构名称”。 5、工商注册地址: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住所”或“企业住所”,其他组 织机构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地址。 6、邮政编码:填写工商注册地址对应的邮政编码。 7、营业执照注册号: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工商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号”。其他组织机构可不 填。 8、工商登记日期:企业、个体工商户填写营业执照上的“成立日期”,其他组织机构可不填。 9、进出口企业代码:对外贸易经营者填写《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上的“进出口企业代 码”。 10、行政区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划代码》(GB/T 2260-2007)填写6位地区代码及 对应的行政区划名称。 11、经济区划:根据企业或组织机构所在地,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12、经济类型:根据《经济类型分类与代码》(GB/T 12402-2000)填写3位经济类型分类代码及 对应的名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情况登记表》上有对应的项目) 分支机构应与其上级单位经济类型一致。个体工商户、自然人、非企业组织机构、临时组织机构填“其他”。 13、经营类别:根据企业在海关注册的类型,在以下选项中选择填写: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doc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海关总署秉承“便捷、高效、透明、好用”思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为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查询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提供网上服务的在线平台,其功能包括在线查询备案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和进行备案信息自我管理等。根据海关总署公告,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注册为系统用户,并先通过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电子信息。为指导用户更好地使用系统,现就系统使用方法简要说明如下: 系统网址为:http://202.127.48.151/applyrecord/,直接输入网址即可访问系统,也可以通过海关总署首页点击“知识产权”进入系统。 海关总署首页: 系统首页:

一、查询备案信息。 从系统查询区可以查询在海关总署的备案权利情况: 根据所掌握的信息或需要查询的问题,在查询区相应的查询字段中输入关键词,点击查询即可得出查询结果。如要查询耐克国际有限公司的备案情况,第一步应在权利人名称栏目输入“耐克国际有限公司”或“耐克”(系统支持模糊查询),然后点击查询,即可得出结果,如下图:

得出查询结果: 点击权利名称可查看该备案的详细信息:

二、注册为系统用户。 提交备案申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先注册为系统的用户:第一步:点击用户登录区底部的“注册”按钮 第二步:认真阅读注册须知,点击“同意”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

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 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注册信息验证”页面: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正式向系统提交注册信息,如一切无误,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 在注册成功提示页面,可以进行“打印”或“保存”注册人信息的操作。同时系统也已经自动将注册信息发动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海关备案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随附材料说明 2011-07-04 著作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著作权证明文件(二选一): -著作权已登记: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著作权未登记:提供著作权作品样品和其他相关证据;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8、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9、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专利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专利证书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10、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知识产权海关备案须知

备案申请须知 备案申请须知 (1) 一、备案申请的基础知识 (1) (一)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 (1) (二)谁有权申请? (2) 二、备案的申请 (2) (一)备案申请的步骤 (2) (二)备案申请的资料准备 (3) (三)备案申请的提交、撤回与审核 (4) 三、备案费缴纳与录入 (5) 四、备案的作用 (5) 五、备案权利的终止 (7) (一)备案的注销 (7) (二)备案的撤销 (7)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按照《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的规定,将其知识产权的法律状况、有关货物的情况、知识产权合法使用情况和侵权货物进出口情况以书面形式在海关总署进行登记,以便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的监管过程中能够主动对有关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请阅读以下须知: 一、备案申请的基础知识 (一)什么样的知识产权可以申请? 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我国海关保护的知识产权应当是与进出口货物有关并受中华人民共和 国法律、行政法规保护的商标专用权、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专利权。所以,以下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申请备案保护: 1、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2、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注册并延伸至我国的国际注册商标(服务商标除外);

3、国家知识产权局(包括原中国专利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外观设计、实用新型专利; 4、《保护文学和艺术作品的伯尔尼公约》成员国的公民或者组织拥有的著作权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二)谁有权申请? 只有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作为申请人向海关申请知识产权备案。这里“知识产权权利人”指我国《商标法》、《专利法》和《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 使用知识产权的被许可人不能以自己的名义申请知识产权备案,但是可以接受商标注册人、专利权人、著作权人和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的委托,以其代理人的身份并以权利人的名义提出申请。 非中国大陆地区的权利人必须委托境内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境外权利人在境内设立的办事机构)向海关总署申请办理。 二、备案的申请 (一)备案申请的步骤 根据《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第七条,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将其知识产权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具体申请流程如下: 1、注册为系统用户。目前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都应当通过“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系统”提交电子申请。备案申请人在提交备案申请前首先要注册为系统用户,系统用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进行注册,填写用户信息并提交海关总署审核,审核通过后获取用户授权。成功后系统会以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 2、录入并提交备案申请数据。注册用户登录保护系统后,应按照相关提示在申请新备案窗口内填写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和其他相 关信息,同时上传有关附件,附件大小不能超过系统限制,文件的格式为pdf格式,图片格式须为JPG或者BMP,有关附件及图片应当清

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常见问题解答 关于业务: 问: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哪些税费? 答: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可以支付12种税费: 1、进口关税5、反补贴税9、增值税缓息 2、出口关税6、进口增值税10、监管手续费 3、特别关税7、关税缓息11、保证金 4、进口消费税8、消费税缓息12、滞报金 问:全国海关税费银联电子支付系统的申请条件 答:持有电子口岸企业法人卡、操作员卡(一张或多张),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单位。 问:新平台与网上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不仅可以支付税,还可以支付费; 新平台担保支付有提前还款的功能; 新平台使用委托代理功能,非三类企业也可支付该税单。 问:新平台与EDI电子支付的区别在哪里? 答:新平台可以支付全国范围内申报的税费单; 新平台必须在税单打印前支付; 新平台的联网银行均有担保支付功能。 问:三方协议签署内容中甲乙丙各指什么? 答:甲方:企业用户 乙方:中国电子口岸数据中心 丙方:上海银联电子支付服务有限公司 问:支付成功后,税单怎么拿? 答:上海、天津、拱北、西安、成都、重庆关区:采用第一联直接交给客户的税单流转方式。 其他地区海关暂时采用银行取单流转给客户的方式。 问:新平台可以替其他企业(报关单上无该企业信息)缴税吗?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可以支付。代理和委托的企业必须是新平台的用户,通过开通增值功能,在线签署委托代理协议,具体操作流程请查看主页相关下载中的《委托代理协议签署操作手册》。 问:关区、银行备案已通过,为什么还是查不到税单信息? 答:查看用户在中国电子口岸上签署三方协议时选择税单传输方式是否为批量传输;查看法人卡是否授权了该备案关区; 查看该企业是否在报关单上属于三类企业之一;查看该税单生成日期是否在关区开通日之后;查看该税单是否已超过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操作指引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操作指引 一、权利人提出保护知识产权和申请扣留侵权嫌疑货物 (一)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侵权嫌疑货物即将进出口时,如果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有侵犯其知识产权嫌疑的货物即将进出口的,可以请求货物的进出境地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如果有关知识产权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知识产权权利人也可以向进出境地海关举报。江门海关由法规处统一接受权利人提出保护知识产权申请(联系电话:3263875 3263878,传真:3263907)。 (二)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称或者姓名、注册地或者国籍等; 2、知识产权的名称、内容及其相关信息; 3、侵权嫌疑货物收货人和发货人的名称; 4、侵权嫌疑货物名称、规格等; 5、侵权嫌疑货物可能进出境的口岸、时间、运输工具等。 有关知识产权未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人还应当向海关提交商标注册证、专利登记薄副本以及证明著作权有关文件或者证据、权利人个人身份证、营业执照或者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称《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还应当提供足以证明侵权事实明显存在的证据。所谓“证明侵权事项明显存在的证据”应当能够证明以下事实: 1、请求海关扣留的货物即将进出口; 2、有关货物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了侵犯其商标专用权的商标标识、作品或者实施了有关专利。

3、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应当提供担保。根据《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应当向海关提供不超过侵权嫌疑货物价值的担保。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供的担保可以用于以下用途: (1)赔偿可能因申请不当给收货人、发货人造成的损失; (2)支付货物由海关扣留后的仓储、保管和处置等费用。 (四)海关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的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申请的处理: 对知识产权人提出的申请符合《条例》规定的,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会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并且将扣留凭单送达侵权嫌疑货物的收发货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提出的申请不符合《条例》规定的,海关应当驳回申请,书面通知权利人并说明驳回的理由。 (五)对已经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海关的保护流程和时限。如果海关在对进出口货物实施监管过程中发现货物有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嫌疑的,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当在收到海关书面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海关提出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申请。知识产权权利人向海关提出申请并提供担保的,海关应当扣留货物;知识产权权利人逾期未提出申请或者未提交担保的,海关应当放行有关货物。 二、海关对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进行的调查 (一)根据《条例》第二十条的规定,海关对其发现的涉嫌侵犯在海关总署备案的知识产权的货物应当进行调查并在扣留货物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认定。如果海关不能认定货物是否侵犯知识产权,应当立即书面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便知识产权权利人启动司法扣押程序。 (二)根据《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知识产权权利人和收发货人经海关同意可以查看有关货物。 (三)收发货人认为其货物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应当向海关提出书面说明并附送相关证据。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指的异议是指收发货人对货物本身属于侵权货物的异议,而不是其行为是否构成侵权的异议。所以,只要货物被证明是侵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常见问题解答权威版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常见问题 问题单列表: 问题1什么知识产权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 问题2什么人可以向海关总署申请备案? 问题3备案申请是怎样的流程? 问题4为什么要注册知识产权海关备案系统的账号? 问题5备案联系人需要什么资格,有什么作用? 问题6一份备案申请可以申请几项知识产权? 问题7备案申请的费用是多少?如何缴纳? 问题8备案申请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 问题9海关总署对备案申请的审核的时间是多长? 问题10知识产权备案的有效期是多长? 问题11备案到期后,能否续展?续展是否需要再次缴纳费用? 问题12备案失效后,可以续展吗?如果不能续展,怎么处理? 问题13系统中的被许可人有什么作用?如何添加或删除? 问题14因转让等原因需要注销已备案的知识产权,怎么办理? 问题15客户已经转让知识产权给我,但是迟迟不去海关总署申请注销,影响公司货物进出口,我应当怎么办? 问题16我要更换代理人,在系统内我无法修改,应当怎么办理? 问题17我遗忘了备案系统账户和密码,怎么办? 问题18为什么备案费汇款人已经收到海关总署出具的备案费收据,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仍然显示该备案申请的受理状态为“未受理”或“已审核,进入审核过程”,而非“审核通过”? 问题19备案申请人是否可以对备案费收据抬头提出特别要求? 问题20通过银行缴纳知识产权备案申请的备案费,不知什么原因被银行退回。我核对了你们网上提供的账号,没有发现问题。 问题21备案被驳回后,我应当如何办理? 问题22为什么我上传的照片在网上无法显示? 问题23我已经缴纳备案费用了,在备案系统中为什么显示“未到帐”? 问题24如何申请退费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 浙江宁波2017年判例1

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判决书 (2016)浙02民初1110号原告: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 法定代表人:应佳伟,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陈斌,北京盈科(宁波)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武义县。 法定代表人:章玉巧,该公司执行董事。 委托诉讼代理人:戴晓翔,浙江晓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委托诉讼代理人:盛丽云,浙江晓翔律师事务所律师。 原告杭州骑客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骑客公司)为与被告浙江波速尔运动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波速尔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权纠纷一案,本院于2016年9月2日立案。立案后,原告骑客公司向本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并提供了相应保函担保,本院依法裁定冻结被告波速尔公司向宁波海关提交的担保金150万元;被告波速尔公司在提交答辩状期间对管辖权提出异议,本院依法裁定驳回,被告波速尔公司未提出管辖上诉。2016年12月8日,本院依法适用普通程序,公开开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原告骑客公司委托

诉讼代理人陈斌、被告波速尔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戴晓翔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告骑客公司向本院提出诉讼请求,请求判令被告:1.立即停止制造、销售侵害原告涉案专利权的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2.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费用合计150万元。事实和理由:原告骑客公司诉称,原告系专利号为ZL20152040××××.9、名称为“一种改良电动平衡车”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2016年8月8日,宁波海关依据【2016】0498号《采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通知书》对被告申报出口的电动平衡扭扭车进行了扣留,被告后向宁波海关办理了担保放行手续。原告认为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制造、销售被诉侵权产品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本院提起诉讼。 被告波速尔公司辩称:1.被诉侵权技术特征未落入原告专利保护范围;2.被诉侵权技术特征系现有技术;3.原告已将相关专利许可被告使用;4.原告主张赔偿额过高。 原告骑客公司及被告波速尔公司围绕诉讼请求提交了证据,本院组织当事人进行了证据交换和质证。对当事人无异议的证据,本院予以确认并在卷佐证。对有争议的证据,本院认定如下: 对原告提供的证据1专利权证据、证据2专利权评价报告及证据3宁波海关扣货及放货通知书,被告对该三份证据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试题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报关员试题) 单选题: 1、关于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海关总署应当自收到申请人全部文件之日起()内作出是否准备备案的决定。 A、20天 B、30天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标准答案:d 2、在知识产权有效的前提下,知识产权权利人可以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有效期届满前(),向海关总署申请续展备案,每次续展备案的有效期为()。 A、30天;8年 B、60天;10年 C、6个月内;10年 D、3个月内;8年 标准答案:c 3、海关根据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自扣留之日起()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则海关放行扣留货物。 A、5个工作日 B、10个工作日 C、20个工作日 D、30个工作日 标准答案:c 4、海关依职权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的,自扣留之日起()内未收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的,并且经调查不能认定被扣留的侵权嫌疑货物侵犯知识产权的; A、1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30个工作日 D、50个工作日 标准答案:d 5、海关在实际监管中发现进出口货物有侵犯备案知识产权嫌疑并通知知识产权权利人后,知识产权权利人请求海关扣留侵权嫌疑货物的,海关应当自扣留之日起()内对被扣留的货物是否构成侵犯知识产权进行调查、认定。 A、10个工作日 B、20个工作日 C、30个工作日 D、50个工作日 标准答案:c 6、请求扣留货物的总担保只限于知识产权权利人在一定时期内因接到海关发现侵权嫌疑货物的通知,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规定,多次向海关提出扣留涉嫌侵犯其已在海关总署备案()的进出口货物申请的情事。 A、商标专用权 B、著作权 C、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 D、专利权 标准答案:a 7、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中,请求扣留侵权嫌疑货物向海关提供的总担保函的有效期是指作为担保人的银行承担履行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那些事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海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对与进出境货物有关的知识产权实施保护。需要向海关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向海关如实申报有关知识产权状况,并提交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本条既赋予海关对进出境货物知识产权实施保护的职权,又规定了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申报知识产权状况的义务。 那么,中国海关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具体有哪些?保护效果如何?企业应如何最大化利用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进出口货物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时,收发货人将承担什么样的法律责任?如何防范通关过程中的知识产权风险? 本文将就上述问题一一进行探讨。除案例三为海关总署公开发布外,本文所引用和探讨的案例,均为笔者或北京德和衡其他律师亲自办理,为保护当事人商业秘密,均隐去真实名称和姓名,并对案例做适当修改。 第一部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相关基本知识 案例一: A公司系在美国注册的石油勘探设备制造商,已在中国取得“*****数据的传输方法和系统”专利,B公司亦为在美国注册的公司。A公司起诉B公司专利侵权的诉讼在本案办理过程中正在美国进行。2014年2月,A公司获悉B公司将在中国某展会上展出涉嫌侵权产品,故向展会所在地直属海关提出申请,希望海关通过行使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阻止B公司将载有相关专利的产品带入中国境内。海关接受了A公司的申请,并立即设置了相关布控

指令,但A公司并不掌握B公司相关货物的进口物流信息,且时间非常紧迫,因此海关未在进口环节查获B公司进口货物。之后,A公司发现B公司产品已经在展会上正常展出。为提高在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A公司在展会之后立即向海关总署申请了知识产权备案。 该案反映的法律问题: 1、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制度的作用 笔者曾经接受过一个咨询,甲、乙两公司同时向境外某国售卖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甲公司为获取更多市场份额,向进口国海关举报了乙公司侵权货物的入境信息,进口国海关经调查,依法对乙公司出口的侵权货物做出处理,甲公司的举报行为取得“良好效果”;乙公司试图以牙还牙,也准备向中国出口地海关举报甲公司出口侵权产品的行为,向笔者咨询举报的具体步骤和要求。 上述咨询需求虽略显荒谬,但确实也集中体现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的作用:在出口环节,海关将成为侵权货物在中国的最后一道物理屏障;在进口环节,则是遏制侵权货物进入国内市场的第一道防线。 除了商标权外,中国海关还可以对专利权、著作权进行边境保护。 2、知识产权海关保护的方式: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措施分为主动保护和被动保护两种: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精心整理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使用指南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是海关总署秉承“便捷、高效、透明、好用”思路建设并投入使用的为社会公众、进出口企业、知识产权权利人等查询和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提供网上服务的在线平台,其功能包括在线查询备案信息、提交备案申请和进行备案信息自我管理等。根据海关总署公告,知识产权权利人申请办理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应注册为系统用户,并先通过系统提交备案申请的电子信息。为指导用户更好地使用系统,现就 系统。 , 二、注册为系统用户。 提交备案申请,应当以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名义先注册为系统的用户: 第一步:点击用户登录区底部的“注册”按钮 第二步:认真阅读注册须知,点击“同意”进入填写注册信息页面 第三步:填写注册信息

填写完注册信息后,点击提交进入“注册信息验证”页面: 核对无误后点击确认,正式向系统提交注册信息,如一切无误,系统会提示“注册成功”: 在注册成功提示页面,可以进行“打印”或“保存”注册人信息的操作。同时系统也已经自动将注册信息发动到联系人的电子邮箱: 三、登录系统并提交备案申请信息 (一)登录系统 权权利人情况申请或变更代理人情况申请。 第一步:选择备案的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别: 第二步:填写备案的知识产权权利信息: 1、商标专用权权利信息。 填写时请将鼠标移至相应栏目阅读栏目填写说明。

2、专利权权利信息。 3、着作权权利信息。 第三步:上传图片。 选择并上传拟上传的图片: 上传成功并继续上传: 继续上传图片页面: 申请书: 1 2、对“不予核准”的备案,可以查看不予核准理由: 3、对于“审核通过”的备案,直接在列表上就可以查看核准的有关情况, 包括备案号、核准日期、备案有效期等: (五)续展备案 当总署核准的备案有效期距当前时间不足6个月时,系统将会把给备案在备案列表上的信息的字体显示为黄色: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随附材料说明

注册登录海关总署 ? 组织机构 ? 政策法规司 ? 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 知识产权备案申请2014年5月4日 [大][中][小][打印] 海关知识产权备案随附材料说明 发布时间:2011-07-04 著作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著作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著作权证明文件(二选一): -著作权已登记:提供登记机关签发的著作权自愿登记证明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著作权登记机关认证的作品照片; -著作权未登记:提供著作权作品样品和其他相关证据;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8、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9、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专利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专利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3、专利证书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还要提供外观设计专利公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实用新型专利要提供实用新型专利检索报告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上述专利授权自公告之日起已超过1年的,还必须提交申请前6 个月内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原件; 4、缴纳备案费银行单据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二)委托代理人申请海关备案,需要补充提交的文件 5、海关总署制定的固定格式委托书(可自本网站下载)原件,由权利人签章; 6、代理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三)选择提交的文件 7、货物及其外包装的照片或样品; 8、已知侵权货物进出口的证据; 9、权利许可使用情况,有许可使用合同的提交合同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没有合同的提供许可名单、内容、期限等情况; 10、海关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文件。 商标权 (一)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 1、商标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书(“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申请系统”自动生成,打印后签章); 2、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二选一) -自然人:个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 应当提供-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其他注册登记文件复印件(签章并注明“与原件核对无误”),外文注册证明中文译本; 3、商标注册证明文件(二选一)

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 的实施办法 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有效地实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海关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办法中,知识产权权利人(以下简称权利人)系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第九条所称的着作权人及着作权专有使用许可的被许可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所称的商标注册人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六条所称的专利权人。 第三条海关认为必要时,可要求收发货人在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海关手续时就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进行补充申报。 收发货人应根据海关的要求如实申报进出口货物的知识产权状况并附交有关拥有或合法使用有关知识产权的证明文件。 海关认为必要时,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的有关规定查验进出口货物并提取样品。 第四条海关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应保守有关当事人的商业秘密。有关当事人应在向海关提交的书面文件中注明请求海关予以保守的商业秘密的内容。 第二章备案 第五条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申请应由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总署提出。权利人在中国境内未设有营业场所或办事机构的,应委托其在境内的代理人提出备案申请。 第六条共有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中任何一个权利人已向海关总署提出备案申请后,其他权利人无须再提出申请。 第七条申请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备案的权利人或其代理人应根据其申请备案的知识产权的性质和商品类别的情况分别向海关总署提交相应的备案申请书,并随附《海关保护条例》第八条规定应交验的文件。

报关常见问题汇总

进料加工企业己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退回后不再出口.且客户不付这部分不合格品的货款.退回的货物在通关上怎样操作? 答:可以“进料成品退换”方式申报。 同一个柜货物, 最终目的国有日本和美国,出口口岸是皇岗海关, ,怎样确定运抵国和指运港答:运抵地和指运港均为香港。 贸易公司从国外购买一批货物转卖给国内进料加工厂,该进料加工厂是否可以自行安排报关手续?报关用的发票,装箱单,合同可以用国内贸易公司出具的吗? 答:签定三方协议后可由该进料加工厂自行安排报关。报关用的发票、装箱单根据协议内容,可由国内贸易公司出具。具体情况向现场海关咨询。 〈报关单修改和撤销管理办法〉中并未明确报关单何种情况下可以修改,何种情况下必须撤销? 答:报关单内容不可以修改的情况下必须撤消。 自理报关委托收货单证如何提供? 答:许可证等报关资料应由经营单位提供,商检证明可由代理公司办理提供;收货单位和经营单位可以是不同单位。 一般贸易的方式出口货物至境外:1、因质量问题需退运,在不收汇和不退税的情况下,如果退运货物不再出口,以何种贸易方式报关?如果货物退运维修后再出口,以何种贸易方式报关?2、出口货物如果已经收汇,退回后不出口,报关和外汇核销怎么处理?3、出口货物如果已经退税,可不可以退运,如果可以,报关和核销又怎么处理? 答:出口货物因质量问题需复进口,如不再出口,在不收汇和不退税的情况下凭外汇局不收汇和不退税证明按退运货物方式申报;维修后再出口,按修理物品方式申报;如果已经收汇,可按一般贸易方式申报;退税后可以退至贵公司,报关方式同问题2。 问:我司有本电子手册有效期是2010.8.25,出口申报在8.24日完成,但船期是在9.20号,请问该本手册是不是过了9.25日就自动锁定?海关就不能正常进行后续结关操作了呢?盼速复,谢谢! 答:您好,手册报核前需要完成报关单的所有结关手续。如果您执行期限比较紧张可以向主管海关申请办理手册的延期变更。 什么企业可以采用保税监管模式 (一)企业的注册地及生产经营地在21个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内。21个服务外 包示范城市为:北京、天津、上海、重庆、大连、深圳、广州、武汉、哈尔滨、成 都、南京、西安、济南、杭州、合肥、南昌、长沙、大庆、苏州、无锡、厦门等。 (二)企业已取得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资格认证,且海关管理类别B类及以上。 (三)企业履行国际服务外包合同,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方免费提供的进 口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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