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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行动方案

全区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一厂出事故、万厂受教育,一地有隐患、全国受警示”等有关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市安监局《关于印发全市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行动方案的通知》(赤安委办字[2014]21号)和全区2014年安全生产工作总体安排部署,区安委办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的

通过深刻汲取近年来典型生产安全事故惨痛教训,警示广大从业者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提升安全素质和技能,消除侥幸心理,规范操作行为,杜绝“三违”现象;警醒企业重视安全生产工作,从事故教训中及时找准保护生命的硬措施,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和科学性,不让血的教训重演。

二、范围

全区工矿商贸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冶金等八行业、煤矿、建筑业、道路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中开展。

三、时间

2014年5月10日至10月31日

四、内容

(一)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专题宣讲活动。事故案例要以我们身边反复发生和近期区内外发生的事故为重点,工矿商贸典型事故案例主要以自治区、市安监局提供为主(另行下发),重

点企业根据实际安全生产特点编辑整理有关事故案例在本企业组织开展宣讲活动。住建、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典型事故案例宣讲教育活动。宣讲必须深入到基层、企业一线,直接面对从业人员,直入主题,直观面对案例场面宣讲案例,每起事故案例宣讲做到过程明了、原因清楚、罚责和措施得当,使事故教训入心入脑,起到立竿见影的作用。

(二)编辑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系列宣传手册。自治区安监局将总结分析近年来工矿商贸行业发生频率居高的几个类型事故分别汇编成案例教育系列宣传手册,分发到各工矿商贸企业。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和本企业安全生产阶段性、气候性特点,有针对性的编辑案例宣传品作为补充。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根据本行业实际编辑印发宣传品。

(三)集中观看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视频光盘。自治区安监局将收集整理刻录近几年区内外较大、重特大典型事故案例视频以及国家安监总局推荐的光盘或影片。各有关部门、各企业充分利用“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周、安全生产大检查和各类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组织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生产一线从业人员集中观看。

(四)安全生产事故案例作为安全培训“必讲”内容。高危行业企业“三项岗位人员”资格培训、全员培训和各类专题业务及更新知识培训将安全生产典型事故案例讲解作为培训“必讲”内容。

五、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教育活动是今年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内容。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高度

重视,将此项活动作为今年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指派专人负责,确保活动不走过场、不流于形式,并将本次活动具体负责部门、负责人及联系方式于5月12日前报区安委办。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宣讲活动,加大宣讲教育力度,充分发动安全监管人员和企业安监机构、人员广泛参与进来。要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宣讲教育。要积极采取事故分析、现身说法等多种方式进行宣讲,切实让大家用心灵去感受事故案例,增强警示教育的威慑力和说服力。

(三)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实效。各有关部门、各企业要切实落实开展这次活动的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做到层层有人抓,级级有人管。通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能够切实增强企业广大职工安全意识,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区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和相关企业要于每季度初5日前将上季度事故案例教育活动开展情况及《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行动情况统计表》报区安委办。

附件: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登记表

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登记表

说明:1、组织单位指区有关部门或生产经营单位;

2、听讲组成人员指政府、部门人员或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

3、区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每次开展生产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宣讲活动要认真填写此表,按季度上报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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