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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名词解释

侵权责任名词解释
侵权责任名词解释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侵权责任关系,是因行为人自己的加害行为或准侵权行为侵害受害人的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侵权的民事责任简称为侵权责任,是指赔偿义务人对自己的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等后果依法所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形式之总和。

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应以什么依据使其负责。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即在损害事实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含义: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见义勇为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

损害广义的理解中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狭义的理解中损害则专指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称为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不过,现一般都用广义。

加害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加害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既包括加害人自己侵害他人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行为,也包括雇员、被监护人等致人损害或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状况。

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与造成损害的原因之间的关联性。

过错是指加害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况,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侵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指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

损害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救济的责任。

惩罚性赔偿是指超过实际损害的范围判决加害人或者对损害负有赔偿义务的人对受害人予以额外的金钱赔偿,以示对加害人的惩罚。

广义的责任抗辩,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提出的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狭义的责任抗辩,仅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通过提出抗辩事由而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数个独立的责任主体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

连带责任,指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对赔偿权利人均负有清偿责任总额的义务,清偿超出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的共同责任形态。

不真正连带责任,指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因为不同的原因对同一赔偿权利人负担同一给付内容的责任,每一个责任人对赔偿权利人都负有清偿全部责任的义务,但只有一人承担最终责任的共同责任形态。

按份责任,指两个以上的责任人各自按照确定的份额对赔偿权利人承担责任,责任人对于超出自己份额的责任无清偿的义务的共同责任形态。

补充责任,指数个责任人对同一赔偿权利人负同一赔偿义务,但法律规定赔偿权利人只能按照一定的顺序和数额请求赔偿的共同责任形态。

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基于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行为。

共同故意侵权,指数个加害人基于共同的故意而实施侵权行为。

共同危险行为,指数人共同实施有侵害他人权益之危险性的行为,以致造成对他人的损害,但是不能确定数人中究竟谁是真正的加害人,而令该数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情形。

无共同过错的数人分别侵权两人以上既无共同故意,亦无共同过失,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的,属于无共同过错的数人分别侵权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侵权责任的概念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劳务派遣”,指劳动派遣机构与员工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后,将员工派遣到用工单位工作。

产品责任是指与产品有关的制造商、批发商或零售商等各方对产品因存在缺陷而在被正常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并造成用户或他人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损害是指受害人因接触或暴露于被污染的环境,而受到的人身伤害、死亡以及财产损失等后果。污染环境致人损害,其损害后果既有与其他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相同的共性,也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表现为潜伏性和广泛性。

高度危险作业的概念 我国《民法通则》第123条规定,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高速运输工具等作业,对周围环境有高度危险,属于高度危险作业。

新闻传播学名词解释

新闻学——名词解释1、全球化——某个场所发生的事物受到遥远地方发生的食物的制约和影响,或者反过来某个场所发生的食物对遥远地方发生的事物具有指向意义,此种关系将远隔两地的地区相互联结,并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加强这种关系。(吉登斯提出) 2、新闻专业主义——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从业者必须持有的新闻职业精神或职业规范。 3、新新闻主义——主张运用文学创作的手法来写新闻。(指运用记者自己的感受和访问手法从人物的内心获得对某一事件的观点,而不是依靠一般采集材料,提出老一类问题的手法,它把重点放在写作风格和描绘方面。 4、公共新闻理论——主张新闻媒介应积极介入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由公众而非新闻从业者设置新闻报道的议程。 5、报刊的集权主义理论——主张“报刊是国家的公仆,任何时候它的主要内容都要对当权者负责”。 6、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就是新闻自由理论,主张社会的主体公民都享有言论和出版自由。 7、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主张报刊在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8、新新闻自由主义理论——是报刊的社会责任论对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所作的一种新的解释。它摒弃了“自由是一种自认权利”的先验论观点,强调自由的后验性或社会性,并主张新闻从业者所享有的自由即新闻自由既是一种道德权利,又是一种法律权利。 9、新闻理论范畴——它是对新闻现象进行理论思维时所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它反映和表现出新闻现象最本质的特性,最根本的方面和最一般的关系。 10、“陆氏定义”(01、04考)——它是陆定一于1943年9月1日发表在《解放日报》的《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所提出来的新闻观念,即认为“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此观念在清除新闻理论中诸如“性质说”等唯心主义观点的同时,科学回答了“新闻是什么”的问题。 11、新闻——新闻就是及时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 12、新闻背景——指新闻事实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条件和动因,以及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 13、新闻事实(00、01考)——指被报道的新近发生的事实。 14、新闻真实——新闻完全符合现实中相对应的客观事实,也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所报道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的那件对应着的事实完全一致。 15、新闻真实性(98、00、05考)——指新闻具有的最基本的特性,即与现实中对应着的事实相符合的那种本质特性。 16、现象真实——指新闻事实与现实原型在外部形态上完全相符。 本质真实——指新闻事实与现实原型在内在本质上完全一致。 现实真实——指新闻事实真是再现了现实中新近发生的事实。 历史真实——指新闻事实的真实性为历史所肯定。 17、客观报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偏不倚、公正平衡地报道新闻事实,而不发表任何意见。 18、新闻客观性——指新闻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打上了传播者思想烙印的客观事实,但它不

名词解释简答题

一、名词解释 1、法律规范是国家立法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体规定权利义务及法律后果的行为规则。 2、推定行为是指当事人用语言文字以外的有目的、有法律意义的积极活动来表达他的意志。 3、要物(实践)法律行为是指除当事人的意思表示之外,还需要以实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如保管合同、仓储合同、质押合同等。 4、委托代理是指按照被代理人委托授权而产生代理权的代理行为,也称授权代理或意定代理。 5、撤销权是指当债务人有放弃其到期债权、赠与或低价转让等行为,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行为。 6、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其权利义务后果直接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一种法律关系。 7、表见代理是指无权代理人因与本人有一定关系,而使第三人信其有代理权,因而与他进行民事行为。 8、预期违约又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虽无正当理由但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 9、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而向对方提出确定的意思表示,即订约提议。 10、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明确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即接受提议。 11、合同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2、要约邀请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而作出的意思表示,也称要约引诱。 13、合同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当具备合同解除条件时,因当事人一方或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使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一种法律行为。 14、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15、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是指合同的条款由一方当事人预先拟定,另一方当事人只能全部接受或一概拒绝,不能就个别条款进行商洽的合同。 16、抵押(权)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即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享有对该部分财产进行变现并就其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7、质押(权)是指债权人为担保债权而根据合同占有债务人或第三人的财产,当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时,能够以该财产折价或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的权利)。 18、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9、公司章程是公司内部组织机构安排和各项活动的基本准则和纲领性文件。 20、公司资本是指公司成立时章程规定的,由股东出资构成的财产总额。 21、法定资本制:设立公司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载明公司的资本总额,并在公司成立时由发起人认足或者缴足的一种资本制度。 22、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

新闻传播学名词解释

新闻学——名词解释 1、全球化——某个场所发生的事物受到遥远地方发生的食物的制约和影响,或者反过来某个场所发生的食物对遥远地方发生的事物具有指向意义,此种关系将远隔两地的地区相互联结,并在全世界范围内不断加强这种关系。(吉登斯提出) 2、新闻专业主义——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从业者必须持有的新闻职业精神或职业规范。 3、新新闻主义——主张运用文学创作的手法来写新闻。(指运用记者自己的感受和访问手法从人物的内心获得对某一事件的观点,而不是依靠一般采集材料,提出老一类问题的手法,它把重点放在写作风格和描绘方面。 4、公共新闻理论——主张新闻媒介应积极介入与公众切身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由公众而非新闻从业者设置新闻报道的议程。 5、报刊的集权主义理论——主张“报刊是国家的公仆,任何时候它的主要内容都要对当权者负责”。 6、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就是新闻自由理论,主张社会的主体公民都享有言论和出版自由。 7、报刊的社会责任理论——主张报刊在享有新闻自由权利的同时,应承担应有的社会责任和义务。 8、新新闻自由主义理论——是报刊的社会责任论对报刊的自由主义理论所作的一种新的解释。它摒弃了“自由是一种自认权利”的先验论观点,强调自由的后验性或社会性,并主张新闻从业者所享有的自由即新闻自由既是一种道德权利,又是一种法律权利。 9、新闻理论范畴——它是对新闻现象进行理论思维时所使用的最基本的概念,它反映和表现出新闻现象最本质的特性,最根本的方面和最一般的关系。 10、“陆氏定义”(01、04考)——它是陆定一于1943年9月1日发表在《解放日报》的《我们对于新闻学的基本观点》中所提出来的新闻观念,即认为“新闻是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的事实的报道”,此观念在清除新闻理论中诸如“性质说”等唯心主义观点的同时,科学回答了“新闻是什么”的问题。 11、新闻——新闻就是及时报道新近发生的事实。 12、新闻背景——指新闻事实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条件和动因,以及它与周围事物的联系。 13、新闻事实(00、01考)——指被报道的新近发生的事实。 14、新闻真实——新闻完全符合现实中相对应的客观事实,也就是通过新闻媒介所报道的内容与现实生活中新近发生的那件对应着的事实完全一致。 15、新闻真实性(98、00、05考)——指新闻具有的最基本的特性,即与现实中对应着的事实相符合的那种本质特性。 16、现象真实——指新闻事实与现实原型在外部形态上完全相符。 本质真实——指新闻事实与现实原型在内在本质上完全一致。 现实真实——指新闻事实真是再现了现实中新近发生的事实。 历史真实——指新闻事实的真实性为历史所肯定。 17、客观报道——在新闻传播过程中,不偏不倚、公正平衡地报道新闻事实,而不发表任何意见。 18、新闻客观性——指新闻事实在本质上是一种打上了传播者思想烙印的客观事实,但它不

侵权责任法期末复习习题分解

以下资料选自王轶主编:《民法练习题集》(第二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 一、名词解释 1紧急避险,是侵权民事责任的免责事由之一,是指为了使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或者其他合法权益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而不得已采取的致他人较小损害的行为。其构成要件如下: (1)危险的紧迫性。所谓紧迫性,即合法权益正遭受危险。(2)避险措施的必要性。所谓必要性,是指避险人在不得已的情况下采取避险措施。不采取该措施就不足以使合法权益免受正在遭受的危险,不足以保护较大的合法权益。 (3)避险行为的合理性。所谓合理性,是指避险行为适当并不得超过必要的限度。必要限度要求避险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当小于危险可能造成的损害。 2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当事人因与自己有关的行为、物件、事件或者其他特别原因致人损害,依照民法上的特别责任条款或第其

特点在于:者民事特别法的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一,特殊侵权行为适用严格责任或者公平责任。第二,特殊侵权行为由法律直接规定。此处的法律包括民法的特别规定和民事特别法的规定。第三,特殊侵权行为在举证责任的分配上适用倒置原则,即由加害人就自己没有过错或者存在法定的抗辩事由承担举证责任。第四,法律对特殊侵权行为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规定。第五,特殊侵权行为的责任主体和行为主体存在分离现象。3严格责任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之一,是指基于法律的特别规定,受害人能够证明所受损害是加害人的行为或物件所致,即推定加害人存在过错并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加害人能够证明存在法定抗辩事由的除外。严格责任的特点在于:第一,免除受害人对加害人的过错所承担的举证责任。第二,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被告就自己没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第三,严格责任的适用有明确的限制,即主要适用于《民法通则》规定的几种特殊侵权行为,法律对严格责任的免责事由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主要包括受害人的过错、第三人的过错、不可抗力等。 4共同危险行为,又称为准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行为人实施可能造成他人损害的危险行为并实际致人损害,而无法确定加害人的侵权行为。由于无法确定加害人,法律推定各行为人的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都存在因果关系。因此,各行为人都是加害人,并承担连带责任。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加害人可以举证证明推翻因果关系的推定,即加害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

《新闻学概论》名词解释

《新闻学概论》 名词解释: 新闻学:是以人类社会客观存在的新闻现象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它研究的重点是新闻事业和人类社会的关系,探索新闻事业的产生、发展的特殊规律和新闻工作的基本要求。研究的内容是新闻理论、新闻史(重点是新闻事业的发展的历史)、新闻业务。 自由主义报刊理论: 自由主义报刊理论起源于欧洲,至今却盛行于北美尤其美国。其主要内涵是探讨新闻自由和政府、社会、个人的关系。其主要观点是:1)报刊独立自主,不受政府的干涉。政府不得采取任何措施干涉、收买或控制报刊,唯一职责是采取措施来保护新闻自由。2)报刊拥有对政府的监督权。报刊是行政、立法、司法以外的国家第四势力或第四种权利。3)"自由意见市场"和"自我修正"理论。让人民群众、让各党派都利用报纸充分地自由地表达各自的意见。前提是给予人民有关各项事务的充分信息。4)对事实的信念。报道的最终目的是客观地反映现实,让人们对外部世界形成独立的见解。自由主义报刊理论把客观地向公众提供事实作为新闻报道的最高标准和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标准。客观性报道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在新闻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社会责任论:1)20世纪40年代由一批美国学者正式构建,50年代为西方所接受。其基础仍然是自由主义报刊理论。2)它强调自由必须以责任为前提,新闻媒介在享有自由权利时,要主动、积极的承担社会责任。3)社会责任论在一定程度上适应了西方社会的变迁,适合西方国家的现实需要。4)社会责任论的提出,只能在一定程度上缓和西方新闻媒介和公众、政府之间的矛盾,并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新闻媒介和社会大众的对立。新闻:存在着并行不悖的两种新闻定义:新闻是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新闻是新近事实变动的信息。新闻是报道,表达出新闻的形式;新闻是信息,表达出新闻的实质。这两个定义对于新闻互为表里,在不同场合有各自不同的内涵和功能。 新闻本源:新闻是客观事物的反应,在新闻和事实的关系中,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先有事实后有新闻。新闻工作者应该坚持唯物论的新闻本源观,尊重事实,坚持每一条新闻都有可靠、准确的事实为依据,在采访写作编辑中,都要力求符合客观事物的本来面目。 硬新闻:关系到国计民生以及人们切身利益的新闻。它有极严格的时间要求,报道必须迅速,尽可能地准确,信息尽可能量化。 软新闻:富有人情味、纯知识、纯趣味性的新闻。它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多数属于延缓性新闻,无时间的紧迫性。软新闻很讲究写作技巧,需用生动活泼的文笔来写,写出情趣来,即“散文笔法” 新闻要素:新闻要素是新闻构成的必须材料:who(谁)、what(什么)、when(时间)、where(地点)、why(原因)。明确新闻五要素对新闻工作有三大作用:有助于记者在采访新闻时迅速地弄清每一个事实的要点。以保证新闻来源不失实。有助于记者迅速地抓住新闻的重点,尤其在新闻导语的写作中。有助于明了新闻题材的要义。 信息:是指消除受信者随机不确定性的东西,包括消息、资料、情报、数据、图像、知识、思想等。最基本的特点:信息必然包含着新的情况,新的知识,新的内容。特点:1)共享性或称使用不灭性。2)扩缩性。3)组合性。4)信息运用的多角度性。5)相对性。 狭义信息:是指能够消除受信者随机不确定性的东西。信息能够消除随机的不确定性,这对受者而言很重要,这也是信息的全部意义所在。(在新闻学里主要指狭义这一定义) 宣传:是运用各种有意义的符号传播一定的观念,以影响人们的思想,引导人们的行动的一种社会行为。它的基本职能是传播一种观念(理论、方针、政策、伦理道德、立场态度)。who(宣传者)、whom(被宣传者)、what(宣传内容)、where(宣传场合)、when(宣传时机)、why(宣传动机)、how(宣传方法)等7个环节。 舆论:是在特定的时间空间里,公众对于特定的社会公共事务公开表达的基本一致的意见或态度。舆论作为公众意见是社会评价的一种,是社会心理的反映,它以公众利益为基础,以公共事务为指南,并因此具备许多独有的个性。特点:①公共性,②公开性,③急迫性,④广泛性,⑤评价性。舆论的主要功能是对涉及公共事务的组织、人员的行为实施监督,进行有效的制约和限制。 舆论导向:是指舆论的倾向,即社会公众的意见形态通过对群体中各种意见的碰撞、中和,表现为特定群体对特定问题的特定意见。舆论导向是衡量舆论引导正确与否的根本标志。两种性质:①积极的舆论导向,即对社会稳定、进步起推动作用的舆论导向;②消极的舆论导向,即导致社会混乱、阻碍社会发展的舆论导向。

新闻理论教程 名词解释

名词解释: 新闻要素指的是构成新闻的必要元素。 通讯社是专门采集、制作新闻稿件、新闻图片和背景资料等新闻产品,然后供应给报纸、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的新闻机构。 新闻传播者的概念界定: 广义:凡是和新闻生产有关的机构和人群都可以被称为新闻传播者。 一般意义:指的是从事新闻的采集、生产、传播和管理的组织和个人,包括个人主体和人格主体。 狭义:指新闻机构中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记者、编辑和从事管理工作的管理者。 职业道德是指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具有自身职业特征的的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 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从业人员在从事新闻传播活动中逐渐形成的,用以调节新闻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新闻传播者的权利是指新闻传播者的法律权利,即由相关法律规范所设定并保护的,新闻传播者可以享有的、以相应义务人的义务为保障的行为选择自由。 采访权是新闻传播者根据新闻传播活动的需要,在法律规定的界限内采集新闻信息的权利。 创制权是新闻传播者根据媒体的编辑方针,对采集的新闻信息进行选择、加工、编排,最后制作成可以传播的新闻产品的权利。 传播权是新闻传播者通过一定的传播渠道,将制作的新闻内容传播给受众的权利。 著作权是作者对自己的作品所享有的防止被他人随便利用的权利。著作权分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拟态环境不是现实环境的简单复制,而是传播媒介通过对象征性事件或信息进行选择和加工、重新加以结构化以后向人们提示的环境。 信息的定义: 广义信息是指事物存在的方式或运动状态,以及这种存在方式和运动状态的表征和陈述。一般信息是指与人类的认识过程和传播活动相关的知识积累。 狭义信息是指能够消除受信者随机不确定性的东西。 宣传价值就是事实本身所包含的有利于传播者、能够证明和说明传播者主张的素质。 受众在新闻传播中的权利: 接近权(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是指公民或组织利用传媒接收信息、发表言论以及开展各种社会和文化活动的权利。 知情权(right to know)又称知悉权、资讯权、信息权、知晓权等,作为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知情权指的是公民知悉、获取社会公共领域的信息,以及与本人相关的信息的自由和权利。“在新闻传播领域,(知情权)特指受众通过媒介获取上述信息特别是公共生活信息的权利。” 表达权是指公民在法律规定或认可的情况下,使用各种媒介或方式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而不受他人干涉、约束或惩罚的权利。在新闻传播领域,主要指的是新闻媒体可以自由地表达媒体的观点和意见和公民通过媒体表达他们的观点和意见的权利。

侵权行为法试题库

A 一、概念解释 1、侵权行为法 2、侵权请求权竞合 3、单独责任 4、抗辩事由 5、直接责任 6、定期xx赔偿 二、简答题 1、侵权行为法的渊源 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3、我国侵权行为的主要责任方式 4、共同侵权行为及其类型 5、人身损害赔偿的一般范围 6、如何正确认识精神损害的表现 三、论述题 1、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 2、侵权行为法的目的 四、法条分析题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二款规定: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试分析本条法规的基本含义,说明该条文的在我国侵权行为法中的意义,并指出其不足之处。 五、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陈志光夫妇到某餐厅吃饭,一对母女带着一只狗坐在陈志光夫妇的对面,点来了饭菜,让狗在饭桌上吃,小狗则吃得津津有味。陈志光夫妇认为自己的人格尊严受到了损害,要求餐厅老板解决,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遂向法院起诉,要求餐厅老板赔偿精神损害。 分析本案并回答以下问题 1、本案被告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为什么? 2、本案如何判决(请说明责任方式),为什么? 参考答案要点 一、 1、侵权行为法是指有关侵权行为的认定、制裁,以及对侵权损害后果如何补救的民事法律规范的总和。 2、侵权请求权与依其他民事规范产生的请求权是由同一法律事实发生,形成的侵权请求权与其他请求权的竞合。 任方式的侵权责任形态。 4、抗辩事由是指被告针对原告的诉讼请求而提出的证明原告诉讼请求不成立或不完全成立的事实。

5、直接责任是指违法行为人由于自己的过错造成的他人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害由自己承担的侵权责任形态。 6、定期金赔偿是指侵权责任人按照确定的时间、确定的货币数额或计算方法和给付方式,向受害人承担赔偿责任的方式。 二、 1、宪法、民法基本法、民事单行和特别法、其他法律文件中的民法规范、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行政规章和地方法规、习惯以及基本法理也可以参考。 2、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是: 行为的违法性、损害结果的发生、行为与损害之间的因果关系、行为主观上具有过错。 3、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停止侵害、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4、共同侵权行为是指两个以上的行为人,给予共同的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民事权益,应当承担连带责任的侵权行为。类型有: 典型的共同侵权行为、共同危险行为、视为共同侵权行为和合伙致人损害。 5、人身损害的常规赔偿、劳动能力丧失的赔偿、致人死亡的赔偿、扶养来源的损害赔偿、抚慰金赔偿。 6、精神损害表现在精神利益的损害和精神痛苦。精神利益的损害是指精神利益本身的贬损、降低或者减少,精神痛苦是指受害人的精神状态发生沮丧、焦躁等等各种痛苦。 三、 1、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新闻学热门名词解释全集

1、公共新闻学(Public Journalism)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公共新闻学的两个核心概念是公共利益和民主。即媒体必须承认并把维护公众利益臵于自己工作的首位,而不是把谋求媒体自身的利益放在首位;媒体要唤起公众对自身利益的关注,积极投身到社区的民主协商中去。 优点:鼓励公众的参与,让公众自己达成共识,寻求问题的解决 缺点:①动摇了新闻客观性的原则。②低估了社区共识的复杂性,社区成员复杂,很多问题根本不可能达成共识。③往往成为报纸提高发行量的幌子。 2、公民新闻学(Civic Journalism) 在对电视民生新闻的批判中提出的,中国特色的一个概念。民生新闻过于琐碎,把公众的注意力引向了鸡毛蒜皮、家长里短的小事,这不利于公众利益的真正实现。公民新闻学指出要把市民当成公民,关注公共利益。 3、民生新闻 最早从《南京零距离》推出的一种新闻形式。民生新闻以给百姓排忧解难为目的,把平民在生活、生存中遇到的疾苦报道出来,为平民摆脱困境的一种新闻。 意义:①关注平民的日常生活,强调改善他们的生存状态,体现了媒介的人文关怀。 ②提高了媒介的社会责任感。③帮助平民摆脱困境,让平民获得生存权,维护他们的公民权。 4、新闻策划 新闻媒介的一种运作方法,媒介从新闻事实出发,进行创造性地筹划和安排,合理地调动和利用新闻资源,取得良好的传播效果。 5、新闻炒作 媒介对不具备新闻价值的事件进行大肆报道,或着力渲染、放大新闻事实的某一部分,从而吸引受众的眼球,为自己谋取利益。 6、新闻评议制度 最早由英国发起,后来得到很多西方国家的仿效。通过由新闻界、法律界和社会知名人士组成评议会,依据新闻职业道德规范,对有争议的新闻传播行为进行民间评议,令新闻界履行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和道德义务。

特殊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

遇到信托法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1e19260066.html, 特殊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 根据侵权行为的性质不同,我国侵权责任法将侵权行为会为一般侵权行为与特殊侵权。如果有特殊侵权的,是需要承担相应的特殊侵权责任的。那么,特殊侵权行为的名词解释是怎样的呢?今天,赢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您答疑解惑,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在侵权责任的主体、主观构成要件、举证责任的分配等方面不同于一般侵权行为。应适用民法上特别责任条款的致人损害的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类型:

(一)国家机关公职人员致人损害的民事责任 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的损害,只有在法律有规定,而且是在执行职务不当的条件下,才由国家机关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利用职权故意使他人受到损害的,由公职人员自己承担民事责任。国家机关公职人员不是在执行职务中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也由他自己承担民事责任。 (二)雇佣活动或雇佣关系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9条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三)帮工活动中侵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

侵权责任名词解释

侵权行为是民事主体违反民事义务,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侵权责任法是规定侵权行为及其法律责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侵权责任关系,是因行为人自己的加害行为或准侵权行为侵害受害人的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而产生的以损害赔偿为主要内容的民事法律关系。 侵权的民事责任简称为侵权责任,是指赔偿义务人对自己的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等后果依法所应当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形式之总和。 归责,是指行为人因其行为和物件致他人损害的事实发生后,应以什么依据使其负责。 归责原则,是指确定侵权行为人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一般准则。即在损害事实发生的情况下,确定侵权行为人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是否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行为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即在损害发生的情况下,与此相关的行为人谁有过错谁就应承担民事责任,没有过错的行为人不应承担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责任的含义: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如果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就要推定其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 无过错责任原则指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场合,以已经发生的损害结果为价值判断标准,与该损害结果有因果关系的行为人,不问有无过错,都要承担侵权民事责任的归责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加害人和受害人都没有过错,在损害事实已经发生的情况下,以公平考虑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和可能,由当事人双方公平地分担损失的归责原则。 见义勇为因防止、制止他人民事权益被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责任。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责任,被侵权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是指承担一般侵权责任的各种作为必要条件的因素。 损害广义的理解中损害包括人身损害与财产损害,狭义的理解中损害则专指财产损害,人身损害称为非财产损害或精神损害。不过,现一般都用广义。 加害行为是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之一。加害行为是行为人实施的加害于受害人民事权益的不法行为。既包括加害人自己侵害他人受到侵权责任法保护的民事权益的行为,也包括雇员、被监护人等致人损害或物件致人损害的事实状况。 侵权责任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损害结果与造成损害的原因之间的关联性。 过错是指加害人的一种可归责的心理状况,表现为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侵权的民事责任方式指所承担的侵权责任的具体表现形式。 损害赔偿是指赔偿义务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承担对受害人的损害予以救济的责任。 惩罚性赔偿是指超过实际损害的范围判决加害人或者对损害负有赔偿义务的人对受害人予以额外的金钱赔偿,以示对加害人的惩罚。 广义的责任抗辩,是指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提出的一切有关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狭义的责任抗辩,仅指被告针对原告的指控和请求,通过提出抗辩事由而免除或者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正当防卫是对正在进于不法侵害的行为人采取造成一定损害的方法,以防防止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和其他权利免遭侵害的有限度的行为。 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数个独立的责任主体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的形式

新闻理论教程名词解释与简答

第一章新闻 一.名词解释 1.新闻的起源:(第一节) 新闻的传播活动和发展的最早动因 新闻是一种信息传播,他起源于人类社会性的声查劳动实践,是适应当时的人们的需要而产生的.当人们学会自觉地进行信息交流的时候,就有了原始的新闻传播活动,它是长期的劳动实践是人类进化的必然、结果.人类社会性的生产劳动实践对新闻的产生起着决定性的作用,人们在生产劳动实践中结成了相互依存的社会关系,彼此需要社会沟通信息.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一求取得对客观世界的正确认识,别根据以取得的认识规划自己的行动,进而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新闻就是在这样的基础上产生和发展起来的.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品经济的出现,当新闻传播活动发展到了一定的规模,具备了一定的条件宾产生了近代报刊的时候,报刊便成为新闻事业最基本的新闻手段了. 资产阶级新闻学认为新闻传播活动产生于人类对事物的好奇心和兴趣,源于人的群居本能. 2.新闻的本源(第二节) 新闻的基本来源.唯物主义认为,新闻的本源乃是物质的东西,乃是事实,就是人类在与自然斗争中和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事实.新闻的本源是事实,是、新闻是事实的报道,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前,新闻在后. 1)坚持事实的第一性的,事实对新闻有决定性的作用,人类在生产斗争和社会斗争中所发生的种种事实是一切新闻报道的源泉和基础.没有事实新闻就成了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就不可能有新闻报道. 2)承认客观事实是不依赖于人的主观意志而独立存在的,它既不会因为人们不喜欢他而消失,也不会因为人们幻想它而出现.我门必须尊重事实,背离事实就是失实. 3)与事实相比,新闻是派生的,被决定的,是第二性的.新闻只能根据事实描写事实,而不能根据希望描写事实. 4)新闻所含有的各种性质,如政治性,趣味性等等,也同样是被事实所决定的,事实具有某种性质,如实报道这一事实的新闻才能具有某种性质. 在新闻的本源问题上,唯心论者或是颠倒事实与新闻的源流关系或是把新闻看作某种"性质"本身. 正确处理事实与新闻关系,是新闻理论中的一个最根本性的问题. 3.新闻的来源 指供应新闻的媒介.在现代社会中,主要新闻来源有以下几种 1)记者采访2)通讯社发稿3)资料社发稿4)读者来信5)通讯员及群众投稿6)广告7)社会宣传品及部简报,总结,文件等等. 指新闻出处,即新闻提供者.对不愿透露或单位名称的新闻提供者,一般应予保护或在新闻中略去或采用间接暗示法,如"从有关方面获悉","某权威人士告知"等. 新闻来源有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之别. 4.好奇说(第一节) 资产阶级新闻学关于新闻的起源的观点.他们单纯从人类的好奇心理甚至心理出发,认为人总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甚至心理需要出发,认为人总是对世界充满了好奇心,人长着两只耳朵,就爱打听新闻,长着一嘴巴就爱传播新闻,新闻传播活动就是在这种好奇心的驱使下出现的.换言之,是人的新闻欲促成了新闻活动. (这种把产生新闻这种一种社会现象归结为生理现象,心理现象;把新闻是适应社会需要而产生的说成了是为了本能的需要的观点,脱离物质生产时实践去分析新闻的起源,颠倒了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物质与竟声的关系,混淆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别,这是唯心主义思想观在新闻起源观上的反映.) 马克思主义承认和尊重人的好奇心和新闻欲,但认为主要是人类社会性的生产劳动实践,推动了新闻的产生和发展. 5.群居说(第一节) 一种关于新闻起源的观点始于西方新闻说.

护理学基础重点名词解释

护理学基础重点名词解释 1、护理学(nursing)是一门研究维护、增进、恢复人类身心健康的护理理论、 知识、技术及其发展规律的应用科学。 2、护理(nursing)诊断和处理人类对现存的或潜在的健康问题的反应。 3、健康(health)WHO指出:健康不仅是没有疾病和虚弱,还要有完整的生理、心理和社会的安适状态。 4、安适(wellness)安适是生命充满活力和完美感觉的主观感受,是能客观描述的一种状态,存在不同胡水平,并能绘制成一线形连续体。即生理安适、社会安适、情感安适、智能安适、精神安适。 5、疾病是指机体的某部分、器官或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异常或紊乱。 疾病(现代疾病观认为的疾病)是机体在内外因素作用下而引起的一定部位的结构形态、代谢和机能的变化,表现为损伤与抗损伤的整体病理过程,是机体内外环境动态平衡状态的破坏或机体偏离正常状态的过程。 6、患病(illness)是不健康的主观体验,是个体生理、心理、智能、社会、发展或精神功能的良好体验减退或受损的状态。 7、疾病行为(illness behavior)是指人们在患病时采取的应对疾病所致的机体功能改变的一般性行为,它伴随疾病而存在,与疾病的发生、发展和转归有直接或间接的关系。 8、健康促进(health promotion)是指在人与环境相互作用过程中,采取行动提高生活质量。其目的是发挥健康潜能,促进健康行为,提高健康水平。 WHO 指出:健康促进是赋予人们提高控制和改善自身健康能力的过程。 9、健康保护(health protection)或疾病预防是人们采取行动预防和对抗疾病的过程。它以问题为导向,采取发现问题、改善环境和行为及提高身体抵抗力的方法,消除、减缓或改变疾病过程。 10、初级预防保健(primary prevention)又称一级预防,是最积极有效的预防措施,始于疾病或功能障碍出现之前,包括健康促进和健康保护或疾病预防两个方面。 11、二级预防保健(secondary prevention)又称为发病学预防,由有组织的、直接的健康普查或大众教育组成,目的在于促进疾病的早期诊断,早期治疗,从而尽可能逆转疾病的病理过程、尽早阻止疾病的进展和限制伤残的发生。

《新闻学概论》可能涉及的名词解释(20200627171330)

第一章:绪论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媒介超越正常的司法程序对被报道对象所作的一种先在性的“审判 预设”。它是新闻竞争日趋激烈下的产物,从法理学的视角看,“媒介审判”损害媒体作为社会公器的形象,是新闻媒体的职能错位,它使得司法独立和新闻自由的天平过分倾斜,有悖于法治精神。2、发展传播学:发展传播学主要在广大的发展中国家盛行,其核心内容是:国家的发展尤其经济发展是一 切发展中国家的首要任务,新闻媒介必须服务、服从、促进国家发展尤其经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的新闻媒介都程度不一地同政府保持一致,宣传政府的施政纲领,十分注重新闻媒介的守望、整合和教育功能。 3、党报理论:党报理论最早起源与苏联,后来在各社会主义国家和部分发展中国家流行。党报理论的核心 是:新闻媒介是党和政府的喉舌即宣传工具,必须无条件宣传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 第二章:新闻活动 1、新闻活动:新闻活动是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是人们传播和获取新闻的活动。不限于和大众传播工具的 直接接触,还包括人们为沟通客观世界新近变动的情况所进行的一切活动。 第三章:新闻 1、新闻:新闻有两种并行不悖的定义:新闻新近发生事实的报道,表达了新闻的形式是报道;新闻是新近 事实变动的信息,表达了新闻的实质是信息。 2、新闻本源:新闻本源指新闻报道的基础和客观依据。这一概念最早由陆定一在《我们对新闻学的基本观 点》一文中提出,并对这一概念做了唯物主义论述,认为新闻的本源是事实,事实是第一性的,新闻是第二性的,事实在前,新闻报道在后。事实是新闻的基础,对新闻有决定作用,新闻是事实的派生物,对事实进行能动的反映。 3、新闻要素:新闻要素是指构成新闻的必需材料。一般包括新闻人物、新闻事件、新闻发生的时间、发生 的地点、发生的原因、新闻事件的经过,即5W1H 。 4、突发性新闻:是对出乎人们预料而突然爆发的事件的报道。如突然发生的灾难,突然爆发的战争等。突 发性新闻通常有明确的发生时间 5、延缓性新闻:是对逐步发生变化的事情的报道。如物价上涨,政策执行效果等。延缓性新闻往往没有明 确的发生时间。 6、硬新闻:是指关系国计民生以及人们切身利益的新闻,包括党和国家重大方针政策的制定和改变,市场 行情的波动,天气变化,重大灾难事故等。这类新闻为人们的工作和日常生活的决策提供依据。 7、软新闻:是指富有人情味。知识性、纯趣味的新闻。它通常和人们的切身利益无关,只向人们提供娱 乐、知识或茶余饭后的谈资,多属于延缓性新闻。 8、新闻来源:又称新闻出处,是指新闻获得的源头和途径。新闻获得途径一般有:记者采访他人,记者现 场目睹和查阅有关资料或他人来信这三种。交代新闻来源是为了让受众了解新闻的权威性、可靠性,并揭示提供新闻的意图。 第四章:真实性是新闻的本质规定 1、新闻真实性:指新闻报道中的每一个具体事实及事实的组合必须合乎客观实际。即新闻报道中的时间、 地点、人物、事情、原因、经过和事物间的相关关系都要经得起核对。 2、新闻失实是指在新闻报道中所阐述的事实与客观实际不相符合的一种社会现象。新闻失 实就其性质来说,可分为:故意性失实,即明知自己所写的新闻与实际情况不符,却明知故犯,造成新闻失实;非故意性失实,即在新闻采写编过程中,作者并未意识到报道 的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多半是由于采访中获得的原始材料失实导致。 3、新闻煽情和八卦:指在报道中提供带有娱乐性质的实时信息,只注重选择离奇的、情绪化的给受众带来 感官刺激的内容。 4、悬疑新闻:指对尚未发生的或者尚待求证的新闻事实进行不置可否的报道,试图通过 这一点悬疑来吸引和满足受众的知情的期待。 5、标题党:泛指那些利用各种颇具“创意”的标题赚取点击率的网民和网站管理者。

侵权法名词解释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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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权责任法名词解释 1.侵权责任:侵权人一方对自己实施的加害行为或者准侵权行为所造成的损害后果 承担的各种民事责任。侵权责任是民事责任的一种基本形式,本质上是一种不利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的承担方式具有多样性。 2.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侵权人通过支付一定数额金钱的方式承担对被侵权人得损 害予以救济的侵权责任。 3.惩罚性赔偿:超过实际损害的范围判决侵权人对被侵权人予以额外的金钱赔偿, 以示对侵权人的惩罚。 4.损益相抵:被侵在遭受损失的同时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 赔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 5.财产损失之赔偿:侵权人一方承担的以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救济被侵一方财产上 的损失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 6.附带财产损失:(广义)包括侵权行为侵害被侵权人一方的人身权益产生的全部 财产损失(狭义)侵害他人人身权易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赔偿;被侵权人的损失难以确定,侵权人因此获得利益的,按照其获得的利益赔偿;侵权人因此获得的礼仪难以确定,被侵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7.人身损害赔偿:法律以赔偿损失的侵权责任方式救济生命、身体和健康权受到侵 害的被侵人及其近亲属,称为人身损害赔偿 8.因果关系:因果关系是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引起被引起关系。在准侵权行 为的情况下,因果关系指的是他人的加害行为或物的内在危险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内在联系。我们对因果关系的判断采用相当因果关系说。 9.侵权行为:侵权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人身权、财产权以及其他法律保护的利益 的行为。 10.归责原则:是指以何种根据确认和追究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它所解决的是侵 权的民事责任之基础问题。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就是指加害人的某种行为被确认为侵权行为并应当由加害人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基础 11.过错责任原则:以过错作为价值判断标准,判断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应否承担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12.无过错责任原则:无论侵害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 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法名词解释

1.侵权行为:指行为人实施的侵害他人受法律保护的民事权益,依法应承担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的事实 行为。 2.侵权责任:是指侵权人一方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3.侵权行为之债:因侵权行为而发生的债的关系 4.一般侵权行为:行为人因过错而实施的,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和侵权行为一般构成要件的侵权行为 5.特殊侵权行为:立法特别规定其法律要件和法律效果的侵权行为 6.作为的侵权行为:以作为的方式积极侵害他人权益的侵权行为 7.不作为的侵权行为:违反对他人负有的作为义务,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作为义务的侵权行为。 8.自己责任:由侵权人本人承担责任 9.替代责任:为他人行为承担的责任 10.物件致害的侵权行为:建筑物、构筑物、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堆放物、林木等存在疏于管理、维 护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 11单独侵权行为:仅一人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2.共同侵权行为:两人以上共同不法侵害他人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 13.侵权责任法:广义:关于损害与赔偿的民事法律规范的综合 狭义:民法中的侵权责任编 14侵权责任法的一般条款:即侵权责任法中规定过错责任的法律条款 15民事权利:民事主体依法享有并受法律保护的利益范围或者实施某一行为以实现某种利益的可能性 16民事利益:虽然受到法律保护,但尚未上升到民事权利层面的利益。 17归责原则:基于一定的归责事由而确定责任成立的法律原则 18过错责任原则:债务人对其侵权行为或其他债务不履行行为,仅在主观上有过错的情况下才承担责任 19过错推定原则:是指在以过错为归责事由时,原告只需举证被告人已实施不法行为,法律即推定被告具有过错,但行为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20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给他人造成损害,却仍实施行为或听任损害发生。 21过失:是指行为人怠于注意。也即行为人本应注意且能够注意,却因不注意而造成损害后果

最新新闻理论教程复习资料

新闻理论教程复习资料 14出版与发行胡春蕾整理导论 新闻学 新闻学是研究新闻传播活动、新闻事业及新闻工作规律的一门学科,它是在新闻事业发展到一定规模之后才产生的。 广义的新闻学包括理论新闻学、历史新闻学和应用新闻学三个构成部分。 狭义的新闻学指的是理论新闻学,即新闻理论、新闻传播学概论、新闻学原理等。 理论新闻学,也叫新闻理论。主要研究新闻的本质特征和新闻传播活动的基本规律,探讨和揭示新闻事业在社会生活中地位和作用,它的社会功能和特点,它的工作原则、方法和一般规律。 历史新闻学,也叫新闻事业史。主要研究中外新闻事业产生和发展的历史以及中外新闻界名人史。 应用新闻学,也叫新闻业务。主要研究新闻业务方面的应用知识。它探讨的是新闻采、写、编、摄、录及经营管理方面的技能方法和一般规律。 新闻学的研究对象和目的 新闻学的研究对象是人类社会的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 研究目的是探索新闻现象的深层本质,揭示新闻活动的一般规律。新闻现象指新闻传播行为的存在形态,包括产品形态和产业形态,也

就是通常所说的新闻报道和新闻事业。 新闻活动指新闻传播行为的运行过程,包括新闻传媒对新闻信息的采写编播过程,社会公众对新闻信息的接受和反馈过程,新闻事业与社会环境的相互作用过程,以及新闻学术研究和新闻人才培养的过程。新闻理论的研究方法 ①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新闻经典著作,运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点, 分析复杂的新闻现象。 ②实事求是地评估资产阶级新闻学者的研究成果,重视和吸收其中 反映新闻普遍规律的观点和认识。 ③敢于和善于坚持理论联系实际。 ④以概念为工具,运用判断、推理手段对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等感 性材料进行概括和抽象。 ⑤把研究对象(即新闻现象和新闻活动)放在社会的经济、政治和 文化的大环境中考察。 《报刊的四种理论》 1956年,由美国报刊自由委员会为研究大众传播媒介的社会责任而编写的一本书,由施拉姆等人的四篇论文汇编而成。 书中把世界不同历史时期的新闻体制及其相应的新闻思想,归结为集权主义理论、自由主义理论、社会责任理论和苏联共产主义理论。作者根据资产阶级政治学和社会学的基本原理,从新闻事业和政治制度的关系上阐述理论观点,着重论述了在不同的社会政治制度下对新闻媒介的控制和新闻自由问题。在世界上产生了广泛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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