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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二比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二比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二比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二比一

经典预测试题国际法部分

一、国际公法单选

1、国际海底区域目前的开发制度是( )。

A.单一开发制度 B.联合开发制度

C.平行开发制度 D.注册开发制度

【答案】C “区域”的开发制度是平行开发制度,即由海底管理局企业部和其他国家及私人公司同时进行开发。

2、下列机构中不属于联合国主要机关的是( )。

A.联合国大会 B.联合国安全理事会

C.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D.国际法院

【答案】C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不属于主要机关,性质上是隶属于联合国大会的国际法研究机构。

3、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中不包括( )。

A.善意解释 B.按用语的通常含义解释

C.补充资料解释 D.按上下文解释

【答案】C C项是条约解释的辅助规则,其他属于条约解释的一般规则。

4、下列外交人员在派遣之前,其人选需要事先获得接受国同意的是( )。

A.参赞 B.秘书 C.随员 D.武官

【答案】D 使馆馆长,海陆空武官人选需先取得接受国同意。除此之外,其他人员的派遣无需事先取得接受国的同意,可自由委派。

5、下列有关引渡和庇护的说法中,何者正确?( )

A、实践中引渡请求国只能就其请求的特定犯罪行为进行审判或处罚并不得转引渡,除非经过引出国的同意

B、甲国人阿帕奇被庇护在乙国驻丙国的使馆,因域外庇护不符合国际法,故丙国警察有权进入该使馆将阿帕奇抓获

C、对于从事侵略战争犯罪、劫持航空器、种族灭绝和侵害外交代表等行为的人,嫌疑人所在国家可以以政治犯不引渡为理由拒绝引渡,并对其进行庇护

D、甲国人李某在甲国长期从事跨国走私活动,事发后李某逃到乙国境内,并以自己曾经从事过反对甲国政府的政治活动为由要求乙国提供庇护,如果甲乙两国间没有引渡和庇护的相关条约,则乙国必须对李某进行庇护

【答案】A 引渡和庇护的情形。

6、某些国家共同签订了一份解决国籍冲突问题的公约。该公约第11条规定,不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在批准公约时,甲国对该条提出保留,声明应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乙国同意该保留,丙国反对该保留。现公约已经生效。根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甲乙两国间,在甲国的保留范围内不适用公约的第11条规定,即两国间承认有关国民的双重或多重国籍

B、若丙国仅仅反对甲国的这一保留,但并不反对条约在该两国间生效,则公约第11条在甲国保留的范围内,不适用于甲丙两国之间

C、在乙丙之间,因乙国接受保留而丙国不接受,因此公约第11条不适用于两国之间

D、若公约只允许就第8条关于国籍取得的规定进行保留,则甲国不得提出保留

【答案】C 有关条约保留的适用情形。

7、日内瓦四公约是关于保护战争受难者和战时平民保护的国际公约。现甲乙两国间发生武装冲突,甲国的邻国丙国趁机偷袭甲国并向甲国宣战。已知甲乙两国是日内瓦四公约的缔约国,而丙国不是。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因为甲乙两国间只发生了武装冲突,而没有发生战争,所以上述公约不适用于二者之间

B、因为丙国不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所以甲国在其与丙国的战争中,可以不遵守这些公约

C、虽然丙国在战争期间接受并援用了上述公约规定,但因为其没有履行对上述公约的加入程序,所以其在与甲国的战争中仍不受该公约约束

D、甲乙两国武装冲突发生后,一般情况下乙国应允许位于本国境内的甲国公民离开本国;对于继续留在本国的甲国公民应给予人道主义待遇

【答案】D 日内瓦四公约对战争受难者和平民的保护。

二、国际公法多选

8、关于联合国大会和联合国安理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联合国大会可以讨论联合国宪章范围内的任何问题,包括安理会正在审议的事项

B、联合国大会不是联合国的立法机关,因此其所做出的决议都没有约束力

C、甲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当安理会就甲国与乙国间的争端做出决议时,甲国不得投票,即使是有关采取执行行动的决议

D、安理会以9票赞成、6票弃权可以通过在北非某国设立禁飞区的决议

【答案】ABC 联合国大会跟安理会审议事项的不同。

9、关于国家主权豁免,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一国本身从事商业行为,则不得在他国法院主张管辖豁免

B、限制豁免已经取代绝对豁免成为一项有效的国际习惯法规则

C、甲国在乙国法院放弃主权豁免,意味着其在丙国也放弃了主权豁免

D、一国明示同意放弃管辖豁免,即可视为该国默示同意对其国家财产采取强制措施

【答案】ABCD 国家主权豁免的规则。

10、条约继承的实质是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于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关于条约继承,如果有关国家间并没有特别的协议且属于一般情形下应当继承的非人身性条约,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甲乙两国合并成丙国,则原先适用于甲国的条约对于丙国继续有效,但原则上只适用于原甲国的领土部分

B、如甲国分裂成为乙丙两国,则原先适用于甲国全部领土的条约,对乙丙两国继续有效

C、如甲国将A地区领土自愿割让给乙国,则对甲国有效的条约对该地区不再有效

D、如果某殖民地从甲国独立成为乙国,则原先对甲国有效的条约是否继承,原则上由乙国自主决定

【答案】ABCD 条约继承的适用情形。

11、甲国是一个地理上宽大陆架的沿海国,也是发达国家,其地理大陆架从领海基线到大陆边外缘的距离为380海里。根据《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和有关的国际法规则,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大陆架的范围可以延伸到380海里处

B、甲国若主张从领海基线量起超过200海里的陆地领土的自然延伸部分为其外大陆架,需经大陆架界限委员会承认

C、若乙国对甲国的外大陆架主张提出异议,则不进入大陆架界限委员会的审议程序,而由

甲国先与乙国首先解决其争议

D、甲国如果在200海里外的大陆架底土开采石油,应通过国际海底管理局并向其缴纳一定费用或实物

【答案】BCD 国际条约中有关大陆架的规定。

12、1944年的《芝加哥公约》确立了现代国际民航的基本法律制度。在此基础上,1963年、1970年和1971年的三个反劫机公约又形成了国际民航安全制度。下列选项中的各国都是上述公约的缔约国,且相互之间没有其他关于民用航空法律问题的双边或多边协议。根据上述公约的规定,请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甲国有权保留其国内航线的专属载运权

B、民用航空器可以在两个以上的国家登记,但在飞行时只能使用其中一国的旗帜或其他表明国籍的标志

C、一甲国国民劫持了一架乙国飞机,后因燃料用尽在丙国迫降,该劫机犯被丙国拿捕。若甲国和乙国均提出引渡请求,丙国有义务将其引渡给其中任一国

D、因邻国火山爆发导致本国能见度太低,甲国宣布关闭领空一周,此行为是符合国际法的【答案】AD 考察国际航空法律制度。

13、国籍是指一个人属于某一个国家的公民或国民的法律资格。依照我国国籍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甲的父母均无国籍,甲出生在中国,甲一定具有中国国籍

B、英国人John长年定居在中国,依照我国国籍法John可以经申请批准加入中国国籍

C、中国人李某早年留学日本,后定居美国,并获得美国国籍。其中国国籍自动丧失

D、赵某的父亲是美国人,母亲是中国人,都定居在中国。赵某因在其母亲于美国留学期间出生而具有美国国籍,后随母亲回到中国,赵某不具有中国国籍

【答案】AD 我国国籍的获得情形。

一、国际私法单项选择题

14、旨在逐步实现国际私法冲突规范统一的政府间国际组织是( )。

A.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

B.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C.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

D.国际私法协会

【答案】B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成立于1893 年,已演变成逐渐统一国际私法为目的的常设的政府问国际组织,已逐渐成为在统一冲突法和程序法方面,最有成效、最有影响的国际组织。

15、国际私法中识别的目的是( )。

A.对国际私法中的相关定义进行统一

B.正确适用冲突规范

C.法官认识问题的方法

D.对准据法进行定性,决定能否适用

【答案】B 识别,是依照某一法律观念对有关的事实或问题进行分析,将其归入一定的法律范畴,并对有关的冲突规范的范围或对象进行解释,从而确定何种冲突规范适用何种事实或问题的过程。

16、侵权自体法是指( )。

A.以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为基本原则

B.首先适用当事人合意选择的法律,其次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

C.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的法律

D.首先是明示选择的法律,其次是默示选择的法律,最后才能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

定法律

【答案】C 侵权行为自体法不同于合同自体法的内涵,这里不存在当事人对准据法的选择,强调的是依据最密切联系原则确定侵权行为准据法。

17、关于物权的法律适用,依中国《法律适用法》和相关法律,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

A、船舶和航空器的优先权适用法院地法

B、权利质权适用质权实现地法律

C、动产物权,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物之所在地法律

D、船舶在光船租赁期间设定的抵押权,适用船旗国法律

【答案】A 物权适用的法律情形。

18、经常居住在美国的法国人卡恩在中国购买了一个江西一公司生产的电动剃须刀,在越南旅游时使用该剃须刀因面罩脱落划伤其面部,卡恩后来在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江西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卡恩在起诉状中要求适用美国法处理这一纠纷。法院经查明发现江西公司主营业地在中国,在美国没有经营活动。关于本案的法律适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法院应该适用中国法,因为侵权人的主营业地在中国

B、法院应该适用美国法,因为这是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C、法院应该适用越南法,因为这是损害发生地法

D、法院既可以适用中国法也可以适用越南法

【答案】D 侵权行为的法律适用。

19、贾某,现年8岁,出生于英国并具有英国国籍。其父英籍华人,经常居所地在英国。母亲是中国公民。两年前,父母离异后贾某由其母亲带回中国定居,并办理长期居留证。后贾某的父亲委托中国律师在中国某法院起诉,要求取得对贾某的监护权。就此,根据《法律适用法》和我国有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对贾某监护的变更,法院应适用贾某的本国法律即英国法

B、对贾某监护的变更,法院应适用贾某的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

C、对贾某监护的变更,应根据有利于保护贾某利益的原则,在贾某的经常居所地法和国籍国法中选择准据法

D、贾某父亲从英国寄交的有关自己监护贾某更有利的证据,应当经过英国公证机关公证,并经中国驻英国使领馆认证或者履行中英所订立的有关协定中规定的证明手续

【答案】D 监护权变更的法律适用。

20、中国甲公司和日本乙公司因国际货物买卖发生纠纷,根据双方的仲裁协议,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作出了甲公司败诉的裁决。就该案的仲裁过程和裁决执行问题,下列说法中或做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公司可以向甲公司住所地或财产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B、乙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该仲裁裁决,而甲公司申请撤销该裁决的,有管辖权的法院应当裁定中止执行,但甲公司应该提供担保

C、甲公司有证据证明作出该裁决的仲裁庭的组成和仲裁程序与其仲裁规则不一致的,法院组成合议庭查实后裁定不予执行

D、若某法院受理一方当事人撤销该仲裁裁决的申请后,另一方当事人申请执行该仲裁裁决,法院应当不予受理

E、乙公司如果要申请撤销该仲裁裁决,有管辖权的法院为北京某中院。

【答案】D 涉外仲裁裁决的执行。

21、下列关于涉外民商事案件管辖权的说法中,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正确的有?( )

A、法国乙公司购买中国境内的中国某国有企业甲公司资产的合同纠纷,由我国法院专属管辖

B、中国甲公司与法国乙公司发生纠纷,后者被诉至中国某中院,若乙公司对管辖权没有异议的,视为其承认我国法院有专属管辖权

C、中国九天出版社侵犯英国人Tom著作权的纠纷案应由有关法院集中管辖

D、瑞士MSC航运有限公司的“maliya”号货轮在中国厦门港卸货时因操作不当致码头设备毁损的纠纷,应由厦门海事法院专属管辖

【答案】D 涉外民商案件的专属管辖权适用的情形。

二、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

22、中国人王某的丈夫甲国人汤姆久居青海,汤姆在玉树地震中失踪,依我国《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

A、汤姆的权利能力应适用甲国法

B、宣告汤姆失踪应适用中国法

C、宣告汤姆死亡应适用中国法

D、如汤姆的经常居所地不明,应适用其现在居所地法律

【答案】BCD 属人法的适用情形。

23、根据我国法律适用法,下列哪些涉外民商事关系应当适用法院地法?( )

A、涉外民事关系的定性

B、诉讼离婚

C、有价证券的物权

D、知识产权侵权

【答案】AB 法院地法的适用情形。

24、日籍华人张某长期定居在甲国,2008年在澳大利亚旅游期间死亡。张某在甲国留有房屋和存款若干,其临死前留下遗嘱,指定其全部遗产由其在中国的外甥罗某继承。其女儿玛丽以张某立遗嘱时神志不清因而无民事行为能力为由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认定该遗嘱无效。关于张某的遗嘱和遗产,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遗嘱的形式,符合甲国法、日本法或澳大利亚法中任何一个的,即成立

B、该遗嘱的效力,必须同时根据澳大利亚法和甲国法确定

C、该遗嘱的效力,符合甲国法、日本法或澳大利亚法中任何一个的,即有效

D、张某遗产的管理,适用甲国法

【答案】AD 遗嘱的法律适用规则。

25、中国甲公司(住所地在沈阳)与法国乙公司(住所地在郑州)在石家庄签订一买卖合同,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但乙公司向法院申请确定该仲裁条款无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下列对该仲裁条款的效力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

A、深圳中院

B、石家庄中院

C、郑州中院

D、沈阳中院

【答案】ABCD 涉外合同争议案件的法院管辖权。

26、根据最高法的有关司法解释,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向台湾地区当事人送达司法文书,可以采用向指定代收人送达的方式

B、法院审理涉台民商事案件,大陆法律和司法解释中选择适用法律的规则,确定适用台湾地区民事法律的,法院予以适用

C、适用台湾地区有关法律违反国家法律的基本原则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不予适用

D、台湾地区当事人在法院参与民事诉讼,可以享有高于大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答案】ABC 向台湾地区送达司法文书的规定。

一、国际经济法单项选择题

27、下列公约中,中国已加入( )。

A.1986 年国际货物销售合同法律适用公约

B.1980 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

C.1988 年死者遗产继承法律适用公约

D.1972 年产品责任法律适用公约

【答案】B 我国目前尚未参加任何统一冲突法条约,只有B是实体法公约。

28、巴塞尔文件包括( )。

A.“神圣公约” B.《华盛顿公约》

C.《纽约公约》 D.《关于金融服务承诺的谅解》

【答案】A “巴塞尔文件”包括:l、“神圣公约”和“新神圣公约”;2、巴塞尔资本协议;

3、1997 年发布的《有效银行业监管的核心原则》;

4、新资本协议。

29、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建立在( )基础之上。

A.国际条约 B.国内法

C.国际条约和国内法 D.国际惯例

【答案】B 海外投资保证制度是资本输出国保护和鼓励本国私人海外投资的重要国内法制度,是海外投资保护的重要法制之一。也就是说这项制度是建立在国内法基础上的。

30、2011年10月1日,中国上海甲公司电告新西兰乙公司,欲向其出售一批服装,采用CIF (奥克兰)术语,总价69万新西兰元,信用证付款,11月装船。10月8日,乙公司回电,同意购买,但要求其降价至60万新西兰元,甲公司于10月10日电告其同意此要求。乙公司于10月11日收到。11月16日,甲公司将货物装上“艾伦”号货轮,并取得有关单据,整批货物分装在3个集装箱内。11月26日。当该轮在海上航行时,由于船员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毁。其余两个完好。12月6日,货抵新西兰。乙公司以货物受损为由拒绝接受货物,并向甲公司提出索赔。关于本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本合同于10月10日成立

B、该批货物的保险和运输由乙公司负责

C、本案货损,乙公司无权向甲公司索赔

D、本案货损,根据海牙规则,应由承运人承担

E、乙公司有权以货物受损为由要求开证行拒付

【答案】C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有关规定。

31、根据我国2004年修订的《对外贸易法》,国家基于某些原因可以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的出口,下列选项中属于此种原因的有?( )

A、输往国家或地区市场容量有限的

B、出口经营秩序出现严重混乱的

C、国内供应短缺或为有效保护可能用竭的自然资源的

D、可能造成国际收支不平衡的

【答案】C 限制或禁止有关货物的出口的情形。

二、国际经济法多项选择题

32、2003年5月中国甲公司和智利乙公司签订了一批丝绸服装买卖合同,约定采用DES(布宜诺斯艾利斯)术语,以信用证方式付款,卖方投保了海洋运输货物一切险。据此,若该批货物发生货损,根据我国保险法,下列哪些情况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 )

A、货物损失是发货人在发运货物前包装不当引起的

B、货物损失是由于货物在装船前存在虫卵,运输途中孵化引起的

C、货物损失是由于运输迟延引起的

D、货物损失是由于承运人的船长驾驶船舶存在过失造成的

【答案】ABC 保险公司不承担责任的情形。

33、甲国进口到我国的某种产品可能存在倾销,根据我国《反倾销条例》,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有?( )

A、若经过调查发现被调查的产品倾销幅度低于3%的,应终止调查

B、商务部在调查中可直接使用该产品出口到第三国的可比价格来判断是否存在倾销

C、若终局裁定确定倾销成立并因此给国内产业造成实质损害的,应当征收反倾销税

D、反倾销复审期间,应暂停所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答案】ABCD 反倾销的调差及所采取的措施。

34、关于WTO服务贸易总协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服务贸易总协定调整四种服务贸易,即跨境供应、境外消费、商业存在和自然人存在

B、由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框架性特点,作为WTO基石的最惠国待遇是有条件的,而且只适用于服务产品

C、在服务的市场准入方面,每个成员给予其他成员的服务产品的待遇不得低于其承诺表中同意和明确的规定、限制和条件

D、给不给外国服务和服务提供者国民待遇,取决于各成员是不是在某些服务部门作出具体承诺

【答案】ACD WTO服务贸易总协定的规则。

35、WTO的成员甲对另一成员乙的产品采取保障措施,双方随即进行了磋商,但没有成功。成员乙随即向DSB(WTO争端解决机构)申请成立专家组。专家组审理后作出报告,但成员甲对该报告向上诉机构上诉。DSB最后通过了上诉机构的报告,认为成员甲违反了世贸组织的有关协定,要求其修改有关措施。但甲乙对修改该措施的期限存在争议,甲提出仲裁请求。WTO总干事在与各方磋商后,成立了仲裁庭,对该案件进行了仲裁。就此,根据WTO有关规则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磋商是WTO争端解决机制的唯一必经程序

B.专家组应该对成员乙提出的所有诉求进行审查,以便解决成员间的争端

C.DSB的上诉机构只审查专家组报告涉及的法律问题和专家组作出的法律解释

D.上诉机构有权推翻、维持或修改专家组报告,也有权将专家组的报告发回重审

E.DSB通过专家组和上诉机构的报告采取协商一致的办法

F.如果甲成员没能在仲裁确定的合理时间内修改有关措施,则经乙请求,双方应就补偿问题进行谈判。若谈判没能达成一致意见,乙可以向DSB申请授权报复

【答案】ACF WTO争端解决机制。

36、跟单托收一般包括的文件有( )。

A.运输单证 B.保险单证

C.买卖合同 D.原产地证明

【答案】AB 商业单证涉及货物的票据,包括提单、保险单、进出口许可证等;金融单证指的是汇票、本票和支票等。

三、国际法不定项选择题

37、2002年7月国际刑事法院在荷兰海牙成立。关于国际刑事法院下列选项何者正确?( )

A.只要一个国家不是国际刑事规约的缔约国,国际刑事法院对在其境内发生的或由其国民实

施的犯罪就没有管辖权

B.国际刑事法院与联合国前南国际法庭和卢旺达国际法庭一样,都是根据联合国安理会的决议设立的具有司法性质的附属机关

C.国际刑事法院管辖的罪行限于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和侵略罪

D.国际刑事法院可同时追究个人和国家的刑事责任

【答案】C 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

38、传统国际法上的领土取得方式包括( )。

A.有效占领 B.时效 C.割让 D.添附

【答案】ABCD 四项均为传统的领土取得方式。

39、依据《维也纳条约法公约》,条约无效的原因包括( )。

A.条约执行不可能

B.条约是强迫缔结的

C.情事变更

D.条约缔结时违反既存的强行法规则

【答案】BD 。条约成立的实质要件有:1、缔约权和缔约能力,2、自由同意,3、符合强行法规则。若其中一项不满足则条约无效。

40、甲国男子奥克尔2006年9月携家眷侨居乙国,在乙国开设了一诊所行医。2008年7月,乙国遭遇甲国一宗教组织发动的恐怖袭击。2009年1月,乙国警方指控奥克尔与该宗教组织有关,将其全部财产没收,并取消奥克尔的行医资格,奥克尔遂向甲国驻乙国使馆请求外交保护。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请判断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A.甲国可以根据奥克尔的请求立即行使外交保护权

B.奥克尔向甲国驻乙国使馆请求外交保护是违反国际法的

C.经奥克尔请求甲国必须对其行使外交保护权

D.甲国政府必须证明奥克尔确与该宗教组织无关,方能行使外交保护权

【答案】ABCD 外交保护权的适用条件。

41、属人法是以当事人的国籍或住所为连结点的系属公式,一般用于解决( )。

A.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

B.人的能力、身份、家庭财产方面的法律冲突

C.继承领域的法律冲突

D.婚姻形式要件方面的法律冲突

【答案】BCD 物权方面的法律冲突,尤其是不动产物权的法律冲突问题一般以物之所

在地法加以解决。

42、我国加入《关于向国外送达民事或商事司法文书和司法外交文书公约》时提出声明,反对采取哪些方式在我国境内送达法律文书( )。

A.中央机关送达 B.邮寄送达

C.司法官员直接送达 D.案件关系人直接送达

【答案】BCD 我国加入公约时对外交代表、领事送达进行保留,只允许外国外交代表或领事向其本国国民直接送达。同时反对邮寄送达和个人送达。

43、从甲乙丙三国进口的某种化工材料进口数量的增加,使国内生产同类产品及与其直接竞争的产品的化工产业受到严重损害。为此,部分化工厂向商务部申请采取保障措施。根据我国《保障措施条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申请采取保障措施的化工厂必须能够代表国内产业该种化工材料或与其直接竞争产品国内总产量的一定比例

B、商务部根据调查结果,可直接做出终裁决定

C、如终裁确定,该化工材料的进口数量确实增加并因此给国内产业造成严重损害,可以只对从甲乙两国进口的该材料采取保障措施

D、临时保障措施和保障措施都可以采取提高关税、数量限制等形式

【答案】B 保障措施的适用情形及规则。

44、关于WTO《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国民待遇和最惠国待遇原则是TRIPs的首要基本原则,其中TRIPs首次将最惠国待遇适用于知识产权领域

B、TRIPs扩大了对驰名商标的保护,将驰名商标的保护扩大到服务标记,并且扩大到与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不相类似的商品或服务上

C、规定商标首次注册及每次续展,其期限不得少于10年

D、该协定只要求WTO各成员采取民事和行政程序及救济来保护知识产权

【答案】AB TRIPs协定的规则。

【司法考试】行政法历年司考真题(案例分析)(共9页)

四、案例分析题: (2009年) 六、(本题20分)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依据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以及授权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该目录规定松香为林产品,应当办理运输证)的规定,将高某无证运输的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高某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没收决定,法院予以受理。 有关规定: 《森林法》及行政法规《森林法实施条例》涉及运输证的规定如下:除国家统一调拨的木材外,从林区运出木材,必须持有运输证,否则由林业部门给予没收、罚款等处罚。 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规定“对规定林产品无运输证的,予以没收”。 问题: 1.如何确定本案的管辖法院?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再提起诉讼,如何确定管辖法院? 2.如高某在起诉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法院应如何立案?对该请求可否进行单独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的性质是什么?可否适用于本案?理由是什么? 4.高某运输的松香是否属于“非法财物”?理由是什么? 5.(1)法院审理本案时应如何适用法律、法规?理由是什么? (2)依《行政处罚法》,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性法规需要作出具体规定的,应当符合什么要求?本案《林业行政处罚条例》关于没收的规定是否符合该要求? 参考答案: 1.按照《行政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起行政诉讼,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本案的被诉行政行为由乙县林业局作出,故乙县法院具有管辖权。如高某经过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复议机关改变原处罚决定的,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基层法院也有管辖权。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行政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院应当对撤销没收决定请求与赔偿请求分别立案;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行政赔偿的请求进行单独审理或对二项请求合并审理。 3.省林业厅制定的《林产品目录》是根据地方性法规授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在行政诉讼中不属于法院应当依据或者参照适用的规范,但可以作为证明被诉行政行为合法的事实依据之一。 4.高某运输的松香不是“非法财物”。因为高某具有加工、收购、销售松香的主体资格,也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因此对该批松香享有合法所有权,不能将该批松香认定为“非法财物”予以没收。 5.(1)《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均未将木材以外的林产品的无证运输行为纳入行政处罚的范围,也未规定对无证运输其他林产品的行为给予没收处罚。A省地方性法规《林业行政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关于应受行政处罚行为以及没收行为的范围,不符合上位法。根据行政诉讼法律适用规则,法院应当适用《森林法》及《森林法实施条例》。 (2)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对违法行为已经作出行政处罚规定,地方

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2020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2016国家司法考试解读 司法考试简介 我国实行司考资格与律师执业相分离制度,通过司考只是取得了律师资格,要想做律师,还须申请领取律师执业证书。根据《律师法》,申请颁发律师执业证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我国宪法; (2)具有律师资格; (3)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4)品行良好。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颁发律师执业证书: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受过刑事处罚的,但过失犯罪的除外; (3)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 初任法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应当从法官或者其他具备法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的办法,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且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人民检察院的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 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和取得律师资格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2016 年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作为命题依据。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考试分为四张试卷,每张试卷分值为150分,四卷总分为600分。 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试题,每卷100题。其中:1-50题为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共50分;51-85题为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70分;86-100题为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 分。试卷四为笔答式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试题,共7题。各 卷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司法制 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 仲裁制度); 试卷四:案例分析、法律文书、论述。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行政法与行 政诉讼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 考试时间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时间为9月24日、25日。 试卷一:9月24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二:9月24日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180分钟。 试卷三:9月25日上午08:30—11:30,考试时间180分钟。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卷三

13年司法考试真题解析(民事诉讼法) 单选: 35.根据2012年修改的《民事诉讼法》,关于公益诉讼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B.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授权的机关或团体 C.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D.公益诉讼的提起必须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答案】D 【解析】本题考核公益诉讼。《民事诉讼法》第55条规定,对污染环境、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选项A说法正确。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体现了依法治国的法治理念。 选项B说法正确。公益诉讼的起诉主体只限于法律规定的机关和有关组织。 选项C说法正确,选项D说法错误。建立公益诉讼制度是为了保护公共利益或者恢复、补偿受到减损的公益利益,或者是虽然没有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减损的事实,但是有一定的法律秩序和道德秩序需要诉讼保护时,都可以提起公益诉讼。因此,公益诉讼规则的设立,有利于保障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公益诉讼的提起不以存在实际损害为前提。 36.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据此,法院和法官应在民事审判中遵守诉讼程序,履行释明义务。下列哪一审判行为符合执法为民的要求?() A.在李某诉赵某的欠款纠纷中,法官向赵某释明诉讼时效,建议赵某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B.在张某追索赡养费的案件中,法官依职权作出先予执行裁定 C.在杜某诉阎某的离婚案件中,法官向当事人释明可以同时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D.在罗某诉华兴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中,法官主动走访现场,进行勘察,并据此支持了罗某的请求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对执法为民与法官释明义务的理解。 选项A错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人民法院不应对诉讼时效问题进行释明及主动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进行裁判。 选项B错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6条的规定,先予执行必须依申请进行,法院不能依职权作出。 选项D错误。《民事诉讼法》第64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据此可知,当事人应当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提供证据,法院不应当主动介入案件事实的调查,否则会丧失中立性。 37.关于诉的分类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孙某向法院申请确认其妻无民事行为能力,属于确认之诉

2019年整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奖惩暂行办法(试行稿) 公布日期:1985年7月7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的精神,结合司法系统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本办法的任务,是为了鼓励先进,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社会主义觉悟,维护和加强纪律,防止工作人员的失职或违法乱纪,保障各级机构有秩序,高效率地完成司法系统的各项任务。 第三条司法系统的工作人员必须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自觉遵守《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奖惩暂行规定》和《政法公安人员守则》,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刚直不阿;认真学习文化科学知识,努力钻研业务,切实做好本职工作。 第四条实行奖惩是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是维护和加强纪律的重要手段。实行奖惩必须坚持原则,实事求是,赏罚分明。依照精神鼓励与物质鼓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的原则,教育与惩戒相结合,以教育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奖励 第五条凡司法系统工作人员,有下列表现之一者,应当予以奖励:

一、忠实于法律和制度,忠实于人民利益,忠实于事实真象。不拘私情, 不谋私利,不畏艰苦,在工作中成绩显著者; 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经验,勇于改革创新,对开创工作新局面做 出较大贡献者; 三、努力学习文化科学知识,钻研业务,有理论突破,有发明创造,勇于 改革或提出合理化建议,对改进工作,提高效率有较大贡献者; 四、一贯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作风正派,敢于向违法乱纪,玩忽职守, 不正之风作斗争,事迹突出者; 五、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在艰苦环境下忠于职守,做出显著成绩者; 六、积极参加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宣传法制,调解纠纷,改造劳改犯、劳教人员,帮教失足青少年,实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 明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者; 七、在预防和制止犯罪,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保卫国家和人 民生命财产的紧急关头,舍己为公,舍己为人,事迹突出者; 八、保护国家机密,维护国家利益,有较大贡献者; 九、其他方面成绩显著,应予以奖励者。 第六条凡一个单位政治坚强,班子团结,队伍整齐,纪律严明,密切联系群众,工作出色,或者完成某项重大任务成绩突出的,应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集 体奖励。 第七条奖励等级

[行政诉讼法]历年司法考试真题汇总

一、单项选择题: (2010年) 39.关于行政法的比例原则,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39题) A.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B.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 C.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D.属于实质行政法治范畴 「答案」D 「考点」行政法基本原则 「解析」选项A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不是权责统一原则的基本内容之一。 选项B错误。合法行政原则主要适用于羁束行政行为,而不是比例原则。 选项C错误。比例原则是合理行政的要求,不是合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选项D正确。合理行政原则的主要含义是行政决定应当具有理性,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比例原则作为合理行为原则的具体表现之一,当然属于实质行政法治的范畴。 作对本题,要求清楚行政法基本原则的含义、内涵和要求。 40.国务院某部拟合并处级内设机构。关于机构合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0题) A.该部决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B.该部提出方案,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决定,报国务院备案 D.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提出方案,报国务院决定 「答案」A 「考点」国务院行政编制管理 「解析」《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14条第2款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处级内设机构的设立、撤销或者合并,由国务院行政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决定,按年度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备案。 41.关于国家机关公务员处分的做法或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1题) A.张某受记过处分期间,因表现突出被晋升一档工资 B.孙某撤职处分被解除后,虽不能恢复原职但应恢复原级别 C.童某受到记大过处分,处分期间为二十四个月 D.田某主动交代违纪行为,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损失,应减轻处分 「答案」D 「考点」公务员处分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8条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在受处分期间不得晋升职务和级别,其中,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不得晋升工资档次;受撤职处分的,应当按照规定降低级别。 选项B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9条第2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在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并且没有再发生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期满后,应当解除处分。解除处分后,晋升工资档次、级别和职务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但是,解除降级、撤职处分的,不视为恢复原级别、原职务。 选项C错误。《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7条第(三)项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受记大过处分的,处分期间是18个月。 选项D正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4条第1款规定,行政机关公务员主动交代违法违纪行为,并主动采取措施有效避免或者挽回损失的,应当减轻处分。 42.关于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卷二单选第42题) A.行政法规均应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B.行政法规草案在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时,可由起草部门作说明 C.行政法规草案经国务院审议报国务院总理签署前,不得再作修改 D.行政法规公布后由国务院法制办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答案」B 「考点」行政法规的决定与公布 「解析」选项A错误。《行政法规制定程序条例》第26条第1款规定,行政法规草案由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或者由国务院审批。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必懂“八大问题” [日期: -01-12] 来源:科教园法硕作者:wangyu [字体:大中小] 法律硕士辅导班老师提示,复习司法考试,必须搞懂“八大问题”。一般来说,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律大专毕业生缺乏的是比较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以及坚实的法理基础,可是在记忆力、逻辑推理以及答题技巧与科班出身的正规生基本上不相上下。因此差距只是很少,只要早准备半年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 根据我这个非法本门外汉经过司法考试经验,准备针对非法本或零基础缺点进行系统针对性训练。以下分几点陈述我自己两年来参加司法考试的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心得: 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

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的基本体系、基本理念(读法律出版社的“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三大本精讲和名师强化阶段视频课程提高非常明显),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候听听名师讲课,看看精彩是视频讲座,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还要靠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我经常见: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 2.要有比较科学的司考复习安排。 针对司法考试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我的去年经验是: a.第一阶段是熟识三大本,看着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边看边听,看一章书,把不会或不懂的都用笔花一划,然后听老师怎么讲解的,老师的讲解一遍没有听透能够重复听。这样看一遍,是非常耗时的,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我是花了5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的。 b.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数大项:三大

刑诉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22.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坚持不偏不倚、不枉不纵、秉公执法原则,反映了我国刑事诉讼“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的理论观点。如果有观点认为“司法机关注重发现案件真相的立足点是防止无辜者被错误定罪”,该观点属于下列哪一种学说? A.正当程序主义 B.形式真实发现主义 C.积极实体真实主义 D.消极实体真实主义 23.在刑事诉讼中,法官消极中立,通过当事人举证、辩论发现事实真相,并由当事人推动诉讼进程。这种诉讼构造属于下列哪一种类型? A.职权主义 B.当事人主义 C.纠问主义 D.混合主义 24.赵某因绑架罪被甲省A市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交付甲省B市监狱执行。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赵某脱逃至乙省

C市实施抢劫被抓获,C市中级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无期徒刑。赵某不服判决,向乙省高级法院上诉。乙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一审判决。此案最终经最高法院核准死刑立即执行。关于执行赵某死刑的法院,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A市中级法院 B.B市中级法院 C.C市中级法院 D.乙省高级法院 25.高某涉嫌抢劫犯罪,公安机关经二次补充侦查后将案件移送检察机关,检察机关审查发现高某可能还实施了另一起盗窃犯罪。检察机关关于此案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再次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并要求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 B.要求公安机关收集并提供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的证据材料C.对新发现的盗窃犯罪自行侦查,并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D.将新发现的盗窃犯罪移送公安机关另行立案侦查,对已经查清的抢劫犯罪提起公诉 26.关于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与一些国家的陪审团制度存在的差异,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国家司法考试”2019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国家司法考试”2019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以下是通知内容: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7〕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部署,为进 一步增强职业资格设置实施的监管和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研究 制定了《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经国务院同意,现予以公布。 建立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是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和人 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重要 举措。建立公开、科学、规范的职业资格目录,有利于明确政府管理 的职业资格范围,解决职业资格过多过滥问题,降低就业创业门槛;有 利于进一步清理违规考试、鉴定、培训、发证等活动,减轻人才负担,对于提升职业资格设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持续激发市场主 体创造活力,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将职业资格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目录, 实行清单式管理,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目录之内 除准入类职业资格外一律不得与就业创业挂钩;目录接受社会监督,保 持相对稳定,实行动态调整。设置准入类职业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必须关系公共利益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 安全,且必须有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决定作为依据;设置水平评价类职业 资格,其所涉职业(工种)应具有较强的专业性和社会通用性,技术技 能要求较高,行业管理和人才队伍建设确实需要。今后职业资格设置、取消及纳入、退出目录,须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 门组织专家实行评估论证、新设职业资格理应遵守《国务院关于严格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及真题对照答案解析(卷四)

2013年司法考试真题卷四 一、(本题20分) 材料:2011年元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见全国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时指出:“法学是治国理政的大学问,是政治性很强的学科。法学理论工作者要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为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才智。”周永康要求,“密切关注我国法治建设中的重大现实问题,提出更多理论上的真知灼见,积极参与国家立法,主动服务执法司法实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努力成为通晓古今、学贯中西的法学大家,不断发展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学理论。” 问题: 根据以上材料,可以从哪些方面理解中央领导同志对法学理论工作者提出的要求?请结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特征,谈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中繁荣法学事业的要求。 答题要求: 1.观点正确,表述完整、准确; 2.无观点或论述,照搬材料原文的不得分; 3.不少于400字。 跟大家分享一点经验:不知大家是否有跟我一样的“考霸”经历,司法、国考、省考、建筑、环境监测.....,不知大家是否也有过跟我一样的迷茫?在现在这个社会,确实是你不迷茫,你都不好意思说自己是出来混的,其实好多考试相信大家都是报着试一试的心态去做的,没有自己的一套完整的学习和复习策略,也没有一个势在必得的“目标”,我做事情是不做就不做,要做就做绝,确定了,我会选择跪着也要走下去,相信大家都没有我这样的“疯狂”,并且我都是不报什么培训班的在,都是靠自己苦下功夫通过考试的,帖子中也有提到我的记忆理解都比较好,特别是阅读能力,我现在有将近3500字每分钟的阅读速读,所以复习效率自然是不用说,提醒一下大家,面对这么多的考试以及当今社会这么的压力,不提高学习的效率真的是步步维艰,给大家推荐个提高学习效率的方法,对于时间不够用,效率低的同学特别适用,本人切身体验,没用不会推荐,学习掌握了,基本上等于成功了一半,针对司考这样考点一千三百多个,基本上每个地方都需要详细记忆的考试来说再适合不过,建议练上30小时足矣。已经给大家找好了下载的地址,先按住键盘最左下角的“Ctrl”按键,请直接点击这里下载。同时在这里也希望大家找准自己的目标,把时间和经历用在关键的地方,另外有一个很好的练习软件,这几年考过的同事反应不错,也给大家推荐下,按住键盘最左下角的“Ctrl”按键,请直接点击这里下载。有经济条件的同学,千万不要吝啬,花点小钱在自己的未来上是最值得的,记得好好学习,只有自己能帮助自己。祝愿每一位有梦想的同学早日实现自己的理想!帮大家祈福!加油! 二、(本题22分) 案情:陈某因没有收入来源,以虚假身份证明骗领了一张信用卡,使用该卡从商场购物10余次,金额达3万余元,从未还款。(事实一) 陈某为求职,要求制作假证的李某为其定制一份本科文凭。双方因价格发生争执,陈某恼羞成怒,长时间勒住李某脖子,致其窒息身亡。(事实二) 陈某将李某尸体拖入树林,准备逃跑时忽然想到李某身有财物,遂拿走李某手机、现金等物,价值1万余元。(事实三)

司法部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处罚办法(最新版)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令 第122号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已经2010年4月7日司法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0年6月1日起施行。 部长吴爱英 二○一○年四月八日 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律师、律师事务所执业活动的监督,规范律师执业行为,维护正常的法律服务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以下简称《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以下简称《行政处罚法》)的有关 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律师、律师事务所有违法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司法行政机关依照《律师法》、《行政处罚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本办法的 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条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应当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应当坚持处罚

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引导律师、律师事务所依法执业,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 律。 第四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对行政处罚的监督制度。上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加强对下一级司法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的监督和指导,发现行政处罚违法、不当的,应当及时责令纠正。 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活动中,有违法违纪行为的,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章律师应予处罚的违法行为 第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律师“同时在两个以上律师事务所执业的”违法行为:(一)在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同时又在其他律师事务所或者社会法律服务机 构执业的; (二)在获准变更执业机构前以拟变更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或者在获准变更后仍以原所在律师事务所律师的名义承办业务的。 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律师法》第四十七条第二项规定的律师“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的”违法行为: (一)以误导、利诱、威胁或者作虚假承诺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二)以支付介绍费、给予回扣、许诺提供利益等方式承揽业务的;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怎么查

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入口在哪里怎么查 第一步:登录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1e9408552.html, 第二步:点击司法考试成绩查询按钮 第三步:填写证件号码、登录密码、验证码进入后填写准考证号即可查询 1.查分系统开通第一二天,由于查分人数众多,可能造成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或者中国普法网成绩查询系统网络故障,请各位考生不必着急,可避开高峰时间进行查询。 2.请各位考生在查成绩过程中准备好相应证件:准考证和身份证是必不可少的,查成绩过程中,这两个是必填选项。所以,请各位考生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以免丢失准考证给成绩查询造成影响。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可以到当地发证机关咨询。 3.2017年司法成绩查询唯一官方查询系统为中国普法网或者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的成绩查询系统,在系统开通前,任何企业或个人都无法知晓本次司法考试成绩,为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考生心理进行改分等诈骗行为,请广大考生谨记司法考试成绩查询官方网站:中国普法网(https://www.sodocs.net/doc/1e9408552.html,)或司法部司法考试中心 (https://www.sodocs.net/doc/1e9408552.html,),以免上当受骗。 军队院校以及就读香港、澳门、台湾大学或国外大学的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属于“普通高等学校2018年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范围。 考试结束,成绩合格人员应当按照网上报名填报确认和承诺的信息,在规定的资格申请期限内提交毕业证书及其他材料,不能在规定期限提交的,视为不符合规定的报名条件,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四)放宽报名学历条件的适用以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为准,报名人员报名时户籍在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报名学历条件可以放

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法律专业范围可登陆司法部和省司法厅网站查询。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试卷一)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部分真题答案解析 试卷一 1.《婚姻法》第19条第1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关于该条款规定的规则(或原则),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3年卷一第10题,单选) A.任意性规则 B.法律原则 C.准用性规则 D.禁止性规则 参考答案:A。 按照规则对人们行为规定和限定的范围或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定分为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所谓强行性规则,是指内容具有强制性性质,不允许人们随便加以更改的规则。所谓任意性规则,是指规定在一定范围内,允许人们自行选择或协商确定为与不为、为的方式以及法律关系中的权利义务内容的法律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规定,是规定夫妻之间可以选择确定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财产归属以及权利义务内容,属于任意性规则。A选项正确。 法律原则与法委规则的区别有三:一是在内容上,法律规则的规定是明确具体的,它着眼于主体行为及各种条件(情况)的共性;其明确具体的目的是削弱或防止法律适用上的“自由裁量”。与此相比,法律原则的着眼点不仅局限于行为及条件的共性,而且关注他们的个别性。其要求比较笼统、模糊,它不预先设定明确的、具体的假定条件,更没有设定明确的法律后果。二是在适用范围上,法律规则由于内容具体明确,它们只适用于某一类型的行为。而法律原则对人们的行为及其条件有更大的覆盖面及抽象性,它们是对从社会生活或社会关系中概括出来的某一类行为、某一法律部门甚或全部法律体系均通用的价值准则,具有宏观的指导性,其适用范围比法律规则宽广。三是在适用方式上,法律规则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涵摄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而法律原则的适用则不同,它不是以“全有或全无的方式”或衡量的方式应用于个案当中的,因为不同的法律原则是具有不同的“强度”的,而这些不同强度的原则甚至冲突的原则都可能存在于一部法律之中。《婚姻法》第19条第1款的内容明确具体,属于法律规则不属于法律原则,B选项错误。 按照规则内容的确定性程度不同,可以把法律规则分为确定性规则、委任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所谓确定性规则,是指内容本已明确肯定,无须再援引或参照其他规则来确定其内容的法律规则。所谓委任性规则,是指内容尚未确定,而只规定某种概括性指示,由相应国家机关通过相应途径或程序加以确定的法律规则。所谓准用性规则,是指内容本身没有规定人们具体的行为模式,而是可以援引或参照其他相应内容确定的规则。《婚姻法》第19条第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_共3页

2013年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 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卷四刑法真题答案及解析,以下为刑法案例分析题部分,本题22分。 案情:甲与余某有一面之交,知其孤身一人。某日凌晨,甲携匕首到余家盗窃,物色一段时间后,未发现可盗财物。此时,熟睡中的余某偶然大动作翻身,且口中念念有词。甲怕被余某认出,用匕首刺死余某,仓皇逃离。(事实一) 逃跑中,因身上有血迹,甲被便衣警察程某盘查。程某上前拽住甲的衣领,试图将其带走。甲怀疑遇上劫匪,与程某扭打。甲的朋友乙开黑车经过此地,见状停车,和甲一起殴打程某。程某边退边说:“你们不要乱来,我是警察。”甲对乙说:“别听他的,假警察该打。”程某被打倒摔成轻伤。(事实二) 司机谢某见甲、乙打人后驾车逃离,对乙车紧追。甲让乙提高车速并走“蛇形”,以防谢某超车。汽车开出2公里后,乙慌乱中操作不当,车辆失控撞向路中间的水泥隔离墩。谢某刹车不及撞上乙车受重伤。赶来的警察将甲、乙抓获。(事实三) 在甲、乙被起诉后,甲父丙为使甲获得轻判,四处托人,得知丁的表兄刘某是法院刑庭庭长,遂托丁将15万元转交刘某。丁给刘某送15万元时,遭到刘某坚决拒绝。(事实四) 丁告知丙事情办不成,但仅退还丙5万元,其余10万元用于自己炒股。在甲被定罪判刑后,无论丙如何要求,丁均拒绝退还余款10万元。丙向法院自诉丁犯有侵占罪。(事实五) 问题: 1.就事实一,对甲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2.就事实二,对甲、乙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理由是什么?

3.就事实三,甲、乙是否应当对谢某重伤的结果负责?理由是什么? 4.就事实四,丁是否构成介绍贿赂罪?是否构成行贿罪(共犯)?是否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理由分别是什么? 5.就事实五,有人认为丁构成侵占罪,有人认为丁不构成侵占罪。你赞成哪一观点?具体理由是什么? 参考答案: 1.甲携带凶器盗窃、入户盗窃,应当成立盗窃罪。如暴力行为不是作为压制财物占有人反抗的手段而使用的,只能视情况单独定罪。在盗窃过程中,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毁灭罪证而使用暴力的,才能定抢劫罪。甲并非出于上述目的,因而不应认定为抢劫罪。在本案中,被害人并未发现罪犯的盗窃行为,并未反抗;甲也未在杀害被害人后再取得财物,故对甲的行为应以盗窃罪和故意杀人罪并罚,不能对甲定抢劫罪。 2.甲、乙的行为系假想防卫。假想防卫视情况成立过失犯罪或意外事件。在本案中,甲、乙在程某明确告知是警察的情况下,仍然对被害人使用暴力,主观上有过失。但是,过失行为只有在造成重伤结果的场合,才构成犯罪。甲、乙仅造成轻伤结果,因此,对于事实二,甲、乙均无罪。 3.在被告人高速驾车走蛇形和被害人重伤之间,介入被害人的过失行为(如对车速的控制不当等)。谢某的重伤与甲乙的行为之间,仅有条件关系,从规范判断的角度看,是谢某自己驾驶的汽车对乙车追尾所造成,该结果不应当由甲、乙负责。 4.①丁没有在丙和法官刘某之间牵线搭桥,没有促成行贿受贿事实的介绍行为,不构成介绍贿赂罪。 ②丁接受丙的委托,帮助丙实施行贿行为,构成行贿罪(未遂)共犯。 ③丁客观上并未索取或者收受他人财物,主观上并无收受财物的意思,不构成利用影

2016年行政法司考题(附答案)

试卷二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43.根据规定,地方的事业单位机构和编制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拟定,报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后,由下列哪一机关发布? A.国务院 B.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C.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D.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机构编制管理机关 44.为落实淘汰落后产能政策,某区政府发布通告:凡在本通告附件所列名单中的企业两年内关闭。提前关闭或者积极配合的给予一定补贴,逾期不履行的强制关闭。关于通告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行政规范性文件 B.具体行政行为 C.行政给付 D.行政强制 45.李某多次发送淫秽短信、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公安机关经调查拟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处罚。关于此处罚决定,下列哪一做法是适当的? A.由公安派出所作出 B.依当场处罚程序作出

C.应及时通知李某的家属 D.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方式作出 46.下列哪一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强制措施? A.审计局封存转移会计凭证的被审计单位的有关资料 B.公安交通执法大队暂扣酒后驾车的贾某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 C.税务局扣押某企业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 D.公安机关对醉酒的王某采取约束性措施至酒醒 47.甲公司与乙公司发生纠纷向工商局申请公开乙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该局公开了乙公司的名称、注册号、住所、法定代表人等基本信息,但对经营范围、从业人数、注册资本等信息拒绝公开。甲公司向法院起诉,法院受理。关于此事,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应先向工商局的上一级工商局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法院起诉 B.工商局应当对拒绝公开的依据以及履行法定告知和说明理由义务的情况举证 C.本案审理不适用简易程序 D.因相关信息不属政府信息,拒绝公开合法 48.某区食品药品监管局以某公司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食品安全法》为由,作出处罚决定。公司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关于此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申请复议期限为60日 B.公司不得以电子邮件形式提出复议申请 C.行政复议机关不能进行调解 D.公司如在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申请,行政复议中止 49.某区卫计局以董某擅自开展诊疗活动为由作出没收其违法诊疗工具并处5万元罚款的处罚。董某向区政府申请复议,区政府维持了原处罚决定。董某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2019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 司法考试真题及解析(一)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对此,下列哪一理解是正确的? A.从实际出发不能因循守旧、墨守成规,法治建设可适当超越社会发展阶段 B.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基础是中华法系,实践基础是中国传统社会的治理经验 C.从中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应移植外国法律制度和法律文化 D.从实际出发要求凸显法治的中国特色,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 【知识点】依法治国 【答案】D 2.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要求健全透明预算制度。修改后的《预 算法》规定,经本级人大或者常委会批准的政府预算、预算调整和决算,应及时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决算及报表也应向社会公开。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依法行政要求对不适应法治政府建设需要的法律及时进行修改和

废止 B.透明预算制度有利于避免财政预算的部门化倾向 C.立法对政府职能转变具有规范作用,能为法治政府建设扫清障碍 D.立法要适应政府职能转变的要求,但立法总是滞后于改革措施 【知识点】全透明预算制度 【答案】D 3.某市建立并推行“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将其作为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的前置程序。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有利于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正当性 B.是健全依法决策的重要措施 C.是以法治方式推动发展的一种表现 D.可以代替公众参与和集体讨论 【知识点】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 【答案】D 4.梁某欲将儿子转到离家较近的学校上小学,学校要求其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梁某找到户籍地派出所,民警告之,公安机关已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等18类证明。考虑到梁某的难处,民警仍出具了证明,并附言一句:“请问学校,难道父母有犯罪记录,就可以剥夺小孩读书的权利吗?”对此,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公安机关不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将减损公民合法权益 B.民警的附言客观上起到了普法作用,符合“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 C.派出所对学校的要求提出质疑,不符合文明执法的要求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三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3年国家司法考试 试卷三试题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一观点可以成立? A.①张某与李某未形成民事法律关系合意,如让张某承担赔偿责任,是惩善扬恶,显属不当 B.②唐某应自担风险,如让王某承担赔偿责任,有违公平 C.③吴某有完整意思能力,其自担损失,是非清楚 D.④何某虽有召集但未劝酒,无需承担责任,方能兼顾法理与情理 【答案】B 【解析】事例一中,尽管李某搭车的行为与张某之间并没有形成民法上合同之法律关系,属于好意施惠,但是,张某在李某搭车后,应尽到正常人之注意,否则造成李的损害就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构成侵权之法律关系,张某违章驾驶,因此明显有过错,应承担侵权责任,故A错误。对于参与某项活动产生的因不可抗力造成自己的伤害,应当责任自负,故B正确。事例三中打赌举重物的事件,正常人应当想到可能损害的发生,尽管吴某意思能力完整,对方对于吴某的伤害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C 错误。事例四中,尽管何某召集后没有强行劝酒的行为,但在郑某畅饮后,依然让其驾车,合谋存在一定的过错,应当承担与过错相应的责任,故D错误。 2.关于监护,下列哪一表述是正确的? A.甲委托医院照料其患精神病的配偶乙,医院是委托监护人 B.甲的幼子乙在寄宿制幼儿园期间,甲的监护职责全部转移给幼儿园 C.甲丧夫后携幼子乙改嫁,乙的爷爷有权要求法院确定自己为乙的法定监护人 D.市民甲、乙之子丙5周岁,甲乙离婚后对谁担任丙的监护人发生争议,丙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有权指定 【答案】A

2013年司法考试卷一模拟试题及答案带答案和解析

1、中国籍公民张某与华侨李某在某国相识后结婚并定居该国。l0年后张某在定居国起诉离婚,但该国法院以当事人双方均具有中国国籍为由拒绝受理该案。张某遂向自己在中国的最后居住地法院起诉。依我国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A. 因双方在定居国结婚,不应受理 B. 因双方已定居国外10年,不应受理 C. 该中国法院有权受理 D. 告知双方先订立选择中国法院管辖的书面协议 【参考答案】:C 参考解析:C。《民事诉讼法意见》第15条规定: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法院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受诉人民法院有权管辖。对于甲、乙二人的离婚案件,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本题对张某的起诉,法院可以受理。故C项当选。 2、在某刑事公诉案件中,如果审判长与案件有利害关系,那么,下列哪些人员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 A.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B.被害人的近亲属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C.被害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 D.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权申请审判长回避一 正确答案:CD 解题思路:本题考查刑事诉讼中回避申请权的归属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只有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才有权要求符合法定回避情形的人员回避,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当事人的近亲属都无权申请回避 3、甲去购买彩票,其友乙给甲10元钱让其顺便代购彩票,同时告知购买号码,并一再嘱咐甲不要改变。甲预测乙提供的号码不能中奖,便擅自更换号码为乙购买了彩票并替乙保管。开奖时,甲为乙购买的彩票中了奖,二人为奖项归属发生纠纷。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甲应获得该奖项,因按乙的号码无法中奖,甲、乙之间应类推适用借贷关系,由甲偿还乙10元 B.甲、乙应平分该奖项,因乙出了钱,而甲更换了号码 C.甲的贡献大,应获得该奖项之大部,同时按比例承担彩票购买款 D.乙应获得该奖项,因乙是委托人 4、法律规则是法律的基本构成因素。下列关于法律规则分类的表述哪一项可以成立? A. 《律师法》第l4条规定:“没有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的人员,不得以律师名义执业,不得为牟取经济利益从事诉讼代理或者辩护业务。”此规定为禁止性规则 B. 《中小企业促进法》第31条规定:“国家鼓励中小企业与研究机构、大专院校开展技术合作、开发与交流,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积极发展科技型中小企业。”此规定为强行性规则 C. 《宪法》第40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此规定为命令性规则 D.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62条规定:“军队医疗机构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据本条例制定。”此规定为准用性规则【参考答案】:A

服刑能力评定标准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 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定义 (1) 4 总则 (1) 5 服刑能力评定标准 (2) 6 附则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服刑能力评定标准细则 (3)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标准化评定工具简介及其评价 (4)

前言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司法部《暂予监外执行规定》及《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运用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精神病学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服刑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CCMD-3 第三版)、《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ICD-10 第十版)、《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蔡伟雄、黄富银、张钦廷、管唯、汤涛、刘超。 本技术规范所代替规范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SF/Z JD0104003——2011。

精神障碍者服刑能力评定指南 1 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服刑能力评定的基本原则、要求和方法。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精神障碍服刑人员(被鉴定人)的服刑能力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CCMD-3中国精神障碍分类与诊断标准 ICD-10 国际疾病及相关健康问题的分类 3 定义 本技术规范采用以下定义: 3.1 精神障碍Mental Disorder 又称精神疾病(mental illness),是指在各种因素的作用下造成的心理功能失调,而出现感知、思维、情感、行为、意志及智力等精神活动方面的异常。 3.2 服刑能力Competency to Serve a Sentence 指服刑人员能够合理承受对其剥夺部分权益的惩罚,清楚地辨认自己犯罪行为的性质、后果,合理地理解刑罚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并合理地控制自己言行以有效接受劳动改造的能力。 3.2.1 有服刑能力 能正确认识自己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能合理地认识自己的身份和出路,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具有相应的适应能力。 3.2.2 无服刑能力 不能合理认识自己目前所承受刑罚的性质、意义和目的,丧失了对自己当前身份和未来出路的合理的认识能力,或丧失了对自己当前应当遵循的行为规范的适应能力。 4 总则 4.1 本技术规范以精神病学及法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精神疾病司法鉴定的实践经验而制定,为服刑能力评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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