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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高级评审条件

正高级评审条件
正高级评审条件

河北省中小学教师系列

正高级教师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

评定标准:正高级都是须具有崇高的职业理想和坚定的职业信念;为促进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教书育人成果突出;深入系统地掌握所教学科课程体系和专业知识,教育教学业绩卓著,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在教育思想、课程改革、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并广泛运用于教学实践,在实施素质教育中,发挥了示范和引领作用;在指导、培养教师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在本教学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普通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及省、市、县教学研究机构和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参照执行。

二、政治思想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职业道德和责任意识,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切实履行教师岗位职责和义务;身心健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以上,其中须有2次以上为优秀等次。

三、学历、资历条件

(一)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在高级教师岗位任教5年以上。

(二)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四、计算机条件

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参加全国或全省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五、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

(一)高级中学、职业中学、初级中学教师:

1.高级中学教师及职业中学文化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280学时以上(其中实训指导课120

学时以上),并年均在企业实践不少于一个月;初级中学教师年均完成教学工作

量300学时以上;校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其他从事教育教学管理人员,其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应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的三分之二;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高级中学、初级中学教师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职业中学教师参加或作为指导教师参加省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规划部署或举办的教学比赛、专业技能比赛等活动不少于2次,并取得优异成绩;

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二)小学、幼儿园教师:

1.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在300学时以上,校(园)长年均教学工作量(授课、听课、评课)不少于同学科专任教师年均教学工作量的三分之一,能够出色完成教学任务;

2.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第一线,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发挥了指导者和引路人作用,任教以来有5年以上班主任、辅导员工作经历,教书育人成果突出;

3.精通业务,治学态度严谨,教学艺术精湛,形成独到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特别显著。承担市级以上示范课或观摩课不少于2次;

4.具有主持和指导教育教学研究的能力;

5.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至少3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

1.在学科教学中能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培养、指导不少于5名本学科教师提高业务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使他们成为当地的教学骨干。在本业务领域享有较高的声誉,是同行公认的教育教学专家;

2.每年深入学校指导教学研究不少于60天,执教县级以上示范课或举办学术讲座不少于6次;

3.具有深厚的专业理论功底和研究能力,掌握学科(或专业)前沿知识及改革趋势,在课程改革中勇于创新,对解决教学中的理论和实际问题有独到见解,

总结的教育教学经验和教学方法,在本地区得到推广应用,对提高本地区教育教学质量作出显著贡献。

六、业绩成果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一)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二)职业中学教师任教以来,获得省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省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或专业课教师主持推广、开发的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或处理重大、关键技术问题,获得较大的社会和经济效益,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参与大中型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经营活动,提出创见性的建议被采纳或在社会咨询方面有较大的影响,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

(三)教学研究机构人员从事教学及研究工作以来,获得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或荣誉称号,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主持并完成1项以上省级和1项以上市级以上教育教学科研课题。

七、论文、论著条件

取得高级教师任职资格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1篇以上;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学术专著1部以上,并在核心期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三)参加全国、省级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的国家课程教材、地方课程教材(含教科书、电子音像教材、教师参考资料等)的编写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八、破格条件

对不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规定年限要求,或具备规定学历,符合现任职资格2年以上,确有突出贡献者,具备下列条件,可破格申报:(一)获国家级专业奖励或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

(二)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核心期刊2篇以上。

九、附则

(一)校外教育机构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申报评审条件参照教学研究机构人员条件执行。

(二)本条件所称“以上”均含本级(本数量级)。

(三)听课、评课须附听课、评课记录和相关材料。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须附本人教案、主办单位证明和专家评价意见。

(四)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年级主任工作须附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

(五)培养指导青年教师,须附青年教师获奖证书及经学校验证的辅导青年教师的过程性材料。

(六)省部级以上专业奖励包括: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教学成果奖、省科学技术奖、省社会科学成果奖、省社科基金成果奖。同一项目多次获奖,取其中一项最高奖。同一内容的业绩不重复使用;省级荣誉称号是指由省政府或省教育、人社行政部门联合代表省政府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代表省政府颁发的与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和教师相关的政府荣誉称号。如:省模范教师、省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省优秀教师、省优秀教育工作者,省特级教师等。

(七)教育教学科研课题指教育行政部门或委托直属相关事业单位组织开展的教育规划、教育教学研究、教学方法和手段研究、教育技术研究、多种教学媒体综合运用研究、发展性课堂教学手段研究、现代教学技艺运用研究等课题。省级教育教学科研课题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为准。提交课题时需同时提供申报书、结题报告与结题证书。

(八)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学术期刊,具有统一的ISSN刊号和CN刊号。论文发表的刊物不含内刊、增刊、特刊、专刊、论文集,综述、通讯报道等不作为评审论文对待。教师撰写的论文要有新意,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教研员撰写的论文要有创新,有较高的理论水平,对教育教学工作有积极的指导作用。著作指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批准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应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概念准确,反映研究对象规律,并构成一定体系,属作者创造性思维的学术著作。凡文章汇编、资料手册、一般编译著作、作品集、习题集、普通工具书等不视为学术专著。

高级经济师评审标准

申报条件 (一)任职年限内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 (二)研究生毕业并获得博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职(执)业资格满2年,从事经济工作2年以上。 (三)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取得经济师或相关职(执)业资格满4年,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四)大学本科毕业,取得经济师或相关职(执)业资格满5年,从事经济工作9年以上。 (五)不具备上述规定学历,须通过考试取得经济师资格或相关职(执)业资格满5年,其中大学专科毕业须从事经济工作11年以上,中专毕业须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 (六)已具备其他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现在经济专业岗位工作,并取得经济师或相关职(执)业资格满1年以上。 评审条件 工作能力与经历 (一)具有系统、扎实的经济专业理论知识,掌握相关专业知识,了解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熟悉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国际惯例。

(二)及时了解、掌握国内外现代经济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在实际工作中,能够运用现代管理方法和手段,指导和改进本单位、本部门经济管理工作。 (三)对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深入的研究,能发现和解决经济活动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并能从理论上加以分析、判断、归纳和总结。 (四)业务工作经历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主持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2年以上。2、作为骨干参与企业、事业单位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3、主持或作为骨干参与完成1项省级以上或2项省辖市级重点攻关项目或重点工程项目。4、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承担1项省部级以上或2项省辖市(厅)级科研课题或专题调研报告。5、作为业务骨干长期从事经济工作,取得突出的工作业绩。 理论知识水平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公开出版经济或相关专业学术著作1部,每部本人撰写5万字以上(独著或第一作者)。 (二)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3篇;或在省部级以上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经济专业论文2篇,并在省部级以上经济专业学术

机械工程师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定条件

一、初级、高级、中级职称评定申报条件说明 1.助理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2.中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六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称四年以上。 3.高级职称评定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称职务五年以上。 二、申报条件及任职年限要求 1. 中专毕业: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可认定助理工程师。 2. 大专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可认定为技术员,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3. 大学本科毕业: 在同专业或相近专业岗位上见习期满1年, 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 4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4. 双学士学位获得者,可认定为助理工程师, 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3年,可晋升工程师(中级)。 5. 硕士学位获得者,在本专业工作1.5-3年,可认定为工程师(中 级).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此外一般还需要参加职称英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同时必须有相关论文。 三、专业分类: 工程类职称 工程类职称专业分类如下:(助理、中级、高级) 1、建工类:工民建工程师、建筑工程师、建设设计工程师、建筑施工工程师、测量工程师、地质勘测工程师、建筑预算工程师、建筑管理工程师、道路与桥梁工程师、土木工程工程师、市政工程师、公路工程师、土建工程师、土建结构工程师、造价工程师、建筑监理工程师、路桥工程师 2、机械、自动化类:机械工程师、自动化工程师、机电设备工程师、机械设计工程师、铸造设计工程师、机械制造工程师、采矿工程师、机电一体化工程师 3、装饰设计类:环境艺术设计工程师、建筑装饰工程师 4、水暖、化工类:建筑水电安装工程师、消防水电工程师、给排水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师、暖通工程师、热处理工程师、暖通空调工程师、化工工程师 5、建筑电气:电气工程师、电气设备工程师 6、计算机、电子、通信:计算机工程师、电子仪表工程师、通信工程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工程师、计算机及应用工程师、电子技术工程师、光电子技术工程师、电子信息工程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讲课讲稿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 件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

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具有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关键或疑难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卓著;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研究,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能组织和指导经济专业人员完成各项专业业务,对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得申报。 (四)在经济活动中有行为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按照《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省经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353工程”)继续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专业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与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与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E、撰写由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报告(总结)三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在行业内产生较大影响。 破格申报评审条件: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取得下列业绩成果之一: 1、主持或为主承担的科技项目或工程项目获国家级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二等以上奖一次或省(部)级一等奖一次,或省(部)级二等奖二次。 2、在新产品、新技术、新方法、新工艺的设计推广应用中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

工程类正高评审条件

第十一条正高级工程师条件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具备本标准条件第七、八、九、十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能力条件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 第十二条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 (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10万字)。

民营企业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民营企业高级职称-高级经济师评审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国家和地方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以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在规定的资历年限内延迟申报: (一)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二)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谎报成绩、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三)严重违法违纪或严重失职、渎职,给企业或单位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延迟4年申报。 二、学历、资历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硕士学位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并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获大专学历,取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7年以上。 (二)国家机关分流到民营企业,或在民营企业工作,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尚无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按以下学历、资历要求申报: 获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获得研究生班毕业或双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9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1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 三、外语、计算机条件:不作要求。 四、专业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中小企业的经营管理工作3年以上; (二)作为骨干参与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活动5年以上;

(三)从事经济专业研究工作、承担省(部)级重点课题2项以上,或市(厅)级重点课题3项以上; (四)作为主要负责人或骨干组织或参与宏观经济管理工作5年以上; (五)作为主要负责人或骨干从事经济信息和中介工作5年以上。 五、业绩成功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主持中小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期间,主要经济指标连续3年保持增长;(二)从事经济研究工作,获市(厅)级一等奖一项以上,或市(厅)级二等奖二项以上奖励; (三)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业务骨干,对经济工作有独到见解,提出有较高价值的建议,对改进本单位(部门)工作,提高效率(或效益)做出重要贡献,或对行业的经济活动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产生显著的效益; (四)主持或作为骨干参加重大课题研究,其成果通过省(部)级组织的专家评审,确认具有应用价值项目1项,或通过市(厅)级组织专家评审确认具有应用价值项目2项,并被实际工作采用,产生显著经济效益。 六、论文、著作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专业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省级以上专业学术会议上获三等奖以上的论文1篇; (二)写有获得两名以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推荐的论文或专项经济技术分析(论证)报告2篇。 七、破格条件 任现职以来,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破学历、资历申报: (一)荣获省、部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有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等荣誉称号者;(二)获得国家科技进步(成果奖、发明奖)三等奖或省、部级二等奖一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最新版

正高级工程师评审条件 申报条件: 学历资历条件 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取得高级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5年。 外语、计算机、继续教育条件 (一)按照规定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或符合免试条件。 (二)按照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能力业绩条件 (一)能力条件 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理论和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实践经验,能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能独立承担本专业疑难技术问题的指导或咨询工作。 (二)业绩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获省(部)级科学技术二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以奖励证书为据,下同)1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2项;或省(部)级科学技术三等奖1项加市(厅)级科学技术一等奖2项。 2、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点工程(包括规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下同)、科研、技术创新(包括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等,下同)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以成果鉴定书为据,下同),并取得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主持完成1项省(部)级或2项市(厅)级重点工程、科研、技术创新项目,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4、主持完成1项或参加完成2项省(部)级以上行业技术标准、规范编制,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审定后颁布实施。 5、主持完成省、市重要骨干企业的重大技术改造工程项目2项,并获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有2项发明专利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以专利授权证书为准,下同),其发明专利已开发实施并取得利税600万元以上(要有税务部门的证明,下同)。 7、解决生产建设中复杂疑难的重大技术问题,经同行专家和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三)论文著作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发表本专业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论文3篇以上。 2、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创见性的学术、技术著作(译著)1部(独著或合著,本人撰写不少于5万字)。正高级工程师破格条件 破格申报正高级工程师资格,除符合本标准条件第七、八条外,还须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一)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一等奖以上1项或二等奖2项。 (二)参加完成1项国家级或2项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在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上起到了主 导作用,并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三)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省级以上科技期刊上独立发表本专业有较高价值的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在SCI(科学引文索引)或EI(工程引文索引)上收录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公开出版发行本专业有较高学术

四川省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四川省 中、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申报中、高级工程师的学历、资历等基本条件按《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申报中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中专(对口)毕业,后取得大专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4年以上,且上年度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C级)或省英语二级(日语三级)合格证书、职称计算机合格证书(3个模块)、继续教育合格证书。 (四)破格晋升条件 温职改办〔2005〕53号文件规定: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4年,具备以下五项条件中的两项者,可以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 1、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刊上发表一篇或市级刊物上发表过两篇以上有价值的专业论文。 2、获省、部级四等奖,或市、厅(局)级三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主要完成者,或县级二等奖的主持人,或获得市级优

秀新产品、优秀设计三等奖以上主要贡献者。 3、长期在生产第一线,有较高的专业技术水平,多次为解决复杂的专业技术问题作出显著成绩,并为同行专家所公认;或是县以上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主要实施者,成绩显著、贡献突出;或对提高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成本,在专业技术方面作出重要贡献,并使企业取得重大经济效益(要有经济指标)和明显的社会效益,被行业总结推行。 4、获得一项以上发明专利,或两项以上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其研究成果已在生产中应用,并取得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获县级以上劳动模范、拔尖人才、优秀青年专业人才、科技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市级两次以上专业性先进工作者称号(不含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二、申报高级工程师的基本条件 (一)学历要求 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专业对口或相近;或大专(对口)毕业,后取得本科学历(不对口)。 (二)资历要求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且工程师任期(至少近3年)业绩考核合格以上。 (三)其他要求 取得职称外语合格证书(B级)或省英语三级(日语二级)合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论文发表标准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论文发表标准 任何评职称所需要发表的论文要求都是不尽相同,而且不同省市职称评选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在评职称的分类中,高级经济师的评定至少需要在国家级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的文章,而且文章最好有较长的时间间隔。下面小编就为大家举例一些高级经济师发表论文的评审标准和论文发表要求。 高级经济师的评定标准: (1)须全面熟知经济专业的理论知识,与相关专业知识,对经济专业领域有深入的研究; (2)了解国内外现代化经济管理科学的理论、方法和发展趋势; (3)熟悉相关经济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丰富的经济专业工作经验,在经济研究工作中取得有重大价值的成果,或在加强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业绩显著; (4)公开发表、出版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论文发表联系期刊之家杨编辑微信LunwenFz (5)有培养和指导经济师工作的能力。 学历与资历要求: 大学本科,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5年以上; 博士学位,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取得经济师资格2年以上。 高级经济师职称评定 高级经济师论文发表要求: 撰写具有本专业高水平的研究论文,有较高的价值研究与贡献。论文必须符合以下要求之一: (一)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核心类报纸、期刊上或在有国际统一刊号(ISSN)的国外报纸、期刊上发表2篇以上(每篇不少于2000字)独立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 (二)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非核心期刊、至少在发表3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或在省级新闻出版部门认定的有内部刊号期刊、至少发表4篇(每篇不少于2000字)独立撰写的论文、调查报告。 (三)在正式出版社出版过有统一书号(ISBN)的经济或相关专业著作,独立撰写5万字以上,或编写一个正规出版的经济或相关专业教材,独立撰写8万字以上;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高级工程师正常申报条件: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需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的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理论水平 第一,具有系统、坚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具备跟踪本专业国内外科技发展前沿的学识水平和技术创新能力。 第二,对所从事的专业有深入的研究和独到的见解,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第三,比较全面了解掌握本专业国内外新技术新工艺现状、新科技信息和发展趋势,具有对大型项目设计、评估、鉴定、组织实施的能力。 第四,比较全面掌握本专业相关法规、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和技术规程。 工作经历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具有主持大中型工程技术项目或重点科技项目全过程的经历,并该工程或项目得到社会承认或取得重大经济效益。 B、具有将国内外先进技术或新理论应用于科研和生产实际工作、开拓新的应用研究领域或解决生产实践中重大技术问题的经历,并被证明是正确的。 C、具有组织编制本学科或本行业具有国内外先进水平的技术发展规划的经历;或具有撰写大型工程、重大科研课题立项论证报告的经历。 D、具有多年主持技术工作、指导高级工程师或研究生开展科研和技术工作的经历。

业绩能力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相应的成果奖励。 B、主持或为主完成过二项以上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成果奖励。 C、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经成果验收与鉴定,并获得省(部)级以上的相关奖励。 D、主持或为主承担过本行业技术发展规划,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认可,并在全行业推广应用。 E、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规划设计、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提高产品质量或工艺水平等项目,并有突出成果,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或得到省(部)级以上主管部门的肯定。 F、主持或为主承担过二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着成效,得到省(部)级主管部门的肯定。 H、主持或为主承担过国家及省(部)级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的制定工作,该标准或规范已在全国、全省或全行业范围实施。 专著论文 任高级工程师期间,撰写过下列著作或论文之一: A、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的专著。 B、在国家出版部门确认的重要专业公开刊物上发表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C、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国际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二篇以上。 D、在同行专家认定的全国性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本专业论文三篇以上。

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渝职改办[2004]12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职改办,市级各部门人事(干部)处,大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全国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探索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和创新为导向,把学术技术的先进性和市场业绩及市场持续能力作为主要评价标准,逐步实行资格考试与评聘相结合、考试考核与同行评议相结合、社会公认与业内认可相结合的人才评价工作体系,不断提高职称工作的科学化和规范化程度,客观公正地评价经济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学术技术水平,根据国家颁发《经济专业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74号)有关规定,结合重庆的实际需要,特制定《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现将《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向我办反映,以便修订完善。 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 二○○四年二月四日 附件: 重庆市经济专业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 一、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从事工业、农业、商业、金融、保险、财政税收、建筑、旅游、运输、房地产、邮电、人力资源管理、经济研究、经济情报等经济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申报基本条件 ㈠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近3年内年度考核称职以上者。 任现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按相关规定执行: 1.近3年内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1次以上者,延期1年申报;被确定为"不称职"1次以上者,延期2年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警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2年申报;受到 "记过"及其以上处分并按规定解除处分者,延期3年申报。 3.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或在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者(伪造学历、资历、业绩,剽窃他人成果,以及职称考试违纪并受到查处),3年内不得申报。 ㈡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从事经济工作满1年。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取得经济师资格满4年。 3.大学本科及专科毕业,取得经济师资格满5年。 ㈢外语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一般应能熟练地掌握一门外语,能阅读本专业的外文资料。其外语要求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㈣计算机条件 申报高级经济师职务任职资格者,一般应能熟练地掌握计算机应用技术,能运用计算机完成本专业及相关信息的收集、处理。其计算机要求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㈤论文、论著条件 任现职期间,公开发表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或撰写有较高价值的专业报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资料讲解

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工程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应用研究员(正高) 一、申报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博士后人员在完成博士后研究工作后任高级工程师职称;获得博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两年以上;获得硕士学位任高级工程师四年以上;大学本科毕业任高级工程师五年以上。上述人员在任高级工程师以来业绩突出,能指导其他高级工程师的工作,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国家科技进步奖及其他国家级奖励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2.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一等奖的主要研究人员,其成果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3.获得四项以上专利(其中至少一项为发明专利),或取得六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并已应用于生产实践,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人员; 4.获两项以上国家设计金质奖、银质奖、部一等优秀设计奖、

部一等优秀勘探设计奖,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工程设计项目的主持人员或主要设计人员; 5.主持或为主开发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等,获得显著经济效益的人员; 6.在省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担任设计、施工方面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 高级工程师(副高) 1.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工程师工作2年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从事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3.取得后学历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所学专业与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并在取得学历后继续从事该专业工作3年以上。 农业专业技术正高、副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推广研究员(正高) 一、评审范围 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评定范围严格限于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中从事农学、种子、园艺、土肥、植保、农垦、畜牧、兽医、中兽医、水产、农业机械化专业的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

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试行)

江苏省经济专业正高级经济师资格条件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精通本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现代的经济管理科学方法和发展趋势;通晓与本专业有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具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能为本部门或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决策服务;具有丰富的经济工作实践经验,能解决重大经济活动中的关键或疑难问题,在创新经济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业绩卓著;对本专业理论有系统研究,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高水平的论文、著作;能组织和指导经济专业人员完成各项专业业务,对经济发展和人才队伍建设做出较大贡献;能运用计算机和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经济专业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思想和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合格(称职)以上。 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或不得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合格(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三)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等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不得申报。 (四)在经济活动中有违法行为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不得申报。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二)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4年以上;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省(部)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获得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优秀创业企业家”称号,或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3.获得具有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2项以上。 第五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高级经济师资格后,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和《江苏省经济管理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353工程”)继续教育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本专业实际工作需要,参加继续教育,达到规定的要求。

高级工程师评定条件

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根据省市职称办有关文件和工作要求,报送高级工程师评审材料和有关要求如下 一、申报高级工程师范围与要求 申报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工作 表现良好的机械(农机)、电子信息、化工(医药)专业,符合资格条件的企事业单位 工程专业技术人员。 (一)学历、资历要求 1 .博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2 .硕士研究生毕业(学位) 3 .本科(学士学位)毕业, 4 .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或大专毕业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 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5年以上; 5 .省(部)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或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 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6 .取得发明金奖,经本专业专家审定,该发明为解决技术难题,对技术发展起到 重要作用。 以上所述从事本专业工作及工程师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 2009-年年底。 (二)业绩成果要求 任现职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二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奖励证 书为准);或市(厅)级科技进步、科技成果三等奖获奖项目的获奖者前三名(以奖励 证书为准)。 _2 .市(厅)级重点项目或对行业发展有重要促进作用的重点项目的研究、设计、 制造、生产技术管理及相关任务的主要完成者,成果通过鉴定或验收。 _3 .负责完成一项大型或两项中型工程成套项目研究、设计、安装调试任务,经实 践检验,达到了要求,通过鉴定或验收。 ___ 4 .负责完成两项技术难度较高和复杂的产品或关键部件的研究、设计、制造、生 产技术管理,经同行专家评审或鉴定,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 益。 5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级或三项市(厅)级科技成果推广项目,并转化为生产 力^实践检验,取得较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负责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或优秀产品开发,并转化为生产力。,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 作 取得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工作 2年以上; 4年以上; 5年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

内蒙古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评审条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经济专业技术人才评价制度,提高评价质量,选拔和培养更多的高素质经济专业人才,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件。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区各类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经济(含国际商务、会计、审计和统计等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采取考试和评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选拔。 第四条自治区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组织管理。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自治区专家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相关评审的日常工作。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第五条按照本办法获得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后,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核发资格证书。

第二章申报条件 凡申报正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经济师资格考评的人员必 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六条思想政治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二)如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 1、受记过以上处分而未取消者,5年内不得申报; 2、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等行为者,3年内不得申报; 3、剽窃他人成果和有重大经济问题者,5年内不得申报。 第七条学历、资历条件 (一)申报正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博士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2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5年以上。 2、具有硕士学位,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4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10年以上。 3、具有本科学历,取得相应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5年以上,连续从事经济工作15年以上。 (二)申报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2021年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中学教师正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第一条中学正高级教师必须达到本章第二、三、四、五条评审标准的综合要求。 第二条思想品德标准 拥护中国 ___的 ___,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规章,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师德规范,敬业爱岗,教书育人,勤于进取。 第三条知识水平标准 系统掌握教育教学的基础理论知识,准确把握现代教育教学的理念,具有深厚的任教学科课程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国内外本学科教育教学 ___与发展的最新动态和最前沿的学术成果,善于吸收最新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并应用于教育教学实践。 第四条专业能力标准 具有很强的教育教学能力,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有创新性的 ___;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学科研能力,在本学科领域起到带头示范作用;具有较强的信息技术与课程整合能力及其他现代教育

技术应用能力;具有很强的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发展的教学拓展能力和育人能力。 第五条业绩成果标准 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胜任中学各年级循环教学,教学业绩显著,教育艺术精湛,形成富有个性的教育教学风格;积极发挥推动本地区教育教学 ___发展的作用,在本地区教师队伍中有很高的威信;主持并承担完成本专业高层次的科研项目,在教育思想、课程 ___、教学方法等方面取得创造性成果;德育工作有明显成效,为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综合素质发展等方面起到指导者和引路人的作用,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望和感召力;指导青年教师、培养骨干教师、促进教师专业化发展工作有较明显的成绩;公 ___表或出版本专业的论文、论著,并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应用价值。 第六条申报评审中学正高级教师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属于本章第七条规定的评审范围,并按规定的申报评审程序,提交真实可靠、经公示无异议的、可供评委会考核评价的、符合本章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条申报条件要求的申报材料,方可申报评审本资格。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附件1 申报高级经济师资格材料具体要求 一、市人事部门或省直、部属单位主管部门需报送材料 (一)评审委托书1份; (二)《评审对象资格审查花名册》1份,花名册电子文档 1份(EXCEL格式)。 (三)所有申报对象评审表抽出编号(序号与花名册和材 料袋序号一致)后,扎在一起报送; (四)所有申报对象照片抽出,按序(序号与花名册和材 料袋序号一致)贴在(照片上半部分粘住)《申报高级经济师资

格对象照片粘贴表》(表式见附件9)上。 二、评审对象送审材料必须具备的内容和装订要求: (一)送审材料内容 1.材料清单1份(贴在档案袋上);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 式3份; 3.《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一式40份,用A3纸(297mm X420mm )打印或打印后复印,左边必须留有4 厘米空白作装订用; 4.二寸证件照片1张(近期白底免冠二寸彩色照片,背面 写上姓名、身份证号,放入一信圭寸内); 5.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6.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现受聘专业技术职务聘书,荣誉证书及获奖项目证书等,集体项目须提供主要贡献者依据; 7.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成绩合格证书或成绩单,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如属免试人员,需报《外语免试审核表》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 8.从事经济专业工作资历证明;

9.任期或近3年度考核材料一套; 10.任现职以来的工作总结1份; 11.发表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2至3篇复印件一套(需复印出杂志或著作封面、刊号、目录、所写文章),并提供原件一套。不便装订的书和提供的一套原件不需装订; 12.《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审批表》(破格申报对象填写); 13《直接推荐高级经济师资格审核表》(直接申报对象填写); 14.企业主要负责人的相关证 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15.为本企业作出较大贡献,企业近3年平均年缴税在500 万元以上(需分别注明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盈利情况,或年销售收入5000万元以上、净资产收益率在6 %以上,或近2年内本企业销售收入进入本行业(大类)前10位相关证明材料(直接申报对象提供); 16.审计师事务所或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3年的企业审计 报告、企业资产负债表、企业损益表,工商营业执照及由注册地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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