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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总结归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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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法知识点总结

(详细版)

第一部分行政法概述

一、行政法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行政原则:法律优先(法已规定不可违);法律保留(法无规定不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二)合理行政原则:公平公正对待;考虑相关因素;比例原则(合目的性、适当性、损害最小)

(三)程序正当原则:行政公开(知情权);公众参与(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公务回避(实体程序回避)

(四)高效便民原则:行政效率(积极履行职责、及时履行职责);便利当事人(减轻当事人程序负担)(五)诚实守信原则:诚实(信息全面、真实、准确);保护信赖利益(稳定、撤回补偿、撤销赔偿)

(六)权责统一原则:行政效能(赋予执法手段、保证政令有效);行政责任(行政违法应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主体与行政利害关系人

(一)行政主体

1.行政主体概述

( 1)行政主体的含义和资格

( 2)行政主体的特征:

A. 行政主体是一种组织,而不是个人

B.行政主体是依法享有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C.行政主体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公共行政活动的组织

D. 行政主体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 3)行政主体的分类:

A.根据取得的法律依据可分为职权性行政主体和授权性行政主体

B.根据其组织构成和存在形态可分为行政机关、行政机构和其他社会组织

( 4)相关概念辨析

A、行政主体与行政法主体:行政主体即行政法律关系的主体,包括处于管理者地位同时接受监督的行政主

体,也包括处于被管理者地位,但可以启动监督程序的行政相对人。所以行政主体不等于行政法主体,而只是行

政法主体中的一部分。

B、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行政机关是最重要的行政主体种类,但不是行政主体的全部。行政主体的类别中

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被授权组织。

C、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行政机关与行政组织的概念有时并不一致,行政机关必有其组织,故,行政机关

亦可以说是主要的行政组织。广义上的行政组织除了行政机关之外,还包括其他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组织。

D、行政机关与公共机构:所谓公共机构,是指全部或者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

组织。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中国共产党各级委员会机关、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机关各级行政机关或者机构、政协

机关、各级法院机关、各级检察院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事业单位、人民(群众)团体。行政机关只是公共机构

的一部分。

E、行政机关与国家机关:所谓国家机关,系指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事务的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所以,行政机关是国家机关的一种类型。

F、行政机关与行政机构:从严格的宪法和组织法的规定看,行政机关是指国家机构中行使行政职权,承担

行政事务的机关,是由各行政机构组成的整体;而行政机构则是指构成各行政机关的个体。行政法上的行政机关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编制、预算,能够对外行文,并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整体,与行政机关含义不同。

2、行政主体的类型:

( 1)中央行政机关

A、种类: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国务院直属特设机构、国务院直属机构、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

国务院办公机构、国务院办事机构、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

B、国务院行政机构的设立、撤销、合并

C、国务院行政机构的编制管理

( 2)地方行政机关

A、行政区域的层级:四级(省、市、县、乡)

B、类型:各级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的工作部门、地方政府的派出机关、地方政府的内设机构和议事协调机

构、工作部门的内设机构和派出机构。

( 3)被授权组织

A、特征:

a、授权的对象为管理公共事务的组织

b、权力的来源为法律、法规、规章授权

c、法律地位:在被授权范围内相当于行政机关,具有行政主体资格,以自己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自

己独立承担由此引起的行政法律责任

B、常见的被授权组织:企业组织、事业组织、人民团体和社会团体

★提示:在某些情况下,被委托的非政府组织也可以行使行政职能,但并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应当以委托

机关的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由委托机关承担法律责任。

(二)行政利害关系人(行政诉讼原告)

1.行政利害关系人的类型

(1)行政相对人: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互有权利义务的相对一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行政相关人: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时主观上并没有指向他的目的,但是作出行政行为之后,该

行为在客观结果上却影响了其利益。

2.行政利害关系人的权利和义务

( 1)权利:

A.实体权利:

a.行政收益权

b.行政保护权

c.行政自由权

B.程序权利。(如获得通知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陈述抗辩权等)

( 2)义务:

A.遵守行政法律规范的义务

B.服从行政管理的义务

C.协助执行公务的义务

第二部分公务员法

一、公职的取得:

(一)录用——禁止录用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

2.曾被开除公职

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委任:自上而下任命;委任制公务员遇有试用期考核合格、职务发生变化、不再担任公务员职务以及

其他情形需要任免职务的,按规定进行任免;非政府组成人员主要是委任制的公务员

(三)选任:自下而上选举,选举结果生效时即当选职务。对象: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

(四)聘任:

1.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对专业性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实现协议工资制

2.签订书面聘任合同,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变更、解除报同级人事部门备案)

3.聘任合同期限1-5 年,可以约定试用期(1—6 个月)

二、回避:

(一)任职回避:

1.四种关系: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

2.三类职务:

(1)同一机关担任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

(2)同一机关担任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

(3)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二)地域回避:公务员担任县、乡级机关主要领导职务的,不得在原籍地任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公务回避:涉及本人利害关系的或涉及本人亲属利害关系的,自行申请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机关根

据申请决定或者自行决定

(四)离职回避: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的公务员在离职三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两

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否则,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没收其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予以清退,并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

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三、交流:

(一)调任、转任、挂职锻炼

四、辞职、辞退、退休

(一)辞职

1.主动辞职

2.不得辞职:

(1)未满国家规定的最低服务年限的

(2)在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职位任职或离开上述职位不满国家规定的脱密期限的

(3)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4)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辞退

1.辞退情形:

(1)年度考核连续两次不称职(一次不称职的,降低一个职务层次)

(2)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3)机关调整、撤并或减编需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4)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经教育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工作,又不宜开除处分的

(5)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

2.不予辞退

(三)退休

1.强制退休:达到退休年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

2.自愿申请:工作满三十年;距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不足五年,且工作满二十年的;国家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处分:处分的设定、处分的权限、处分的种类(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效果、处分的适用、处分的解除

第三部分行政行为

一、抽象行政行为

(一)行政法规的制定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解释

(二)行政规章

(三)部门规章

(1)制定的主体:部位行署、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直属机构、被授权的直属事业单位

(2)制定的权限

A.无上位法依据,不得减损私权利增加其义务;不得增加自己权力减少法定职责

B.前项规定同样适用于地方政府规章。

( 3)制定的程序: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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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政府规章

1.制定的主体:省级政府、设区的市政府(284 个)、自治州政府

2.制定的权限

(1). 市级政府规章仅限于城乡建设、环保、历史文化方面事项

(2). 管理迫切需要但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件不成熟的,可先制定规章,两年后需要继续实施的,应当提请

本级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C. 制定的程序 :立项→起草→审查→决定→签署公布→备案

二、具体行政行为

(一)具体行政行为概述

1.具体行政行为的概念

2.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法律性处分性、特定性、外部性、职权性处分、单方性

3.具体行政行为的分类

(1)按照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前提条件不同,分为已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和依职权的具体行政行为

(2)按照具体行政行为与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关系,分为授益性具体行政行为和负担性行政行为

(3)按照行为受法律的拘束程度,可以分为羁束性具体行政行为河裁量性具体行政行为

(4)按照是否需要法定形式,分为要式具体行政行为和非要式具体行政行为

4.司法考试中几种主要具体行政行为

( 1)行政许可

A.行政许可的概念

B.行政许可的特征

a.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的解除

b.行政许可是受益性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是一种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d.行政许可是一种过程性、连续性行政行为

e.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C.行政许可的设定:法律、法规、省级规章

E.行政许可的实施:授权实施、委托实施、集中实施(一个窗口对外)

D.行政许可的程序:申请→受理→审查→听证→决定→送达→延续

E.行政许可的监督

a.合法:撤回、变更

b.违法:撤销(应当撤销、可以撤销、不予撤销)

c.不存在或无法实现:注销

( 2)行政处罚

A.行政处罚的概念

B.行政处罚的特征

a.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行使国家惩罚权的活动

b.行政处罚是处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违法行为的管理活动

c.行政处罚是维护国家行政管理秩序的行政行为,不同于惩罚犯罪的刑罚

C.行政处罚的基本原则

a.处罚法定原则

b.公正公开原则

c.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d.保障当事人程序权利原则

D. 行政处罚的种类:警告(申诫罚);罚款(财产罚);没收违法所得、非法财物;责令停产营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为罚);行政拘留( 15 日以下)(自由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驱逐出境等)

E.行政处罚的设定:法律、法规、规章、具体规定

F.行政处罚的程序:立案→调查→告知(陈述申辩、听证)→决定→送达

G.行政处罚的适用:行为能力的适用、刑罚相抵、一事不再罚、处罚不成立、处罚时效

★ 《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关于治安处罚的相关规定:

◆治安处罚的种类:警告、罚款、行政拘留(并罚最长不超过20 日)、暂扣或吊销许可证、限期出境、驱逐出境(仅适用于外国人)

◆治安管理处罚的实施机关:公安局、派出所(限警告、500 元以下罚款)

◆治安管理处罚的时效:发生之日。或连续、继续行为终了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程序:调查→调解→简易程序→听证制度

◆行政拘留的执行:

●不执行

A. 不执行的对象

a. 14 周岁至 16 周岁;

b.16 周岁至 18 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

c.年龄≥ 70 周岁;

d.怀孕或哺育自己不满 1 周岁婴儿的妇女

B.依法作出拘留处罚决定、但不送拘留所执行

●暂缓执行

A.暂缓执行的条件

B.担保人的条件与义务

C.保证金

( 3)行政强制

A.行政强制的种类: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

B.行政强制的特点:行政性、强制性、物理性

C.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的区别:

实施主体适用目的

①法律法规授

权的行政机关;

强制措施

②被授权组①为制止织;(法律和行政而强制

法规授权)②为预防

③具备资格的而强制

行政执法人员;③为保障

④行使集中处而强制

罚权的行政机关;

⑤不得委托

强制执行①行政机关

②人民法院

为实现前

提性具体行政

行为确定的义

务而强制

(第二次

行为)

★ 区分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的技巧:

先找行政处理(处罚、征收等),措施在前,执行在后。D.行政强制的设定:法律、法规(强制执行只有法律可以设定)

主要类型基本特征

①限制人身自由:盘

①强力性问、传唤、扣留、检查、

②物理性隔离、带离现场驱散、禁

③临时性闭;

④单方性

②财产:查封场所、

⑤使用

设施或财物;扣押财物;

权;

冻结存款汇款

①强力

性;

②物理

①间接强制如代履性;

行、执行罚;③替代

②直接强制如划拨、性;

拍卖、排除妨碍、恢复原④从属

状性;

⑤有时带

惩罚性

⑥所有权

E. 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

a. 一般性程序

( a)内部程序:一般情况实施前报告→机关负责人批准(情况紧急上午当场实施,24 小时向机关负责人报告,补办批准程序)

(b)外部程序: 2 个以上实施人员→出示证件→通知到场(不到,应邀请见证人)→听取陈述申辩→实施

→制作现场笔录

b.特殊程序

(a)限制人身自由:通知家属;情况紧急返回后立即补办手续;不得超期;及时解除

(b)查封扣押:实施主体法定;实施对象特定;文书制作;期限和费用;保管处理

(c)冻结:文书制作;期限

F.行政强制执行的执行程序:

a.行政机关自行执行

( a)催告

( b)具体情形:中止执行、终结执行、中终转化、执行回转、执行和解、文明执法、金钱给付义务的执

行( c)代履行:范围;主体;程序;费用;立即实施代履行;强制拆除

b.法院非诉执行程序

( 4)政府信息公开

A.申请

a.申请方式:书面或口头(确有困难)

b.申请书内容:姓名 / 名称及联系方式、申请公开内容描述、申请公开信息的形式要求

c.证明文件:申请公开的信息与自身相关的,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或证明文件

B.答复:

a.答复类型

(a)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获取方式和途径

(b)不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并说明理由

(c)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不存在的,告知。能够确定公开机关的没告知名称、联系方式

(d)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更正、补充

b.答复期限

(a)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

(b)不能当场答复的, 15 个工作日内答复。如需延长,经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期限不得

超过 15日

(c)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C.公开:含不得公开信息区分处理;涉密信息处理;信息错误更正;公开形式

( 5)行政合同

A.行政合同的概念

B.行政合同的特征

a.主体特征:合同的一方主体必须是行政机关

b.内容特征:对行政当事人自由的限制、行政公益性与经济补偿的平衡

c.行政合同的撤销、变更和解除主要体现的行政机关的单方意志

d.目的特征:为了保护和实现公共利益

( 6)行政给付

A. 概念

B. 种类

a. 向公民提供生活物质保障和防范风险保障,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农村的五保户救济金、遭受自然灾害的生活救济金以及国家承担的社会保险费用等

为促进社会和经济发展向个人或者企业提供特定物质支持,包括对企业科技开发的财政支持费用,对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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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自主创业的财政支持费用等

( 7)行政指导

A.行政指导的概念

B.行政指导的特征:非强制性;行为引导性;事实行为性

( 8)行政确认

A.行政确认的概念

B.行政确认的内容:事实确认、法律关系确认

(二)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

1.具体行政行为成立的含义:指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律上存在

2.具体行政行为的成立要件

(1)主体要件:必须是享有行政职权的行政主体,表现为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内容要件:行政主体向行政相对人做出的具体法律效果的意思表示,目的在于建立、变更或者撤销

双方之间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

(3)程序要件:行政主体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和方式将具体行政行为的内容送达给行政相对人以使其知

(三)具体行政行为的效力

1.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含义

2.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内容

( 1)具体行政行为的拘束力

( 2)具体行政行为的确定力

( 3)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力

3.具体行政行为效力的时间

(1)生效时间:即时生效、公告生效、送达生效、附条件生效

(2)失效时间:可因行为被宣告无效、撤销、废止等而丧失法律效力

4.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无效、撤销与废止

( 1)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要件

A.证据确凿充分

B.正确适用法律、法规

C.符合法定程序

D.没有超越职权

E.没有滥用职权

F.无明显不当

( 2)具体行政行为的无效

A. 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条件: 存在明显违法情形或重大的法律缺陷

B.具体行政行为无效的后果

a.在实体法上:自始无效

b.在程序法上:可以在任何时候请求宣布或宣布无效

c.处理后果:原则上恢复原状

( 3)具体行政行为的撤销

A.具体行政行为撤销的条件

a.一般违法:缺乏事实证据、法律依据、法定程序或者超越职权、滥用职权

b.明显不当:内容明显地不合理

B.撤销的后果

a. 在程序法上:必须经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者行政监督程序由国家有权机关作出撤销决定,否定其法律效力

b.在实体法上:撤销之前有效,当事人当受其约束

( 3)具体行政行为的废止

A.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条件(满足其一即可)

a.依据变更

b.情势变更

c.目的实现

B.具体行政行为废止的后果

a.自废止之日起失效,废止之前的仍有效—获得的利益、好处不再收回,履行的义务不补偿

b.如因情势变更或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废、改、撤引起,且给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应予以适当补偿

第四部分行政复议

一、行政复议的范围

(一)概括性范围

1.职权标准:具有行政职权的机关和组织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2.行为标准

(1)行政复议直接审查具体行政行为,附带审查部分抽象行政行为

(2)行政复议既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审查行政行为的合理性

3.权益标准:当事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

(二)列举式范围

1.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许可、行政确认等

2.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有:内部行为、行政调解、行政仲裁

二、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第三人

(一)申请人

1.确定标准:与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

2.资格转移

(1)公民死亡→近亲属

(2)组织终止→继承权利的组织

(二)第三人

1.与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之间存在利害关系的人

2.复议机关可以通知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己申请加入

三、行政复议的被申请人

(一)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特点

1、必须是运用行政权力、做出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2、必须是其相应具体行政行为受申请人指控,并由行政复议机关通知其参加行政复议的行政主体

(二)行政复议被申请人的类型

1.行政机关

2.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行政公署、区公所、街道办)

3.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4.委托的行政机关

5.继续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或者作出撤销决定的行政机关或其指定的行政机关

6.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与行政机关作为共同被申请人的情形

7.批准机关为被申请人的情形

8.行政机关设立的派出机构、内设机构或者其他组织

四、行政复议机关的确定

(一)县级以上地方政府部门作为被申请人时

1.一般情况:复议机关为本级政府或者上一级政府的主管部门

2.例外情况:实行全国范围内垂直领导的和国安,复议机关为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省级以下地方各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

1.一般情况:复议机关为其上一级地方政府

2.例外情况:省级政府的派出机关(即行政公署)所属的县级政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该行政公署

(三)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省级政府为

复议机关

(四)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机关

1.政府依法的派出机关作为被申请的人时,复议机关为设立该派出机关的政府

2.部门的派出机构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该机构所在的主管部门或该主管部门的同级政府

3.被授权的组织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直接管理该组织的机关

4.多机关共同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其共同的上一级机关

5.行使被撤销行政机关职权的行政机关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继续行驶职权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

机关

6.数个国务院组成部门共同作为被申请人时,复议机关为其中任一单位,由该数单位共同作出复议决定

第五部分行政诉讼

一、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一)受理的案件

1、法律列举的受案范围:行政处罚案件;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案件;行政许可案件;行政确认案件;征收

征用及其补偿案件;行政不作为案件;经营自主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案件;滥用权力排除或限制竞争案件;“三乱”案件;行政给付案件、行政协议案件(行政机关为实现公共利益或者行政管理目标,在法定职责范围内,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协商订立的具有行政法上权利义务内容的协议;侵犯其他合法权益案件

2、理论发展确定的行为: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检查

3、司法解释规定的受案范围:公平竞争权的案件;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案件;反补贴案件

(二)不受理的案件

1.《行政诉讼法》排除的案件:国家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内部行政行为;终局裁决

2.《若干解释》排除的案件:《刑事诉讼法》明确授权的行为;行政调解、仲裁;不具有强制力的行政指导;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对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

二、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基层管辖为原则)

1.中院管辖

(1)专业强:海关处理的案件;

(2)级别高

A.政府: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

B.部门:中央部门和机关作被告时,由中级法院管辖;地方政府部门作被告时,由基层法院管辖

( 3)重大复杂

A.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B.重大涉外或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C.国际贸易案件、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D.复议维持共同告的,以原机关确定案件的级别管辖

2.高院管辖

(1)本辖区内重大、复杂的案件

(2)部分反倾销、反补贴案件

3.最高院管辖

(二)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

2.特殊地域管辖

(1)专属管辖

(2)共同管辖

3.跨行政区域管辖三、

行政诉讼的参加人(一)

行政诉讼原告

1.原告资格

(1)必须是在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中处于被管理者地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与被行政行为之间存在着利害关系

(3)认为其合法权益受到被诉行政行为侵害,以自己的名义向法院起诉

(4)受法院的裁判拘束

2.特殊情况下原告的确认

( 1)受害人的原告资格

( 2)相邻权人的原告资格

( 3)公平竞争权人的资格

( 4)投资人的原告资格

( 5)合伙组织的原告确认

( 6)股份制企业内部机构的诉权

( 7)非国有企业被行政机关注销、合并、分立、撤销、强行兼并、出售、改变隶属关系时的原告确认( 8)农村土地使用权人的原告资格

( 9)与被诉的行政复议决定有利害关系或者在复议程序中被追加为第三人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原告资格

(10)与被撤销或者变更的行政行为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原告资格

(二)行政诉讼被告

1.被告的确认

( 1)行政复议案件被告的确认

C.复议机关不作为,对复议机关不服,以复议机关为被告;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以原行政机关为被告

( 2)委托行政被告的确认,委托行政机关为被告

( 3)经上级机关批准而作出行政行为的,在对外生效的行政处理决定书上盖章的机关为被

告( 4)内设机构或派出机构作出行政行为的,根据越权标准判断

( 5)若干行政机关共同作出同一行政行为的,共同被

告( 6)组建机构作出行政行为的,组建机关为被告

2.被告资格的转移

3.被告的追加和变更

四、行政诉讼中的特殊制度

(一)撤诉

(二)可缺席判决

(三)被告在审判期间改变具体行政行为

(四)行政诉讼中的法律适用

五、行政诉讼的证据

(一)证据的种类及要求

(二)举证责任分配与举证期限

六、行政案件的裁判

(一)一审判决

1.被告胜诉、原告败诉的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1)起诉作为,行为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的

(2)起诉不作为,但理由不成立

(3)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合法,但因法律、政策的变化需要变更或废止的

(4)被告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原告不撤诉,法院经审查认为原具体行政行为合法的

2.原告胜诉、被告败诉的判决

( 1)撤销或部分撤销判决

A.主要证据不足

B.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C.违反法定程序

D.超越职权

E.滥用职权

F.明显不当

(2)变更判决

A.行政处罚明显不当的

B.其他行政行为涉及对款额的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

C.不得加重原告的义务或减损其权益。但利害关系人同为原告,且诉讼请求相反的除外

D.对在行政程序中未受任何处罚的原告,法院不得直接判罚

( 3)履行判决

A.一般履行:被告不履行违法且履行有现实意义,判决履行。如尚需被告调查或裁量的,判决被告针对原告

请求重新作出处理

B.行政给付:不给付违法,判决被告限期履行给付义务

( 4)确认判决

A.确认违法:

a.不作为,判决责令履行已无意义的。

b.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违法,但不具有可撤消的内容

c.行为程序轻微违法,但对原告权利不产生实际影响的

d. 被诉行为违法,但撤消将给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并责令采取补救措施,如造成损失则赔偿

e.被告改变原违法行政行为,原告仍要求确认原行政行为违法的

B. 确认无效:实施主体不具有资格或无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原告申请确认行为无效的,判决确认无效

(二)二审判决

1.原判正确:维持原判

2.原判错误

(1)撤销原判,直接改判

(2)撤消原判,发回重审

(3)发回重审或驳回起诉

(4)撤销原判,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

3.裁定错误:撤消裁定,指令立案受理(不予受理)或继续审理(驳回起诉)

(三)再审判决

1.原判正确:裁定撤消原中止执行的裁定,继续执行原判决

2.原判错误

(1)撤消原判,改判或发回重审

(2)发回重审

(3)撤消错误的裁定,指令一审法院立案受理或继续审理

(四)行政诉讼裁判的执行

1.执行机关

2.执行依据

3.申请期限

4.执行措施

第六部分国家赔偿法

一、国家赔偿责任的构成

(一)主体要件:行政机关、被授权组织、受委托组织及其工作人员;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

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二)因果要件:行为与损害有逻辑联系并直接相关;被限制人身自由人或被羁押人在羁押期间死亡或者丧失

行为能力的,赔偿义务机关承担因果关系举证责任。

(三)结果要件:是合法权益;属人身权、财产权;有直接损失;精神损害

(四)时间要件:

1.侵权行为发生之时

2.赔偿申请提出之时

3.生效的赔偿决定作出之时

(此 3 个时间点任一发生在2010 年 12 月 1 日之后的,该赔偿案件适用新法。如果 3 个时间点皆发生在2010年 12 月 1 日之前的,则适用旧法)

(五)行为要件:职权性

二、行政赔偿

(一)行政赔偿的范围

1. 赔偿条件

(1)损害人身自由权

(2)损害生命健康权(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违法使用武器、警械)(3)损害财产权(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

措施;违法征收、征用财产)

(4)侵犯人身权致人精神损害

2.例外情形

(1)行政人员个人行为致害

(2)受害人自己致害

(3)第三人致害

(4)不可抗力致害

(二)行政赔偿请求人与义务机关

1.赔偿请求人:

(1)受害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2)(转移)公民死亡的,其继承人和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请求

(3)(转移)法人或组织终止的,其权利承受人有权请求

2.赔偿义务机关

(1)共同侵权机关:共同赔偿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被授权的组织为赔偿义务机关

(3)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或个人:委托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4)实施侵权的行政机关被撤消的:继续行使被撤消行政机关职能的行政机关或没有继续行使其职权的

行政机关的,撤销该赔偿义务机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5)复议机关加重处罚的:最初造成侵害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

关对加重的部分进行赔偿(按份责任分开赔)

(6)非诉执行案件:执行的根据错误的,申请强制执行的行政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三)行政赔偿诉讼程序

1、复议与诉讼中一并提起

2、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然后单独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三、司法赔偿

(一)司法赔偿的范围

1.赔偿

(1)刑事赔偿

(2)侵犯人身权

(3)侵犯财产权

2.不赔偿

(1)公民因自己的原因(如虚伪陈述、伪造证据等)而致害的

(2)依照刑法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3)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4)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5)错拘在法定时限内不赔

(6)判处管制、有期徒刑缓刑、假释、减刑、保外就医、剥夺政治权利等依法改判无罪的,但事前被羁押

的除外

(7)数罪并罚的案件经再审改判部分罪名不成立,监禁期限超出再审判决确定的刑期,公民对超期监禁

申请国家赔偿的,应当决定予以赔偿

(二)司法赔偿的义务机关

1.违法拘留的案件,赔偿义务机关为决定拘留的机关(公安机关、检察院)

2.错误逮捕的案件,赔偿义务机关为决定逮捕的机关(检察院、法院)

3.一审判决有罪的案件,赔偿义务机关为作出原生效判决的法院

4.生效判决错误的案件,赔偿义务机关为一审法院

(三)司法赔偿的程序

1.赔偿请求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人身权、财产权遭侵犯(无需确认行为违法) 2 年内提出赔偿申请(书面或口头)

2.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 2 个月)

3.第二步:赔偿义务机关为法院,赔偿义务机关上一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4.第三步: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法院赔委会处理

(四)国家赔偿的方式

1.侵害财产权的:

2.侵犯人身权的

3.侵害名誉荣誉的

(完整版)初中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精华版)

第一章有理数考点一、实数的概念及分类(3 分) 1、实数的分类 正有理数 有理数零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实数负有理数 正无理数 无理数无限不循环小数 负无理数 2、无理数:7, 3 2 π ,+8,sin60o 。 3 第二章整式的加减 考点一、整式的有关概念(3 分) 1、单项式 只含有数字与字母的积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 注意:单项式是由系数、字母、字母的指数构成的,其中系数不能用带分数表示,如- 4 1 a 2 b ,这3 种表示就是错误的,应写成-13 a 2 b 。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如3 -5a3b 2c 是6 次单项式。 考点二、多项式(11 分) 1、多项式 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其中每个单项式叫做这个多项式的项。多项式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多项式中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2、同类项 所有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分别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第三章一元一次方程 考点一、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6 分) 1、一元一次方程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是1 的整式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其中方程 ax +b =(0 x为未知数,a ≠ 0)叫做一元一次方程的标准形式,a 是未知数x 的系数,b 是常数项。 第四章图形的初步认识 考点一、直线、射线和线段(3 分) 1、点和直线的位置关系有线面两种: ①点在直线上,或者说直线经过这个点。 ②点在直线外,或者说直线不经过这个点。 2、线段的性质 (1)线段公理:所有连接两点的线中,线段最短。也可简单说成: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2)连接两点的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的距离。 (3)线段的中点到两端点的距离相等。

新人教版六年级上册数学重要章节知识点归纳总结

新人教版六年级上册数学各单元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分数乘法 一、分数乘法 (一)分数乘法的意义: 1、分数乘整数与整数乘法的意义相同。都是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 例如: 98×5表示求5个9 8的和是多少? 2、分数乘分数是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例如: 98×4 3表示求9 8的4 3是多少? (二)、分数乘法的计算法则: 1、分数与整数相乘:分子与整数相乘的积做分子,分母不变。(整数和分母约分) 2、分数与分数相乘:用分子相乘的积做分子,分母相乘的积做分母。 3、为了计算简便,能约分的要先约分,再计算。 注意:当带分数进行乘法计算时,要先把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再进行计算。 (三)、规律:(乘法中比较大小时) 一个数(0除外)乘大于1的数,积大于这个数。 一个数(0除外)乘小于1的数(0除外),积小于这个数。 一个数(0除外)乘1,积等于这个数。 (四)、分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和整数的运算顺序相同。

(五)、整数乘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对于分数乘法也同样适用。 乘法交换律: a × b = b × a 乘法结合律: ( a × b )×c = a × ( b × c ) 乘法分配律:( a + b )×c = a c + b c a c + b c = ( a + b )×c 二、分数乘法的解决问题 (已知单位“1”的量(用乘法),求单位“1”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1、画线段图: (1)两个量的关系:画两条线段图;(2)部分和整体的关系:画一条线段图。 2、找单位“1”:在分率句中分率的前面;或“占”、“是”、“比”“相当于”的后面 3、求一个数的几倍:一个数×几倍;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一个数×几 。 几 4、写数量关系式技巧: (1)“的”相当于“×”“占”、“是”、“比”相当于“ = ”(2)分率前是“的”:单位“1”的量×分率=分率对应量(3)分率前是“多或少”的意思:单位“1”的量×(1 分率)=分率对应量 第二单元:位置与方向 1、位置是相对的,要指出一个物体的位置,必须以另一个物体为参照物。以谁为参照物,就以谁为观测点。 2、东偏北30。也可说成北偏东60。,但在生活中一般先说与物体所在方向

初二物理知识点归纳总结

初二物理知识点 复习梳理归纳 第一章机械运动 长度的测量 1、长度的测量:长度的测量是最基本的测量,最常用的工具是刻度尺。 2、长度的单位及换算 长度的国际单位是米(m),常用的单位有千米(Km),分米(dm)厘米(cm),毫米(mm)微米(um)纳米(nm) 1km=1000m=103m 1dm=0.1m=10-1m 1cm=0.01m=10-2m 1mm=0.001m=10-3m 1μm =0.000001m=10-6m 1nm=0.000000001m=10-9m 3、正确使用刻度尺 (1)使用前要注意观察零刻度线、量程、分度值 量程是指它的测量范围;分度值是指相邻两刻度线之间的长度 (2)使用时要注意 ①尺子要沿着所测长度放,尺边对齐被测对象,必须放正重合,不能歪斜。②不利用磨损的零刻度线,如因零刻线磨损而取另一整刻度线为零刻线的,切莫忘记最后读数中减掉所取代零刻线的刻度值。③厚尺子要垂直放置④读数时,视线应与尺面垂直

4、正确记录测量值:测量结果由数字和单位组成 (1)只写数字而无单位的记录无意义(2)读数时,要估读到刻度尺分度值的下一位 5、误差:测量值与真实值之间的差异 误差不能避免,能尽量减小,错误能够避免是不该发生的 减小误差的基本方法:多次测量求平均值,另外,选用精密仪器,改进测量方法也可以减小误差 6、特殊方法测量 (1)累积法如测细金属丝直径或测张纸的厚度等(2)卡尺法(3)代替法 时间的测量 1h=60min 1min=60s 运动描述 1、机械运动物体位置的变化叫机械运动 一切物体都在运动,绝对不动的物体是没有的,这就是说运动是绝对的,我们平常说的运动和静止都是相对于另一个物体(参照物)而言的,所以,对物体的运动和静止的描述是相对的 2、参照物研究机械运动时被选作标准的物体叫参照物 (1)参照物并不都是相对地面静止不动的物体,只是选哪个物体为参照物,我们就假定物体不动。

地理各模块知识点总结

地理各模块知识点总结 地理知识点总结了一篇又一篇,每次都是以不一样的视角去告诉学生,如果考试是这样考的,这样的知识点就必须要记住,今天也不例外,每块知识都是从不同角度来分析,这一定就是我们需要掌握的知识! 一、生态问题 1 水土流失问题 我国典型地区:黄土高原、南方低山丘陵地区 产生的原因: (1)自然原因:季风气候降水集中,多暴雨;地表植被稀少;黄土土质疏松黄土高原)。 (2)人为原因:植被的破坏;不合理的耕作制度;开矿。 治理的措施:压缩农业用地,扩大林、草种植面积;植树造林;小流域综合治理。 治理的意义: 有利于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建立良性生态系统;建立生态农业模式,有利于促进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2 荒漠化问题 我国典型的地区:西北地区(新疆、青海、内蒙等地) 产生的原因: (1)自然原因:全球变暖,蒸发旺盛;处于内陆地区,降水少;鼠害;蝗害。 (2)人为原因:过度放牧;过度樵采;过度开垦;水资源的不合理利用;交通线等工程建设保护不当。 治理措施: 制定草场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管理;控制载畜量;营造“三北防护林”建设;退耕还林、还牧;建设人工草场;推广轮牧;禁止采伐发菜等 治理意义: 有利于因地制宜地进行产业结构的调整,使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可以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当地经济发展,改善农民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有利于保护土地资源改善当地的生态环境;有利于促进生态和经济可持续发展。 3 干旱缺水问题 我国典型地区:华北地区、西北、长江中下游地区 华北地区:

物理知识点归纳总结

物理知识点归纳总结 物理知识点归纳总结 1.磁性:物体吸引铁、镍、钴等物质的性质。 2.磁体:具有磁性的物体叫磁体。它有指向性:指南北。 3.磁极:磁体上磁性最强的部分叫磁极。 ①任何磁体都有两个磁极,一个是北极(N极);另一个是南极(S极) ②磁极间的作用:同名磁极互相排斥,异名磁极互相吸引。 4.磁化:使原来没有磁性的物体带上磁性的过程。 5.磁体周围存在着磁场,磁极间的相互作用就是通过磁场发生的。 6.磁场的基本性质:对入其中的磁体产生磁力的作用。 7.磁场的方向:在磁场中的某一点,小磁针静止时北极所指的方向就是该点的磁场方向。 8.磁感线:描述磁场的强弱和方向而假想的曲线。磁体周围的磁感线是从它北极出来,回到南极。(磁感线是不存在的,用虚线表示,且不相交) 9.磁场中某点的磁场方向、磁感线方向、小磁针静止时北极指的方向相同。 10.地磁的北极在地理位置的南极附近;而地磁的南极则在地理位置的北极附近。(地磁的南北极与地理的南北极并不重合,它们的交角称磁偏角,这是我国学者:沈括最早记述这一现象。) 11.奥斯特实验证明:通电导线周围存在磁场。

12.安培定则:用右手握螺线管,让四指弯向螺线管中电流方向,则大拇指所指的那端就是螺线管的北极(N极)。 13.安培定则的易记易用:入线见,手正握;入线不见,手反握。大拇指指的一端是北极(N极)。 14.通电螺线管的性质:①通过电流越大,磁性越强;②线圈匝数越多,磁性越强;③插入软铁芯,磁性大大增强;④通电螺线管 的极性可用电流方向来改变。 15.电磁铁:内部带有铁芯的螺线管就构成电磁铁。 16.电磁铁的特点:①磁性的有无可由电流的通断来控制;②磁性的强弱可由改变电流大小和线圈的匝数来调节;③磁极可由电流 方向来改变。 17.电磁继电器:实质上是一个利用电磁铁来控制的开关。它的作用可实现远距离操作,利用低电压、弱电流来控制高电压、强电流。还可实现自动控制。 18.电磁感应:闭合电路的一部分导体在磁场中做切割磁感线运动时,导体中就产生电流,这种现象叫电磁感应,产生的'电流叫感 应电流。 19.产生感生电流的条件:①电路必须闭合;②只是电路的一部 分导体在磁场中;③这部分导体做切割磁感线运动。 20.感应电流的方向:跟导体运动方向和磁感线方向有关。 21.电磁感应现象中是机械能转化为电能。 22.发电机的原理是根据电磁感应现象制成的。交流发电机主要 由定子和转子。 23.高压输电的原理:保持输出功率不变,提高输电电压,同时 减小电流,从而减小电能的损失。 24.磁场对电流的作用:通电导线在磁场中要受到磁力的作用。 是由电能转化为机械能。应用是制成电动机。

六年级知识点归纳总结汇总

六年级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一单元分数乘法 1.分数乘整数的意义和整数乘法的意义相同,就是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2.分数乘整数的计算法则:分数乘整数,用分数的分子和整数相乘的积作分子,分母不变。 (为了计算简便,能约分的要先约分,然后再乘。) 注意:当带分数进行乘法计算时,要先把带分数化成假分数再进行计算。 3.一个数与分数相乘,可以看作是求这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4.分数乘分数的计算法则:分数乘分数,用分子相乘的积作分子,分母相乘的积作分母。 5.整数乘法的交换律、结合律和分配律,对分数乘法同样适用。 乘法交换律: a × b = b × a 乘法结合律: ( a × b )×c = a × ( b × c ) 乘法分配律:( a + b )×c = a c + b c a c + b c = ( a + b )×c 6.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 7.求一个数(0除外)的倒数,只要把这个数的分子、分母调换位置。 1的倒数是1。0没有倒数。 真分数的倒数大于1;假分数的倒数小于或等于1;带分数的倒数小于1。 注意:倒数必须是成对的两个数,单独的一个数不能称做倒数。 8.一个数(0除外)乘以一个真分数,所得的积小于它本身。 9.一个数(0除外)乘以一个假分数,所得的积等于或大于它本身。 10.一个数(0除外)乘以一个带分数,所得的积大于它本身。 11.分数应用题一般解题步骤。 (1)找出含有分率的关键句。

(2)找出单位“1”的量(以后称为“标准量”)找单位“1”:在分率句中分率的前面;或“是”、“占”、“比”、“相当于”的后面 (3)画出线段图,标准量与比较量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画一条线段即可,标准量与比较量不是整体与部分的关系画两条线段即可。(4)根据线段图写出等量关系式:标准量×对应分率=比较量。求一个数的几倍:一个数×几倍; 求一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一个数×几 几 。 写数量关系式技巧: (1)“的”相当于“×”“占”、“是”、“比”相当于“ = ” (2)分率前是“的”:单位“1”的量×分率=分率对应量 (3)分率前是“多或少”的意思:单位“1”的量×(1 分率)=分率对应量(5)根据已知条件和问题列式解答。 12.乘法应用题有关注意概念。 (1)乘法应用题的解题思路:已知一个数,求这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单位“1”×对应分率=对应量 (2)找单位“1”的方法:从含有分数的关键句中找,注意“的”前“是、比、相当于、占、等于”后的规则。 (3)甲比乙多几分之几?计算方法是:(甲-乙)÷乙= 甲÷乙-1甲比乙少几分之几?计算方法是:(甲-乙)÷甲 = 1-乙÷甲 (4)“增加”、“提高”、“增产”等蕴含“多”的意思,“减少”、“下降”、“裁员” 等蕴含“少”的意思,“相当于”、“占”、“是”、“等于”意思相近。 (5)当关键句中的单位“1”不明显时,要把关键句补充完整,补充成“谁是谁的几分之几之几”或“甲比乙多几分之几”、“甲比乙少几分之几”的形式。(6)乘法应用题中,单位“1”是已知的。 (7)单位“1”不同的两个分率不能相加减,加减属相差比,始终遵循“凡是

小学二年级数学知识点归纳整理

小学二年级数学知识点归纳2017.12 二年级上册 知识点概括总结 1.长度单位:是指丈量空间距离上的基本单元,是人类为了规范长度而制定的基本单位。其国际单位是“米”(符号“m”),常用单位有毫米(mm)、厘米(cm)、分米(dm)、千米(km)等等。长度单位在各个领域都有重要的作用。 2.米:国际单位制中,长度的标准单位是“米”,用符号“m”表示。 3.分米:分米(dm)是长度的公制单位之一,1分米相当于1米的十分之一。 4.厘米:厘米,长度单位。简写(符号)为:cm. 有关厘米的单位转换: 1厘米=10毫米=0.1分米=0.01米=0.00001千米。 5.毫米:英文缩写MM(或mm、㎜) 进率关:1毫米=0.1厘米; 6.进位:加法运算中,每一数位上的数等于基数时向前一位数进一。 以个位向十位进位为例:基数为10(2进制的基数是2,类推),个位这个数位上的数量达到了10的情况下,则个位向前一位进1,成为一个十。 在十进制的算法中,个位满十,在十位中加1;十位满十,在百位中加一。 7.不退位减:减法运算中不用向高位借位的减法运算。例:56-22=34。6能够减去2,所以不用向高位5借位。 8.退位减:减法运算中必须向高位借位的减法运算。例:51-22=39. 1不能够减去2,所以必须向高位的5借位。 9.连加:多个数字连续相加叫做连加。例如:28+24+23=85. 10.连减:多个数字连续相减叫做连减。例如:85-40-26=19. 11.加减混合:在运算中既有加法又有减法的运算。例如:67-25+28=70。 12.角:具有公共端点的两条不重合的射线组成的图形叫做角。这个公共端点叫做角的顶点,这两条射线叫做角的两条边。 符号:∠ 13.乘法算式中各数的名称:是指将相同的数加法起来的快捷方式。其运算结果称为积。 “×”是乘号,乘号前面和后面的数叫做因数,“=”是等于号,等于号后面的数叫做积。

最新外研版(新)八年级上册英语各模块知识点归纳总结

英语初二上册重点知识点讲解 Module 1 How to learn English 1.pair n. (相关的)两个人,一对,一双,一副 a pair of socks一双袜子 a pair of gloves一副手套two pairs of trousers两条裤子 e.g.A pair of teenage boys are watching a football game.两个青少年正在看足球赛。 2.correct (1)v. 改正,纠正 e.g.The teacher returned to her room to correct exercise books.老师回到房间去改练习本。 Correct the spelling.纠正拼写。 (2)adj.正确的;恰当的 e.g.correct pronunciation 正确发音 Do you have the correct time?你的表走得准吗? 3.advice (1)n.意思是“意见,建议”,为不可数名词,可用some,much,a piece of,pieces of等修饰,不能说an advice或many/a few advices。 (2)表示“有关……的建议”时,用介词on,接名词、代词或由疑问词引导的不定式。 advice on what to do next. 我们去征求一下他的意见下一步该怎么办。 e.g.Let’s ask for his 常见搭配: take/follow one’s advice接受某人的建议 ask for advice 征求意见 接受(拒绝)某人的建议 accept/refuse one’s advice offer advice to sb. 向某人提供建议 拓展: advise vt.建议 常见搭配:advise sb. to do sth.

人教版六年级数学下册知识点归纳总结

人教版六年级数学下册知识点归纳总结1、负数的由来: 为了表示相反意义的两个量(如盈利亏损、收入支出……).光有学过的0 1 3.4 2/5……是远远不够的。所以出现了负数.以盈利为正、亏损为负;以收入为正、支出为负 2、负数:小于0的数叫负数(不包括0).数轴上0左边的数叫做负数。 若一个数小于0.则称它是一个负数。 负数有无数个.其中有(负整数.负分数和负小数) 负数的写法:数字前面加负号“-”号.不可以省略例如:-2.-5.33.-45.-2/5 正数:大于0的数叫正数(不包括0).数轴上0右边的数叫做正数 若一个数大于0.则称它是一个正数。正数有无数个.其中有(正整数.正分数和正小数) 正数的写法:数字前面可以加正号“+”号.也可以省略不写。 例如:+2.5.33.+45.2/5 4、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它是正、负数的分界限 负数都小于0.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比正数小.正数都比负数大 5、数轴: 6、比较两数的大小: ①利用数轴: 负数<0<正数或左边<右边 ②利用正负数含义:正数之间比较大小.数字大的就大.数字小的就小。负数之间比较大小.数字大的反而小.数字小的反而大 1/3>1/6 -1/3<-1/6 第二单元百分数二 (一)、折扣和成数 1、折扣:用于商品.现价是原价的百分之几.叫做折扣。通称“打折”。

几折就是十分之几.也就是百分之几十。例如:八折=8/10=80﹪. 六折五=6.5/10=65/100=65﹪ 解决打折的问题.关键是先将打的折数转化为百分数或分数.然后按照求比一个数多(少)百分之几(几分之几)的数的解题方法进行解答。 商品现在打八折:现在的售价是原价的80﹪ 商品现在打六折五:现在的售价是原价的65﹪ 2、成数:几成就是十分之几.也就是百分之几十。例如:一成=1/10=10﹪八成五=8.5/10=85/100=80﹪ 解决成数的问题.关键是先将成数转化为百分数或分数.然后按照求比一个数多(少)百分之几(几分之几)的数的解题方法进行解答。这次衣服的进价增加一成:这次衣服的进价比原来的进价增加10﹪ 今年小麦的收成是去年的八成五:今年小麦的收成是去年的85﹪ (二)、税率和利率 1、税率(1)纳税:纳税是根据国家税法的有关规定.按照一定的比率把集体或个人收入的一部分缴纳给国家。 (2)纳税的意义:税收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国家用收来的税款发展经济、科技、教育、文化和国防安全等事业。(3)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叫做应纳税额。(4)税率:应纳税额与各种收入的比率叫做税率。 (5)应纳税额的计算方法:应纳税额=总收入×税率收入额=应纳税额÷税率 2、利率(1)存款分为活期、整存整取和零存整取等方法。 (2)储蓄的意义:人们常常把暂时不用的钱存入银行或信用社.储蓄起来.这样不仅可以支援国家建设.也使得个人用钱更加安全和有计划.还可以增加一些收入。(3)本金:存入银行的钱叫做本金。(4)利息:取款时银行多支付的钱叫做利息。(5)利率:利息与本金的比值叫做利率。(6)利息的计算公式: 利息=本金×利率×时间利率=利息÷时间÷本金×100% (7)注意:如要上利息税(国债和教育储藏的利息不纳税).则: 税后利息=利息-利息的应纳税额=利息-利息×利息税率=利息×(1-利息税率) 税后利息=本金×利率×时间×(1-利息税率) 购物策略: 估计费用:根据实际的问题.选择合理的估算策略.进行估算。 购物策略:根据实际需要.对常见的几种优惠策略加以分析和比较.并能够最终选择最为优惠的方案 学后反思:做事情运用策略的好处 第三单元圆柱和圆锥

初中科学知识点归纳整理

初中科学知识点归纳整理 一、科学在我们身边 作为科学的入门,本节内容从自然界的一些奇妙现象入手,通过对这些自然现象的疑问,引发学生的探究兴趣,从而理解科学的本质——科学是一门研究各种自然现象,并寻找相应答案的学科。 观察、实验、思考是科学探究的重要方法。 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改变着世界,但是我们要辩证地来看待这个问题。它对我们的生活既带来了正面的影响,也带来了负面的影响,从而理解学习科学知识的重要性,并使之更好地为人类服务。 二、实验和观察 观察和实验是学习科学的基础,实验又是进行科学研究最重要的环节。要进行实验,就要了解一些常用的仪器及其用途和实验室的 操作规程。 试管:是少量试剂的反应容器,可以加热,用途十分广泛。试管加热时要用试管夹(长 柄向内,短柄向外,手握长柄)。给试管内的液体加热时,液体 体积不能超过试管容积的1/3,试管夹应夹在距离试管口1/3处。 加热时试管要倾斜45度。,并先均匀预热,再在液体集中部位加热。热的试管不能骤冷,以免试管破裂。 停表:用来测量时间,主要是测定时间间隔。 天平和砝码:配套使用,测量物体的质量。 电流表:测定电流的大小。 电压表:测定电压的大小。 显微镜:用来观察细胞等肉眼无法观察的微观世界的物质及变化。

酒精灯:是常用的加热仪器,实验室的主要热源。使用时用它的外焰加热。 烧杯:能用于较多试剂的反应容器,并能配制、稀释溶液等。 表面皿:可暂时盛放少量的固体和液体。 药匙:用来取用少量固体。 玻璃棒:主要用于搅拌、引流、转移固体药品。 认识自然界的事物要从观察开始。首先要有正确的观察态度,不能为了观察而观察,要明确观察目的,全面、细致地观察实验现象,通过比较、分析,正确地描述、记录实验现象。 由于人体感官具有局限性,所以运用感觉器官的观察——直接观察往往不能对事物做出可靠的判断。为了能正确地进行观察,做出 准确的判断,我们可以借助工具,扩大观察的范围和进行数据的测量。 三、长度和体积的测量 测量和观察是我们进行科学探究的基本技能。所谓测量是指将一个待测的量和一个公认的标准量进行比较的过程。根据不同的测量 要求,测量对象,我们应能选用合适的测量工具和测量方法,尽可 能使用国际公认的主单位——即公认的标准量。 1、长度的测量。 国际公认的长度主单位是米,单位符号是m。了解一些常用的长 度单位,并掌握它们之间的换算关系。 l千米(km)=1000米(m) 1米(m)=10分米(dm)=100厘米(cm)=1000毫米(mm)=106微米(m)=109纳米(nm) 测量长度使用的基本工具是刻度尺。正确使用刻度尺的方法是本节的重点和难点。

人教版八年级上册数学各单元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十一章三角形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三角形:由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条线段首尾顺次相接所组成的图形叫做三角形. 2.三边关系:三角形任意两边的和大于第三边,任意两边的差小于第三边. 3.高:从三角形的一个顶点向它的对边所在直线作垂线,顶点和垂足间的线段叫做三角形 的高. 4.中线:在三角形中,连接一个顶点和它对边中点的线段叫做三角形的中线. 5.角平分线:三角形的一个内角的平分线与这个角的对边相交,这个角的顶点和交点之间 的线段叫做三角形的角平分线. 6.三角形的稳定性:三角形的形状是固定的,三角形的这个性质叫三角形的稳定性. 7.多边形:在平面内,由一些线段首尾顺次相接组成的图形叫做多边形. 8.多边形的内角:多边形相邻两边组成的角叫做它的内角. 9.多边形的外角:多边形的一边与它的邻边的延长线组成的角叫做多边形的外角. 10.多边形的对角线:连接多边形不相邻的两个顶点的线段,叫做多边形的对 角线. 11.正多边形:在平面内,各个角都相等,各条边都相等的多边形叫正多边形. 12.平面镶嵌:用一些不重叠摆放的多边形把平面的一部分完全覆盖,叫做用 多边形覆盖平面, 13.公式与性质: ⑴三角形的内角和:三角形的内角和为180° ⑵三角形外角的性质: 性质1:三角形的一个外角等于和它不相邻的两个内角的和. 性质2:三角形的一个外角大于任何一个和它不相邻的内角. n-·180° ⑶多边形内角和公式:n边形的内角和等于(2) ⑷多边形的外角和:多边形的外角和为360°. n-条对角 ⑸多边形对角线的条数:①从n边形的一个顶点出发可以引(3)

线,把多边形分成(2)n -个三角形.②n 边形共有(3)2 n n -条对角线. 第十二章 全等三角形 一、知识框架: 二、知识概念: 1.基本定义: ⑴全等形: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图形叫做全等形. ⑵全等三角形:能够完全重合的两个三角形叫做全等三角形. ⑶对应顶点: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顶点叫做对应顶点. ⑷对应边: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边叫做对应边. ⑸对应角:全等三角形中互相重合的角叫做对应角. 2.基本性质: ⑴三角形的稳定性:三角形三边的长度确定了,这个三角形的形状、大小就全确定,这个性质叫做三角形的稳定性. ⑵全等三角形的性质:全等三角形的对应边相等,对应角相等. 3.全等三角形的判定定理: ⑴边边边(SSS ):三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⑵边角边(SAS ):两边和它们的夹角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⑶角边角(ASA ):两角和它们的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⑷角角边(AAS ):两角和其中一个角的对边对应相等的两个三角形全等. ⑸斜边、直角边(HL ):斜边和一条直角边对应相等的两个直角三角形 全等. 4.角平分线: ⑴画法: ⑵性质定理:角平分线上的点到角的两边的距离相等. ⑶性质定理的逆定理:角的内部到角的两边距离相等的点在角的平分线上. 5.证明的基本方法: ⑴明确命题中的已知和求证.(包括隐含条件,如公共边、公共角、对顶 角、角平分线、中线、高、等腰三角形等所隐含的边角关系)

(完整版)圆的知识点归纳总结大全

圆的知识点归纳总结大全 一、圆的定义。 1、以定点为圆心,定长为半径的点组成的图形。 2、在同一平面内,到一个定点的距离都相等的点组成的图形。 二、圆的各元素。 1、半径:圆上一点与圆心的连线段。 2、直径:连接圆上两点有经过圆心的线段。 3、弦:连接圆上两点线段(直径也是弦)。 4、弧:圆上两点之间的曲线部分。半圆周也是弧。 (1)劣弧:小于半圆周的弧。 (2)优弧:大于半圆周的弧。 5、圆心角:以圆心为顶点,半径为角的边。 6、圆周角:顶点在圆周上,圆周角的两边是弦。 7、弦心距:圆心到弦的垂线段的长。 三、圆的基本性质。 1、圆的对称性。 (1)圆是轴对称图形,它的对称轴是直径所在的直线。 (2)圆是中心对称图形,它的对称中心是圆心。 (3)圆是旋转对称图形。 2、垂径定理。 (1)垂直于弦的直径平分这条弦,且平分这条弦所对的两条弧。 (2)推论: ?平分弦(非直径)的直径,垂直于弦且平分弦所对的两条弧。 ?平分弧的直径,垂直平分弧所对的弦。 3、圆心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的度数。圆周角的度数等于它所对弧度数的一半。

(1)同弧所对的圆周角相等。 (2)直径所对的圆周角是直角;圆周角为直角,它所对的弦是直径。 4、在同圆或等圆中,两条弦、两条弧、两个圆周角、两个圆心角、两条弦心距 五对量中只要有一对量相等,其余四对量也分别相等。 5、夹在平行线间的两条弧相等。 6、设⊙O 的半径为r ,OP=d 。 7、(1)过两点的圆的圆心一定在两点间连线段的中垂线上。 (2)不在同一直线上的三点确定一个圆,圆心是三边中垂线的交点,它到三 个点的距离相等。 (直角三角形的外心就是斜边的中点。) 8、直线与圆的位置关系。d 表示圆心到直线的距离,r 表示圆的半径。 直线与圆有两个交点,直线与圆相交;直线与圆只有一个交点,直线与圆相切; 直线与圆没有交点,直线与圆相离。 2 9、平面直角坐标系中,A (x 1,y 1)、B (x 2,y 2)。 则AB=221221)()(y y x x -+- 10、圆的切线判定。 (1)d=r 时,直线是圆的切线。 d = r 直线与圆相切。 d < r (r > d 直线与圆相交。 d > r (r d 点P 在⊙O 内 d > r (r

小学六年级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小学六年级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 六年级上册 知识点概念总结 1.分数乘法:分数乘法的意义与整数乘法的意义相同,就是求几个相同加数和的简便运算。 2.分数乘法的计算法则: 分数乘整数,用分数的分子和整数相乘的积作分子,分母不变;分数乘分数,用分子相乘的积作分子,分母相乘的积作分母。但分子分母不能为零.。 3.分数乘法意义 分数乘整数的意义与整数乘法的意义相同,就是求几个相同加数的和的简便运算。一个数与分数相乘,可以看作是求这个数的几分之几是多少。 4.分数乘整数:数形结合、转化化归 5.倒数:乘积是1的两个数叫做互为倒数。 6.分数的倒数 找一个分数的倒数,例如3/4把3/4这个分数的分子和分母交换位置,把原来的分子做分母,原来的分母做分子。则是4/3。3/4是4/3的倒数,也可以说4/3是3/4的倒数。 7.整数的倒数 找一个整数的倒数,例如12,把12化成分数,即12/1,再把12/1这个分数的分子和分母交换位置,把原来的分子做分母,原来的分母做分子。则是1/12,12是1/12的倒数。 8.小数的倒数: 普通算法:找一个小数的倒数,例如0.25,把0.25化成分数,即1/4,再把1/4这个分数的分子和分母交换位置,把原来的分子做分母,原来的分母做分子。则是4/1 9.用1计算法:也可以用1去除以这个数,例如0.25,1/0.25等于4,所以0.25的倒数4,因为乘积是1的两个数互为倒数。分数、整数也都使用这种规律。

10.分数除法:分数除法是分数乘法的逆运算。 11.分数除法计算法则:甲数除以乙数(0除外),等于甲数乘乙数的倒数。 12.分数除法的意义:与整数除法的意义相同,都是已知两个因数的积与其中一个因数求另一个因数。 13.分数除法应用题:先找单位1。单位1已知,求部分量或对应分率用乘法,求单位1用除法。 14.比和比例: 比和比例一直是学数学容易弄混的几大问题之一,其实它们之间的问题完全可以用一句话概括:比,等同于算式中等号左边的式子,是式子的一种(如:a:b);比例,由至少两个称为比的式子由等号连接而成,且这两个比的比值是相同(如:a:b=c:d)。 所以,比和比例的联系就可以说成是:比是比例的一部分;而比例是由至少两个比值相等的比组合而成的。表示两个比相等的式子叫做比例,是比的意义。比例有4项,前项后项各2个. 15.比的基本性质:比的前项和后项都乘以或除以一个不为零的数。比值不变。 比的性质用于化简比。 比表示两个数相除;只有两个项:比的前项和后项。 比例是一个等式,表示两个比相等;有四个项:两个外项和两个内项。 16.比例的性质:在比例里,两个外项的乘积等于两个内项的乘积。比例的性质用于解比例。

八年级上册英语外研版各模块知识点归纳总结

八年级上册英语外研版各模块知识点归纳总结

Module 1 How to learn English advice take/follow one’s advice接受某人的建议ask for advice 征求意见accept/refuse one’s advice接受(拒绝)某人的建议 offer advice to sb. 向某人提供建议 try to (1)try to do sth .努力做某事try doing sth.试着做某事 try/do one’s best to do sth. 尽某人的全力做某事 5.as…as possible/one can time at a time一次,每一次at one time曾经,一度 at times /from time to time 有时,偶尔on time 准时 all the time 总是,一直in time及时,迟早 ①It’s time for sb. to do sth./It’s (high) time sb. did sth. Suggest

(2)形容词比较级用法 ①表示两者进行比较时用形容词比较级,最明显的提示词是than,其结构为“A…+比较级+than+B”。 ②有表示程度的副词a little,a bit,a few,a lot,much,even,still,far,rather,any等修饰时,用形容词比较级。 ③比较级前面可以加上表示具体数量差别的结构,表示具体“大多少”,“小多少”,“长多少”,“短多少”等。 ④表示“两者之间最……一个(of the two)”时,常用“the+比较级”结构。 ⑤表示“越来越……”,用比较级重叠结构,即“比较级+and+比较级”,多音节词和部分双音节词时用“more and more+形容词原级”。 ⑥表示“越……就越……”时,用“the+比较级,the+比较级”结构。 Module 4 Planes, ships and trains 形容词最高比较级用法 ①表示三者或三者以上的人或物进行比较时,用最高级形式。形容词最高级前必须加定冠词the,句末常跟一个in/of短语来表示范围。(of表示同范围,in 表示不同范围)

初中数学知识点归纳总结(精华版)

第一章 有理数 考点一、实数的概念及分类 (3分) 1、实数的分类 正有理数 有理数 零 有限小数和无限循环小数 实数 负有理数 正无理数 无理数 无限不循环小数 负无理数 2、无理数:32,7, 3 π +8,sin60o 。 第二章 整式的加减 考点一、整式的有关概念 (3分) 1、单项式 只含有数字与字母的积的代数式叫做单项式。 注意:单项式是由系数、字母、字母的指数构成的,其中系数不能用带分数表示,如b a 2 3 14-,这种表示就是错误的,应写成b a 2 3 13- 。一个单项式中,所有字母的指数的和叫做这个单项式的次数。如c b a 235-是6次单项式。 考点二、多项式 (11分) 1、多项式 几个单项式的和叫做多项式。其中每个单项式叫做这个多项式的项。多项式中不含字母的项叫做常数项。多项式中次数最高的项的次数,叫做这个多项式的次数。 2、同类项 所有字母相同,并且相同字母的指数也分别相同的项叫做同类项。几个常数项也是同类项。 第三章 一元一次方程 考点一、一元一次方程的概念 (6分) 1、一元一次方程 只含有一个未知数,并且未知数的最高次数是1的整式方程叫做一元一次方程,其中方程 )为未知数,(0a x 0≠=+b ax 叫做一元一次方程的标准形式,a 是未知数x 的系数,b 是常数项。 第四章 图形的初步认识 考点一、直线、射线和线段 (3分) 1、点和直线的位置关系有线面两种: ①点在直线上,或者说直线经过这个点。 ②点在直线外,或者说直线不经过这个点。 2、线段的性质 (1)线段公理:所有连接两点的线中,线段最短。也可简单说成:两点之间线段最短。 (2)连接两点的线段的长度,叫做这两点的距离。 (3)线段的中点到两端点的距离相等。

六年级下册知识点归纳总结

第一单元主题是“人生感悟”。五篇课文从不同的角度阐明了人生的哲理。 《文言文两则》表达了学习应该专心致志和看待事物应该有不同角度的道理; 《匆匆》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飞逝的惋惜和无奈,渗透着珍惜时间的意识; 《桃花心木》借物喻人,说明人的成长应该经受考验,学会独立自主。 《顶碗少年》蕴含着“失败乃成功之母”的哲理。 《手指》阐明“团结就是力量”的道理。 第一课《文言文两则》 1.背诵课文,默写。 2.知识点: 《学弈》选自《孟子.告子》,《学弈》这个故事,说明了学习应专心致志,不可三心二意的道理; 《两小儿辩日》选自《列子.汤问》,这个故事体现了两小儿善于观察,说话有理有据以及孔子实事求是的态度,同时告诉我们看待事物可以有不同的角度和学无止境的道理。 3.注释 (1)字、词: 弈:下棋。通国:全国。诲:教导。惟弈秋之为听:只听弈秋(的教导)。鸿鹄:天鹅。援:引,拉。俱:一起。弗:不。矣:了。为:因为。其:他的,指后一个人。 重点文中几个“之”的意思 辩斗:辩论,争论。以:认为。去:离。日中:正午。及:到。沧沧凉凉:形容清凉的感觉。沧沧:寒冷的意思。探汤:把手伸向热水里。意思是天气很热。汤:热水。决:判断。孰:谁。汝:你。 (2)句子: 为是其智弗若与?曰:非然也。 (译)难道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别人好吗?我说:不是这样的。 我以日始出时去人近,而日中时远也。 (译)我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近一些,中午的时候离人远一些。 孰为汝多知乎? (译)谁说你的知识渊博呢? (3)译文: 《学弈》

弈秋是全国的下棋高手。他教导两个学生下棋,其中一个学生非常专心,只听弈秋的教导;另一个学生虽然也在听弈秋讲课,心里却一直想着天上有天鹅要飞过来,想要拉弓引箭把它射下来。虽然他俩在一块儿学习,但是后一个学生不如前一个学得好。难道是因为他的智力不如别人好吗?我说:不是这样的。 《两小儿辩日》 有一天,孔子到东方游学,看到两个小孩为什么事情争辩不已,便问是什么原因。 一个小孩说:“我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近一些,中午的时候离人远一些。” 另一个小孩却认为太阳刚出来的时候离人远些,而中午时要近些。 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的时候像车盖一样大,到了中午却像个盘子,这不是远的时候看起来小而近的时候看起来大的道理吗?” 另一个小孩说:“太阳刚出来的时候有清凉的感觉,到了中午却像把手伸进热水里一样,这不是近的时候感觉热而远的时候感觉凉的道理吗?” 孔子也不能判断是怎么回事。 两个小孩笑着说:“谁说你的知识渊博呢?” 第二课《匆匆》(散文) (写作特色:作者运用设问、比喻、排比、拟人等句式将不易察觉的时光匆匆,一去不复返写得形象生动,富有感染力) 1.背诵课文。 2.知识点: 《匆匆》的作者是著名散文大师朱自清(本文是他24岁时所写),他的散文名篇有《匆匆》、《背影》、《荷塘月色》等。本文紧扣“匆匆”二字,细腻地刻画了时间流逝的踪迹,表达了作者对时光流逝的无奈和惋惜。 3.理解句子: (1)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用排比的句式,表明大自然的枯荣是时间飞逝的痕迹。“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看似在问,实际上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对已逝日子的深深留恋。 仿写:太阳落了,有再升起的时候;月亮缺了,又再圆的时候;潮水退了,有再涨的时候。 (2)像针尖上一滴水滴在大海里,我的日子滴在时间的流里,没有声音,也没有影子。

心理测量学重点知识整理

1、著名美国学者波林指出;在测验领域中.“19世纪80年代是高尔顿的10年,90年代是卡特尔的10年,20世纪头10年则是比奈的10年。 2、比奈与其助手西蒙发表《诊断异常儿童智力的新方法》,在这篇文章中介绍的就是第一个智力量表——比西量表。 3、心理测量的性质:(1)心理测量的间接性(2)心理测量的相对性(3)心理测量的客观性 4、心理测验的种类:(一)按测验的功能分类1.能力测验 2.学绩测验 3.人格测验 (二)按测验的对象分类 1.个别测验 2.团体测验 (三)按测验材料分类 1.文字测验 2.非文字测验 (四),按测验的目的分类 1.描述性测验 2.诊断性测验 3.预示性测验(五)按测验的难度和时限分类1.速度测验2.难度测验(六)按测验的要求分类 1.最高作为测验2.典型作为测验 (七)按测验的性质分类 1.构造性测 2.投射性测验(八)按测验的应用分类1.教育测验 2.职业测验 3.临床测验 5、下面是两种常见的排列方式: 1.并列直进式 2.混合螺旋式 6、对测验项目的分析包括定性分析和定量分析两个方面。 7、误差的种类:一种是随机误差,又叫可变误差,这是由与测量目的无关的偶然因素引起而又不易控制的误差,它使多次测量产生了不一致的结果。此种误差的方向和大小的变化完全是随机的,无规律可循。另一种是系统误差,又叫常定误差,这是由与测量目的无关的变因引起的一种恒定而有规律的效应,稳定地存在于每一次测量中,此时测值虽然一致,但不正确。8、经典测量理论的基本思想:把任何一个测验成绩都看做是真分数和测量误差的和,即:X=T+E (这里X为实得分数或观测分数,T是假设的真分数,E是测量误差) 9、估计信度的方法:①再测信度②复本信度③分半信度④同质性信度⑤评分者信度 10、信度系数有两个实际用处:一是用来评价测验,二是用来对分数作解释。 11、效度分为内容效度、构想效度和校标效度。 12、测验间法:①相容效度②区分效度③因素效度 13、分数的合成类型:①项目的组合②分测验或量表的组合③测验或预测源的组合 14、根据测量对象的性质和特点,不同形式的测量可分为:物理测量、胜利测量、社会测量(对社会现象的测量)、心理测量。 15、测量的参照点:a) 绝对参照点:以绝对的零点作为测量的起点b) 相对参照点:以人为确定的零点为测量的起点 16、Stevens将量表从低到高分为4个等级:a)命名量表:用数字来代表事物或对事物进行分类b)顺序量表:给个体赋值,使数值的大小次序与个体在所测量的心理特性上的多少、大小、高低等的次序相符合c)等距量表:给个体赋值,使数值间的差不仅能够反映出对应个体在所测量心理特性上的排序,而且能够反映出对应个体在该特性上的差异程度d)比率量表:给个体赋值,使数值间的比率能够反映对应个体在测量心理特性上比率 17、心理与教育测量的理论基础:1918年,桑代克曾提出:“凡客观存在的事物都具有其数量”。1939年,麦柯尔进一步指出:“凡是有其数量的事物都可以测量。” 1、心理测验:通过观察人的少数有代表性的行为,对于贯穿在人的全部行为活动中的心理特点作出推论和数量化分析一种科学手段 2、难度:测验项目的难易程度 3、区分度:指测验项目对被试的心理特性的区分能力 4、误差:是在测量中与目的无关的变因所产生的不准确或不一致的效应。 5、真分数:就是在测量没有误差时所得到的真值。 6、信度:人们通常把测量结果的可靠性称之为信度。 7、效度:指的是测量的有效性,即一个测验对它所要测量的特质准确测量的程度。 8、内容效度:是指项目对欲测的内容或行为范围取样的适当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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