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应急预案

防火控制安3-6-6

目录

安 3-6-6-1 ★防火管理制度………………………………………………………( 4 )

6-2 ★防火管理责任制……………………………………………………( 11 )

6-3 ★防火重点部位和消防器材平面布置图…………………………( 22 )

6-4 ★消防器材明细表……………………………………………… ( 24 )

6-5 ★义务消防员名单………………………………………………… ( 26 )

6-6 动火许可证……………………………………………………… ( 27 )

填写说明:

防火控制的资料应按有关要求设置。

安3-6-6-6是动火许可证的空白表式,请按实际动火的级别要求填写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附上一~三级的动火须知要求):

一、一级动火

1、禁火区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均属一级动火。

2、一级动火申请应在一周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一天,期满应重新登记,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一级动火作业由所在单位主管防火工作的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二、二级动火

1、在具有一定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等动火作业均属二级动火作业。

2、二级动火申请人应在四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三天,期满应重新办证。

3、二级动火作业由所在本单位项目部负责人填写,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

方案,报本单位主管部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三、三级动火

1、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等均属三级动火。

2、三级动火申请人应在三天前提出,批准最长期限为七天,期满后应重新办证,否则视作无证动火。

3、三级动火作业由所在班组填写,经本单位项目部施工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4、本表一式三联:动火人、动火监护及存查。

防火管理制度

安3-6-6-1

安3-6-6-1

一、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二、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施工单位在承建工程项目签订的”工程合同”中,必须有防火安全的内容,会同建设单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8、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9、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