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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转迁证明

清华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转迁证明
清华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转迁证明

清华大学毕业生户口档案转迁证明

我校年系专业毕业(研究生/本科生),毕业时未参加就业派遣,并按照国发办[2002]19号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将户口及档案保留在我校,现因:()申请出国

()拟升学深造

()自谋职业

()其他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将其户口及档案转回其生源所在地:

户口:省市

档案:省市

清华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年月日(联系人:)

知情同意书

本人自愿放弃办理报到证,确认将户口、档案直接迁离学校,确认户口、档案迁移地址信息准确,对未办理报到证而丧失干部身份所产生的一切影响,后果自负。

本人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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