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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会见笔录模板(官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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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

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三)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2、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3、侦查人员对你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根据案件事实你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也可以作出无罪的辩解。

4、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讯问笔录你有权进行核对,若你没有阅读能力的,应要求侦查人员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在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5、侦查机关应当将用作证据的鉴定结论向您告知,对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

6、自行的辩护权和聘请律师辩护的权利;

7、申诉权和控告权。

(四)、刑事诉讼的三个阶段以及办案期间的相关规定。

九、是否有问题向律师咨询?

答:

十、你的家属非常关心你,让我们问候你,在看守所里面情况怎么样?

答:

以上笔录请阅读,如果记录有遗漏或者错误,请提出补充或者修改,如果确认无误请在笔录上签名。

被会见人阅读意见:

被会见人签名:

年_ 月日

附页

刑事案件律师会见笔录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会见时间:年月曰 会见地点:_______________ 看守所 会见律师: 记录人: 被会见人:__________ 身份证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告知嫌疑人律师身份及职责并确认委托关系 1.我(们)是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我(们)接受你亲属的委托,在你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你,为你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你听清楚了吗? 2.现在向你出示你亲属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指派通知书),请你过目。在你看了委托书之后,我再补充介绍一下我的基本情况。我(们)是广东仁之仁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请问,你是否同意 我为你提供法律帮助? 3?你在被采取强制措施后,可能有很多话想要讲,但希望你 不要着急,请冷静并保持耐心。今天的会见,我(们)按照专业的步骤

进行。先谈程序性问题和与你相关的一些法律规定,重点会告诉你作为 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和义务,然后谈案情,然后回 答你的咨询,之后也会关注你的生活必需品的收、寄情况,最后 再谈谈我(们)共同关心的一些话题。听清楚了吗? 二、了解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请问你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家庭住址、文化 程度等基本情况?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你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你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三、了解嫌疑人涉嫌的罪名 你因涉嫌什么罪名被采取强制措施? 答: 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序和法律手续情况 1?你是什么时间被采取强制措施的?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你是否收到拘留通知书或者逮捕通知书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了解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或者直接说)开庭前已经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就是这份当事人在开庭前所签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述合议庭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原告方是否清楚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律师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三)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2、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3、侦查人员对你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根据案件事实你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也可以作出无罪的辩解。 4、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讯问笔录你有权进行核对,若你没有阅读能力的,应要求侦查人员宣读。如果记载有遗漏或者差错,可以提出补充或者改正。在确认笔录没有错误后签名或者盖章。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接待当事人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永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

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 问:根据法律规定,律师在办理法律业务中所支出的车旅费、文印费、鉴定费、邮寄费、电话费等费用都应由你承担。你听清楚了吗? 其他告知事项: 问: 答: 请核对以上笔录,如果无误,请签字确认。

2015-典型律师会见笔录

会见笔录 时间:年月日 地点: 被会见人:涉嫌罪名: 会见人: 会见次数: ?你好,你是吗? : ?我是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接受律师事务所指派及的委托,到看守所会见你一次,这是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你看一下。 : ?请说一下你的基本情况,主要说一下出生年月、文化程度、是否有过刑事处罚。 : ? 你的案件现在侦查阶段,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 : ?你是什么时间因为什么被刑事拘留的? : ?你是如何到案的? :

?在你被拘留后,公安机关在审讯过程中对你是否有刑讯逼供或变相刑讯逼供,比如冻、饿,不让你休息等行为?如果有这些行为你可以提出控告。 : ?你在形式诉讼中的权利义务,公安机关应当告知你了吧?现在我再给你说一遍(书面材料,告知相关权利义务)。你是否清楚了? : ?对于权利义务方面,再强调一下在今后的案件处理过程中,你应当积极配合办案机关,如实叙述自己知道的案情,对办案机关提取你的笔录你应当认真核对,记录有差错的你可以要求更正,核对无误后才可以签名。如果你看不懂或与你说的不一样,你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来,要求读给你听或补正。 : ?对于刑事案件的审理程序给你说一下,分为三个阶段,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理阶段。依据法律规定,拘留最长时间为30天,报请批捕时间为7天;侦查羁押期限一般为2个月,最长不超过7个月;检察院审查起诉期限一般为一个半月,退回补充侦查应当在1个月内侦查完毕,退补以两次为限;法院应当在受理后1个月以内宣判,特殊情况可延期。你是否清楚? : ?依据刑事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

接案谈话笔录

接案谈话笔录 Last revision date: 13 December 2020.

接案谈话笔录接待人:记录人: 被接待人: 地点: 时间: 问:我是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汪挺律师,你找律师有何事,要求提供咨询或案件代理服务吗? 答:咨询案件情况并委托案件代理服务 问:案件是什么样的情况?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收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 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 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 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 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

5、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风险: A、你方所陈述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的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能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C、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中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收取的代理费不予以退还。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当事人本次提供证据材料,证据共计份,全部为复印件,原件请当事人保存好,开庭时需提供,你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以上谈话笔录请看一下,无误后请签字。 答:以上笔录属实。 当事人(签字):(按印) 2015年月日

律师会见笔录

律师会见笔录 Company number:【0089WT-8898YT-W8CCB-BUUT-202108】

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重庆洲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三)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义务: 1、要求变更强制措施的权利。 2、申请有关办案人员回避的权利; 3、侦查人员对你的提问,你应当如实回答,但是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有拒绝回答的权利。根据案件事实你可以陈述有罪的情节,也可以作出无罪的辩解。 4、有自行书写供述的权利,对侦查人员制作的讯问笔录有核对、补充、改正、附加说明的权利;讯问笔录你有权进行核对,若你没有阅读能力的,应要求侦查人员宣

律师见证谈话笔录

律师见证谈话笔录 时间:2018年9月8日天气:多云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 被询问人:姓名余XX珍,性别女,年龄83 ,1935 年 3 月21日出生;居民身份证号码: 51021XX93503216X28 住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南溪村郭家岚垭队 联系电话: 与本次见证关系:当事人 见证律师:XXX玲执业证号:1XXXX11955932,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见证律师:XXX 执业证号:15002XXXX0592926,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询问人:XXX ,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XXX ,重庆XX律师事务所律师 询问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 询问时间:2018年9月8日。 询问事项:XX立遗嘱事宜 问:你叫什么名字?你多大了?可有身体或精神方面的疾病? 答:我叫XXX,今年83岁了,我身体健康,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问:你们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法律帮助? 答:我今年83岁了,年事已高,所以想立遗嘱处分名下遗产,希望委托律师提供遗嘱见证,见证遗嘱系本人自愿签署,遗嘱中签名系本人所签。 问:现在向你们简单的阐释一下律师见证的含义,律师见证是指律师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以律师身份在场,以律师事务所的名义对具体的法律行为或法律事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证明的活动。你们可明白了? 答:明白了 问:你们提供的资料是否是真实的? 答:都是真实的 问:您是自己要求要立遗嘱吗? 答:对,我自己要立遗嘱的 问:你以前是否写过遗嘱或由他人帮你代写过遗嘱?如果立有遗嘱且没有通过法定程序予以撤销则会影响此次所立遗嘱的效力,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你本人承担;如果是自书或者代书的遗嘱,这次立遗嘱视为以前立的遗嘱失效,你是否清楚? 答:我记不清楚了,但是不管以前有没有立遗嘱,都以这次的遗嘱为准。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而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未保留的,在遗嘱生效并进行遗产处理时,依法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你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参考资料: (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 ___调取;

(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如武汉法院就将其交给审判长决定。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律师接待笔录

接待笔录 接待人: 被接待人: 接待时间:2018年11月20日 接待地点:河北律师事务所 ?请问你来律师所有什么事需要律师帮助。 :因为我与丈夫离婚纠纷一事想请律师代理离婚之诉。 ?你讲一下你丈夫以及你们婚姻的基本状况。 :****,男,汉族,1981年8月12日生,身份证号:****8,*******村人,现住该村,电话:***** 2006年9月,原被告经媒人介绍认识,认识时间不长仓促订立婚约。******在**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按照农村习俗举行结婚仪式,开始共同生活。原被告共同生育了二个子女,长女**2007年11月7日出生,二儿子**2013年5月26日出生。婚前原被告认识不深,没有建立感情基础。 婚后,原告慢慢发现与被告脾气性格均不相投,原被告经常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感情一直不和,没有共同语言。被告不听取原告任何意见,个人专断独行,不顾及原告想法,不尊重原告。被告的父母经常挑拨两人间的关系,被告不仅不信任原告,没有给予原告基本的信任,甚至经常欺骗原告。两人结婚后,被告一直出门打工两人实际上相处时间很短,夫妻感情不深厚,且伴随着矛盾频发经常分居生活。 ?你们有什么财产及债务么。 :**********。 没有债务。 ?好的,关于共同财产,因为是农村的房屋,无法查封拍卖,认定及分割存在困难。你需要提供证据证实,否则无法支持。 ?对孩子的抚养你有什么要求。 :我要求抚养两个孩子。 ?孩子的抚养权有几个原则,两周岁以下的哺乳期的孩子一般归女方,十周岁以上的征求孩子的意见,2至10周岁之间的根据孩子的生活环境和有利于孩子的成长条件确定,一般在离婚时跟随哪一方就判归哪一方。十周岁以上,听取孩子意见。两个孩子一般一人抚养一个。所以,没有办法保证判决你抚养孩子或者不支付抚养费。 :奥,我知道了。 ?还有什么事要讲么。 :没有了。 ?在这里我需要明确告知你几个事,你仔细听明白。 第一,离婚第一次能不能离成要看有没有法定的离婚条件,比如对方有刑事犯罪,有第三者及其他不正当关系,分居满两年,以及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事由,如果没有法定事由或有事由而我们没有相关证据证明,则法院会出于挽回婚姻及家庭的角度考虑,不判决离婚。第二,关于离婚之诉的时间,也会根据双方感情是否破裂,第一次能否离成,以及双方是否都在县居住而相应的送达时间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对方不在县或下落不明,需公告送达则时间会偏长一些,如对方配合则会时间短些,总之时间可能会从1、2个月到1年多而不等。

会见笔录范本

会见笔录 (第1 次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时间:201 8 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其他地点: 会见人:律师记录人: 被会见人:涉嫌罪名: 律师:我是浙江所的律师,接受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依法担任你的辩护人,直至□侦查□审查起诉□审判终结,你是否同意我担任你的辩护人(代理人) 答:是 问:请先告知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等情况 答:姓名性别男出生年月年月日 身份证号码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婚姻状况身份证地址 律师:你依法获得了法律援助,根据《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第26条规定,你享有以下权利和义务。 1、你有权了解法律援助案件的进展情况,我将如实告知于你。 2、你如果认为我消极履行义务,可能要求法律援助中心更换律师。法律援助中心查证属实的,应当予以更换。 3、你应如实陈述有关事实,提供有关的证明和证据材料,不得因受到他人干扰而做虚假陈述,你听清楚了吗 答:清楚 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36、37、41条的规定,律师的业务活动主要是:1、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各和案件有关的情况,提出意见;2、会见犯罪嫌疑人,并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案件情况;3、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4、申请变更强制措施;5、进行调查取证或申请重新鉴定。你听清楚了吗 答:清楚 律师:你是在什么时间、地点,涉嫌什么罪名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或被逮捕、取保候审) 答: 律师:你以前是否因违法或犯罪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 答:没有

律师:你认为侦查机关对你刑事拘留后,有无违法的侦查行为(例如刑讯逼供、诱供或剥夺你申辩权的行为) 答:没有 律师:所有侦查记录都记录属实并且经你看过且签字核实吗 答:有的 律师:侦查机关有无记录不实而不让你纠正的情况 答:有的 律师:你被刑事拘留后,办案人员是何时告知你,如果你经济困难可以申请法律援助,请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律师,无偿为你提供辩护 答:当场 律师:我现在给你解释你所涉嫌的罪名的法律规定,若有疑问,请向我提出,我会尽理向你解释法律上的规定(案件定性含义)。你所涉嫌的罪名是:法律的规定是这样的(解释相关法律规定)《刑法》条 ..你清楚了吗 答:清楚 律师: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 答:没有 律师:你对所涉嫌的罪名有无异议(对案件定性是否有异议) 答:没有异议 律师:你把案件的基本情况讲述一下 答:

(完整word版)标准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普通/简易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公开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一、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原、被告是否听清上述法庭纪律?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原告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核对原被告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开审理情况,不公开第二款)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律师会见笔录范本

使用指引 1.本人为专业合同管理,在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公司法领域具有多年的法务经验,旨在网络上提供高性价比的法律服务(尤其是合同草拟、修订、审查服务)。在网络上公布的所有合同、协议、法律文书均为最为优质文档,与其他文档提供者有着本质的区别。 2.虽然本人提供的是优质文档,但仅收取一定的草拟成本费用,为的就是在网络上提供性价比最高的合同服务,您购买后绝对会认为物超所值。 3.本人提供的文档有以下特点:措辞严谨、内容全面,另附带使用的指引,这是其他一切网络文档所没有的特点。 4.所有合同、协议、法律文书下载后都可以直接使用。当然,根据具体情况的不同,对文档的内容自然会有修订的必要。本人提供的文档分为S、A++、A+、A四类,其中S 类文档是您购买后会永久提供合同咨询服务;A++类文档是您购买后会提供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修改的服务;A+类文档是优质法律文书,您可以直接进行使用,但不提供后续服务;A类文档为普通法律文书,仅是范本作用,购买后需要您作出一定增补才适应具体的情况。后续服务的联系方式在合同最后给出。 5.本文档属于A类文档,仅是范本作用,购买后需要您作出一定增补才适应具体的情况。

律师会见笔录范本1 会见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时______分 【备注:会见时间可以写起始时间,或者具体记录起始时段】 会见地点:____________。 被会见人: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涉嫌罪名:__________________。 会见人:____________。 【备注:会见人两名以上的需要写全】 其他在场人员: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会见内容: 一、会见前告知 【备注:该步非常重要,是获取被会见人信任的工作,因为辩护人的委托往往不是犯罪嫌疑人本身去做的,因此必须在开始会见前表明自己的身份】 会见人:您好,我是______律师事务所的______律师,我所接受______法律援助处的指定/______您的家属______的委托,指派我担任您的案件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一审阶段/二审阶段的辩护人,今天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会见您。在本次会见结束之后,请您书面确认是否同意本律师担任您的辩护人。如果您不同意本律师担任您的辩护人,您有权拒绝接受委托或接受指定辩护,您的家属有权随时解除委托辩护。如果您拒绝我为您辩护,就请您亲笔书写拒绝我辩护的意见(律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当事人、证人) 要点 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接待客户、当事人,或向证人进行调查,需要对谈话内容进行记录时,所使用的谈话笔录模板。 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接待人(以下问”一方): 记录人: 被接待人(以下答”一方): 问:感谢你对我们的信任,使我们有机会为你提供法律服务。你找我们有何事,要求提供咨 询或案件代理的服务吗? 答: 问:谈一下案件的情况。 答: 问:提供你的证据我看一下。 答:(当事人出示了相关的证据。) 问:对方的证据情况你是否清楚? 答: 问:你还有什么要求?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 问:就本案我谈一下法律观点。 问:本案的代理思路及当事人诉讼风险 问:以上风险你明白吗,是否要求代理?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

问:你是否要求我们代理此案?如代理代理费为_______________ 元。 答:同意代理,要求办理相关手续,签收有关案件证据材料。 问:本次代理期间为 答: 问:其它补充: 问:以上谈话记录请看一下,无误后请签字。 答:以上笔录与我所说的一致。 特别提示:请你阅读上述笔录,如无异议请签名。 当事人(签字): 年月日 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接待人(以下问”一方): 记录人: 被接待人(以下答”一方): 问:我们接受的委托,处理与之间的纠纷。 答: ___________________ 问:谈一下案件的情况。 答: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 年月日 地点: 合议庭人员:书记员: 案由: 庭审准备阶段(略) 一、开庭 审判长宣布:与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三、举证质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原告: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审:举证质证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

律师会见笔录模板(官方版)

____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

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答: 2、有无立功情节?(《刑法》第六十八条规定: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答: 八、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作为律师,我们有义务告诉您刑事诉讼法的一些基本法律规定和您的权利与义务: (一)、《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对一切案件的判处都要重证据,重调查研究,不轻信口供。只有被告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的,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没有被告人供述,证据充分确实的,可以认定被告人有罪和处以刑罚。” (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是刑事诉讼的基本法律原则,事实由证据还原,刑事诉讼共分为七种证据,其中包括您的供述。

律师与当事人初次谈话笔录

初次接待当事人 谈话笔录 时间: 地点: 接待人: 记录人: 来访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籍贯,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内容: 问:我们是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示执业证),你有什 么事情需要我们提供法律服务,请将有关情况进行详细介绍好吗? 答: 问:你应保证你向我们反映的情况是完全真实的,否则,你将承担由 此造成的不利后果。你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我们律师可以为你提供法律服务。在接受委托之前,我们要向你告知如下法律服务风险和法律服务要求:1、法律服务系有偿服务,由本所统一收费、收案;2、律师只能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不能为你弄虚作假和提供伪证;3、律师只能依法提供法律服务,不负责向办案人员请客送礼和行贿;4、律师不承担办案风险,律师不能承诺办案结果;5、你本人应当积极举证,需要律师为你调查取证的,你应全力配合律师调查取证;6、如果你委托的事项违法、如果你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你隐瞒事实,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另外,根据你所反映的情况,你需要委托办理的法律业务还有可能存在如下法律服务风险: A、你方所陈述的事实必须真实,因虚假陈述造成不利诉讼后果由你方承担责任; B、委托方应向被委托人提供支持自己主张的证据和证据线索,若举证不能,要承担败诉风险; C、代理职能是法律服务,依法维护当事人或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不具有确定案件胜诉的职能; D、退费条件:委托人因被委托人过错而提出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退还预收的全部代理费用;非因被委托人过错而终止委托关系的,本所已经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案件因双方调解、 以上告知事项,你都听清楚了吗? 答:听清楚了。 问:委托关系自你签订委托合同、委托书,并按约定付清全部委托费生效,到案件办理完毕,取得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裁决书等法律文书时终止,是否清楚? 答: 问:诉讼案件分一审、二审、再审三个阶段,你办理委托和交费时需明确委托的是哪个阶段,如不明确,则一次委托和收费只确立了一个阶段的委托关系,是否清楚?

律师会见笔录 官方版

律师会见笔录官方版 Document number【SA80SAB-SAA9SYT-SAATC-SA6UT-SA18】

____律师事务所 会见笔录 第次 会见时间:会见地点: 会见律师: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记录人:某某律师事务所律师 在场侦查人员: 侦查人员工作单位: 被会见人: 我是某某律师事务所的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我们接受您亲属 的委托,在您涉嫌犯罪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依法会见您,为您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 一、您是否同意律师为您提供法律帮助,并作为你的辩护人依法为你提供辩护 答:同意。 二、询问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 1、姓名:____ 性别:____ 民族:_____国籍:_____文化程度: 职业: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年月:_________ 户籍所在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现在身体情况如何有无疾病

答: 3、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 答: 三、核对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形。 公安机关以什么罪名对您采取强制措施采取强制措施的时间相关法律文书是否收到 答: 四、被采取强制措施后人身权利及诉讼权利是否受到侵犯。 1、有无刑讯逼供等 答: 2、侦查机关有无告知您的诉讼权利 答: 五、所涉嫌的罪名相关规定(详细讲解所涉嫌犯罪罪名的构成要件、法律规定,具体内容见附页) 六、是否参与所涉嫌的案件陈述有罪或者无罪、罪轻的主要事实和情节。 答:见附页。 七、核对有无自首或者立功的情形。 1、有无自首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答:

谈话笔录合同协议书范本

律师事务所 谈话笔录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律师事务所会议室 承办律师:(以下“问”一方) 被会见人:(以下“答”一方) 事由:房产赠与见证 问:你们的姓名、身份等主要个人情况? 答:赠与人: 受赠人: 问:您需要我们提供什么法律帮助? 答:办理赠与合同见证。 问:根据上述委托事项,你们能向我们提供哪些如下材料? 答:有如下材料: 1、 2、 3、 问: 赠与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的位置及坐落情况如何?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的产权来源如何,有无产权纠纷? 答: 问:上述赠与房屋是属于你(赠与人)的个人财产还是共同财产,若为共同财产,是否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答: 问:对于上述赠与房屋你(赠与人)以前有无在遗嘱、遗赠抚养协议、遗赠或赠与合同中做过其他处理和处分? 答: 问:(赠与人)赠与后,上述房屋赠与部分的权利、义务与你无关,你是否清楚?答: 问:(受赠人)受赠后,上述房屋受赠部分的权利、义务均由你享有和承担,你是否清楚? 答: 问:上述赠与是否无偿,是否附有条件?

答: 问:你们是否自愿签署上述赠与合同的? 答: 问:根据有关房地产管理法规的规定,还有以下一点要向你们说明的,赠与合同办理后,应在房屋所在单位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否则不产生所有权转移的效力,你们是否清楚? 答: 问:还有什么要补充的? 答: 问:你们是否愿意对述你们所说的话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答: 问:请查看笔录,请确认与你们所说的一致,然后再签字确认。 答:好的。 特别提示:请你阅读上述笔录,确认无异议后再签名确认。 被会见人(签字并捺指印): 年月日 承办律师(签名):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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