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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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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重大突发事件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正常营运和信誉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办法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

(一)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意外损失;

(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三)对本行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造成人员伤亡;

(五)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统一指挥原则。总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涉及的各级行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三)最小损失原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应讲求经济效益,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保密原则。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

(三)审议成员部门提交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报告,指导、督促成员部门及相关支行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职责;

(四)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五)依法处理原则。坚持依法处理,注意工作方法、手段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总行对全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负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处理工作组织体系,按处理工作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包括:(一)重大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处理组,分别处理资产安全类、信息安全类、营运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

(三)总行部门根据处理工作需要,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处理具体突发事件专案组。

第五条总行设重大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由行长担任组长,副行长为成员;视情况需要,临时增加总行其它管理人员参加领导小组工作。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统一领导和指挥全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制订、审议有关政策、策略和制度;

(二)直接负责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三)指导、协调各处理组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四)根据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需要,向地方政府、监管部门等请示、报告。

第七条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为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在总行财务综合部办公,由财务综合部负责人担任主任。

第八条领导小组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接收处理各支行和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的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预警信息报告;

(二)根据领导小组的要求,负责有关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文件、会议、联络等事务,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工作机制;

(三)根据领导小组的指示和决定,对有关工作进行协调、督办和检查;

(四)负责与政府部门、监管机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方面的日常沟通和应急联络。

第九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组:

(一)资产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理组(简称"资产安全组"):组长由分管资产安全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市场业务部、小微贷款部、财务综合部等部门负责人,业务市场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二)信息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理组(简称"信息安全组"):组长由分管信息技术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财务综合部、营业部

等部门负责人,营业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三)营运安全类突发事件处理组(简称"营运安全组"):组长由分管营运安全的行领导担任,成员为财务综合部、市场业务部、小微贷款部、营业部等部门负责人,财务综合部承担该组日常工作;

各处理组可视情况临时指定相关的总行部门负责人参加本组工作。

第十条处理组的主要职责:

(一)部署、审议针对各种重大突发事件的专项应急预案,指导本组成员部门拟订职能范围内重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组织成员部门建立预警机制;

(二)直接负责较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制定、实施处理方案并报告领导小组;

第十一条总行部门在处理突发事件中的主要职责:

(一)直接负责或指导处理本部门所管业务条线范围的一般突发事件,并向处理组提交处理工作报告;

(二)根据处理组的决定,处理或协调、指导相关单位处理较大突发事件;

(三)建立和完善本业务条线的预警机制。

第十二条专案组。根据处理具体突发事件的需要,由领导小组或处理组决定成立的专门工作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理方案,实施具体的处理工作。

第三章突发事件的分级和分类

第十三条突发事件分级分类概述。根据实际情况和处理突发事件的需要,按突发事件严重程度将其分为三级,按其成因性质将其分为三类。

第十四条突发事件的分级:

(一)特别重大突发事件 ( I 级 )

1、可能对全行整体正常运营、经营绩效和信誉造成特别严重、很难补救的重大资产损失或重大恶劣影响的事件;

2、已引起监管部门或社会公众严重关注,需要总行领导直接处理的事件。

(二)重大突发事件 ( II 级 )

1、影响全行一个乃至数个业务条线整体工作或直接影响一个乃至数个支行整体运营的事件;

2、可能造成的资产、声誉损害,其后果可能影响全行整体营

运、经营绩效和信誉的事件。

(三)较大突发事件( III 级 )

影响一个支行某业务条线正常运营或总行某个业务条线正常工作,但不至于影响整个支行或全行某个业务条线整体工作的事件。

第十五条重大突发事件的分类

(一)形象危机事件:是指本行经营中的重大问题被曝光,或者客户等对本行产品或服务的实际质量不满、无法宣泄而突然爆发,破坏公众对本行品牌的忠诚,使本行无形资产在短期内明显受损的事件;

(二)突发治安事件:是指发生群体性斗殴,发现可疑危害物品,出现恐吓电话或信件(邮件),发现可疑人员、犯罪分子行凶等等非银行业务因素造成的、对本行正常营运产生严重干扰和破坏的事件;

(三)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本行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事件;

(四)流动性风险突发事件:是指本行流动性不足,无法以合理的成本迅速增加负债或变现资产获取足够的资金,影响盈利水平,极端情况下会导致本行资不抵债的事件;

(五)押运突发事件:是指本行枪支被抢、被盗、被滥用与防卫过当,遭遇抢劫,发生严重交通事故造成车辆严重损坏和人员伤亡,发生车辆故障,在途中遇到严重塞车的事件;

(六)信访突发事件:是指本行员工、客户等经过非正常的信访途径,不在本行信访接待的指定场所,不直接向本行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反映问题,影响正常经营秩序,或是在信访接待场所携带危险品、管制器具,侮辱、殴打、威胁信访接待工作人员,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事件;

(七)守库突发事件:是指本行金库遇到特大暴雨和洪水侵袭,发生地震、火灾,遭遇暴力抢劫、爆炸、恐吓等危及本行金库安全和造成本行财产损失的事件;

(八)计算机系统突发事件:是指支撑本行正常运营的各种业务处理系统、管理信息系统受病毒程序攻击、通讯中断、数据灭失或泄露、发生严重故障等原因,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面积、系统性的出错或失灵,严重影响本行正常运营的事件。

第十六条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由领导小组统一领导、集中指挥,根据领导小组的意见,按事件级别和类型由相关处理组及其相关人员具体处理。

(一)较大突发事件(Ⅲ级),由总行相关部门直接或指导

事发单位处理,事件情况、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向相关处理组报告;

(二)重大突发事件(Ⅱ),由相关的处理组组织处理,事件情况、处理方案和处理结果向领导小组报告;

(三)特别重大突发事件(Ⅰ),由领导小组直接组织处理。

第四章突发事件预警机制建设

第十七条预警机制的定义。指各单位对日常风险信息进行识别,针对含有引发重大突发事件可能性的先兆信息及时进行监测、分析、评估,视情况向总行及突发事件处理机构提出警示,对于高危信息预先采取防范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建立应急处理预案的工作。

第十八条预警机制建设。

(一)各单位应在日常工作中,引进突发事件预警管理的观念,对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加强管理,准确判别,及时报告;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预警机制建设的协调和沟通,了解和传递总行、监管机构等关于突发事件预警系统建设动态和有

关要求。

第十九条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是事先制定的、针对某一特定种类突发事件(如:群发性闹事、水火灾害、集团客户信用危机等特定种类的事件),明确规定其处理工作的动员、指挥方式、操作步骤和具体方法的方案。

第二十条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突发事件,应当制定专项应急预案:

(一)已经发生并处理过的突发事件;

(二)同业中已发生过的且影响较大的重大突发事件;

(三)银行业发生机率较大的突发事件;

(四)总行、监管部门等要求制定的预案。

第二十一条预案的制定和实施。根据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需要,由处理组组织成员部门起草相关的应急预案,报总行领导小组或处理组审定后实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制定专项应急预案的建议。预案制定后,由处理组或总行相关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培训、演练,对预案效果进行评估。预案针正确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理机构应当在结案报告中对预案提出评价和改进意见。

第五章突发事件的报告

第二十二条报告类别。在发生突发事件或发现其先兆信息以及处理过程中,须及时报告有关信息,根据其内容,分为预警报告、事件报告。

(一)预警报告是各单位发现并上报的突发事件先兆信息的报告;

(二)事件报告是指从突发事件发生至处理结束的全过程中,各单位或各处理组等上报的突发事件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的各种报告。

第二十三条报告内容。报告应当对突发事件或其预警信息作真实、客观、准确、清晰的描述,其基本内容包括:

(一)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发生的时间、地点;

(二)突发事件或预警信息发生原因、性质、可能涉及的金额及人数、危害程度、影响范围,报告时的事态及已产生的后果;

(三)事态发展趋势预测,已经或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四)如有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应特别说明伤亡人数和损失金额;金融挤兑事件,应特别说明参加挤兑的人数、被挤兑

机构存取款变化、资产负债、头寸情况及风险蔓延情况;聚众上访、围攻事件,应特别说明参与的人数、持续的时间、现场秩序情况和造成的影响;重要凭证、保密资料丢失或损毁及系统故障等事件,应特别说明可能引发的后果和拟采取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报告时限。预警报告,由事发单位在确认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后即时报告。事件报告根据专项应急预案规定的时限报告,无应急预案的,在事发后2小时内报告,其后续情况(处理、进程、结案等)报告,按处理组或总行相关部门的要求进行。

第二十五条报告线路。发生突发事件(包括预警信息)的单位直接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由其统一接收。

第二十六条向监管部门的报告。本行发生的突发事件的性质和程度,达到监管机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制度》报送标准或特别要求报告的,由突发事件处理部门负责向监管机构报告。

第二十七条报告的实施细则

(一)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单位突发事件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落实突发事件的报告工作,将责任落实到部门、明确到个人;

(二)严格做好突发事件报告的保密工作,将知悉人员控制在最小的范围。

第六章突发事件处理

第二十八条先期处理。突发事件发生后、处理方案未明确前,事发现场的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应按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或缓和事态的发展。对该种突发事件尚无专项应急预案,但按事件发展情况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事发现场的负责人应按其管理职责作出判断,采取合适的处理措施和防扩散措施,尽力控制或缓和事态的发展。

第二十九条报告情况。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现场负责人立即按应急预案要求上报或向单位负责人报告;各单位负责人应在迅速部署初步处理措施的同时,按有关报告要求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第三十条接收处理。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报告或事件报告后,应迅速对所报情况作出性质类别和程度上的判别,及时递交领导小组、相关的处理组或总行相关部门处理。

第三十一条制定处理方案。领导小组、处理组及总行部门受理突发事件后,应根据应急预案和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处理方案,迅速部署有关单位执行。处理方案同时向总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第三十二条处理方案的执行与调整。专案组及发生突发事件的单位,应严格执行处理方案。如执行中发现事件存在着方案制定时未能查明、未能预料的不利情况,应立即向处理方案制定机构报告。在执行中如认为有必要对处理方案进行调整的,应及时提出建议。调整处理方案须由制定处理方案的机构决定。

第三十三条事件级别调整。在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因事态进一步恶化或难以有效控制,负责处理的机构应及时向上级处理机构提出事态升级警报,并由其决定事件是否升级。事件升级后,处理工作相应由上一级处理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处理机构认为事态已迅速缓解或已得到有效控制,可认定事件降级并移送下级处理机构处理。

第三十四条结案。突发事件处理过程中,处理机构认为突发事件已得到控制、不再具有危害性,可报经上级处理机构同意后退出应急处理机制,按常规工作处理。突发事件处理完毕,处理机构应当作出结案报告,向上级处理机构报告。结案报告的内容应包括处理过程描述、经验教训、突发事件成因的分析、对该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建议或对其实际操作效果的评估等。

第三十五条应急保障。在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总行有关部门应根据领导小组或处理组的决定,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支持。

第七章突发事件的分类处理

第三十七条重大突发流动性事件处理。各支行应加强对所辖网点兑付情况的日常监测和资金流动性状况的监测,当出现客户非正常大量、集中提取存款等挤兑迹象,或某一地区发生挤兑等事件,有可能波及本行时,必须及时向总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

(一)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行应迅速启动本行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理。首先经过内部资金调运、向当地人民银行调运等方式,力所能及筹措资金先行兑付,进行自救处理;

(二)上级行及时帮助调剂资金,协调当地人民银行进行现金调拨,满足兑付需要。必要时,紧急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动用法定准备金存款,保证兑付需要,防止事态蔓延和扩大;

(三)总行视情况暂停资金拆出业务,暂停发放贷款,保证资金兑付需要;

(四)协调当地公安、武警部门帮助维持兑付秩序,加强对现金调运的守护,防止意外事件的发生;

(五)针对事件发生的原因(如市场传闻、谣言等),按规定程序对外发布公告,及时消除不良影响(如有必要,报请人民银行、银监会给予澄清)。与此同时,要求基层网点积极做好宣传和客户解释工作,防止事态扩大;

(六)发生特别重大挤兑事件,局势难以控制时,总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立即向银监局报告。

第三十八条重大突发清偿性事件处理。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发行或者代理发行债券、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的监测和管理,一旦发现支行及部门超越授权、违法违规办理较大金额的上述业务,有可

能形成巨额资金风险时,应及时向总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理;

(二)上级行暂停对事件发生行办理同类业务的授权,并迅速成立专门工作组,对事件进行专题调查和清理,核查事件发生的真相并评估由此形成的风险程度,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及部门,采取积极的补救措施及后续管理措施,做好控制和降低风险的各项工作;

(三)指导事件发生行成立资产风险管理小组,提出控制和降低资产风险的总体方案及清收措施,落实清收管理职责,处理有关事宜;

(四)对交易的原始资料(包括融资协议、合同、划款凭证等)以及内部审批资料进行核查,及时与交易方取得联系,根据双方签订的协议或合同的责任条款,向违约方催讨欠款本息和违约金,催讨无效的,经过法律途径对违约方进行追索;

(五)要求事件发生行收集有关证据,积极做好诉讼保全工作;

(六)发现犯罪线索的,及时报公安、检察等部门,尽快控制犯罪嫌疑人;

(七)协调有关部门,实施必要的财产保全措施,或发出必要的协查通报和公告,提醒有关方面停止使用涉案凭证、票据或资金,努力减少本行和客户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重大突发计算机事件处理。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计算机系统运行的监测和维护,一旦发现核心业务处理系统运行中断,要及时进行处理并上报。考虑到计算机事件处理的技术复杂性和时效性,对突发计算机事件按照分类处理、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处理;

(二)Ⅲ级突发计算机事件由发起行负责处理。发起行接到本行计算机事件报告后,要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事故发生单位开展应急处理工作,并将事件情况和处理结果向总行计算机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备;

(三)Ⅱ级和Ⅰ级突发计算机事件发生后,事件发生的支行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及时组织抢修,努力恢复生产,并将事件情况上报总行计算机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对于系统性故障,已经影响到全行系统正常、安全运

行的,按照有关规定,向银监局报告;

(五)影响网点较多,且系统中断时间有可能在6个小时以上的,应向社会发布公告,对客户服务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解释,消除社会不良影响。如系统故障造成账务差错,营业网点要及时做好账务核对、调整、告示及解释工作;

(六)对生产事故造成数据损毁和丢失的,要及时启动生产备份数据恢复方案。在技术手段难以完全恢复账务数据时,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辖内各营业网点手工恢复和验证数据,并保证账务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对生产备份数据恢复方案,要定期组织演练,以确保备份数据完整、有效;

(七)发起行信息科技部作为本行生产数据的运行中枢,实行重点管理与安全防护。信息科技部要制定详细的生产应急处理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防范可能的生产运行风险。一旦发生生产事故,要迅速组织技术力量进行抢修,确保一般事故在1小时内恢复生产,重大事故在2小时内恢复生产;

(八)处理结束后,应对事件原因进行总结,并将总结情况上报银监局。如有必要,在事故处理后应对计算机系统进行升级和改造,以提高计算机系统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四十条其它重大突发事件处理。

(一)各级行应加强对其它突发事件的监测与预警。当行内

发生重大的经济、刑事、民事案件和重大群体性事件,或因重大地质灾害、气象灾害、卫生疫情等,给本行带来重大损失的,必须迅速报告;

(二)事件发生行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措施,开展先期处理;

(三)上级行应根据事件性质及严重程度,指导事件发生行根据各专门预案,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四)必要时,总行成立工作组,迅速赶赴现场,指导现场处理,提供必要的物质、技术支持;

(五)指导事件发生行做好有关善后工作,使事件发生行尽快恢复正常营业。

第四十一条后期处理。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各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机构要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帮助事件发生机构恢复正常营业秩序,协调新闻单位做好正面宣传报道工作,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最大程度地降低突发事件给本行带来的不良影响。同时,有关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密切关注突发事件预警系统的监测变量,严防突发事件出现重复;

(二)各级行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应对突发事件及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并向上级行和有关部门作出正式报告。针对突发事件处

银行支行营业网点突发事 件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支行营业网点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防盗窃案件应急预案, 当发现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盗窃案件时: 1、应立即制止盗窃案件发生以防事态扩大,并利用可行的手段迅速联系相关人员共同制服罪犯。 2、立即向110指挥中心报警,简要说明出事地点和网点名称,同时报告安全保卫部门。 3、安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赶赴现场,保护现场,保留证据,不准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协助公安部门分析案情,为破案提供有关信息。 4、控制有关重点嫌疑人员和当事人及有关技防设施、录象资料、工作日志、安全员值班登记、出入人员登记等,以便办案时提问、查询、审阅。 5、待公安部门勘察现场后,及时清点被盗物资或损失资金。 6、一旦盗窃得逞,发现犯罪分子逃离后,应及时向公安人员提供犯罪分子的体貌特征、逃跑方向、搭载的交通工具等情况。 7、如发现犯罪分子对银行重要物资行窃时,值班人员应迅速报警,并采取最切实有效的措施使其终止犯罪,要注意留存证据,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为认定罪犯分子提供证据。 8、如发现有内部人员参与作案,应报告纪检监察部并协助查办。 9、事后,事发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被盗原因,查找漏洞,采取切实措施,防范类似盗窃案件的发生。

二、防抢劫案件应急预案 当发生抢劫案件时,应根据当时实际情况灵活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打开报警器,及时取得附近单位(联防单位)和过往群众的支援,所(柜)长或靠近电话的员工应立即拨“110”报匪警,电话简要讲明该营业网点所处的地理位置和名称,在时间允许的情况下迅速同附近派出所和支行保卫部门联系。 2、在报警联络的同时,代库员应迅速将库包的钱、帐、重要凭证放入保险柜、锁好保险柜,打乱密码,藏好钥匙:其余人员迅速抢占有利位置,保护自己,利用顺手防卫器具有效地制止歹徒的犯罪活动。 3、控制出入通道。使歹徒无法接触现金和员工,保护现金和员工安全;以口头进行劝阻,设法拖延时间,等待过往群众和公安机关的支援。 4、配合有关人员抓捕歹徒;所(柜)长或安全员用(设定好的)暗、信号(眼神)发出指令,乘机对犯罪分子发出攻击,以最快的速度和最大的力量将犯罪持枪或凶器的手抬起(或打掉凶器),使其失去对员工的伤害能力,夺下犯罪手中的枪或凶器。 5、在同犯罪分子博斗时,应记住犯罪分子的特征,以便公安机关破案;在犯罪分子逃离时,主要由一名男职工或经警尾随其后,呼叫群众帮助捉拿;犯罪分子乘车逃跑时,应记住车号、车型和颜色。 6、在夺下犯罪分子手中的枪支和凶器后,犯罪失去侵害能力时,应停止攻击,并让其趴在地上,不能让其站立,用绳子将其两手捆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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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一、营业大厅营业期间遇歹徒抢劫应急预案 (一)营业期间歹徒持枪劫持人质抢劫应急预案。 1、柜面营业员应沉着冷静与其周旋,互相配合拖延时间,尽量分散歹徒注意力,并示意其他员工立即向110报警。 2、大堂服务人员或保安员伺机疏散其他客户,关闭营业厅大门,等待公安人员到场。 3、迅速将现金放入保险柜,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现场员工应劝导被劫持人员保持冷静,不要乱哭乱喊,以免激怒歹徒。 5、现场员工在公安干警到达前不要轻易行动,要不停地与歹徒说话,消除对方的紧张心理,尽量不要激怒歹徒,必要时可少量多次地按歹徒要求给予一定的现金,尽量拖延时间,以保护人质安全为主,我方人员不可随意出击,以免造成人质或其他人员人身伤害。 (二)营业期间歹徒利用催泪弹或施放毒气抢劫应急预案。 1、柜台营业员发现营业大厅或柜台上有不明气体的或雾状的现象很可能是迷魂类的毒剂,应立即报警。 2、柜台营业员办理业务时如发现客户办理业务时手中

所拿物品不是纸张类应提高警惕,立即借故离开柜台,伺机观察,视情况而报警。 3、如营业室内有气体、烟雾等要立即用湿毛巾护住嘴鼻,迅速转移到其它房间,用手机立即报警。 (三)当歹徒用炸药等爆炸物品实施抢劫应急预案。 1、迅速按下110报警器,这时不要按惊吓式报警器,以防激怒犯罪分子。 2、耐心说服教育,要严密观察歹徒的情况、临柜人员拿好自卫工具。 3、尽量周旋拖延时间,等候公安机关救助。 4、当发现有炸药包放在柜台上时,看到冒烟,应迅速按下110报警器后,全体员工迅速卧倒。 5、当歹徒身上绑着炸药时,应立即按下110报警器报警,要注意观察歹徒的动作,是否准备拉导火索,当发现有冒烟的情况,应立即就地卧倒。 (四)营业期间发生歹徒挟持客户取款应急预案。 1、柜面营业员应沉着冷静与其周旋,互相配合拖延时间,尽量分散歹徒注意力,并示意其他员工立即向110报警。 2、大堂服务人员或保安员伺机疏散其他客户。 3、迅速将现金打散放入保险柜,确保资金不受损失。 4、现场员工应劝导被劫持人员保持冷静,不要乱哭乱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应急预案

商业银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正确、高效处置常山联合村镇银行本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突发事件,提高应对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危机的能力,防范支付清算风险,保障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支付业务的连续性及本行、客户资金的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中断开始至恢复期间,在发生电力故障、通讯线路故障、火情水灾、病毒爆发、网络攻击、人为破坏、不可抗力、计算机硬件故障、网络操作系统故障、漏洞、应用系统故障及其它异常事件影响导致业务中断时,我行须及时启用替代清算渠道或采用手工处理方式,保证网上支付跨行清算业务正常持续进行。业务应急的完整方案根据业务变化或演练情况不断完善。 第三条应急预案涉及机构、人员、业务场景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使用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办理业务的相关部门,包括网络金融部、运营服务部、总行营业部、信息科技部等。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和处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面临的各种突发事件,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一)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系统或某一节点的崩溃; - 1 -

(二)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人力资源操作限制,严重影响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操作运行; (三)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出现故障,恢复时间超过可容忍的时间极限。 第四条处置原则 (一)系统不间断原则。本行应建立灾难备份系统,发生突发事件时,应按规定程序切换到灾难备份系统,保障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不间断运行; (二)业务连续性原则。处置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危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处置措施预案应具有可操作性,保障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支付业务处理的连续性; (三)数据完整性原则。处置危机时应尽快查找丢失的支付数据,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客户资金安全性。 第五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的备份设施 本行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以同城票据交换系统、大小额支付系统、银联系统、兴业银银平台作为备份清算渠道。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分工 第六条网上支付跨行清算系统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架构包括应急领导小组、应急执行小组及应急保障小组,各应急小组名单及联系方式见附件1。 (一)应急领导小组 应急领导小组由董事长领导担任组长,行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

射洪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目录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依据 1.2 适用范围 1.3 工作原则 2 预防预警 2.1 预防预警责任 2.2 预防预警行动 2.3 平时应急保障建设 3 金融突发事件的分级 3.1 金融突发事件等级判定 3.2 金融突发事件分级标准 4 信息报送与先期处理 4.1 信息报送 4.2 先期处理 5 应急中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1 射洪县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5.2 相关部门职责 5.3 乡镇人民政府职责 6 应急响应 6.1 I级响应 6.2 Ⅱ级响应 6.3 Ⅲ级响应 6.4 应急保障 7 后期处置 7.1 善后工作 7.2 评估与总结 7.3 奖励与处罚 7.4 检查与审计 8 附则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依据 为迅速有效处置我县金融突发事件,防范可能直接、间接波及我县的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依据《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四川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四川省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金融机构(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市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等)和市场基础设施(如支付体系等)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县发生的、或极可能波及本地的金融突发事件。 1.3 工作原则 (1)关口前置,预防为主。 (2)统一协作,责任明确。 (3)快速高效,果断决策。

银行网络系统应急预案

银行通信网络系统应急预案 1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最大限度地减少本银行由于电力供应、通信线路以及计算机系统各类突发事件的危害和影响,确保通信网络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和业务的连续性,维护正常的经济、生产秩序。 1.2编制依据 1.2.1《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122《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1.2.3《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1.2.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银行III、IV级应急处理工作和具体响应,I、II 级应急处理工作。 1.4危险源与危害程度分析 1.4.1由于网络设备或者计算机损坏,造成通信系统无法连接或软件系统运行中断。 1.4.2由于外部通信线路被毁造成银行系统使用中断。 1.4.3由于电力系统故障造成无法正常通信或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1.4.4由于病毒破坏,造成行内网络瘫痪或软件数据丢失。 1.4.5由于黑客入侵,造成行内重要信息泄露及通信网络瘫痪。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统一领导,协同作战。 通信网络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由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协调,督促信息中心遵照“统一领导、归口负责、逐级上报、各司其职的原则协同配合、具体实施,完善应急工作体系和机制。 2.2明确责任,依法规范。 各分行和支行,按照“属地管理、分级响应、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救治、及时控制”的要求,依法对通信网络系统突发事件进行防范、监测、预警、报告、响应、指挥和协调、控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行、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2.3防范为主,加强监控。 宣传普及通信网络系统防范知识,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经常性地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提高公共防范意识以及基础网络和重要软件系统的信息安全综合保障水平。加强对信息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发现和防范重大通信网络突发性事件,及时米取有效的可控措施,迅速控制事件影响范围,力争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3组织机构及职责 通信网络系统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分为一、二级编制,总行和各分行设置为应急预案实施的一级应急组织机构,各支行设置为应急计划实施的二级应急组织机构。 总行通信网络系统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由总行长担任,副组长为分管通信安全的副行长担任,组员由各部门中层组成。领导小组的日常办事机构为总行。主要负责协调出现通信网络系统故障后的总体协调指挥工作,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银行支行防抢劫应急预案

×××支行 防抢劫应急预案 为了在抢劫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快速行动,尽可能减少抢劫事件带来的损失,最大程度地保障支行员工生命安全及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防抢劫应急领导小组 现场总指挥:××× 战斗组:××× 战斗组负责迅速抢占有利位置,同时隐蔽好自已,合理动用手中武器同歹徒进行周旋,并做好自卫。战斗人员要记清其口音、衣着、体貌特征,以及所持凶、作案方式、逃跑路线与交通工具,并做好报案材料。 通讯联络组:××× 通讯联络组负责上传下达,组织协调,第一时间与总行取得联系。现金保护组:××× 现金保护组负责现金放入保险柜并乱码,巧妙周旋,启动报警系统,利用一切手段拔打110报警。 票据保护组:××× 票据保护组负责重要票据放入保险柜并乱码,巧妙周旋,利用一切手段拔打110报警,同时启动报警系统。 救护组:×××

救护组负责如有人员伤亡时,拔打120,详细说明地址,单位名称,人员伤亡情况,并派人接应救护车,负责救人等任务。 谈判组:××× 如有绑架与挟持人质等情况,谈判组负责对暴力恐怖分子进行说服,巧妙周旋,等待救援部队到来。 二、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统一领导与指挥抢劫事件处置工作。 2、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分析、研究抢劫事件的相关信息,决定抢劫事件的处置与信息披露的相关事项。 4、指挥协调实施应急措施,明确相关部门在应急处置过程中的具体职责与分工。 5、及时向上级领导、监管部门与有关部门上报事件动态。 6、负责应急事件重要事项的决策。 三、抢劫事件基本应对方法 1、隐蔽报警。目的就是保护现场客户与员工的人身安全,避免激怒歹徒。营业部报警由×××负责,向公安部门报警时应说明单位地址与现实情况,如歹徒有机人,使用什么武器,支行现有情况如何。 2、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该工作由运营经理×××负责,综合管理部经理×××执行。 3、巧妙运用语言。运营经理××与营业部经理负责用巧妙的语言与歹徒周旋,目的就是稳定歹徒激动情绪,拖延时间。要多使用“请

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总7 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

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xx银行外包服务管理应急预案

xx银行外包服务管理 应急预案

序言 为确保xx银行各业务系统持续、稳定运行,加强外包管理,预防因外包管理的原因造成业务系统服务中断或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并将外包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特制定本预案 依据文件 依据《商业银行信息科技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商业银行外包风险管理指引》(征求意见稿)等监管要求制定本预案。 使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外包服务商在服务中可能出现的重大缺失,尤其需要考虑外包服务商的重大资源损失,重大财务损失和重要人员的变动,以及外包协议的意外终止时应急管理。 修订记录

目录 第一章外包管理监管要求...................................................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应急组织及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组织架构 .............................................................. 错误!未定义书签。 职责与权限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组织成员联系方式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应急管理流程 ..........................................................错误!未定义书签。 启动条件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应急处理流程 ..............................................................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四章预案演练和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五章参考文件..................................................................错误!未定义书签。

银行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xxxxxx银行 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迅速有效处置金融突发事件,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金融突发事件对我行和社会造成的危害和损失,维护经济、金融和社会稳定,结合我行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金融突发事件是指我行突然发生的、无法预期或难以预期的、严重影响或可能严重影响金融稳定、需要立即处置的金融事件。 第三条适用范围。 (一)因各机构经营管理不善、违法违规经营和其他重大事件等引发的挤兑等金融突发事件。 (二)因重大或特大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而引发的、危及地区金融稳定的金融突发事件。 第四条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依法管理。建立健全预警和监测机制,强化应急处置的人、财、物储备,提高防范突发事件意识和水平,发现苗头和隐患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在金融突发事件的预防、报告和处置工

作中,必须坚持依法有序、稳妥缜密的原则,确保各项防范与处置措施的落实。 (二)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金融突发事件,总部各部门、各支行分支机构应快速预警,果断采取措施,及时准确处置,尽可能将危害和损失降到最低,避免金融突发事件对我行和区域金融稳定、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 (三)统一指挥,协调配合。成立金融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全行金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行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行长担任,成员由风险中心、调查中心、营业部、财务中心、综合部、科技安保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风险中心。各部门在处置过程中,既要强调统一指挥,又要注重条块之间、各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 第二章营业期间应急处置预案 第五条营业期间出现下列情况时,营业人员应当引起注意,提高警惕,及时提醒网点其他人员,进入戒备状态。情况严重的,应立即报警: (一)有戴口罩、墨镜,戴封闭头盔、披风衣,不露面目,手持铁锤、刀具、枪支等破坏器具的人员在柜台前徘徊。 (二)有人进入营业厅后试图关闭大门。

银行网络应急预案

银行网络应急方案 XX股份有限公司 网络与安全服务部 2012年2月 目录 一、银行网络结构拓扑................................... 二、骨干网通信故障..................................... 1.故障处理人员..................................... 2.电信、联通网络通信故障........................... 3.通信故障恢复..................................... 4.到总行路由器故障................................. 5.路由器故障处理................................... 三、核心交换机故障应急................................. 1.一台4506交换机故障应急.......................... 2.当核心交换同时瘫痪在20分钟内保证业务正常运作 .... 四、第三方外联区网络应急............................... 1.第三方业务银联区网络应急......................... 2.其它第三方业务区网络应急......................... 五、联系方式:.........................................

一、银行网络结构拓扑 二、骨干网通信故障 1.故障处理人员 参与人:XX、XX、XX 2.电信、联通网络通信故障 根据到总行的两台cisco 7206路由器的日志以及实际登陆设备使用show int ATM4/0.1 、ping对端地址、show ip route、show log,查看上述相关设备和线路是否有反复重起、误码率高、异常路由、错误连接等情况即可确认故障。 3.通信故障恢复 恢复步骤: 1)重启故障新路相连路由器,看是否能够自动恢复 2) 断电重起无法解决故障的,停止使用故障设备和线路,防止其影响网络其他部分。 3) 如系线路故障通知各有关方面(逐项对照处理): ●如为中国电信线路故障,向报修,并通知分行办公室相关人员。 ●如为中国联通线路故障,向XXXX 报修,并通知分行办公室相关人员。 4.到总行路由器故障 查看日志,检查设备故障前的异常日志信息;登陆路由器使用show log,show ip int brie , show process cpu his , show ip route , ping对端地址等命令来确认故障。 5.路由器故障处理 一旦发现到总行7206路由器故障可按以下步骤来处理: ●联系XX公司,并启动原厂商保修服务备件更换程序。 ●因为两台7206路由器是互为备份的,一台发生故障不影响实际业务,不调用库房备件和集成商备件更换,等待原厂商备件到达。 ●对于能够在线插拔的接口模块、有standby 的引擎和电源,优先使用在线更换方式。在线更换的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a) 用笔记本电脑连接在网络设备的Console 上,启动Console 监控和记录;

最新银行网点服务应急预案

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 第一条为维护中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银行业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制定《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Ⅰ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Ⅱ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Ⅲ级) 1、客户突发疾病;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三条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事机构,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四条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银行业协会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机构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机构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机构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当地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五条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办事机构。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银行业务系统安全。

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理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重大突发事件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正常营运和信誉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办法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 (一)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意外损失; (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三)对本行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造成人员伤亡; (五)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统一指挥原则。总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涉及的各级行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三)最小损失原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应讲求经济效益,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保密原则。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理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 (三)审议成员部门提交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报告,指导、督促成员部门及相关支行履行突发事件处理职责; (四)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工作。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五)依法处理原则。坚持依法处理,注意工作方法、手段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处理重大突发事件。

村镇银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村镇银行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提高处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形成科学、有效、反应迅速的应急工作机制,确保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实体安全、运行安全和数据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制定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是指信息系统突然遭受不可预知外力的破坏、毁损、故障,发生对国家、社会、公众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1.事件分类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机理和发生过程,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公共事件主要分为以下三类: (1)自然灾害。指地震、台风、雷电、火灾、洪水等引起的网络与

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故灾难。指电力中断、网络损坏或是软件、硬件设备故障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3)人为破坏。指人为破坏网络线路、通信设施,黑客攻击、病毒攻击、恐怖袭击等引起的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损坏。 2.事件分级 根据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一般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I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发生全市性大规模瘫痪,事态发展超出总行及自治区联社的控制能力,需要由省网络与信息安全应急协调小组跨部门、跨地区协同处置,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特别严重损害的突发公共事件。(2)Ⅲ级(较大)。市内某一区域的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瘫痪,对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造成一定损害,但在总行和有关主管部门控制之内的突发公共事件。 (3)Ⅳ级(一般)。重要网络与信息系统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益有一定影响,但不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秩序、经济建设和公共利益的突发公共事件。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行发生或可能导致发生网络与信息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本预案所指网络与信息系统主要是指核心业务

银行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

银行营业场所应急处置预案 一、组织指挥 营业场所的负责人是处置突发事件的现场指挥者,实施现场指挥;各岗位临柜人员为现场战斗员,按各自分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置。 二、案情假设及处置 (一)当歹徒持枪、械或爆炸物实施抢劫时 (二)当发生歹徒抢劫客户资金时 (三)当歹徒实施冒领或其他诈骗行为时 (四)当营业场所内发生争吵、纠纷或聚众闹事时 (五)运钞车在营业场所装卸款箱发生抢劫时 (六)营业场所发生火灾时 (七)营业网点遇盗窃时的应急方案 (八)营业场所发生挤兑应急预案 一)当歹徒持枪、械或爆炸物实施抢劫时 1)第一位发现歹徒抢劫的员工应迅速向其他临柜人员发出

遇抢劫信号,同时拨打电话向公安部门和本行保卫部门报警。(2)靠近边门的临柜人员,立即查看边门是否锁定,并关闭钱箱将钥匙隐藏于隐蔽处,同时持自卫器材(狼牙棒或灭火枪)守护在边门处做好与歹徒搏斗准备。 (3)第三人应立即按响防抢报警器或按下与公安机关联网的“110 ”报警按纽,并关闭钱箱将钥匙隐藏于隐蔽处,同时持自卫器材做好搏斗准备。 (二)当发生歹徒抢劫客户资金时 1.柜台内人员应大声呼唤,提醒周围的其他客户,以便使他们能够及时采取措施做好自我保护,同时按下防抢报警器和“ 110 ”报警器按纽,并拨打电话向公安部门和本行保卫部门报警。 2.靠近边门的临柜人员迅速检查边门是否锁定,确认锁定后关闭钱箱持自卫器材做好应对准备。 3.其他临柜人员关闭钱箱,男员工应持自卫器观察事态发展,做好增援准备。不可盲目轻率地打开边门出外与歹徒搏斗,以免给歹徒以可乘之机。 4.当歹徒逃跑后,应牢记歹徒逃跑的方向以及歹徒的容貌、身高、口音、着装、车型、车牌号等特征,为公安机关侦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及依据 为预防或最大程度地减少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业及其他产业带来的经济损失,预防或最大程度的减轻银行业突发事件给金融消费者权益带来的损害,维护国家金融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 2 工作原则 1.2.1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和银行业的特点,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 1.2.2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保守国家秘密,对于涉及到机密以上(含机密)的事项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密。 1.2.3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各部门、各机构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 1.2.4 处置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展开处置,各部门、各机构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1. 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具有影响我县的经济社会秩序稳定或影响全市经济社会秩序稳定的突发性银行事件。具体包括因非法集资、非法设立银行业金融机构、非法开办银行业金融业务以及银行业金融机构违法违规经营等引起的金融突发事件,突发性挤兑金融事件以及其他可能影响银行业金融机构正常经营和提供正常金融服务的事件。 本预案所称银行业指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在我县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指挥体系 2.1.1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宜春监管分局上高监管办事处(以下简称银监办)设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银监办领导小组),组长由银监办主任担任,成员由银监办3位员工组成。 2.1.2 银监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日常办公地点在银监办办公室(县人民银行办公大楼四楼)。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银行业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处置需要确定相关人员,承担情报信息、新闻报道、专家咨询、法律顾问等职能。 2.2 职责 2.2.1 银监办领导小组的职责 (1) 统一领导和指挥银行业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2) 决定启动、终止本预案。 (3) 协调政府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 决定处置措施和新闻报道的重大事项。 (5) 负责处置工作其他重要事项的决策。 2.2.2 银监办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职责 各成员在银监办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和领导下,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应急工作事务,并提出相应的应急处置建议和措施,完成银监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3 银监办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 银监发〔2008〕50号 各银监局,中国证监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监管局,各国有商业银行,各证券、期货交易所,各股份制商业银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邮储银行,各省级农村信用联社,银监会直接监管的信托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中国期货保证金监控中心,中国银行业协会,中国证券业、期货业协会: 现将《银行、证券跨行业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各银行业金融机构。请各证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区内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 二OO八年七月九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银行、证券期货跨行业信息系统(以下简称银证系统)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防范银证系统面临的风险,做好银证跨行业工作程序上的衔接,有效处置银证系统突发事件,最大程度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银证系统应急处置工作应遵循以下工作原则: (一)协调配合。建立健全银证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协调机制,明确各银证机构和业务关联单位在应急响应和协调中的职责。 (二)预防为主。建立风险管理制度,明确风险指标,实施对风险指标的动态、持续监测,完善风险预警和报告机制,降低突发事件发生概率; (三)快速反应。对突发事件合理分级分类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指引,确保突发事件发生时响应及时,联系通畅,操作准确,处理高效。 (四)持续改进。定期评价应急管理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持续改进各机构的应急预案。

银行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银行ⅩⅩ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目的和依据 1.1.1 为正确、高效处置行ⅩⅩ支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账户管理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提高应对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连续性,制定本预案。 1.1.2 制定本预案的依据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业务处理办法(试行)》、《中国人民银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系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制度办法。 1.2 适用范围 1.2.1 本预案适用于预防、预警和处置东阳市内账户管理系统面临的突发事件。 1.2.2 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以下3种情况: (1)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突发社会安全事件造成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的崩溃。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造成可用人力资源短缺,严重影响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的正常运行。 (3)账户管理系统或其节点出现故障,恢复时间超过2个工作

日。 1.2.3 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对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影响程度,突发事件划分为灾难事件、严重事件、一般事件3个等级。 (1)灾难事件是指不能正常办理部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且恢复时间超过2个工作日的突发事件。 (2)严重事件是指不能正常办理银行结算账户业务,但恢复时间在2个工作日以内的突发事件。 (3)一般事件是指灾难事件和严重事件以外的其他突发事件。 1.2.4 处置原则 (1)业务连续性原则: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银行结算账户业务的连续处理。 (2)数据完整性原则: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数据的完整性。 (3)效率性原则: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各项措施均应讲求经济效率,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4)可操作性原则: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各项应急处置措施应符合实际,具有可操作性。 (5)重要性原则:在对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时,应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和影响程度,进行分级响应和处置。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机构设置

银行应急预案41777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处置重大突发事件,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重大突发事件对**银行(以下简称"本行")资产安全、正常营运和信誉带来的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国家金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根据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本办法所称重大突发事件是指: (一)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本行资产重大意外损失; (二)对本行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严重干扰; (三)对本行信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四)造成人员伤亡; (五)地方政府及监管部门认定的其它事件。 第三条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原则。 (一)预防为主原则。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经常性地做好防范和教育工作,加强对重大突发事件的预测、预警工作,尽量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二)统一指挥原则。总行重大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统一

指挥、组织、协调各项应对工作。涉及的各级行须服从领导小组指挥; (三)最小损失原则。应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各项措施应讲求经济效益,最大程度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及其造成的危害,确保将事件造成的损失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四)保密原则。参与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人员应严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不得向外界提供与处 (三)审议成员部门提交的重大突发事件报告和预警报告,指导、督促成员部门及相关支行履行突发事件处置职责; (四)根据领导小组要求,参与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置有关的工作信息,不得利用工作中获得的信息牟取私利; (五)依法处置原则。坚持依法处置,注意工作方法、手段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多种手段和宣传、协商、调解等多种方法处置重大突发事件。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总行对全行重大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负责,建立分级负责的处置工作组织体系,按处置工作职责分工自上而下包括:(一)重大突发事件管理领导小组; (二)领导小组下设三个处置组,分别处置资产安全类、信息安全类、营运安全类重大突发事件;

银行应急预案

银行应急预案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黄河支行应急预案 我行地处黄河市长江区红西街2号,而节假日人员较少,前临大街,交通便利,背靠印刷厂和南鸭集团家属楼,情况较为复杂,全体员工必须提高警惕,严格执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暂行规定》第四章的规定和《中国建设银行安全保卫工作岗位操作规程》第四章的规定,确保建设银行的资金和员工的人身安全,根据营业室和储蓄专柜所处环境以及可能发生的遭抢、盗、骗、火、挤兑、滋事、防毒、防震等八种情况,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如下: (一)当发生歹徒持枪(械、爆炸物)实施抢劫时的预案 1、临柜人员判明情况后,一面用言语与歹徒周旋,趁机按下110报警按钮,拉响现场报警器,两部门人员相互见机行动,共同对敌。 2、现金柜员迅速收好现金入柜上锁,保险柜乱码,拿起自卫武器,预备自卫。 3、其他人员迅速躲藏到有利位置,保护自己,拿起自卫武器预备自卫,并用手机或电话向支行领导和公安部门报告情况,请派人支援。 4、若歹徒砸破防弹玻璃时,柜台内人员可用自卫武器配合行内其他人员,灵活利用各利物体掩护与歹徒搏斗,最大限度地保障资金和人身安全,并配合联防人员抓捕歹徒。 (二)当发生诈骗、冒领案件时的预案 1.发现并确认诈骗、冒领嫌疑人作案时,接柜人员应立即用暗语告诉出纳]人员:“这个客户要取钱的数额这么大,我们没有这么多的钱怎么办。”并用眼光示意出纳员,出纳员要意识到情况的发生,并说:“我和工行联系一下,让工行送款。”出纳员用电话报告支行领导说:“我们这里的钱不够,请你们赶紧给我们调款来。”同时大声告诉营业室内的其他人员:“xxx,你给我们办票,我们要从工行调款。”将发生情况的信息传出去。在说话期间,当班人员果断不能将嫌疑人的票据、证件退回去,并与之拉话,设法稳住嫌疑人,迅速确认嫌疑人的外貌特征,严密监视,等待来人援助抓获嫌疑人。 2.按响110报警按钮和现场报警器,向公安部门和其他部门报警,请求援助抓获嫌疑人。 3.其他部门人员听到报警后,立即持械堵住营业室大门,抓捕嫌疑人。 (三)防盗窃案件的预案 1.天天营业终了,钱、证、章入箱进库保管,锁好门、窗,用110报警系统进行设防监控,防止外盗和坏人破坏。 2.工作期间照章操作,严格执行会计柜台工作制度,加强复核力度,严防内盗。 3.对外付款时必须有一人看着客户数完款,问清金额后才可办理下一笔业务,防止调包、抽张等盗窃案件发生。 (四)发生火灾时的预案 1.迅速判明火情,属用电起火的,要尽快切断电源,同时启用消防设施灭火。 2.如火势太大,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求救;同时向其他部门求助,其他部门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灭火。 3.迅速疏散人员,抢救现金、重要资料、财产。 4.协助消防队灭火。 5.保护现场,维持秩序,提高警惕,防止有坏人趁火打劫。 (五)当发生挤兑事件时的预案 当天或近两三天营业期间,有超过正常数量的客户前来提取大额现金或将大批资金转往他行的现象,则应视为发生挤兑事件。碰到这种情况时,当班人员则应按以下预案进行操作,以挫败挤兑行为,稳定金融秩序。 1、做好解释工作。当发生挤兑时,当班人员要注重款项的去向,力所能及地向客户做好解释工作,宣传我行资金雄厚,存取方便,通存通兑的优势,尽可能地滞留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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