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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12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总则

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

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

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

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

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

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

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管理职责

2.1 用火作业申请

2.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 许可证审批

2.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2.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业务管理人员审批签发。

2.2.4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

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2.3 用火作业人职责

2.3.1 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2.3.2 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2.4 用火监护人职责

2.4.1 用火监护人应有岗位操作和用火监护合格证;了解用火区域或岗位的生产过程,熟悉工艺操作和设备状况;应有较强的责任心,出现问题能正确处理;有处理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

2.4.2 用火监护人在接到许可证后,应在技术人员和单位负责人的指导下,逐项检查落实防火措施;检查用火现场的情况。

2.4.3 用火监护人监火时应佩戴明显标志,当发现用火部位与许可证不相符合,或者用火安全措施不落实时,用火监护人有权制止用火;当用火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采取措施,有权停止用火;对用火人不执行“三不动火”且不听劝阻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并向上级报告。

2.4.4 用火过程中,不得随意离开现场,确需离开时,收回用火人的用火许可证,暂停用火。

2.5 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消防部门的各级领导、专职安全和消防管理人员有权随时检查用火作业情况。在发现违反用火管理制度或危险用火作业时,有权收回许可证,停止用火,并根据违章情节,由各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违章者进行严肃处理。

3 管理内容及要求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包括危害识别、分级、安全措

施、许可证管理等。

3.1 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3.1.1 用火作业前,作业单位应会同施工单位针对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害因素运用JSA等方法进行风险分析,制定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3.1.2 制订的安全措施在许可证中应进行落实确认。

3.2 用火分级管理

3.2.1 特级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易燃易爆的生产设施、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按特级用火作业管理。

3.2.2 一级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厂区管廊上的用火作

业按一级用火作业管理。

3.2.3 二级用火作业。除特级用火作业和一级用火作业以外的用火作业。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用火作业可按二级用火作业管理。

3.2.4 除特级、一级、二级用火作业范围外,在没有火灾危险性区域可划出固定用火作业区。

3.2.5 遇节日、假日,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炼化企业装置停工交付检修首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应升级管理。

3.2.6 特级和一级用火要报告上一级业务和安全管理部门。

3.2.7 炼化企业的具体用火作业分级详见附件,

附件列举内容以外的用火分级由各企业研究确定。

3.3 用火作业安全措施

3.3.1 在正常运行生产区域内,要尽可能减少用火作业。凡可用可不用的用火一律不用火,凡能拆下来的设备、管线均应拆下来移到安全地方用火。

3.3.2 日常维修用火实行每周2天集中用火。

3.3.3 一张用火作业许可证只限一处用火,实行一处(一个用火地点)、一证(用火作业许可证)、一人(用火监护人),不能用一张许可证进行多处用火。

3.3.4 特级、一级许可证有效时间不超过8小时,二级许可证不超过48小时。固定用火作业区,每半年检查认定1次。

3.3.5 凡在生产、储存、输送可燃物料的设备、容器及管道上用火,应首先切断物料来源并进行可靠

封堵隔离;经彻底吹扫、清洗、置换后,打开人孔,通风换气;打开人孔时,应自上而下依次打开,经分析合格方可用火。若间隔时间超过1小时继续用火,应再次进行用火分析或在管线、容器中充满水后,方可用火。

3.3.6 装置全面停工检修和工程施工用火实行区域用火监护。

3.3.7 装置停工吹扫期间,严禁一切明火作业。

3.3.8 在用火前应清除现场一切可燃物,并准备好消防器材。用火期间,距用火点30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气体,15m内严禁排放各类可燃液体。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不应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和喷漆等交叉施工。

3.3.9在用火作业过程中,当作业内容或环境条件发生变化时,应立即停止作业,许可证同时废止。

3.3.10 用火点周围或其下方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地沟、水封等,应进行检查分析并采取清除、封堵等措施,高处用火作业应采取防止火花飞溅、散落措施。

3.3.11 铁路沿线25m以内的用火作业,如遇装有危险化学品的火车通过或停留时,应立即停止。

3.3.12 在盛装或输送可燃气体、可燃液体、有毒有害介质或其他重要的运行设备、容器、管线上进行焊接作业时,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施工方案进行确认,对设备、容器、管线进行测厚,并在用火作业许可证上签字。

3.3.13 新建项目需要用火时,施工单位(含承包商)提出用火申请,用火地点所辖区域单位负责办理许可证,并指派用火监护人。

3.3.14 施工用火作业涉及其他管辖区域时,由

所在管辖区域单位领导审查会签,双方单位共同落实安全措施,各派1名用火监护人,按用火级别进行审批后,方可用火。

3.3.15 在受限空间内用火,除遵守上述安全措施外,还须执行以下规定:

3.3.15.1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用火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时,不允许同时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

3.3.15.2 在受限空间内进行刷漆、喷漆作业或使用可燃溶剂清洗等其他可能散发易燃气体、易燃液体的作业时,使用的电气设备、照明等必须符合防爆要求,同时必须进行强制通风;监护人应佩带便携式可燃气体报警仪,随时进行监测,当可燃气体报警仪报警时,必须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

3.3.16 雨雪天、五级风以上(含五级)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用火作业。因生产确需用火,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3.3.17 当生产装置或作业现场出现异常,可能危及作业人员安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组织作业人员迅速撤离,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3.3.18 用火作业施工区域应设置警戒线,与用火作业无关人员及设备不应进入用火区域;用火作业人员应在用火点的上风向作业,并避开介质和封堵物可能射出的方向。

3.3.19 针对高风险的特级用火作业,在符合上述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

3.3.19.1 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应进行带压不置换用火作业;

3.3.19.2 应预先制定作业方案,落实安全防火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 (通用版)

管道井下作业安全及管理措施(通用版)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井下作业安全管理 一、下井作业人员应提前准备好安全标志,检查施工所用的机械设备、工具是否安全可靠、完好、适用,所配备的安全防护器材是否齐全。 二、施工场地堆放的施工材料、工具等物品,不得影响行人车辆的交通安全。 三、夜间作业时,应设安全标志、架设红灯,夜间除应按日间操作规程作业外,一般情况不得进入井内作业。 四、下井作业时必须有施工负责人在场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指定2人以上的监护人。 五、为保证施工作业人员安全,进入施工现场必须头戴防护帽,身扣防护带,并系安全绳,口罩戴好后,方可下井作业,井内严禁吸烟。同时场地必须配备防毒面具、氧气袋至少两个。 六、施工作业人员进入井下作业时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

思想,不违章作业,不盲目作业。施工负责人发现违章作业的,应及时制止,对违规作业的,应给予经济处罚,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应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下井作业时,严禁小孩在附近玩耍,并说服行人不要围观。 八、下井后,工具、配件必须使用工具袋吊接,严禁抛扔,作业井周围1m范围以内不得有石块、砖头、工具等有可能造成打击伤害的物体。 九、井下作业如需时间较长,应轮流下井,如井下作业人员有头晕、腿软、憋气、恶心等不适感,必须立即上井休息。 十、井下作业所有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包括灯、开关等。 十一、下井操作时,施工负责人和监护人员必须坚守岗位,精力集中,不得从事其他作业,坚持2分钟向井下喊话,注意观察,特别是井下作业人员状态,及时发现问题,避免安全事故的作业,井上不得吸烟,严禁向井内抛扔物品和烟头。 十二、作业完毕后,应及时将井盖还原,同时清理周围堆放的废弃物。 十三、发生作业险情时,整救人员需配戴氧气袋下井救人,并带另一氧气袋插入晕倒人鼻孔吸氧,并立即撤出危险地段,同时向施工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 基本要求 1.1 本规定适应于xx油田范围内的用火作业安全管理。 1.2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3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3.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3.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3.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3.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3.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4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5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6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油田统一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1.7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8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 职责与分工

2.1 专业主管部门负责本部门(系统)用火作业的监督管理。 2.2 安全环保处负责用火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 2.3 消防部门负责特级及一级用火作业的消防审查和用火现场值班。 2.4 二级单位负责用火作业的审查、审批和现场管理。 3 管理内容与程序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包括用火申请、危害识别、分级、安全措施、许可证管理等。 3.1 用火作业申请 3.1.1 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3.1.2 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3.2 许可证审批 3.2.1 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3.2.2 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主要领导或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3.2.3 二级用火由基层单位(作业区、大队(站)、车间)业务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发(没有设置管理部门的基层单位由业务管理负责人签发)。 3.2.4 各驻勤消防大队负责特级及一级用火作业的消防审查和用火现场值班。 3.2.5 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SY 5727-2007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陆上油气田井下施工作业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试油(气)、修井、酸化压裂、射孔等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要求。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 2894-1996 安全标志 GB 4706.23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室内加热器的特殊要求 JGJ 46-2005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SY/T 5035-2004 吊环、吊卡、吊钳 SY/T 5080-2004 石油钻机和修井机用转盘 SY/T 5170-1998 石油天然气工业用钢丝绳规范 SY/T 5202-2004 石油修井机 SY/T 5225-2005 石油天然气钻井、开发、储运防火防爆安全生产技术规程 SY/T 5235-91 抽油杆吊卡 SY/T 5236-2000 抽油杆吊钩 SY/T 5325-2005 射孔施工及质量监控规范 SY/T 5791-2007 液压修井机立放井架作业规程 SY/T 5836-93 中深井压裂设计施工方法 SY/T 5858-2004 石油工业动火作业安全规程 SY/T 5981-2000 常规试油试采技术规程 SY/T 6120-1995 油井井下作业防喷技术规程 SY/T 6194 套管和油管 SY/T 6277-2005 含硫油气田硫化氢监测与人身安全防护规程 SY 6355-1998 石油天然气生产专用安全标志 SY 6442-2000 石油钻井井架分级评定规范 SY/T 6605-2004 石油钻、修井用吊具安全技术检验规范 SY/T 6610-2005 含硫化氢油气井井下作业推荐作法 3 施工准备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明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明火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第1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地面切割、电气焊、等等明火作业。 第2条本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规范长榆河煤业公司地面各种明火作业,统一协调各个单位、车间协调工作。使地面作业工作有条理、保质保量、安全可靠的进行。 第3条明火作业旁边明显位置处应防止2组的灭火设备。灭火设备应涂成红色,喷上标号。 第4条明火作业现场必须有良好的取水设施,以备发生事故情况下第一时间扑灭火源。 第5条电焊、气割工时的一般要求: (1)氧气瓶、乙炔瓶应分库存放,两者间存放距离不得小于5米。(2)使用时两瓶间距离不得小于5米,两瓶距切割点不得小于10米。(3)从事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后方可上岗作业,不得在不了解焊接的情况下进行焊接作业。 (4)进行作业前应向班组长及值班队长汇报情况,严格按照各个岗位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5)严禁在有可燃气体、蒸气或粉尘的危险场所进行焊割作业,必要时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 (6)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禁止平放卧倒使用,以防油类洒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物品不得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

(7)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过程时应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瓶进行调火。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 气。 (8)作业人员需注意现场周围的情况,不得摆放易燃、易爆等物品。(9)严禁在作业时抽烟,并且严守工作岗位。以防非作业人员在作业现场使用明火。 第6条焊割结束后或离开作业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焊钳以及电焊条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等物品上。 第7条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 第8条进行切割作业时保证15米范围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等物品。井口范围30米之外为安全距离。并且在切割机前方设置防火墙。 第9条各个作业人员需认真学习有关的防火及救火措施,作业过程中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长榆河机电队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下井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一、井下作业安全操作流程 1、作业前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 环境保护上岗培训; 2、确定施工范围(由管理方或管理方指定代表人 指出相应的作业井位); 3、相关方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环境保护的 书面交底,并要求签字确认; 4、在管理方同意下,按照规范要求正确 开启相关作业井上的窨井盖; 5、以气体检测仪对作业井进行气体检测, 确定气体含量及浓度,并作好书面记录; 6、以轴流式风机加以导向通 风袋对作业井进行强制排风; 7、以10分钟测试一次为宜对排风中的 作业井进行气体含量及浓度的检测,以确定井下环境是否可以下井作 业,书面记录相应数据; 8、测试井下环境安全后,关闭鼓风机,抽出 导向袋,放下登高梯,作业人员正确好佩戴好救身带,四人一组,一人 下井一人井上牵引救身绳; 9、下井作业人必须正确佩戴好防毒面具, 于井上试验可以正常使用后,从登高梯上下井,使用手持式防爆灯进行 井下照明; 10、下井作业人及时将井下探测情况与井上监护人员说明, 井上人员及时准确记录下井下探测情况; 11、井上人员负责保护井口 周围环境安全及井下作业人员的应急处理,以气体检测仪掌握井下工作 环境; 12、以20分钟为宜进行一次作业人员替换; 13、作业完成后, 作业人员迅速撤出地下工作井,正确卸下防毒面具、救身带,井上人员 取出登高梯,并正确关闭窨井盖。二、井下作业危险源辨识 施工阶段作业活动危险源可能导致事故 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 防护 安全帽、网、带未进行定期检查高处坠落 第 2 页共 2 页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 的施工过程。在抢险过程中用火作业应按应急预案中的规 定执行。 第二条用火作业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 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三条用火作业的危害识别 1.用火作业前,针对作业内容,应进行危害识别,制定 相应的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 2.将安全措施填入“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许可证” 内。 第四条用火作业系指采用以下方式的作业:

1.各种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第五条金陵石化公司用火作业分级 (一)特级用火作业 1、带有可燃或有毒介质的容器、设备、管线及码头泊位油轮停泊期间从油轮边缘起向外延伸35m以内区域。 2、在运行的液化气球罐区防火堤内用火作业。 3、未拆除易燃填料的凉水塔内的用火作业。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 规定(新版)

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控制高处作业风险,确保作业人员生命健康和安全,避免企业财产损失,依据《辽河油田公司高处作业安全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高处作业包括: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位置进行的作业。 第三条高处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作业级别 作业高度 作业许可证审批层级 批准人 第一级 2m-5m 基层队级

属地主管 第二级 5m-20m 基层队级 基层队长 第三级 20m以上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级 科级生产单位(项目部)主管领导 第四条高处作业实行作业许可,并办理高处作业许可证(对于进行了风险识别和控制,并有操作规程或方案且频繁进行的高处作业,如:工程建设施工、钻井、井下作业、更换路灯等,可不办理高出作业许可证)。高处作业许可证参见附录A。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辽河油田井下作业公司所属各单位及承包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安全监察科负责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规定。对规定的执行提供咨询、培训和考核。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Through the joint creation of clear rules, the establishment of common values, strengthen the code of conduct in individual learning, realize the value contribution to the organization.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正式版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版 下载提示:此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通过共同创造,促进集体发展的明文规则,建立共同的价值观、培养团队精神、加强个人学习方面的行为准则,实现对自我,对组织的价值贡献。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1 总则 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

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

雨污水管道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范流程

方案 因近几年工程多次发生雨、污水井下作业发生事故,造成部分人员伤亡,公司领导对在雨、污水检查井内作业的安全问题非常重视,并且对施工、管理在安全防范意识、安全措施、施工器材等方面提出更高的要求。为达到安全生产、杜绝事故的目的,我公司特制定较为具体的实施办法。 一、前期准备 1、必须在作业前对作业人、监护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提高井 下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特别是对新员工一定要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前要做充分准备,安全教育时要讲究效果,安全教育后受教育者每人必须签字。 2、下井作业是指在新老管网相接的检查井中砌筑雨、污水管道 封头、拆除封头;新建的雨、污水管网和正在运行中的雨、污水管网通过检查井相接必须下检查井工作的;采用工人下检查井清除垃圾的;运行的雨、污水管网清通养护过程中必须下井作业的;以及其它因素必须下检查井工作。 3、凡属下井作业必须由施工单位编制详细的施工方案和应急预 案报集团生产部和工管部审批,批准后由施工负责人组织所有施工人员开会进行下井前安全技术措施、安全组织纪律教育。在正式施工前由下井作业施工负责人签发下井工作票。 4、施工前必须事先对原管道的水流方向和水位高低进行检查,

特别要调查附近工厂排放的工业废水废气的有害程度及排放时间,以便确定封堵和制订安全防护措施。 5、下井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神志清醒。超过50岁人员和有 呼吸道、心血管、过敏症或皮肤过敏症、饮酒后不得从事该工作。 6、拆除封堵时必须遵循先下游后上游,严禁同时拆除两个封堵。 7、严禁使用过滤式防毒面具和隔离供氧面具。必须使用供压缩 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具。雨、污水管网中下井作业人员必须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装备。 8、作业前,应提前1小时打开工作面及其上、下游的检查井盖, 用排风扇、轴流风机强排风30分钟以上,并经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所测读数在安全范围内方可下井。主要项目有:硫化氢、含氧量、一氧化碳、甲烷。所有检测数据如实填写《特殊部位气体检测记录》。 操作人员下井后,井口必须连续排风,直至操作人员上井。 9、施工时各种机电设备及抽水点的值班人员应全力保障机电设 备的正常安全运行,确保达到降水、送气、换气效果,如抽水点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施工现场负责人,决定井下工作人员是否撤离工作点的问题。 10、遇重大自然灾害及狂风暴雨等恶劣天气,应尽量减少或杜绝 下井作业。 二、安全措施 1、施工期间每半小时须用多功能气体测试仪检测是否正常(污 水管道必须连续监测),以判断作业环境有无毒气等情况,有异常时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3127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 管理规定正式样本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正 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 总则 1.1 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 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 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 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 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 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 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 作业。 1.2.3 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

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 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 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 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 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 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 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 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

中石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56页)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中国石化出版社

前言 石油石化行业具有易燃易爆、高温高压、有毒有害、连续作业、点多线长的特点,随着集团公司的改革、发展,2000年在国内外成功上市,油田勘探开发区块不断扩大,炼化装置大型化,石油库正朝着大库的方向发展,油品销售站点星罗棋布,这充分表明安全永远是从事石油石化工作的重点,时时刻刻不能松懈。因此我们依据近几年国家新出台的法律、法规、条例,就多年以来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结合上、中、下游一体化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实际,组织基层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安全管理专家制修订定出了《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 在制修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过程中,我们立足建立并实施HSE管理体系的长效安全管理机制,尽我们的最大能力,使修订后的安全管理制度符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标准,并与国际惯例相吻合,使其具有一定的先进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正确处理普遍与特殊、安全要求与经济承受能力的关系。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分为总则、综合管理、专项管理、作业管理、安全技术管理、消防管理、交通运输安全管理、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保证基金管理及安全生产禁令和规定十个篇章,共包括项制度。另外在附录中列出了一些常用名词解释和数据。为便于基层能全面贯彻实施,我们还汇编了国家颁布的法规、条例和政府部门的规章制度。 编写组写出的《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初稿、经安全环保局领导和职能处室审核,并发文广泛征求直属企业意见,最后经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委员会的审定后修改而成。因此,本制度是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法规,也是组织安全生产的行动指南。集团公司每一名干部和员工,都应认真学习掌握规章制度,并自觉遵守,在生产过程中,人人、事事、时时都应遵章守纪,切实做到安全生产。 由于时间紧迫,《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2004)难免存在不足之处,望使用者发现问题及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环保局反映。 2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1、每个矿井至少有两个独立的能行人的直达地面的安全出口,其间距不小于30米;矿井每个中段采场至少有两个能行人的安全出口并与直达地面的出口相通。 2、矿井必须有独立的能保障井下作业所需通风量的通风采场;通风不良好的掘进工作面(天井)和采场必须安装局部通风设备,按井下作业最高人数算供风量不得少于4m3(min/人)。 3、提升设备、设施及安装、配合、连接等要符合有关安全规程要求,强度安全系数可靠,有防过卷、断绳、坠井和跑车等安全保护装置,提升系统有灵敏、清晰、可靠的信号装置,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4、垂直深度超过50m的竖井用作人员出口,须用罐笼或电梯升降人员,罐笼须装设能打开的活顶盖,应装设扶手、设阻车,装设不小于1.2m的罐门或罐帘,乘车人员按每人占用0.2m2底板面积计算,禁止人货同时升降。 5、井下要有防水措施和排水系统。 6、井下要建立电气设备保护接地系统,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及电缆的配件,金属外皮等都应接地。 7、井下相邻巷道与采场之间,巷道和采场与采空区之间,必须留有足够的安全隔离矿柱,规格应在采矿设计中规定,生产中要严加保护,免受破坏,保障其在整个利用期间的稳定性。 8、井下要有防尘、供水设施,凿岩出的碴必须采取湿式作业,接

尘人员必须佩戴防尘口罩。 9、井下火工材料储存、运输、使用,必须符合爆破安全规程要求,要配备专用炮箱、炮棍、炮工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取得操作证者方能上岗操作。 10、地下采矿必须按采矿设计和作业规程进行采矿,要坚持采剥并举,掘进先行,首先按总体设计规定的开采顺序划分矿块(采场)进行生产探矿,搞清矿块的产状及主要构造,再根据所选定的采矿方法作该矿块的采准,切割和回采设计;施工时,要先做好采准、切割工程,经验收符合设计要求时,再进行切,采和回采作业,在施工过程中,须有地、测、采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保证按设计施工,严禁不切准、切割工程,只采不掘,乱挖乱采。 11、要按作业过程、规定管理顶帮,作业前必须认真检查通风情况,认真检查和处理作业地的浮石,作业地点出现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征兆时必须迅速撤出危险区,并及时报告与处理。 12、采场回采,必须事先处理顶板和两帮的浮石,采好场地,确认安全后,方准进后回采作业,严禁在同一采场同时处理浮石、平场和凿岩作业。 13、采掘作业面放炮后,要进行通风,严禁顶着炮烟作业。 14、井下偏僻与危险作业地点(采场、天井等)严禁单人作业。 15、采用浅眼留矿法,必须严格遵守放矿作业规程,放矿人员要与采场内人员密切联系,在放矿范围内禁止上下同时作业。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中原油田普光分公 采气〔2016〕号 关于印发采气厂《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通知 厂属各单位: 现将《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 执行。 业务制度-执行类

用火作业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1原则和依据 1.1合法合规、责权对等、风险可控、方便作业原则。 1.2依据《中国石化作业许可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6]20 号)《中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安[2015]659号) 和《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用火作业安全管理细则》(中油普光 [2016]62 号)制定。 2基本要求 2.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2.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2.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 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2.2.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2.2.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2.2.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2.2.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2.3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2.4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2.5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 2.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2.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 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3 管理职责 3.1 许可证审批 3.1.1特级用火由厂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2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签发。 3.1.3二级用火作业由基层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审批签发。 3.1.4各级用火审批人应亲临现场检查,督促用火单位和施工单位落实防火措施后,方可审签许可证。 3.2 用火作业人职责 3.2.1用火作业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本岗位工种作业证。 3.2.2用火作业人员应严格执行“三不动火”的原则,对不符 合的,有权拒绝用火。 3.3 用火监护人职责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新编版) 1总则 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电动工具。 1.2.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 2.1用火作业申请 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许可证审批 2.2.1特级用火由二级单位业务主管领导审批签发。 2.2.2一级用火由基层单位领导审批签发。

加强油田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加强油田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加强油田井下作业现场安全管理示范文 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众所周知,井下作业是油田生产最艰苦、最前沿的岗 位,由于工作环境、机械设备、技术手段等因素的影响, 井下作业的危险性较高。如果不能及时消除机械、人为等 原因所造成的不安全因素,抱着侥幸心理强行作业,不仅 易给油田企业造成严重的经济和产量损失,也极易造成现 场工作人员和其它人员的人身伤害,影响不容忽视。消除 井下不安全作业,严格按照操作章程作业、安全状态下作 业不仅关系着作业进度、作业质量、完井投产等各方面, 更重要的是它将直接涉及到井下作业工作人员和作业现场 人员的安危。 井下不安全作业主要是指井下作业工作人员在进行修

井等井下作业的过程中,在未排除不安全状态、不安全行为等不安全因素的情况下,强行作业的情形。综合分析,不安全状态包括: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设备在非正常状态下运行;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施工场地环境不良等情形。而不安全行为主要是指: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使用不安全设备;手代替工具操作;冒险进入危险场所;不穿戴劳保等情形。 一、井下作业现场存在的主要隐患 根据导致井下作业不安全因素的原因的不同,可以将井下不安全作业划分为:因受害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因井下工作人员的过失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因作业现场防护措施不齐全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等等。 因受害人的原因而导致的不安全作业是指受害人为了获取某种利益,无视既存的危险,在作业现场实施过激行

井下作业安全基本常识

安全试题 简答题 1、什么是HSE管理体系? 答:是一种事前进行风险分析,确定其自身活动可能发生的危害及后果,从而采取有效的防范手段和控制措施防止其发生,以便减少可能引起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和环境污染等的有效管理方式。 2、雨季“八防”内容是什么? 答:(1)防中暑;(2)防雷击、触电;(3)防倒塌;(4)防车祸;(5)防洪汛;(6)防中毒;(7)防淹溺;(8)防人身伤害 3、冬季“六防”内容是什么? 答:(1)防冻保温;(2)防火灾;(3)防爆炸;(4)防天然气中毒;5)(防车祸;(6)防重大事故。 4、三违指什么? 答: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 5、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什么? 答: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广大职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6、什么是隐患治理? 答:在施工前和生产过程中,定期组织开展HSE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落实整改负责人、防范措施、完成时间和验收方式。无法进行整改的隐患,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7、什么是特种作业?

答: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尤其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 8、什么是直接作业环节? 答:指用火作业、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破土作业、高处作业等应办理相应作业许可证的作业施工。 9、什么是安全电压? 答:从保护人身安全意义来说,称人体能自主摆脱触电电流的电压为安全电压。安全电压是指电压额定值的等级为42、36、24、12、6V 的低电压。 10、井口装置有哪些作用? 答:(1)连接下井各层套管,密封各层套管环形空间,悬挂套管部分重量;(2)悬挂油管及下井工具,密封油套环形空间;(3)控制调节油井生产;(4)保证对油井的各项施工;(5)录取油井生产资料。11、使用管钳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使用前要检查销钉是否牢固,钳头、钳尾有无裂痕;(2)小规格管钳,不能用加力杆;(3)管钳不能当榔头和撬杠使用;(4)用后要清洗干净,涂黄油保养。 12、使用油管吊卡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答:(1)按起下管径正确选用吊卡;(2)检查活门或月牙是否灵活,月牙的手柄不松动;(3)摘扣吊卡时,必须把活门或月牙拉开到位;(4)吊卡销子要系好保险绳;(5)严禁挂单吊环,拉送油管时,吊卡活门必须朝上;(6)用后要清洗干净,涂黄油保养。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 定(2021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93

中国石化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021版) 1总则 1.1用火作业是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涉火施工 作业。 1.2用火作业的主要类型 1.2.1气焊、电焊、铅焊、锡焊、塑料焊等各种焊接作业及气割、等离子切割机、砂轮机、磨光机等各种金属切割作业。 1.2.2使用喷灯、液化气炉、火炉、电炉等明火作业。 1.2.3烧(烤、煨)管线、熬沥青、炒砂子、铁锤击(产生火花)物件,喷砂和产生火花的其他作业。 1.2.4生产装置和罐区联接临时电源并使用非防爆电器设备和 电动工具。

1.2.5使用雷管、炸药等进行爆破作业。 1.3用火作业分特级、一级和二级用火三个级别。 1.4用火作业必须办理许可证,涉及进入受限空间、临时用电、高处等作业时,应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1.5许可证审批人和监护人应持证上岗,安全监督部门负责组织业务培训,颁发资格证书。 1.6用火作业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 1.7用火作业实行“三不用火”原则,即无用火作业许可证不用火、用火监护人不在现场不用火、防护措施不落实不用火。 2管理职责 2.1用火作业申请 2.1.1按照“谁的业务谁申请”的原则,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按用火级别报相关单位审批。 2.1.2固定用火作业区的设定应由用火单位提出申请,经消防部门审查批准,报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2许可证审批

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提炼

中石化安全管理手册(提炼) 安全理念: 1. 安全源于设计,安全源于管理,安全源于责任。 2. 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谁的岗位谁负责。 3. 上岗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培训不合格不上岗。 4. 任何人都有权拒绝不安全的工作,任何人都有权制止不安全的行为。 5. 所有事故都可以预防,所有事故都可以追溯到管理原因。 6. 尽职免责、失职追责。 安全方针: 生命至上安全发展预防为主综合治理领导承包全员履责 安全目标:零缺陷零违章零事故 安全督查大队 1.1.3.1 企业设立专职安全督查大队,在安全总监和安全监管部门的领 导下,对企业生产经营和施工现场进行全覆盖、全天候的安全督查。 1.1.3.2 安全督查大队每周通报安全督查情况,每月进行督查专题分析。 1.1.3.3 安全督查大队有停工、处罚和奖励权。 安全责任 1.2.1 安全主体责任 按照谁的业务谁负责,谁的属地谁负责的原则,各职能部门和各二级/ 基层单位(业务单元)对所管辖业务、区域的安全负责。 1.2.1.3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对生产指挥协调的安全负责。—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 —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操作规程和 开停工方案的有效性负责。—对新技术应用的安全负责。—对生产隐

患的排查和治理负责。 1.2.1.4 机动设备管理部门 —对机械设备、电气、仪表和建(构)筑物等的安全运行负责。 —对设备检维修过程的作业安全负责。—对设备隐患的排查与整改负责。—对租赁和处置资产的安全管理负责。—对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技术规程的制、修订和适宜性负责。—对安全仪表的功能安全负责。 二级/基层单位(业务单元) —对区域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安全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的作业活动安全 负责。—对区域范围内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护负责。—对规程、方案和 管理制度的执行负责。 1.2.2 安全监管责任 1.2.2.1 安全监管部门 —对安全管理体系的推进实施负责。—对安全制度的有效性负责。 —对安全综合监管的有效性负责。 1.2.2.2 安全督查大队 —对生产经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督查负责。—对督查问题整改的跟 踪验证负责。 1.2.3.6二级/基层单位(业务单元)负责人 —对管辖区域内的生产安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的作业安全负责。—对管辖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初期处置负责。 1.2.3.7 岗位员工 —对岗位业务活动的安全负直接责任。—对负责设备设施的安全操 作负责。—对责任区域内的作业安全负责。—对岗位操作规程和制 度的执行负责。—对岗位应急处置和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负责。 1.3.3 操作人员的安全培训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

《井下作业安全规程》宣贯材料 (SY 5727-2007) 本教材是根据石油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要求,在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的组织下编写的。适用本教材有助于正确理解和掌握标准的具体规定和要求,可为有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岗位员工在学习和应用本标准内容时使用。 首先,我们应该先了解一下SY/T5727-2007《井下作业安全规程》的来龙去脉,本标准是在2007年10月8日发布的,在2008年3月1日开始正式实施。此前,由于原SY 6023-94《石油井下作业队安全生产检查规定》被废止,我们在进行井下作业施工安全检查时,缺少必要的标准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具体安全规定或有安全规定但不统一,造成在安全管理工作上十分被动。另外,由于SY 6443-2000 《压裂酸化作业安全规定》、SY 5727-1995 《井下作业井场用电安全要求》、SY/T 6566-2003《水力压裂安全技术要求》这三项标准在如今井下作业工艺不断更新的情况下,有些标准内容已不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同时依据标准法有关规定,行业标准每三年需要进行修订,所以对这三个标准进行了修订整合。 本标准由华北石油管理局井下作业公司作为主要起草单位,会同华北石油管理局安全环保与技术监督处于2005年5月组成编制组,确立了编写大纲。小组成员先后对在新疆地区、内蒙古地区、冀东油田、四川石油管理局施工队伍的现状,以及大庆石油管理局作业队伍进行了深入调研,本着集思广益、完善不足的目的,抽调熟悉井下作业施工工艺的工程师、基层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以及安全人员进行了多次研讨,为编写本标准积累了一定的素材。整合修订后的标准规范了井下作业施工中的安全操作行为,为杜绝事故的发生打下良好的基础。 前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16、动火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动火安全管理,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事故,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2014)》、《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AQ3022-2008)》、《关于印发加强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号)及《江苏省精细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规定》等地方法规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阿贝尔化学(江苏)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范围内从事临时性用火作业的管理和固定用火区、固定用火点的管理。 3. 术语和定义 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动火作业项目有: a)各种焊接、切割作业; b)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 c)在易燃易爆区域内打磨、喷沙、锤击等产生和可能产生火花的作业; d)在易燃易爆区域内临时用电或使用非防爆电动工具、电气设备及器材; e)机动车进入正在生产的化工装置或罐区、在生产区域内设置自带动力源的发电机和自带动力源的空气压缩机; 易燃易爆场所:GB50016、GB50160、GB50074中火灾危险性分类为甲、乙类区域的场所。

属地:是指动火作业点所在的某一区域,该区域为企业组织架构中有明确管理负责人的一个管理单元,如:分厂、车间、独立的生产装置、仓库等。固定动火区:是指由企业批准在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外划定,不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特定动火作业区域。 禁火区:是指企业内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含设施),需要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的区域。 动火作业单位:实施动火作业的施工单位或队伍。 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单位:是指向企业提供动火作业管理服务的单位,包括专业外包服务单位、中介服务机构、企业检维修队伍等。 4职责和资质 职责 企业主要负责人 a)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b)负责组织制定、发布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评估动火作业基本安全管理条件; c)负责保证动火作业必需的人员、安全设备设施及应急装备等安全保障的投 入; d)负责审批特殊动火作业和固定动火区;因故外出时可授权其他负责人审批特殊动火作业; e)必要时应指派专人或聘请第三方进行动火作业现场的监督管理。 f)负责签发动火作业审批人资格证。 安全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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