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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路项目部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国家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都匀市经济开发区9号10号道路南段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保障职工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和损失,实现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目标,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所在地安全管理条例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各部室、施工队应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安全与效益、安全与进度、安全与质量的关系。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标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杜绝和减少安全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三条项目全体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做到安全生产人人有职责、件件有目标、事事有人管、层层落实责任、制度健全、严明纪律、措施有力、检查及时,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落实、总结和评比。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就是对各级负责人、各职能部门以及各类施工人员在管理和施工过程中,应当承担的责任做出明确的规定。具体来说,就是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到项目领导班子成员、各职能部门、施工队长、

班组长以及每个岗位的作业人员身上。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项目最基本的安全管理制度,是施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的核心和中心环节。主要内容如下:

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主要包括项目项目经理的安全责任,生产、技术、材料等各职能管理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的安全责任,技术负责人(工程师)的安全责任,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施工员的安全责任,施工队班组长的安全责任和岗位人员的安全责任等,具体岗位责任见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条项目应制定各级、各部门、各施工队班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并按规定检查和考核,按规定期限进行考核,记录考核结果及兑现情况。

第三条项目在签订合同中必须有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指标和要求。

第四条主要工种应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包括:砌筑、混凝土、木作、钢筋、机械、电气焊、起重司索、信号指挥等工种,特种作业应另行补充。应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列为日常安全活动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应悬挂在操作岗位前。

第五条项目现场配备专(兼)职安全人员,人员数量和素质保持稳定。

第六条项目关键岗位和部门安全生产责任

(一)、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规、规章制度,与项目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3、建立项目安全生产和消防管理体系,按照规定配备安全和消防管

理人员。

4、组织制订项目安全生产目标和施工安全措施计划,并贯彻落实。

5、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投入,保证专款专用。

6、组织并参加对项目管理和作业工人的安全教育。

7、组织并参加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落实隐患整改。

8、参加对现场大型机械设备、特殊防护设施的验收。

9、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10、组织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进交底和演练。

11、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负责事故现场保护和伤员救护工作,配合事故调查和处理。

(二)、项目生产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项目施工生产,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主要领导责任。

2、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规范及规章制度,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3、组织实施安全专项方案和技术措施,检查指导安全技术交底。

4、组织对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5、组织进行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落实整改。

6、负责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教育,提高管理层的安全意识。

7、组织项目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活动。

8、发生伤亡事故,按照应急预案处理,组织抢救人员、保护现场。

(三)、项目总工或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

2、严格落实安全技术标准规范,根据项目实际配备有关安全技术标

准、规范。

3、组织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工作。

4、组织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技术交底,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

5、参加工程项目脚手架、模板支架、临时用电、大型机械设备及特殊结构防护的验收,履行验收手续。

6、对施工方案中安全技术措施的变更或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等要及时上报,审批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做好培训和交底。

7、参加安全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重大隐患提出整改技术措施。

8、参加事故应急和调查处理,分析技术原因,制定预防和纠正技术措施。

(四)、项目商务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2、在组织工程合同交底、签订分包合同时,明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费范围、比例(或数量)及支付方式。

3、保证安全生产措施费的及时支付,做到专款专用,优先保证现场安全防护和安全隐患整改的资金。

4、审核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清单,对该费用的统筹、统计工作负责。

(五)、项目安全总监或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责任。

2、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监督项目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和安全生

产费用的落实。

3、组织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组织危险源的识别、分析和评价,对项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总体策划并组织实施。

5、参与编制项目安全设施和消防设施方案,合理布置现场安全警示标志。

6、参加现场机械设备、安全设施、电力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7、组织定期安全生产检查,组织安全管理人员每天巡查,督促隐患整改。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分部分项工程,有权下达停工整改决定。

8、落实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的相关规定,组织作业人员入场三级安全教育。

9、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达标、安全文明工地创建活动,督促主责部门及时上报有关活动资料。

10、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并迅速参与抢救。

11、归口管理有关安全资料。

(六)、项目责任工程师(工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其施工管理的单位工程(施工区域或专业)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全面负责。

2、严格执行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按照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要求,结合负责施工的工程特点,以书面方式逐条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履行签字手续,做好交底记录。

3、检查施工人员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情况,制止不顾人身安全、违章冒险蛮干的行为。

4、参加管辖范围内的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并负责对设施的完好情况进行过程监控。

5、参加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对管辖范围内的安全隐患制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6、在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中,负责现场指导和监管。

7、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项目经理报告,组织抢救伤员和人员疏散,并保护好现场,配合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七)、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检查督促执行。

2、参与制订项目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督促落实并检查执行情况。

3、每天进行安全巡查,及时纠正和查处违章指挥、违规操作、违反安全生产纪律的行为和人员,并填写安全日志。对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纠正和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有权下达局部停工整改决定。

4、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施过程进行旁站式监督。

5、对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督促落实整改,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6、组织项目日常安全教育,督促班组开展班前安全活动。

7、参加现场机械设备、电力设施、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的验收。

8、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档案,如实记录和收集安全检查、交底、验收、教育培训及其它安全活动的资料。

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报告,参与抢救,保护现场,并对事故的经过、应急、处理过程做好详细记录。

(八)、项目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章、规程和劳动纪律,主动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3、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操作,不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行为,做到“三不伤害”(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4、正确使用安全生产用具、佩带劳动保护用品。

5、正确识别现场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破坏安全防护设施和消防设施,及时向现场管理人员反映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

6、发生事故立即报告,听从指挥,按规定路线疏散,并积极参加抢险。

(九)、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部门,行使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职权。

2、协助项目经理开展各项安全生产业务活动,监督项目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正常运转。

3、定期向项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情况,通报安全信息,及时传达项目安全决策,并监督实施。

4、组织、指导项目分包单位安全机构和安全人员开展各项业务工作,定期进行项目安全性测评。

5、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危险隐患,监督隐患的整改和落实,及

时制止违章行为,对重大事故隐患、严重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有权下令停工。

6、负责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负责生产安全事故报告、统计和分析,建立事故档案。

(十)、项目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编制项目总控计划时,要综合考虑平衡各生产要素,保证安全管理与生产任务协调一致。

2、在检查生产计划实施情况的同时,要检查安全措施落实的情况。

3、负责编制项目文明施工计划,并组织具体实施。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工作的具体组织和落实。

5、在进行项目综合管理目标考核评价过程中,应同时考核评价安全生产情况。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验收工作。

(十一)、项目技术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编制特殊、专项安全技术方案。

2、参加项目安全设备、设施的验收,从安全技术角度进行把关。

3、在检查施工方案实施情况的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的情况,对施工中涉及的安全技术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负责制定项目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编制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

(十二)、项目消防保卫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落实消防保卫法规、规程,制定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考核。

3、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对火灾隐患进行整改。

4、负责施工现场的保卫工作,统计分析火灾事故原因,并提出防范措施。

(十三)、项目行政后勤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负责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检查,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检普查。

2、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和噪声治理,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负责施工现场防暑降温工作。

3、负责食堂的管理工作,对施工现场生活卫生设施进行监督管理,预防疾病、食物中毒的发生。

4、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组建现场救护队,管理现场急救器械,并组织救护队成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及时组织抢救、治疗,并协助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安全法制教育、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安全技能教育和事故案例教育。

第二条安全教育对象

1、领导干部的安全教育

⑴项目经理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⑵项目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取得安全员证后方可持证上岗。

2、新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

⑴公司级安全教育:公司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其内容包括:

a、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规章制度;

b、公司及上级部门(总公司、局)印发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c、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工作的目的、意义等。

⑵施工队级安全教育:项目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其内容包括:

a、建设工程施工生产的特点,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管理规定、要求;

b、施工现场主要事故类别,常见多发性事故的特点、规律及预防措施,事故教训等;

c、本项目施工的基本情况(工程类别、施工阶段、作业特点等),施工中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⑶班组级安全教育:班组级安全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主要内容包括:

a、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b、本班组施工生产概况,包括工作性质、职责、范围等;

c、本人及本班组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

所遇到的各种生产设备、设施、电气设备、机械、工具的性能、作用、操作要求、安全防护要求;d、个人使用和保管的各类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穿戴、使用方法及劳动防护用品的基本原理与主要功能;e、发生伤亡事故或火灾、爆炸、设备及管理事故等,应采取的措施(救助抢险、保护现场、报告事故等)要求。

3、变换工种人员的安全教育:对公司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时间不少于20学习的安全教育;其内容包括:⑴本工种作业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⑵本班组施工生产的概况介绍;⑶施工区域内各种生产设施、设备、工具性能、作用、安全防护要求等。

第三条时间性安全教育

1、经常性安全教育:包括:⑴安全生产法规、规范、标准、规定;

⑵公司及上级部门的安全管理新规定;⑶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制度;⑷安全生产先进经验介绍,最近的典型事故教训;⑸施工中“四新”成果的使用及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要求;⑹最近安全生产方面的动态情况,如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的出台,安全生产通报、批示等;

⑺近期安全工作回顾、讲评等。

2、季节性安全教育:

⑴夏季施工安全教育包括:①加强用电中触电安全教育;②讲解雷击事故发生的原因,避雷装置的避雷原理,预防雷击的方法;③大型施工机械、设施常见事故案例,预防事故的措施;④基础施工阶段的安全防护常识;⑤劳动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⑥林区防虫咬常识。

⑵冬季施工安全教育包括:①避免冬季冰雪结冻引发的事故教育;

②加强防火安全宣传;③安全用电中防电气火灾教育;④冬季施工防毒

等自我保护意识教育。

3、节假日加班的安全教育包括:

⑴节假日安全意识松懈的思想教育;

⑵班组长要做好上岗前的安全教育;

⑶重点做好当天作业将遇到的各类设施、设备、危险作业点的安全防护教育。

第四条安全教育的形式包括:会议形式、报刊形式、音像制品、张挂图片形式、固定场所展示形式、现场观摩演示形式等。

第四章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第一条检查规定:

1、定期检查。公司每季、项目部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由单位领导亲自带队,有关部门派员参加,重点检查和解决劳动保护、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等方面的有关问题,普查本单位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检查中及时表彰先进,批评落后,针对实际提出今后安全工作指示性意见。

2、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安全管理干部和安全监察(检查)人员,经常对施工生产作业场所进行检查,及时纠正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现象,督促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防护措施的落实。检查施工机械车辆、工具、材料、劳动保护用品等安全运行和安全使用情况,及时消除人的不安全行为及设备(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3、专业性的安全生产检查。此项检查系对铺轨架桥、既有线施工、高处作业、机械车辆、压力容器等某项重点或单项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检查。主要检查组织措施、安全技术措施、安全防护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

落实情况。

4、季节性检查。根据各地区的季节性特点,主要对冬季施工的防寒、防冻、防滑,夏季施工的防暑降温、防雨、防洪以及防火、防毒、防爆等项工作的安全检查。

第二条主要内容:

1、各级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上级指示精神的情况。

2、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3、安全组织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工作情况。

4、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编制和落实情况。

5、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执行操作规程、劳动纪律、防护措施的落实,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使用,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的管理使用及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6、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调查处理,统计报表和各项安全业务的建设情况。

第三条安全检查方法:

1、听汇报。

2、查记录。

3、召开座谈会。听取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4、查施工现场。

5、检查时要有领导带队,有关业务部门或人员参加。

第四条安全检查整改的要求:

1、必须制定详尽的检查计划,包括检查时间、被检单位、检查目的、检查依据、内容和步骤,并经检查人员和受检方负责人签字确认。

2、检查后,召开总结会议,会议参加人员签到及检查总结和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并有专人负责落实。

3、实行安全管理三级预警制。一级预警: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小于5处,显示绿色。措施:限期整改;二级预警:现场安全事故隐患6-10处,显示橙色。措施:限期整改,专门对队长、安全员教育;三级预警:现场安全事故隐患多于10处,显示红色。措施:限期整改,停工整顿,专门对队长、安全员和操作人员进行半天教育。

4、对查出的事故苗头或隐患,要立即整改,一时整改不了的要填发《劳动安全监察通知书》或《劳动安全监察指令书》,做到边查边改,做好跟踪验证。

第五章安全生产奖罚制度

为了强化安全生产管理,调动全员做好安全工作的积极性,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加大安全奖惩力度,以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1、安全生产奖罚依据:公司和项目部有关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2、奖罚资金的来源及使用:每月按照验工计价扣除0.5%作为安全生产风险金,由项目部财务单列科目(安全生产奖罚专用经费),并负责实施。各类罚款要按规定的时间、金额及时上交到项目财务部。项目部安全生产风险资金、奖金和向上缴纳的事故罚款从项目部安全生产奖罚专用经费中支付。

3、项目部对发生事故(隐患)的施工队实施罚款时,被罚单位在接到“安全质量事故(隐患)罚款通知单”之后,必须及时整改。不按时

整改的,按罚款双倍的数额加罚。如有撕毁整改通知单或罚款单的,视为野蛮施工,将取消其在本月的安全质量进度评比资格。

4、对员工本人及单位领导的罚款,由单位在本人工资中扣除或用现金支付,不得以任何形式用公款报销。

5、对事故处罚时,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要执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

6、在实施安全奖罚时,行政奖惩与经济奖罚可同时并用。

7、奖励施行一事一议。

第六章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项目特种作业包括: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作业、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爆破作业、机械作业人员等。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对于未经培训考核,即从事特种作业的,进行行政处罚;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1、特种作业人员具备的条件:年龄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程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2、考核、发证。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制作并由当地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负责签发;特种作业操作证,每两年复审一次。连续从事本工种10年以上的,经用人单位进行知识更新教育后,复审时间可延长至每四年一次;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

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登记造册。

第七章安全例会制度

为保证对施工生产有较大影响,解决具有一定难度的问题得到及时、圆满的解决,各级安全部门要坚持会议制度。

1、安全工作会议:项目部每月召开一次。

2、工程例会(工程分析会):项目部每周五召开。会议由项目经理主持,有关业务部门参加,主要内容是分析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形势,分析解决施工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

3、会上对施工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根据原因明确整改计划、整改负责人、整改期限、整改措施、复查人及复查时间等。

4、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时,各部室、施工队负责人不得无故缺席,如有事不能参加,须经请假批准。否则罚款100元/人.次。

第八章爆破器材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库区位置结构和设置

1、爆破器材库的位置、结构和设施等的设置须经主管部门批准,并经当地县(市)公安局许可。

2、库房建立后,任何单位不得在爆破器材的危险区域内修建任何建筑物和构筑物。

3、库区布局必须遵守下列规定:库区布置在无山洪、滑坡和地下水活动危险的地方。在库区周围应设密实的围墙,围墙到最近库房墙脚的距离不得不小于5米,围墙高度不得低于2米。

4、库区值班室、生活设施等服务性建筑物应布置在安全的地方。

第二条临时性房屋规定

1、库房宜为平房。

2、库房地面必须平整无缝。

3、窗户必须有一层外包铁皮的板窗门。

4、库区围墙的高度不低于2米。

5、库内必须有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三条电气照明通讯及报警装置

1、贮存爆破器材库房的供电危险等级按Ⅰ类供电场所设计,辅助建筑物按一般供电场所设计。

2、库房内禁止安装电灯照明,可自然采光或在库房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采光。

3、从库区变电站到各库房的外部线路应采用铠装电缆埋地敷设或挂设,外部电气线路禁止通过危险库房的上空。

4、电源开关和保险器应设在库房外面,并装在配电箱中。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只准使用安全手电筒,禁止使用电网供电的移动手提灯。

5、设防雷装置。库区一般设与本单位的保卫和消防部门的直通电话。库区内应装设报警装置。

6、监控装置。库区内设置监控装置,监控范围要覆盖到库区整个区域,并且不留死角。

第四条爆破器材储存

1、装硝化甘油类炸药、各种雷管和继爆管的箱(袋)必须放在货架上;装其它爆破器材的箱(袋)应堆放在垫木上;架、堆相互之间的通道宽度不小于1.3米。

2、在架上堆放硝化甘油类炸药和雷管时,禁止迭放。

3、爆破器材箱距上层架板的间距不小于4cm,架宽不高于两箱的宽度。

4、货架(堆)与墙壁的距离不小于20厘米。

5、堆放导火索、导爆管和硝铵类炸药等的货架(堆)高度不超过1.6米。

6、库内必须整洁,防潮和通风良好,要杜绝鼠害。

7、库区内严禁烟火和明火照明。严禁用灯泡烘烤爆破器材。

8、库区内严禁存放与管理工作无关的工具和杂物。

9、库区内必须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库区。

10、库区的消防设备、通讯设备、报警装置和防雷装置应每季度检查一次。

11、运至作业地点的爆破器材应有专人看管。作业地点只准存放当班作业所需的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存放在一起。禁止将爆破器材散堆在地上,雷管应放在外包铁皮的木箱里,箱应加锁。发现爆破器材丢失、被盗,必须及时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五条爆破器材收发

1、应建立爆破器材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用单和退料制度,定期核对账目,做到帐物相符。

2、变质和性能不详的爆破器材不得发放使用。

3、爆破器材应按其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使用。

4、爆破器材的发放应在单独的发放间里进行,严禁在贮存爆破器材的库房或壁槽里发放。

5、严禁穿铁钉鞋和易产生静电的化纤衣服进入库房和发放间。开箱应使用不产生火花的工具,并在专设的发放间内进行。

6、必须经常测定库房的温度和湿度,经常检查库房,发现硝化甘油炸药箱渗油、冻结和硝铵类炸药吸潮结块,及时处理。

第六条爆破器材运输

1、禁止用翻斗车、自卸汽车、拖车、拖拉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和摩托车运输爆破器材。

2、装卸爆破器材时:⑴应有专人在场监督;⑵应设置警卫,禁止无关人员在场;⑶禁止爆破器材与其它货物混装;⑷认真检查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和清除运输工具内的一切杂物;⑸严禁磨擦、撞击、抛掷爆破器材;⑹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额定载重量度2/3。其它爆破器材的装运量不准超过运输工具的额定载重量;⑺爆破器材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边缘,雷管或硝化甘油类炸药的装载高度不得超过二层;雷管箱内的空隙部分,应用泡沫塑料等柔软材料塞满。装卸和运输爆破器材时,严禁烟火和携带发火物品。⑻用吊车装载爆破器材时,一次起吊的重量不得超过设备能力的50%;⑼遇雷雨或爆风雨时,禁止装卸爆破器材;⑽爆破器材的装卸工作,应尽量在白天进行。装卸爆破器材的地点应有明显的信号:白天应悬挂红旗或警标,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并悬挂红灯。

车运输规定:⑴有押运人员;⑵按指定路线行驶;⑶不准在人多的地方、交叉路口和桥上(下)停留;⑷车船用帆布覆盖,并设有明显标志。⑸非押运人员不准乘坐;⑹气温低于10摄氏度时运输易冻的硝化甘油类炸药或气温低于零下15摄氏度时,运输难冻硝化甘油类炸药,必须

采取保温防冻措施;⑺运输硝化甘油类炸药或雷管等高敏感度的爆破器材时,车厢和船舱底部应铺软垫。

人工运输规定:⑴夜间运输应保证运输路途中有足够的照明;⑵炸药与雷管应分别装在两个专用背包(木箱)内,禁止装在衣袋内;⑶领到爆破器材后,应直接送到爆破地点,禁止乱放;⑷不得提前班次领取爆破器材,不得携带爆破器材在人群中停留。

第七条爆破器材的使用

1、使用爆破器材的单位,必须到所在地县、市公安局申请领取《爆炸物品使用许可证》,方准使用。

2、爆破作业,必须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的爆破员担任,爆破员必须持有县(市)级以上公安局发给的《爆破员作业证》上岗作业。对爆破员应进行定期考核,发现不适合继续从事爆破作业的,应收回《爆破员作业证》,停止其从事爆破作业的权利。爆破员因工作变动,不再从事爆破作业时,应将《爆破员作业证》交回原发证单位。

3、爆破作业时,必须有专人负责指挥,在危险区的边界,设置警戒岗哨和标志,在爆破前发出信号,待危险区的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才准爆破。爆破后,必须对现场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才能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4、使用爆破器材必须建立严格的领取、清退制度。爆破员领取爆破器材(品种和数量),必须经现场负责人签字批准,库房人员见现场负责人的签字批准单后方可发放爆破器材。

5、领取数量不得超过当班使用量,当班人员要对爆破器材的使用数量进行监督和记录,剩余的要当天退回。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 规定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A、安全检查制度 ①项目安全领导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安全工程师每天对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各专业施工工程师对自己主管的工程每天巡视,各作业班组每天自检。 ②安全检查要有具体的检查内容和对象,检查内容要有针对性,要有检查记录及结果。 ③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进行详细记录,对重大问题及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领导小组,并通知有关人员进行应急处理。 ④对安全检查的评定结果,检查人员和被检查人要签字,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检查人要进行复检,复检合格后销案。在隐患没有消除前,必须有可靠的防患措施方可作业,对于随时会引发事故的安全隐患,务必停工整改。 ③坚持逐日检查劳动保护措施的执行情况,安全技术规章制 度的执行情况。

⑥认真检查个人劳动用品发放、使用和保管情况。 ⑦做好季节性与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工作。 ⑧积极配合当地主管部门的检查,对收到的隐患整改通知书,认真整改及时回执。 ⑨建立健全安全检查资料台帐。 B、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①工程开工前,对工人进行综合性安全技术交底。 ②各工序、单项工程施工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交底工作由项目各专业施工工程师进行,严禁安全工程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③安全技术交底不但口头讲解,同时必须有书面文字材料,口述时应表达清楚,书面形式应文字清晰,记录好交底时间、地点,并履行双方签字手续,专业施工工程师、生产班组、安全工程师各执一份。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目的: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证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 二、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 三、组织机构与职责: 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任主任,各部门主管为成员的安全生产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1)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 (2)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执行监督检查。 (3)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4)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5)监督日常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及时消除生安全事故隐患。 (6)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立即报告上级研究处理。 (7)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8)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9)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监督其按时实施,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10)对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层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2、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小组成,负责: (1)对本部门的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 (2)制定安全生产实施则和操作规程。 (3)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办公室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3、全生产责任人:厂长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主管和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详见机构表) 4、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部门、分厂的主管人员担任,并配备安全生产兼职管理员,以及三名以上不脱产的安全员。 5、各级工程师和技术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和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6、各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7、各部门安全管理员要协助本部门主管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部门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8、各车间生产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车间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安全生产日报表的填写工作。 9、员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和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

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工业集团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分级管理,分线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岗位、人员,明确各单位、各级人员应承担的安全生产职责,使安全生产责任“全覆盖”,不留责任盲区,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责任体系,切实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以及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根据“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各负其职,互不代替”的原则,各单位各级人员在各自的工作和管理范围内,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在安全受控的前提下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拒绝执行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生产指令。 第三条各部门、各级人员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熟悉各自的安全生产职责并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定期进行安全履职检查评价,以促进各部门、各级人员提高安全生产履职能力。 第四条各单位应按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和具体的安全生产职责,将安全生产责任层层分解落实。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各单位、各级各类人员,各合资合作企业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各级安全生产领导机构的设置及安全生产职责 (一)集团集团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由党、政主要负责人(总经理、党委书记)任主任,分管生产安全工作的集团公司领导任副主任,其他集团公司领导为成员。安委会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做出决策和决定。 (二)安委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安全环保部)以及生产安全组、防火防爆和交通安全组、防汛防垮塌和防雷避电组、职业健康组四个专业组。安全环保部部长任安委会办公室主任,成员包括集团集团公司办公室、发展计划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采购部、生产管理部、制造技术部、党群工作部、集团公司工会等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安委会办公室行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 (三)各子集团公司、部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生产安全的副职领导任副组长。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履职检查、安全培训、隐患排查治理等日常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委会安全生产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审批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二)每季度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上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保障职工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及人身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所承建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抗震加固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运行和管理均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公司编制《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管理手册》进行编制。 第二章基本规定 第四条公司成立生产管理安委会,下设安全科,全面管理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工程处(分公司)及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形成自上而下的管理网络体系,逐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做到横向到边、竖向到底。 第五条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公司安委会以总经理为核心的安全生产管理组织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一名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日常工作或副总经理级领导担任安全委会副主任。各单位的第一把手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且必须配备至少一名专(兼)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方案)编制、报审:有技术负

责人(技术员)编制,项目部有关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材料保管员、机械管理员)会签后报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审核、公司总工程师批准(5000㎡以下工程由副总工程师批准),审批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合格方可实施。 第七条项目部管理人员须持证上岗(项目经理、安全员须持三类人员考核合格证)、特殊工种【起重工(塔机、上人电梯、物料提升机)、信号工、绳索工、架子工、电焊工、电工、司炉工等】须经有资质培训中心培训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第八条工程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人员进行危险部位人员的疏散,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保护好现场。公司组织有关人员进场调查期间,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予以协助。 第九条工程处(分公司)、项目部在施工期间发生死亡或重伤安全事故实行一票否决,年终取消先进评选资格。 第三章安保体系的建立 第十条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岗位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层层把关。 第十一条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项目部管理人员强弱配备,发挥各自的专长,形成自上而下的整体管理网络,安全保证体系须将承包人和班组长纳入。 第十二条建立切实可行的检查制度(各工序分部工程由技术负责人组织、分项工程由技术员组织、安全员参加),制度要细化,检

项目部安全管理办法

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的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推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明确安全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确保员工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中国葛洲坝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适用于项目部所属各单位。各单位必须遵照执行。 第二章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控制目标 1、各类生产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设备事故; 3、全员安全教育培训率达到10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达到100%;转岗、复工、新聘人员和民技工等上岗前安全技术培训率达到100%; 4、设施设备安全装置完好率100%; 5、现场安全防护可靠率100%; 6、生产作业人员劳动保护用品发放、使用率100%; 7、重大危险源得到有效监控, 事故隐患整改率达到85%以上; 8、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无严重不符合项。 第三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第四条全面落实安全责任,实行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项目部每年初与所属各单位(包括外协队)签订安全文明生产责任书,每年底进行责任制考核兑现。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是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的决策机构,负责研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项目部安全质量环保部是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项目部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与检查监督,按工程需要配足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面责任,必须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第八条主管安全副经理是本项目安全主管责任人,对项目部的安全生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1581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 办法正式样本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正式样 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 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 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 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 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 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 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目录 4、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工守则 (12) 4.1、职工安全职责 (12) 4.2、新工人进场安全教育要点 (12) 4.3、施工现场入场须知 (13) 4.4、变换工种时安全教育要点 (13) 4.5、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14) 4.6、施工现场“十不准” (14) 5、主要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 (15) 6、各工种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23) 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3) 8、“三宝”、“四口”防护规定 (66) 9、“文明工地”八条标准 (66) 10、安全纪律 (67) 11、高处作业纪律 (67) 12、拆除安全技术要求 (68) 13、变动工种时安全教育要点 (69) 14、管理职能部门安全岗位职责 (70) 15、管理干部安全岗位职责 (82) 16、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98) 17、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113) 18、工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118) 19、施工现场检查及隐患记录 (120) 20、安全工作会议纪录 (121) 21、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 (122) 22、职业技能岗位证书 (123)

23、安全教育制度 (126) 24、职工三级安全教育登记表 (164) 25、特种设备安全认可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 (128) 26、施工设施台账 (129) 27、设备维护保养及维修记录 (131) 28、职工工伤事故台账 (133) 29、职工工伤事故月报表 (135) 30、安全文明工地的表彰情况 (137) 31、表彰安全生产企业的通知 (138) 32、意外伤害保险 (139)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职工守则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 1 目的和范围为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做到有计划地改善设备设施的安全性和员工劳动条件,保证员工的合法权益,使公司安全费用投入得到保障,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项安全费用的提取以及使用管理。 2 职责 2.1 公司总经理对安全费用投入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2.2 安全环保部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2. 3 财务部负责对安全费用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做到专款专用。 2. 4 各单位负责编制本单位安全投入计划,编制安全投入报告,具体实施安全经费投入,建立本单位安全费用投入台帐,并汇总到安全环保部。 3 管理流程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流程图如下:

4 管理程序 4.1 安全费用的范围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1. 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主要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设施设备。 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 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 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 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2 安全费用的提取标准根据《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的规定: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1.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按照4%提取; 2.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3.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4.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13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项目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办法通用 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管理,促进分部具备规范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财政部和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企[2006]478号)、建设部《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铁道部《关于执行《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通知》(铁建设[2007]139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分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安全生产费用是指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费用中列支,购置施工安全防护用具、落实安全施工措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等专门用于完善和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保证企业安全,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企业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职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门是否畅通。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企业每年组织对电梯、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制度 为加强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排查和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保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全面实现全镇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以下事故隐患整治制度。 (1)对查出的不安全隐患,做到“四定”,即定人员、定项目、定时间、定经费,确保隐患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相关部门验收备案。 (2)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要采取强制性防护措施,并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排和检查计划内,落实限期整改。 (3)对安全事故隐患整改不力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要发出隐患限期整改指令书,限期进行整改,因拖延整改而造成事故的要按规定追查责任,严肃处理。 (4)对个别重大隐患,因多方原因暂时不能整改的,要及时上报,争取上级部门的帮助尽快解决。 (5)凡不按要求及规定标准落实隐患整改任务的人员,因此而酿成不良后果的,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安全事故隐患整改制度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系统各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共同做好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并结合《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中 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各上市公司、分公司、省发电公司、专业公司(以下简称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各基层企业(包括多种经营企业)。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企业各级领导、各级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等及职能部门,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界面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

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 第六条各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 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安全总监)履行分管(协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企业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企业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技术责任、现场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 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第三章责任界面划分 第十一条集团公司系统的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分为集团公司、分子公司(直属企业)、基层企业三级。各级责任主体按照责任界面划分, 承担在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各企业职能(业务)部门承担其职能(业务)范围

纺织生产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黑龙江省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全省纺织企业(以下简称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督促和指导企业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黑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及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辖区内的各类纺织企业。 第三条企业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分线负责、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原则。 第四条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 第五条落实科学发展观,把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纳入企业的发展战略和长远规划中,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第六条企业的年度工作计划应有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及具体的管理措施和安全技术改造措施,并分解到各基层部门,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状考评,实行“一票否决制”。 第七条企业在编制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必须的资金投入,做到专款专用。 第八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建立健全并落实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责任制落实情况的考核,严格进行奖惩; (二)组织制定并落实和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保证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投入和有效实施; (四)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五)定期召开生产安全专题会议,研究生产安全重大问题; (六)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救援预案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 (七)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政府部门开展事故调查等。 第九条企业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考核办法;把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作为考核干部业绩的依据之一。 第十条300人以上的企业,应设置专门从事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独立行使安全生产管理职能。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按企业从业人员的2‰及以上比例配备,但最少不能低于2人。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企业可设专(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兼职的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危险程度较高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分厂(车间)应设专职安全员,从业人员不足300人的分厂(车间)可设兼职安全员,但应以安全生产工作为主。企业应为分厂(车间)安全员定岗。班组应设不脱产的安全员。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建设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目的 1.1为确保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实施后符合职业安全康健要求,保障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康健、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规定了企业生产性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造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中的职业安全康健技术措施应与主体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同时规定了劳动保护措施经费的管理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汇能公司内各车间、职能部门及各施工队。 3总则 3.1每年从自有资金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安措经费实行专款专用、不准挪用。 3.2需向政府主管部门报批的建设项目,必须依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委托有评价资格的单位进行职业安全康健预评价,并报国家或地方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和审批,验收时,应进行职业安全康健评价和审批。 3.3凡新建、改建、扩建和进行技术改造的工程,都必须严格执行职业安全卫生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3.4职业安全康健设备设施和装置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4职责 4.1项目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管理;负责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中职业安全康健保护篇章的审查;负责建设项目中职业安全康健防护设备设施的施工监督和预验收。 4.2工程部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配合单位,配合项目部做好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

4.3项目单位是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管理的责任单位,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安全康健“三同时”的日常管理;配合职业康健预评价;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管理;配合工程部、安全部对建设项目的职业康健“三同时”设施进行预验收。 4.4经营部负责建设项目职业康健所需费用的预算和结算,主管领导负责劳动保护专项计划资金的分配和监督使用。 5劳动保护措施专项(简称安措)管理 5.1.1在编制年度生产、技术、财务计划的同时,必须编制年度劳动保护专项措施计划。 5.1.2各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于每年第四季度提出下年度计划项目预算资金,报送安全部审查后,报送经营部。 5.1.3安全部根据单位报送安措计划,经调查审核、综合平均,与12月10日前编制《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确认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工程部下达。 5.2计划的实施 5.2.1各单位根据下达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计划,确定计划项目实施方案,并将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进度、完成期限等报表报送生产管理部。 5.2.2生产管理部根据各单位的进度安排,负责进行监督检查。 各单位必须完成本年度的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没有分外情况不得转到下年度。财务部负责考核。 5.3项目的验收 5.3.1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完工后,由工程部、安全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并分别办理固定资产登记和资金结算手续,建立劳动保护专项措施项目档案。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本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本企业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负责制,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法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本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定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生管负责完成。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部门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生产部门的部门主管担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生产部门主管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部门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八条各部门可根据本规定制订具体实施措施。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总经理安全职责: 1、全面负责安全生产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5、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6、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生管安全职责: 1、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协调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2、在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安全监察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对新入厂人员及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督促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协助有关单位对查出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检查落实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 6、经常深入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遇有特殊情况时有权停止有关违章人员的工作,同时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处理; 7、负责组织制定、修订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审查基层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办法

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检查考核评价办法 (暂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在集团公司业绩考核管理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中非主要责任指承担管理、次要和一定责任;自然灾害事故等级参照国务院493号令中安全生产事故等级划分。 第二章考核评价 第四条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考核根据各公司经营领域不同采用不同的考核评分体系,并实行责任事故一票否决。 (一)主业为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承担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超过控制指标。 承担非主要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较大生产安全事故超过2起。 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二)主业为非建筑施工的发生以下事故连续两年不得

评选安全生产先进企业: 承担主要责任的一般生产安全死亡事故。 安全生产重伤事故超过2人次(设备制造类超过3人次)。 承担非主要责任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瞒报、谎报、漏报安全事故或发生其它造成重大影响的事故。 第五条安全生产考核评价采取考核评分制,标准分均为200分。 (一)投资、勘察设计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1; (二)建筑施工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2; (三)设备制造类企业安全生产考核评价使用附表3; 第六条评分表采用单表设基准分,单项不设基准分,单表基准分减去单项所扣分即为本表得分,单表不得负分。 第七条安全事故归属划分原则。 (一)分包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按事故责任划分。事故主要责任是发包单位的计入发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是分包单位的计入分包单位。 (二)联营体发生的安全事故,按联营体的属性划分。属于紧密性联营体的,按联营份额比例计入相应的母体单位;属于松散型联营体的,计入发生事故的联营成员所在的母体单位。 (三)临时用工发生的安全事故,以劳务合同为依据,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办法 一.为提高公司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维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为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提供资金保障,根据《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要求,决定对公司在建项目运行安全生产措施费用单列的制度; 二、安全施工措施费是为了确保施工安全生产必要投入而单独设立的专项费用。安全生产措施费专用于保障工程项目安全生产,实行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安全生产措施费暂按工程造价的1.5%计取列入项目成本,统一由公司管理;其中:安全教育专项培训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劳动防护用品的保障资金为30%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40%。安全生产施措施费的使用必须立项,原则上由公司具体掌握。工程项目开工初期,项目部必须按照轻、重、缓、急和实用的原则制定出安全生产措施、方案,以及措施费的支出计划,报公司审核、审批后,由财务部股安排资金支付,所列费用方可计入安全生产措施费。各种安全技术设备,由各项目部安排专业人员购买、验收、管理,用于改善施工作业环境和机械设备的安全状况等。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根据劳动部、全国总工会发布《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项目总名称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制订,其包括的范围如下: 1.安全资料的编印、安全施工标志的购置及宣传栏的设置(包

括报刊、宣传书籍、标语的购置)费用; 2.安全培训及教育费用; 3.“三宝”、“四口”及临边防护的费用; 4.施工安全用电的费用,包括:标准化电箱、电器保护装置、电源线路的敷设、外电防护措施等; 5.起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含人货梯、塔机、龙门架)及外用电梯的安全防护设施(含警示标志)费用及卸料平台的临边防护、层间安全门、防护棚等设施费用; 6.施工机具防护棚及其围栏的安全保护设施费用; 7.水上、水下作业的救生设备、器材及临边防护、警示设施费用; 8.抢险应急措施; 9.交通疏导、警示设施费用; 10.消防设施与消防器材的配置及保健急救措施费用; 11.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的购置费用; 12.按国家、施工所在省、市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措施所涉及的费用。 上述费用中,1、2、7、8、10项由公司专项列支,其他由项目部列支并按季统计上报。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对于中标工程,中标合同中有相关单列约定的,项目部应严格按照相关约定执行,中标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费未进行约定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措施费用按照当地地方政府参考费率标准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取; 五、公司、项目部有关负责人要做好此项专用资金提取、使

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陕西骁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项目 安 全 生 产 管 理 制 度 -

目录 一、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 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执行制度 三、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四、架体设备安装验收制度 五、施工机具进场验收与保养维修制度 六、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七、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八、伤亡事故快报制度 九、考核奖惩制度 十、班组安全活动制度 十一、门卫值班和治安保卫制度 十二、消防防火责任制度 十三、卫生保洁制度 十四、不扰民措施 十五、项目部安全值班制度 十六、安全例会制度 十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度 十八、施工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十九、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每位施工参建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关系着公司发展前景。为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使施工过

程得到有效控制并能顺利进行,加强公司在建项目工程施工安全管理,特制 订本制度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在建项目,各项目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安全施工方案编审制度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有关精神和《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必须有安全技术措施”的规定,为了从技术上和管理上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应制订本制度: 1、安全生产组织设计编审内容 1)平面布置: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必须有详细的施工平面布置图,各种 设施布局合理,道路坚实平坦,排水畅通,物料堆放整齐有序,符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2)土方工程:应根据基坑、沟渠、地下室等挖土深度和土质情况,选择合理开挖方法,确定边坡和采用支撑、支护等,以防坍塌。 3)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应按照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 技术规范》进行编制。 施工现场的各种电气线路及设备都必须规范,包括架空线安全距离,设置“三相五线制”和三级配电要求设置电箱,使用合格电气设备,采用三级漏电保护及“一机一闸一触保”等措施。 4)脚手架搭设方案要符合规范,“四口”、“五临边”(高处作业)和立体 交叉作业的防护要可靠,安全网(平网、立网)布设合理有效,网要有出厂合格证,不能以次充好,要保证质量。 5)施工电梯、塔吊、井架位置恰当,牢固性、稳定性好,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管理办法 1.总则 为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安瑞科能源装备控股有限公司及各成员企业。 3.相关解释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公司安全生产责任的纲领性文件,主要明确各级领导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有全面领导责任,各级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各成员企业应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进行细化。 4.基本原则 (1)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和生产实现“五同时”,即生产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安排安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任何员工都应履行自身的安全职责,均有权向各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单位或个人不按规定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 5.各级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5.1 第一责任人安全职责 控股公司总经理及成员企业总经理分别是控股公司、成员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

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执行上级安全文件,签发安全工作重大决定。 (2)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体系,充实安全技术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工作汇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3)组织审定并批准企业内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和重大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落实安全考核与奖惩。 (5)组织制定重大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预案。所辖范围内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及时赶赴现场组织指挥救援。 (6)组织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拟定改进措施并组织实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7)定期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督促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及其他业务负责人抓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9)领导编制企业中长期安全生产规划及审批年度安全生产计划。 5.2 分管安全工作领导人安全职责 (1)对所辖范围内安全生产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2)组织实施企业中长期安全工作规划及年度安全工作计划。 (3)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责任单位对生产安全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防止重大事故的发生。 (4)定期组织召开会议,全面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综合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5)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督促企业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时落实安全设施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防止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等规章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企事业单位(含股份公司地区分公司,以下简称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基本方针和贯彻“诚信、创新、业绩、和谐、安全”的核心经营理念,实施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监督机制,采用先进适用安全技术、装备,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坚持安全生产检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大事故隐患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力度,全面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并推行健康安全环境(HSE)管理体系,在基层组织实施HSE作业指导书、作业计划书、现场检查表(即“两书一表”),加强风险管理,有效减少和防止各类事故。 第四条企业要加强基层安全建设,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加强生产作业的过程管理,按照标准、规范组织生产,努力做到施工现场标准化、岗位操作标准化、基层管理标准化。

第五条企业应切实保障员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权利。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同时应签订《员工安全生产合同》;为员工创造安全作业环境,提供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工具。员工应履行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各项义务,在生产作业过程中遵守劳动纪律,落实岗位责任,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六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各企事业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七条企业行政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企业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统一协调指导企业生产安全、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和职业健康等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主任委员,其他成员由相关人员组成。 第九条安委会主要职责: (一)审定本单位安全生产年度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二)监督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组织、协调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协调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四)组织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并督促立项整改; (五)审查重大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 (六)审核实施HSE管理体系运行计划和HSE管理方案; (七)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单位和先进工作者,决定表彰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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