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员工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所需材料:
1,人员基本信息表
2,身份证复印件到4、5号窗口输入信息并取得证号,6、7号窗
3,户口本复印件(首页与本人页)口打印就业登记信息(打印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6号表)
5,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
办理须知:1,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应与就业登记同时办理,个人或企业均不可单独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
2,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员工不需重复办理,可直接到6、7号窗口办理就业登记。
3,人员基本信息表需完整、如实填写。
天津市户口人员必须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才可办理就业登记备案,外地户口可以没有
就业失业登记证,直接办理就业登记备案。
办理就业登记备案程序:
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二,申办材料:
1,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一式两份)
2,合同书1页和5页复印件
3,劳动者《就业失业登记证》
4,《就业失业登记证》2至5页复印件
5,《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6,《人员基本信息登记表》(津丽人社登字1号)
7,劳动者身份证复印件1份
8,劳动者户口本(首页和本人页)复印件1份
三,办理就业登记时限:用人单位应自招用劳动者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
四,用人单位提供资料齐全即来即办。
退工退档手续:
一,申办对象:用人单位
二,申办材料
1,解除终止劳动合同退工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分区花名册(津劳登字8号)
2,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情况说明书(需由本人签字)
3,终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4,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
5,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连续并已鉴证或备案)
6,就业失业登记证(已做招工备案)
7,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填好记录并由劳动者确认签字)
8,失业保险缴费清单(参保区社保机构打印)
9,合同到期若有劳动者提出不续定的必须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不续定合同证明
10,户口本、身份证复印件
根据解除劳动合同的不同原因,用人单位还需提供一下材料:
1,协商一致,提供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书,需由劳动者本人签字;
2,试用期不合格,提供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原始事实记录和单位处理决定;
3,劳动者过失性(包括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旷工等)提供违纪事实记录、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及单位处理决定等,单位考勤记录、发信凭条、登报报纸及单位处理决定等
4,不胜任工作:提供不胜任工作情况说明、岗位调动及员工到新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情况说明。
5,医疗期满:提供区级以上医院的病假条
6,劳动者辞职:提供有劳动者本人签字的辞职报告、单位同意辞职的批复。
三,办理退工的程序要求
用人单位应在与劳动者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30日之内办理退工手续。
社保增员手续:
一,经盖章后的《就业劳动合同登记名册》(津劳登字6号)
二、盖单位公章的《天津市社会保险缴费人员登记、变动名册》
三、缴纳公积金的,填写《天津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汇总表》、《天津市住房公积
金单位缴存变更及个人补缴清册》。
注:天津市本地户籍的,可在社保网站上直接办理增员。
社保转移:
一,外地转入天津的,打印外地社保缴费凭证后,在天津社保部门申请办理社保转入,即可办理养老转入。医保需要外地医保部门的配合,如外地医保部门没有特殊要求,
就可由天津社保提出转入即可办理。如外地有其他规定,则遵照外地规定。
二,天津转到外地的。在天津社保部门打印社保缴费凭证,后拿去外地申请社保转移。医保需带着医保卡。
办理业务流程须知 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 () 单位的参保申请;()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编办对单位成立和性质的批文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参保职工劳动合同花明册或临时用工协议()职工花名册复印件()职工签名的工资表(加盖公章) 一、养老保险办理需知 、自谋职业人员缴费核定 办理时间:每年月月每月日 ()新参保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①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②身份证(复印件)③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 ()原自谋职业人员需备资料 养老保险手册或身份证(无手册需提供上年度缴费单据)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 办理时间:每月日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需备资料 ①提供新单位的社会保险编码②户口册(原件、复印件)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文件(复印件)⑤转入关系表 、企业养老保险增减变动 办理时间:每月日 新增:①批量新参保格式表②劳动合同花名册③工资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减少:①表四附一②解除劳动关系文件 二、离退休人员办理需知 离退休人员新退增加及死亡减少变动业务 办理时间:每月—日 、退休人员新增资料:①退休审批表原件②养老保险手册③身份证复印件④独生子女证复印件⑤农行温泉分理处开户存折复印件。 、退休人员死亡减少资料:①死亡证明复印件(或公安消户证明复印件)②火化证复印件③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属单位的职工除以上资料外还需由单位出具工资停发通知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业务办理需知 ()、居住本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一次属单位的每年月到单位进行认证,属个体自谋职业的每年月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区进行认证。 ()、居住外地的离休人员每年认证两次,月份一次,月份一次,需带身份证、退休证到户口所在地社保部门进行认证。工资由我局发放的需把认证表寄回我局。 三、工伤保险业务办理须知 (一)、工伤保险核定收缴 原件:《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办理增减业务,需提供以下材料: 增加:①职工工资花名册②参保职工劳动合同或临时用工协议③身份证复印件④《云南省职工个人缴纳养老保险金新参保情况表》(并提供电子版)
目录 1 适用范围 (3) 2 政策依据 (3) 3 执行原则 (3) 4 关键节点 (3) 5 操作规范 (3) 5.1 参保/停保 (3) 5.2 转移/退领 (4) 5.3 扣缴 (4) 5.4 工伤申报 (4) 5.5 意外险申报 (5) 5.6 医疗待遇申领 (5) 6 工作流程图 (7) 6.1 社会保险办理工作流程图 (7) 6.2 工伤申报流程图 (8) 7 相关表单 (9) 7.1 《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申报表》 (9) 7.2 《一次性失业保险生活补助申报表》 (9) 7.3 《工伤认定书》 (9) 7.4 《参加社会保险增减表》 (9) 7.5 《参保人资料修改申请表》 (9) 7.6 《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省内转移申请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9) 7.7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 (9) 7.8 《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减少表》 (9) 7.9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 (9)
7.10 《农民工清算申领养老及失业申请表》 (9) 7.11 《北京市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汇总表》 (9) 7.12 《北京市养老保险金月报外支付明细表》 (9) 7.13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汇总表》 (9) 7.14 《外埠城镇人员和农民合同制职工失业保险待遇申领表》 (9) 7.15 《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变更登记表》 (9)
1 适用范围 加多宝下属各人力资源工作人员。 2 政策依据 2.1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 2.2 《员工手册》、《社保管理制度》。 3 执行原则 3.1 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避免出现法律风险。 3.2 公司为员工参保停保退保需符合以上政策依据。 4 关键节点 4.1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 4.2当月调动人员,调出/调入区域人力资源需及时沟通,根据各地业务办理时间及时为其缴 纳各项保险。 4.3非公司原因造成社保不能正常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应当及时通知员工办理相关手续, 以员工办理手续能正常缴纳之日起,开始为员工缴纳。 4.4各区域人力资源需根据国家规定及公司政策确定员工的社保参缴地,当地相关社保政策 及缴纳基数确定、调整方案需在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 操作规范 5.1 参保/停保 5.1.1缴纳基数:新员工入职后,所属人力资源根据当地社保政策为其缴纳各项保险。新入 职员工以入职当月合同工资为缴纳基数;调动员工若合同主体变更,则以调动后合同工资为调入地参保缴纳基数;在职职工年度基数调整以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为缴纳基数。各地具体实施可根据当地正常执行,缴费基数提报方案确定后,需经营销人力资源确认,厂长审核后,上报集团主管部门审核,集团人力资源部备案。 5.1.2如缴纳基数低于当地缴费下限,则以当地下限为缴费基数;如员工的工资高于当地政 府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则按政府所规定的最高缴纳工资作为缴费基数;若缴纳基数介于当地缴费上、下限之间,则以实际为准。 5.1.3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社保不能按时参缴的,所属人力资源需及时将不能参保原因告知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是调查,二是研究。以下是为您收集整理提供到的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欢迎阅读参考,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关于社保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一 根据常委会工作计划安排,7月下旬到8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宋瑞亮同志带领部分专职委员、代表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商务局、经信局、市残联等部门和昌城、相州、皇华等镇,围绕全市社会保障工作进行了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在市政府高度重视下,通过各职能部门和镇街、社区的共同努力,全市社会保障工作取得较大进展,形成了以五大社会保险为基础,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养老保险、社会优抚和社会救助为补充的社会保障体系雏型,形成了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失业有救济、困难有低保的社会保障新局面。 (一)以就业能力建设为重点,努力实现就业局势稳定。市政府全面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大力开展就业困难群体帮扶和再就业援助活动,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 4050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工作;着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增
强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的自主择业能力;发挥人力资源市场就业主渠道作用,不断拓宽城乡公共就业服务功能;广泛搜集市内外劳动力供求信息,努力破解企业招工难。1-7 月,全市实现城镇新增就业8176人,下岗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3169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1933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1.93%。 (二)以扩大覆盖面为重点,加快完善社会保险保障体系。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不断加大社会保险的扩面、征缴力度,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今年上半年,企业养老保险参保人数91444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参保人数20620人;全市累计参加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人数达到65712人,征缴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275万元;为5834名失业人员按时发放失业保险待遇1123万元;为747名工伤职工支付工伤费用792万元,为748名女职工支付生育保险费498万元;全市参保单位达1429家,参保职工26.5万人;共征缴各项社会保险费6.34亿元。 (三)以低保为重点,覆盖全市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日趋完善。实行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扩大低保面。截止到7月底,我市享受城市低保的共有1030户、3070人,享受农村低保的共有8198户、18613人,共发放城市低保金355.6万元,农村低保金1095.6万元,城市和
社会保险稽核业务流程 一、社会保险稽核 1、制定稽核计划:根据《社会保险稽核办法》、《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山东省社会保险稽查办法》规定,结合本级劳动保障部门有关要求,围绕单位年度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制定社会保险稽核年度计划。根据各级主管部门和有关业务部门提出的稽核建议及群众举报,制定稽核近期计划。 2、稽核准备:根据稽核工作计划,采取以下方式确定被稽核对象:1从参保单位或者个人中随机抽取;2根据数据库信息异常情况确定;3根据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异地信函协查件等资料确定;4从规模大、经济效益好、用工人数多的参保单位中抽取;5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确定。 根据被稽核对象的基本情况和制定的稽核方案,明确稽核的重点、范围、时限,提出稽核的具体目标要求。成立稽核小组,指定两到三名稽核员组成稽核小组。 3、稽核实施: (1)下达稽核通知。实施稽核3日前,向被稽核对象下达《社会保险稽核通知书》,告知实施稽核的具体时间、
稽核小组人员的组成、稽核需要查阅的有关资料名称及稽核时限,但有群众举报或者有根据认为单位或者个人有违法行为或者违法嫌疑的除外,受送达人签收后带回《社会保险文书送达回证》。 (2)调查取证。核对被稽核对象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登记证等材料内容,审查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是否符合规定,各种证件是否有效,社会保险登记证是否按规定年检;核对被稽核对象申报的缴费月报人数与统计部门劳动工资统计报表人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工资发放人数与职工花名册是否一致;查清在职职工、下岗职工、内退职工、停薪留职人员、挂靠人员、短期合同工(包括农民工、季节工)的参保情况,核实有无漏保人员;审核适用的社会保险缴费费率标准是否正确;复算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是否与国家规定的统计口径相一致;查阅所需年度的企业职工缴费申报表、社会保险费代扣代缴明细表、劳动工资统计台账、职工工资发放明细表、职工收入汇总表等,验证是否表表、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应付工资明细账、相关费用明细账,验证是否帐表相符;查阅被稽核对象的原始会计凭证、现金流量纪录,验证帐证是否相符;核实缴费单位和个人是否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审查单位欠缴社会保险费的补缴情况,核实是否按规定补缴社会保险费;核查参保单位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分析其生产经营情况,综合评价其缴费能力。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报 材料,填写收文登记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请 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放 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录, 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工伤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据基数核定表进行待遇审核,计算申领人工伤 待遇数额,生成发放数据,告知单位 信息录入微机,生成相应待遇 经办人员通过微机程序生成《工伤保险待遇结算单》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工伤 待遇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对支付凭证进行登统、归档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会保险经办业务流程图 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支付流程图 (行政给付类) 单位申报 业务经办人员审查申 报材料,填写收文登记 表 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告知 应补正的材料 单位补正材料 退回资料并说明原因 即时受理 经审核告知申报单位 填制《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发放审批表》 失业人员携《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单》到指定银行办理银行卡 业务经办人员审核材料进行登记录入 业务经办人员开具《失业保险金申领情况表》办理发放手续,失业人员按月领取失业金 审批后,报财政部门申 请发放资金 将发放人员数据和资金转入银行,办理失业金发放手续 业务经办人员根据银行返还失业金发 放清单及数据,归档登记,做好信息记 录,以备查询 承办单位:社会保险事业局 不在受理范围 材料不符合要求 材料符合要求
社保操作流程
文档仅供参考 深圳市社会保险服务单位网页 操作手册 版本 <1.0>
目录 1 简介........................................... 错误!未定义书签。 2 注册/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1 注册....................................... 错误!未定义书签。 2.2 登录....................................... 错误!未定义书签。 2.3 修改密码................................... 错误!未定义书签。 3 公告/提醒/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 公告/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1公告 错误!未定义书签。 3.1.2通知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 单位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1单位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2社康绑定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3工伤浮动费率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2.4保险费缴交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 员工信息查询...............................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1参保员工档案信息 错误!未定义书签。 3.3.2参保员工缴费信息
深圳市社会保险日常业务操作流程 社保办理 (一)首次新增 资料: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办理社保卡的,需提供市公安机关认可的第二代身份证数码照相回执(回执须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 3.深圳户籍的,需提供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二)社保调入 资料: 1.《深圳市企业员工参加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停交/调动/险种变更/恢复参保/工资变动申请》; 2.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 当月19日前(含19日)申请的,视为当月办理的业务,20日以后申请的,视为下月办理 流程: 网上直接申报 社保变更【姓名、身份证号码、户籍等重要社保登记信息变更除(社保缴费工资、参保险种、 手机号码等无需审批的社保登记信息可网上直接办理)】 资料: 1)由于公安部门原因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公安部门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注意:变更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的,证明内要注明原姓名、身份证号与现姓名、身份证号之间的关系,如只更改姓名且在户口簿内有注明是曾用名的可不用提供此件); 2.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单位证明; 5.个人申请(签名并盖指模)。 2)由于单位申报错误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2.单位证明; 3.入职登记表及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3)身份证号自然升位的,需提供 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4)因员工户籍迁入/迁出我市导致员工重要登记信息变更的,需提供 1.非深户改深户,需提供招工表或调令与身份证、户口本(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员工社会保险工作流程图及工作标准
(一)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图
单位名称
人力资源部
层次
2
单位
社保局
节点
A
厂长 B
流程名称 概要
计划财务审计部 C
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流程
员工社会保险的办理
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社保
D
E
1
开始
2
3
审批
4
指示
指示
制定保险缴纳对象 和交费工资基数
审批
审批
填写保险人员和交 费变动表并上报
转入保险费用
填写个人明细费用 汇总表
5
审批
审批
审批
整理上报
6
从保险帐户扣款
7 结束
(二)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工作标准
任务 名称
制定 缴费 人员 工资 基数
填写 保险 人员 和交 费基 数变 动报 表上
报
编写 个人 费用 明细 报表 上报
节点
B2 D2 E2
E2 E3 D3 E4
E3 E4 E5
任务程序、重点及标准
程序 ☆ 根据厂部文件精神确定缴费人员及缴费工资基数
重点 ☆ 制定交费基数 标准 ☆ 收集整理交费人员个人身份全面信息 程序 ☆ 根据人事调配表和人力资源部主管的意见填写人员 和缴费基数变动表 ☆ 人力资源部主管审批,厂长审批,报市相关单位审核 (市社会保险中心),报市地税局 重点 ☆ 必须经过厂长审批 标准 ☆ 需携带相关证明资料 程序 ☆ 整理个人费用明细报表 ☆ 上报厂长审批 重点 ☆ 制定报表格式 标准 ☆ 正确核对报表各项数据
时限 8 个工作日
内
5 个工作日 内
3 个工作日 内
相关资料 《员工社会保 险与住房公积 金等管理制
度》
《人员和缴费 基数变动表》
《个人费用明 细报表》
怎样办理社会保险 对职工而言,社保即通常说的“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五险: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 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1%(非农业户口)14%(农业户口),个人承担8%; 医疗保险单位承担8.5%,个人2%; 失业保险单位承担1%,个人0.1%; 生育保险1%全由单位承担; 工伤保险0.4-1.2%也是全由单位承担,职工个人不承担生育和工伤保险。 住房公积金:具体单位和个人承担的比例是各承担50%,那是按照个人全年平均工资计算的。国家规定的是:住房公积金不低于工资的10%,效益好的单位可以高些,职工和单位各承担50%。 需要准备的资料 (一)新参保单位所需材料: 1、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社会团体持《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国家机关持单位行政介绍信; (二)参保职工所需材料: 1、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并带医疗手 册办理续保手续;(注:在外省市参加过社会保险的人员需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方可转入) 3、本市农民工、外埠城镇工、外埠农民工人员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 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 步骤/方法 1.一、养老保险办理程序: 按照社会保险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缴费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30日内,按照以下程序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并为职工办理养老保险手续。 首先,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成立批文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职工花名册及工资收入册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社会保险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案例) A市社会保险登记 社会保险登记环节主要包括参保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代理机构登记、验证年审、缴费登记等内容。 一、参保登记 (一)参保登记范围 新参加养老保险单位、省级统筹范围内跨地市转入单位、跨省级统筹范围转入单位、分立或合并单位、事业改企业单位、社会保障代理机构,应按照《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规定期限内到A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市人保局)进行参保登记。办理参保登记后,按照《河北省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办法》规定,到市地税局进行缴费登记。 (二)参保登记 1、申请参保登记 用人单位携带《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表1-1)等证件资料,到市人保局业务大厅“社会保险登记”窗口申请参保登记。《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二份)由参保单位填写,填写“单位类型”、“经济类型”、“隶属关系”等项目时,应按国家规定的代码表填写,填写后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从原参保单位分户重新立户的单位登记时,需提供在职职工管理处核准的《A 市参保单位分户立户申请表》(表2-1)。 2、办理参保登记时需提供以下证件资料: (1)A市社会保险登记表; (2)营业执照、批准成立证件或其他执业证件; (3)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4)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成建制转入的单位还需提供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的参保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介绍信和单位及参保人员相关信息。 3、审核 登记人员受理并审核参保单位提供的登记证件资料和社会保险登记事项,登记证件资料真实齐全,符合登记条件的给予登记,并确定单位类型(企业、事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其他)、缴费比例。 4、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 登记人员在微机“单位登记主窗口”—“单位登记”操作窗口录入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建立参保单位基本信息档案。给定《社会保险登记证》(表1-2)编号,在《社会保险登记表》
社保办理流程 1.到当地区的社保中心办理单位登记,需要带的资料有 a.《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b.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布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 c.办理过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单位须持社会保险登记证及B5规格复印件一张(注:外区县转入单位需出示由转出区县社保经办机构加盖业务章的表1-1) d.单位公章(避免单位往返) e.法人或负责人(以营业执照为准)身份证复印件一张B5规格(注:外籍人员需提供护照复印件一张) f.提供单位基本银行账户信息,包括银行名称、账户、银行行号(交换号3-4位) g.提供单位所属街乡名称 h.其他核准执业的有关证件、资料 i.单位开具的经办人身份证(以防万一) 带着上述资料全月工作日都可到社保中心办理公司登记,办完后会给一个《社保登记证》,回公司后到社保中心网站上下载一个信息采集软件,把公司信息登记上。 2.办理职工参保 a.未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本人照片两张1寸的,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提供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供户口簿复印件,需单位提出申请并加盖公章和本人签字,需先在社保采集软件上登记个人信息,然后拷到U盘上带到社保中心 b.本市参加过社会保险人员:需持社会保险转移单或转移证明(此规定今年改成不用带了,但是如果是较长时间以前中断的可能还需要带),并带医疗手册办理续保手续,需填写《参保人
员增加表》 这个业务是每月的2日至28日办理,有时间可能会提前到25日。 这些办好后就每月自动从银行上划账,一般在月初的5.6两日,这个根据公司在社保的排名位置,不太好掌握,如果较长假期会提前到月底就划走,所以最好每月底账上留好钱。 去社保办业务需要填写一些表格,网站上不一定都有,而且也不一定都会填,可以到社保中心领表现场填写,有不会的还可以问,所以一定记得去社保一定要带公章和社保登记证,如果有错的还可以改。一般社保中心都离公司不近,而且办事的人特多,这样以免来回跑和排队。 办理参保人员增加时,要先办医疗增加,再办四险增加。医疗增加后会给一个个人的医疗蓝本、条形码、打印在不干胶纸上的个人信息,把个人照片贴在不干胶纸相应的位置上,然后盖钢印(他们把钢印放在外边让自已盖)要同时盖在照片和不干胶纸上,三个月以后到北京银行取个人的医疗存折 社保还有一些业务是,人员减少(职工离职)、补缴(如果有中断的)、每年的3月核定工资基数等,可以到社保中心了解办理程序,这里说就太多了。 每天去社保办业务的人非常多,一般排号能在400左右,一等就是一两个小时,(我曾经一早8:45到的社保中心,他们8:30开始办公,拿到的号是第300号),而且社保中心里的工作人员态度非常之恶劣,问题不好好回答-训你都训孙子似的,办事不一次说清-让你要跑好
企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流程 [导读]:办理社保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地税登记证、身分证复印件等;填表内容有税号、工商登记执照信息、开户银行等;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需填写姓名、性别、出生年月等。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 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 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 (3)地税登记证; (4)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 (6)驻地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 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01037483004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 “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 “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 “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 “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 (1)“新增”: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 (2)“续保”: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 (3)“转入”: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 “月缴费工资”: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
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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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办理流程 市养老保险相关手续如下: 各类企业(含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股份制企业、股份合作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等)、企业化管理(职工工资及退休待遇按企业标准执行)的事业单位,均应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到纳税地(非纳税单位按单位地址区域) 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养老保险登记手续。新成立的单位应在单位批准成立之日起1个月内输登记手续。参保单位必须为与其发生事实劳动关系的所有人员(聘用的退休人员除外)办理社会保险手续。??一、需填报的表格及附报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及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一式两份)并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领取。 相关证件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或成立证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3) 地税登记证; (4) 私营企业如相关证件无法清楚地认定其单位性质,应补报能证明其私营性质的相关资料(如:工商部门的证明、国税登记证、验资报告等)。 (5)事业单位应附有关事业单位成立的文件批复。?(6)驻汉办事处应附总公司或总机构的授权书。附报资料:新参保职工身分证复印件(户口不在本市的职工还需提供户口或者暂住证复印件) 以上证件同时需要原件及复印件,到所在社保经办机构办理。??二、表格填报说明: 1、社会保险登记表 “税号”:税务登记证中“税字如4292号”栏号码。 “工商登记执照信息”:需经工商登记、领取工商执照的单位(如各类企业)填写此栏,不填“批准成立信息”栏。?“批准成立信息”:不经工商登记设立的单位(如: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填写此栏,不填“工商登记执照信息”栏。?“缴费单位专管员”: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单位具体负责该项工作的联系人,其所在部门及联系电话。“单位类型”、“隶属关系”:根据参保单位的单位类型及隶属关系,对照表下方“说明”中所对应的代码填报。?“开户银行”:须填报开户银行清算行号。 2、在职职工增减异动明细表:?“姓名”、“性别”、“出生年月”、“个人帐户(身份证号)”:均要严格按身份证中信息填写。 “个人编号” :“续保”、“转入”人员需提供其原参保的个人编号,填报此栏。“新增”人员在申报时暂不填报此栏,其个人编号待录入微机产生。?(1)“新增” :原未参保人员,属新增类型,已参保人员不可按新增办理。?(2)“续保” :原参加过社保,已停保或转到流动窗口投保,现续接到新单位投保的,属续保。在流动窗口投保的人员需在申报此表前将欠费缴清并办理其在流动窗口的停保手续。?(3)“转入” :此处特指已参保的在征人员在本市参保单位之间的转移。 (4)“市外转入” :此类人员需在单位开户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单位到市基金结算中心办理其转入基金结算及“市外转入”异动业务。?“月缴费工资” :应按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填表报。本年度新招人员,按实际发放的月工资总额填报(但不得低于586元)?企业和个人缴费比例表: ?险种国有、集体企业三资、私营企业外来务工人员 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单位缴纳个人缴纳 养老保险22% 7% 20%7% 13% 7% ?注:每月20日之前在所管辖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市住房公积金办理如下:?一、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手续如下: (1)到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填报《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表》,“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按规定对申报单位进行审核并指定住房公积金经办银行。? (2)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须附的相关证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机构批准设立的批文原件及复印件;2、法人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3、国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本表一式四份,武汉市房改委资金管理中心核定登记表后留存二份;单位送交指定的公积金办理银行一份,凭此表设立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帐户和职工个人帐户;公积金帐户建立后将每月交一份员工缴存住房
《关于加强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实施办法 第一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共中央金融工作委员会、 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公安部、人事部印发的《关于加强国 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 境) 管理的暂行规定》,结合我省实际, 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应按照组织、人事管理权限履行审批手 续。 本办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公务员以及参照、依照公务员管理的国家工 作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 国有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第三条下列国家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 部门申请办理出国(境)证件(含申请补发、换发证件和证件延期)时,须提交由所在 工作单位出具的对申请人因私事出国(境)的意见,否则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不予 受理。 (一)各级党政机关、人大、政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在职的县(处)级以上干部,离(退)休的省管以上干部。
(二)金融机构、国有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县级以上金融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相应职 级的领导干部,国有大中型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国有控股、参股企业中的国有股权代表。 (三)各部门、各单位涉及国家安全以及国有资产安全、行业机密的人员(含已离 开原岗位但未满解密期的人员)。 第四条第三条所列的国家工作人员,实行由有关单位向 所在地公安机关登记备案制度(以上人员简称“登记备案人员” )。公安机关受理、审批因私出国(境)申请及制作出国(境)证件时必须比对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登记备案的信息内容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工 作单位、现任职务、主管部门等。 第五条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所在单位负责采集(含下属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按照行政隶属关系报县级以上主管部门汇总后,移交所在地的市、县公安机关。 驻苏中央直管单位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由该单位采集汇总后移交所在市、县公安机关。 第六条已登记备案的人员信息内容发生变化,以及增减登记备案人员的,有关单 位应当随时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数据,并按照原工作程序报送公安机关。 第七条有关单位采集、更新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统一使 用由公安机关提供的登记备案人员信息管理系统,报送信息数据 时应提供电子介质的信息数据和数据清单。登记备案人员不满
单位员工办理社保卡流程 一、个人自行申办省社保卡 需办理社保卡的单位参保人员,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社保卡服务窗口办理。在制卡申请回执单标明的日期后,由本人携带有效证件及回执单前往服务网点领卡,他人代领的,须带双方有效证件及回执单。个人领卡后,社保功能自动激活,银行功能需本人携带社保卡及有效证件至合作银行营业网点激活。 二、单位集体申领流程 单位如存在较多待申领社会保障卡的非劳务代理职工(20人以上),职工因交通不便、工作繁忙等难以前往社保卡服务点办理申领的,单位可以向社保卡管理中心申请(申请表见附件),获得批准后为职工集体代办社保卡申领。 ⑴、读取身份证信息 单位代办时原则上需要读取职工的二代身份证原件,以获得职工准确的身份数据并代为获得职工代办委托。单位可收取职工身份证原件后,送至卡中心进行读卡,或是向卡中心借用身份证读卡器在单位读取后,上报所有相关数据。 ⑵、提供职工电子照片 单位可通过对职工本人近期白底彩色免冠证件照片扫描或自行组织现场拍照(背景为白色)。所有采集照片需进行数字化处理,并以“身份证号_姓名.JPG”的格式给照片文件命名。照片格式必须参
照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规格为26mm×32mm,即:电子照片为358 像素×441 像素、分辨率350dpi,24 位RGB 真彩,JPEG格式,压缩品质因子70 (照片文件一般14k-40k 字节)。照片按要求完成处理后,统一上报至社保卡中心。 ⑶、人员信息电子花名册 按卡中心提供的EXCEL电子表格模板(附件二),填报代办社保卡的人员花名册,住址、电话信息力求完整。填报时务必注意数据的格式要求,最后随职工电子照片一并交予卡中心。 ⑷、单位将代办卡发放给职工时,须职工签名确认,签名册复印交卡中心及单位存档备查。 南通市区社保卡服务窗口地址如下: 南通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市政务中心三楼大厅21-25号窗口(南通市工农南路150号); 开发区社保卡服务窗口:上海路29号(社区公共服务中心内)
一、代理单位相关业务——代理单位社保缴费流程 凡与我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参保人员档案在我中心托管,并已经开立相关社会保险户的代理单位。单位经办人持“社会保险业务联系卡”(代办人员持“代理单位社保业务办理介绍信”)至单位社保前台收费窗口办理。 缴费相关要求: 1、缴费时间:每月1-15日前预缴次月(或下季度、下半年、下一年度)保险费用。 如:2010年3月1-15日预缴2010年4-6月保险费用(按季度交费) 2010年6月1-15日预缴2010年7-12月保险费用(按半年交费) 2010年12月1-15日预缴2011年1-12月保险费用(按年缴费)以此类推。 2、缴费方式: ①、支票:每月1-5日单位可以直接用支票缴费、打印发票。 ②、转账:单位需要提前转账,再我中心收到此笔款项的银行回单后(一般在单位转帐后4-5个工作日后,单位经办人可电话或网上查询到账情况),单位须在每月1-15日之间持相关缴费资料前来我中心单位社保前台收费窗口缴费并打印发票。 ③、现金缴款单:需将现金交至民生银行长安路支行相应的保险账户中,后持银行出具的“现金缴款单”并附相关缴费报表和资料至单位社保收费窗口打印发票。 注:单位不论选择何种缴费方式,递交缴费资料及打印发票必须在每月1-15日期间完成 3、缴费资料:(以下相关表格均可在我中心网站下载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219352282.html, 社保代理下业务表格下载栏目。 ①、续费: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续费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六),及企业客户端DAT数据。 ②、新参保:缴费月汇总表(交费用表附表二)、新参保人员明细报表(交费用表附表三),养老、医疗新参保人员需另附《社会保险新参保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