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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王知坚

?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历史沿革?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在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修订内容

?限度标准的注意事项

?国外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收载情况

历史沿革

?检查法的历史沿革

–国务院1973年121号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微生

物限度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在1974年颁布了74版《卫生部药品卫生学检查法》,是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有关

的检查方法

–先后于84年和90年两次修订,颁布新的检查法–1995年版《中国药典》首次在附录中收载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00年版、2005年版和2010年版《中国药

典》先后收载该检查法,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

修订和完善

?限度标准的变迁

–1986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国内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质量有关的限度标准

?限度标准的分类依据为剂型,不同剂型制订不同的

限度标准值;控制菌检查的分类依据为给药途径,

不同途径的制剂有不同的检查内容

–1989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卫生补充规定》?是对86版限度标准的修订和补充

?分类方式上与86版相同

–《中国药典》2000年版

?首次将微生物限度标准收载入国家药典

?在编制体例上仍延用部颁标准的做法,按剂型制订限度标准,按给药途径和剂型特点制订控制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

?首次确定按给药途径来制订不同产品的限度标准和控制菌标准

?首次在制剂通则中对某一类制剂制订较为特殊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如眼用液体制剂需要达到近似无菌的要求

?在标准的具体规定上,体现了当时对微生物质量的研究水平,如含生药原粉的制剂要求开展大肠菌群检查,用于深部组织的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梭菌。

–《中国药典》2010年版

?对眼用制剂等特殊要求的制剂,在2005年版的基础上,进一步要求必须达到无菌的要求

?在制剂通则中,对贴膏剂增加了控制菌检查的要求?对阴道、尿道用药新增了不得检出白色念珠菌的要

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

?制剂通则的整合

–要求相同的予以合并,有特殊要求的并列规定如:按照一部、二部和三部制剂通则中对片剂微

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整合后的规定是

【微生物限度】化学药品的口腔贴片、阴道片、阴道泡腾片和外用可溶片等局部用片剂,以及

中药和生物制品的片剂照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附录XI J)检查,应符合规定。凡规定进行

杂菌检查的片剂,可不进行微生物限度检查。

–眼用制剂以及需要达到无菌要求的其他外用制剂如何实现药典的严格要求

?眼用制剂生产企业迟迟无法通过新版GMP认证

?其他外用制剂生产企业对该要求有不同的看法和意见,无菌要求的实现有相当大的阻力

?对策

–标准方面

?拟按更为严格的要求,来统一各部药典的不同规定如:鼻用制剂整合后拟采用以下规定

【无菌】用于手术或创伤的鼻用制剂,照无菌检查法(附录XI H)检查,应符合规定。

?不同剂型之间规定的不统一,目前拟仍保持原状,即整合的工

作只涉及形式,不考虑内容

?在需要达到无菌要求的制剂中,拟增加“除另有规定外”的描

述,允许基于风险来评价特定产品是否需要达到无菌的要求

–执行方面

?明确规定眼用制剂必须达到无菌的要求,并允许延迟新版GMP 的认证时间直至2015年12月31日

?对其他外用制剂是否需要严格执行无菌要求,拟召开专题研讨会来讨论确定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修订内容

?限度标准的分类体系?各类产品的具体规定?限度标准的解释

?限度标准的分类体系

–一部、二部两个标准,部分内容重复

–二部将限度标准分成6个部分

?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

制剂和原辅料

?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非无菌化学药品及生物制品制剂

–根据给药途径不同又分成11类

?非无菌的药用原料及辅料

?有兼用途径的制剂

?霉变、长螨者

–一部将限度标准分成8个部分

?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制剂和原辅料

?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非无菌不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

–根据给药途径不同又分成11类

?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

?非无菌的药用原料及辅料

?中药提取物及中药饮片

?有兼用途径的制剂

?霉变、长螨者

–非无菌含药材原粉的中药制剂的分类原则?第一层次是给药途径,分成口服和局部给药两类

?第二层次是产品状态,分别在口服和局部给药两个

大类中又细分为固体和液体两类

?第三层次有两个不同的分类依据

–对于口服给药的产品,分类依据是是否含有豆豉、神曲等

发酵原粉

–对于局部给药的产品,分类依据是作用部位的表皮或黏膜

是否完整

?各类产品的具体规定

–一部、二部规定均相同的类别

?制剂通则、品种项下要求无菌的制剂及标示无菌的

制剂和原辅料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用于手术、烧伤或严重创伤的局部给药制剂

应符合无菌检查法规定

?有兼用途径的制剂应符合各给药途径的标准

?霉变、长螨者以不合格论

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1.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正文: 4.1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4.1.1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1.2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 法)。MPN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1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整理)年药典通则1106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通则1106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供试品检出控制菌或其他致病菌时,按一次检出结果为准,不再复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控制菌检查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 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 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 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50 094〕 白色念珠菌(Candida albicans)〔CMCC(F)98 001〕 生孢梭菌(Clostridium sporogenes)〔CMCC(B)64 941〕 菌液制备将金黄色葡萄球菌、铜绿假单胞菌、大肠埃希菌、沙门菌分别接种于胰酪大豆胨液体培养基中或在胰酪大豆胨琼脂培养基上,30~35℃培养18~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若干问题 微生物限度检查是对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是药品微生物学检验的重要容之一。中国药典2000年版二部附录ⅪJ“微生物限度检查法”、《中国药品检验标准操作规》(2000年版)及参考书《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均做了详尽的阐述。下面对几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谈一点工作学习体会,仅供参考。 一、实验室要求 开展微生物限度检查工作,首先要按照《药品检验所实验室质量管理规》及《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的要求,建立一个布局合理,使用方便,操作安全的实验室,并且配有完善的实验设施和管理制度。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检查、抗生素微生物检定实验室以及接种室(接种对照菌及菌种传代)均应严格分开。 (一)无菌室: 1结构与要求: 最好设在二楼以上(防潮、防霉、采光好),面积不超过10平方米,高度不超过24米,由2个缓冲间和操作间组成。缓冲间与操作间之间应有样品传递窗,出入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无菌室应六面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墙壁与地面、墙壁与天花板连接处应呈凹弧形,无缝隙、无死角。 无菌室光照应不低于300勒克斯,缓冲间和操作间均应装有紫外线杀

菌灯2-25w/m3作空气消毒用。紫外线波长200-300nm者''具有杀菌作用,其中以265-266nm最强,这与DNA的吸收光谱围一致。其杀菌机理可能是在DNA中引起胸腺嘧啶双聚体形成,从而干扰DNA复制,导致细菌变异或死亡。紫外线杀菌灯1m以距离杀菌效果最佳''每次开灯照射时间为 20min。其缺点:穿透力弱,一纸可以挡住,不能穿透固体物,对人的皮肤眼睛有损伤,所以紫外线灯开关应装在无菌室外便于开关。 2温度、湿度:温度应控制在18-26℃''相对湿度40-60''操作间或净化工作台的洁净空气应保持对环境形成正比''不低于49Pa。 3操作间:应安装空气除菌过滤层流装置,操作间不应安装下水道,洁净度不低于1万级,净化工作台局部应为100级。操作间应准备电子称(感量01g''最大称量300g''乙醇灯''火柴''2碘酊及75乙醇棉球,大、小橡皮乳头,记号笔,灭菌的剪刀,镊子、注射器等。 4缓冲间:应有洗手盒、消毒液、无菌衣、帽、口罩,拖鞋等,不应放置培养箱和其他杂物。 (二)洁净级别及检查方法: 通常采用尘粒数及浮游菌数或沉降菌数测定法。 98年国家药监局颁布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把药品生产洁净区空气洁 净度划分为四个级别: 空气洁净度级别表 ──────────────────────────── 尘埃数/立方米活微生物数个 洁净级别─────────────────────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2000年版。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用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4.4.1. 菌数测定不合格者应复检,控制菌检查以一次检出为准,不再复试,但应保留检出菌株一个月备查。 4.4.2. 以复试项下不合格项目为准,作单项复试。复试需另取同批号样品,测定2次。 4.4.3. 复试报告,以3次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报告。 4.5. 检验报告 4.5.1. 检验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5.2. 测定菌数报告,以每次测定结果全部平均值报告。 4.5.3. 控制菌按检验结果报告,如未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验结果未检出XX菌”,如抽样中任意一样品要检出控制菌时,报告为“按规定抽样,检出XX菌,不符合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4.6. 培养基、试药及稀释剂的相关内容见本文件附录三。 4.7. 供试液的制备:按供试液的理化特性与生物学特性可采取适宜的方法制成供试液。 4.7.1. 供试品的取样及注意事项 供试品取样应有一定数量,以使检验结果具有代表性,正常的供试品一般每批应随机抽取两瓶或两盒以上的包装单位,检验时每次应分取两瓶(盒)以上的样品共10g或10ml。 供试品在检验前,应严格保持包装的原有状态,不得启开,并放在阴凉干燥处,防止微生物再繁殖,以免影响检验结果,凡已将原包装启开,则无代表性应另取样。 供试品稀释后须在1-2小时内操作完毕,防止微生物繁殖或死亡。 供试品稀释成供试液后,应在均匀状态下取样,凡因抑菌或不溶于水的剂型,其供试品应作特殊处理后进行检验。 4.7.2. 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加入稀释剂90ml中,混匀,作为供试液。油剂可加适量 聚山梨酯80,混匀,吸取相当于10g或10ml供试品,标准操作规程 再稀释成100ml作为供试液;合剂(系指含王桨或蜂蜜者,下同)可用供试品作为供试液。 4.7.3. 固体、半固体或黏稠液供试品:称取供试品10g,置0.9%无菌氯化钠溶液100ml中,用匀浆仪或其他适宜的方法混匀后作为供试液。在制备过程中,必要时可加适量聚山梨酯80,并适当加温,但不应超过45℃。 (1)非水溶性供试品:取供试品5g(5ml)加入含溶化的无菌司盘80 5g、单硬脂酸甘油酯3g、聚山梨酯80 10g混合物的烧杯中,用无菌玻棒搅拌成团后,慢慢加入45℃左右的0.9%无菌氯化钠溶

(仅供参考)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附录ⅩⅢJ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 控制菌检查法系用于在规定的试验条件下,检查供试品中是否存在特定的微生物。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是否符合相应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取样量和结果判断等。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供试液制备及实验环境要求同“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附录×××)。 如果供试品具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控制菌检查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控制菌检查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控制菌检查。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控制菌检查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菌种及菌液制备 菌种试验用菌株的传代次数不得超过5代(从菌种保藏中心获得的干燥菌种为第0代),并采用适宜的菌种保藏技术进行保存,以保证试验菌株的生物学特性。 金黄色葡萄球菌(Staphylococcus aureus)〔CMCC(B)26 003〕 铜绿假单胞菌(Pseudomonas aeruginosa)〔CMCC(B)10 104〕 大肠埃希菌(Escherichia coli)〔CMCC(B)44 102〕 乙型副伤寒沙门菌(Salmonella paratyphi B)〔CMCC(B)50 094〕

752015年药典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

752015年药典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 查 通则1105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 查的要求;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 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计数方法;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 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计数培养基适用 通则1105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 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 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 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 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注:当需用玫瑰红钠琼脂培养基测定霉菌和酵母菌总数时,应进行培养基适用性检查,检查方法同沙氏葡萄糖琼脂培养基。 菌种及菌液制备

微生物洁净区基础知识及无菌保证知识培训试卷与答案

微生物、洁净区基础知识及无菌保证知识培训试卷姓名: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 20分) 1、进入洁净区的工作人员(包括维修、辅助人员)应定期进行卫生、微生物学基础知识和洁净作业等方面的培训及考核。 2、洁净区的设计必须符合相应的洁净度要求,包括达到“静态”和“动态”的标准。 3、无菌药品的生产须满足其质量和预定用途的要求,应当最大限度降低微生物、各种微粒和热原的污染 4、常见微生物:细菌、霉菌、酵母菌、病毒。 5、微生物的五大特点:小,多,快,强,广。 6、传播污染的四大媒介为:空气、水、表面、人。 二、单选题(每空2分,共20分) 1、微生物是存在于自然界中的个体微小,结构简单、肉眼看不见,必须借助于显微镜才能看清它们外形的一群低等的、原始的微小生物。 A、个体微小 B、个体庞大 C、结构复杂 D、结构简单 2、无菌药品是指法定药品标准中列有无菌检查项目的制剂和原料药,包括无菌制剂和无菌原料药 A、无菌 B、热原 C 细菌内毒 D 微生物限度 3、采用湿热灭菌方法进行最终灭菌的,通常标准灭菌时间F0值应大于 __8__分钟,流通蒸汽灭菌处理不属于最终灭菌。 A、6 B、12 C、10 D、8 4、无菌药品按生产工艺可分为两类:采用最终灭菌工艺的为最终灭菌产

品;部分或全部工序采用无菌生产工艺的为非最终灭菌产品。 A、最终灭菌产品 B、非最终灭菌产品 C、辅助灭菌产品 5、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菌产生的具有强致热效应的脂多糖类物质。 A、霉菌 B、革兰氏阳性菌 C、革兰氏阴性 D酵母菌 6、A级洁净区静态环境下≥5.0μm悬浮粒子的最大允许数/立方米为(20 ) A、 20 B、200 C、290 D、29 7、洁净区与非洁净区之间、不同级别洁净区之间的压差应当不低于10帕斯卡。 A、 5 B、10 C、15 D、20 8、2010版药典规定注射用水细菌内毒素检测限度为:为每1ml中含内毒素量应小于0.25EU。 A、 0.125 B、0.25 C、0.5 D、0.1 二、多选题(共5题,每题2分,共10分) 1、洁净区防止交叉污染的重要措施:(ABCD) A、合理布置空间面积 B、提高设备水平 C、分设空调净化系统 D、严格控制人流物流 2、洁净区气流组织形式中单向流的特点:( ACDE ) A、空气流线呈平行 B、具有不规则运动轨迹 C、类似活塞作用 D、各流线间的尘粒不易相互扩散 E、达到净化程度高 3、药品污染热原的途径(生产过程):(ABCDF) A、注射溶媒 B、容器和设备、管道、滤器 C、原辅料 D、制造过程及生产环境 E、输液器带入 F、由于包装不严密产生热原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 王知坚

?我国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历史沿革?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在制剂通则中的修订内容 ?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的修订内容 ?限度标准的注意事项 ?国外药典微生物限度标准的收载情况

历史沿革

?检查法的历史沿革 –国务院1973年121号文件标志着我国药品微生 物限度检查工作正式启动 –在1974年颁布了74版《卫生部药品卫生学检查法》,是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有关 的检查方法 –先后于84年和90年两次修订,颁布新的检查法–1995年版《中国药典》首次在附录中收载微生物限度检查法 –2000年版、2005年版和2010年版《中国药 典》先后收载该检查法,并进行了不同程度的 修订和完善

?限度标准的变迁 –1986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国内首次颁布与药品微生物质量有关的限度标准 ?限度标准的分类依据为剂型,不同剂型制订不同的 限度标准值;控制菌检查的分类依据为给药途径, 不同途径的制剂有不同的检查内容 –1989年版《卫生部部颁药品卫生补充规定》?是对86版限度标准的修订和补充 ?分类方式上与86版相同

–《中国药典》2000年版 ?首次将微生物限度标准收载入国家药典 ?在编制体例上仍延用部颁标准的做法,按剂型制订限度标准,按给药途径和剂型特点制订控制菌标准–《中国药典》2005年版 ?首次确定按给药途径来制订不同产品的限度标准和控制菌标准 ?首次在制剂通则中对某一类制剂制订较为特殊的微生物控制要求,如眼用液体制剂需要达到近似无菌的要求 ?在标准的具体规定上,体现了当时对微生物质量的研究水平,如含生药原粉的制剂要求开展大肠菌群检查,用于深部组织的制剂要求不得检出梭菌。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程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方法标准操作规 程

标准操作规程 目的:建立一个药品微生物限度检验标准操作规程。 范围:适用于本企业生产的所有品种,本企业所有洁净生产区域,QC微生物限度检查室,洁净工作室等。 责任者:QC主任、化验员。 规程: 本规程引至《中国药典》。 1. 概述:微生物限度检查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我公司QC设无菌操作室,用于微生物限度检查。无菌操作室的管理及使用制度见本文附录一。 2. 抽样:供试品应按批号随即抽样,一般抽样量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可疑的样品,应缺陷选用疑问的样品,但因机构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凡已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长霉、虫蛀及变质的药

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无需要再抽样检验。 3. 供试品的保存: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以防供试品中的污染菌因保藏条件所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该保持原有包装状态,严禁开启,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4. 检查: 4.1. 使用设备:电热恒温培养箱、电热恒温水温箱、试管、刻度吸管、量筒、三角瓶、培养皿、试管架、注射器、针头、注射器盒、研钵、75%酒精棉球、紫外灯(365nm波长)。 4.2. 检查的全过程应严格遵守无菌操作,严防再污染。使用设备、仪器、人员及无菌操作室常见的消毒、灭菌方法见本文附录二。除另有规定外,供试品制备成供试液后,均在均匀状态取样。制成供试液后,应该在60分钟内注皿操作完毕。 标准操作规程 4.3. 培养:除另有规定外,本检查法中细菌培养温度为30-35℃,霉菌、酵母菌培养温度为25-28℃,控制菌培养温度为36±1℃,检验结果的报告以1g、1ml或10cm2为单位。 4.4. 复检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湖南湘大兽药有限公司工作标准文件 一、目的:为规定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的检测方法和操作要求,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二、引用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兽药典(2015年版一部附录P179)。 三、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检品采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的质量检测。 四、责任者:理化分析员对本标准的实施负责。 五、正文: 1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微生物计数试验环境应符合微生物限度检查的要求。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2.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 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

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检测的样品量应能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3.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验。 表 1 试验菌液的制备和使用

微生物知识培训材料

微生物及无菌知识培训 一.前言 我们所生活的环境中,到处都存在着大量的微生物。在一般空气中,微生物达800~3500个/m3,在土壤中达1~500×108个/g,在严重污染的水中可达107个/ml。(饮用水要求细菌总数≤100个/ml,大肠杆菌≤3个/ml。经水塔或贮水池贮存后,短期内可繁殖至105~106个/ml。)人的头皮上有140万个/cm2,两手上约有4~40万个,1g指甲污垢有38亿个,1g粪便可达10~1000亿个。可以说微生物是无处不在,无处不有。许多以前被人们认为是极端(高温、高压、强酸、强碱、低温等)甚至是致死的环境,现在已发现生活着各种类型的微生物(称为极端微生物)。事实说明,微生物有特别顽强的生存、繁殖和变异能力来适应环境。 微生物种类繁多,有的对人有益,有的有害,有的无益也无害。但在药品生产过程中,不可能对环境中的各种微生物加以区别对待,为保证药品的安全有效,需要对其进行控制。空气中的微生物多数附着在灰尘上,或以芽孢形式悬浮于空气中,1μm以下者处于悬浮状态,10μm以上者会逐渐沉下来而形成菌尘。所以也要对尘粒进行控制。 大量临床资料表明,注射剂(尤其是静脉注射剂)如污染了7~12μm的尘粒,可导致热原反应、肺动脉炎、微血栓或异物肉芽肿等,严重的还会致人死命。而如果污染了细菌,轻则局部红肿化脓,重则引起全身细菌性感染。因此,对微生物和尘粒进行更加严格的控制对于针剂生产洁净室非常重要。 人是洁净室最大的污染源,占90%左右。一般男性每人每分钟向周围排放1000个以上的含菌粒子,女性为750个以上。穿无菌服时,静止时的发菌量为10~300个/min,一般活动时发菌量为150~1000个/min,行走时发菌量为900~2500个/min。咳嗽一次发菌量为70~700个/min,喷嚏一次为4000~60000个/min。所以在洁净室中,人的数量和活动应有特别严格的限制。 二.微生物简介 微生物是广泛存在于自然界的一群体形微小(直径小于1mm)、结构简单、肉眼看不见,必须藉助光学或电子显微镜放大数百至数万倍才能观察到的生物。需要说明的是,微生物是一个比较笼统的概念,界线有时非常模糊。如单细胞藻类和一些原生动物也应算是微生物,但通常它们并不放在微生物中进行研究。 微生物具有以下特点:①体积小,面积大;②吸收多,转化快(2000倍体重/h);③生长旺,繁殖快(20min分裂一次);④易变异,适应强;⑤分布广,种类多(10万种以上)。 微生物按其结构、化学组成及生活习性等差异可分成三大类: 1.真核细胞型细胞核的分化程度较高,有核膜、核仁和染色体;胞质内有完整的细胞器(如内质网、核糖体及线粒体等)。真菌属于此类型微生物。 2.原核细胞型细胞核分化程度低,仅有原始核质,没有核膜与核仁;细胞器不很完善。这类微生物种类众多,有细菌、支原体、衣原体、立克次体、螺旋体和放线菌。 3.非细胞型没有典型的细胞结构,亦无产生能量的酶系统,只能在活细胞内生长繁殖。体积微小,能通过除菌滤器。病毒属于此类型微生物。 微生物在自然界中的分布极为广泛,空气、土壤、江河、湖泊、海洋等都有数量不等、种类不一的微生物存在。在人类、动物和植物的体表及其与外界相通的腔道中也有多种微生物存在。 绝大多数微生物对人类和动、植物的生存是有益而必需的。自然界中氮、碳、硫等多种元素循环靠微生物的代谢活动来进行。例如空气中的大量氮气只有依靠微生物的作用才能被植物吸收,土壤中的微生物能将动、植物蛋白质转化为无机含氮化合物,以供植物生长的需

BP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

Appendix XVI D.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of Non- sterile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and Substances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 (Ph. Eur. general text 5.1.4) The presence of certain micro-organisms in non-sterile preparations may have the potential to reduce or even inactivate the therapeutic activity of the product and has a potential to adversely affect the health of the patient. Manufacturers therefore have to ensure a low bioburden of finished dosage forms by implementing current guidelines on Good Manufacturing Practice during the manufacture, storage and distribution of pharmaceutical preparations. 非无菌制剂中存在一定量的微生物可能导致药物的治疗活性降低或消失,并对患者健康有着潜在的危害。因此生产商应在药品生产、储存、运输过程中实施GMP管理,使制剂的微生物负荷保持在低水平。 Microbial examination of non-sterile products is performed according to the methods given in general chapters 2.6.12 and 2.6.13. Acceptance criteria for non-sterile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based upon the total aerobic microbial count (TAMC) and the total combined yeasts/moulds count (TYMC) are given in Tables 5.1.4.-1 and 5.1.4.-2. Acceptance criteria are based on individual results or on the average of replicate counts when replicate counts are performed (e.g. direct plating methods). 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检测按照通则2.6.12和2.6.13的方法执行。非无菌制剂的微生物限度基于表5.1.4-1和5.1.4-2的需氧微生物总数(TAMC)及酵母菌/霉菌总数(TYMC)。接受标准适用于单个检出结果或者做重复样品时结果的平均数(例如,直接平板法)。 When an acceptance criterion for microbiological quality is prescribed it is interpreted as follows: 给出的微生物质量接受标准解读如下: — 101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 — 101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 — 102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0; — 102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0; — 103 CFU: maximum acceptable count = 2000; — 103 CFU: 最大可接受数= 2000; Table 5.1.4.-1 includes a list of specified micro-organisms for which acceptance criteria are set. The list is not necessarily exhaustive and for a given preparation it may be necessary to test for other micro-organisms depending on the nature of the starting materials and the manufacturing process. 表5.1.4-1给出了各种剂型的具体微生物接受标准。此表格并不完全,根据起始物料和生产工艺的性质可能需要其他的微生物检查。 If it has been shown that none of the prescribed tests will allow valid enumeration of micro-organisms at the level prescribed, a validated method with a limit of detection as close as possible to the indicated acceptance criterion is used.

微生物限度与无菌-内毒素区别

微生物限度-无菌-内毒素区别与联系 微生物检测基本就这3项了。 微生物限度:用营养琼脂、玫瑰红钠培养。洁净度中等操作台内进行(B级) 无菌:硫乙醇酸盐、改良马丁在无菌套筒里操作并培养。洁净度要求较高(A级) 内毒素:鲎试剂稀释不同浓度来判定。洁净度要求不高,D级情况下即可。 我的理解微生物泛指细菌和霉菌酵母菌等等、应该是包罗万象,各种杂菌都有 无菌则也是各种杂菌与微生物限度检测的微生物有什么区别? 内毒素是一种热源,服用没什么关系,在注射后容易导致人体发热。内毒素是革兰氏阴性细菌细胞壁中的一种成分,叫做脂多糖。脂多糖对宿主是有毒性的。内毒素只有当细菌死亡溶解或用人工方法破坏菌细胞后才释放出来,所以叫做内毒素。耐高温 比如说注射液产品用气接触产品,他应该用滤器过滤其他吧。用膜直径改用0.45(过滤)的好还是0.22(除菌)的好?滤膜泡点肯定要做的,高风险产品应该要最少2层滤膜吧。用了这滤膜可以不用检这3项还是要检其中项目?而且有的企业只是一年验证一下,不对气体日常可行吗? 求大神详解3者的联系与区别,各什么时候需要检这3项及为什么。 答:微生物限度针对非无菌产品 无菌和内毒素针对无菌产品。 微生物限度,无菌检验,内毒素检验均为供试品安全性检测。主要区别是微生物限度,无菌检验是检验活的微生物方法,内毒素检验可以检验死去的微生物中内毒素含量。 什么时候选用不同的检验方法,主要参见药典要求,例如口服制剂选择微生物限度,注射剂和眼用制剂选择无菌检验,注射剂也需要做内毒素检验。选择不同实验方法主要依据是供试品生物风险级别和供试品用途。 例如纯化水检验中不需做内毒素实验,注射用水检验中不需做无菌实验。依据是纯化水主要用途为清洗,注射用水用途是配液,所以注射用水的微生物风险更高,需要做内毒素实验,控制风险。 微生物限度和无菌实验用具要求无菌,内毒素实验用具要求去除内毒素。 检验环境要求 现行药典微生物限度和无菌实验均是C级下局部A级,微生物限度在超净工作

(2015年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1. 目的: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的供试品。 3. 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 正文: 4.1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4.1.1 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的嗜温细菌和真菌的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是否符合规定的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的取样量和结果的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

适用于活菌制剂的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的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的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的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的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的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的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和。供试品检查时, 若使用了中和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和剂或灭活剂的相容性。 4.1.2 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和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ber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的供试品,MPN 法可能是更适合的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和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的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的能力,以保证所获得的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的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和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的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的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的方法适合于该产品的微生物计数。 若检验程序或产品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检验结果时,计数方法应重新进行适用性试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

附录×××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指导原则 为更好应用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附录×××)、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控制菌检查法(附录×××)及非无菌药品 微生物限度标准(附录×××),特制定本指导原则。 非无菌药品中污染的某些微生物可能导致药物活性降低,甚至使药品丧失疗效,从而对患者健康造成潜在的危害。因此,在药品生产、贮藏和流通各个环节中,药品生产企业应严格遵循GMP的指导原则,以降低产品受微生物污染程度。非无菌产品微生物计数法、控制菌检查法及药品微生物限度标准可用于判断非规定无菌制剂及原料、辅料是否符合药典的规定,也可用于指导制剂、原料、辅料的微生物质量标准的制定,及指导生产过程中间产品微生物质量的监控。本指导原则将对标准和方法中的特定内容及标准的应用做进一步的说明。 1.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中,受控的洁净环境是指不低于GMP现行版要求的D级洁净环境。 2. 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过程中,如使用表面活性剂、灭活剂及中和剂,在确定其能否适用于所检样品及其用量时,除应证明该试剂对所检样品的处理有效外,还须确认该试剂不影响样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的检出(即无毒性),因此无毒性确认试验的菌株不能仅局限于验证试验菌株,而应当包括产品中可能污染的微生物。 3.供试液制备方法、抑菌成分的消除方法及需氧菌总数、霉菌和酵母菌总数计数方法应尽量选择微生物计数方法中操作简便、快速的方法,同时,所选用的方法应避免损伤供试品中污染的微生物。对于抑菌作用较强的供试品,在供试品溶液性状允许的情况下,应尽量选用薄膜过滤法进行试验。 4.对照培养基系指按培养基处方特别制备、质量优良的培养基,用于培养基适用性检查,以保证药品微生物检验用培养基的质量。对照培养基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研制及分发。 5.进行微生物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时,若因没有适宜的方法消除供试品中的抑菌作用而导致微生物回收的失败,应采用能使微生物生长的更高稀释级供试液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此时更高稀释级供试液的确认要从低往高的稀释级进行,

(2015年版药典)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操作规程

1、目得:建立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检验标准操作规程,规范检验操作,确保检验结果准确。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采用非无菌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测定得供试品. 3、责任者:QC检验员、QC经理。 4、正文: 4、1 非无菌产品微生物限度检查:微生物计数法 4.1.1简述 微生物计数法系用于能在有氧条件下生长得嗜温细菌与真菌得计数。

当本法用于检查非无菌制剂及其原、辅料等就是否符合规定得微生物限度标准时,应按下述规定进行检验,包括样品得取样量与结果得判断等。除另有规定外,本法不适用于活菌制剂得检查。 本检查法可采用替代得微生物检查法,包括自动检测方法,但必须证明替代方法等效于药典规定得检查方法。 微生物计数试验应在受控洁净环境下得局部洁净度不低于B 级得单向流空气区域内进行。检验全过程必须严格遵守无菌操作,防止再污染,防止污染得措施不得影响供试品中微生物得检出。单向流空气区域、工作台面及环境应定期进行监测。 如供试品有抗菌活性,应尽可能去除或中与。供试品检查时,若使用了中与剂或灭活剂,应确认其有效性及对微生物无毒性。 供试液制备时如果使用了表面活性剂,应确认其对微生物无毒性以及与所使用中与剂或灭活剂得相容性。 4.1。2计数方法 计数方法包括平皿法、薄膜过滤法与最可能数法(Most—Probable—Num berMethod,简称MPN 法)。MPN 法用于微生物计数时精确度较差,但对于某些微生物污染量很小得供试品,MPN 法可能就是更适合得方法。 供试品检查时, 应根据供试品理化特性与微生物限度标准等因素选择计数方法,所选得方法必须具备检测充足样品量得能力,以保证所获得得试验结果能够判断供试品就是否符合规定。所选方法得适用性须经确认。 4.1。3 计数培养基适用性检查与供试品计数方法适用性试验 供试品微生物计数中所使用得培养基应进行适用性检查。 供试品得微生物计数方法应进行方法适用性试验,以确认所采用得方法适合于该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方法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 方法 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结果影响因素分析及控制方法 blueski推荐?[2010-3-4] 出处:来自网上 作者:房宇辉董艳丽 ? 摘要: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一种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是对生产单位所用的药品原料、器具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环境和操作者的卫生状况进行卫生评价的综合依据。由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程序繁琐,操作严格,检查周期长,干扰因素多等原因都会造成检验结果误差,这样难......微生物限度检查法系指非规定灭菌制剂及其原、辅料受到微生物污染程度的检查方法,包括染菌量及控制菌的检查,是对生产单位所用的药品原料、器具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环境和操作者的卫生状况进行卫生评价的综合依据。由于微生物限度检查程序繁琐,操作严格,检查周期长,干扰因素多等原因都会造成检验结果误差,样难以对生产做出系统、科学的管理。现就微生物检查时,容易引起误差的几方面原因以及控制方法分析如下。 1 实验者主观因素及操作技能中的误差

1.1 无菌观念淡薄一些操作者认为,微生物限度范围定得宽,多几个、少几个菌对结果影响不大,因此操作马虎、随意,这样容易造成供试品的再次污染以及已污染菌的繁殖及死亡,从而不能真实的反映供试品的染菌情况。因此每一个检验者应明确的了解,在检验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每个空间,每个操作,每个工具及材料,没灭菌者都是带菌者,都会对检验结果产生不确定影响,因而应牢固的建立无菌观念。 1.2 操作技能中误差一些操作者在操作不熟练,及实验条件控制不严格,细节不够注意,每次操作前的消毒处理必须彻底,不得留有死角,对实验所用器具根据材料的性质进行相应的灭菌;开启供试品包装的工具,如剪刀、砂轮等也应消毒,实验用的器具如吸管应清洗干净,灭菌,放液时不得接触液面,每ml样品必须放尽,否则影响细菌记数的准确性;这些细小环节都有可能污染供试品的可能,使平皿染菌数增多,导致实验误差,所以应该对实验每个环节都要考虑,分析,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建立个系统、科学的操作规范(SOP),正确熟练的掌握无菌技术及操作规范是准确完成检验结果、得出可靠结论的基本条件。 2 操作环境不符合要求带来的误差 按无菌要求,无菌室应由无菌操作间和两个缓冲间组成,操作间与缓冲间之间应有样品传递箱,操作间和缓冲间的门不应直对;操作间内不应安装下水道,无菌室的照明灯应嵌装在天花板内,室内六壁应光滑平整,能耐受清洗消毒;无菌室的温湿度和洁净级别应准确无误,并有相应的检测设备,由于条件限制,一些单位的无菌室在设计上不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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