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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简介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言人尹成基于2011年4月表示,人保部将推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年内出台,抓好配套单项法规制定工作。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条例详情

在谈到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进展时,尹成基介绍,2011年,人保部推进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修改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规定》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规定》。规范公开招聘工作,会同中组部印发《关于个别地方事业单位违规招聘和违规进人事件的通报》。加强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核准备案率达到85%。

尹成基说,事业单位改革将通过试点逐步推进,目前,在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方面,人保部已经在义务教育学校和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了绩效工资,下一步将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原则,组织实施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

“在开展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方面,国务院已经确定了五个试点省份,这五个省份开展了大量的测算研究工作,改革将根据情况适时启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将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好相关工作,确保事业单位整体改革顺利推进。”尹成基说。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保障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公司架构

第二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适用本条例。

法律、法规对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事业单位的人事管理,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

第四条

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人事管理规章制度应当经工作人员代表大会或者全体工作人员讨论。

第五条

中央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全国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按照现行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综合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岗位设置

第六条

事业单位根据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和国家有关规定合理设置岗位。

岗位应当有明确的名称、职责任务、工作标准和任职条件。

第七条

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

第八条

根据事业单位的功能和规模,制定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结构比例和等级标准。

第九条

事业单位岗位按照下列程序设置:

(一)事业单位制定岗位设置方案;

(二)主管部门审核;

(三)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核准或者备案;

(四)事业单位在听取工作人员意见后,由负责人员集体讨论制定岗位设置的实施方案;

(五)组织实施。

招聘和上岗

第十条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应当公开招聘。国家政策性安置、按照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公开招聘不得设置歧视性条件。

第十二条

公开招聘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第十三条

公开招聘考试内容包括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素养、业务能力。

第十四条

公开招聘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招聘计划;

(二)发布招聘信息;

(三)审查应聘人员资格条件;

(四)考试、考察;

(五)体检;

(六)确定拟聘名单并予以公示;

(七)按照规定备案或者报批;

(八)订立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

第十五条

事业单位内部应当通过竞聘上岗的方式产生岗位人选。

竞聘上岗采取个人自荐、民主推荐、组织推荐等方式,根据岗位的不同特点,运用笔试、面试、民主测评等方法。

聘用合同

第十六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建立人事关系,应当订立书面聘用合同。

第十七条

聘用合同应当具备下列条款:

(一)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单位代表;

(二)工作人员的姓名、住址、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聘用合同期限;

(四)岗位名称、类别、等级、职责任务;

(五)工作地点;

(六)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七)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除前款规定外,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培训、保密、知识产权保护等事项。

第十八条

事业单位可以与新进人员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一般不超过6个月。新进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可以延长至12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第十九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一般订立3年至5年的合同;对人员流动性强的岗位,可以订立3年以下的合同;对相对稳定的岗位,可以订立5年以上的合同。对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目的订立的合同,根据工作任务确定合同期限。

聘用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前款任何一种期限的合同。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年龄距国家规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工作人员,提出订立聘用至退休的合同的,事业单位应当与该工作人员订立聘用至其退休的合同。

第二十条

聘用合同经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在聘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二)以欺诈、胁迫等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聘用合同的;

(三)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工作人员权利的;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聘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聘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二条

聘用合同期满,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第二十三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变更聘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聘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聘用合同文本由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各执1份。

第二十四条

在聘用合同期限内,事业单位和工作人员协商一致,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二十五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能完成岗位职责任务,或者不能达到工作标准的;

(二)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的;

(三)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拒不改正的;

(四)严重失职,对本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五)违法违纪,损害本单位利益或者公共利益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工作人员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一)工作人员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服从其他合理工作安排的;

(二)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不同意单位合理调整其工作岗位的;

(三)工作人员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第二十七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一)在本单位工作期间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现有医疗条件下难以治愈的严重疾病或者精神病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性工作人员在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的;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

(二)未依法为工作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书面通知事业单位后,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一)考入普通高等学校或者科研院所全日制学习的;

(二)被录用、调任或者聘任到国家机关工作的;

(三)依法服兵役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十九条所列情形外,工作人员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未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应当继续履行聘用合同;3个月后工作人员再次提出解除聘用合同仍不能与事业单位协商一致的,工作人员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一条

国家级重点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依照本条例第三十条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工作人员,不得解除聘用合同。

第三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终止:

(一)聘用合同期满的;

(二)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办理退休、退职手续的;

(三)工作人员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单位被撤销、解散的;

(五)受到开除处分的。

聘用合同期满,有本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三、四项规定情形之一的,聘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

第三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应当向工作人员支付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

(一)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二)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三)依照本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的;

(四)除单位提出维持或者提高聘用合同规定的对工作人员有利的条件续订聘用合同,工作人员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五)依照本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终止聘用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情形。

第三十五条

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经济补偿,根据工作人员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1年按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工作人员支付。工作年限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工作人员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工作人员月工资,是指工作人员本人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实际领取的月平均工资。

第三十六条

事业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证明,写明聘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

事业单位应当在出具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协助工作人员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等所有与原单位有关系的手续(包括所有事业单位技术资格证的变更与注册等)。原单位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为解聘职工办理解聘相关手续(如执业医师变更)

自聘用合同依法解除、终止之日起,事业单位与该工作人员的人事关系终止。

考核培训

第三十七条事业单位根据聘用合同和岗位职责,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绩效。

第三十八条

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必要时可以增加聘期考核。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实行单位内部评议与服务对象评价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采取个人总结、绩效分析、民主测评、综合评价等符合单位和岗位特点的方法。第三十九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4个等次。

聘期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2个等次。

第四十条

年度考核结果记入工作人员本人档案,作为调整岗位、工资的依据。

聘期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订聘用合同的重要依据。

第四十一条

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不同岗位的要求,编制工作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单位的要求,参加岗前培训、在岗培训、转岗培训和为完成特定任务的专项培训。

第四十二条

培训情况和学习成绩纳入工作人员考核内容。

第四十三条

培训经费在事业费中列支。

第四十四条

事业单位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工作人员进行培训的,可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服务期和违反服

务期约定的违约责任。

奖励处分

第四十五条

工作人员或者集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奖励:

(一)在工作中有发明创造、技术革新,将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取得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

(二)在培养人才、传播先进文化、促进社会文明进步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执行国家重要任务、应对公共突发事件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有效防止、消除事故和保护公共利益中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长期扎根基层,爱岗敬业,履行职责模范作用突出的;

(六)在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其他突出贡献的。

第四十六条

奖励种类为:嘉奖、记功、记大功、授予荣誉称号。

对受到奖励的工作人员或者集体,颁发证书或者奖章(奖牌),并给予一次性奖金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待遇。

第四十七条

对工作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奖励:

(一)弄虚作假,骗取奖励的;

(二)申报奖励时隐瞒严重错误的;

(三)违反规定的权限或者程序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被撤销奖励的,收回证书或者奖章(奖牌),追回奖金,停止享受有关待遇。

第四十九条

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一)违反政治纪律,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二)违反工作纪律,致使公共利益或者人民生命财产遭受损失的;

(三)违反财经纪律,挥霍、浪费单位资财的;

(四)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十条

处分的种类为:警告、记过、降聘(撤职)、开除。

受处分的期间为:警告,6个月;记过,12个月;降聘(撤职),24个月。

第五十一条

对工作人员的处分,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决定或者审批。

给予工作人员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第五十二条

工作人员受到警告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当年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不得聘用到高于现聘岗位等级的岗位,年度考核不定等次;受到降聘处分的,自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降低岗位等级聘用,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定等次。

第五十三条

工作人员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被判处其他刑罚或者被判处有期

徒刑宣告缓刑的,给予降聘(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第五十四条

工作人员受开除以外的处分,受处分期间有悔改表现,没有再出现违法违纪情形的,处分期满后解除处分。

处分解除后,竞聘上岗和晋升工资不再受原处分影响。但是因受到降聘处分降低岗位等级聘用的,不视为恢复原聘用岗位。

福利保险

第五十五条

事业单位执行国家统一的工资制度。

工作人员工资由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和津贴补贴组成。

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执行国家统一的政策和标准。

事业单位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分配。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特殊岗位津贴补贴。

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住房、医疗等待遇。

第五十六条

国家建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工作人员的工资水平应当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与社会进步相适应。

第五十七条

事业单位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工作人员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

第五十八条

工作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退职条件的,应当退休、退职。工作人员退休、退职后,享受相应的待遇。

第五十九条

国家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其在年老、患病、工伤、生育、失业等情况下,享受社会保险待遇。

人事处理

第六十条

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发生人事争议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六十一条

工作人员对涉及本人的下列决定不服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原作出决定单位的上一级单位或者同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提出申诉:

(一)考核不合格的;

(二)受到处分的;

(三)被撤销奖励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十二条

原作出决定单位应当自收到复核申请后的3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受理申诉的机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处理决定;案情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30日。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决定的执行。

第六十三条

遇到聘用、考核、奖励、处分、争议处理等需要回避事由的,有关人员应当回避。

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或者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二)违反规定进行岗位设置、公开招聘、竞聘上岗的;

(三)违反规定不与工作人员订立聘用合同的;

(四)违反规定与工作人员约定试用期和服务期的;

(五)违反规定确定或者给付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待遇的;

(六)违反规定解除、终止聘用合同的;

(七)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未依照规定向工作人员支付经济补偿的;

(八)违反规定办理考核、奖励、处分等事宜的。

第六十五条

事业单位因错误的人事处理给工作人员造成名誉损害的,应当赔礼道歉、恢复名誉、消除影响;造成经济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十六条

事业单位聘用与其他单位尚未解除、终止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工作人员,给其他单位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六十七条

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则

第六十八条

本条例自年月日起施行。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实施方案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作者:————————————————————————————————日期: 2

人事管理制度方案 第一则总则 为加强公司的人事管理,明确人事管理权限及人事管理程序,使公司人事管理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人事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则管理权限 总经理确定公司的部门设置和人员编制、一线经理的任免去留及晋级,决定全体职员的待遇。 人事工作职责: 一、协助各部门办理人事招聘,聘用及解聘手续。 二、负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的建立、实施和修订。 三、负责公司日常劳动纪律及考勤管理。 四、组织公司平时考核及年终考核工作。 五、组织公司人事培训工作。 六、协助各部门办理公司职员的任免、晋升、调动、奖惩等人事手续。 七、组织各部门进行职务分析、职务说明书的编制。 八、根据公司的经营目标、岗位设置制定人事规划。 九、负责劳动合同的签定及劳工关系的处理。 第三则职员录用 被正式聘用的新职员,由公司发给《入职履历表》。职员在离职前必须完备离职手续,未完备离职手续擅自离职,公司将按旷工或自动除名处理。离职手续包括:(1)处理工作交接事宜; (2)按调离手续要求办理离职手续; (3)交还所有公司资料、文件、办公用品及其它公物; (4)退还公司宿舍及房内公物,。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员,临时确没有住房需住公司住房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 (5)报销公司账目,归还公司欠款;待所有离职手续完备后,领取离职当月实际工作天数薪金。 (6)职员违约或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时,职员应按合同规定,归还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有关费用。 (7)如与公司签订有其它合同(协议),按其它合同(协议)的约定办理。 离职面谈 离职前,公司可根据职员意愿安排总部人事或职员上司进行离职面谈,听取职员意见。

川崎汽车零部件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审批 2012—04—01发布2012—04—01实施广东顺德川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发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1、适用于本公司员工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员工招聘与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由用人部门先提出申请(《增/补人员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交人事部门统一纳入招聘计划和实施招聘。 一、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在本公司招聘范围之内: ●一般情况下年龄小于18周岁大于45周岁者(行业特殊性); ●不符合公司招聘条件; ●身患易传染疾病者; ●被本公司开除者; ●已怀孕之妇女。 二、公司员工介绍或担保亲属进厂工作时,必须公开被介绍人与自身的关系,管理人员不得将其亲属安排 在自身管辖范围内工作。 第四条:在招聘甄选过程中,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方法或两种并用。(《考核试卷》和《面试记录》)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由人事部门和用人部门会签《录用人员会签表》连同《考核试卷》和《面试记录》报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一线员工试用1个月,一般管理人员1︿3个月。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3︿6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三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企业怎样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如何制定人事管理制度 人事管理制度在企业人事制度中的地位,正如宪法在诸法律中的地位一样。人事管理制度是基础性、概括性和原则性的制度,它规定了企业人事制度的基本框架。在这个大前提下,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 人事制度的内容几乎覆盖了人事管理的方方面面,主要内容包括:雇用、迁调、退休、资谴、移交、培训、服务、休假、请假、加班、值班、出差、考核、奖惩、待遇、福利、保险、抚恤、安全卫生等。前五项属于招聘内容、第六项是培训、第七至第十四项属于考勤与绩效、第十五至十八项属于薪酬福利。 在制定人事管理制度时,要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以下是本人经过综合比较和修改后,形成的一个典型的人事管理制度样本。 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使本公司员工管理有章可循,特定本规则。

第二条范围: 1.本公司员工管理,除遵照政府相关法律法规外,依本规则办理。 2.本规则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雇用男女从业人员。 雇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因业务需要须增加人员时,应依《招聘实施细则》规定及流程提出申请,经总经理核准后,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招聘。 第四条新进人员由人力资源部办理试用申请,试用期为3个月。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成绩优良者,可酌情缩短试用时间。 第五条试用人员如品行不良、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试用不满三日者,不发给工资。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力资源部缴验: 1.身份证和学历证原件和复印件。 2.最近三个月内半身免冠照片两张。 3.区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表。

4.最后服务单位离职证明。 5.其他必要文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况者,不得雇用: 1.被剥夺政治权利、判处刑罚或受通缉者。 2.吸食毒品及代用品者。 3.亏欠公款受处罚者。 4.品性恶劣,经公私营机关开除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或体格检查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未满16岁者。 第八条员工一经正式雇用,应当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服务 第九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制度。 第十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7159公司人事管理规章制度 Company personnel management rules and regulation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

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五、服务承诺书。六、其它必要的证件。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一、夺取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三、吸毒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四、贪腐、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制造业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定岗定编 第二节招聘 第三节试用 第四节聘任 第五节离职 第六节岗位调整 第三章培训开发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二节培训类型 第四章考核制度 第五章薪资福利制度 第六章晋升制度 第一节薪资制度 第二节福利制度 第七章考勤管理制度 第八章劳动合同管理制度 第九章职位设置和招聘任免权限 第十章出差管理制度 第十一章奖惩条例 第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本公司章程,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目的:通过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规范员工的行为,使员工在工作岗位中不断创造价值,并逐步实现价值最大化。 1、公司的员工管理,除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外,须按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指员工,系指公司的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公司行政部是公司的最高人事管理职能部门,管理工作包括:公司人力资源战略规划、定岗定编、人员招聘、培训开发、绩效考核、薪酬设计、保险福利、员工奖惩、人力资源成本分析等。 第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属公司行政部。 第二章用工管理制度 第一节定岗定编 第一条公司各部(室)的人力资源配臵,必须遵循“因事设职,人事相宜”的原则,实行定岗定编。 第二条公司各部(室)的人员编制,由公司各部(室)提出方案,报公司行政部审核,呈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公司各部(室)的人力资源配臵情况原则上每年审定一次,因生产经营情况改变而要求临时增减机构及编制的,必须报公司行政部核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节招聘 第四条公司行政部应严格按编制及相应职位说明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进行招聘,以满足公司的用人需求。 第五条招聘流程图

科技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一、基本原则按需设岗,按岗定员,实行基本工资与提成结合工资制度。考核合格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以及同业竞争限制协议。期限为5 年。 二、工资提成制度 1、工资基本组成:基本工资(考勤和岗位决定)+通讯费补助+餐饮补 助+提成+保险,由公司每月统一按照工资发放。具体工资制度根据年 度调整制定。 其中业务提成根据销售产品的种类不同,参照公司总销售政策,特殊的 订单签订提成费用协议。 实习销售经理: 初级销售经理: 中级销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实习办事处销售经理:初级办事处销售经理:中级办事处销售经理:高级办事处销售经理:说明: 基本工资:考勤统一按照26 天执行,缺勤时间为按比例从基本工资中扣 除。 生活费用:餐饮补助按30 天计算,考勤低于26 天,扣除未完成的考勤 天数补助。 水电煤气及物业、维修费用补助:包括办事处产生的此类费用,不单独报 销。 手机费补助:包括个人手机费用。办公费用补助:包括办事处固定电话费 用,以及纸、笔等基本办公用品费用。 保险:正式入职后按照国家规定交纳升级时间确认:为销售合同收到第一笔货款之日起,即合同开始商务意义上的正式执行之日起。 同时考核对升级和降级有积极影响因素。具体执行办法见考核制度附

办事处经理级别根据办事处人员数和销售额限制按比例计算。 2、提成结算办法 A,合同归属为集团公司业务,则提成按照合同额的2%执行,特殊合 同由销售部经理提前确定并有分管总经理签字确认提成额度并书面 备份至合同存档 B,合同归属环保公司业务,提成按照合同额分为以下 合同额20万(包含20万)以下的,按照合同额与出厂核算价扣除税额后 的差额的50%提成。 合同额在20万至100万(包含100万),按照合同额的2%提成。 合同额在100万至500万(包含500万),按照合同额的1%提成。合同 额超过500万,作为特殊合同按最低不低于合同额0.5%的提成,由销售 部经理提前确定并有分管总经理签字确认提成额度并书面备份至合同存 档。 C,结算时间: 合同签订后,即计算好提成结算单,由销售部经理和分管总经理及相关财 务人员签字确认。 第一笔货款到账后,支付全部提成的50%。 合同签订年度次年1月31日前支付25%,如果合同货款给付完毕,则全部 结算。 剩余25%提成待合同货款给付完毕后结算。 三、考核制度 考核说明:

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范本

金仓新能源有限公司人事行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司人事行政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人性化。根据《劳动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公司全体职员,即公司聘用的全部从业人员。 三、除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外,本公司的人事行政管理,均依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人才招聘 一、公司因生产、业务或管理需要招收新员工的,由各主管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和需求人数填写《员工需求申请书》,经总经理批准后,报送公司行政部予以招工。 二、公司招聘员工应以岗位要求、学识、能力、品德、体格等综合因素为依据,采用初试、复试两种方式考查,公平竞争,择优录取。 三、招用员工的程序为:初试(公司行政部)---- 复试(主管部门)---- 通知结果(主管部门) ---- 一个星期的培训、考核(行政部)----- 予以试用(主管部门)---- 予以转正。 四、新进员工经面试合格和培训考核通过后,由公司行政部办理试用手续。 试用人员办理试用手续时,应向公司行政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照片4张; 5.体检表及健康证; 6.其它必要的证件。 五、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在试用期间,由部门主管或经理对新员工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工作效率、责任感、品德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予以转正;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辞退或安排在其他岗位试用; 对于试用期内个别员工表现特别优秀的,试用部门主管可以提前结束试用期,并将《职员转正考核表》报请公司行政部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六、公司的人才理念为:用人为贤,德才兼备。 第三章人才培训 一、为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工作技能,营造学习型企业,公司将举办各种培训活动;并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和员工的表现选派优秀的员工参加其他专业培训。 二、公司各管理人员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与工作培训,要从公司的战略角度抓好人才培养和工作培训,各部门要有计划的安排员工进行培训,要有准备的开展各项培训活动;要深入领悟公司的用人理念和人才战略,要努力打造能够满足公司不断发展、使公司在市场竞争当中处于绝对优势的优秀人才队伍。 三、员工的培训分为岗前培训、在职培训、专业培训三种。 (一)岗前培训、内容包括: 1.公司简介、企业文化、规章制度等,具体由行政部部负责; 2.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职责说明、工作技能培训等,由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在职培训:各主管部门应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对员工进行培训;在工作过程当中,各级主管应随时因材施教,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技能和综合能力;员工本身也应该不断地研究、学习本职技能,不断地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地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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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管理 总体框架: 企业的人力资源是指能够推动整个企业进展的劳动者的能力的总称,它是一种专门重要的资源。 第一部分:人力资源治理的任务、内容、流程 一、人力资源治理的差不多任务: 依照企业进展战略的要求,有打算地对人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通过对企业中职员的招聘、培训、使用、考核、评价、激励、调整等一系列过程,调动职员地积极性,发挥职员地潜能,为企业制造价值,确保企业战略目标的实现。 二、人力资源治理的内容:

三、人力资源治理流程: 从职员使用的程序来看,人力资源治理流程为:人力资源部门依照企业的目标,岗位需要,按照职务讲明书要求招聘符合条件的职员,职员进入公司后,通过上岗培训,具备上岗资格后担任某一职务。职员在使用一段时刻后,公司要对职员考核,考核结果形成的信息反馈是调整职员使用(奖励、晋升、降级、辞退)依据。流程图如下:

第二部分: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步骤及具体内容:一、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步骤 具体步骤:分为四个时期: 第一时期:99年3月15日——3月27日 1.确立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的整体框架(3月27日前完成)2.建立健全公司的人事治理制度(3月27日前完成) 第二时期:99年3月27日——4月15日 依照现有的组织机构、岗位的设立,各部门进行职务调查和分析,编制每个岗位的职务讲明书。 第三时期:99年4月15日——5月5日 1.编制公司薪资方案。(4月20日完成) 依照职务讲明书,一方面进行岗位评估,确定各岗位的等级,

由此确定工资等级,编制薪资方案(基础工资)部分。 2.编制绩效考核方案(5月5日完成) 依照植物讲明书,设定各岗位的年度工作目标,实现目标治理,确定绩效考核的标准,编制职员考核方法,以此决定奖金的发放、晋升的标准。 第四时期:99年5月5日——6月30日 建立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规划、人力资源信息系统、招聘录用程序、培训与开发规划、职员的激励措施、人事调整制度、职员的福利打算、劳动合同等人力资源的其他内容。 二、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各时期的具体内容 1.第一时期: (1)仪科惠光公司人力资源治理建设框架图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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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大全1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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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 经过一定的程序严格制定相应的制度,是公司管理的依据和准则。今天小编带给大家的是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仅供参考。 公司员工守则规章制度范文1一、部门规章制度 1、热爱公司、热爱中转部,尽忠职守 2、遵守公司各项章程 3、爱护公司财物,爱护转运部公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4、维护公司荣誉,维护中转部声誉,不作任何有损公司及中转部的行为 5、准时上班,对所负责的工作争取高效,保质保量,不拖延、不积压 6、待人接物要谦和,谨慎保持与公司个部门及关联单位的良好关系 7、服从上级领导,如有不同意见,须先执行后反映 8、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及转运部业务有关联的各种好处及回扣 9、着装仪表整洁大方,勿穿着花俏夸张服饰 10、须保持作业环境的清洁安全,不准在公司转运

部吃饭;不准在上班时间吃零食;不准在公司转运部抽 烟 11、工作时须全神贯注、细致认真,不做无谓的闲聊 12、严禁用转运部电话私聊,业务电话应简洁明了 13、需要调班、工休时,须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方能生效,不准擅自离岗 14、病假休息者在上班前一小时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次日上班后补齐假条,同时附上医生证明或病历;事假须提前一天向部门经理书面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请假 15、职员辞职须提前一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上级领导批准且工作交接清楚后方可办理离职手续 16、分工合作,转运部全体职员须时刻提醒自己的职操职守,尽心尽力地完成自身的工作并完成上级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 17、转运部管理人员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领导员工同舟共济,增强团队精神建设,提高工作情绪 18、每周例会,转运部全体职员须参加,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通知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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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之员工手册7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为实现公司的经营管理目标,规范管理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全体从业人员。 2、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录用 1、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提出申请,填写《人力资源需求表》,经人事办审核、总(副总)经理批准后,由人事办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招聘事宜。 2、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3、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办办理试用手续。一般员工试用期一个月,主管及以上人员试用期2-3个月,期满合格后,方能正式录用;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4、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办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5、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4)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6)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7)身体条件不适合所从事的岗位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8)其它经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6、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7、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到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 拖延推诿。 三、福利待遇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 - 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制度大全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例)之相关制度和职责,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第一章试用第一条试用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12) 第一章试用 第一条试用 1.试用期一般为三至六个月,试用期间表现突出者可予以提前转正。在试用期内,甲乙双方可提出解约,并按规定办理离职手续。试用期内员工享受试用期工资及福利待遇,转正工资标准自转正之日起执行。 2.根据华为相关规定,安全管理部和客服员工必须参加华为技术有限公司的上岗培训考试合格,具有任职资格后方可转正。如参加补考仍未合格者,公司解除与其的劳动关系。 3.综合管理部安排、组织新员工入职引导培训,用人部门组织上岗前培训。 4.新员工须于试用期满前一周填写《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附表五) 5.综合管理部在新员工试用期满前安排试用期转正考试。 6.试用部门负责人根据转正考试、工作态度、工作能力、业务水平等对试用员工进行鉴定和考核,并将考核意见填写在《转正/晋升/降职调薪表》上,由综合管理部签署考核意见,经分管领导审核,报总经理审批。 7.如在试用期内请假超过五天,员工的转正时间将会被顺延;若请假超过一个月,将作自动离职处理。 第二条续聘 对于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与员工双方同意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续签劳动合同的,应在原合同期满前三十日内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并办理有关续签劳动合同的审批手续,填写《续签/终止劳动合同审批表》(附表六) 第二章调配 第三条调配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调动和重新安排员工工作岗位,这其中包括范围内员工晋升、岗位轮换、调动、岗位交流、降职等。 第四条内部调配 8.1、内部调配 (1)如有岗位空缺,同时公司内部又有合适人选,可由需求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或综合管理部根据人力资源需求及人员编制状况提出调配意见,并与相关人员和部门负责人进行协商(2)协商同意后,由需求部门负责人填写《员工岗位变动审批表》(附表七)说明调动的原因、理由,经过调出部门负责人同意(若晋升或降职还需附上员工最近的工作表现材料),交综合管理部审核。 (3)审批同意后,由综合管理部通知调动员工、调出部门和调入部门,并知会公司其它相关部门。 第三章解聘 第五条解聘的种类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公司人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使本人事作业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二、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三、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四、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参照本规定办理或修订之。 第二章录用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人员甄选流程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纳入聘用计划并办理甄选事宜。 第四条:本公司员工的甄选,以学识、能力、品德、体格及适合工作所需要条件为准。采用考核和面试两种,依实际需要选择其中一种实施或两种并用。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 但成绩优秀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一、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二、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五、服务承诺书。 六、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一、剥夺政治权利尚未恢复者。 二、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三、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四、贪污、拖欠公款,有记录在案者。 五、患有精神病或传染病者。 六、因品行恶劣,曾被政府行政机关惩罚者。 七、体格检查不合格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八、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如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定期工作协议书”,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 第十条:员工录用分派工作后,应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无故拖延推诿。 第三章工作守则第十一条:员工应遵守本公司一切规章、通告及公告。 第十二条:员工应遵守下列事项: 一、忠于职守,服从领导,不得有敷衍塞责的行为。 二、不得经营与本公司类似或职务上有关的业务,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职务。 三、全体员工必须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强化品质意识,圆满完成各级领导交付的工作任务。 四、爱护公物,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将公司财物携出公司。 五、工作 六、员工应随时注意保持作业地点、宿舍及公司其它场所的环境

上海生产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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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人 事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规范人力资源管理, 使公司从业人员的管理有所遵循,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凡本公司员工人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 均依据本制度规定办理. 第二章任用 2

第一条人员增补 当各部门、科( 室) 因工作需要必须增补人员时, 单位主管提出申请并填写” 人员增补申请单”经厂长审批后呈总经理核准, 最后交管理部进行处理。 第二条各级人员任免程序 ( 一) 总经理( 董事长) 副总经理——由公司董事会任免。 ( 二) 厂长部长、副部长、经理、副经理、助理——由总经理( 董事长) 任免。 ( 三) 科长、副科长及其它科级人员——由部门经理提请总经理( 董事长) 任免。( 四) 班长、副班长、机长——由其所在单位主管( 主任) 提请部门经理任免。 ( 五) 组长、副组长——由其所在单位主管( 主任) 任免或单位主管( 主任) 提请部门经理任免。 ( 六) 管理人员任命厂长批准后应呈总经理批准。 ( 七) 新进人员审核权限: 一般直接员工由厂长批准, 文员和班长级以上员工由厂长审批后呈总经理批准。 第四条人员招聘 ( 一) 第四条有下列事情之一者, 不得予以任用: ( 一) 通缉在案, 尚未撤消者; ( 二) 吸食毒品者; ( 三) 身体有缺陷、或健康状况欠佳, 难以胜任工作者; ( 四) 未满十八周岁者。 第五条新进人员除另有规定外, 自到职日起三个月为试用期( 体力或杂务劳动、保卫人员、包装工为一个月) , 必要时可视其试用期间成绩表现之优劣予以 缩短或延长。 第六条试用人员成绩表现优良者, 由其直属单位主管填报试用人员任免签报单呈报 3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人事管理方面,每一个公司所采用的管理模式 及所制定的管理制度都不同,以下整理了详细的小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范本,可供参考。 为了维护企业正常的运营,设立严格的人事规章制度非常必要。如果公司规模还不是很大,小企业可以选择通过一些比较简单的规章制度进行人事管理。 如何将规章制度的协商、公示程序,变得简单易行。 开会形式 这是最好的形式,召集全体员工开会,向大家介绍规章制度内容,一方面可以作为协商、讨论的形式,另一方面,对于讨论后的内容,开会也是一种公示形式。必要的是,会议纪要应当明确此两项内容,并且有明确的步骤流程,并且让全体参会员工签字。 直接签字 签字内容同样包含两个层次内容:一是,员工签字表示同意公司执行怎样的规章制度,二是,员工确认公司已就相关规章制度进行了公示程序,员工已了解相关内容。 为了表明员工签字所涉的规章制度与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之间的关联性,建议,直接 在规章制度末页设置专门的员工签字页,形成一套完成的文件存档。 上述两种方式操作起来,各有优劣。对于开会形式所产生的规章制度,要约束制度生效后新进的员工,则可以采用第二种签字形式,让新进员工直接签字以确认其对规章制度的同意和知晓即可,无须重新履行开会形式。. 另有一点,如果规章制度作出了修改,公司需要重新履行民主协商、公示程序,而非简单地由人事部自行修改。公司人事部享有最终解释权,已不再是一种免责的有效告知内容。 (1)规章制度的常见性错误: 一是对违纪的处罚如警告、记过、开除等规定不明确,违纪行为和处罚之间没有对应关系,太过笼统,难以操作; 二是制度中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是规章制度过于复杂化,内容前后互相矛盾,效力也不明确。这样对企业来讲,仲裁委和法院可能依据规章制度中不利于企业的部分作出裁决和判决,从而使企业面临不利的境地; 四是规章制度制订后,无法证明已向员工告知。如制度未经员工签收,公布因时间长而取消张贴,但又无法证明其已尽告知义务,或者是新来的员工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在企业 已颁行生效的规章制度上签字等情况,劳动者可以辩称其未知规章制度的内容,等等。 (2)确保规章制度的合法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2001年3月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对企业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进行了界定: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

(完整版)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随州市**机械有限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人事管理规范化、制度化,使公司员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员工责任感、归属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 1、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遵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令外,都应依据本制度办理。 2、本制度所称员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3、本公司如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4、关于试用、实习人员,新进员工的管理若有相关规定的按相关规定管理,若无相关规定参照本制度办理。 第二章录用 第三条:本公司各部门如因工作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据实际需要提出申请,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由人事部门统一聘用。 第四条:生产部所属部门根据生产实际需要招入生产一线工人时,应及时到公司人事部门办理聘用手续。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第五条:新进人员经考核或面试合格和审查批准后,由人事部门办理试用手续。原则上员工试用期三个月,期满合格后,方得正式录用;但表现优异或技能出众者,可适当缩短其试用时间。 第六条:试用人员报到时,应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证件: 1、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张。 5、其它必要的证件。 第七条: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录用。 1、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缉,尚未结案者。 2、吸食毒品或有其它严重不良嗜好者。 3、患有精神病或严重传染病未治愈者。 4、体格检查不合格或已患职业病者。经总经理特许者不在此列。 5、其它经本公司认定不适合者。 第八条:员工若系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视情况与本公司签订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第九条:试用人员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不适应本公司需要或无故旷职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辞退。按《劳动合同法》之规定无经济补偿及其它补偿。 第十条:员工录用后,应按法律规定双方签订劳动合同,本制度

公司基本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为规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公司员工的聘用、试工、转正、解职、考核奖罚、晋升、请假等除国家规定外,均按本规定办理。 三、本制度所称员工,指公司聘用的全体从业人员。 四、所有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 五、公司有临时性、短期性、季节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临时员工,临时员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应规定,或参照本规定办理。 第二章聘用 一、公司以“内育为主,外聘为辅”为原则,按各岗位的用人标准,实行自愿报名、公开招聘、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用人机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聘用: 1.实际年龄未满18周岁者; 2.患有恶性传染病、精神病者; 3.曾触犯法律者; 4.在本公司工作被开除辞退者; 5.伪造各种证件者。 三、任何员工必须填写《应聘登记表》。 附件1 应聘登记表 第三章入职 一、新录用员工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应在指定日期到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如因故不能按期前往,应与综合办公室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另行确定报到日期。 二、员工录用时要交验下列证件和材料: 1.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留存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获奖证原件及复印件; 3. 一寸彩色免冠近照2张。 三、新录用员工需填写公司的《员工档案》,如实详细地填写个人的资料、工作经历及家庭背景,并在表格上签字保证所填写资料的真实性。附件2 员工档案 四、办理报到登记手续,录指纹考勤,发放办公用品及其他相关资料等。 五、综合办公室对其进行公司情况、相关制度等进行培训。 六、综合办公室负责安排新入职员工与相关部门负责人见面,接受工作安排。 七、用人部门负责人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基本技能的培训。 第四章新员工入职培训制度 1 目的 为加强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加快新员工对公司基本情况及工作岗位职责了解进度,尽快胜任本职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新进入公司的员工。 3 培训内容 本制度培训包括公司整体培训、人事、行政制度培训、部门工作流程、岗位技能、理论知识、岗位说明书培训,具体内容如下: 3.1公司整体培训 3.1.1 公司概况,包括主要业务,经营现状、主要客户等。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范本

企业人事管理制度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本公司章程制定。凡本公司从业人员人事管理,悉依本 第二条 高级主管—— 部门主管——经理、主管。 部门职员—— 第三条本公司从业人员,按其所任职位职务的繁简、责任的轻重,分为六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职位说明书”,说明其职责内容及应列职等。人 每一职位在初任时,以该职等的最低等级为原则; 第五条各类人员人数应按业务需求,于每年年度开始前编订“人员编制 任用 第六条从业人员的任用人数,应根据公司部门核定的“人员编制表”人数为限。 第七条 第八条 (一)总经理、副总经理—— (二)经理—— (三) 主管——由总经理任免或主管经理提请总经理任免,事后报请总经理核备。 第九条新进 第十条 第十一条除正式从业人员,本公司可按业务需要聘雇人员,其待遇、工作 第十二条 (一) (二) (三) (四) (五) (六) (七) (八)身体有 (九) 第十三条新进非主管人员一律须经试用1-3月,试用期间应由人事部门切实考核。试用成绩欠佳,或品行不良,或发现其进入公司前有不法行为者,可

第十四条 (一) (二) (三) (四) 服务 第十五条本公司各级人员的职责,除依岗位职责说明外,如非岗位职责载列,而经上级主 第十六条 (一) (二)服从上级指挥,如有不同意见,应婉转相告或以书面陈述。一经上级主 (三) (四) (五) (六) (七) (八)不私自经营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商业或兼任公司以外的 (九) (十)严谨操守,不得收受与公司业务有关人士或行号的馈赠、贿赂或向其挪 第十七条本公司从业人员因过失或故意致公司遭受损害时,应负赔偿责 第十八条本公司工作时间,每周为40小时,星期六、星期天及节假日均休假。业务部门如因工作需要采用轮班制,无法于星期天休息者,可每七天给予 第十九条管理部门之每日上、下班时间为9:00-12:00,1:00-6:00。业务部门之每日工作时间,应视业务需要,制定为一班制,或多班轮值制。如采 第二十条上、下班应亲自签到或打卡,不得委托他人代签或代打,如有代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本公司每日工作时间订为七小时,如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 除前项规定外,因天灾事变、季节关系,依照政策有关规定,仍可延长工作时间,但每日总工作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其延长之总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6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一)病假——因病须治疗或休养者可请病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30天,可以未请事假及特别休假抵充。 (二)事假——因私事待理者,可请事假,每年累计不得超过14天,可以特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制度

集团公司人事管理规则 总则 第一条本规则依据集团公司章程制定,凡员工的职务、任免、聘用、试用、报到、服务、给假、出差、值班、考核、奖惩、待遇、福利、退休、抚恤等事项除国家有关规定外,悉依本规则规定办理。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职称规定如下: (一)集团高级主管—董事长、总裁、总监、法律顾问。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主任、总经理、副总经理。 (三)部门主管—经理、副经理。 (四)部门员工—科员。 第三条本集团聘用各级员工以学历、品德、能力、阅历、年龄、体质适合于职务者为原则,但特殊需要时不在此限。 第四条每一职位均设置“岗位责任书”,说明其职务、职权、职责内容。 第五条集团各部门、岗位的设置,应以核定的“岗位人员编制表”(附件1)人数为限。因业务扩大需要新增的人数,应经部门(营运公司)主管核定后,填写《人员需求审批表》报总裁审定,呈董事长审批。 任用 第六条新进员工聘用,由人力资源部统筹安排,根据部门呈报计划,以《岗位责任书》为任用依据,因事择人,使人与事合理配置。 第七条各级员工的任用,均应综其专业、职称、学历、阅历等予

以派任。 第八条职务的任免,除依集团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董事会核定者外,部门(营运公司)主管可根据需要,填具调派意见表呈董事长核定任免。第九条各级职务任免的审批程序如下: (一)集团总裁、总监、法律顾问—由董事长审批任免。 (二)集团部门、营运公司主管—由总裁报请董事长审批任免。 (三)公司部门经理 -- 由公司总经理报请总裁审批任免,董事长核备。 (四)公司部门副经理 -- 由公司总经理审批任免,报请董事长核备。 以上职务任免经分级审批后由集团人力资源管理部发任职通知、聘书。 员工招聘、录用 第十条原则;本集团招聘人才应根据当地人才市场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收、全面考核、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录用;对招收的不同人员在考核内容和标准上,可有不同的侧重,招聘管理人员的,侧重专业、职称、学历、阅历条件的考核;招收技术员工的,侧重身体条件、实际技能水平的考核;集团对应聘者一视同仁,招聘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一起进行,经面试及复试合格后,量才录用。 第十二条被录用员工按规定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实行试用期考察,除公司主管及以上人员外,未有工作实践(应届、列届毕业生)

公司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国家有关劳动人事管理政策,为建立健全公司有效的收入分配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经济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员工包括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所有人员。 第三条公司员工依法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同时有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分配权、依法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劳动用工制度 第五条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必须遵守。 第六条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公司的机构设置、调整或

撤销,由总经理提出方案,经党、政办公会研究讨论通过后上报区国资委审核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劳动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动工资、劳保福利等各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录取、聘用、商调、解聘、辞职、辞退、解除劳动合同等各项手续。 第八条岗位设置要本着精简高效的原则,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以便于生产和管理,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防止岗位重叠、分工过细、人浮于事。 第九条公司根据各单位的工作需要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被调整的员工应服从安排,奉调员工接到调动通知后,按时到新岗位工作。 第三章员工招聘制度 第十条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在其主持下自主招聘品德、学识、体能兼备的人员,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或劳务市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人员,对招聘人员进行初试、复试、考核后择优录用。 第十一条公司招聘员工遵循“任人唯贤、量才而用”的原则。 第十二条员工的录用应考核其是否具备应聘职位(岗位)所需专业知识、相关资格证书、实践经验、身体素质、文化素质及品德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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