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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病人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病人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程

附件:颁布者:

首次颁发日期:审核日期:

回顾日期:批准人:

总经理:

1 政策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配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及国家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2 目的

规范医疗工作中病人自带药品的管理和使用,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适用于医疗药品使用的全过程。

3标准

3.1 入院后病人住院治疗期间所需要的药品原则上均应通过正常药品申购途径,由医院药品采购

和管理部门从正规购销渠道采购供应,需要使用的药品如果医院药房没有时,由科室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临时采购。禁止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要求、暗示、诱导病人及家属外购任何药品。

护士不得执行不符合本规定的自带药品医嘱,并对病人私自使用自带药品情况进行监督。3.2 住院病人在住院期间原则上只使用经药学部各药房为住院病人调剂的药品,如果必须使用从门诊或院外带入的药品时,必须经过科主任同意,而且仅限于慢性疾病(包括糖尿病、高血压、冠心病等疾病)病人已经购买并在门诊或在家长期服用、疗效肯定的药品。医师在对病人进行评估时,须仔细询问病人的用药史,包括病人在本院或其它医院的医嘱用药情况、病人已购药品使用情况等。

3.3 医生根据病人病情需要,在全面了解病人住院前的用药后,开出用药医嘱,做到合理使用。

病人情况如果符合3.2中自带药品的使用管理规定且病人坚持要求服用自带药品的,医师仍然需要开出用药医嘱,医师在开医嘱时,在“取药地点”栏中选择“自备药”。同时向病人及家属说明服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但在开出医嘱前要按3.4中的要求进行对自带药品进行检查。

3.4 使用的自带药品为本院开出的药品且在有效期内的,一般不需要请药师检查。但是在院外购

买带入的药品,或者虽是本院药品但医师或护士对药品保存或其他质量问题有疑问时,医师在开出自带药品使用医嘱前在电子病历系统中请临床药学室的药师会诊,并填写电子会诊单,在会诊单中说明自带药品的名称和来源,医务人员必须及时电话通知药学部临床药学室的药师到科室检查病人的药品,经药师现场确认为合法及(外观性状)合格的药品,并知会病人签署《患者自带药品使用声明书》后,才可以开医嘱和使用自带药品,同时药师在检查药品要在会诊单中记录检查的情况,并提出明确的答复,药师不同意使用的,即使医师开出医嘱,护士也有权拒绝执行医嘱。

3.5 药学部药师从电子处方可以看到病人在本院使用的所有药品,但注明“自备”的药品药师不

需调配。

3.6 自带药品由医务人员当病人面锁入病人床边药品小柜中,使用时再取出;如果是需贮存在冰

箱的药品,必须做好所属病人的住院号、姓名等标志,存放在冰箱班班交接。

3.7 自带药品的使用必须有记录,药品的治疗效果、不良反应等都要有评估和相应的记录。

3.8 病人自带的注射用药品(糖尿病人的胰岛素除外)及中药饮片本院不予使用。

4 定义

附件:

自带药品:住院病人从本院门诊或院外带入医院,并在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的药品。

4指南

5规程

医生诊疗询问

通知药师病人自带药品

药师检查

合格

医嘱记录病人使用护士记录

7 职责

7.1医生诊疗工作时必须询问病人的用药史,诊疗需使用病人自带药品必须通知药学部。

7.2 药师对现场检查的自带药品的合法性及外观性状质量情况负责。

8 相关文件

8.1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8.2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

附件:

9 附件:《患者自带药品使用声明书》

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声明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

声明内容:

患方要求在医院使用自带的药物。药物名称为,生产厂家为,产地为,生产批号为,有效期为。患方声明如下:

一、该药物不是由院方调剂供给,而是患方在院外获得。

二、患方对该药物的来源合法性、保管安全性负责。使用该药物所发生的一切不良反应和后果,均由患方承担。

患者签名:年月日患者手印(必要时):

患者家属签名:与患者关系:年月日说明:自带药品的说明书请粘贴在此处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审批后,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护士严格按医嘱执行。 一、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主管医师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但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自备药品使用前,患者或家属需提供相应能证明药品合格的材料,否则医院有权拒绝执行。 二、使用程序: 1、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履行“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是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2、调剂部门、门诊治疗室不得保管患者自备药品,病区因特殊情况需由护士代为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规格、产地、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3、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三、使用要求: 1、不得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办公室统一保管一年。 4、违反上述有关规定,擅自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完整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相关科室和责任人承担。情节严重的给予行政处分。

附件: 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审 批 意 见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对本院没有的 特殊药品,诊治医师可按院《个案购药相关规定》申请采购,对急需使用的自备药品,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患者由门诊部主任审批,住院患者由该科主任审批)。 .

患者自带药物及本院药物院外注射管理规定

XXXX医院 关于患者院外自带注射用药及本院注射用 药物外带使用的管理规定 为了确保病患的用药安全,按照医疗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本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按照医疗核心制度中首诊负责制管理要求,原则上我院拒绝患者从其他医疗机构购置药品要求在我院进行静脉输液、注射等治疗需求,不提供此项服务。 2、凡是在本院开具的药物,为了及时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及保障患者用药安全,原则上本院注射用药物不得带离院外使用;同时在本院使用期间须将药品存放于我院,不得私自保管。 3、对于不听劝阻的患者,执意要求在我院使用院外自带注射用药物的,医务人员应进行知情告知,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患者自带药物来院治疗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并遵循告知书中的规则。 4、对于在我院就诊的病患执意要将注射用药品带离医院使用的,医务人员应告知其风险,并要求签署《双流县永安中心卫生院关于本院注射用药物院外使用知情告知书》留底备查。 5、我院医务人员应严格按照诊疗规范对患者提供的处方、注射单、门诊病历等所提供的用药方式进行审核,如不能提供有效用药说明的患者,我院拒绝用药。我院医护人员应拒绝输注标识不清楚的、药品外观不正常的任何药品。 6、自带药品没有县级及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的诊疗手册记录,无处方记录,无用法、用量的、本院一律不予接受。若自带药品的记录属于非医疗机构或纯属患者本人意愿要求用药的我院一律拒绝接受。

7、医务人员拒绝对患者自带血液制品、生物制品、中成药注射针剂、抗癌药物、有特殊储存条件要求的药品进行输注。自带药品如果是必须做过敏实验才能使用的药物,如“青、链霉素、头孢类”等易出现过敏反应的品种,拒绝接受在本院使用。 8、患者自带药物经接诊医师转抄输液单、注射单并签名确认可以使用后,同时护理人员须将患者提供的注射单、签署后的知情同意书等有效说明留存备查;在患者用药期间医护人员必须全程监控,密切注意用药后的病情变化,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给予停药处理,并积极治疗和抢救。 9、全院所有医务人员须严格遵守上述规则,若有违反本规定者,按照医院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XXXXY医院 二〇一三年十一月一日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附件1: 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一、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发生,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住院患者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住院治疗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医院内而非我院药械科供应的药品。 三、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我院无法提供此药或同类药物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但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 四、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药品清单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无药品说明书的; 4.所带药品标签不清的; 5.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6.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7.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8.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9.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10.存在其他不适宜使用问题的。 五、特殊情况下使用患者自备药品时,必须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 2.患者应向主管医师提出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主管医师负责审查患者的自带药品,对符合规定的,报科室主任、医务科审批。 4.主管医师须向患者或其家属讲明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明确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并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应明确注明自备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批准文号(进口药品注册证号、医药产品注册证号)、生产企业、药品来源、用法用量、用药目的、医患双方的相关责任和义务。《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纳入患者病历存档。 5.自带药品由患者自行保管的,须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若患者申请由病房护士保管,需与病区协商,病房护士同意保管者应在《职工医院住院患者自带药品代保管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内容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批号、生产企业等。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 1.1 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1.2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1.3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

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 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 患者姓名科别床号病历号住址联系电话 目前诊断 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理由 自带药品 名称、规格、厂家 药品来源 发票号、凭据号 处方(医嘱)医师意见: 处方(医嘱)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意见: 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签名:日期:年月日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 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 患者自带药品指在住院期间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 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需要而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并将《同意书》及《申请表》于患者病历存档。

4、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部以及药学部,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患者承担。 5、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 附件1: 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 备注:申请单须存病历中。

附件2: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为进一步保障住院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医院特制定了《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今将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意外等情况向患者或被授权人进行了详细的告知和解释,患者或被授权人的签名表示“患者或被授权人理解并接受以下内容”: 1、自带药品应在临床医师开具医嘱后并在医护人员指导下方可使用。 2、自带药品必须从正规医院或医药公司等地购买,并须提供有效购销凭证。 3、自带药品可能存在一定的药品质量风险和治疗效果的差异。 4、一旦在使用自带药品后发现异常情况,患者或家属应及时通知医护人员。 5、因自带药品质量、未按医嘱服使用、故意隐瞒有关病史、发生异常后未及时告知医护人员等非本院因素导致的风险、意外,本院将不承担相关责任。 6、其他: 患者或被授权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告知医师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医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目的:规范患者自备药品的管理与使用,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2.范围:所有来院住院的患者。 3.定义:自备药品是指在医院允许的范围内,患者本次住院期间需要使用,由患者自备而无须药学部调剂的药品。 3.1在本院门诊开具的或上次出院带药剩余的药品。 3.2医院无法供应的,患者坚持使用的自行外购药品。 4.权责 4.1医师:评估患者用药情况,决定是否使用自备药品。确需使用自备药品的,进行知情告知、药品核查、下达医嘱,并做好相应的病历记录。 4.2护士:自备药品使用宣教,严格执行医嘱,督促患者用药。 4.3药师:审核用药医嘱的合理性、协助医师进行药品核查。 5.制度内容 5.1自备药品使用原则 5.1.1患者在我院住院期间,原则上不得使用自备药品。 5.1.2自备药的范围 5.1.2.1部分慢性疾病的口服用药或外用制剂; 5.1.2.2医院无法供应的注射剂; 5.1.2.3不允许使用的自备药品包括分装药品、中药饮片、高危药品、冷藏冷冻药品、国内未上市药品。

5.1.3自备药品的使用必须有医嘱和使用记录。 5.1.4医护人员发现患者在住院期间私自用药应立即制止,并告知主管医师。 5.2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流程 5.2.1患者确需使用自备药品,医师应向患者或代理人说明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出现的不良后果,并签署《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告知书》。 5.2.2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需经核查确认。核查内容包括:药品外观、品名、规格、剂型、效期(包括已启封药品的启封时间)、批号、批准文号等。核查结果不符合或无法核查的不允许使用,医师应做好患者或代理人的解释工作。 5.2.3符合自备药使用要求的,医师下达医嘱,注明药品的名称、剂型、剂量、用法,并注明“自备药”,并在病历上记录。 5.2.4药师应对自备药医嘱进行审核,发现使用自备药品不合理的及时与医师沟通;审核医嘱无误后打印使用标签。 5.2.5护士执行医嘱,并按规定记录。 5.2.6特殊情况报医务部审核决定。 5.3自备药品管理 5.3.1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品由病区统一管理,由护士以患者为单位在“患者自备药品专区”按药品说明书储存条件存放。 5.3.2患者自备药品范围内的自理药品管理按照《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管理制度》执行。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精编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精编 Document number:WTT-LKK-GBB-08921-EIGG-22986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 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 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①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②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③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 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④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 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⑤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 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①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②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 件的; 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 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尊敬的患者: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不良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住院患者自备药物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物管理规定 1.目的 1.1为加强用药安全及药品使用管理。 2.范围 2.1各临床科室、药剂科。 3. 定义 3.1自备药品:住院患者从院外带入医院并在住院期间需要继续使用的药品,包括由本院门诊开出在家自行使用的药品。 3.2 自用药品:特殊情况下需患者自行使用的药物(如:气 雾剂、硝酸甘油片等) 4. 职责 4.1医师:诊疗工作时必须询问患者入院前的用药史,评估并确定该药因病情需要必须继续使用或自用。如患者入院前正在使用药物,应填写《入院前正在使用的药物清单》,一式两份,

一份留存病历,一份交药剂科。 4.2药师:审核药品安全性,适应症及配伍禁忌。 4.3护士:按给药流程给药,自主用药患者应确认其自主用 药能力,并记录于护理记录中。 5. 标准 5.1我院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 5.2若病情特殊本院药品无法满足治疗需要,酌情使用患者 自备药品。 5.3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应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 表》。 5.4使用患者自备药品,须履行以下程序: 5.4.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5.4.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药品说明书。药

品如系血液制剂,必须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5.4.3药师:审核药品安全性,适应症及配伍禁忌。 5.4.4医生告知患者,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5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5.5.1不能说明自备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 5.5.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或药品说明书;

5.5.3自备药品标签不清,不能判断药品有效期限; 5.5.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确定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5.5过期药品; 5.5.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5.5.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5.5.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5.5.9可疑、来路不明的。 5.6使用自备/自用药品应由主管医师下达用药医嘱,注明“自备”/“自用”。护理人员按医嘱执行。 5.7自用药品管理流程: 5.7.1已知患者长期自主使用该药。 5.7.2 由医师评估后确定该药因病情需要必须自用。 5.7.3 由护士按给药流程给药并确认客户自主用药能力。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经我院药事会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股以及药学部。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 附件1: 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管理制度 1.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制度。 2. 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主管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经过本临床科室主任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 3. 使用条件: ⑴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可供,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⑵一般病情,主管医师应将需使用的药品名称、疗程、数量等报科室主任审批签字后,报药剂科安排采购供应,办因各种原因药剂科无法供应的药品。 4. 使用程序 ⑴如该药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尤其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并在医嘱上朱玲“自备药品”。 ⑵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的剂型、规格、剂量、数量、效期等。 ⑶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尤其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 5. 使用要求: ⑴不得保管与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物。 ⑵用药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⑶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责任或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填写不

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倒置需要赔偿,按照医院管理方案加倍扣发科室与当事人。 ⑷住院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一年。

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 备注:为确保用药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对本院没有的药品,针织医师科与药剂科联系进货,对继续使用的自

备药品,经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门诊患者由门诊部主任审批,住院患者由该科室主任审批)。

住院患者自备药物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物管理规定 1. 目的 1.1 为加强用药安全及药品使用管理。 2. 范围 2.1 各临床科室、药剂科。 3. 定义 3.1 自备药品:住院患者从院外带入医院并在住院期间需要继续使用的药品,包括由本院门诊开出在家自行使用的药品。 3.2 自用药品:特殊情况下需患者自行使用的药物(如:气雾 剂、硝酸甘油片等) 4. 职责 4.1 医师:诊疗工作时必须询问患者入院前的用药史,评估并确定该药因病情需要必须继续使用或自用。如患者入院前正在使用药物,应填写《入院前正在使用的药物清单》,一式两份,一份留存病历,一份交药剂科。 4.2 药师:审核药品安全性,适应症及配伍禁忌。 4.3 护士:按给药流程给药,自主用药患者应确认其自主用药能 力,并记录于护理记录中。 5. 标准 5.1 我院原则上不允许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 5.2 若病情特殊本院药品无法满足治疗需要,酌情使用患者自备 药品。 5.3 使用患者自备药品前,应签署《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

5.4 使用患者自备药品,须履行以下程序: 5.4.1 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5.4.2 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或药品说明书。药品如系血液制剂,必须提供检验合格报告。 5.4.3 药师:审核药品安全性,适应症及配伍禁忌。 5.4.4 医生告知患者,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5 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备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5.5.1 不能说明自备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 5.5.2 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或药品说明书; 5.5.3 自备药品标签不清,不能判断药品有效期限; 5.5.4 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确定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5.5 过期药品; 5.5.6 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5.5.7 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5.5.8 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5.5.9 可疑、来路不明的。 5.6 使用自备/ 自用药品应由主管医师下达用药医嘱,注明“自备” / “自用”。护理人员按医嘱执行。 5.7 自用药品管理流程: 5.7.1 已知患者长期自主使用该药。 5.7.2 由医师评估后确定该药因病情需要必须自用。 5.7.3 由护士按给药流程给药并确认客户自主用药能力。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TYY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TYYUA16H-TYY-TYYYUA8Q8-

特殊情况使用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3)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4)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5)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3)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4)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5)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6)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7)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8)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9)可疑、来路不明的。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 管理规定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加强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规定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患者用药安全,防范医疗纠纷,特制订本规定。 一、为确保用药安全,住院患者治疗需要的药品均由药剂科供应,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 二、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满足使用条件的,方可申请使用。 三、使用条件: 1、病情危急,医院内无备药或替代药品可供使用,患者又有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 2、一般病情,如因为病情需要,但医院因各种原因无法供应的药品。 3、患者或其家属提供的自备药品必须是合格药品,并提供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否则医院有权拒绝。 四、使用程序: 1、临床确需使用自备药品时,应由患者或其家属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将由患者或其家属在空白处签字后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粘贴于《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背面。 2、主管医师告知患者或其家属使用自备药品可能存在的风险及应自负的责任,患者或其家属签字同意后由科主任签署意见后报医务科审批,最后由药剂科审核。

3、药剂科负责审核患者或家属提供自备药品的购药发票、药品检验报告书(生物制品批签发合格证)、药品说明书,检查药品外观质量,并在签署审批意见。 4、经过审批同意后,主治医师方可按照说明书或者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医嘱上注明“自备药品”。 5、若需要病区护士保管、配制使用的“自备药品”,应详细检查药品外观质量、标示、有效期、数量,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保管使用登记表》做好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信息、自备药品品名、规格、数量、效期,并做好使用记录,由责任护士与患者(或家属)双签字确认。 6、药物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 五、使用要求: 1、无药品购买发票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2、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3、《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申请表》纳入病历永久保管。 4、因使用未经批准或审批手续不完整的自备药品引起纠纷,或影响举证导致需要赔偿的责任科室或个人,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5、本规定只适用于住院患者,门诊患者除外。

患者自带药品知情同意书

一、为确保患者用药安全,根据我院住院(门诊)使用自带药品管理相关规定:自带药品是指患者在我院治疗期间,带入本院内而非本院药剂科供应的药品。原则上患者治疗期间不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我院无此种(类)药品且确为患者病情所需要,入院前在我院门诊治疗中用药,且由我院药房发出的药品,入院后继续使用者,不属自带药品。 二、在病情确需、遵照医嘱使用自带药品的情况下,仍有可能发生以下难以避免的用药意外及并发症:(1). 患者因个体差异等特殊情况对药物发生过敏、中毒等不良反应,导致休克、心跳呼吸骤停、脑死亡、严重多脏器功能损害等。 (2). 相关的药物不良反应。 (3). 其他难以预料的意外和并发症。 (4). 自带药品保存不当,药液性状发生改变引发不良反应。 (5). 自带药品为假药、劣药等。 三、患者所使用的自带药品,患者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之要求妥善保存,保证质量。凡是药品均具有副作用,对特殊体质的病人则更为明显,其不良反应可引起各种后果。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发生的意外情况,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医院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四、以下情况拒绝使用,敬请谅解: (1). 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和药品说明书者。 (2). 拒绝开具我院治疗单和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者。 (3). 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

五、自带药品明细: 上述情况医师均已讲明。经慎重考虑,本人对使用自带药品可能出现的风险表示充分的理解,相信医护人员将竭尽全力救治,并积极配合医师治疗,按规定缴纳一切费用。因使用自带药品引发的上述情况,责任自负。本人要求并授权医院为我使用上述自带药品,签字为证。 患者或授权委托人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年月日 医师签名:签名日期:年月日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152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精品制度范本 编号:YTO-FS-PD152 2 / 2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原则上住院患者不得使用自备药品,仅在患者病情急需而药学部门不能供应此药品且患者又有自备合格药品的情况下,经科主任同意、医务科批准方可使用自备药品。 二.如自备药品符合使用指征,应由患者签订“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责任书”,并在医嘱上注明“自备药”。 三.药物配制和使用前,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及配伍禁忌核对等。 四.使用自备药品是应严密监测不良反应情况。 五.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物。 该位置可输入公司/组织对应的名字地址 The Name Of The Organization Can Be Entered In This Location

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质量,且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1)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2)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3)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4)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1)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2)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3)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4)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5)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6)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7)可疑、来路不明的。 4.自带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 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做好自备药品的代管登记手续,包括自备药品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5.自带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 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 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目前我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 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危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根据《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及药监局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请各科室须严格遵照执行。 1.原则上不得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如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患者治疗时,可考虑使 用患者自带药品。 2.患者自带药品如病情需要确需使用,应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才能使用,必须履行以下程序: ①患者应说明自带药品的合法来源,并提供该药的购买发票; ②患者应提供该药品的检验合格报告; ③患者应向医院提出书面申请,内容包括病情需要使用的药品及使用原因及用法用量等,还应提供先前 使用该药后发生过的不良后果等应用经验; ④医生向患者告知,告知内容包括:药品适应症、用法用量、用药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 ⑤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患者病历存档。 3.存在以下问题的自带药品一律不得使用: ①不能说明自带药品合法来源和提供购买发票的; ②不能提供药品的合格证书的; 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或无药品说明书的; ④需特殊保管的药品如:冷藏,避光等,不能提供符合规范存放条件的; ⑤过期或一个月内到效期的; ⑥国产药品无国药准字号的; ⑦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的; ⑧适应症与诊断不相符的; ⑨可疑、来路不明的。 4.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者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 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中、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时积极履行抢救义 务,但相关费用由患方承担。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患者自带药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患者安全,保证用药安全,医院对患者自带药品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规定,下面是的患者自带药品管理,欢迎阅读。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指在住院期间患者使用本人或家属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院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不允许住院病人自备注射药品。非注射药品原则上也不允许自备使用,仅在病情确需,经科主任同意、医务部批准的的某些特殊情况下,方可遵照医嘱使用。 (三)住院患者使用的.自备药物,必须是本院无此药或同类药物,并且为患者病情所需。 (四)特殊情况下住院患者使用自备药品,按以下程序处理: 1、患者填写“住院患者自备药物使用责任书(附件)”,并签名。

2、医师确保患者自备药品安全可靠、性质稳定并且是在有效期内,方可在医嘱单上开具医嘱。开医嘱时,在该药品名旁注明“患者自备”,并写明用法和用量。 3、自备药物由患者自行保管,按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否则不予使用。若需由病房护士保管住院患者自备药品时,则应在“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中详细记录自备药品的名称、规格、数量、效期等。 4、自备药品配制和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进行查对;使用自备药物时,由责任护士负责给药,并做好记录。 (五)医务人员不得保管与使用标志不清晰的、过期的、变质的药品。 (六)医务人员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任何药品。 (七)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应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 二、住院患者自理药品的使用

(一)住院患者自理药物指患者住院期间,由本院药学部配发的药物,由病房护士保管。 (二)使用自理药物时,由患者自行给药,责任护士负责监督并做好记录。 (三)患者住院期间未经许可,禁止自我给药。 附件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责任书 备注:为确保患者安全,自备药品原则上不允许在本院使用。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住院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患者自备药品的使用管理,保证用药安全,防止医疗纠纷,特制定患者自备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一、自带药品:自带药品就是指患者在住院期间,带入本医疗机构内而非本医疗机构药学部供应的药品。 二、医院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患者的自备药品,一般病情,医院内无备药可供,医师应将药品名称、疗程、数量报该科主任同意,提交申请到药学部后,由药品采购科安排采购,医师仅在某些特殊情况下病情急需、医院内无备药可供,经药学部门积极组织仍然无法供应,患者又自购或自备“合格”的药品经过审批,才可按照药品说明书或诊疗规范下达自备药品医嘱给护士执行,患者使用。。 三、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就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临床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审批同意后并由医务科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四、若需要病房护士保管的“自备药品”,则应在“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中记录清楚“自备药品”、品名、生产厂家、规格、剂型、数量、批号、效期等。 五、药物配制与使用前,由护士按常规要求与医嘱进行查对品名、生产厂家、规格、批号、效期及配伍禁忌等、 六、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保管与给患者使用药品标志不清晰、过期、变质的“自备药品”。 七、医院任何员工都不得给患者使用无医嘱的、未与患者签订使用自备药品责任的任何“自备药品”。 八、未与患者签订“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自备药品知情同意书”填写不完整,出现使用自备药品纠纷,影响举证导致赔偿的,按照医院相关制度处罚当事科室及个人。 九、住院患者的“自带药品同意书”纳入病历归档永久保管,门诊患者的自备药品使用审批表由门诊护士统一集中保管。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

住院患者自带药品管理规定目前医院存在少数患者自带药品的情况,医院无法确保患者自带药品的安全,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易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障患者用药安全,规范使用自带药品,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1、自带药品是指: ①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主要是抗肿瘤、生物制品等具有高风险的,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 ②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使用自带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医患双方需要签《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将《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于病人病历存档。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一律不得使用。 5、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医药费由患方承担。

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 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有可能会造成过敏反应等严重后果,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现做出如下知情告知: 1、请患者挂号后,到相关科室重新开具我院治疗单,患者必须自愿签写《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并作出书面保证。 2、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承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转院等,但相关医药费由患方承担。 3、治疗结束后,请患者在原地观察30分钟,无不良反应后再离开我院。 4、请患者按照《药品说明书》要求,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药物。 5、以下情况拒绝使用,敬请谅解:①无药品购买发票证书和药品说明书者。 ②拒绝开具我院治疗单和签署《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者。③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 患者姓名_______ 性别____ 病案号______ 年龄____ 诊断____________ 患方意见: 患方签名: 医师签名: 日期:年月日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

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管理制度药品作为特殊商品,其质量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药品质量的保证在于药品的外包装、保存温、湿度等特定的仓储条件,并且药品在生产、流通环节中要求也十分严格。医务人员很难凭肉眼判断患者自带药品真伪、来源是否合法;储存是否得当及质量是否合格。因此使用患者自带药品存在很多风险,造成患者的人身损害。为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经我院药事会讨论做出如下决定: 1、自带药品是指:患者从其他正规的医院或正规的医药公司等地方购买,并附有有效购销凭证的药品。患者由于慢性疾病等原因需要长期服用而从家中或随身带入院的药品。 2、原则上临床医师不建议患者自带药品或者患者使用自带药品,除非是本院没有或者非中标药品,因患者病情特殊,本院无法提供该药品满足治疗时,可考虑使用自带药品 3、自带药品应在患者或被授权人签署《医院患者自带药品使用知情同意书》、临床医师开具文字处方(医嘱)后才可使用。临床医师在开具处方(医嘱)前应仔细阅读药品说明书,了解是否有禁忌、药品相互作用、疗效等相关内容,并且填写《医院自带药品使用审批申请表》(见附件1),在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同意后方可开具处方(医嘱)。 4、无药品购买发票证明书和药品说明书者,所带药品标签不清、过期药品、国产药品非国药准字号、进口药品未标明进口药品注册证号以及可疑、来路不明的药品等,抗精神病类药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等特殊药品一律由医院发放,不使用患者自带药品,此类自带药品由护士督促家属带回,一律不得使用。 5、对使用自带药品的患者,医护人员应做好教育指导工作,严密观察病情,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予以处置并汇报医务股以及药学部。 6、若因应用该药出现不良反应,责任由患方承担。但如果输液过程中出现意外,医院应秉持人道主义原则,维护患者健康,即用药中执行三查七对、用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危急第一时间抢救处理并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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