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 FS-QG-44389管理制度评审和修订规定
Man ageme nt system review and revisio n requireme nts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管理,及时评审和修
订本管理文件,确保其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本安全标准化管理文件中涉及的安全生
产规章、制度、标准的评审和修订。
3. 职责范围
3.1公司安检办负责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制订公司安
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
改意见。
3.2安检办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最终必须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才能发布实
施。
3.4由安检办负责定期实施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制度的评审和修订工作。
4. 评审与修订
4.1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评审
(1) 评审的频
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
现
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1) 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2)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3) 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
(4) 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2) 评审组织:由安检办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实施评审。
(3) 评审内容
(1) 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2) 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3) 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 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 评审输出
评审结果作为本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文件的修订
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现行安全规章制度与
之出现冲突,或不能充分满足法律、法规要求;
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需重新分配安全生产职责
;
各级人员素质发生较大变化,规章制度的要求已经充分转变
员工的自觉行动;
修订组织: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
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