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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包浇注料施工及烘烤操作规程

钢包浇注料施工及烘烤操作规程
钢包浇注料施工及烘烤操作规程

钢包浇注料施工及烘烤

操作规程

Hessen was revised in January 2021

钢包浇注料施工及烘烤操作规程

耐火浇注料使用效果的好坏,取决于三个方面:(1)材料本身的性能和质量;(2)现场施工质量;(3)烘烤质量。为使材料充分发挥其使用效果,特制定本规程:

1.浇注料系成品散装料,各种添加剂、促凝剂均已混入包装袋内,存放时不得置

于露天,不得与其他产品互相混杂,严防受潮,破埙。

2.该产品有保存期限制,若保存超过规定的时间,则产品性能将下降甚至报废。

因此,过期产品或运输、保存当中因受潮而结块的产品均不得使用。

3.施工机具:A)采用强制式搅拌机、非连续性搅拌。B)高频震动器(棒)至少

两只以便备用。C)精确的称量器具。

4.施工准备:使用前需检查、清理搅拌机,以免有机器零件松动掉入料中。各种

机具与电器设备预先试运转,以保障施工连续进行。清洁施工现场,以免浇注料混入杂物。

5.混料:根据搅拌机的容量和施工进度控制加料量,准确控制加水量(视季节不

同可调整),水必须清洁。加料时,不得有绳头、包装膜等杂物混入料中。加料后先干混1-2分钟,然后加水湿混4-6分钟,充分混合均匀后出机使用。

6.浇注采用较大直径的震动棒,边加料边震动震动时间根据浇注料表面气泡排出

情况来定,当表面气泡较少时,可视为震动完毕,震动时间不宜过长,以防粒度偏析,影响质量。

7.震动时,震动棒必须缓慢移动,避免移动太快在衬体留下孔洞。已浇注好的衬

体放置一定时间后将会初凝,再次浇注震动时需严格控制插入深度,不得将已初凝的料再次震散。

8.混好的湿料需在30分钟内浇注完毕,如果湿料放置时间过长且已发生初凝

时,则此料不得使用。因此,要求模具及震动机具都准备好后方可混料。施工中混料与浇注震动需密切配合,确保连续浇注。

9.养护:浇注完的衬体静放24小时(视气温和湿度而略有不同)后方可脱模。

脱模后放置一至两天自然养护,养护时可以覆盖,但不得洒水。

10.养护好的衬体必须烘烤后方可使用,其烘烤要求为:小火(0~300℃)24小

时,中火(300℃0~700℃)24小时,大火(700℃~1000℃)24小时。烘烤时间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此浇注料加水量15% 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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