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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安全环境管理办法

一、安全环境治理总则与罚则

总则

第一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爱护,爱护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是建筑施工企业一项基础性的治理工作,是公司各级领导不可推卸的职责,是宽敞职工和企业生存的切身需要与要求。

第二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我国的安全生产方针,也是公司坚持贯彻的安全生产方针。“安全第一”是前提;“预防为主”是安全生产方针的核心和基础。

第三条安全生产通常包括劳动爱护、生产交通安全和生产消防安全三方面。安全生产治理工作具有政策性、强制性、技术性、程序性和以预防为主、严格细致的特点。

第四条安全生产的一般要求可归纳为四个方面:

1、提高认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2、健全体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3、落实措施——做到编制、实施、监督和处置四落实。

4、严格治理——建立确保严格治理的制度与行为准则。

第五条安全生产必须把好“七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和检查关。

第六条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安全生产治理制度,是保障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手段。

第七条颁布《安全环境治理手册》的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改进和规范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进一步促进和提高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治理水平;逐步实现公司安全生产治理工作的标准化、程序化和制度化;建立公司安全生产、环境爱护组织保证体系和制度保证体系,进而逐步建立起公司完善的安全生产、环境爱护保证体系。

第八条《安全环境治理手册》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分公司(单位)、公司承建的建筑安装工程项目。

第九条严格要求是安全生产、环境治理的灵魂。《安全环境治理手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托付人)批准后,公司各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并应做到:

1、凡属重大的经济技术决策,都必须有安全和环境爱护的内容和要求。

2、“五同时”,即:在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

进行打算、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级安全生产治理部门、安全生产治理人员必须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考核、表彰奖励和处罚的权力,同时担负起宣传教育的义务。

第十一条本手册汇编的各项制度构成公司安全生产和环境爱护制度保证体系。

第十二条本手册自发文之日起执行。以往公布的制度、规定若与本手册相抵触的,以本手册为准;本手册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应以国家规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手册解释权属工程治理处,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与工程治理处联系。

罚则

为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除依照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及有关规定处理外,并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对有失职、渎职情形或者负有领导责任的,按本罚则给予经济或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者其他罪的,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条总经理

公司安全环境差不多治理制度不齐全或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责任事故,致使公司经营受到阻碍,经调查确因企业制度不全,无章可循的,提请董事会予以处理。

第二条项目经理

1、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有关规定得不到有效贯彻,项目安全环境治理原始记录及档案资料不完善,施工现场治理不到位,经检查后仍不能及时整改的,处以警告处分,并在公司内部予以通报批判。

2、警告处分后仍不整改或检查中发觉在项目治理上存在严峻违反公司或有关治理制度的或受到区、市有关部门停工整顿通报的,处以严峻警告处分。

3、导致公司在某一区域及区以上行政区域受到被清退或限期内不能承接业务等行政处罚或累计严峻警告处分两次(二次警告处分视作一次严峻警告处分)或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确因违章作业、制度执行不力等治理不善所造成的,依照有关规定,建议予以降低直至撤销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处理。

第三条财务处长

未经经营处工程分包审查就向对方支付工程款项的,对公司经营带来阻碍的,提请公司总经理予以经济和行政处罚。

第四条施工员、安全员

公司参照本罚则制订施工员、安全员的相关罚则,报公司备案。

二、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的逻辑关系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包括10个差不多功能要素和6个辅助功能要素。其中,对危险源和不利环境因素的识不、评价和操纵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核心;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他要求,预防和操纵安全风险、不利环境阻碍,改善安全业绩是实施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全然目的。而对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运行的监视系统是使其动态循环并持续改进的保障,具有检查、纠正、预防、验证、评审的能力,与之有关的要素构成了安全生产保证体系PDCA循环的主体框架并体现其差不多功能。

各要素间的逻辑关系如下图所示:

三、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各要素与治理制度的联系

四、安全环境治理制度(WQ-01~WQ-26、WO-27)

作业现场管理制度

管理文件 文件编号:签发: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有限空间现场作业安全要求。 2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现场管理 3.1《有限空间安全作业证》 有限空间作业实施作业证管理,作业前应办理《作业证》 3.2安全隔绝 3.2.1有限空间与其他系统联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管道应采取有效隔离措施。 3.2.2管道安全隔绝可采用插入盲板或拆除一段管道进行隔绝,不能用水封或关闭阀门等代替盲板或拆除管道。 3.2.3与有限空间相联通的可能危及安全作业的孔、洞应进行严密的封堵。 3.2.4有限空间带有搅拌器等用电设备时,应在停机后切断电源,上锁并加挂警示牌。 3.3清洗或置换

有限空间作业前,应根据有限空间盛装(过)的物料的特性,对有限空间进行清洗或置换,并达到下列要求: 3.3.1氧含量一般为19.5%-23%,在富氧环境下不得大于23.5%。 3.3.2有毒气体(物质)浓度应符合如下要求: 苯≤m3,硫化氢≤10mg/m3,一氧化碳≤16ppm。 3.3.3可燃气体浓度(体积比)符合如下要求: 氢气≤0.2%,甲烷≤0.5% 3.4通风 应采取措施,保持有限空间空气良好流通。 3.4.1打开人孔、手孔、料孔、风门、烟门等与大气相连通的设备进行自然通风。 3.4.2必须采取强制通风。 3.4.3采用管道送风时,送风前应对管道内介质和风源进行分析确认。 3.4.4禁止向有限空间充氧气或富氧空气。 3.5检测 3.5.1作业前30min内,应对有限空间进行气体采样分析,分析合格后方可进入。 3.5.2分析仪器应在校验有效期内,使用前应保证其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3.5.3采样点应有代表性,容积较大的有限空间,应采取上、中、下各部位取样。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向生产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通过对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以及生产现场的有效控制,加强公司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的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与产品实现有关的人员和场所。 3. 职责 企管部负责生产现场工作环境控制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制,并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实施改进合理化建议。 … 办公室负责对本单位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的管理、控制、监督和检查,实施改进合理化建议。 各部门负责本单位工作环境和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控制。 党群工作部负责工作环境、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的合理化建议的收集。 4. 工作要求 工作环境的确定 4.1.1 技术部、企管部根据产品生产的要求,确定生产现场所需的工作环境,以及特殊特性和特殊过程所需生产环境。 4.1.2 企管部根据生产现场工作环境的要求,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制定《5S管理办法》; 4.1.3 办公室根据公司办公需要,制定公司办公场所5S管理办法。对办公环境和生活环境进行规范。 " . 工作环境相关要求 4.2.1 办公室策划公司、各部室工作环境管理职能的配置,并通过部门职责予以确认; 4.2.2 企管部安技环保室负责组织公司所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4.2.3 企管部负责建立各部室特种作业人员台帐,保证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4.2.4 技术部负责按照产品要求设计各种工位器具,按照产品形成过程和满足产品产量及质量要求策划和设计相关部室工艺布局,绘制现场定置管理图; 4.2.5 各使用部负责按照产品产量确定工位器具的需求数量,报企管部批准后实施制造、补充并实施工位器具的统一管理; 4.2.6 各生产部室依据现场定置管理图实施车间工艺布局调整并实施定置管理; 4.2.7 各生产部对特殊作业环境应配备必要的通风除尘设备,保持工作环境的空气清新畅通; ` 4.2.8 办公室根据防火规范要求配备各种消防器材及设施。 设备布局要求 4.3.1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 4.3.2 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必须确保各设备之间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4.3.2.1 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1米,大型设备之间的间距不小于2米。4.3.2.2 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不小于0.9米。 4.3.2.3 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4.3.3 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的摆放,同时考虑到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 4.3.4 产生强烈噪音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则应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公司的办公环境。 4.3.5 生产现场中高于2米的运输线必须有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入地面,运输线的始终两端应有防护栏的保护,其高度不得低于1米。 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最新版】

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备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省各类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下简称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包括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环境风险管控标准、环境监测规范和环境管理技术规范等。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标准制修订工作的程序、内容、时限和其他要求。 第四条标准制修订应坚持有利于改善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满足环境管理工作需要和符合经济发展技术水平的原则。 第二章工作程序和各方职责 第五条标准制修订工作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编制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 (二)标准制修订项目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立项; (三)向项目承担单位下达立项计划任务; (四)编制开题论证报告并组织开题论证,确定技术路线和工作方案; (五)编制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 (六)对标准草案进行技术审查; (七)公布标准征求意见稿,征求社会公众及生态环境部、有关单位意见,并开展风险评估; (八)汇总处理意见,形成标准送审稿及编制说明; (九)提交厅务会审议; (十)会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标准审查会;

(十一)编制标准报批稿及编制说明,形成项目档案并报批; (十二)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报生态环境部备案。 (十三)制作和发放标准工作证书; (十四)标准的宣贯、培训。 第六条法规与标准处作为标准工作综合协调和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标准的立项、起草、协调、审核报批、备案、评估等牵头工作,其主要职责为: (一)制定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 (二)会同归口业务处室制定标准制修订规划、计划,组织标准立项工作; (三)负责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管理部门工作协调; (四)配合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标准送审稿技术审查

生产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 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A版 文件编号: 分发号: 版本:A版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1.目的 识别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 2.范围 适用于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的控制。 3.职责 3.1生技部负责对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督促。 3.2各有关部门负责本部门环境的管理。 4.程序 4.1工作条件 a.物理的、社会的、心理的因素; b.环境的因素。 4.2控制方法 4.2.1对于4.1a公司采取如下方法进行控制。 a.控制现场物资数量; 生技部要加强生产进度控制,科学调度,均衡生产,控制生产现场的物资数量,确保现场物资的正常流转。 b.配备工位器具 防止因野蛮搬运或因搬运工具、方法不当而造成损坏和污染。 c.开展定置管理; 生产现场通过开展定置管理,对现场物资分区划线,合理堆放,使道路畅道便于管理,提高生产效率。电器设备必须由专人负责,电力设施正常处于完好状态,发生故障或事故立即切断电源,非电工人员不得随便拆装和移动电器。凡个人领用的监视、测量装置,必须妥善保管,不得随便转交他人,如有遗失必须按价赔偿。 d.经常组织各部门集中学习探讨生产中的各种现象,好的经验,好的行为要推广、表彰并进行适当奖励,对于一些不良行为要予以纠正,要创造一种良好的工作氛围,更好地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能。 e.车间职工工作前穿戴好必要的防护用品,严格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严禁酒后操作,工作时不得擅离职守,不得随便开动他人的设施,因故离开岗位,必须停机、断电。 4.2.2对于4.1b a.配置必要的通风、消防器材并按规定定置,按期换药。 b.每班工作后,及时组织职工对生产现场打扫,提高洁净度; c.生产现场禁止吸烟及各种可能火种的存在。 d.加强企业形象管理,搞好绿化工作,实行区域卫生包干,保持室内外卫生,确保本车间、本部门无垃圾、无废纸、无杂物、无蜘蛛网。爱护一切公共财物和花草树木,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2600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标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施工环境保护与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节管理目标 要求各施工单位依据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环境管理标准和我集团环保手册,建立ISO14000环保体系,制定环境方针、环境目标和环境指标,配备相应的资源,遵守法规,预防污染,节能减废,实现施工与环境的和谐,达到环境管理标准的要求,确保施工对环境的影响最小,并最大限度地达到施工环境的美化,选择功能型、环保型、节能型的工程材料设备,不仅在施工过程中达到环保要求,而且要确保整体工程成为使用功能完备的绿色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生产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了给生产员工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加强对生产作业环境的管理~提高生产效率~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工厂中所有涉及生产作业环境方面的相关工作均按本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3条本制度中的生产作业环境不仅包括生产的主要现场~也包括进行检验的辅助生产现场。 第2章设备布局要求 生产设备的布置首先要满足工艺流程的要求~其次要满足安全与卫生的要求。第4条 第5条在布置各种大、中、小型生产设备时要综合考虑便于操作、安全、作业流动等因素~同时确保各设备之间留有足够的空间~具体要求如下。 1(生产设备的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其中小型设备与中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一米~大型设备的间距不小于两米。 2(生产设备与生产现场的墙、柱之间的距离同样按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或中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与墙柱的间距不小于0.9米。 3(小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6米~中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0.8米~大型生产设备的操作空间不小于1.1米。 第6条在布置大型机械设备时~应考虑操作设备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和废料如何摆放~同时确保操作者的动作不干扰别人~所以~必须留有宽敞的通道和充足的出料空间。

第7条对于产生强烈噪声的设备~如不能采取减噪措施降低其噪音~则应将其布置在离生产现场较远的地方~同时需要注意不得影响其他部门的办公环境。 第8条对生产现场中高于两米的运输线~必须设置防护网或防护罩进行保护。若使用防护网~则其网格的大小应以能阻止所运输的物件坠落于地面为标准~运输线的两端应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得低于一米。 第3章工位器具、工件、材料的摆放管理 第9条生产现场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等必须按照操作顺序~整齐地放入指定的区域~并采取安全可靠的措施加以固定~禁止乱摆、乱放。 第10条生产所用的工位器具、模具、夹具、量具等必须放到指定的地方~以防止混乱或坠落伤人。 第11条生产用原材料必须限量放入生产现场~以免造成生产现场的拥挤或导致发生其他事故。存放量的具体标准如下。 1(白班不超过加工额的1.5倍~夜班不超过加工额的两倍。 2(大件原材料必须按照额度领取~禁止超过当班的生产额度。 第12条在生产现场码放各种物料时不得超高~一般码放高度不允许超过2.5米,物品单位超高除外,~高度与宽度的比例不超过2?1,易滚动的物品要有垫块进行固定,堆垛的底部要牢靠~垛与垛之间的间距要合理~以便于吊装和搬运。 第4章地面状态管理 第13条合理地规划生产现场的地面~用不同的颜色将生产现场的地面划分为不同的区域~安全通道必须以绿色、醒目的标志标示出来。 第14条生产现场所划定的各区域间距要合理~其中人行通道不得小于一米~车行道 ,主要指叉车、推车等,不得小于两米~成品车间货车行道不得小于三米。

现场工作环境管理办法

现场工作环境管理办法 现场工作环境管理办法 第一章目的 通过推行现场工作环境管理6S活动,使公司办公和作业区域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持续改进工作环境,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提高产品质量,提升公司管理水平,改善公司现状,形成自主完善、自我特色的管理机制。 第二章. 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 第三章6S活动的定义和意义(表略) 名称定义意义口诀 第四章职责 第一条总经理 任命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推行6S活动,以及6S活动的奖惩。 第二条“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组长 全面负责6S活动。 第三条6S活动推进工作小组 一、负责6S活动推进方案的拟定; 二、负责6S活动管理文件和质量记录的整理、整顿; 三、负责指导各部门推进6S活动; 四、负责组织6S活动的检查和评分。 第四条党政办 一、负责组织各领导办公室开展6S活动; 二、负责在本部门开展6S活动。 第五条生产质量部 一、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6S活动; 二、负责在本部门开展6S活动。 第六条资产管理部 一、负责对各部门整理出的废弃物资进行确认和处置; 二、负责在本部门开展6S活动。 第七条人力资源部 一、负责组织6S活动的考核; 二、负责在本部门开展6S活动。 第八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各部门开展安全(4S)活动。 第九条各部门 一、负责在本部门开展6S活动; 二、负责参加6S检查。 第五章. 组织 第十条由总经理任命“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组长,授权“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推行6S活动。 第十一条“6S活动推进领导小组”组长由生产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环境保护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一份义务,只有有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为保护环境,搞好企业的环境卫生,制定本制度。 1、职责 1.1车间负责对本厂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设备及操作法,进行改造及修改,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有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1.2安全环保科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并上报厂长。 1.3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即为环保负责人,负责对生产现场的环保工作,负责对各生产岗位环保问题的巡视、检查、处理工作。 2、生产管理 2.1质检科化验室分析完的样品,要放到专门的容器中收集,不准

随便倒入下水道中,废液要统一收集放到盛废液的大桶中交车间(制作腻子),发现往下水道倾倒废液者应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2生产班组出现人为跑、帽、滴、漏现象,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2.3任何人不准往厂区内的下水道口倾倒有机废物,违者应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4发现跑、帽、滴、漏要立即修复处理,跑、帽、滴、漏的物料应尽量收集入桶,短时间无法修复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 2.5在每年总结生产情况时,同时总结环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 3、生产工艺 3.1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储存,对于现有的生产工艺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杜绝“三废”的产生。 3.2尽量采用无毒、无害和能源强度低的原、辅材料。 3.3按时检修装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检修设备污染环境。 4、教育和培训 4.1经常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940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区域环境管理办法

附件 环境治理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加强我工区生产设备及环境的管理工作,不断改善我工区的设备和环境状况,为员工创造一个洁净舒适的生产、工作环境,依据集团公司一流火力发电企业指标体系必备条件“全面推行文明、清洁生产,生产现场整洁、规范、有序”的指标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望各部门认真执行。 二、职责 1.环保部 (1)环保部是全工区生产设备及其区域卫生的管理部门,负责日常生产维护和机组大(小)修期间的生产设备及其区域卫生管理工作; (2)环保部各专业高管、主管、检查员及班长是本专业设备及其区域文明生产负责人,进行每日专业检查的同时必须进行专业区域文明生产的检查和考核工作,确保生产设备及其区域卫生达到“四保持”(即:保持区域整洁、保持区域无泄漏、保持设备完整、保持建筑结构完整),对在检查中发现的卫生问题,及时通知相关单位处理。 2.安全监察部 安全监察部是工区文明生产管理工作的监督部门,负责对全工区文明生产状况进行检查、监督和考核。定期组织对生产现场的文明卫生检查,对生产现场发生的不文明行为或现象及时予以通报和考核。 3.质检部职责 质检部负责所辖生产区域卫生的打扫。在巡检中,对发现的影响文- -2-

明生产的缺陷,要立即进行缺陷登录并通知处理。 4.助力部职责 助力部负责办公区域卫生日常打扫,对发现影响文明生产的缺陷、问题,立即进行缺陷登录并处理。 5.组装单位 组装部、修缮单位、粉煤灰公司负责所辖生产区域及设备的文明生产的治理工作,及时处理因“七漏”造成的污染。 6.保洁公司职责 保洁公司负责合同范围内的保洁工作。 7.外委施工单位职责 外委施工单位在施工期间负责所承包设备及其作业区域的卫生保洁。 三、文明生产责任区划分 1.质检部文明生产责任区: (1)输渣皮带栈桥及落渣平台,一、二期小油库,#3、4炉输渣皮带拉紧装臵下部积渣(质检部清理并联系,粉煤灰公司派车运输到渣场),#3、4炉各磨手动排渣门处,一、二期真空皮带机及废水处理间(废水处理间二楼)等地面卫生。灰控楼二楼至三楼楼梯及三楼走廊。#1、2、3、4机直流配电室,生活泵房后院。 (2)网控楼三楼以上楼梯,网控楼东楼梯,网控楼三楼卫生间。(3)老检修楼二、三楼走廊及一楼到三楼楼梯以及楼层突出部分,老检修楼各更衣室、集控楼各休息室及门口地面、墙壁、玻璃等。 -3-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作业环境现场管理制度

作业环境管理制度 一、设备设施布局 1、加工设备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2米。 2、加工设备与墙、柱间距(以活动机件达到最大范围计算):小型设备不小于0.7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不小于0.9米。 3、操作空间(设备间距在外):小型设备不小于0.6米;中型设备不小于0.8米;大型设备(运输线视同)不小于1.1米。 4、高于2米的运输线有牢固护罩(网)。 二、工位器具、工件、材料摆放 1、工作场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工具柜等应摆放整齐,平衡可靠。 2、各种工位器具、专用工模、夹具等应牢固可靠,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3、产品、坯料等应限量存放,不得妨碍操作。 4、工件材料等应堆放整齐,高度不许超过2米,高比宽不大于2比1。 三、生产区域地面状态 1、车间安全通道应以醒目的划线界定。 2、.车间人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米,车行通道宽度不小于1.8米。 3、保证通道畅通,不得堵塞或侵占。 4、为生产设置的坑、壕、池等应有牢固的防护栏或盖板,夜间应有照明。 5、作业场所的工业垃圾、污油、污水及污物应及时清理干净。 6、人行道及空地应平坦,无绊脚物。如有绊脚物应设醒目标志或防护措施。 四、防尘、防毒(含物理因素)设备设施 1、防尘防毒设备应完好,能正常运转、排尘排毒效果好。 2、主管道和支管道应无破裂、泄漏。 3、集尘(毒)风罩应完好、有效。 4、闸板应灵活可靠,无破损。 5、滤料(或元件)及时清洗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6、不产生严重的二次扬尘(毒)。 7、防尘防毒设备设施的合格率指标应按设备维护保养完好率考核。 8、电离辐射、微波和高温等物理因素作业点的防护设施及操作者防护用品应完好,符合标准。 五、工业噪声 1、和产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噪声要符合标准规定,超过标准要限期整改。 2、对产生噪声的和产过程和设备,工艺部门设计时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以及机械化、自动化、密闭化措施,用低噪声的设备和工艺代替强声的设备和工艺,从声源上根治噪声。 3、新建、改建、扩建、引进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噪声控制,必须严格执行“三同时”评审。没有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一律不准施工和投产。现有场所见噪声超过标准规定的生产车间和生产场所,必须采取行之有效的控制措施,限期达到标准要求。在未达标前,可发放个人防护用品,以保障职工健康。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工作环境管理制度 1 工作环境管理内容包括生产安全和环境的清洁。 2 生产安全 2.1 用电安全 配电箱顶面及四周应无其他物品,箱门关闭,闸刀不许缺盖及其他小零件,禁止乱拉、接电线,不准裸露带电部位。 2.2 设备安全 2.2.1 有防护要求的设备必须使用防护罩。 2.2.2 操作设备时,必须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安全; 按规定配备穿戴劳保用品;无此规定的不准戴手套、系围裙、穿拖鞋操作; 长发女工必须佩戴工作帽。 3 环境清洁 3.1 附属车间的外围卫生区要经常打扫,不允许有铁屑、垃圾等杂物,保持地面清洁。 3.2 车间划分责任区域,保持门窗玻璃明亮、墙壁和地面清洁。 3.3 车间通道保持畅通,不允许有占道现象。 3.4 车间内部保持整洁,每班前、后定位放置工件、工位器具,清理铁屑、砂轮末等垃圾杂物。 3.5 操作人员负责各自设备周围的环境卫生。 工位器具摆放整齐、有序;产品标识清晰、无遗漏;检具(千分尺、卡尺等)应带包装盒,合理放置;工装定位放置;闲置工装、量检具交车间保管。 3.6 每班次规定对设备进行润滑、保养,下班后将设备擦拭干净,设备表面清

洁、无铁屑、杂物、油污,设备周围清洁,无垃圾。 3.7 工装应进行保养、维护。下场工装应擦拭干净、涂有,隔离放置。 3.8 工具箱应定置摆放,各类物品在工具箱内分类存放并摆放整齐,不准存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3.9 对图纸、工艺卡片要爱护,以免油污污染和破损,作业指导书放置架上不得夹杂其他物品和无关资料。 3.10 对产品标识牌及检验状态标识牌要注意保护,不得私自挪动。 3.11 车间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晾晒、悬挂衣服、鞋、袜、饭盒等生活用品及其他与工作无关的各类物品。 4 办公室工作环境 办公室工作环境要求: 门前卫生,无杂物、纸屑、窗明几净无尘土; 室内地面天天打扫,桌、椅、文件橱无尘土; 文件放置有序,查找便捷; 办公桌、文件橱内无私人杂物。 5 考核 生产科每月对生产车间的工作环境进行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对车间进行考核。企质科负责每月对办公室环境组织进行考核。 90分为及格。每低1分罚责任车间5元,由车间主任交企质科。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爱护自然、控制污染、降低环境危害,节能降耗,充分利用资源,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使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成员:首席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科技质量中心安全监察部劳动工资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 保卫武装部生活公司供应公司 租赁公司负责人及各工程公司经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各工程公司设立专(兼)职环保员。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编制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工程公司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其环保现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办法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作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析掌握本单位环境污染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作好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和重大环境事件; 第十四条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负责对各项工程中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水电消耗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指标、目标达标排放,并在日常工作中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的环保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环保人员应加强环保有关文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九条每年对环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第二十条每月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及其工程项目进行环保检查。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全文及起草说明

附件2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2019年10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8) 第二章环境质量类标准 (10) 第三章污染物排放类标准 (12) 第四章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 (13) 第五章环境基础类标准 (15) 第六章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 (17) 第七章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17) 第八章标准实施评估及其他规定 (21) 第九章附则 (22)

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生态环境标准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备案、实施,以及对实施生态环境标准的监督和评估。 第三条【标准制定主体】为防治环境污染、防控环境风险、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由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生态环境标准,统一规定生态环境保护技术要求。 第四条【标准分类和执行范围】生态环境标准分为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和地方生态环境标准。 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国家环境监测规范类标准、国家环境基础类标准和国家环境管理规范类标准,在全国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 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地方污染物排放类标准和地方其他生态环境标准,在颁布该标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范围或标准指定区域内执行。有地方标准的地区,应

当依法优先执行地方标准。 第五条【发布形式和法律效力】国家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国家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形式发布。 地方环境质量类标准和污染物排放类标准等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强制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法律、行政法规未明确规定强制执行的地方生态环境标准,以推荐性地方标准的形式发布。 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必须执行。不执行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的,应依法处罚。 推荐性生态环境标准被强制性生态环境标准或其他具有强制执行法律效力的文件引用的,被引用内容通过成为强制性标准(或文件)的一部分而具有相应的法律效力,引用和被引用标准(或文件)各自的法律效力不变。 第六条【职责分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依法制定并监督实施国家生态环境标准,评估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实施情况,备案地方生态环境标准,指导地方生态环境标准的制定、评估,检查各地监督实施生态环境标准情况。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依法制定地方生态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 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流域、区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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