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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五)学校自收到学生社团成立申请之日起15日之内,将做出批准成立或不批准成立的决定;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在筹备期间不得以学生社团的名义收取会费和组织筹备以外的活动。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不准予注册成立:

1.社团宗旨、活动内容、范围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不予注册成立;

2.同一时期有数个相同性质的社团申报或同时存在时,由学校协商后予以解决;

3.在申请筹备成立期间弄虚作假的,不予注册成立;

4.发起人受过校纪校规处分的,不予注册成立;

5.批准成立期间届满,社团人数未超过10人的,不予注册成立。未经批准,学生社团不得私自宣布成立和开展任何活动。批准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尽快宣布成立,学生社团联合会向新成立的学生社团颁发《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书》。

第三章学生社团的义务和制度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义务:

(一)贯彻和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促进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二)活跃学术氛围,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

(三)把握当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方向,按照我校人才的培养目标,多渠道、多层面的为广大同学搭建学习、交流和实践的平台;

(四)促进学生交流,增强学生团结,保持学校稳定,服务学校发展。

第七条学生社团工作总结制度

(一)学生社团必需接受学校的统一领导;

(二)学校有专人对学生社团的工作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掌握学生社团工作的进展情况。

第八条学生社团学期注册制度

(一)每学年开学后,学校将下发通知,各学生社团应在通知规定的时间内到学校注册;

(二)注册部门负责审定注册事项。注册事项包括:社团名称、性质、成立时间、人数、负责人情况、指导教师情况、活动总结以及活动影像资料。

(三)逾期未注册的学生社团,视为自动解散,不得继续开展活动;

(四)对已登记注册成立的社团,一学年内社团活动少于二次的,将强制解散,不再予以注册。

第九条学生社团活动申报检查制度

各类性质的社团须在学期初上报该社团的学期活动计划,且计划须得到学校的允许;如组织计划外的活动,须在一周前向学校提交活动企划书,申请中应当包括,活动目的、内容、形式、时间、地点、人数、活动范围以及此次活动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学校在收到书面申请的两天之内将许可是否的决定通知负责人;

第十条学生社团宣传审批制度

(一)学生社团的展牌、通知的宣传内容要事先经过学校的审批,并置于学校指定或许可的位置;

(二)编印在校内发行交流的出版刊物,需由学校审批;编印在校内发行的自办刊物,需由学校审批,并由校有关部门审批;

(三)所有学生社团自办刊物需由学校登记。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考核制度

(一)学校每学年会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考核,实行全面评价;

(二)对于优秀学生社团,学校在一定程度上予以支持;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可视其程度不同,对学生社团做出暂停活动,限期整改,直至勒令解散的决定。

1.活动范围、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不符的;

2.组织机构涣散,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

3.不接受本管理规定,不接受学校监督管理的;

4.社团成员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5.社团在活动期间有明显违纪现象,或给所在班级造成不良影响者;

6.有其他应进行整顿的情形的;

第十二条学生社团更换第一负责人和解散善后制度

(一)学生社团更换第一负责人的程序:

已成立的社团如需更换负责人,需原负责人召开社员大会并提名新任社长,经多数社员一致同意之后报请学校,并上交更换负责人申请,经学校讨论后回复批准与否。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社团视为解散:

1.学生社团人数不足10人的;

2.注册期间逾期未注册的;

3.累计一学期(不含假期)没有开展活动的;

4.学生社团经民主协商,自行宣布解散或合并的;

5.学生社团存在严重问题,被学学校勒令解散的;

(二)学生社团解散应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解散原因,提交学学校审批,备案。

第五章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活动

第十三条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1、社团联负责对学生社团行使下列监督管理工作:(1)学生

社团的登记注册、变更注销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2)协

同活动委员会对学生社团申请开展的活动进行审批;(3)

定期召开社团负责人工作会议,并听取社团负责人的工作

和活动情况汇报。

2、社团内部管理遵循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原则,

但必须在社团联的指导下进行。

3、.对学生社团拟聘请的业务指导老师进行行资格审查;

4、对学生社团开展的除内部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进行

审批

5、.学生社团的财务检查。

第十四条社团活动必须奉行公开原则,学生社团举办如下列等大型活动,必须提前一周向社团联提出书面申请,

由社团联审核批准后方可举行

1、举行跨院系或全校性的大活动.

2、参加校外单位举办的活动以及与校内其他单位或校

外团体联合举办的活动

3、有外籍教师或留学生参加或有其他外国人或外国驻

华机构人员参加的活动;

4、群众性集会和活动(含各类沙龙、小型研讨会等)

5、邀请校外人员在校内举办讲座、报告等活动

6、以社团名义在校外开展的活动。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向校团委提出活动申请时,必须说明活动的目的、内容、方式、时间、地点、组织负责人、

范围及经费预算等。活动过程中,活动举办方要密切联

系社团联,接受其指导与监督。活动结束后,社团负责

人要求向社团联上交书面总结,便于对社团活动进行评

估和存档。团学联在所有活动过程中要对社团提出的活

动举办规划给予审核与监督,并在活动开展过程中要给

予社团应有的帮助与指导。

第六章学生社团的奖惩制度

第十六条社团联会每学年将对学生社团进行评比,评选出年度优秀学生社团及社团活动积极分子若干予以表彰。社

团联对社团负责人的考核结果将纳入综合测评和素质

拓展认证。优秀学生社团的评比条件如下:(1)负责人品学兼优,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

(2)机构健全、制度完备、队伍团结、换届及时;

(3)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活动有记录;

(4)积极开展活动,内容丰富,有影响、有实效;

(5)严格遵守本条例.

第十七条为发挥骨干社团作用,创建精品社团,社团联将对评比产生的优秀社团在工作中予以重点指导和支持。第十八条以下行为属于学生社团违纪行为

1、末经登记或逾期末注册且以学生社团名义开展活动者

2、登记注册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者

3、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及校纪、校规活动者

4、开展的活动内容与本学生社团宗旨不符者

5、连续两学期不开展活动者

6、从事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者

7、财物管理纷乱或参与非法经济活动者

8、有其它违法违纪行为者

第十九条违纪学生社团的处理

1、情节轻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根据《某大学学

生违纪处分条例》给予行政处分。因在学生社团活动中违

反规定受到校纪处分的学生,末经学校管理部门同意,不

得再参加任何学生社团活动

2:对学生社团可责令其暂停或责令解散;被责令暂停活动的学生社团经整顿后,需要重新注册,整顿后不合乎要求的

予以取缔处理

第七章学生社团的变更、注销和解散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经过社团联同意后一周内向校团委和大学生社

团联合会申请变更登记,同时告知社团成员知晓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向学校团委申请注销

1:违背学生社团章程规定的宗旨的

2:会员大会决议解散的

3:分立、合并的

4:由于其它原因终止的

第二十二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和注销,应当在报批后一周内以公告形式宣布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学生社团应当解散

1:连续两届被评为“不合格学生社团”者

2:出现半年末进行正常活动者

3:无正式负责人或管理混乱者4:出现其它应予解散的情形者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学生社团管理规章制度 河南工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一一9339工艺部 第一条:部门简介 部门性质:本部门隶属于化学化工学院学院9339社,学生们自发组织的有利于学生发挥自己的特长,找到自己的兴趣的团体,本部门以培养成员自己的兴趣与爱好为宗旨,并以此来丰富课余生活,增强综合素质等,秉承“自由、创新、开拓、发展”的宗旨,有计划、有组织、有步骤地开辟学生的第二课堂。 部门目标:1.立志于将本部门打造为社团优秀部门。 2.使每一位成员的手工艺品制作水平显著提高。 组织原则:社团是在院团总支的监督下,依照学院规章制度和社团制度来开展活动的。 前景展望:部门未来将致力于手工技术和个人兴趣的发展。在积极创新本部门活动的同时,加强与校内外其他部门和社团之间的交流活动。争取把我部门推广到校园中。 第二条:例会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社团全体成员会议,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2.大会由社长主持,传达社团指示、决议,讨论决定社团工作的重大问题, 研究总结布署安排社团的工作。 3.开会时,成员应提前5分钟到场,会议实施签到制度,若有特殊情况要提前向社长请假,因故不能参加会议者,应提前请假,并在开会后及时了解会议内容,学习会议精神。 4.严格遵守会议纪律,维持会场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 5.社团全体会议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表决时少数服从多数,个人服从组

6.负责人做好成员内的相应记录,以备部门指导开展内部工作。 7.发现问题后,能解决的应予以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上报学院主要领导。 第四条:学习制度 1.部门全体成员每周学习一次,必要时可临时举行。 2.学习由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传达国家、学院的指示会议精神,教授新成员手工制作方法,以及提高社团成员综合素质的相关知识。 3.严格遵守学习纪律,维持会场学习秩序,积极发言,认真学习,会后及时传达学习内容及有关精神。 4.学习内容由部门负责人负责整理、收集相关材料,必须与会前两天交到社团主要负责人。 5.在学习中,部门成员之间要加强工作中,生活中,学习上的交流以达到共同进步,共同提高。 第五条:考勤制度 1.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组织提供的培训及各项工作,在参加组织的活动以及社团统一组织的例会、学习、活动中,原则上不允许请假。如果必须请假者请示部长或社长。 2.社团活动期间不得无故离开,如有需要须向主要负责人,请示获得允许后方可离开。 3.在会议活动正式开始后,不再签到,后到者视为迟到,活动会议开始二十分钟后再到者视为旷会。 4.全体成员参加的活动考勤由专门人员负责记录存档。做为今后的考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生社团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社团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加强学生素质教育工作,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谓“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二郎小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出自共同愿望、爱好自愿组成,并按照本办法登记注册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活动时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不得危害国家安全、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宗旨: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为创建“和谐校园”和实现我校的人才培养目标多做贡献。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和注册 第五条学生社团申请筹备成立登记制度 (一)学生社团按社团性质共分为五种类型:学科、人文、科技、体艺、公益; (二)成立校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5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成绩无不及格现象; 2、必须有明确的社团负责人和相应的组织机构,第一负责人应通过民主的方式选举产生;

3、必须有明确社团章程; 4、社团应具有至少一名指导教师。 (三)学生社团筹备成立必须提交书面申请: 申请事项包括: 1、社团名称(学生社团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其名称应准确反映其特征。); 2、社团章程(包括社团性质、社团宗旨、规章制度与纪律、组织机构、活动范围与形式、社团成员资格与权力、义务、负责人的条件、权限和产生、罢免程序、解散善后等); 3、参加人数、社团拟任负责人基本情况,社团发起人联系方式,指导教师基本情况、学期活动企划书等。 (四)社团欲成立程序: 1、有意向成立社团的社团负责人必须认真阅读《二郎小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并书面向学校递交社团成立申请书,写明所要成立社团的名称、性质、发起人、指导教师、章程等基本情况。 2、填写完成后将书面申请交至社团负责人所在班级,并附上班主任的意见。由班长交至学校,经协商之后做出准许成立或不准许成立的决定。 3、准许成立的社团,负责人到学校领取《二郎小学学生社团注册手册》,认真填写后,交至学校,由学校办公室盖章后备案。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中小学社团建设办法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繁荣中小学校园文化,优化育人模式,创新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现就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重要意义 中小学学生社团是中小学生以相同或相近的兴趣、爱好、特长、信念、观点或自身需要为基础、自发形成的一种特殊的学生志愿型群众团体,具有参与广泛、内容丰富、形式多样、机动灵活等特点。 加强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是优化育人模式,创新和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需要,是丰富校园生活,贯彻落实教育部“体育、艺术2+1 项目”的需要,是传承和培育校园文化的需要,是深化课程改革,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需要。 通过中小学学生社团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有利于开阔学生视野、激发兴趣、增进知识、提升能力、陶冶情操,有利于培养学生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合作意识、竞争意识,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升提供广阔舞台,进而培养学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组织协调的能力。 二、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建设的主要任务 1.学校要在时间、场所、经费等方面积极支持学生社团建设, 以“让每一名学生每学期至少参加一个学生社团”为目标,引导学生广泛参与各级各类社团活动,原则上90%以上的学生应参与社团活动,60%以上教师应参与指导社团活动。 2.学校要根据实际,整合学校资源,在普及的基础上,努力建设一

批特色鲜明、成果显著、管理规范、影响广泛的优秀社团。 3.学校社团建设要与课程改革紧密结合,与学校校本课程建设紧密 结合,与学生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紧密结合。高中学校社团建设要 与学校选修课的开设紧密结合。 4.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管理和引导,不断创新社团 发展新思路,引导和促进中小学学生社团健康发展。 三、明确中小学学生社团的类别 中小学学生社团从活动类型上主要分为: 1.语言文学类社团。如文学、诗剧、经典诵读、童谣、英语、演 讲、节目主持等。 2.体育类社团。如田径、武术、球类、棋类、游泳、体操、轮滑游 戏等。 3.艺术类社团。如书法、篆刻、声乐、舞蹈、器乐、模特、戏剧、 小品、美术、摄影、雕塑、陶艺等。 4.科技类社团。如小发明小创造、科技探究、天文、航模、计算 机、机器人、电子报刊等。 5.综合实践与社区服务类社团。如志愿服务、心理健康、地理、集 邮、动漫、古迹民俗探究、军事爱好、交通、法制、环保、禁毒等。 6.其他。 四、加强对中小学学生社团的领导和管理 (一)完善领导机制。学校要建立学生社团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 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职能处室承担日常管理工作。 (二)创新活动机制。学校要通过组织开展社团活动,不断提高中小学

【学校管理规章制度】小学社团管理制度

小学社团管理制度 一、关于学生社团的成立。 1、每个社团要有1-2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人数下限为25人。 二、关于社团名称与社徽。 1、社团名称须体现社团宗旨,不得使用对国家、社会及公共利益有损害的名称。 2、每个社团必须设计特色鲜明的,能体现该社团特点的社徽。(第二周之前完成) 三、关于学生社团活动的规定。 1、社团组织活动若需动用学校资源或外借场地,须向学校提前申请; 2、社团举办下列活动,须向学校申请,并在教导处备案: (1)与校外团体、单位联合举办的活动; (2)外出活动; 3、社团应积极响应学校号召,结合本社团特点,适时推出面向全体同学特色活动,展示社团风采。 4、社团活动时间固定化:每周在固定的时间、固定的地点开展活动,原则上每周活动一次,时间为一课时。 5、社团活动规范化:学期初有计划,学期末有总结,每次活动都有活动教学计划和活动登记。活动过程中,辅导教师须认真辅导,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教师不能随意离开活动室,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或延迟活动时间,确保活动安全,扎实,有效。对无故不参加活动的学生,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和班主任,任课老师取得联系。

6、社团资料规范化:每次活动认真作好活动记录,并制作社团活动成果集,将活动相片、学生作品等资料送交校教导处。 四、关于学生社团组织的规定。 1、每个社团设第一负责人(社长)一名,第二负责人(副社长)1-2名。 2、第一、第二负责人任期为一年,可以连任。 3、鉴于六年级学生临近毕业,六年级的同学不得进入社团管理层,给2-5年级同学更多的机会。 五、关于学校对学生社团的管理与评价。 1、社团活动时间,将由学校领导进行检查并登记,及时反馈。 2、根据社团指导老师的教学情况,学校予以评优。又zongng,dong持科学选材。第三市学校将加强对社团的管理,每年六月和十二月,学校将对各学生社团进行考评(包括问卷调查以及资料审核): (1)学校召集各社团成员,以问卷调查方式,调查社员对社团管理层的评价; (2)教导处审核社团资料,包括社团活动记录(文字、图表、图片、影音等)、会议记录、会员考勤记录、活动记录、计划总结等; (3)每学期学校将评选出优秀社团,并向该社团指导老师给予一定的奖励,以鼓励该任管理层的出色表现。

大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大学生社团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校园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规范社团的运行秩序,丰富和活跃学生的课外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的全面提高,依据教育部和学校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指的学生社团,是我院在校专科、本科学生自发组织的面向全院的各种学术性、文化娱乐性学生群众组织。且经过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与学校团委审批同意成立的社团组织。其会员一般不得少于30人(特殊性质的社团依据实际情况会员不得少于15人)。 第三条我校社团的宗旨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建的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开展的活动应符合国家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办学指导及准将军事化管理的要求,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以及学生的成才与成长。 第四条学校对社团实行登记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挂靠指导和定期评比考核的管理办法。社团的管理部门为中国民航飞行学院大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社联负责在校所登记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学校社团的发展规划,运行规范和各社团的活动合作等协调工作。以及社团管理制度是制定;审 批各级各类社团的申请成立,登记注册,活动审批,每学年的工作业绩的考核,违纪处理等行政事务。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与注册 第五条发起成立学生社团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 社团成立应该有10名以上学生联合发起; 2. 发起人要成立筹备组,并作为筹备组的负责人向社联以及校团委上交社团成立 书面申请,并制定有关本社团的活动,财务,人事制度等相关基本制度。 3. 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社团章程 章程内容包括:社团名称、宗旨、任务、组织机构、会员资格、入会手续、会员权利和义务、选举及换届间隔、会费的缴纳来源和管理使用、办公或联系地址以及其他的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小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篇一:中心小学社团活动实施方案 中心小学社团活动(暨校本课程) 实施方案 一、活动宗旨: 依据小学新课程标准,积极开展“学生社团”进教学的工作,促使全体教师做到人人参与社团建设,人人组织社团活动,人人辅导社团活动,更有效地实施素质教育,激发学生潜能,拓展学生特长,学生个性得到发展,从而使教师的教育科研水平得到提高,校园生活得到丰富,使学校教育管理再上新台阶。 二、组织领导: 为了进一步加强社团工作的有效性,提高社团活动的活动质量,真正让学生学有所用,真正的把全体教师、学生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最大化的发挥社团组织的功能。特别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两级组织对社团组织进行管理和引导。 1、领导小组组长:朱立龙 副组长:王红玲杲凯达孙庆广 组员:乔见跃邵全欣丛宗伟丛成龙田启东2、工作小组组长:乔见跃成员:各社团管理者三、社团管理 1、各教研组可依据本校的特色,并结合学生的兴趣、师资以及场地

等条件,拟订本学期所开设的社团,人数达十人以上方可成立。成立后由教导处具体负责管理,总务处、各年级组等部门积极配合。 2、社团必须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我校名称。 3、各社团所制订的社团工作计划须报教研组申核,经学校社团领导小组核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各社团的培训内容不得与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相抵触。 4、每社团指导老师,由教导处确定。指导老师负责指导社团的一切活动,包括社团的组织、计划、执行、评价、总结等工作。 5、社团活动是教学活动的延伸与重要补充,不得利用上课时间从事社团活动。以校内活动为原则,若要参加校外活动或假日活动,需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书面提出书面申请核准。 6、各社团举办大型活动或跨社团活动时,应将活动实施计划向社团活动领导小组提出申请,经核准后实施。并于活动后一周内提出活动报告,送交社团活动领导小组。 7、各社团应配合学校活动提供各项表演节目,并能代表学校参加各项对外比赛。每学期须举行社团成果展示,可采用表演、展览、比赛、联谊以及各社团的特有方式进行。 8、各社团应积极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档案资料(社团全名、指导老师姓名),活动计划、工作总结、成员名单、比赛评价方法等。9、学校每学年将对各社团活动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细则见下面)。对

小学社团活动管理规定

小学社团活动管理规定Prepared on 21 November 2021

小学社团活动管理制度一、指导思想 加强学生社团建设,是开展校园文化建设、深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推进学校特色创建和培养学生综合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学校坚持办成“人人向往的好学校”的办学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以“社团建设”为平台,为每个孩子打造锻炼学习的舞台,以素质教育为重点,注重德育教育、养成教育、体验教育、创新教育和实践教育,实现孩子的快乐学习,全面发展,健康成长。 二、建设目标和功能 建设能满足学生兴趣爱好的学生社团,学校教师担任社团指导工作,学生参与社团活动。纳入学校课程管理体系和学生素质评价体系,建立起比较科学、规范的学生社团的运行、管理和保障机制。学生社团真正成为实施素质教育,有效促进广大青少年成长、促进学校特色发展的重要载体。 三、建设措施 1.加强领导,健全机制。 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社团建设工作,经研究,王老家小学社团建设领导小组: 主任:陈刚(校长)(负责“社团建设”全面工作) 副主任:张军辉(副校长,负责“社团建设”日常管理工作及活动组织) 副主任:马玉芹(副校长,负责活动组织及学生安全) 2.落实社团各项管理制度 1)社团招生制度 社团学员由各班学生自愿参与,向学校所开设的项目自主申报,项目负责人根据申报学员统筹协调。每个班学员数量一般5名以上。 2)社团活动班级管理制度 活动时间:校级社团每天上午下午放学后。 点名制度: 每次活动开始,辅导老师必须点名,有学生不到的,要查明原因,并报给班主任,有两次不到的,班主任要查明原因后报给年级组长。活动结束后安排学生做好场地卫生工作,关闭多媒体设备,最后关闭电源。 请假制度: 所有社团不得无故停止活动,如老师有公出任务的,请提前两天告知。如有私事,请张主任请假,准假后也是提前两天告知。辅导老师不能随便将学生托付给其他老师。 3)社团外出活动制度 社团学员外出活动,必须到教导处申请,校级社团由教研组长负责申请,年级组社团由年级组长申请,并且上交活动方案,由活动负责老师提前二天发告家长书,做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4)社团学员管理制度 社团活动招收的学员,一学年内不允许调换、分流、劝退。特殊原因,先向教导处申请,教导处同意后,方可另行安排。学员要遵

学生社团管理文件

学生社团管理规定 ******中学 (*年*月*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有序地发展,建设民主、和谐、创新的学校文化,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推进学生素质教育,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社团是指学生根据共同志愿和需要,以自愿的原则组成的业余校园群众性学生组织,不属于任何校外团体的分支或附属机构。 第三条社团活动必须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条社团以建设文明校园,建设民主、和谐、创新的学校文化,服务学生和服务社会为目的,适应教育改革的需要,夯实第二课堂教育基础,团结和引导广大同学开展各种积极而健康的活动,促进学生综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五条教务处、政教处和团委是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机构,负责社团有关规定的贯彻执行和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教务处主要负责学习类、体育类社团;政教处主要负责科技类社团;团委主要负责艺术类、服务类社团。 第六条社团管理遵照“严格管理,积极引导,稳步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社团申请成立 第七条申请成立学生社团的社团筹备负责人及筹备组成员必须是具有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具备相关知识和经验技能,并且有较好的思想品德素养。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必须履行申请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成立并开展工作。 1、申请:向学校分管部门(即教务处、政教处或团委,下同)提出书面申请,提供相关资料: (1)申请书; (2)符合本规定第十四条的社团名称及介绍; (3)相关章程(草案); (4)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情况介绍; (5)社团筹备负责人的情况介绍;

(6)社团筹备组成员名单(至少5人); (7)社团筹备主要负责人所在班级的意见; 2、登记:填写《*****中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3、分管部门在收到上述资料后的一周内给予答复; 4、审核批准:经分管部门考察讨论后,报校长室审议批准,经批准后,颁发《***中学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证》,社团进入运行期。 5、批准运行后,社团方可开展活动。 第九条各年级或班级成立独立学生社团和各学生社团在年级或班级成立分会,均由分管部门负责审批。 第三章关于社团相关人员的基本规定 第十条学生社团必须聘请至少一名热心社团工作,具有一定政治素养、思想境界和专长的教师(专家学者)作为指导教师或顾问。指导教师或顾问如有调整须报校分管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学生社团负责人须民主选举或协商推举产生,并接受校分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学生社团负责人应是思想进步、品行端正、成绩优良并有一定组织能力和创新精神的具有学籍的在校就读学生。 各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在任职期间如有违反校规校纪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分管部门暂停或免去其职务。 特殊情况,可由分管部门在广泛征求社团成员意见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社团负责人:(1) 有多门功课不及格者;(2) 在校期间受到警告或警告以上处分者;(3) 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宣布解散的社团中原负责人或主要成员;(4) 有其他违反校规校纪行为者。 第十二条各学生社团成员必须是在校就读学生,社员毕业或因为其他原因离校的视为自动脱离社团。社团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形式向校外招收会员。 第十三条分管部门可以对社团指导教师或顾问的改聘提出建议。 第四章社团设置基本规定 第十四条各个社团必须有符合社团发展的合理章程。章程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1、名称(必须冠名“***中学XX(学生社团)”,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 2、宗旨; 3、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能;

小学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小学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1、充分调动学生的共同兴趣和积极性,增强小学各项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力地推进特色学校的建设。 2、以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为目的,以新颖活泼的课外活动为载体,发展学生的特长,培养学生良好的个性品质,促进学生身体、心质等方面的健康发展。 二、总体目标:整合校内外教育资源,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积极开展丰富多采的课外活动,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发展学生的个性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三、社团类别及活动计划(附后) 四、活动实施措施 1、学生可根据自己的爱好,选择参加社团活动,每学期初,由班主任协助组织报名。学校设武术、乒乓球、舞蹈、合唱、经典诵读、跳绳等实行分别管理。 2、期初教导处和少先队辅导员统一制订“社团活动安排表”,做到定人、定时、定点,有计划地开展活动。 3、每一位教师参与指导一个社团活动,并认真制定计划、认真备课、认真辅导、认真考核,每次活动要提前到场,坚持点名制度。 4、开展“评、比、展”活动,让学生充分展示自己的才华和能力,让学生获得成功的喜悦和满足。 5、加强家校联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支持学生参与社团活动。

6、期末,组织各种形式的成果汇报活动,并对社团进行合理的评价,期间注意收集、保存图片。 7、在各种展示活动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获奖的学生,均可在“送星评价卡”相应的指标栏里画上一颗星。其相关的获奖证书、作品发表复印件、评选结果通知等一同装进学生成长档案袋。

流芳小学学生社团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落实“把课堂还给学生,让课堂充满生命活动;把班级还给学生,让班级充满成长气息;把创造还给教师,让教育充满智慧挑战;把精神生命发展主动权还给师生,让学校充满勃勃生机”的新基础教育理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学校决定组织学生参加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科技、体育等兴趣活动,从而扩大学生视野、激发学习兴趣,发展个人特长,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和谐发展。 二、统筹安排,确保学生活动顺利开展 为加强常规督促管理,避免兴趣小组的随意性和盲目性,我们坚持“六个定”:一是活动内容,在全面了解教师和学生兴趣、特长的基础上,结合学校的实际,分校级和班级开展兴趣小组活动;二是活动目标,重点针对学校兴趣小组的活动成果进行展示,纳入期末考评并作为教师的重要参考依据;三是活动时间,兴趣小组活动列入教学计划,每周五下午第一节课后固定活动;四是活动内容,辅导教师开学初研究选择教学内容;五是辅导教师,每个兴趣小组必须配备一名责任心强,在某一方面有专长的教师,来指导活动的开展;六是活动地点,确保各兴趣小组有的活动地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结合本校师资的具体情况,1—5年级学生参与活动,活动分校级特长班和班级兴趣班两类。 三、具体措施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 - 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制度大全 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规定之相关制度和职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院学生社团管理机制,促进和保障学生社团积极健康的发展,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高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湖北省鄂青联发[XX]25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指在校学生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而自愿组成,由学院登记注册,以实现成员的共同志愿为目标,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联谊会及文学(诗)社等学生组织。 第三条学生社团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湖北省教育厅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合法权利。 第四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1)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服务大学生成长成才为根本宗旨,创造性地开展理论教育、科技、艺术、文化体育等丰富多彩的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的全面发展,培养和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2)按照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要求,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突出思想性、学术性、知识性、趣味性,服务和凝聚同学。 第五条学生社团由所在党委领导负责。团委在党委授权之下,和学工处一道,负责校内学生社团的具体管理工作。 第六条学生社团成立,须经团委审查同意,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登记。会员达到并超过200人(含200人)的学生社团须报共青团湖北省委员会和湖北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学生社团不具有法人资格。学生社团的成员必须是我院全日制在读的具有正式学籍的研究生、本(专)科生。 第二章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八条成立学生社团,均需按照理论学习、学术科技、文艺艺术、社会科学、志愿服务、体育健身等类别向团委申请登记。一个社团只能申请进行一类登记。 第九条成立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明确的章程; (2)有不少于5名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3)有完善的组织机构和确定的负责人; (4)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学生社团名称中应冠有所属学校的名称; (5)有具体活动项目; (6)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7)具备开展社团活动所需的基本条件;

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博兴县中小学生社团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社团的健康发展,繁荣校园文化,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中小学生社团,是指博兴县各中小学生以兴趣为导向,以自愿为基础,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各校中小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博兴县教育局和学校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中小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 (一)遵循和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提高中小学生综合素质。 (二)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服务和凝聚学生。 第五条中小学生社团在学校教务处的管理下,在相关部门的支持下,承担本校中小学生社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 第六条中小学生社团成立,应当经学校审查同意,报博兴县教育局基教股备案。 第七条成立中小学生社团,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社团学生应在10人以上(包括10人); (二)有规范的名称;

(三)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四)有规范的制度; (五)有社团团长(由学生担任); (六)中小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学生社团可以是注重探索求知的学术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体验感悟的实践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人文底蕴的文娱类社团;也可以是激烈拼搏、注重交流共进的体育类社团;也可以是注重特长发展的技能类社团等;也可以是注重弘扬中华传统文化的民间艺术类社团等。 第三章中小学生社团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学校教务处负责下列监督管理工作: (一)负责中小学生社团的成立、登记和备案; (二)对中小学生社团实施定期检查; (三)对中小学生社团聘请校内外专家担任顾问的申请进行审查批准。 第十条中小学生社团开展除校内活动以外的开放性活动,必须报学校批准。 第十一条中小学生社团可以创办内部刊物,但必须符合校纪校规和其它相关规定。内部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社团主管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1.doc

学生社团管理制度1 一实中学生社团管理制度(试行) 一、社团组建方式 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 二、社团招募方式 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 三、活动时间地点 各社团制定科学合理的活动计划,每周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一、二节,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和活动时间,并通过致家长一封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 四、社团考勤管理 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

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 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学校要及早告知社团老师和班主任。 五、活动过程要求 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 六、社团收费管理 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 七、社团绩效管理 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 其中专业理论知识内容包括:保安理论知识、消防业务知识、职业道德、法律常识、保安礼仪、救护知识。作技能训练内容包括:岗位操作指引、勤务技能、消防技能、军事技能。 二.培训的及要求培训目的 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现与财务部签订如下安全生产目

小学学生社团活动章程

小学美术社团活动章程 美术学生社团的性质:在学校统一管理下,在有特长的教师指导与带领下,由一批具有共同的志趣、爱好和特长的少年儿童自愿组成的群众团体。 美术社团宗旨:丰富学生校园业余生活,满足学生的多元文化需求,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同时,充分挖掘学生的潜能,使学生初步形成某些特长,并不断提高学生在艺术、科技等方面的修养,服务校园,服务社会,推动小学校园文化建设。展示学生自强不息、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和学生的艺术特色。 美术社团的任务使命:积极组织和开展培训活动,引导学员积极参与校园及各级各类组织的文体艺术等方面的表演比赛、文化交流活动;加强与社会上的文体艺术团队的联系,增进友谊,扩大影响,适时积极开展校园文化艺术的传播与交流。 社团的成员:凡是在校的学生,对社团的某一项内容有兴趣,承认社团章程,自愿加入社团的学生,经本人申请和指导教师的认可,即可成为社团成员。 社团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 社团成员的权利 1. 社团成员有接受社团培训,参与社团活动的权利。 2. 社团成员有对本社工作提出一件和建议的权利。 3. 社团成员有退社的权利。(注:凡退出本团,需经个人申请由各

社团指导老师批准后,方可退社。) 4. 社团成员有权参加各类比赛和每学期优秀学员的评选。 (二)社团成员的义务 1. 社团成员必须按时参加社团的培训和活动。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请假。 2. 社团成员必须认真及时地完成社团交给的任务,积极参与本团各项活动。 3. 社团成员必须自觉遵守本团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社团形象,有团体凝聚力。 4. 社团成员必须维护学校的形象,弘扬小学的校园文化。 社团培训的原则: 培训包括集体指导性培训与练习和自主学习与练习。社团每星期组织一次的培训活动,并以实践活动为主,指导老师坚持校总体培训方针,协调好社团和学校的工作,完成学校与社团布置的有关各项任务。 奖惩的原则: 凡是不完成社团布置任务的学员,超过三次以上不得参与评优活动。凡是社团活动,无特别情况不到者,超过五次作自动退团处理。对于社团积分 子,要给予适当奖励。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 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 《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设区市教育局: 为建设高水平、高质量的河北基础教育,加强中小学管理工作,切实提高我省中小学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我厅根据《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研究制订了《河北省普通中小学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提高认识,认真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定》。当前,我省基础教育已经进入更加注重内涵发展和质量提高的新阶段。向管理要质量和效益,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已经成为中小学内涵发展的内在要求。近年来,我省大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添置了大量教育教学设备和生活后勤设施。提高这些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是当前我省中小学面临的一项紧迫任务。《管理规定》是在我省基础教育发展的新阶段、新形势下,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指导全省普通中小学依法自主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对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办学行为,优化育人环境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高度重视学校管理,把贯彻落实《管理规定》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推动基础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组织开展培训工作,把《管理规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要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大规模的教育行政干部、校长和教师的培训,提高对做好学校管奢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增强各地和各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自觉性;明确《管理规定》的内容、特点和基本要求,着力推动《管理规定》的贯彻执行。争取用两年左右的时间,使全省所有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都接受一次《管理规定》的专题培训。 三、细化目标要求,大力开展以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校园”创建活动。各地各校要根据教育部关于创建和谐校园的部署要求,把中小学贯彻执行《管理规定》作为我省“和谐校园”创建的重要内容和标准,制订创建方案,细化目标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在近两年内使全省中小学都达到《管理规定》的要求,推进全省安全、健康、文明的和谐校园建设。 四、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贯彻执行《管理规定》。各地各校在贯彻落实《管理规定》的过程中,要与全面推进依法自主治校相结合,高度重视学校管理制度的建设和创新。《管理规定》是全省中小学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各地和各中小学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明确管理要求,落实管理职责,强化目标管理,建立健全本地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构建学校常规管理的长效机制,逐步使中小学走上依法管理、自主管理和科学管理的轨道。 五、强化督导检查,建立贯彻执行《管理规定》的激励机制。各地各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高中学校学生社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X我校学生社团的管理机制,繁荣校园文化生活,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七中AA学校社团。 第三条学生社团是指我校学生自愿组成,为实现成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学生社团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以及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有关规定。 第四条学生社团由学生发展指导中心负责进行管理,包括社团的资格审查、登记注册、社团招新等;保障社团的合法权益;规X社团的正常活动;查处社团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生社团以培养、发展学生兴趣爱好,发挥学生特长,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及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为宗旨。 第六条学生社团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会费。学生社团开展活动其财务应当遵守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并接受学生发展指导中心的监督和管理。 第二章社团的成立、登记注册 第七条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2名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必须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必备的基本素质,且未受过校纪校规处分。

(二)有规X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 (四)有至少一名社团指导教师。 (五)有规X的章程。 (1)学生社团的名称、宗旨、主要任务; (2)学生社团成员基本介绍; (3)学生社团组织机构及其权限; (4)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的任职条件、权限及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5)会员资格和流程; (6)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7)社团成员考评及奖惩制度; (8)学生社团财务管理办法、经费的来源和使用原则。 (六)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校园文明风尚。学生社团名称应当与其性质相符,准确反映其特征。 第八条社团成立申报程序: (一)成立学生社团前,发起人应先落实指导老师、制定详尽的社团章程,向学生发展指导中心提交书面申请。 (二)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应提交申报材料包括: (1)学生社团的申请表; (2)学生社团基本情况介绍(包括:学生社团名称、社团指导教师及社长情况、社团名称由来、组织机构示意图、负责人产生的程

社团(课外兴趣小组)考核实施细则

铜仁市灯塔小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 社团(课外兴趣小组)考核实施细则 各位教师: 为高效推进学校社团工作,公平、公正、公开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学校领导有关社团工作,根据《铜仁市碧江区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铜仁市碧江区2016年度公办学校绩效管理考核办法的通知>》(碧绩发【2016】2号)、《铜仁市碧江区教育局关于印发<中小学生社团活动建设实施方案(暂行)>的通知》及碧江区教育局关于学校工作实施台账管理要求,特拟学校社团工作考核细则如下: 一、考核对象 学校全体社团指导教师 二、考核方式 1、查阅资料; 2、访问学生; 3、现场查看。 三、考核分数计算 考核分数为加分制,但总分值不超过3分,建立台账考核,加分合计值为最后得分,并将最后得分纳入学期绩效考核。 四、考核内容 (一)资料建设(1.5分) 1、组织机构、制度建设 (1)各社团有学期工作计划、总结,社团活动登记册(表)。(0.3分) (2)有社团学习考核表彰制度,有学生干部组织。(0.1分)

2、社团内容建设、宣传工作 (1)简报一篇一次(0--0.3分);一次社团活动(方案、总结、简报图片),此项在活动开始前应学校备案。(0.5--1分)(2)社团教师上课有教案、教学设计、方案等反应认真备课资料并规范存档。(0.2分) (3)学生评价。(0.3) (二)期末成果考核(1.5分) 学校根据社团指导教师学期教学目标为主要依据,制定科学合理的期末成果考核办法,考核小组对各社团逐一考核。 五、考核执行 社团绩效考核由办公室实现台账考核,期末由办公室组织学校绩效考核小组与社团组长(成员)共同进行考核审查,待考核组组长或校长签字后计入学期绩效。 六、本考核细则发布之日起执行 铜仁市灯塔小学 2018年7月6日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

学校社团管理制度1 无规矩,不成方圆。为规范我学院创业社团会议的召开及活动的开展,调动社团成员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建立正常的社团活动秩序,健全社团办公制度,提高工作效率,使社团会议的召开和活动的开展规范化、制度化,增强社团内部干部的纪律,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规可依,特制定经贸外语学院会计金融系《创业协会社团规章制度》,希望大家务必遵守。 一、社团成员基本条件和要求 (一)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质、心理素质和良好的行为规范,无不良嗜好; (三)要有团结互助、吃苦耐劳、任劳任怨和无私奉献的精神。 二、常规纪律及工作要求 (一)会议规定: (1)召开例会或开展活动时,协会各成员必须按时到场并签到,不得迟到早退。秘书部制定签到表,开会或开展活动时提前十分钟到会场或活动现场签到,做好考勤记录; (2)在会议和活动期间,与会成员应自觉遵守相关规定,认真研究讨论处理各项事宜,不得聊天、睡觉;不得擅自离场,手机调到震动或者静音状态;不得接打电话或做其他与会议无关的事情;如有特殊情况,请举手示意。 (3)活动中必须积极主动,不得推三阻四; (4)活动策划时必须由大家一起完成,提高办事效率,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和职责。 (5)开会要带纸笔,做好笔记。积极参与会议讨论。 (6)会后每个部门讨论下一步工作应怎样进行,分几个步骤,确定由谁负责哪个部分。 (7)工作安排要落实,必须安排到位,尽可能落实到每个人。 (8)会后清洁地面、黑板,关好门窗。 (二)请假制度: (1)因故不能到席者,应在事前向部长请假。征得部长同意后方可缺席,相关部长在会议前将请假人员名单及原因交至秘书部; (2)若开会或活动时间与协会成员的上课、考试时间冲突,该成员在事先说明,则不予追究; (3)如有特殊情况并已向辅导员请假,则需出示请假条以作证明; (4)协会成员不得以隐瞒、欺骗等手段请假,如若发现,一经查实,扣分处置。

小学生社团

(一)什么是小学生社团 一、什么是社团? 社团可依其性质分为政治性、经济性、科技、军事、外交、文化体育、健康卫生及宗教团体等;依其成员间的联系纽带分为生理、社会、精神物质以及由个体所属组织功能等方面因素结成的四类团体;亦可依其民间性程度分为官办、民办、半官办三类。 社团又称为社会团体,是指以文化、学术或公益性为主的非政府组织。 在中国大陆,根据1998年10月25日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成立社会团体必须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必须同时接受登记管理机关(民政)、业务主管单位的监督;事实上,限制或者禁止政治性团体。 二、什么是学生社团? 学生社团是指学生为了实现会员的共同意愿和满足个人兴趣爱好的需求、自愿组成的、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学生社团的活动以保证完成学生的学习任务和不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前提;以有益于学生的健康成长和有利于学校各项工作的进行为原则。学生社团组织和活动的目的是活跃学校的学习空气,提高学生自己管理自己的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学生社团可以根据学校的不同情况利用学生的课余时间开展各种形式的活动,以交流思想,切磋技艺,互相启迪,增进友谊。 学生社团必须自觉接受学校党政团组织的领导,必须遵守宪法、法律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社团活动不得妨碍学校各类正常工作和教学、生活秩序。学生社团的会员应当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学生社团不得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经营性活动。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适应社会发展需要,适应教育改革及学生成长成才的需要,积极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科技文化艺术活动,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三、什么是小学生社团? “小学生社团”指学校内的小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个性等通过自愿报名、社团招募,由辅导员共同参与组建起来的,集知识学习、社会实践、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doc

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1 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的管理和指导,引导和推动学生社团的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发挥其在建设先进校园文化和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作用,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我院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指由全日制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并在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团委注册登记的,按照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社团制度自主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第三条社团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学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在院学生社团指导中心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社团应遵循既要发扬民主又要加强纪律,既要活跃气氛又要保证秩序的原则。 第四条鼓励学生根据自己的专长与爱好有针对性地参加各类社团,发挥个人特长,培养综合素质,提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发展的能力。 第二章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第五条共青团宁夏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以下简称“院团委”)是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1. 负责全院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合并、注销、备案; 2. 指导社团按规章制度的规定开展工作; 3. 负责社团大型、涉外活动的审批及其他社团活动的审查; 4. 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 5. 与有关部门协调,支持社团开展活动; 6. 负责社团的年度考核评比等。 第六条学生社团指导部门和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义务: 1. 了解并遵守有关学生社团的各项章程、管理办法; 2. 指导社团会员大会的召开和负责人的推选; 3. 了解社团开展的活动及内部动态,严格把关,加强监督,承担活动的审批责任; 4. 配合学院相关部门,积极参与和切实加强对社团发展的指导。 第八条社团应建立档案管理制度,由专人负责,每学期整理一次,并按时上交院团委检查。 第三章社团的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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