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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定增股票发行方案设计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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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股份

股票发行方案

主办券商

二○一五年四月

声明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股票发行方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本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本公司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目录

一、公司基本信息 (2)

二、发行对象 (2)

(一)发行目的 (2)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2)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3)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4)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4)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4)

(七)募集资金用途 (4)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4)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4)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5)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对公司影响的讨论分析 (5)

四、其他需要披露的重大事项 (5)

五、中介机构信息 (7)

(一)主办券商 (7)

(二)律师事务所 (7)

(三)会计师事务所 (7)

六、有关声明 (8)

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XX股份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法定代表人:

董事会秘书:

信息披露负责人:

注册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电子:

互联网网址:

设立日期:[ ]年[ ]月[ ]日

股份公司设立日期:[ ]年[ ]月[ ]日

挂牌时间:[ ]年[ ]月[ ]日

二、发行计划

(一)发行目的

公司通过本次股票发行,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用于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新产品开发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领域。(视实际情况修改)

(二)发行对象及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安排

1.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对象为

2.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的具体情况如下:

(1)xxx,女,中国国籍,新增自然人投资者,xx年xx月xx日出生,自xx年xx月xx日以来参与证券交易,由xxx开具资产证明,截止xx年xx月xx日,其资产(市值)为xxx元。

(2)xx公司,成立于xx年xx月xx日,注册资本:xx万元,注册号xx,法定代表人:xx,注册地址:xx,经营围:xx。

(3)xx(有限合伙),成立于xx年xx月xx日,实收资本:xx万元,注册号xx,执行事务合伙人:xx,主要经营场所:xx,经营围:xx。

上述投资者与公司及其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均符合《非公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可以认购本次定向发行股票。

3.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公司在册现有股东均放弃对本次定向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

(三)发行价格及定价方法

本次定向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元。

本次股票发行价格是在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公司成长性、市盈率、市净率等多种因素的基础上,与投资者协商后最终确定。

(四)发行股份数量及预计募集资金总额

本次拟发行股票不超过【】万股,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万元。

(五)公司挂牌以来的分红派息、转增股本对公司股价的影响

公司在董事会决议日至股份认购股权登记日期间不会发生除权、除息情况,

无需对发行数量和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公司自挂牌以来未发生分红派息、转增股本的情形,故对公司股价无影响。

(六)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的新增股份登记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XX分公司。新增股份为无限售条件的人民币普通股,可以一次性进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公开转让,不存在限售安排。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运营资金,支持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主要用于公司的扩大业务规模、新产品开发等与主营业务相关领域。

(八)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处置方案

本次股票发行前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公司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九)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

本次发行拟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和授权的相关事项如下:

(1)《关于XX股份定向增资的议案》;

(2)《关于修改XX股份章程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增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股票交易方式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

(十)本次发行涉及主管部门审批、核准或备案事项情况

1、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由公司股东大会决定,无需主管部门的批准及授权。

2、本次股票发行完毕后,公司需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履行备案程序。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最新版)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前 致:公司 言 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明”或“本所”)接受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为公司新三板业务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为此,本所提供这份律师尽职调查文件清单。金明律师就本次的调查清单做出如下说明:1、请根据本文件清单所列事项提供所有有关文件。如果任何相关文件未能跟其它尽职调查文件同时提供应说明何时可以提交。在提交文件的时候,请在文件的右上角及档案名称中注明本文的问题编号,以作识别。2、如有关请求不适用,请在有关事项里注明“不适用”,并说明理由。3、“公司”是指关联公司、分支机构等;4、若本文件清单提及一个文件如“公司章程”,应理解为公司章程及所有相关修改或者补充公司章程的文件。5、就本文件清单提供的答复及/或文件所涉实际事项,在拟议的交易完成之前如有任何变化,请及时通知本所。6、请注意,本文件清单仅仅是一个初步清单。随着工作的进展,本所会进一步提交补充文件清单。北京市金明(上海)律师事务所2015年8月公司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营公司、 [键入文字] 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 文件编号1基本信息

1.1请用图表说明公司现在的股权结构,并列公司或其它法律实体在批文或营业执照中使用的法定全名、商号(如果不同)和法定注册地址或主要办公地址1.2公司所持有的全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贷款卡及其他批准证书或许可证)1.3公司基本信息的概述包括:1.3.1最新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信息;1.3.2地址和地点,办公室、工厂、分支机构和直销店的地址和地点;1.3.3现有股东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1.3.4有关公司情况简介;1.3.5全部雇员;和1.3.6有关公司的网址域名(无论是否经在有关机构注册)1.4公司下属企业(控股、参股、联营、合营企业)的资料:1.4.1下属企业清单(下属企业名称、目前注册资本、公司投资金额、公司所占股权比例)1.4.2《发起人协议》(或收购/合资合同)1.4.3设立及/或增资后的《验资报告》1.4.42012\2013年度的审计报告或资产负债表1.4.5最新《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1.4.6最新公司章程1.4.7公司设立或增资时的相关政府批文 1.4.8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税收优惠批文1.5公司组织结构图,包括名称和职能1.6请用图标说明集团公司股权架构,包括公司、公司的母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及公司的子公司、孙公司和关联公司 提供日期不适用注释 2公司设立及演变(建议至工商登记机关打印完整工商登记档案) 2.1公司设立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股东会决议、从国家、省级和/或地方人民政府获得的对公司设立的政府主管机关批文、《公司章程》等文件 1 金明律师事务所 2.2公司成立之后历次变更(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名称、住所、增减注册资本、股权转让、法定代表人变更等)的工商登记档案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所有从有关国家、省级和/或地方政府获得的对上述事项的批文(包括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批复、批准证书及相应的外汇登记证/卡)及董事会决议、股东会决议、增资协议、资产评估报告、股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挂牌培训协议】-四方协议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丙方提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三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 乙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乙方愿意向丙方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2丙方愿意聘请乙方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受乙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应甲方要求,乙方向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丙方企业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两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2服务范围 2.2.1乙方为丙方企业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2.2乙方为丙方企业提供咨询,为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用于丙方企业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用,服务满两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后。丙方向甲方支付每户企业拾伍万元服务费, 甲方与乙方诚信合作,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介绍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最大利益。向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相关营销业绩流水、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最大利益。 4.认真全面配合乙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新三板转板IPO步骤、注意事项及律师工作注意事项 一、新三板公司转板的政策现状 首先建立新三板的时候,是定义为一个独立市场的,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中的重要一环,意味着,新三板并非是沪深交易所的“预备队”。现在新三板实行的是类注册制,从理论上来说要比沪深股市所实行的核准制更加市场化。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如果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都竞相去转板,这显然不符合新三板的发展方向。也因为这样,新三板在研究提高挂牌公司流动性时,从来没有把转板作为最重要的选项。 另外,从沪深交易所的角度来说,承接新三板转板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目前新三板挂牌公司符合在沪深交易所相关板块上市条件的,估计至少也在2000家以上,这个数字远远大于眼下向监管部门提交公开上市申请的公司,其规模大约是已过会公司的三倍之多。显然,如果按“符合条件”就可转板的原则来操作,那么沪深两市将面临极大的扩容压力,市场是否能承受,也是令人担忧的。而如果不是“符合条件”就可转板,那么该让什么样的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呢?显然沪深交易所还没有相应的制度准备。因此转板还只停留在讨论、研究的层面,实际操作还有很长的距离。现在有不少新三板挂牌公司主动申请暂停交易,准备改到沪深交易所上市,他们这样做,在很大程度上就是因为对转板缺乏信心,宁愿选择排队等待。 解决问题的出路也许就在于新三板提高自身的流动性以及融资能力,更好地服务于挂牌公司,使得这些挂牌公司愿意并且能利用新三板市场实现更大的发展,新三板转板是件大事,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更牵涉新三板自身的定位以及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发展框架。在这方面的任何实际举措,都应该慎重再慎重。 二、新三板的转板(IPO)步骤简析 第一步:IPO辅导

新三板挂牌业务尽调清单(行业部分)

尽职调查清单——行业研究 一、行业基本情况介绍 (一)公司所处细分行业名称 1.公司所属行业(包括大行业和细分行业,该点很重要,尽量详细说明) 2.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公司目前的主要产品归属于xxx 行业中的xxx子行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12年修订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处行业属于“C40xx造业”,根据公司从事业务的细分市场领域来看,公司归属于xxxx领域。 (二)行业规模 1.目标市场的需求分析:对目标市场的容量进行简要估算,最好有详细的估算思路及相关数据支撑 2.行业的规模估算:全行业近三年来的总销售收入及未来三年全行业的销售收入的预测——提供及该方面相关的资料及数 据来源即可

3.市场供求波动受何因素影响?(说明行业供给和需求的每年的增长率及其影响因素,提供一些相关资料和数据)——同时提供这些资料和数据的来源 4.简要说明目前行业的利润水平如何?利润水平受供需情况影响如何? (三)本行业及行业上下游的关系 1.上游供应商主要有哪些行业? 2.下游客户主要是哪些行业? 3.上游行业竞争激烈及否,上游供应商对原料的供应是否充足? (四)行业监管体制和行业政策 1.行业有无相关的政策法规文件(如有,请提供相应文件)2.所属行业受哪些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管(简述行业的监管体制,如有相关文件,请提供)、有无相关行业协会。 3.行业主管部门是否制定行业发展规划(如有,请提供)(五)行业准入壁垒 包括但不限于政策壁垒、准入资格限制、技术壁垒、销售壁垒、生产及组织壁垒、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壁垒、施工经验壁垒等(六)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和不利因素 1.行业发展的有利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驱动、经济发展

定向增发比较分析

定向增发比较分析 一、定向增发概述 1、概念 定向增发,又称为私募,是指上市公司(挂牌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向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的行为,属于非公开发行。 2、类型 资产注入类:为打通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消除同业竞争,大股东用其资产低价换股。 项目融资类:为新项目定向增发募集资金,一般发行价格较高,以尽量少的股份换取资金,提高每股净资产,同时新项目很有希望成为公司新利润增长点。 3、特点 与公开发行相比,定向增发主要有以下特点: (1)人数受到限制 我国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的人数不得超过200人,否则为公开发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不超过10名。另外新三板要求,除公司股东外,单次发行新进入投资者合计不得超过35名。 (2)发行方式受到限制 我国证券法规定,非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诱和变相公开方式。证券法从反面对定向增发的发行方式做了一个禁止性规定。定向增发只能通过直接传递方式进行,发行消息的传播范围有限。 (3)发行对象的资格限制 定向增发所针对的对象必须是富有投资经验且抗风险能力强的投资者,即合格投资人,主要是面向机构投资者、原股东、公司员工。他们或者具有较强的金融或商业上充分判断的实践与经验,或是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抵制投资风险,或是有自身的途径可以获取投资决策所需的信息。 二、主要市场定向增发业务规则对比 (一)定向增发条件 关于定向增发的条件,上市公司和场外市场规定有很大不同,具体区别主要有: 1、是否需证监会核准要求不同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均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新三板则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定向发行导致股东人数累计超过200人以及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非上市公众公司进行定向发行,需证监会核准;二是定向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

新三板挂牌服务合同协议书范本

编号: _____________ 新三板挂牌服务合同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___ 年____ 月_____ 日

营业执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服务达成如下一致协定: 1. 甲方为合法经营的电子制造企业。 2. 乙方为合法金融服务公司。 3. 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中会产生如下费用: 1)主办券商挂牌费万元整; 2)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费万元整; 3)律师事务所法务服务费万元整; 4)财务整理费万元整; 5)甲方所得税补缴万元整(以万元整税前净利润计算); 6)高新科技认证费万元整; 7)社保及其它费万元整; 8)其它杂费万元整。 4. 以上甲方在新三板挂牌费用总计万元整,仅用于上新三板挂牌。 5. 甲乙双方共同支付新三板挂牌相关费用,其中甲方按约定支付万元整,新三板挂牌费用剩余部分由乙方负责。 6. 乙方以其投入服务和资金,占甲方________%的股份,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前,乙方所占股份不 参与分红;

新三板定增详解

新三板定增详解 定向增发作为新三板股权融资的主要功能,对解决挂牌企业发展过程中的资金瓶颈发挥了极为重要的作用。本文梳理了新三板已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过程中的全部问题,可以做为董监高定向增发工作的指导。良心干货,必须收藏。(定向发行优先股的不在本文讨论之列) 新三板定向增发的特点 1)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股份可以先发行,后备案。 2)企业符合豁免条件则可进行定向发行,无须审核; 3)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针对特定投资者,不超过35人;

4)投资者可以与挂牌企业协商谈判确定发行价格; 定向增发的对象 1)公司股东 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公司董监高、核心员工 核心员工的认定程序:由公司董事会提名,并向全体员工公示和征求意见,由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后,经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被认定为核心员工的前提是该员工与挂牌公司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即该员工

需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因此,如果子公司员工未与挂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则不能被认定为挂牌公司的核心员工。 3)机构投资者 A: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B: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以上的合伙企业。 引入外资企业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对行业准入、外汇等相关规定。单纯以认购股份为目的而设立的公司法人、合伙企业等持股平台,不具有实际经营业务的,不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4)金融产品 证券投资基金、集合信托计划、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保险资金、银行理财产品,以及由金融机构或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机构管理的金融产品或资产。 金融产品参与新三板企业的定增,无论是私募基金,还是券商资管计划,都必须是依法发行且在基金业协会获得备案。 5)与公司无关的其他自然人投资者 要求此类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资产市值500万 元人民币以上(证券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且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6)QFII、RQFII 所有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和《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规定的合格境外机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律所)新三板尽职调查清单

新三板业务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一、主体资格(请前往注册地工商部门打印自公司设立至今的所有工商登记资料) (一)公司的历史沿革资料。包括: 1、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设立的批文; 2、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过的营业执照、公司组织机构代码证; 3、公司目前有效的及所有曾经生效的公司章程; 4、公司设立过程中相关的资产评估报告、验资文件、审计报告; 5、公司历年的工商年检资料; 6、公司历次股权流转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协议、流转前后的内部决策文件、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股权转让资金进帐单、股权变动工商登记表、股权评估报告或审计报告、各股东的公司股权登记文件、股权划转相关批准文件和公司股权变化前后的公司章程等; 7、公司审批机关批准公司增资扩股的批文; 8、公司每次增资扩股的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决议。 9、股权是否存在其他争议或者未决事项,是否存在质押或者代持情况。各股东关于该股权是否涉及质押或冻结等情况的书面说明或承诺函。 (二)公司的组织机构框架图以及对外投资关系结构图

3、公司的基本存款账户; 4、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制度; 5、金额较大的其他应收、应付款; 6、公司近三年财务会计报表及附注、有关情况说明等。 四、公司的章程 公司自设立以来的所有章程、章程修正案,以及股东会对章程进行制定、修改的历次会议资料,包括股东名册、签到册、表决票、会议决议、会议记录等。 五、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及规范运作情况 1、公司设立至今,股东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2、公司设立至今,董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设立至今,监事会所有的决议、记录等资料; 4、公司三会运作等的相关文件,包括三会议事规则、重大投资决策管理办法、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 六、公司设立以来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1、公司设立以来,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变化情况; 2、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股东单位兼职情况; 3、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他单位投资或兼职的情况。

IPO及新三板审计框架协议

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 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 2015年8月日

甲方:广东新协力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鉴于: 1.甲方系于中国境内注册的有限公司,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有限公司,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 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范围 第 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内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规定的内部控制体系; (3)提供财务规范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 (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范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

新三板定增对象

新三板定增对象 新三板定增是新三板企业在股权融资中最常见的行为,也是新三板的企业功能之一,在新三板定增的时候,法律对于定增对象是有做明确的规定,新三板定增对象不能够超过数额。律伴网小编给你提供一些新三板定增对象意见。 新三板定增对象: (一)公司股东; (二)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员工; (三)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及其他经济组织。 参与新三板定增的原因 (1)新三板作为股权转让系统,其交易功能尚还不发达。在协议转让方式下,新三板市场整体交易量稀少,投资者很难获得买入的机会。未来定向增发会是新三板企业股票融资的主流方式。投资者通过参与新三板企业定向增发,提前获取筹码,享受将来流动性迅速放开带来的溢价; (2)新三板定向发行融资规模相对较小,规定定向增发对象人数不超过35人,因此单笔投资金额最少只需十几万元即可参与,无需占用大量资金; (3)新三板定向发行不设锁定期,定增股票上市后可直接交易,避免了锁定风险; (4)新三板定向发行价格可协商谈判来确定,避免买入价格过高的风险。 新三板定增的内容 又称新三板定向发行,是挂牌公司在挂牌后进行定向发行股票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发行股票后股东累计不超过200人的,或者在一年内发行股票累计融资额低于公司净资产的20%的,豁免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在每次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上报中国证监会备案。由于新三板定增属于非公开发行,企业一般要在找到投资者后方可进行公告,因此投资信息相对封闭。投资者参与新三板交易: (1)选择一家从事全国中小股份转让系统经纪业务的主办券商; (2)提供满足新三板投资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主办券商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 新三板定增的特点:

新三板今日再迎政策利好,定增新规过渡期需要这样做!

国务院8月8日印发《“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全文,规划指出:支持创新创业企业进入资本市场融资,完善企业兼并重组机制,鼓励 发展多种形式的并购融资。 规划强调:要深化创业板市场改革,健全适合创新型、成长型企业发展的制度 安排,扩大服务实体经济覆盖面。强化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融资、并购、交易等功能。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增强服务小微企业能力。打通各类资 本市场,加强不同层次资本市场在促进创新创业融资上的有机衔接。 几乎和国务院的文件同步,股转系统昨日发布文件——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 问题解答(三),进一步规范了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管理的监管要求, 明确了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股票发 行方案的信息披露要求。 核心要点包括:挂牌公司作为特殊条款的义务承担主体,也就是说不能以公司名义进行对赌;限制挂牌公司未来股票发行融资的价格; 强制要求挂牌公司进行权益分派,或不能进行权益分派;挂牌公司未来再融资时,如果新投资方与挂牌公司约定了优于本次发行的条款,则相关条款自动适 用于本次发行认购方; 发行认购方有权不经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直接向挂牌公司派驻董事或者派驻 的董事对挂牌公司经营决策享有一票否决权。 今日(8月9日)股转再一次发出文件进一步明确新三板定增新规的过渡期适 用安排。 文件指出,自《股票发行问答(三)》公布之日起,挂牌公司发行股票应当按 照本问答的规定执行,现就有关过渡安排通知如下: 一、对于尚未提交股票发行备案材料的挂牌公司,应当按照《股票发行问答(三)》的要求披露发行方案(已经披露发行方案的,应当按照要求修改后重 新披露)、建立并披露募集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IPO及新三板审计框架协议书范本

新协力集团 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财务专业服务协议书 2015年8月日

甲方:新协力集团 乙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分所 鉴于: 1.甲方系于中国境注册的,甲方的子公司拟通过改制新设为股份,并向中国证监会申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IPO”)或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新三板”)挂牌成为公众公司交易; 2.乙方系经中国证监会、财政部批准具有证券期货执业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 依据《中华人民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国合同法》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与乙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基础上订立以下条款。甲、乙双方共同遵照,全面履行。 第一条业务围 第1.1条甲方聘请乙方为甲方子公司改制及申报上市或新三板挂牌的财务审计机构,根据甲方子公司的改制及上市时间计划,乙方的工作围主要包括:第一阶段:尽职调查、公司重组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1)对公司股权及组织架构、股权及业务重组、部控制体系、财务核算、上市税务筹划、IPO或新三板挂牌时间规划提供专业建议和方案,出具尽职调查报告并持续跟进落实情况。 第二阶段:持续辅导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2)根据公司业务实际状况,结合IPO或新三板要求,协助公司完善现有会计核算体系,指导、协助公司建立起适用并符合《企业部控制基本规》及配套指引规定的部控制体系; (3)提供财务规和税务规划的持续指导意见; (4)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贵公司日常财务规和业务发展情况进行现场了解和指导,公司不定期提出的需求则及时予以响应。 第三阶段:改制及设立股份公司阶段,主要工作容包括: (5)根据公司改制工作计划,对股份公司改制基准日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挂牌企业定向增发八大规则

企业挂牌定向增发八大规则解析 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和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适用规则的不同 根据《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的公司申请其股票公开转让,中国证监会豁免核准,由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进行审查”。 根据《业务规则》“4.3.3 按照《管理办法》应申请核准的股票发行,挂牌公司在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文件后,按照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的规定办理股 票发行新增股份的挂牌手续。4.3.4 按照《管理办法》豁免申请核准的股票发行,主办券商应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并发表意见,挂牌公司在发行验资完毕后填报备 案登记表,办理新增股份的登记及挂牌手续”。 据此,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累计超过200人或者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以下简称“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定向发行应先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股东人数定向发行后未超过200人挂牌公司发行后应直接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备案。 在适用规则上: 1、股东人数超过200人挂牌公司 应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2号)及《非上市公众 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中国证监会公告【2013】53号)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申请核准; 2、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挂牌公司 应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以下 简称《业务细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1号——备案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

行业务指引第2号——股票发行方案及发行情况报告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3号——主办券商关于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意见的内容与格式(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引第4号——法律意见书的内容与格式(试行)》等规定向全国股转系统申请备案。 二、定向发行时点 1、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实行)》4.3.5:“申请挂牌公司申请股票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同时定向发行的,应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披露”,该条明确了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融资。 允许挂牌企业在挂牌时进行定向股权融资,凸显了新三板的融资功能,缩小了与主板、创业板融资功能的差距;同时,由于增加了挂牌时的股份供给,可以解决未来做市商库存股份来源问题。另,挂牌的同时可以进行定向发行,并不是一个强制要求,拟挂牌企业可以根据自身对资金的需求来决定是否进行股权融资,避免了股份大比例稀释的情况出现。 2、储架发行(挂牌后增发) 储架发行是相对于传统发行的概念。一般是指证券发行实行注册制的基础上,发行人一次注册,多次发行的机制。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41条规定:“公司申请定向发行股票,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之日起,公司应当在3个月内首期发行,剩余数量应当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超过核准文件限定的有效期未发行的,需重新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发行,首期发行数量应当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各期发行的数量由公司自行确定,每期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将发行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合同协议书范本

甲方: 乙方: 丙方: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乙方为丙方提供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三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1合作内容 1.1 乙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乙方愿意向丙方提供相关咨询辅导服务并向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机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2丙方愿意聘请乙方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受乙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 2 服务内容及范围 2.1服务内容 应甲方要求,乙方向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丙方企业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两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2服务范围 2.2.1乙方为丙方企业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2.2乙方为丙方企业提供咨询,为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3.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律合规性等达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用于丙方企业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用,服务满两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后。丙方向甲方支付每户企业拾伍万元服务费,甲方与乙方诚信合作,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介绍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料;乙方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甲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最大利益。向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相关营销业绩流水、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向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园区内的两家企业的最大利益。 4.认真全面配合乙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乙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5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6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同总标的的20%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7争议的解决 甲乙丙三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三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拟挂牌新三板公司法律尽职调查清单 现为进行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之目的,我们编制了法律尽职调查文件清单(“本清单”),希望贵公司按本清单的要求搜集整理相关资料。随着本项目法律尽职调查的不断深入和具体情况的变化,我们将不时地对本清单进行相应调整和补充。 贵公司在收集相关文件材料前,请事先阅读本清单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第一部分法律尽职调查相关说明 在文件收集工作开始前,请阅读以下说明: 1. 本清单所列之文件、问题是我们为本项目提供法律服务所必须,请公司提供该等文件的原件及/或复印件(公司需保证复印件与原件的一致性、真实性),并如实地就该等问题作出说明; 2. 本清单所列部分文件可能亦会在本项目的财务顾问(若有)、审计师和评估师的调查问卷或文件清单中提及,但仍请公司为我们提供该等文件、回答我们的问题;

3. 如公司直接或间接控制某子公司或为某子公司的第一大股东,请公司参照本清单对公司的要求提供该等子公司的文件资料(于该等子公司的法律尽职调查清单不再单独列出); 4. 本清单以下部分如无特别说明, “公司”指拟做新三板挂牌之主体。 5. 文件整理、归档和装订要求 (1)根据本清单提供完整、准确、与原件一致的文件复印件或扫描件(包括相关文件的附件及任何修订、补充文件); (2)对于按照本清单已提供的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标注“已提供”;如查明没有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请在本清单上相应注明“无”或“缺失”;如公司尚未查明是否能够提供本清单列出的某项文件或稍后才能提供,请注明“待查”或“待提供”;如果某项文件不适用公司,请注明“不适用”; (3)根据上述要求作出标注的清单和所有提供的文件资料请公司各准备两份,一份用于建立公司资料库,一份用于我们查验; (4)对于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请公司根据本清单内容、顺序、编号进行分类,并在提供文件资料首页的右上角注明该文件分类的编号及内容,以方便文件的整理和我们核对;

2015年新三板平均市盈率

2015年新三板平均市盈率 一大波私募和创投在挂牌前的热身正成为新三板的一道风景线。近期多家私募机构在股转系统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表示看好新三板市场制度创新和发展前景,将市场关注的热点从政策红利带向了市场机遇。 不过,随着越来的机构掘金新三板,成立众多基金投资新三板之际,这些投资机构的退出渠道也越来越受关注,在分层制度、做市主体扩容等改革措施没有落地的情况下,机构退出渠道也成了PE机构投资新三板的一大隐忧。 PE涌入新三板 国庆前夕,科技创投公司华软资本、阳光私募朱雀投资以及号称新三板“野蛮人”的天星资本纷纷在股转公司发布公开转让说明书,进入了冲刺挂牌的最后阶段。老牌PE信中利同样也收到挂牌的门票,有望成为首家挂牌同时做市的创投。据不完全披露数据统计,有超过100家VC和PE机构在排队等待在新三板挂牌。 对于已经挂牌的私募基金,新三板为其提供了一条迅速发展壮大的途径。去年挂牌的九鼎投资在挂牌前归属母公司权益为负300万元,但在完成两次定增后市值超过了1000亿元,奠定了实施“大金控”战略的经济基础。另一家PE大佬中科招商上月计划融资300亿元以收购50家上市公司股权,若获得证监会批准将再破新三板最大定增记录。 新三板正在成为投资机构的融资圣地,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机构赶赴盛宴。9月28日,刚刚挂牌的VC机构联创永宣公布了以每股350元的价格募集不超过14亿元的发行方案。虽然14亿元和一些已挂牌机构相比很少,但远远超过了单笔新三板定增平均4000万元的水平。 不过,有市场人士担忧,私募机构涌入新三板“圈钱”并不利于市场的健康发展。投资机构会成为新三板定增市场的“抽水机”,阻碍中小企业融资,而市场管理者应当对强者恒强的市场现象加以警惕和限制。与此同时,也有观点认为,新三板的作用更多是保证企业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及完整性,无论哪种类型的企业挂牌都应当完全交由市场来判断。 光大证券新三板团队的一位人士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私募机构本身的体量足够大,标的足够吸引投资者,挂牌后进一步提升了新三板市场的规模以及影响力,从而吸引更多优秀企业前来挂牌,同时也为投资者提供更多优秀的投资标的,社会资源配置效率大大提高,这也是建立多层次金融市场本质上的意义所在。” 另一位券商人士告诉记者,私募机构跑步入场对市场利大于弊,对于帮助投资者甄别挂牌企业质量也有好处,因为“新三板企业还是良莠不齐,一般的投资者根本没法区别。”他认为,未来做市资格也会对私募机构逐步放开。 机构带来增量资金 虽然尚没有数据能揭示私募入场究竟会对非金融挂牌企业融资造成何种影响,但更多私募机构的参与有望为市场带来增量资金和更加丰富的投资标的。

企业新三板上市规划咨询合同模板

企业新三板上市规划咨询合同 委托方: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第一条甲方 名称: 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Email: 微信: 网址 第二条乙方 名称: 地址: Email: 微信: 联系电话:联系人:传真: 开户行:帐号: 户名: 鉴于: 1. 乙方是一家专业的上市一体化咨询公司,提供新三板挂牌,企业国内外上市规划、战略投资者引入、上市辅导和财务顾问、国内上市募投项目规划、上市中介机构总体协调等上市咨询及辅导工作。 2. 甲方希望通过规划,未来实现新三板挂牌,提高企业的品牌形象、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最大限度推动旗下产业的快速发展。 据此,甲方和乙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签订本企业上市咨询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三条任务履行计划、进度、期限 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计划安排实地考察,乙方在本协议签定并收到方第一次支付费用有效凭证后20 个工作日,提交《新三板上市规划报告》,双方在提交《新三板上市规划报告》后10个工作日召开一次规划讨论会。 第四条成果提交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交《上市规划报告》中文版印刷版6份和电子版1份,并召开一次规划讨论会,以使甲、乙双方对未来上市工作达成共识。印刷版的提交日期以特快专递日期为准,电子版通过email发送,甲方须提供有效的email地址。

第五条上市规划咨询内容 上市规划咨询内容见附件1。 第六条甲方责任 及时提供真实可靠的公司资料和财务资料,及时安排乙方团队考察项目,为乙方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配合。 第七条乙方责任 根据自身的专业知识,判断分析公司上市可行性、制定适合甲方的上市方案。乙方有义务根据甲方的意见对成果进行修改,但必须坚持客观、真实的原则。 第八条费由及其支付方式 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100000.00元(人民币壹拾万元)作为委托项目总费用。甲方按照如下付款方式,按期向乙方支付该费用。 其中,第一次支付费用为签订正式合同3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50%,即¥5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第二次支付时间为提交《上市规划报告》报告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费用的50%,即¥50000.00元(人民币伍万元)。 乙方应甲方要求考察的差旅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考察人员限2人内(包括2人)。 第九条综合条款 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协议的完整表述,所有本协议达成之前的甲乙双方的信函往来以及口头协议中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地方,以本协议为准。 为保证上市工作一贯性,甲、乙双方只认可第一条和第二条列出的联系人发出的书面文件作为履行合同依据,其余各方工作人员的私下承诺和语言沟通等诉求,除非获得各方公司盖章或法定代表人签字书面确认,否则均不作为履行合同的依据,对各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均可以向对方举报,乙方接受举报的电话同第二条,甲方接受举报的电话同第一条。 甲、乙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条款作全面磋商和准确的理解,且都已知晓本合同条款中专业用语的含义。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乙双方均应切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包括本合同签订后新颁布并实施的),如本合同的约定与该法律、法规不相一致,则以该法律、法规为准。本合同相关责任未明确约定的,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关于技术咨询合同和技术服务合同确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共同协商,并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函件送达地址 1、甲方函件送达地址同本合同第一条,乙方函件送达地址同本合同第二条。 2、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意见表示都须按甲、乙双方上述约定的函件送达地址送达,一方改变其联系地址,则应提前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对方。

新三板企业尽调清单

上海鹿丰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尽调单 第一部分:法律相关资料(一式三份) 一、公司基本资料 1.最新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 2.组织机构代码证; 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 4.全套工商局登记底档资料(请公司派人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查询人的身份证到所在地工商局查询复印并加盖工商局公章); 5.公司基本工商信息登记表(工商局打印); 二、公司组织管理资料 6.公司目前的组织结构图(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及各职能部门)及各部门职责范围的书面说明; 7.公司自设立以来历次股东会、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的决议、决定、记录; 8.公司历次《公司章程》修正情况及相关决议; 9.公司目前的重要规章、制度。 三、公司人事管理资料 10.公司目前在职员工名册及《劳动合同》签订情况的书面说明; 11.社会保险的参与情况; 12.重要的劳动和人事管理制度。 四、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13.公司法人股东的《营业执照》、自然人股东的身份证或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14.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名单及其简历。

五、公司产品及业务资料 15.公司主要产品情况书面说明; 16.公司产品的营销模式 17.公司产品国内市场销售分布情况、国际市场销售情况的书面说明; 18.公司的主营业务和生产经营情况的书面说明; 19.公司产品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20.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认证证书。(如有) 六、公司财产资料 21.土地使用权 ①自有土地:包括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出让合同/转让合同;土地出让费/转让费的支付凭证; ②租赁土地:现行有效的土地使用权出租合同; ③土地使用权限制情况:土地使用权抵押合同及其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为土地设定其他负担的合同等。 22.房屋或其他建筑物 ①自有房屋:包括房屋所有权证; ②租赁房屋:现行有效的房屋出租合同; ③房屋使用权限制情况:房屋抵押合同及其担保的主债务合同,为房屋设定其他负担的合同等。 23.在建工程(包括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包括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施工规划许可证、勘察/设计/施工/装修/安装合同;出租合同,抵押合同等。 24.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1)公司无形资产清单(包括:商标、专利及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 ①商标权; 包括商标注册证(含国际商标)、注册商标受理通知书(如果尚未核准);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的认定文件;商标许可协议、商标转让协议、商标权质押合同及其担保的主债务合同等(如有)。商标注册证(若系变更取得的,提供国家商标局核准变更批文) ②专利权; 包括专利证书(含国际专利)、专利受理通知书(如果尚未核准);专利许可协议、专利转让协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要点 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约 定合作内容、服务内容、范围、费用等事宜。 新三板上市辅导顾问协议 甲方(服务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乙方(咨询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联系方式: 根据《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为乙方提供其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新三板)挂牌上市事宜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双方在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合作内容 1.甲方在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甲方愿意向乙方提供相关咨询辅 导服务并向乙方推荐有相关资质及经验的证券公司、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挂牌服务 机构。 2.乙方愿意聘请甲方为其提供相关新三板挂牌业务咨询辅导服务以及接受甲方推荐的挂牌服务机构,并向甲方支付服务报酬。 二、服务内容及范围 1.服务内容应乙方要求,甲方向乙方提供上述内容的咨询辅导服务,协调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服务机构针对乙方股改、重组、财务方面、律师方面、资产评估方面等持续指导梳理一年,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2.服务范围 (1 )甲方为乙方提供有关新三板挂牌咨询服务。 (2)甲方为乙方提供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财务规范、法律合规、公司股权理顺、资产评估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三、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本费用包涵新三板挂牌服务相关的的股权清晰合规、财务会计合理满足、法律合规性等达到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标准,服务费用(不含乙方企业不规范所产生的费用) 。乙方将分二次总计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Y 元),作为服务费。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后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Y 元) 用于乙方公司的新三板挂牌上市辅导前期费用;余款人民币(大 写) (Y 元),服务满一年后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后日内支付完 成。同时,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正式新三板挂牌上市合同后进入挂牌阶段,此一年的辅导服务费全部冲抵挂牌上市合同金额。 四、甲方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甲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 )与乙方诚信合作,为乙方开展工作提供便利,向乙方介绍与服务事项相关的情况和资 料; (2 )如有关的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应及时告知乙方,因工作需要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应当 保守秘密; (3)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4 )向为乙方提供新三板挂牌上市前的各类咨询,为乙方的相关营销业绩流水、财务规范、 法律合规、公司股改股权架构设置、资产评估等以及人员提供必要的培训、辅导、梳理以达到新三板挂牌上市标准。 (5)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应与法律及会计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规定相冲突,依法在合同约 定范围内维护乙方的最大利益。 2.乙方的基本权利义务 (1 )认真全面配合甲方工作,在工作中接触到甲方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守秘密; (2)在合同约定范围内维护甲方的利益,按时支付相关费用; (3 )应当及时向甲方发表顾问意见,按时提交项目需要的资料。 五、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为 _______ 年,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签署后如因上述任何一方无故违约或者解除合同,则违约方应以合同总标的_________ % 作为支付守约一方的违约金。 七、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如果发生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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