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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农民专业合作社典型案例

——**种养专业合作社案例简述

构树扶贫工程于2015年被国务院扶贫办列为“精准扶贫十大工程”之一。2018年3月,一个专注于通过杂交构树种养带动农户脱贫的“**种养专业合作社”成立,经过近一年的发展,取得了可喜的成果。目前,合作社通过租赁周边**户农户土地,其中贫困户**户,种植杂交构树**多亩,可养殖汉吉黑猪**多头,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合作社的主要做法和取得的成效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生产方面

合作社在生产方面以“三统一回收”为运行机制,即统一种苗、统一管理、统一收割、统一回收。对贫困户采取“两送两免双回收”的推广措施。

1、统一种苗。杂交构树不仅生长快、生物量大,而且萌蘖性强、耐刈割,单位面积产量高,每年每亩可生产构树鲜枝叶10吨左右。同时,构树还具有很强的繁殖力,可行种子、根、茎等多种繁殖方式。为了确保社员的利益,必须统一杂交构树的种苗,这样既保证了杂交构树的产量,又保证了构树饲料质量,从而提高汉吉黑猪的品质。

2、统一管理。虽然构树具有速生、适应性强、容易繁殖、热量高、轮伐期短的特点。再加上根系发达,抗旱能力强,叶子带毛,病虫害少,管理方便等优点。但是,合作社杂交构树的种植密度、除草培土、何时施肥等一系列管理措

施,合作社都进行统一管理,实行规范化操作,确保杂交构树的产量和质量。

3、统一收割。在适合的种植密度下,杂交构树能更充沛应用养分空间,从而取得更高产量,因而造林密度的调控对杂交构树高产有很大的影响。合作社每亩种植1500 株至2000 株杂交构树。当构树长至0.8m-1m时,采用机械按计划统一进行收割,不仅及时快捷,又降低了种植户的生产成本,合作社的社员们非常满意。

4、统一回收。合作社与**公司达成供求协议,签订杂交构树鲜枝叶统一回收合同,由**公司按1.5元/株的优惠价格以分3年回收的方式向合作社提供优质杂交构树苗,合作社再引导贫困户以劳动入股等方式开展杂交构树种植管理。合作社按300元/吨的价格将构树鲜嫩茎叶销售给**公司,**公司则从收购的货款中扣除构树苗款。由**公司负责机械化收割和运输,把构树鲜嫩茎叶经科学配制成有机饲料用于生态养殖。

在示范引领周边群众种植杂交构树的同时,还通过召开现场会、经验交流会,通过评估,对部分农民实行“两送两免双回收”推广措施,“两送”就是送杂交构树苗和汉吉黑猪苗;“两免”就是免费提供杂交构树种植技术和汉吉黑猪养殖技术;“双回收”就是按定价回收杂交构树鲜嫩茎叶和成品汉吉育肥猪。

二、管理方面

合作社成立以来,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多元投入、特色兴社”的原则,依照《章程》的规定,积极拓宽杂交构树种植服务领域,健全杂交构树技术服务网络,完善合作社的运行机制,提升服务种植户的水平,不仅使合作社本身得到发展壮大,而且使社员收入不断增加,深受社员的信赖,成为**构树生态循环养殖产业核心示范区的标杆合作社。

1、运转方式。在内部管理上,实行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三会”制度。合作社员代表由社员直接选举产生,社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理事会和监事会直接由社员代表选举产生,理事长和监事会主席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主持日常工作。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和检查理事会的工作,监事由成员大会选举产生。

2、两项制度。一是入股制度。合作社通过吸纳贫困户以土地入股或劳动入股的方式,与**公司共同发展构树产业链,共建**构树生态循环养殖产业核心示范区。二是培训交流制度。每季度以小组、分专业进行一次技术培训交流。在会上各抒己见,交流种植杂交构树中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若碰到难以解决的问题就邀请中国工程院院士或者中国农业大学的专家教授进行现场指导。

三、主要成效

合作社经过近一年的努力,坚持抱团发展,初步形成了经营组织化、装备现代化、生产标准化、要素集成化、产业特色化的现代构树种养产业模式。

1、规模种植聚人心。为了提高社员的收益,合作社根据《章程》规定,有计划地吸收新社员凝聚人心,扩大杂交构树的种植面积,因地制宜建设栏舍养殖汉吉黑猪。汉吉黑猪肉类产品的市场得到了有效开拓,产品流通渠道进一步拓展,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率进一步提高,合作社步入了良性循环轨道。目前,合作社种植杂交构树800多亩,可以为贫困户提供100多个就业岗位,年工资收入不低于3.6万元。

2、杂交构树显效益。合作社发动社员科学种植杂交构树,经过除草、培土、施肥等管理,大约40天后就可以进行收割。实践证明,在**市**区杂交构树一年内可以收割6茬,每亩每茬大约可以收割2吨。按每亩年产量10吨构树鲜嫩茎叶计算,扣除种苗及种植管理成本之后,每亩年均收入约2000元;再扣除租地的成本之后,每亩年均纯收入约1500元。按800亩计算,合作社当年收入120万元。

3、创新管理促发展。合作社分工明确,操作程序相对独立。通过召开小型座谈会、走访相关人员,订出了一整套科学管理方法和利润分配方案,既保护社员的利益,又不让合作社成员收益相差过大,最大限度地调动了全体成员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合作社协调、有序地发展。截止目前,合作社已先后安排30多户贫困户参加构树种植工作,每月工资收入可达3000多元。

四、主要体会

合作社坚持“自愿、合作、集约、共赢”经营理念,使全体社员共享技术、共创品牌、共得实惠。

1、当好组织者。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新形势下一家一户单打独斗的格局不能形成规模,防控投资风险能力低,导致生产销售不畅,影响社员增收。合作社通过与**公司合作引导社员种植杂交构树,真正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统一体,体现了民有、民营、民管、民享的特色。合作社通过有效服务,得到广大社员的信任,做到种植杂交构树实现互惠互利,做到了特色农业增效,社员增收。

2、当好引导者。合作社成立后,坚持因地制宜,抓住国务院扶贫办把构树扶贫工程列入我国十大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和国务院扶贫办2018年下发《关于扩大构树扶贫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为契机,与**公司形成战略伙伴,组织引导社员开展杂交构树的种植,让构树变成“摇钱树”。

3、当好服务者。合作社有没有吸引力和凝聚力,关键是看为社员提供服务的“含金量”,社员的收入是否随着服务质量的提高而提高。合作社坚持“靠科技促进发展,靠创新赢得未来,靠诚信赢得天下,靠品质占领市场,靠共享凝心聚力”的原则,在引导社员开展杂交构树的育苗、示范种植、生产管理、技术培训等方面,充分发挥合作社的服务指导功能,实实在在为社员服务,促进了**种养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2019.3.29

农民专业合作社好处

当然,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取得企业法人资格的意义远不止此。更重要的是,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有了应有的法律地位和法人资格之后,必将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本身的发展,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必将有效地促进农业经济质量的全面提升。 首先是可以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为农户统一供应种苗、农资和饲料等。统一农产品生产,建立农产品生产档案,统一收购、包装和销售,不仅可以提高产品质量,还可以降低生产和交易成本。通过与科研院所合作,可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推广,也使农民不断产生学习和掌握先进农业科学技术的需求,从而形成转变农业增长方式的重要条件。通过注册商标,进行农产品和生产基地认定认证,可以提升农产品品牌和市场竞争力。通过一部分具有较强经营能力的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领导者的努力,可以使农产品成为具有较高附加值的商品,给农民带来较高的经济效益。通过实行行业自律,避免无序竞争,可以促进农业经济健康发展,为中国农产品在国际竞争中确立应有地位打下基础。 其次是可以提高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有效地促进农村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的整合,强化农民的社会分工和

合作的意识。同时,也是把分散经营的小生产转化为社会化生产的尝试和进展,对进一步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具有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农村社区组织,它不仅为促进农村的社区建设提供物质基础,而且本身也是社区建设的重要载体。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还是农村中先富带动后富的渠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一种实现形式。 随着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进一步发展完善,当它能够更好地发挥出它的多方面社会功能的时候,也必将更有力地促进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为创新符合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土地制度,从而为中国“三农”问题的最终解决发挥重要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三江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当前,我农场随着新农村建设己进入了全新的发展阶段,在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国际化趋势下,迫切需要农业市场主体的培育、产业组织的完善和经营体制的创新。加快培育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经营体制的创新,农业产业化组织体系的完善,有利于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加快推进高效生态农业发展和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提升农业的竞争力,增加农民的收入。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结合我场实际,特制订我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规划。 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和意义 (一)有利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途径和载体,是新形势下解决“三农”问题、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的切入点和重要抓手。因此,积极引导和大力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创新农村合作机制,有利于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发展,有利于推进农村改革,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和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目标。 (二)有利于实现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 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农村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承包经营与扩大经营的矛盾,解决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

矛盾,能够推动农业体制创新和农业增长方式的转变,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实现农民持续增收。 (三)有利于区域产业发展优势和特色的形成 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互助性经济组织,以其特有的民办性、专业性和合作性,有利于更大范围的联系和合作。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兴办,可带动更多的农民调整农业结构、发展优势产业和区域特色产品,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市场竞争地位,促进农村商品化、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和服务行业快速发展,降低农产品生产经营的组织成本和交易费用,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最佳规模效益。 (四)有利于农业标准化生产模式的建立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把分散经营的农民组织起来,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有利于推广先进的农业技术和生产方式,创新农业标准化推广管理模式。将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成推广标准化的主体和标准化生产管理的自律性组织,可以起到示范引领作用,逐步形成按照农业标准体系进行生产、加工、销售的局面,以实现农业科学化管理,保证产品质量安全,创立农业发展新优势。 (五)有利于转变政府的农业管理职能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转变政府职能,实施农业农村宏观调控和微观服务,创新农业和农村经营机制,实现现代农业的客观要求,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准确地了解农民群众的需求,落实各种指导、扶持政策,有效转变政府职能、降低行政成本、落实农村政策、改进政府对农业的领导和管理模式。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转化教育后进生的典型案例

转化教育后进生的典型案例 上学一周后,刘瑞军的学习情况明显比同学们差。他智力、想象力一般,自理能力不强;课下说话比较大胆,课上却不敢发言,即使发言了,回答的问题也是结结巴巴的。基础较差,学习成绩不理想。课堂上的他注意力不够集中,思想常开小差,比较沉闷,课下作业写的字迹了草,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现象严重。对其进行说服教育、表扬鼓励,奏效的持续性短,学习成绩不理想。孩子在家庭中的依赖心理较重。因此,可以运用教学艺术,激发学困生学习兴趣: 为了拓宽学生的思路,帮助学生灵活地自选贴近自己生活,适合自己能力和生活背景的其它作业,并将自选作业分为“语言锤炼”、“师生谈心”、“你我特长”、“综合园地”四个栏目主要想通过这样的多元化家庭作业,促进他字词、语句、写话的学习,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习惯;引导学生赏识自我,各栏目作业基本特点如下。 “语言锤炼”:写句子训练。写句子时,注意模仿课文中的句式并结合现实生活,将句子写完整、写具体、写生动,注意运用学过的词语。 “师生谈心”:主动与老师进行思想、情感交流;读老师在作业本上“留言”,注意及时给予反馈。 “你我特长”:写同学或自己身上的“闪光点”,肯定同学或自己取得的成绩。 “综合园地”:做自己感兴趣的各种类型作业。如,摘录课外优美语句、段落;出小报。每次家庭作业,一般要求学生选做一两个栏目(多选不限),作业量不作具体规定。在进行以上多元化作业时,我重视了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让作业有弹性、有机动性。 第二,结合教学,对作业作出适当的提示,体现教师的主导地位。用两种形式给学生适量的家庭作业提示。一是阶段性的“黑板提示”。如课文中出现“有的……有的…”的句式,希望学生能掌握它运用它,我在作业本上的一角写上:“留心周围事物,注意联系生活,用‘有的……有的…’说话,并写几个句子”。 第三、运用多种批改符号,勤写留言,勤于赞赏。批改家庭作业时,注意用批改符号,注意写留言。但一般不用“√” 、“×”批改符号,而改用“~~!”“☆”“^_^”和“—?”。每次都在部分他的作业本上留言,文字有多有少,有一两字的,有一二百字的,要尊重学生,本着赏识教育的精神,使学生得到精神上的满足。 为了提高他的学习自觉性,我的不断激励、表扬。刘瑞军的学习积极、主动意识越来越强。他不但能按时认真地完成作业了,而且课堂上也变得积极大胆起来,做小动作的现象几乎没有了。课间还不时地走到讲桌前帮我收拾作业。看到这一切,我由衷地为他高兴。 刘瑞军的学习态度有了质的飞跃,可谓一大收获,但学习成绩,仍不理想。平时的成绩时好时坏,在班级内属于中偏下者。为此,他的爸爸、妈妈不免又有些急躁。于是,我找到他家长问:“不要总对孩子发火呢?要知道,使孩子有一点儿进步是多么艰难的事情。” 我诚恳地安慰他们说,“孩子的学习态度有了可喜的变化,主动积极性强了,进取心高了,孩子的学习成绩,就不会没有改观。这只是一个过程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因为语文素养的形成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正如人爬坡,每前进一步是何等的艰难?组词记不住,就多些多练。你不能站在高处以大人的眼光看待孩子,在学校学了就得会,那样是对孩子的一种压制;我们应该站在和孩子平等的角度甚至更低矮的角度来推着孩子向前、向更高的目标奋进。“我们都希望孩子好起来,但不能把眼前孩子一时的学习成绩看得过重,应该为孩子的未来着想,为孩子的一生着想。从这个角度上讲,我们最主要的是应该在培养孩子做“人”的同时,培养孩子不断进取、顽强拼搏的意志和毅力。人的一生短暂曲折,因为有的人从幼小的时期就已经开始刻苦努力,所以他们早在青少年时期就取得了成功;但大器晚成的例子也不少啊。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现实意义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概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继农村家庭承包责任制后实现农业“第二次飞跃”的有效手段,是农业实现规范化、专业化、产业化和集约化发展的重要组织形式,是国家支持和保护农业体系的重要途径,同时也是政府对农村经济进行调控,对农业实施有效管理的关键之举。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不仅是市场经济条件下提升农业产业发展水平,促进先进农业科技推广,增强农民市场竞争能力,培养农民民主意识、合作意识,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手段,也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现“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目标的有效载体,是我们解决“三农”问题、推动新农村建设、构建农村和谐社会切入点的重要抓手。 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意义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途径。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最关键的是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这是农民提高生活水平、生活质量,改善村容村貌,促进乡风文明的物质基础。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农民单家独户地小规模分散经营,种养面积小、产量低,农业生产成本高,难以形成规模优势,加上信息不灵,科技含量低,经济实力弱,农业经济效益并不明显。农

业作为弱势产业,农民作为弱势群体的地位更加突出。 2、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一种由农民互助合作性质的经济组织。 通过联合生产,规模经营,可以有效地将分散的资金、劳动力、土地和市场组织起来,解决市场“小农户”和“大市场”的对接和适应问题,以较低的交易成本进入市场,降低交易费用,提高农副产品的附加值,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生活富裕的目的;也有利于解决稳定家庭联产成包责任经营与扩大规模经营的矛盾、农户与龙头企业之间的矛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增强农户和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逐步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谈判地位。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促进农业科技推广、培养新型农民、提高农民素质的重要渠道。 农民是农村的主人,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力量。建设新农村,应当重视农村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强化农村劳动力的科学技术和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培养造就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而搞好农业科技培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科技文化技能,则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成员提供服务的主要职能之一。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也为广大农民学习经营管理、市场营销、法律等方面知识提供了平台,可以使农民在科技推广、分工协作、组织管理、市场营销、对外联系等方面得到锻炼,有利于增强农民的科技意识和合作精神,提高适应市场经济、接受新事物的能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培训往往结合合作经营的项目,根据实际生产的需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浅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财产权(一) 论文关键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财产权;财产归属 论文摘要: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我国农村有着蓬勃的发展态势。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人应当具有法人财产权。此处的财产权是一个权利的集合,包括了物权、债权、知识产权和财产性利益等内容。但是有一些财产权,则因农民专业合作社权利能力的限制不能被其享有。农业合作社有着悠久的历史,早在汉默拉比大帝时期(公元前2067—前2025年),汉默拉比法典就允许获得了经济自由和独立的农民在合作的基础上管理土地。但是真正被称作合作制之父的是威尔士人罗伯特·欧文,一个空想社会主义者。现代意义上的合作社起源于1844年,一帮英国的纺织工人建立的RochdaleSocietyofEquitablePioneers,这个协会还在吸收其他协会特征的基础上形成了Rochdale原则,如今美国的合作社还是在这个原则的修正版指导下运行。我国在建国之初也曾经讨论过合作社的引入,并且在1950年7月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草案)》,后来随着一系列的政治变化,我国的合作社逐渐发生了异化。合作社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让现在的人们一提起合作社就想到那个令人心有余悸的年代。本文所讨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同类农业生产者或者同类农业服务提供者之间的互助性组织,与我国20世纪80年代以前所说的合作社不具同质性。 近年来,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或称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了蓬勃的发展,各地专业合作社在经济生活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吸纳的农户数量也占据了可观的比例。目前全国农民专业经济合作组织总数超过15万个,成员的数量达到2363.5万,占全国农业总户的9.8%,占农户总数的23.3%,接近1/4。如此众多的合作社在农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成为新形势下农民致富、农业发展,农村改革的一股全新力量。然而,曾经有很长一段时期我国并没有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规范,甚至连部门规章都没有,有的只是《农业法》中的一些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实际的指导意义,因此过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很多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开展活动。但是,农民合作社是不同于商事公司的一类组织,在登记、税收、反垄断的豁免方面都应有不同于普通公司的对待方法,合作社作为一种特殊主体需要特别的对待。在这样的经济和社会背景下,浙江省2004年出台了《浙江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并于2005年1月1日起施行,成为我国首部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文件。该条例的出台使得浙江省范围内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组织运作和解散等有了法律上的依据。全国人大农委从2004年9月开始在《农村经济管理》上发表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系列立法专题研究报告。2005年8月4日,《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法(征求意见稿)》(草稿)出炉,2006年6月,初审稿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讨论,2006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4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依法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该条规定了合作社的法人地位,采用列举加概括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可以行使权利的客体,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了合作社对这些权利客体所享有的权利。这种规定方式回避了对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享有的权利的概括性规定,没能给合作社的财产权以适当的空间,本文意在通过分析合作社法人在财产方面的权利,以期在理论上完善合作社的主体地位,避免实践中因理论不清而出现无谓的争论。 一、合作社的法人财产权 合作社作为一种法人,已为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所明定,此即意味着合作社应当具有法人所具备的权利能力。“在财产法上,法人与自然人的权利能力的范围是一致的,即它不仅可以作为财产权的享有者,即权利主体,而且也可以作为承担着,即法律义务的归属主体。在履行义务时,它以属其所有的财产,而且仅以其财产承担责任。”这是法人在财产权层面

德育案例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 ——后进生转化案例

特别的爱给特别的你——后进生转化案例 爱永远是教育的真正内涵。如果没有爱,任何说服都无法开启一颗封闭的心灵;如果没有爱,任何语言都无法打动一颗冰冷的心。惟有爱,才能点亮心灵的灯盏,驱除蒙昧,收获希望。要做好后进生的思想转化工作,就要给他们一份特别的爱,那就是因人而异,给予他们充分的信任、鼓励和宽容。 一、给孩子一份信任,就搭起了一座沟通的桥梁。 后进生与一般孩子的差异不仅仅在于行为上,更在于心理上。由于后进生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受到家长、老师和同学的批评甚至责骂,因而会滋生出一种抵触情绪。同时,由于后进生在改正缺点的过程中会出现反复,因而容易使家长和老师对他们缺乏信任。后进生与家长、老师、同学之间缺乏应有的信任,往往又会造成师生关系、同伴关系、家长与子女关系的紧张,而这种紧张关系不利于后进生的转化。因而老师要充分信任后进生,帮助他们找到值得信赖的角色感觉。 我这次带的班上有一个同学是一个典型的后进生。开学第二周,黄某连续两次早操迟到,同时女生委员也反映,黄某从不搞寝室卫生,与同学相处也不融洽,关系比较紧张。无独有偶,科任老师也反映她上课睡觉,很少听讲。所有关于黄某的负面信息加在一起,使我不得不引起重视,决定着手解决她的问题。 但是,怎么解决呢? 把她叫出来一顿猛训?还是叫她写保证书,逼迫说什么“永不再犯”之类的话,再或者在全班同学面前毫不留情当面剥皮,使之无地自容,收敛本性?这些惯常的招数都一一在我脑海闪现,可在一刹那间,又马上被我一一否定:简单粗暴,没有人情味,且很难奏效。 考虑再三,我慎重地拨通了她家的电话。 在电话里,我只字不提她违纪的事,只是说她可能还没有适应新环境,心情不太好,在学习和生活上表现不够积极。而后,我旁敲侧击地了解到了她的家庭和成长的环境以及她在家的表现,从她的父亲的嘴里得知原来黄某处在一个重组家庭,生母对她不闻不问,生父在农村小学任教,平时忙于工作,即使有时间,也只将目光与心灵聚焦于再婚生子身上,黄某平时和爷爷较亲,亲人对她的关怀也主要来自于年迈的爷爷。处于青春期的她个性叛逆,意志薄弱,因涉世不深,思想单纯,自我保护能力差,又因特殊的家庭成长环境,导致她性格孤僻,没有朋友,而且由于爷爷平时的娇惯,她懒惰怕吃苦,说话刻薄,同学们更加疏远她。 了解这一情况之后,我觉得黄某之所以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主要是缺少关爱,她目前最需要的不是老师的训斥与批评,而是理解与爱。 第二天,我把她叫到教室外面,娓娓地跟她交谈,问她为什么上课不愿听讲,在校表现不积极?是不是有什么老师不知道的原因?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及作用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与作用 (广东省普宁市) 2007年,《农民专业合用法》正式实施,2008年,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加快,中共中央作出《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在新形势下要发展集体经济,着力培育农民新型合作组织。以后几年“三农”问题的政策导向,都是希望农民创新体制,科技兴农,在集约化、产业化、规模化中组织起来,走共同富裕之路。 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立起步慢,数量少,不平衡,带动国不强,工作思路与国家法律的导向不一致,农民“善分不善合”,大多数农村基层组织对此有心无力,指导不够,管理不规范,向心力和凝聚力不强。怎么组织农民,谁来组织农民,这是农村工作实为急迫之事。 就当前我市“三农”的实际出发,必须以“一镇一品”工程作为平台,按照“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运行规范,管理民主,带动明显”的要求,镇村组织,能人引领,积极鼓励有能力的相关组织和个人创办专业合作社,有效增加农民收入。 办好农民专业合作社,要有懂专业、善经营、愿为社员谋利,具有奉献精神,深得社员拥护的骨干担任合作社领导人。社员同心合力,才具有生命力。这里,谈一谈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原则 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2、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3、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4、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5、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它是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并以服务成员为宗旨。 2、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之上。 3、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它经营的同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 4、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自愿联合和民主管理。 5、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盈余返还为特征的经济组织。合作社的当年受益,在按一定比例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应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这是合作社与农民结成利益机制关系。是合作社与一般企业的区别。 (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培育农民市场主体,实现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载体,是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重要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模板

合作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本社及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 第二条本社名称: 本社住所: 第三条本社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补助、她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它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三章业务范围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及信息技术服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第五条全体设立人为本社成员。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本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或对本社予以支持的,承认并遵守本社章程,履行入社手续的,能够成为本社成员。 第六条本社的成员中,农民成员为人,占成员总数的 %。 第七条成员要求退社的,应当在财务年度终了的三个月前向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提出,退社成员的成员资格自财务年度终了时终止。 第八条成员退出本社须以书面形式提出,出具责任承担字据,理事会讨论经过后办理相关手续。 第九条成员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经理事会批评教育无效,由理事会决定予以除名,并办理退社手续: (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制度; (二)不履行成员义务; (三)其行为给本社名誉和利益带来严重损害; (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依法惩处的。 第五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某农民专业合作社先进事迹材料

围绕特色产业,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 帮助农民增收致富 ------XXXXX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事迹材料XXXXX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XXX乡,成立于XXXX年X 月,目前共有社员XXX多人,成员出资总额XXX万元,现有资产XXXX 万元。合作社以共同繁荣、共求发展、为宗旨;以诚信树立品牌,以科学创造价值为服务核心;以服务万家、带动万家、致富万家为服务目标。在各级政府和业务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经过广大合作社成员的共同努力,合作社规模得到了较大发展,现有核桃晾晒场地XXXXX平方米,库房XXXX平方米,收购场地XXXX平方米,工作人员XX人,农产品购销旺盛,每年收购、出售以核桃为主的农产品XXXX 吨以上,购销额XXXX余万元,社员人均收入增长XXXX余元,为当地农民致富创造了良好的平台。 一、顺应市场发展,创建合作社 近几年,种植核桃已成为XXX农民发家致富、增加收入的一个快速致富项目和重要的经济收入来源。但是,由于受市场等方面因素的制约,零星分散的核桃种植和销售势单力薄,无法适应千变万化的市场需求,难以规避市场风险。同时,种植和销售也存有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个体种植,没有系统的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不力、核桃品质无法大幅度提高;出现收购价格不稳,损害了农民利益,挫伤了种植核桃的积极性。针对这种情况,XXXXXX供销社为了给当地农民提供服务,为农民谋利益。在各级政府和上级社的大力帮助支

持下,于XXXX年X月,由XXXXXX供销社领办,成立了XXXXX农产品购销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合作社前,为了提高农民对成立合作社重要性的认识,使他们积极主动地加入合作社,XXX供销社印制了XXX 余份宣传材料,到农民家中去宣传,反复讲走合作社联合之路的好处,合作社可以提供的各种服务和核桃种植的发展前景等。在供销社领导的引导启发下,首批有XXX多户农民愉快地申请加入了合作社。为了把合作社办得更规范一些,起点更高一些,制定了合作社章程,选举产生了合作社理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人员。合作社成立后,完善制定了各项内部管理制度,种植户按照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积极参与合作社管理,主动交售产品。同时,合作社还坚持定期例会制度,及时听取社员意见,总结工作,研究发展,为今后合作社的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二、合作社主要成功做法 合作社创立以来,紧紧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坚持为社员服务的办社宗旨,以为政府分忧、助农增收为己任,加强合作社内部管理,强化为农服务,促进了当地经济发展。 一是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提高了农户入社的自觉性。在提供种植、销售服务的过程中,合作社管理人员通过学习合作社的相关职责,学习国家对合作社的优惠政策,从思想上提高了认识,提高了为农民服务的自觉性。在合作社成立之初,由于当地农民对合作社的作用认识不足,不相信合作社,他们认识合作社就是为了给成员赚钱,不会对其它农民有什么好处,合作社收购核桃比较困难,联系的外地销售

后进生教育案例与分析

后进生教育案例与分析 一个学校,一个班级,学生总有好有差。作为一个教师,既要关心优等生,更要关心后进生。在教育教学中,对待他们我们要做到“五多五少”,具体是:多亲近,少冷面;多鼓励,少指责;多注意,少冷落;多信任,少嫌弃;多尊重,少急躁。 在课堂上,一些学生精神饱满、思维活跃、发言积极、敢于争论,而有些学生却面目无神、默默无语、似听非听,甚至扰乱课堂,这些学生要么思想品德差,要么学习成绩差,或者二者兼而有之,表现比较落后。这些学生学无兴趣,言无知识,做无能力,争无斗志,很难适应当今社会变革的需要。 后进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 一、自卑感强。后进生由于各方面较差,受到批评较多。父母的训斥、怒骂,同学的讽刺、挖苦,加上某些教师的“另眼相看”,使他们感觉低人一等,进而自暴自弃。二、逆反心理较强。因为深感别人对自己的轻视,后进生的言行比较反常。例如,认为违反纪律是“勇敢”,向老师反映情况是“出卖朋友”。他们在处理同学关系时重感情、讲义气。后进生的形成,固然与家庭、社会和学生等因素有关,但与教师的教育思想、教育态度和方法更有直接的关系。 一、后进生的成因及心理 1、教师言表的威严。平时教师在学生面前总是公文式的语言、严肃的表情,让学生感到一种难以接近的威严。在严师面前,一些成绩中等或偏差的学生往往不知所措,精神受到长时间的抑制,内心焦虑不安,

惟恐自己的言行会冒犯老师,于是便对老师敬而远之。久而久之,老师也对这些学生渐渐淡忘,忽略了他们的存在,使他们成为可有可无的个体。 2、教师批评上的失误。课内我们常常会这样批评学生:“怎么又忘了,讲过几遍了还不懂?你是怎么听课的?”老师的愿望是好的,但却没有考虑这种指责,最容易破坏学生的情绪,打击他学习的积极性,让他觉得自己确实“笨”,只好“安分守己”,举手发言是别人的事,自己能听则听。 3、课内调控上的不公。有时老师为了完成教学任务,或追求公开课的“效果”,眼中只有那些口齿伶俐、对答如流的学生。学生对这种不公平的现象耿耿于怀,使他们心理上蒙上了一片失望的灰暗,久而久之,就习以为常了,反正举了手也轮不到我发言,干脆不举手。 4、教师教学上的偏差。老师把学习基础差、听课吃力的学生,视为累赘,认为请他们发言是浪费时间。这些学生也乐得不动脑,身在教室,心系下课怎样玩得痛快。 5、学生自身的压抑。有些学生因为口齿不清,或结巴口吃,身体缺陷和变声期,惟恐自己的举手发言,会引来同学讥讽的笑声,所以他们更愿意保持沉默。 二、激发活力,体验成功 作为一个教师,既要关心优等生,又要关心后进生。关心优等生往往并不难,许多事情,只要教师一指点,优等生便立有起色,进步较为显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浅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特别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实施,更为合作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明确了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这是我国首次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将创新农村经营体制和机制,建立农村新型服务体系,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现代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带来广阔的前景。本人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作用谈几点看法。 一、政府与社员之间的桥梁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将社员的各种信息和诉求收集整理后理性地传递给政府,并将政府的农业政策传达给社员。借助农民专业合作社,政府可以通过较少的投入获取决策所需要的比较全面、真实的信息,又可以通过专业合作社的帮助促进政府政策的顺利推行。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帮助政府决策方面也能发挥独特的作用。专业合作社对所从事的行业具有较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既了解社员意愿,又了解国家发展状况。专业合作社参与政府决策,不仅有助于避免一些决策失误,还能够促进政府决策的贯彻落实。 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要组织形式 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一是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敖汉旗第一个妇女专业合作社——长胜镇长胜村农家女子种养专业合作社是由7户从事种养的妇女组成的。该合作社是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社团法人组织,固定资产600万元。主要从事大棚种植、养猪的产销合作,本着门户开放、进退自由、民主管理的原则,不以赢利为目的,加强社员间合作,增强社员的市场竞争能力,增加收入,降低风险,提升社员的实力和素质,促进产业发展和乡村经济发展,发挥集体智慧,真正走出了一条以健康为主线的绿色种养的合作道路。该社向社员提供或协助提供农畜产品的供求价格信息;向社员提供或协助提供优良品种、技术指导和相应的生产资料;根据市场需求调整生产规模、品种,在此基础上组织统一销售,同时对社员交售的产品进行质量验证、分等定级,形成统一品牌,建立广泛的销售网络,以争取稳定的销售渠道,扩大销售规模和提升销售价格。该合作社成为社员发展生产,增加收入,发展农业产业化的重要形式。该社发起人国秀玲说:“只有敢于尝试,才有成功的可能,我对合作社的未来充满信心。” 二是为农民的专业化生产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有利于推广应用先进的农业科学技术,提高农民抵御市场风险、经营风险和自然风险的能力。例如,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种植习惯、经济基础等确定适合当地发展的产品以后,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注册集体商标、地名商标,通过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敖汉旗四家子镇成立的“敖汉塞沃肉牛产销农民专业合作社”,采取统一引牛、统一标准化饲养、统一饲料、统一防疫、统一销售的“五统一”模式,现已发展社员32名。社员养牛从品种引进、饲养管理、饲料调制、疫病防治等得到了可靠的技术保障,专业合作社已成为科技服务的平台。由于实现了股份合作、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内带农户、外联市场的局面,把分散的千家万户生产有效地整合起来,提高了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和养牛户的组织化程度,增加了养牛户的经济效益,合作社与社员达到了“双赢”效果。 三是加强社员自律,协调专业合作社的内外部关系。农业生产的分散化和非组织化制约

大农讲堂(10) 郭亚军: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 你不可不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大农讲堂(10)郭亚军: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你 不可不知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2017年12月27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新修订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是在新的历史情况下,针对我国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所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指明了发展道路,提出了发展要求,提供了发展动力,它的顺利实施必将有利于我国新时期农业农村发展目标的实现。对比阅读新旧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可以发现新版法在许多领域都做出了新的突破。总结起来就是:发展方向更加明确;外部合作权利更加灵活;内部管理权利更加扩大;扶持更加精准给力;政府管理更加规范。新版法的灵魂和关键词:规范、规范、还是规范。发展方向要规范,外部合作要规范,内部管理要规范,扶持政策要规范,政府管理要规范。不在规范中发展,便在不规范中灭亡。 一、发展方向更明确1、发展目标明确 旧版《农民专业合作法》的重点是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在此基础上予以规范提高,目标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重点是规范,要求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实现规范化发展,在规范的基础上提高,目的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更加明确和

远大。这一条对于现有的合作社既是机遇也是危机,合作社发展野蛮生长泥沙俱下的时期已经结束,整合规范的阶段已经来临,未来只有实现规范化管理的合作社才可以生存,并且可以获得更加强劲的支持,而那些无法实现规范化发展的合作社将不是国家支持的重点,最终结果是被淘汰。2、合作对象和经营范围更加明确与旧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比,新版取消了取消有关“同类”农产品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中“同类”的限制,扩大了《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对象,列举增加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不再局限于经营同类农产品的经营户,可以进行更大范围的合作。另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可以向旅游业、服务业等第三产业的领域扩张。这一修改的重大意义在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渐渐突破专业的限制,向更大范围的合作扩张,无论是合作对象和事合作范围都更为广阔,那些专业合作社的能人们一定要善于利用。二、外部合作权利更加灵活1、市场主体权利更加扩大 新版与旧版对比,这一条在强调继续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保护的前提下,赋予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其他市场主体平等的法律地位,凡是其他市场主体享有的法律地位,农民专业合作社都可以根据这一规定要求同等享有,使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拥有更大的活动自由度。2、自由合作权利更加扩大:读三遍根据新版《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为扩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围做出了明确的界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同时在第四条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由此,从法律上将合作社制度与股份公司制度区分开来。但是作为市场经济产物的合作社制度和股份公司制度究竟有哪些本质的区别与内在的相互联系? 一、产生的直接动因 公司制度的起源可以追溯到中世纪,它首先是与海上贸易、分散风险的要求联系在一起。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现代股份公司,是16世纪新航线、新大陆发现后,资本主义出于殖民扩张、对外贸易、完成资本原始积累的需要而创新出的一种现代公司制度。因此,股份公司制度的出现,本质上是商业资本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追求财富增长而实施资本扩张的一个结果。 而合作社的制度安排则出现在19世纪中叶工业革命以后的社会转型期。当时大机器生产取代了家庭手工作坊,资本排挤劳动,劳动力异化为商品,产生了无产阶级和资本家两大阶级的对抗,并引发了社会经济的剧烈变动,大批无产者和处于破产边缘的小生产者阶层

孤立无援。这些经济弱势群体为了避免大资本、中间商的盘剥、维护自身的生存地位,创立了以服务为目的的自助组织。他们联合起来,试图以团体的力量解决个人无力解决、或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改善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因此,简单地讲,合作社制度产生的直接动因源于经济弱势群体“保住阵地”的一种自卫行为,这与社会中的经济强势集团成立股份公司“扩大领地”的进攻性行为有着天壤之别。 此外,合作社制度的产生,与空想社会主义思想、改良主义等各种合作思潮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合作社制度自其诞生之日起,就有着很强的社会变革主张,它是作为资本主义生产的对立物而出现。而股份公司的创新则是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方式的内在需要。 二、组织目标 与产生动因相联系,股份公司的目的就是为股东的资本增值服务,最大限度地追逐利润;而合作社则是为小生产者为主体的成员的营利服务,为成员服务是合作社的目标,在组织内部,合作社不赚取其交易对象、服务对象——成员的钱。《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第二款规定了合作社的基本原则之一是“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具体举例,农户联合起来组建农产品销售合作社后,合作社的目标就是通过联合销售成员各自生产的农产品,降低成员各自经营的市场风险和成本,提高农产品的竞争力,尽可能地为成员卖出高价,合作社向消费者销售农产品赚取的利润将全部返还给农产品的提供者成员手中;而股东投资者建立农产品销售公司后,公司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农村专业合作社法讲解 2006年10月31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4次会议通过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共九章56条,自2007年7月1日起施行。下面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里,农民兄弟比较关心的几个问题介绍一下。 合作社就是把许多农民的农产品集合起来出售,卖一个好价钱,当然也可以集中采购生产资料,把价钱降得更低。这样的话,直接增加了农民的收入。同时由于生产规模大,获得技术服务方便,产品的质量更好,这就是办合作社的好处。比如说养猪的农民,一家一户分散养的时候,在抓小猪、买饲料、防疫、卖大猪的时候,都得自己去市场上办这些事情,交易的成本也很高,但是如果大家合在一块儿的时候办,由于集中起来了,那么抓小猪的时候,买的时候要多,买饲料的时候买的数量大了,这样的话,价钱就有可能便宜,防疫集中起来进行也方便了提供服务的人,同时服务的质量也可能更好,服务的价格也可能下来,卖大猪的时候猪多了,卖的方便、卖的价格也就高了。比如说有一个地方,是生产万寿菊,在当地这个万寿菊也是个优势产品,原来农民是一家一户进行生产的,那时候收购万寿菊的企业对农民的条件非常的苛刻,扣水、扣杂比例都非常的高。后来当地的农民组织起来了,成立了一个万寿菊的生产协会,这个协会同当地的加工企业进行对话,扣水、扣杂率以前的时候,没成立协会的时候是32,,通过协会组织农民共同和收购企业进行协调,最后扣水、扣杂率从32,降到了10,,这一项当地的花农每年增收就有50万元以上,这说明什么,说明联合起来力量大,共同闯市场,可以取得比较好的市场条件。还比如说浙江有一个西兰花的生产合作社,在这个生产合作社里边,它制定了统一的生产技术操作规程、质量安全管理守则等等一系列的规章制度,统一了生产、用药、施肥等等环节的技术要求,它的产品质量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实现了从生产到销售的规范化的操作程序,现在它的质量因为有了保证,所以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性质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农民专 业合作社的性质 大力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是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一项有效措施,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的一个重要环节。近年来,随着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和各级供销社体制改革的深入,建立、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农民增收,发展农村经济,已受到中央及各级政府极大的重视和关注,本人结合实际工作的一些体会,谈谈关于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几点思考。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然性和重要性(一)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要求。在我国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形势下,如何实现千家万户小生产与千变万化大市场的有效对接,不断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帮助农民增收致富,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积极培育和加快发展农村合作经济组织。随着农业生产专业化、社会化水平逐步提高,也要求产品必须标准化,农民必须组织化。以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一种新型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在不改变产权关系,不削弱农民独立自主经营地位,不影响农民生产积极性的前提下,通过资本联合、劳动联合、销售联合等方式,把千家万户的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发展和闯市场,较好地解决了目前集体经营在组织建设上比较薄弱的问题,实现了有统有分,统分结合,成为现阶段农村经济发展的迫切要

求。(二)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我县农业和农村经济发生了历史性变化,农村经济有了较快发展。但是,农业和农村经济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后,农业生产还存在一定的盲目性,农产品流通不畅,转化能力低,出现卖难; 农民增收滞缓的矛盾日益暴露出来,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严重地影响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推进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创新,可以统一利用资源,使生产要素实现优化组合,有利于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农产品竞争力,带动农民共同致富。因此,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既可以为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载体,带动农村二、三产业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又可以扩大农业规模,促进农业结构规模化调整,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实现农业增效。(三)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效形式。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加盟,形成″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运行格局,不仅能较好地填充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断层”,还可以有效地协调公司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关系,降低龙头企业与广大农户的交易成本,大大消除广大农户与企业交易过程中不平等带来的种种问题,从而实现公司与农户利益的“双赢”。因此,在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化的过程中,要把发展区域性、尤其是发展较大区域性的专业合作社,摆上重要位置。(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供销社回归“三农”的主要载体。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指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要推进制度创新,增强服务功能。支持农民按照自愿、自主的原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如何发挥引领作用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个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一样,是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具有法人资格,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是一个经济实体,也是一个松散型的联合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自2007年7月1日施行以来,我县已注册登记发展5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以泡核桃、蔬菜、食用菌、中药材、兰桉、冬桃、苗木花卉种植和肉牛、生猪、白鹅、土鸡、黑山羊养殖等为主。各专业合作社入农户5户至100多户不等,经营承状况也各有千秋,发展并不平衡,但都有所发展。 一、我县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现状 我县农民专业合作社起步并不晚,2008年就已注册登记3户农民专业合作社。特别是今年县委、县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稳步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意见》(党发[2011]9号)、永平县人民政府永政办发[2011]97号檔,《永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平县农村现代流通经营服务体系和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县政府成立领导组,并下设办公室,各乡镇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及设立办公室,对于大力发展我县的合作经济组织和服务体系是大有益处的。县委、县人民政府已经确立了“县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乡镇有农村合作经济组织服务指导站、村有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目标,就是要做到全县主要特色农产品都能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实现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 目前,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还很滞后,功能还不能充分体现出来,带动作用并不明显,成员之间并没有真正形成利益共同体,都在起步、探索、融合阶段。可以完成组织成员所需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和技术、信息、咨询等服务,但统一销售成员生产的劳动成果、拓宽销售渠道,形成整体合力,不断壮大合作社实力尚须努力。那么我县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出路在哪里呢? 二、以优势农产品为依托,将合作社成员及广大农户组成利益共同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自身发展过程就是要实现组织成员所需要的生产数据和销售成员生产的产品,从而带动周边从事同类生产农民的实现由合作社统一购种、统一生产、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与农户结成利益共同体,外联大市场,内联养殖、种植散户,实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的运行模式,保护农民利益,共同抵御市场风险,提高优势农产品的市场竟争力,带动更多农民致富,扩大我县优势农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在资金、技术、信息、销售管道等方面提供全力支持,只有使农民在加入专业合作社后,放心搞生产,做好种植、养殖,不再为资金、技术、销路发愁,才能真正发挥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 由于我县70%多都是山区、土地肥沃、海拔适宜、气候温湿、沟壑纵横、雨量充沛,以泡核桃为主的经济林果、花卉苗木、蔬菜种植栽培,以土鸡为代表的家禽饲养,野生食用菌加工为主的经营方式,已经成我县拳头产品和优势传统产业。以天绿核桃种植专业合作社、果亮农副产品专业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实现了基地的规范化、标准化、以杨扬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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