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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

管理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摘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推动我国经济,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与国外相比,我国矿区的生态环境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矿区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因此,我国应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给予重视,争取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有效地开发矿产资源。本文通过对矿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阐述了矿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科学的方法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

关键词: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管理政策

1 我国矿区生态环境的现状

在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时,土地生态系统会受到严重破坏,相应矿区的大气、水和土壤都会受到污染。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因开采矿产而受到破坏的土地面积量逐年递增。超采地下水和采空的行为也会引起地面沉降、滑坡以及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矿山开采时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以及固体废矿渣都是加剧土地资源损失的原因。

环境污染指的是在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时,产生的废弃物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有害物质,不仅严重污染了矿区及其周边的空气、水源和土壤,还会危及到矿区动植物的正常生长,更可能影响到

该矿区的工作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由于我国地区大面积遭受矿产开采时的破坏,有可能会因风蚀、雨蚀等灾害更深程度地破坏大气和水系。

由此可见,在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时,不仅要注重土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大气和水系也应及时修复治理。根据开采矿区的特点,运用合理的科学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时刻确保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2 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管理的必要性

矿产资源是确保社会经济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是社会财富重要来源之一。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矿区的生态环境也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就土地生态环境而言,平原逐渐变成高低不平,易发生塌陷的地区;肥沃的农田也因矿产开采变成了沼泽地;土壤受到污染,土地的沙漠化问题加剧,这些都是由于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时对原有环境景观严重破坏多引起的。矿产资源的开采除了对矿区的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外,甚至还会影响到该矿区动植物的生长以及人类的健康。因为,矿区的废弃物大多是有害的,其中有的是酸性,有的是碱性,还有的甚至有毒性,而且矿区里开采的矿石等一般都带有重金属成分,它们不仅能够通过径流

这种方式污染土壤和水系,还能通过大气的扩散逐渐污染大气、水源、土壤以及该矿区的生物环境。如果,我们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抱着不关心的态度,那么生态系统不仅会退化,生物的多样性也会随之减少,矿源开采对生态环境的危害性是相当巨大的,且这种破坏有许多都是不可逆的,矿业开采持续破坏生态环境,矿区以及其周围的生态环境务必会受到影响,造成生物物种数量锐减以及生态系统严重失衡的现象产生。因此,及时采取因地制宜的措施,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是能够有效缓解以上问题的。只有对遭受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及时的修复,才能使矿源的开采走上可持续发展的道路,确保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基础上,进行矿产开采,同时获得经济收益。

3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方法与管理技术

矿产资源在开采过程中,主要会对土地的生态环境产生严重的影响,造成水土流失,土地沙漠化的现象产生。因此,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管理的主要对象则为土壤和植被。对土壤和植被的及时修理与管理能够有效地缓解土地沙漠化以及扬尘污染等问题。

土壤的治理与改良土壤的修复与治理是矿区生态环境恢复的重要环节,它是确保植被修复的必要前提。若想做好植被的修复与管理工作,土壤的治理和改良必须确保取

得良好成效,否则,将会给矿区植被的修复和管理工作带来困难。

化学方法矿山尾矿及废气矿中含有的有机质以及含氮、磷、钾的物质用于农业生产,能够增强土壤的肥力,提高土壤力的生产。这就需要通过化学手段的辅助,将矿源开采时的废弃物变成土壤的添加剂,不仅能够有效地固定土壤,同时还可降低废弃物中有毒物质的毒性。需要注意的是,在使用有机肥时,要根据不同土壤的科学研究结果,加以实践,挑选出合适的肥料。除了有机物,矿产废弃物中的无机添加剂也能适当改良土壤,如煤灰、氯化钙、硫酸以及石膏等物质。

物理方法用物理法治理土壤指的是在治理和改良土壤的过程中,土壤物质的各成分并没有收到改动,改动的只是土壤中各组分的分布与土壤的结构。通过优化土壤结构使其逐渐朝其原有结构恢复,从而达到改良土壤物理特性的目的。土壤矿区的表土容易流失,因此物理法能够通过覆盖、培育并维持表土,有效控制减少表土流失,优化土壤结构。

生物方法生物法治理土壤指的是通过种植植物或者培养微生物以及放养动物,改变土壤结构和组分,从而达到修复改良土壤的目的。因此,生物法又分为植物修复改良、微生物修复改良和动物修复改良。在矿区生态环境的

修复与管理中,生物法不仅效果好,而且还经济环保。尤其是微生物修复改良土壤,这种方式以获得多个成功实例,深受研究人员的关注。

植被的修复与治理植被恢复与治理中,树种的选择最为关键。因为选择树种不仅要考虑其具有的功能和效益,还要从经济的角度考虑,优先选择优良的树种。良好的树种应具备生长快、适应性和抗逆性强以及能够固氮的树种。当然,在挑选和种植树木前,对土壤进行pH值、温度以及含水量等条件的调查是必不可少的。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只有在植被得到修复后,才能逐渐恢复矿区原有的景观。

参考文献:

[1]胡振琪,杨秀红,鲍艳,高向军,罗明,王军,龙花楼.论矿区生态环境修复[J].科技导报,2005(1).

[2]白中科,赵景逵,朱荫湄.试论矿区生态重建[J].自然资源学报,1999,14(1).

[3]胡振琪,杨秀红,鲍艳,高向军,罗明,王军,龙花楼.论矿区生态环境修复[J].科技导报,2005(01).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 复治理 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 一、避免和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 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 二、加强现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建立相对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

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矿山整治和生态修复工作方案 为强化非煤矿山整治与生态修复,严厉打击违法采矿行为,防止非煤矿山突出环境问题反弹回潮,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严格贯彻执行《矿山安全法》、《XX 省非煤矿山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非煤矿山开采设计执行、环保措施落实、安全隐患整治为重点,使开采设计得以全面执行,防尘收尘、废水、固废处理等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安全隐患得到全面整治,矿山安全事故进一步减少;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为重点,加快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进度,推进在册矿山边生产边治理,使生态环境得到快速修复;以强化执法监管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采矿,及时查处非法采矿、乱采滥挖等违法案件。XX年11月底前,全面完成各项整治任务,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有机统 一、平稳有序的良好发展局面。 二、工作重点以问题为导向,监督矿山企业严格按照“一设计(含安全专篇)、一报告、两方案”要求进行矿山建设、开采、生产和修复,重点做好以下五项工作:(一)规范矿山生产建设。监督非煤矿山企业依据《开采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篇)》进行建设和生产,加强非煤矿山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改建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强化非煤矿山建设施工与竣工管理,查处基建期内边基建边生产,国家和省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技术工艺、设备,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等违法行为。发现相关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执行或者限期整改不到位的,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二)严格环保措施落实。以露天矿山未按环评要求配套建设环境保护设施、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及环保督察发现问题为重点,对矿山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及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企业未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的,责令其进行整改;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三)推进安全隐患整改。以露天矿山台阶、坡面角、工作平台等方面是否符合标准,地下矿山逃生、通风、排水等系统中是否存在安全隐患为重点,督促企业严格执行《开采初步设计(含安全专篇)》。对拒不执行或整改的,暂扣直至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当地政府予以关闭。 (四)加大生态修复力度。以生态修复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按照宜农则农、宜建则建、宜水则水、宜留则留和以自然恢复为主,与工程修复相结合原则,编制矿山治理恢复工程设计,科学合理确定生态修复方向、方法和植被重建方式,加快关闭矿山生态修复进度,推进在册矿山边生产边治理,统筹协调快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五)严厉打击违法采矿。重点打击无证非法采矿,兼顾越层越界采矿违法案件查处,做到勤巡查、快调查、速立案、严查处、快修复,并做好“三断一清一恢复”工作。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非法开采、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及时立案侦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总体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XX年2月底前)。各区县政府要制定矿山整治和生态 修复工作综合实施方案,明确问题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期限,并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制定整治方案,细化工作时序进度安排。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市林业局按照问题分类、分级要求,制定专项

【doc】国外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措施

【doc】国外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措施国外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措施 专题策划环保对饲料饲养业的影响与对策杆菌增多;断奶仔猪饲喂Fs菌液30d,日增重比对照组增加33.63%,腹泻发生率比对照组降低 57.14%. 5.4生物活性肽 生物活性肽饲料添加剂是一种绿色营养型饲料添加剂,是根据分子生物学理论,应用现代生物工程和基因工程技术,以酶解法所得的具有生物活性并可促进动物生长和保健的有机物质.它们具有多方面的生物活性,近年来许多研究表明,某些生物活性肽可以改善饲料风味,提高饲料的适口性,有些则除了可以直接提供给动物机体需要的氨基酸外,对动物的生长还有促进作用.Boza等(1995)试验研究证明,在使用小肽为氮源的情况下,饲料氮的沉积率都高于相应游离氨基酸或完整蛋白质日粮,这说明利用小肽而不是氨基酸取代蛋白质可以优化低蛋白日粮,减少了总氮的供给,提高氮的总体利用率,减少了集约化养殖条件下氮的排放量,对控制养殖业造成的环境污染具有积极意义. 国外畜禽养殖业环境管理措施 自50年代起,发达国家开始进行大规模的集约化养殖,在城镇郊区建立集约化畜禽养殖场.由于每天有大量粪便及污水产生,难以处理利用,造成了严重的环境污染.60年代,许多发达国家迅速采取措施加以干预和限制,并通过立法进行规范 化管理.如规定每个生产点允许饲养的畜禽数;建场时必须有 粪便和污水的储存,处理和利用设施;未经许可,不得将污水排入河流和自己挖出粪池;粪便未经无害化处理不得篪入耕地.同时,还制定了相应的处罚条例,严格监督. 1日本

日本由于人口稠密,并于20世纪70年代发生了严重的"畜产公害",因此畜禽 污染的立法最多,先后制定了7个与畜禽污染管理控制相关的法律.其中直接相关的有《废弃物处理与清除法》,《防止水污染法》和《恶臭防止法》. 《废弃物处理与清除法》中规定,在城市规划地区,畜禽粪便必须经过处理,处理方法有发酵法,干燥或焚烧法,化学处理法,分离尿,设施处理.《防止水污染法》规定,畜禽场的污水排放标准:BOD, COD日平均为120mg/L,最大不得超过 160mg/L; Ss(固体悬浮物)日平均150mg/L,最大不得超过 200mg/L.后来又培加了氮,磷排放标准,氮的允许浓度为日平均60mg/L;磷允许浓度为日平均80mg/ L.并规定一个畜禽场养猪超过2000头,牛超过800 头,马超过2000匹时,排出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并符合规定要求.《恶臭防止法》中规定畜禽粪便产生腐臭气中8种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工业废气浓度. 2美国 美国联邦水污染法中的规定侧重千i禽场院建 38山东匈群亭笫4劝 设管理,规定:(1)超过一定规模的畜禽场,建场必须得到许可;(2)1000标准头 以下300头以上的畜禽场,其污水无论排人自身贮粪池,还是排人流经本场的水体,均需得到许可;(3)300标准头以下的畜禽 场,无特殊情况,可不经审批.美国佛罗里达州政府则为了防止畜禽污染,出钱 补贴鼓励奶牛主停业. 3德国 规定畜禽粪便不经处理不得排人地上或地下水中.在城市或公用饮水区域,每 公顷土地上家畜的最大允许饲养量不得超过规定数量:牛3头,马3到9 匹,羊18头,猪9头,鸡1900-3000只,鸭450只. 4荷兰 荷兰畜牧业高度密集,为制止畜禽粪便污染,从 1984年起,不再允许养殖户扩大经营规模.最近的立法正根据土壤类型和作物情况,逐步规定畜禽粪便每公顷施人土地中的量.为了解决过剩粪肥的处理, 政府制定了粪肥运输补贴计划和脱水加工

国外环境管理

国外环境管理现状及优点 (一)以色列 一、以色列环境管理机制 1、环境管理机构与职责 以色列的环境管理,直到1971年还是分属于不同部门,没有一个权威机构来综合协调环保问题。1972年专题讨论以色列Kin-neret湖水污染问题的斯德哥尔摩国际会议后,以及国内环境问题的日益凸现,促使以色列政府将环境事务纳入议事议程,于1973年设立了一个名为环境保护服务局的机构,主要负责环境评价,提供年度环境报告、环境统计,编写宣传教育材料,联系有关部门提出环保政策建议。为了加强环境管理,把环保作为一项长期战略措施,1988年l2月成立了环境部,其主要职责是:发布综合性的国家环保政策并采取措施予以落实,促进环保措施纳入计划、决策程序之中,实施污染控制、环境监测和技术开发,制订环保法规和标准;推进环境教育增强全民环保意识,开展全球环境合作等。 2、环境管理主要措施 以色列的环境管理措施主要是通过宣传教育、政策鼓励、行政管理,执法检查来推进。 一是自愿和经济刺激。首先是通过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环保意识;通过普法,教育公众即便是摘采一朵路旁的普通野花也被视为非法,提高守法意识。其次是经济刺激,在制定法规和执法中,充分体现经济的奖罚措施,如制定个人使用或滥用环境资源的补偿费,鼓励发展减少污染的清洁技术。环境部对企业发展监测和污染治理设施,采用环保技术和材料给予拨款支持。 二是执法。强化执法一方面是寻求减少环境恶化的途径,另一方面是停止、减少、净化现存的污染。以色列环境法包括环境监督的主体法、处理环境和自然保护事宜的特别法,这些法律制订的基础是确保资源的管理和可持续发展,其重要特征是通过行政的、民事的或刑事的办法强制执行。如《公害减少法》的执行,通过行政发布命令,强制个人污染者采取特别步骤防止或减少污染;通过民事条例的施行,明确违犯《公害减少法》的有关条款就认为是一种公害行为,应负民

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生态修复

矿山生态环境破坏与生态修复 人口、环境、资源问题是当今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三大主要问题。实现三者的协调、均衡、和谐发展是当务之急。从某种角度来,区域可持续发展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子集,而矿山生态环境问题是区域可持续发展的核心或枢纽,因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对一定区域的生态环境系统扰动最大、破坏力最强。运用资源经济学、恢复生态学的原理和方法对矿山生态环境进行探讨,对一定区域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修复矿区土地的生产力、维护生态系统健康对区域农业生产、环境保护均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由于矿藏的不可移动性,以致矿山开采长期占用、破坏、污染土地,改变了区域水系结构,破坏了动植物区系,引发一系列社会经济与生态环境问题,成为全球环境与发展面临的焦点问题之一。我国矿区土地复垦工作起步较晚,土地复垦率较低,迫切要求探索适合我国国情的土地复垦技术,提高土地复垦率和生产潜力。本文将在系统分析矿山开采生态环境效应的基础上,总结适合我国矿区土地复垦的典型技术,以期推动全国土地复垦工作的进一步发展。1.矿山开采的生态环境效应(一)诱发地质灾害。由于地下采空,地面及边坡开挖影响了山体、斜坡的稳定,往往导致地面塌陷、开裂、崩塌和滑坡等频繁发生。而矿山排放的废渣堆积在山坡或沟谷,废石与泥土混合堆放,使废石的摩擦力减小,透水性变小而出现渍水,在暴雨下也极易诱发泥石流。(二)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与水质污染。矿区塌陷、裂缝与矿井疏干排水,使矿山开采地段的储水构造发生变化,造成地下水位下降,井泉干涸,形成大面积的疏干漏斗;地表径流的变更,使水源枯竭,水利设施丧失原有功能,直接影响农作物耕种。同时,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矿坑水、废石淋滤水等,一般较少达到工业废水排放标准,严重影响水生生物的生存繁衍与人畜生活饮用。(三)土壤退化与污染由于表土被清除采矿后留下的通常是新土或矿渣,加上大型采矿设备的重压,往往使土壤坚硬、板结,有机质、养分与水分缺乏。而地面塌陷导致地下水位下降、土壤裂隙产生。土壤中的营养元素也随着裂隙、地表径流流入采空区或洼地,造成许多地方土壤养分短缺,土壤承载力下降。矿山固体废渣(煤矸石等)经雨水冲刷、淋溶,极易将其中的有毒有害成分 2 渗入土壤中,造成土壤的酸碱污染(主要是强酸性污染)、有机毒物污染与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指南

浙江省露天开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技术指南 第一篇总论 1 总则 1.0.1 为使本省露天开采矿山(以下简称露采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经济合理、技术可行,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工程效益,达到恢复和保护自然生态环境的目的,特制定本技术要求。 1.0.2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本省露采废弃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工程。也适用于在建矿山的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1.0.3 露采矿山治理工程类型可按治理后的功能分为生态恢复型、景观型、土地利用等经济型和综合兼顾型等。 1.0.4 治理工程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1 治理项目的安排应在各级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基础上,遵循“二边一区优先”的原则,即优先考虑对城市周边、主要交通干线和两侧可视范围风景名胜区地质遗迹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以及历史文化保护区等重要区域内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的露采矿山进行治理。 2 治理工程必须将废弃矿山边坡的稳定性、水土保持和减少尾矿污染及地貌景观恢复作为首要任务,不应产生新的危及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等隐患。 3 治理工程应以不改变当地生态环境的基本特征为前提,与周边生态环境相协调为最终目标。 4 治理工程必须与恢复地的社会、经济、环境发展相适应,与建设规划、生态建设、土地利用相结合。 5 治理工程应通过调查评估、方案论证、勘察、设计、施工和验收等基本程序,并根据废弃矿山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治理措施,使治理工程达到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美观和调。 1.0.5 治理工程除应符合本技术指南外,还应符合国家及本省现行的有关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编写单位:浙江省隧道工程公司、浙江地勘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环复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四川大学、浙江大学 主编:柳若龙、辜彬 编写:吕新前、张学来、袁航、徐礼根、裘志坚、程青、吴晓东、寒烟、蒋干良 2 术语

矿山环境治理方案

1、前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政策法规,建立绿色矿山开发模式,治理矿山开采区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XXXXXXXX国土资源局计划将XXXXXXXX县XXXXXXXX铁矿尾矿堆、选矿厂附近区域进行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工作区附近国道、县级公路发达,交通便利。(见图1工作区附近交通位置图) 该矿山1993年建矿,1995年投产,投资500万元,次年选矿厂建设完成,设计处理能力为15.0万吨/年。2006年9月XXXXXXXX县对该矿山进行了储量核查,考虑矿块开采过程中的损失和废石混入,按矿块采矿回收率85%,废石混入率15%计算,可获得采出矿石量23.96万吨,据此计算矿山尚有服务年限不足2年,预计2006年初闭坑。 矿山经过10多年的开采,选矿厂目前已经产生近40万L3的尾矿,全部堆积于矿体西南侧的XXXX沟,已经形成了一个巨大的尾矿堆,晴天风起处,粉尘飞扬,阴天雨过后,污水四溢,对工作区周围环境产生了巨大影响,严重污染了工作区周围的空气和水环境,而且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一旦雨季形成泥石流,将直接威胁山脚下XXXXXX村的耕地和人员;废石的随意堆放,占用了耕地,破坏了植被,为此,对该矿山尾矿堆、废石的治理及周围生态环境的恢复已迫在眉睫。 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有关规定以及XXXXX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的相关文件,XXXXXXXX国土资源局计划对XXXXXXXX铁矿进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作,以达到消除地质灾害,改善附近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

2、工作区环境条件 2.1自然地理条件 2.1.1气候条件 该矿所在区域属于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四季分明,春季天气多变,时冷时热,时刮西北风或西南风,夏季炎热,雨水集中,经常因大雨或暴雨造成山洪暴发,秋季晴朗少云,昼暖夜冷,气温变化显著,冬季寒冷干燥,降雪稀少。多年平均气温10℃,最高气温38.7℃(1972.7.17),最低气温-29.2℃(1962.2.13)。区域内降水比较充沛,多年平均降水量大于700LL,降水多集中在6~9月份;平均无霜期152~170天,季节性最大冻土深度为1.09L。 3.1.2地形地貌 工作区所处地貌单元为侵蚀构造低山区,区域上山峦起伏,沟谷纵横,地面标高150~500L,地形总体坡度25~30°,地表出露多为变质岩,在河谷、沟谷有第四系残坡积和冲洪积物存在。工作区位于山脚处,西、南面为低山,向东、北面急倾,地面标高170~220L,坡度较陡,沟口处向东北存在第四系残坡积、冲洪积物。 2.1.3河流水系 工作区附近的水系主要有大狗河。大狗河发源于XXXX县东南边缘处低山区,自南向北流经XXXXXX,XXXXXXXX,汇入赵河,全长约40kL。该河从工作区南、东、北三面流过。河床标高170L,低于工作区标高最小处约15L。 另外,狗河、赵河是区域上较大的河流,距离工作区都较远,对其不会产生影响,这里不在详述。 2.2地质环境条件 2.2.1地层岩性 工作区所在区域除第四系坡积、冲洪积分布于沟谷及河漫滩外,地层大部分

国外环境保护地做法及经验启示

国外环境保护的做法及经验启示

摘要:如何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过程中,同时防止环境污染,走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的道路,成为世界各国共同关心的问题。在环境法执法、提高公民自身的环保意识、发展生态文化、减少环境污染给人类带来灾难等方面,发达国家已经有了一些比较好的做法,可供我们学习和借鉴。 关键词:环保意识环境执法经济发展方式可持续发展 自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具有全球性影响的环境问题日益严重。 当前不仅发生了区域性的环境污染和大规模的生态破坏,而且出现了全球气候变暖、臭氧层的耗损与破坏、生物多样性减少、酸雨蔓延、森林锐减、土地荒漠化、大气污染、水污染、海洋污染和危险性废物越境转移全球十大环境问题。全球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严重威胁着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地球是一个有机整体,地球系统各部分之间相互作用密切。人类是地球系统的核心,已经成为地球环境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人类活动对某一圈层施加的影响,将会通过各圈层之间的物理、化学、生物过程对其他圈层产生作用,针对某一全球环境问题的治理措施也会对其他圈层产生影响。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地球各圈层之间的相互作用,由水圈、土壤圈、大气圈、生物圈和岩石圈所组成的人类赖以生存的地球环境的变化问题受到国际学术界的普遍关注。 一、我国环境发展现状 1、我国的土地在持续荒漠化多年来的气候变化和人们漫不经心的活动,对土地的破坏作用甚 大,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乱砍滥伐、过度放牧及重用轻养的恶习使草地逐渐退化,加上水土流失的不断侵蚀,致使这盲目改造自然的恶果悄然袭来。我国沙漠化速度在不断升高。目前我国现有荒漠化土地面积约270多万平方公里,占国土总面积的28%,而且每年还在增加1万多平方公里;我国18个省的471个县,近4亿人口的耕地和家园正受到不同程度的荒漠化威胁,整个生态系统在急剧恶化。其中草原沙化很突出,一些牧区牲畜存栏大幅度下降,绵羊的体重与上个世纪五、六十年代相比下降了一半以上。 2、我国水环境在不断恶化。多年来,我国向水环境中排放的废水总量年均值约为500亿吨,其 中1996年全国废水排放总量高达约1356亿吨,早已超过环境容量的80%。据几年前统计,只有5%的生活污水和17%的工业污水在排放前经过了处理,其它都直接排入江河湖泊。迄今为止,全国745个地表水国控断面中,28%的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我国已有90%以上的城市河段、湖泊受到严重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大部分江河湖海都出现了富营养化,水华和赤潮发生频次在持续增加。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与治理方案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 技术与治理方案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技术与治理方案 前言 自然生态破坏是我国当前环境质量恶化的重要原因之一,已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严重障碍。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随着国家对矿产资源需求的迅速增加及矿业经济的迅猛发展,因矿山开采而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也日趋严重,特别是露天开采,不但影响自然景观、造成污染环境,而且还会诱发山体滑坡,造成水土流失等地质灾害。 采矿业是一个古老的行业,它为人类做出了巨大的贡献,但也导致了严峻的环境问题,威胁着我们的生存。采矿,尤其是露天开采矿山,对生态环境的破坏、影响和破坏森林植被与自然景观,有的矿山位于各类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旅游度假区、地质遗址保护区、历史文化保护区、水源保护区、重要基础工程设施保护区及城镇周边等,严重影响自然景观、旅游资源、文物资源、水资源、森林资源和重要的基础工程设施的保护和城镇的发展及环境的改善。某些采矿业如对建筑石料、石灰石、水泥配料和砖瓦用粘土等矿山资源的大量开采,与其它资源的开发利用与保护之间的矛盾十分突出。矿山固体废料的不合理遗弃堆放,导致边坡失稳,诱发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部分重金属及放射性元素的矿山废碴,随雨水冲刷,造成污染转移,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 这些不当的采矿造成的森林植被和景观破坏、良田毁坏、水土流失、侵占土地、环境污染、诱发地质灾害等,严重影响重要基础设施及其它资源的保护等,也直接威胁和破坏人居环境、加速生态环境的恶化,影响矿区及其周边地区居民环境质量的改善与提高,特别是在城镇周边、风景名胜区、交通干道(铁路、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和主航道等)两侧可视范围内,严重破坏旅游资源、影响观瞻,制约了资源效益与环境、经济、社会效益的统一和协调发展。 在我们生活的空间中,生物与生物之间,生物与非生物之间,存在着相互依赖又互相制约的关系。在正常情况下它们之间保持着动态平衡,我们称之谓生态平衡。但是,就人类来说,如果因人为因素,人的生活环境遭到污染,或是自然环境遭到破坏,人类的生活,甚至生存就会受到威胁。

矿山植被恢复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矿山植被恢复及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方案 为扎实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后续整改工作,深入实施生态文明建设,切实恢复矿山环境面貌,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城乡人居环境水平,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坚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加大生态环境修复保护力度,全面改善城乡环境面貌,建设美丽X,为推进X振兴发展提供环境资源保障。 二、工作原则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坚持抓发展与抓环保、抓生态同步推进。 ——坚持属地属事,齐抓共管。各乡镇场街对辖区内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资源环境管理部门严格落实环境要素监管责任。 ——坚持多还旧账,不欠新账。对历史遗留的矿区要全面进行植被恢复治理,还清历史欠帐;有证矿山要边开采边治理、停采不停治,实现发展不欠生态帐。 ——坚持城乡统筹,综合整治。建设宜居乡村和美丽乡村,全面治理农村环境;建设宜居城市和文明城市,改善城市环境质量;实施山、水、田、林、草、河、气综合治理,城乡同步,天地共治。

——坚持问题导向,聚焦热点。针对国家、省、市和群众关注的矿山生态破坏、农村垃圾、河道污染、畜禽污染等热点问题,对症下药、明确措施、标本兼治。 三、目标任务 (一)实施矿山植被恢复综合整治 主要目标:到X年底,利用三年多时间完成全县铁矿、膨润土、珍珠岩、碎石等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实现绿色矿山、生态矿山目标。 责任领导:X 牵头部门:县国土局 落实单位:各相关乡镇场街 配合部门:县林业局、县X局、县环保局、县水务局、县安监局、县公安局 主要任务:恢复矿山植被,控制水土流失,增加植被覆盖率等。 完成时限:X年12月30日前,各相关乡镇场街完成各自辖区内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整治方案,报县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X年1月至X年8月,各相关乡镇场街按照方案要求,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综合整治;X年9月至12月30日对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进行综合验收。 (二)实施矿山尾矿综合整治 主要目标:到X年底,利用一年多时间完成全县矿山尾矿综合治理,实现矿山尾矿安全运行、绿色运行、零风险运行目标。

我国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分析

矿山生态修复和绿色发展 积极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改革完善各项管理制度”硏究制定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历史遗留矿区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奖补资金,落实国家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开展长江经济带、京津冀周边和汾渭平原等重点区域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积极推进绿色勘查标准的研究及制走,大力推进绿色勘查项目示范工作。各地通过规划、标准、政策的制走实施,谋划部署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矿山生态修复 为形成〃加快还旧账,不再欠新账〃的治理局面,对于生产矿山,通过完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制度, 推进保证金改基金制度,探索建立动态监管制度,推动形成较为完备的监管体系。对于废弃矿山”通过争取中央财政专项,指导省级财政专项投入”加强政策激励与引导,不断加大废弃矿山治理力度。 (一)完善和推进各项制度 完成中央深改委确定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制度改革任务,完善〃二合一"方案审查制度,简化审批程序,减轻企业负担。积极推进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三合一〃改革,突出矿山环境治理的系统性、整体性、科学性。 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持续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证金改基金制度改革。督促各地按照〃应返尽返〃原则加快返还企业保

证金,截至2019年4月,全国返还保证金 292.5亿元。同时,指导各地加快出台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办法。 (二)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 落实蓝天保卫战、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等重大部署。2019年4月,印发《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19〕33号)。2019年5月,召开重点地区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会,部署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两岸各10 千米范围内和京津冀周边、汾渭平原等7个省(区、市)34 个重点城市周边20千米范围内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任务,拟于2020年底完成。 (三)落实治理资金、开展工程试点 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理念,通过前两批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安排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 计划治理面积约2.58万公顷。 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共同完成第三批工程试点竞争性评审等工作。经报国务院批准同意,支持内蒙古等14个省(区、市)实施试点,中央财政下达补助资金140 亿元,其中包括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内容。 (四)矿山恢复治理情况

国外重要生态学和环境科学学术刊物简介教材

国外重要生态学和环境科学学术刊物简介 (1)《生态学》(Oecologia),国际生态学会出版,在ISI科技引文生态学类期刊中位于前列,此刊物主要登载关于生理生态学、种群生态学、植物—动物相互关系、生态系统生态学、群落生态学、生态保护方面的文章,也刊登一些评论性文章及生态学研究方法进展方面的学术论文。 主编:J.R.Ehleringer (Salt Lake City), C.H.Peterson (Morehead City), M.Schaefer ( Gottingen), E.D.Schulze (Bayreuth) (2)《人类环境杂志》(AMBIO),瑞典皇家科学学会出版,此刊物致力于展示环境研究、环境政策及有关方面的重要进展和前景,旨在使全世界的专家、学者、决策人员和感兴趣的各界人士都能了解这方面的信息。 主编:CLAES RAMEL, Ph.D, Professor of Toxicological Genetics, Stockholm University (3)《环境污染与毒理学要览》(Archives of Environmental Contamination and Toxicology),美国国家毒理研究中心出版,此刊物刊载关于环境污染的效应和后果的研究论文,也刊登空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及人类健康等方面的最新发现和研究进展,主要范围包括分析化学、生化、药理学、毒理学、农业化学、空气化学、土壤化学等学科。 主编:Daniel R.Doerge, National Center for Toxicological Research ,Jefferson, Arkansas (4)《生态学杂志》(OIKOS—A Journal of Ecology)Nordic Society发行,此刊物对于理论性工作(并不仅限于已发表论文的评论)和实验性工作(能充分验证某项假说或理论)同样重视,提供一个关于某个生态学问题发表不同观点看法的论坛,并定期发表一些知名生态学家的约稿。 主编:Professor Nils Malmer, Dept of Ecology, Plant Ecology, Lund Univ.,Ecology Building, S-223 62 Lund, Sweden. (5)《生态学研究》(Ecological Research),日本生态学会出版,以推进生态学的国 际性研究为宗旨,发表关于生态学各个方面的评论性文章,技术进展等。 (6)《生态模型》(Ecological Modelling),国际生态模型学会出版,此刊物致力于运用 数学模型、系统分析、热力学定律、计算机技术等描述生态系统,控制环境污染,管理自然资源。并认为生态系统对于人类的侵扰有一定的忍受范围,这种侵扰只能运用生态模型与系统生态学进行定量的描述,而生态系统的抗干扰能力也只能用生态系统理论进行解释。 读者对象:生物学家、工程师、生态学家、经济学家· (7)《生态学报》(Acta Oecologica),Elsevier Science版权所有,主要涉及行为生态、群落生态、生态保护、进化生态、生理生态、种群生态,并提供一个论坛对当前生态学的某个问题发表不同的观点看法。 主编:A.van Noordwijk, Behavioural and Evolutionary Ecology, Heteren, The Netherlands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 坚持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的原则,实施矿产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的战略,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次生地质灾害控制以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建立矿山生态环境动态监测体系,强化监督管理,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三同时"制度,土地复垦制度和排污收费制度,积极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改善矿山生态环境状况。一、避免和减轻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 实行矿山开发"六个禁止,三个限制"的准入条件。禁止在国家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重要风景区、重要地质遗迹保护区和文物保护单位限定范围内开采矿产资源;严格控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禁止批准对生态环境产生破坏性影响和不可恢复利用的矿产资源开采的新建项目,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炼油、炼焦、炼硫。限制新建、改建含硫大于1.5%的煤矿,禁止新建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严禁在崩塌滑坡危险区、泥石流多发区和易导致自然景观破坏的地区采石、采砂、取土,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取土烧砖,严禁在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露天开采活动,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采矿。新建矿产资源开采项目,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矿山环境影响评价,采取生态环境保护及预防和治理地质灾害的措施,避免或减少对大气、水源、土地、草原、森林等的不利影响和破坏。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必须包括水土保持方案、土地复垦实施方案、矿山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按照规定程序报经有关部门审批。同时,建立完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履约保证金制度。二、加强现有矿山和闭坑矿山的生态环境治理和保护??? 矿山企业必须依法履行环境保护、土地复垦、植被恢复、水土保持等义务。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要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达标;逾期不能达标的,实行停产或者关闭。建立相对完善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系和法制管理体系。开展全区矿山环境调查评价,建立国有重点矿山地质环境档案和矿山环境数据库系统。监督、引导、鼓励矿山企业在矿山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方面加大研究与开发、技术改造的投入,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设备,改善矿山生态环境,提高管理水平。对废弃矿山要积极利用多渠道资金,加快矿山生态环境的恢复治理。三、加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实施试点工程??? 按照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建立多元化、多渠道的矿山环境保护投资机制,"十五"期间选择石嘴山矿区、石炭井矿区、汝箕沟矿区、镇北堡矿区及灵武东山矿区等五个环境破坏较严重的矿区,实施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附表10,附图5),对矿山损毁的土地进行复垦,对矿山"三废"进行综合治理、综合利用,对矿山开发造成的次生地质灾害、采空区及煤层自燃、植被破坏、水土流失等矿山生态环境问题进行勘查与整治。通过示范工程,总结经验,推进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及矿区减灾防灾工作。

矿山生态修复的是什么内容

矿山生态修复的是什么内容 矿产资源是非常重要的非可再生自然资源,它既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和发展不可或缺的物质基础,也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资源保障。我国是世界上为数不多、矿产资源种类较齐全的国家之一。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我国已成为矿产品生产和消费大国,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等产量和消费量均居世界第一。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矿产资源的开发利用也造成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成为制约我国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重要因素。 人类已经清楚地认识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是整个社会发展的基础,生态环境状态已经成为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标志。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的污染治理、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大难题。 土地复垦和生态修复是解决矿山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的有效途径。近年来,我国矿山生态修复研究发展迅速,矿区土地的生态复垦工作也逐步开展起来。为避免和减少对环境的破坏,应依据矿山不同开采时期的技术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制定和调整相应的复垦和生态修复方案,做到采矿与生态修复的一体化、同步化,最终实现矿山生态功能的修复。 一、是什么? 到底什么是生态功能修复呢?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所长高吉喜认为,生态修复一定要从简单的复绿过渡到生态功能修复,总体上应该重新建立一个完整功能性的生态系统。但是,恢复生态系统功能,决不仅仅是植被的恢复。所以,生态功能修复一定要强调已经破坏或者退化生态系统功能的整体提升。 矿山生态修复也绝不是自然生态系统的修复,还要考虑到与自然生态系统相匹配的经济、社会系统的修复,这两个系统一定是互相关联、不可分割的。 我国现在的生态修复范围比较大,不能刻意、盲目追求特定的修复状态,必须要根据矿山所处的区域、位置以及生态适宜性来设定生态修复的目标。 那么,生态功能修复的目标是什么?首先,要考虑生态适宜的情况下进行怎样的稳定修复;其次,修复以后能否达到比较好的生态系统结构;最后,我们的终极目的是要达到比较好的生态功能,比如水源涵养功能、水土保持功能、游憩娱乐等。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最新)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 为持续保护生态环境,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我县矿山问题迅速整改到位,如期销号,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保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和中省环保督查整改要求,切实做好X 生态保护工作。 二、预期目标 通过治理确保中省环保督查反馈矿山问题按时销号,确保媒体和社会关注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得到整改,确保全县矿山更加注重生态修复,自觉走绿色矿山的发展道路。 三、实施方案 (一)治理范围。 重点围绕中省环保督查、“绿盾行动”、环保卫星遥感监测反馈矿山问题,各类新闻媒体聚焦负面反映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X年排查出的其它矿山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重点包括X矿破坏生态环境的修复治理及保护区退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

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对其它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僵尸”矿山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二)治理措施。 按照轻重缓急、分类施策、量力而行的原则办理。对于三类治理范围内的5个重点矿山统一由县国土局聘请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单位针对矿山破坏生态环境具体问题做出工程设计,然后按照设计采取工程治理措施修复生态环境。鼓励激励企业投资自行治理,从市县财政补助资金中适当予以奖励。 对于类似X铁矿的“僵尸”企业,为了尽快完成环保督查销号,由县国土局直接采取工程措施治理,企业承担的资金可以采取欠账措施,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 对于无主矿山破坏生态环境的历史遗留问题及全县范围内废弃矿洞封堵工作由县国土局组织采取工程措施治理,所需费用从市县财政补助的矿山治理资金中解决。 (三)资金来源。 本方案资金来源于市县两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资金共320万元。其中:市国土局下达市级财政补助150万元(分别以安国土资发〔X〕309号文件下达50万元,安国土资办发〔X〕48号文件下达100万元),县财政局下达X年市级X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补助20万元,县国土局报告政府拨付50万元,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 管理 文档编制序号:[KKIDT-LLE0828-LLETD298-POI08]

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 摘要: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能够推动我国经济,但与此同时,我国的生态环境也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影响。与国外相比,我国矿区的生态环境由于没有进行及时的矿区环保工作,生态环境问题十分严重。因此,我国应对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给予重视,争取在保护环境的基础上,有效地开发矿产资源。本文通过对矿区生态环境现状的分析,阐述了矿区生态环境进行修复与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如何通过科学的方法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 关键词: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管理政策 1 我国矿区生态环境的现状 在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时,土地生态系统会受到严重破坏,相应矿区的大气、水和土壤都会受到污染。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因开采矿产而受到破坏的土地面积量逐年递增。超采地下水和采空的行为也会引起地面沉降、滑坡以及泥石流等灾害的发生。矿山开采时排放的固体废弃物以及固体废矿渣都是加剧土地资源损失的原因。 环境污染指的是在开发和利用矿产资源时,产生的废弃物对矿区生态环境的破坏。排放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有害物质,不仅严重污染了矿区及其周边的空气、水源和土壤,还会危及到矿区动植物的正常生长,更可能影响到

该矿区的工作人员及周围居民的身体健康。由于我国地区大面积遭受矿产开采时的破坏,有可能会因风蚀、雨蚀等灾害更深程度地破坏大气和水系。 由此可见,在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时,不仅要注重土地生态环境的修复,大气和水系也应及时修复治理。根据开采矿区的特点,运用合理的科学手段,因地制宜地开展矿区生态环境的修复与管理工作,时刻确保在保护矿区生态环境的基础上,开发、利用矿产资源。 2 矿区生态环境修复与管理的必要性 矿产资源是确保社会经济和工农业生产发展的必要物质基础,是社会财富重要来源之一。矿产资源的开发和利用,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同时,对矿区的生态环境也产生了巨大的破坏。就土地生态环境而言,平原逐渐变成高低不平,易发生塌陷的地区;肥沃的农田也因矿产开采变成了沼泽地;土壤受到污染,土地的沙漠化问题加剧,这些都是由于矿产资源在开发利用时对原有环境景观严重破坏多引起的。矿产资源的开采除了对矿区的生态环境有重大影响外,甚至还会影响到该矿区动植物的生长以及人类的健康。因为,矿区的废弃物大多是有害的,其中有的是酸性,有的是碱性,还有的甚至有毒性,而且矿区里开采的矿石等一般都带有重金属成分,它们不仅能够通过径流

国内外环境分析

一.中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过程的历史,问题与对策 (一)主要历史进程1.1949-1953年,土地改革,打土豪分田地 2.1953-1956 集体化时代,土地由私有变有集体所有,政社合一 3.1981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开启:交足国家的,留足集体的,剩下的都是自己的。 4.2004年以后,取消农业税。2005年1月7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公布,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农村土地改革进入新阶段(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内涵模糊产权不清。我国《宪法》第十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土地属于三级所有,即乡集体、村集体、村民小组。”这些法律规定看起来明确无误,但在制度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就《宪法》第十条规定中的“集体所有”这一概念的理解而言往往会产生歧义。在这里,“集体”包括乡集体、村集体、村民小组三个层次,究竟指的是哪一个层次?其法律内涵不甚明了。乡集体、村集体、村民小组在不同程度上都是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的所有者代表,究竟由哪一级组织代表集体,实施其权利和义务难以确定。从所有权主体来看,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处于主导地位。从农村现实情况来看,一般是由村委会充当集体土地所有者的代表,土地“集体所有”往往变成村长和村委会少数人所有。土地“集体所有”对于农民来说是虚无的,农民对土地所有权的主张大为减弱,遇到国家征地时基本上没有发言权。农民对土地的所有制仅是名义上的而非实际上的权利,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模糊了土地的产权定位。 2. 现行体制下难以真正实施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在我国现行土地管理体制下,土地管理部门受同级党委政府领导,并对同级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部门的人事安排,主要取决于地方政府的意愿,上级土地管理部门只具有人事建议权和事后备案义务而不具有事前决定权力。这种制度安排决定了基层国土部门,主要是在执行地方政府的政策意图,由此导致了上级国土部门对下级国土部门的监督权力虚置、业务指导职能弱化以及国土政策执行过程中的严重扭曲。如遇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土地管理部门难于有效制止。土地管理部门只能是同级政府的办事机构和同级政府意志的执行者,不可能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的发生形成制约。因此,农村耕地保护中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的现象难以根除。甚至于一些政府部门知法违法,严重违反规划和用地审批程序,特别是在征地过程中,往往滥用职权,动用行政手段圈占耕地,暗箱操作,权钱交易。一些地方未批先占,少批多占,越权批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的违规用地现象大量存在。土地规划和审批环节渐成腐败的高发领域,建立严格的土地管理和保护机制,加强土地市场监管是实施土地保护的一项根本任务。 3. 缺乏合理的土地流转机制难以形成土地规模收益。农村自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把土地分给一家一户经营,由于土地优劣程度和地理位置远近不同,为了平均,农地就被分得七零八落,十分零散。实践表明,土地零散化经营阻碍生产力的发展。首先,农地零散化经营使许多现代农业机械和农业设施、现代管理方法和管理技术的使用受到限制。其次,农地零散化经营下,农户在农业生产内部出现普遍粗放经营倾向,制约了对土地进行的资本和技术投入。最后,一家一户零散经营,不利于大市场对接,严重阻碍了农村商品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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