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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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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

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五)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七)指导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九)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章安全生产条件

第七条从业单位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应当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降低安全生产条件。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必须取得考核合格证书,方可参加公路水运工程投标及施工。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指对本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和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员,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负责人等。

项目负责人,是指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负责公路水运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和项目总工。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在企业专职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员。

第九条交通部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公路水运工程二级及以下资质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的考核发证工作。

第十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考核分为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两部分。考核合格的,由交通部或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施工船舶作业人员、爆破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起重信号工、电工、焊工等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中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式脚手架、滑模爬模、架桥机等自行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承租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验收合格后30日内,应当向当地交通主管部门登记。

第十三条从业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

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章安全责任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招标文件时,应当确定公路水运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的安全生产费用。

安全生产费用由建设单位根据监理工程师对工程安全生产情况的签字确认进行支付。

第十五条建设单位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信用情况、安全生产的保障措施等提出明确要求。

建设单位不得对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备租赁、材料供应、检测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随意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第十六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重视地质环境对安全的影响,提交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应当对有可能引发公路水运工程安全隐患的地质灾害提出防治建议。

勘察单位及勘察人员对勘察结论负责。

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者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文件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八条监理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监理,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监理内容和方法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作业应当加强巡视检查。

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必要时,可下达施工暂停指令并向建设单位和有关部门报告。

监理单位应当填报安全监理日志和监理月报。

第十九条为公路水运工程提供施工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的单位,应确保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装置,提供有关安全操作的说明,保证其提供的机械设备和设施等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达到国家有关标准。所提供的机械设备、设施和产品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者法定检验检测合格证明。对于尚无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备和设施,应当保障其质量和安全性能。

第二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安全生产承担责任。

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及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

对所承担的公路水运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依法对项目的安全施工负责,落实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据工程特点组织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本条所称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制度,是指公路水运工程每项工程实施前,施工单位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的制度。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现场应当按照每5000万元施工合同额配备1名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足5000万元的至少配备1名。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的,应当立即制止。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在工程报价中应当包含安全生产费用,一般不得低于投标价的1%,且不得作为竞争性报价。

安全生产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三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一)不良地质条件下有潜在危险性的土方、石方开挖。

(二)滑坡和高边坡处理。

(三)桩基础、挡墙基础、深水基础及围堰工程。

(四)桥梁工程中的梁、拱、柱等构件施工等。

(五)隧道工程中的不良地质隧道、高瓦斯隧道、水底海底隧道等。

(六)水上工程中的打桩船作业、施工船作业、外海孤岛作业、边通航边施工作业等。

(七)水下工程中的水下焊接、混凝土浇注、爆破工程等。

(八)爆破工程。

(九)大型临时工程中的大型支架、模板、便桥的架设与拆除;桥梁、码头的加固与拆除。

(十)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必要时,施工单位对前款所列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第二十四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出入口或者沿线各交叉口、施工起重机械、拌和场、临时用电设施、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以及孔洞口、隧道口、基坑边沿、脚手架、码头边沿、桥梁边沿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或者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因施工单位安全生产隐患原因造成工程停工的,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其他原因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

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医疗救助设施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施工现场使用的装配式活动房屋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

第二十七条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中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在施工中发生可能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第二十八条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

第二十九条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查验。

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第三十条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

施工单位在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新进人员和作业人员进入新的施工现场或者转入新的岗位前,施工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安全生产培训考核。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或者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三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应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

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

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

第三十三条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针对本工程项目特点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和事故发生地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及地方安全监督部门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力量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履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纠正施工中违反安全生产要求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从业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内容主要有:

(一)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的符合情况;

(二)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具备上岗资格情况;

(三)从业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四)从业单位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责任制度和各项应急预案的建立和落实情况;

(五)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设置和履行职责情况;

(六)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

(七)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情况。

第三十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公路水运工程下列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现场驻地;

(二)施工作业点(面);

(三)危险品存放地;

(四)预制厂、半成品加工厂;

(五)非标施工设备组装厂。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易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危险工程及施工作业环节应当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作出如下处理:

(一)从业单位存在安全管理问题需要整改的,以书面方式通知存在问题单位限期整改。

(二)从业单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责令立即排除。

(三)重大安全事故隐患在排除前或者在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责令其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或者暂时停止施工。

(四)建设单位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对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的建设项目,暂停资金拨付。

(五)建设单位未列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费用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不得办理监督手续;逾期未改正的,责令该建设工程停止施工并通报批评。

被检查单位应当立即落实处理决定,并将整改结果书面报检查单位。责令停工的,应当经复查合格后,方可复工。

第三十八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从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及时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

第三十九条从业单位整改不力,多次整改仍然存在安全问题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将其列入安全监督检查重点名单,登录在安全生产信用管理系统中,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对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但拒绝整改或者整改效果不明显或者发生重特大

安全事故等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向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部门通报,建议暂扣或者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向有关资质证书颁发部门建议降低资质等级。

第四十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容易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工程项目和危险性较大的工程施工进行安全评价和监测。

第四十一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对监督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执法水平。监督管理人员应当忠于职守,秉公办事,坚持原则,清正廉洁。与监督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监督人员,应当回避。

第四十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及时受理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事故隐患以及监督检查人员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和投诉。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的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24】号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5年第24号)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已于2015年12月2日经第23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杨传堂 2015年12月8日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完善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管理体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施工监理等的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省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 第五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进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电子招标投标工作。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应当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第六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人或者其指定机构应当对资格审查、开标、评标等过程录音录像并存档备查。 第二章招标 第七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是提出招标项目、进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八条对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应当按照项目审批、核准部门确定的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开展招标。 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履行项目审批或者核准手续后,方可开展勘察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监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施工图设计文件批准后,方可开展施工招标。 施工招标采用资格预审方式的,在初步设计文件批准后,可以进行资格预审。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 (二)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三)采购人自身具有工程施工或者提供服务的资格和能力,且符合法定要求;

造价工程师交通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高频考点汇总

2019年一级造价工程师《建设工程技术与计量(交通)》 高频考点汇编 考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 (1)按技术等级划分: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三级公路、四级公路五个等级。 在公路设计时,我国规定高速公路和一级公路设计交通量一般按20年预测;二、三级公路设计交通量一般按15年预测;四级公路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2)按行政隶属关系划分:国道、省道、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道路。 考点:设计阶段的划分 ①两阶段设计:初步设计文件一经主管部门批准,其概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②三阶段设计:技术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其修正概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三阶段设计:技术设计文件一经批准,其修正概算就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考点:岩石与土的分类 考点:不良地质和特殊性岩土 考点:工程地质对公路工程建设的影响 (1)公路隧道围岩分级:Ⅰ—Ⅵ级,六个等级; (2)最理想的桥位应选择在水流集中、河床稳定、河道顺直、坡降均匀、河谷较窄的地段,桥梁的轴线与河

流方向垂直; (3)软土、湿陷性黄土、多年冻土、岩溶空洞和地下矿山采空区等分布区域的路基常出现路基沉陷变形,而在盐渍土和膨胀土分布地区的路基则出现不均匀鼓胀变形,冰冻地区路基顶部水分集中与冻融变化是路基冻胀翻浆的原因 考点:地下水的类型与特征 考点:河流的侵蚀作用 考点:路基工程的组成内容 考点:路基标准横断面

考点:路面工程的组成内容 考点:面层结构和面层类型、适用范围 考点:沥青路面相关要求 (1)沥青面层可由单层、双层或三层沥青混合料组成,遵循原则:沥青面层的集料最大粒径宜从上至下逐渐增大,中粒式及细粒式用于上层,粗粒式只能用于中下层。砂粒式仅适用于通行非机动车及行人的路面工程。(2)必须浇撒透层沥青:沥青路面的级配砂砾、级配碎石基层及水泥、石灰、粉煤灰等无机结合料稳定土或粒料的半刚性基层。 考点:水泥混凝土路面基层要求 (1)材料选择:特重和重交通量的公路,基层宜采用水泥稳定砂砾、水硬性工业废渣稳定类或沥青混合料类等;中等和轻交通量的公路,除上述类型外,也可采用石灰土、泥灰结碎石等。 (2)基层宽度应比混凝土面板每侧宽出30cm(采用小型机具或轨道式摊铺机施工)或50cm(采用轨模式摊铺机施工)或65cm(采用滑模式摊铺机施工)。 考点:水泥混凝土路面接缝设计 (1)纵缝一般分为纵向缩缝、纵向施工缝;纵向缩缝采用假缝,并应设置拉杆;纵向施工缝采用平缝,并应设置拉杆。 (2)横缝一般分为横向缩缝、胀缝和横向施工缝;横向缩缝采用假缝,在特重交通的公路上,横向缩缝宜加设传力杆;在邻近桥梁或其他固定构筑物处、与柔性路面相接处、板厚改变处、隧道口、小半径平曲线和凹形竖曲线纵坡变换处,均应设置胀缝;胀缝应采用滑动传力杆;横向施工缝宜设在胀缝或缩缝处。 考点:隧道的分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8年第7号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已于2018年4月11日经交通运输部第5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 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 2018年5月17日

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的资质管理,规范公路、水运建设市场秩序,保证公路、水运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取得及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从事公路、水运工程监理活动,应当按照本规定取得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后方可开展相应的监理业务。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监督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督机构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资质等级和从业范围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按专业划分为公路工程和水运工程两个专业。 公路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特殊独立隧道专项、公路机电工程专项;水运工程专业监理资质分为甲级、乙级、丙级三个等级和水运机电工程专项。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照其取得的资质等级在下列业务范围内开展监理业务: (一)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甲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一、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二)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乙级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二、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三)取得公路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可在企业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域内从事三类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项目的监理业务; (四)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大桥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大桥项目的监理业务; (五)取得公路工程专业特殊独立隧道专项监理资质,可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特殊独立隧道项目的监理业务;

(完整版)新交通法规,图文并茂

公安局新交规, 图文并茂! 1、追撞前车尾部的,图中所示均为A车负全责。 2、变更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3. 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 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4、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在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 的路口,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5、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 让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6、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 左转弯车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7、绿灯亮时,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8、红灯亮时,右转弯车未让被放行的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9-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9-2、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在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一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10、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 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11、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会车时,在两车难于同时通过的情况下, 靠近山体的一方未作减速或停车等避让措施让对方先行的,图中所示为A车负全责。

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保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考试或认证合格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注册,取得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执业印章,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者,不得以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无效。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对全国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执业活动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机构(以下简称注册机构)负责。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以下简称省级注册初审机构)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执业活动和继续教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建立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数据库,定期将核准注册的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信息向社会公布,面向社会提供服务。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六条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公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养护、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七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公路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资格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执业印章失效或者不予注册者,在具备注册条件后可重新申请注册,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办理。 第九条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初审机构制作和发放执业印章。执业印章式样由部统一规定。 第十条资格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执业凭证,应当由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 第十一条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遗失资格证书、执业印章,应当提交在公众媒体上声明作废的相关证明并填写资格证书(执业印章)补发登记表(式样见附件1),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程序申请补发。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十二条注册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3类情况。 第十三条取得资格证书者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或者法人注册所在地的省级注册初审机构提出注册申请。 第十四条省级注册初审机构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第1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5年第10号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已于2005年6月3日经第11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5年8月1日起施行。 部长张春贤 二○○五年七月十二日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道路旅客运输及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活动,维护道路旅客运输市场秩序,保障道路旅客运输安全,保护旅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道路旅客运输(以下简称道路客运)经营以及道路旅客运输站(以下简称客运站)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道路客运经营,是指用客车运送旅客、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具有商业性质的道路客运活动,包括班车(加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旅游客运。 (一)班车客运是指营运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包括直达班车客运和普通班车客运。加班车客运是班车客运的一种补充形式,在客运班车不能满足需要或者无法正常运营时,临时增加或者调配客车按客运班车的线路、站点运行的方式。 (二)包车客运是指以运送团体旅客为目的,将客车包租给用户安排使用,提供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统一支付费用的一种客运方式。 (三)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旅游观光的旅客为目的,在旅游景区内运营或者其线路至少有一端在旅游景区(点)的一种客运方式。 本规定所称客运站经营,是指以站场设施为依托,为道路客运经营者和旅客提供有关运输服务的经营活动。 第四条道路客运和客运站管理应当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宗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打破地区封锁和垄断,促进道路运输市场的统一、开放、竞争、有序,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

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办法(征求意见稿)

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管理,规范公路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保证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质量,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造价工程师是指通过考试或认证合格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并按照本办法注册,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的专业人员。 第三条公路造价工程师实行注册管理制度。未经注册的人员,不得以公路造价工程师的名义从事公路工程造价活动。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对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具体工作委托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机构负责。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二章注册条件 第五条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分为初始注册、延续注册和变更注册3类情况。 第六条公路造价工程师的注册条件为: (一)取得资格证书; (二)受聘于一个公路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或者公路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招标代理、监理、造价管理等单位; (三)无本办法第七条不予注册的情形。 第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三)未达到继续教育合格标准的; (四)受刑事处罚,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五)因公路工程造价业务活动受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原因受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七)被吊销资格证书,自被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获准注册被撤销,自被撤销注册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第三章注册程序 第八条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申请注册的,应当向聘用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第九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收到申请人的申请材料后,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第十条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自受理之日起20日内,按照规定条件和程序完成申请材料的审查工作,并将申请材料和审查意见送交通运输部。 交通运输部收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初审意见后,应当在20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第十一条公路造价工程师注册逐步实行网上申请、受理和审批。 第十二条公路造价工程师的初始注册在取得资格证时进行。初始注册的有效期为2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1月25日经第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3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 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

2020年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章节练习题

2020 年一级造价工程师《交通运输》章节习题:第一章 第一章绪论【公路】 一、单项选择题 1、公路工程按建设规模划分,下列选项中属于限额以下项目的是( )。 A、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为6000 万元 B、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为5000 万元 C、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为4500 万元 D、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为90 万元 2、高速公路的年平均日设计交通量宜在( )辆小客车以上。 A、10000 B、15000 C、20000 D、22000 3、供汽车、非汽车交通混合行驶的双车道公路为( )。 A、高速公路 B、一级公路 C、二级公路 D、三级公路 4、采用两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文件一经主管部门批准,( )是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不得随意突破。 A、投资估算 B、工程概算 C、修正概算

D、施工图预算 5、对于技术复杂、基础资料缺乏或不足的建设项目,必要时可采用( )设计。 A、一阶段 B、两阶段 C、三阶段 D、四阶段 6、经批准的概算是基本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若概算突破批准的( )的10% 时,应修编可行性研究报吿并报请原批准部门重新审批。 A、投资估算 B、工程概算 C、修正概算 D、施工图预算 二、多项选择题 1、在公路设计时,一般按20 年预测设计交通量的有( )。 A、高速公路 B、一级公路 C、二级公路 D、三级公路 E、四级公路 2、下列选项中属于经营性公路的有( )。 A、有偿转让经营权的公路 B、企业资本化经营的公路

C、收费性的高等级公路 D、不收费的社会公益性公路 E、实施BOT 项目建设经营的公路 3、采用一阶段设计的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的依据有( )。 A、可行性研究报告 B、测设合同 C、初步设计 D、详勘资料 E、技术设计 4、公路建设工程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须按交通运输部规定的格式填写,如果发现( )情况的,将由造价管理部门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追究编制单位的责任。 A、工程数量存在重大偏差的 B、招标控制价的制定与法律、法规存在冲突的 C、招标控制价与监督检查的结果相差较大且无合理解释的 D、招标控制价远远高于投标报价 E、其他失误造成招标控制价重大偏差的 一、单项选择题 1、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查的是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划分。对于公路更新改造项目,总投资>5000 万元的,为限额以上项目;总投资在100 万~5000 万元的,为限额以下项目;总投资<100 万元的,为小型项目。 2、 正确答案】B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17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 2017年第28号)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规定》已于2017年8月29日经第14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 部长李小鹏 2017年9月4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工程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是指经依法审批、核准或者备案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的新建、改建、扩建等建设项目。 本规定所称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是指有关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标准、经批准的设计文件以及工程合同对建设公路水运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 本规定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业务活动的单位。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交通运输部长江航务管理局按照规定的职责对长江干线航道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可以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委托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具体实施。 第五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制定完善公路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政策措施,依法加强质量监督管理,提高质量监督管理水平。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领域鼓励和支持质量管理新理念、新技术、新方法的推广应用。 第二章质量管理责任和义务 第七条从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制定质量管理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管理措施,完善工程质量目标保障机制。 公路水运工程施行质量责任终身制。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应当书面明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精编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交通运输)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 货物运输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部标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则 1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汽车危险货物运输的技术管理规章、制度、要求和方法,除军运或国际联运另有规定外,均按本标准执行。凡具有爆炸、易燃、毒害、腐蚀、放射性等性质,在运输、装卸和储存保管过程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货物,均属危险货物。 2引用标准 GB6944—86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190—85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GB191—85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6388—86运输包装收发货标志 JT0017—88公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包装基本要求和性能试验 3分类和分项 3.1分类。按GB6944—86的规定,且根据汽车运输特点,暂不设第9类(杂类),共分为8类: 第1类爆炸品; 第2类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第3类易燃液体; 第4类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第5类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第6类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第7类放射性物品; 第8类腐蚀品。 3.2分项。按交通部《汽车危险货物品名表》执行。

4包装和标志 4.1包装。 4.1.1按JT0017—88的规定执行。包装必须坚固、完整、严密不漏、外表面清洁,不粘附有害的危险物质,且应符合如下要求: a.包装的材质、规格、型式、方法和单>质量(重量)应和所装危险货物的性质相适应,且应便于装卸和运输; b.包装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其构造和封闭装置应能承受正常运输条件和装卸作业要求,且能经受壹定范围的气候变化; c.包装的封口和衬垫材料应和所装货物不溶解、无抵触,具有充分的吸收、缓冲、支撑固定和保护作用; d.对必须装有通气孔的危险货物包装,通气孔的设计和安装应能防止所装货物泄漏或杂质进入,排出的气体不得造成危险或污染; e.容器灌装液体时,应留有足够的其膨胀余量(预留容积应不少于总容积的5%)。4.1.2危险性质或消防方法相抵触的货物,不得混装在同壹包装内。 4.1.3对包装发生争议时,应当由国家授权的检验部门进行检验,合格的出具证明如附录A(参考>),且经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认可后方可使用,且报交通部备案。 4.1.4国外进口危险货物的包装,如完整无损,符合安全运输要求的,应在运单上注明“进口原包装”字样,可按原包装运输。 4.1.5凡重复使用的包装,除应符合4.1.1款规定外,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a.所装货物必须和原装货物无抵触; b.所装货物和原装货物的品名或性质不同时,必须将原包装的标记、标志覆盖,且重新标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交通部公路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自测题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 年最新继续教育自测题 第1题 《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的施行日期为() A. 2018 年1 月1 日 B. 2018 年2 月1 日 C. 2018 年3 月1 日 D. 2018 年4 月1 日 答案:C 您的答案: 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 4.0 批注: 第2题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项规定,关于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下列说法错误的是()A?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一般包括资质、业绩、财务、信誉、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的要求 B.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 可增加对投标人的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提出要求 C. 对于特别复杂的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项目主体工程以及其他有特殊要求的工程,招标人还 可增加对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提出要求 D. 信誉要求可以与“投标人须知”第144项规定的内容重复 答案:D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 4.0 批注: 第3题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投标人须知第项规定,下列情形中,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施工标段投标的是() A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子公司 B. 具有相同股东单位的两家公司 C. 曾在其他项目组成投标联合体的两家公司 D. 为该施工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过咨询服务的设计单位 答案:D 您的答案: D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 4.0 批注: 第4题 根据《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年版)评标办法,关于技术能力,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技术能力是指投标人的科研开发和技术创新能力 B. 技术能力包括投标人获得的与项目施工有关的国家级工法、专利(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 利) C. 技术能力不包括国家或省级科学技术进步奖 D. 技术能力包括主编或参编过的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等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 4.0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2000年第2号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已于2000年1月14日经第12 次部长办公会议通知,现予发布,自2000年4月1日起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三章通行管理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维护公路完好,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上进行超限运输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承运人”),均应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超限运输车辆是指在公路上行驶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运输车辆: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4米以上(集装箱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 4 2米以上); (二)车货总长18米以上; (三)车货总宽度2 5米以上; (四)单车、半挂列车、全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0000千克以上;集装箱

半挂列车车货总质量46000千克以上; (五)车辆轴载质量在下列规定值以上: 单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6000千克; 单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0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各一单轮胎、双轮胎)载品质14000千克; 双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18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单轮胎)载品质12000千克; 三联轴(每侧双轮胎)载品质22000千克; 第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分级负责、方便运输、保障畅通”的原则。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交通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超限运输车辆行驶 公路的管理工作。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的具体行政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设置的公路管理机构负责。 第五条在公路上行驶的车辆的轴载质量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但对有限定荷载要求的公路和桥梁,超限运输车辆不得行驶。 第二章申请与审批 第六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前,其承运人应按下列规定向公路管理

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 》自测题与答案

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 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管理》自测题与答案第1题 公路工程造价监督的方式是()。 A.数据监督 B.行为监督 C.数据监督与行为监督相结合 D.工程监督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2题 项目投资控制的第一责任人是( ) A.设计单位 B.项目法人 C.监理单位 D.施工单位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3题 造价监督申请是在()提出。 A.工可批准后 B.初步设计批复后 C.施工图设计批复后 D.项目开工前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控制工程造价的关键环节是()。 A.规划阶段 B.设计阶段 C.实施阶段 D.使用阶段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5题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周期为()。 A.1 年 B.2 年 C.3 年 D.4 年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6题 公路工程造价人员继续教育每一周期内,公路工程造价人员应当完成不少于()学时必修课和20学时选修课的继续教育。 A.20 B.30 C.40 D.50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7题 下列哪个不属于较大设计变更()。 A.连接线的标准和规模发生变化的; B.长度10公里以上的路线方案调整的; C.路面结构类型、宽度和厚度发生变化的; D.隧道的数量或方案发生变化的;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8题 建设项目投资的最高限额是()。 A.批复估算 B.批复概算 C.批复预算 D.决算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9题 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方法不包括() A.专家评价法 B.比较法 C.满意度评价方法 D.头脑风暴法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10题 公路工程绩效评价指标共分成()。 A.2级 B.3级 C.4级 D.5级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安全生产(精)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7年第 1号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已于 2007年 1月 25日经第 2次部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07年 3月 1日起施行。 部长李盛霖 二〇〇七年二月十四日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路水运工程建设活动的安全生产行为及对其实施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路水运工程, 是指列入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拆除、加固等建设项目。 本办法所称从业单位,是指从事公路水运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验检测、安全评价等工作的单位。 第四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五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实行统一监管、分级负责。 交通部负责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 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但长江干流航道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由交通部设在长江干流的航务管理机构负责。 交通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 可以委托其设置的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能委托的事项除外。依照本条规定承担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的部门或者机构,统称为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六条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按照法定权限制定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和技术标准; (二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实施监督管理, 组织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三建立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制,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四建立公路水运工程从业单位安全生产信用体系,作为交通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一部分,对从业单位和人员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五受理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 产方面的举报和投诉,依法对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和相应的行政处罚; (六依法组织或者参与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按照职责权限对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事故进行统计分析, 发布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动态信息。省级交通主管部门负责向交通部和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报送事故信息; (七指导下级交通主管部门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八组织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推广应用; (九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经验交流,普及安全生产知识;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 交通信息中心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交通信息中心 交通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实习生(1-2人) 一、工作职责: 1.协助相关课题组开展交通物联网技术应用具体研究工作; 2.协助开展物联网技术及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的前瞻性研究工作。 二、职位要求: 1.智能交通系统、自动控制、通信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电子工程、及其相关专业在读硕士及以上学历; 2.熟悉物联网技术体系架构,具备良好的物联网技术知识体系与研究经验; 3.拥有在交通、汽车、物流等领域物联网技术应用研究与开发经验者优先; 4.具有交通运输行业信息系统研发经验者,具有大型应用系统分析设计、开发或项目管理经验者优先; 5.具备良好的学习能力、沟通能力、文字表达能力及人际交往能力,能承受工作压力,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6.每周全职工作日不少于4天。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简介: 交通运输部科学研究院成立于1960年,是交通运输部直属综合性科研事业单位,主要面向政府主管部门和整个交通运输行业开展前瞻性、公益性和基础性研究。目前,我院已发展成为以为部服务为基础,集科研与产业于一体,形成决策支持、信息化、环保与安全、城市交通、标准计量与认证、工程技术与检测、中介服务7大主要业务板块的综合性科研机构。近些年来,我院取得了丰硕的科研成果,获得了多种奖项。“十一五”以来,全院完成国家、省部级以上重点科研项目214项,获得国家、省部级科技进步奖44项。同期,获得专利授权4项;获得信息化软件着作权9项;出版专着27部;完成10项国家标准、23项行业标准和10项部计量检定规程的制修订工作;完成127项交通行业国家标准、157项行业标准和24项计量检定规程的审查工作。 我院现有在岗职工近700人,其中事业编制人员392人。事业编制人员中专业技术人

2016交通部公路甲级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自测-答案

第1题 支架使用前应预压,预压荷载应为支架需承受全部荷载的()。 A.1倍 B.1.05-1.10倍 C.1.10-1.20倍 D.1.10倍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2题 严禁()及以上手拉葫芦同时起吊重物。 A.2台 B.4台 C.6台 D.8台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3题

人工挖孔,空深不宜超过(),孔径不宜小于()。 A.15m,1.2m B.15m,1.5m C.16m,1.2m D.16m,1.5m 答案:A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4题 双壁钢围堰应按设计要求制造,并进行()试验。 A.抗浮 B.水稳 C.水密 D.强度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5题

基坑周边()范围内不得堆载、停放设备。 A.0.5m B.1m C.1.5m D.2m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6题 墩身高度超过()宜设施工电梯。 A.30m B.35m C.40m D.50m 答案:C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7题

墩身钢筋绑扎高度超过()应采取临时固定措施。 A.3m B.4m C.5m D.6m 答案:D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8题 台阶法施工,台阶下部断面一次开挖长度应与上部断面相同,且不得超过()。 A.1m B.1.5m C.2m D.2.5m 答案:B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4 此题得分:4.0 批注: 第9题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部第令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16年第67号) 公路工程造价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工程造价管理,规范造价行为,合理控制建设成本,保障公路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路新建、改建、扩建工程(以下统称公路工程)的造价活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公路工程造价活动,是指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从筹建到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所需全部费用的确定与控制,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合同价、变更费用、竣工决算等费用的确定与控制。 第三条公路工程造价活动应当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厉行节约的原则。 第四条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造价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造价依据 第五条交通运输部制定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补充性造价依据。 前款所称造价依据,是指用于编制各阶段造价文件所依据的办法、规则、定额、费用标准、造价指标以及其他相关的计价标准。 第六条交通运输部对通用性强、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编制统一的公路工程定额。 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公路工程定额中缺项的,或者地域性强且技术成熟的建设工艺,可以编制补充性定额规定。 第七条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制定的公路工程造价依据中未涵盖但公路工程需要的造价依据,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应当根据该工程施工工艺要求等因素组织开展成本分析。 第八条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及时组织造价依据的编制和修订工作,促进造价依据与公路技术进步相适应。公路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单位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第九条编制造价文件使用的造价软件,应当符合公路工程造价依据,满足造价文件编制需要。 第三章造价确定和控制 第十条公路工程造价应当针对公路工程建设的不同阶段,根据项目的建设方案、工程规模、质量和安全等建设目标,结合建设条件等因素,按照相应的造价依据进行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承担公路工程造价控制的主体责任,在设计、施工等过程中,履行以下职责,接受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一)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组织项目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标底或者最高投标限价、变更费用、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的编制; (二)对造价进行全过程管理和控制,建立公路工程造价管理台账,实现设计概算控制目标; (三)负责公路工程造价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报送; (四)依法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单位应当综合分析项目建设条件,结合项目使用功能,注重设计方案的技术经济比选,充分考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和运营养护需要,科学确定设计方案,合理计算工程造价。 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对其编制的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做好前后阶段的造价对比,重点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行业标准 JT/T 796—2011 目次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 (2) 5 政府监管平台 (2) 6 企业监控平台 (6) 7 性能与技术要求 (9)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技术要求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架构,以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 定位系统中政府监管平台和企业监控平台的功能要求、平台性能与技术要求等内 容。 本标准适用于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政府监管平台及企业自建或运营商搭 建的卫星定位系统平台。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 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 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17859 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 GB 20263 导航电子地图安全处理技术基本要求 JT/T 794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JT/T 794 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简称卫星定位系统)GNSS system for operating vehicles 以提供道路运输车辆实时位置和状态信息为特征,具有运输 车辆驾乘人员及运输车辆管理者等用户远程信息服务,反映运输车辆实时动态数 据,满足政府监管部门及运营企业对系统信息运用要求,能对服务范围内的车辆 进行管理和控制的综合性信息处理系统。 3.2 政府监管平台(简称政府平台)government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platform 以计算机系统及通信信息技术为基础,通过卫星定位技术等手段,实 现对管辖范围内的车载终端和接入平台进行管理的系统平台,主要实现对上级平 台的数据报送和对下级政府平台的管理、对企业平台的监管和服务。 3.3 企业监控平台(简称企业平台)enterprise monitoring and manag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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