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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3 珠海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2016.05.13 珠海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2016.05.13 珠海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附件2

珠海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汇总表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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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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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国务院关于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得批复 (国函[2003]48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您省《关于上报审批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得请示》(粤府函〔2001〕177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编后得《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珠海就是经济特区,珠江三角洲中心城市之一,东南沿海重要得风景旅游城市。珠海市得城市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与环境相协调得可持续发展战略,通过推动科技进步与优化产业结构,提高经济发展质量与效益,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把珠海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布局合理、环境优美得现代城市。 三、同意《总体规划》确定得全部行政区域7653平方公里得城市规划区范围。在城市规划区内,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主城区由中心城区(包括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等片区)与南湾城区(包括南屏、湾仔、洪湾等片区)组成。中心城区以发展第三产业为主,继续按照《总体规划》得要求疏散部分工业;南湾城区以发展第二产业为主。 要以主城区为中心,以金湾区、斗门区为次中心,形成由“主城区——次中心——外围新城——中心镇”构成得组团型城镇空间布局,构建合理得市域城镇体系,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四、严格控制城市得人口与用地规模,节约用地,保护耕地。到2005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7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63平方公里以内;

到201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85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72平方公里以内。到2020年,主城区实际居住人口要控制在101万人以内,建设用地控制在85平方公里以内。 五、加强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要重视城市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大力发展以公共交通为主、多种交通方式有机结合、各种交通枢纽相互衔接得综合交通体系。要统筹规划与建设给排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得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与水得重复利用率。要充分重视城市防灾工作,加强城市重点防灾设施与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得建设,建立包括消防、人防、防洪、防风暴潮与抗震在内得城市综合防灾体系。 六、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保护与改善生态环境。要严格按照规划提出得各类环保标准限期达标,保护好城市得水、大气与声环境,使全市各类污染源得到有效治理,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得到基本控制。要切实保障海洋、土地及空间资源得合理开发与利用,重点加强对近海水体与市内河流等水体得保护,防止水源与海湾水体得污染。要重视自然生态保护区得建设,保护好中华白鳍豚等珍稀濒危物种,大力植树造林,实现山体普遍绿化。 七、重视城市风貌与特色保护。城市得整体布局与建设应充分体现滨海城市得风貌特色,创造良好得城市环境。要加强对市域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风景名胜资源得保护,划定保护范围,制定保护措施并严格实施。在城市设计与建设中,要充分利用珠海市山水相间、陆岛相望得自然条件,突出以水为中心得热带滨海城市得景观特色。 八、严格实施《总体规划》。《总体规划》就是珠海市城市建设、发展与管理得依据,城市规划区内一切建设活动必须符合《总体规划》得要求。要抓紧编制详细规划,深化必要得专业规划,进一步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得各项法规,强化全社会遵守城市规划得意识。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包括开发区在内得一切建设用地与建设活动实行统一、严格得规划管理,切实保障规划得实施。市级规划管理权不得下放。驻珠海市各单位都要遵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十三五规划100个重大项目表(名单)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 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 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 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_文本_2009-5

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修编文本与图集 珠海市规划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二OO九年五月

委托单位:珠海市规划局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编制单位: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 项目主持: 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总工副教授) 报告编制: 吴仁海(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 韦献革(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讲师/博士) 李耀初(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副教授) 林海健(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 曾建军(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硕士) 技术顾问: 汪晋三(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 报告审核: 陈新庚(中山大学环境科学研究所教授)

《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领导小组 组长:毛东信 副组长:熊豪品潘明 成员:陈金华贾建红吴纯德吴锡汉梁玉昭王淳麦驱海曲波陈长才卢晓波 陈永章邵英贤廖中和王泽俊詹林 刘荣茂叶建勋刘重阳 《珠海市环境功能区划(修编)》课题珠海市参加工作人员 珠海市环境保护局 梁玉昭张勇黄汉鹏苏锦顺侯小凤李慧 毕冬静湛福祥关群顺洪国荣钟浩文

目录 1. 总则 (1) 1.1修编背景 (1) 1.2主要修编依据 (2) 1.3修编指导思想 (4) 1.4修编范围 (4) 1.5修编原则 (5) 2. 自然环境与社会经济发展概况 (6) 2.1自然环境概况 (6) 2.2社会经济概况 (8) 2.3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概况 (10) 3. 地表水资源现状及开发利用规划 (12) 3.1珠海市河流水系及湖库概况 (12) 3.2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9) 3.3珠海市地表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20) 4. 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及变化趋势 (26) 4.1河流水质现状及变化趋势 (26) 4.2水库水质现状 (27) 5.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及存在问题 (30) 5.1珠海市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现状 (30) 5.2珠海市周边地区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概况 (30) 5.3现行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存在的问题 (33) 6. 地表水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6.1水库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6.2河流环境功能区修编方案 (35) 附件 (40) 一、附表 (40) 二、附图 (46) I

《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新华社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30、开发适应各种耕作条件的先进农机产品。 31、研制核医学影像设备、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无创呼吸机等高性能医疗器械。 32、开发应用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医疗器械。

珠海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及其管理的规定

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对珠海市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及管理办法规定如下:一、城市规划区是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行使统一管理职能的法定地域范围,城市规划区内所有建筑都必须符合城市规划的要求。二、珠海市城市规划区包括珠海经济特区、珠海市区、近郊区以及本市行政区域内因建设发展需要而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下简称规划控制区)。其范围为;东起担杆列岛,南至万山群岛西到崖门及虎跳门水道,北与中山市交界,以及斗门县域内需要由珠海市政府实行规划控制的范围。斗门县城市规划区的范围,由斗门县规划局划定,经县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批准。三、本规定所指的珠海经济特区、珠海市区、近郊区及规划控制区的范围分别是:珠海经济特区,是指按《国务院关于调整珠海经济特区范围的批复》(国函〔1988〕52号文)中所划定的范围;珠海市区,是指香洲、野狸岛、吉大、九洲岛、拱北、前山、南屏、湾仔、大小横琴、唐家、淇澳岛、金鼎等片区的范围;近郊区,是指前出镇、金鼎镇辖区范围内未列入市区规划范围的陆域;城市规划控制区,是指三灶、平沙、红旗、万山四个管理区以及斗门县行政区域内需由市政府实行规划控制的范围。四、珠海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时,可对城市规划作相应的调整。五、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严格遵守《城市规划法》和《土地管理法》,严格执行珠海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八个统一”、城市土地管理的“五个统一”和城市环境保护的“八个不准”,切实把珠海市建设成为高度文明的现代化花园式海滨城市。六、珠海市规划局是珠海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的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七、城市规划区在市规划局统一集中管理的前提下,实行分级管理、分区负责的制度。(一)城市规划区内经济特区、市区及近郊区,由市规划局直接管理。这些地区的城市规划,由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在这些区域内的建设工程选址、申请规划用地、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向市规划局申请。经市规划局审查同意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方可申请开工。需要上报设计任务书的工程项目,其设计任务书必须由市规划局出具选址意见书。(二)城市规划控制区内三灶、平沙、红旗、万山四个管理区的城市规划,由市规划局的派出机构进行管理。各管理区的规划和城建部门应予协助。(三)斗门县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由斗门县规划局主管。斗门县区域内涉及全市总体布局的建设项目的选址以及由市政府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的建设规划,由斗门县规划局审核后报市规划局审批。八、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或扩建的专项规划(如机场、铁路、公路、城市道路、桥梁、供电、给排水、电讯、风景园林、农业开发区、围垦工程、各种工程管线走廊以及水源保护区等),都要报市规划局组织审查,以纳入城市总体规划。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设计单位: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珠海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主要编制人员:罗赤、李晓江、张全、孔令斌、朱力、杨峥屏、但秋君、李海涛目录 第1章总则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3章城市性质 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第1节城市发展结构 第2节主城区布局 第3节次中心城布局 第4节外围新城布局 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第1节城市给水工程 第2节城市排水工程 第3节城市电力工程 第4节城市电信工程 第5节城市信息工程 第6节城市燃气工程 第7节城市环卫设施 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第1节抗震与地质灾害防治 第2节防洪 第3节消防 第4节人防 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第23章附则

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第1章总则 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3. 《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 4. 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 5. 《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 6. 《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 7. 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 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 1. 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海域面积约5965.2平方公里。其行政建制为香洲区、金湾区和斗门区。由香洲区所辖的东部海岛岛屿面积为86.89平方公里。 2. 主城区范围由新老香洲、吉大、拱北、前山、南屏、湾仔、洪湾组成,面积约190平方公里。 第4条城市规划区即珠海市行政辖区的范围,总面积约7653平方公里,其中陆域面积约1687.8平方公里。 第5条本规划期限:近期为2001-2005年,中期为2006-2010年,远期为2010-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第6条文中“黑体字”条文为本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强制性内容是对城市规划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基本依据,违反城市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属严重影响城市总体规划行为,应依法进行查处。 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第7条城市发展的目标:在本规划期内,把珠海建设成为综合实力雄厚,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发展的经济特区;成为有较强辐射力和吸引力,经济繁荣、交通发达、秩序优良、文明富庶的现代化区域性中心城市;成为以信息技术为龙头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集聚力强的产、学、研一体化创新创业基地及高附加值的产品出口创汇基地;成为亚热带海滨花园城市和具有国际影响的滨海风景旅游胜地。 第8条产业发展策略:规划期内产业次序由二、三、一向三、二、一战略转变。第一产业应向开放型、高效型、城郊生态型、观赏休闲型都市现代农(渔)业发展;第二产业以产业升级与结构优化为重点,发展综合集成、深度加工为特征的现代城市工业,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在特定职能的城市外围组团内积极促进空港产业、海洋产业、临海产业;第三产业重点发展旅游业,适度发展住宅产业,积极发展新型服务业和交通运输物流业。 第9条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加强与澳门的协调发展,促进两地在重要基础设施和产业发展

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自查报告

“十三五”规划重点项目自查报告 根据市县领导安排要求,我单位对列入“十三五”规划重点建设项目有关情况进行了逐一自查,形成如下报告: 一、整体情况 我单位共有6个项目列入济南市“十三五”规划,总投资101.3亿元,其中,“十二五”期间已完成投资5亿元,“十三五”期间安排投资96.3亿元。截至2018年6月底,6个项目累计完成投资33亿元,占全部投资计划的33%。6个项目中,已有5个项目开工建设,开工率83%,另有XX项目未能开工建设。目前尚未有项目竣工投产。 二、项目建设情况 1、XX项目:“十三五”期间,本项目完成投资8000万元,目前完成了发改立项、节能评估和土地手续,项目用地已完成整体搬迁和腾空,原有资产已移交。项目方多次现场考察,就水、电、厂房设施的处理形成了一致意见,预计下半年本项目会有较快的进展。 2、XX项目:本项目进展较为顺利,一期项目已顺利进行生产,二期工程已接近扫尾,办公楼已完成主体建设,现正进行内外装修,不久即可投入使用。 3、XX项目:本项目已完成车间建设任务,车间内部办公用房、配房已完成建设并投入使用,部分生产设备已进场

并完成安装,已具备生产条件。办公楼已完成主体建设,正在进行内外墙面的粉刷 4、XX项目:中药提取车间、制剂车间等已进行正常生产、运营,立体仓库已投入使用,综合办公楼投入使用。目前正在筹划化验中心基地及其配套建筑设施10000平方米建设,并购置、安装生产设备及化验设备。 5、XX项目:本项目占地约3000亩,主要开发建设XXX,目前,已有XX项目、XX项目等项目入驻。 6、XX项目:本项目由于国家投资政策、产业政策的调整,原有的建设模式已不符合目前政策的需要,在投资主体未能进一步明确的情况下,本项目一直没有开工建设。 三、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及工作建议 1、项目建设涉及众多主体,期间利益关系的调整较为复杂,需要多方协调、多方商议,建议政府部门在其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2、手续办理仍然是制约项目进展的瓶颈,虽然有一系列改革措施,但办事环节多、资料准备难、业务能力不足等因素还没有实质改变,亟需有针对性地对症下药。 3、项目单位、建设单位对国家政策、产业政策的调整不适应,研究不透彻,对政府出台的相关文件了解少甚至不了解,未能充分发挥各项扶持政策的作用,部分文件虽已出台,但没有具体实施细则,不便于操作的问题也很突出。

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总报告(DOC)

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总报告 (报批稿) 珠海市水务局 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2008年6月

项目名称:珠海市水资源综合规划 委托单位:珠海市水务局 承担单位: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研究中心 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余荣霭(市政府) 副组长:梁社新(市水务局)、武林(市发展计划局) 成员:钟惠明(市水务局)、何洪广(市发展计划局) 郑卫东(市经贸局)、张瑞雄(市国土资源局) 熊豪品(市环保局)、黄东(农业局)、李叶新(市气象局)技术小组成员: 钟惠明、赵适剑、窦永强、侯卫东、张渊、程远 项目总负责: 陈晓宏教授(中山大学水资源与环境系(中心)主任,博导) 专题负责: 刘青娥博士(专题一),吕幼治副教授、林文杰硕士(专题二),张灵博士(专题三),李艳博士(专题四),江涛博士、黎坤讲师、黄凡工程师(专题五),吕幼治、林文杰(专题六)、刘丙军讲师、刘德地博士(专题七),吕幼治、林文杰(专题八),刘祖发副教授(专题九)、陶贞副教授(专题十) 参与人员: 中山大学陈晓宏、江涛、刘祖发、涂新军、刘丙军 黎坤、陶贞、黄凡、吕幼治、陈俊合 于海霞、叶锦昭、石教智、刘德地、刘青娥 王兆礼、李艳、张灵、谢东瑜、林文杰 李晓华、张贞遴、孙夏平、刘霞、肖华斌 任秀文 珠海市水务局赵适剑、窦永强、侯卫东、郭家圣、张渊 程远、杨旻 总报告汇总:林凯荣 总报告审阅:陈晓宏

目录 前言 (1) 1 总纲 (1) 1.1珠海市自然社会基本认识 (1) 1.1.1 自然地理 (1) 1.1.2 河流水系 (2) 1.1.3 社会经济概况 (4) 1.2规划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8) 1.2.1 指导思想 (8) 1.2.2 规划原则 (9) 1.3规划单元与水平年 (9) 1.3.1 水资源5级分区 (9) 1.3.2 规划基准年和水平年 (10) 1.4目标与任务 (10) 1.4.1 总体目标 (10) 1.4.2 主要任务 (10) 1.5规划专题 (11) 1.6规划依据及参考材料 (11) 1.6.1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成果 (11) 1.6.2 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规划成果 (12) 1.6.3 珠海市相关法律法规、资料 (12) 2 水资源调查评价 (14) 2.1水资源调查评价概述 (14) 2.2降水 (14) 2.2.1 降水空间特性 (15) 2.2.2 降水时间分布特性 (15) 2.3蒸发 (16) 2.4地表水资源量 (17) 2.5地下水资源量 (18) 2.6地表水水质 (18) 2.7水资源总量 (22) 2.8水资源可利用量 (22) 2.9水资源演变情势分析 (23) 2.9.1 水资源数量演变趋势 (23) 2.9.2 水资源质量演变趋势 (24) 2.10水资源评价 (25) 2.10.1 水资源量与全省、全国的比较 (25) 2.10.2 珠海市水资源特征 (25) 3 水资源开发利用调查评价 (27) 3.1供水情势分析 (27) 3.1.1 供水基础设施 (27) 3.1.2 供水能力 (27) 3.1.3 供水量 (28) 3.1.4 供水量变化趋势 (29)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市城市规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本市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市政府依法对城市规划作出的各项决策,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划、统一用地规划审批、统一划分功能区、统一竖向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一环境艺术规划、统一园林绿化规划、统一审查规划建筑设计。 第五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 第六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第七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注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市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设立的领导决策与审批机构,由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市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二)作出有关城市规划的重大决策; (三)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和出租。 (四)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五)代表市政府受理对城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六)裁决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市政府城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建设、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工作,对本辖区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十条本市土地利用、各项建设必须统一规划,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编制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本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表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新华社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资料图:航空发动机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30、开发适应各种耕作条件的先进农机产品。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2010-48号文)

ZBGS-2010-005 珠规建建〔2010〕48号 关于印发《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的通知 横琴新区公共建设局,各区(经济功能区)建设局,市(区)各质检站、安监站,各施工、监理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落实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管理责任,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现将《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于2010年10月1日起执行,执行中的问题请及时向我局反映,联系人:吴倩,联系电话2112542。 附件:《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暂行办法》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施工暂行办法通知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办公室 2010年8月26日印发

珠海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 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建筑市场秩序,增强企业诚信经营意识,加强建设工程施工质量安全管理,提升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阶段项目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施工现场配备的施工管理人员和监理管理人员应满足工程施工需要。施工单位项目部应配备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资料员等管理人员;项目监理单位应配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管理人员。相关管理人员应取得相应的岗位证书,并在岗位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施工和监理活动。 第四条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1);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数量最低标准必须符合珠海市建设工程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标准(详见附件2)。 第五条建设(代建)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编制的招标文件,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建设(代建)单位与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对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的要求应满足本办法规定,不得擅自降低标准。 施工、监理单位签订的工程项目合同中现场管理人员应当同投标时承诺的人员一致。 第六条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实行备案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时,应将施工、监理单位投标承诺和合同约定的项目施工管理人员、项目监理管理人员配备情况报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详见附件3、附件4)。 第七条市质检站、安监站,各区(经济功能区)质检站、安监站负责对项

(完整版)《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解读

《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 修编》解读 一、《规划》修编背景 城市供水设施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的重要指标之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型城市建设,城建、发改、财政、水利、环保等多部委发布了一系列节水政策及措施。随着“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水务理念对给水、污水、雨洪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2015年修订)于2015年1月获国务院批复,《珠海市城市概念性空间发展规划》确定城市远景将形成一核、两心、六片的发展格局,总规、概规确定的城市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均发生一定调整,用地规模、规划人口均有较大提高,城市供水系统亟待结合新形势进行优化升级。同时,近年来咸潮上溯日益严重,水源保护区区划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唐家湾高新区、西部中心城区、富山产业新城等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以及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不断推进,对市政基础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供水系统需进行相应的优化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等新水务理念,确保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城市发展,有效保障珠澳两地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对06版给水规划进行修编显得尤为必要,总规、概规的编制完成也为给水规划修编创造了条件。为此,我局适时开展了《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工作,以较好的指导珠海市供水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域行政管理辖区内的陆域范围和近海岛屿,包括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总面积7827km2,其中陆域面积约1724km2,海域面积约6103km2。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规划期限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doc 24)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doc 24)

珠海市城市规划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科学地制定本市城市规划,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保障城市规划的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各项建设,必须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城市规划由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集中统一管理。市政府依法对城市规划作出的各项决策,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 第四条城市规划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划、统一用地规划审批、统一划分功能区、统一竖向规划、统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统一环境艺术规划、统一园林绿化规划、统一审查规划建筑设计。 第五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远景发展,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关系。 第六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 第七条编制和实施城市规划必须注意保护城市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他公害,加强城市绿化建设。 第八条市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是市政府为加强城市规划管理设立的领导决策与审批机构,由市主要领导和有关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市规划国土管理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组织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二)作出有关城市规划的重大决策; (三)审批重大建设项目的规划以及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划拨和出租。 (四)监督城市规划的实施; (五)代表市政府受理对城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复议的案件。 (六)裁决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发生的纠纷。 市政府城市规划国土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规划国土主管部门),主管全市的城市规划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 市建设、环保、工商、公安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协同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 县(区)、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应当协助规划国土主管部门实施城市规划工作,对本辖区内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提出建议、进行监督,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统一规划 第十条本市土地利用、各项建设必须统一规划,按照批准的城市规划进行,编制城市规划必须符合本市的城市发展目标。

中国珠海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建设

中国珠海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建设 阮本清1王浩韩宇平 (中国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北京100044) 摘要:通过对珠海市水资源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表明,对水资源实行一体化的管理体制势在必行。珠海市的水资源一体化管理体制包括对一体化管理的目标、方向与方式,以及水资源一体化管理原则的探讨,同时提出了珠海市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的建议,最后提出了珠海市实施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的体制的措施。 关键词:珠海市;水务一体化管理;体制 中图分类号: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珠海市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的问题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珠海市水资源管理涉及到原市水利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国土局、市海洋与水产部门以及区市政、区水利局、镇与镇水利会等多部门管理。这种多部门水资源管理体制存在如下主要问题: (1)“多龙管水”,条块分割,水资源管理效率低下 在传统计划经济体制下,珠海市的水资源管理部门较多,在这种体制下,水利部门负责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水利管理;建设部门负责城市供水、城区排水和地下水管理;规划国土部门负责供水规划、地下水勘探与管理等;环保部门监管水质;参与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还有海洋、水产、港务、农业和卫生等部门,另外,区、镇及其下属机构也参与了水资源管理。这种分级多部门管理水资源的体制致使与水资源有关的管理政出多门,职能交叉,责任不清,相互扯皮,降低了工作效率,使水资源得不到充分利用与保护。 (2)城、乡水务管理相分离 长期以来,珠海市传统的水资源管理体制将城市与农村、地表水与地下水、水量与水质等进行分割管理,这种分割型的管理体制,不但严重地违背了水的自然循环规律,而且也违背了管理社会的一般原则。因此,常常造成管水源地的不管供水,管供水的不管水质和水源地状况。农村供水水质与量都得不到保证,出现水资源短缺与水资源浪费共存的局面。 (3)水质管理和水量管理相分离 珠海市地表水的取水、供水、排水、排污分别由三个部门管理,缺乏统一的规划和调度,原水利局作为珠海市政府的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河道污染却没有监督职权,也没有排污排水费的管制职能。水质与水量分割管理,违背了自然规律。 (4)“政企不分”、“管养合一”、缺乏市场竞争机制 由于“政企不分”、“管养合一”、缺乏市场竞争机制、资源补偿机制不建立,水利工程功能损失、水资源得不到有效利用、水质恶化的趋势得不到有效遏制: 现行体制下,政事、事企、管养基本不分,长期以来计划经济管理模式下形成的行业垄断和特殊地位,由于地位特殊,垄断经营掩盖了行业竞争,制约了城市排水管理水平、资金投入效益、生产效率的提高。由于缺乏资源补偿机制,水利工程功能损失,使防洪潮标准降低。 (5)政策法规不健全,造成水资源管理混乱 由于法规、政策不健全、不配套,水资源统一管理和保护力度不够。如由于排水管理作者简介:阮本清(1959-),男,河南辉县人,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研究方向:水资源管理。Email::ruanbq@https://www.sodocs.net/doc/309903517.html,

十三五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中国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是国家战略意图的反映。记者从5日提交全国人大审查的纲要草案全文中摘取了未来五年中国计划实施的100个重大工程及项目。 相关新闻:特高压、智能电网被列入十三五规划重大项目 它们涉及科技、装备制造、农业、环保、交通、能源、人才、文化和教育等领域,将对中国经济、社会和民生等各方面产生深远影响,也会给国际社会带来重大机遇。 1、航空发动机及燃气轮机。 2、深海空间站。 3、量子通信与量子计算机。 4、脑科学与类脑研究。 5、国家网络空间安全。 6、深空探测及空间飞行器在轨服务与维护系统。 7、种业自主创新。 8、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9、天地一体化信息网络。 10、重点新材料研发及应用。 11、在优势科研领域设立一批科学家工作室。 12、在重点学科领域培养扶持一批青年拔尖人才。 13、培养1万名精通战略规划、资本运作、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会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14、引进1万名左右海外高层次人才回国(来华)创新创业,遴选支持1万名左右急需紧缺的国内高层次人才。 15、每年培训百万名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专业技术人才。

16、在全国建成一批技能大师工作室、1200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培养1000名高技能人才。 17、确保建成高标准农田8亿亩、力争10亿亩。 18、建设国家种质资源收集保存和研究体系。建设海南、甘肃、四川等国家级育制种基地和100个区域性良种繁育基地。 19、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亿亩。 20、建设500个全程机械化示范县,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左右。 21、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 22、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追溯信息系统。 23、实现“百县千乡万村”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工程。 24、加快大型飞机研制。 25、发展新一代和重型运载火箭、新型卫星等空间平台与有效载荷。 26、发展深海探测、大洋钻探、海底资源开发利用、海上作业保障等装备和系统。推动深海空间站、大型浮式结构物开发和工程化。 27、研发新一代高速、重载轨道交通装备系统。 28、研制高档数控机床。 29、大力发展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手术机器人和军用机器人。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各领域商用。 30、开发适应各种耕作条件的先进农机产品。 31、研制核医学影像设备、超导磁共振成像系统、无创呼吸机等高性能医疗器械。 32、开发应用具有中医特色优势的医疗器械。 33、研制先进化工成套装备。

《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修编》解读

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 2006-2020 ) 修编》解读 一、《规划》修编背景 城市供水设施是衡量一座城市基础设施是否完善的重要 指标之一,在城市的建设和发展过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 用。随着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节水 型城市建设,城建、发改、财政、水利、环保等多部委发布 了一系列节水政策及措施。随着“节水优先、空间均衡、 系统治理、两手发力”重要治水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海 绵城市” 建设工作的不断推进,新水务理念对给水、污水、 雨洪的统筹协调、科学规划、系统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 2001-2020 )》(2015 年修订) 于2015 年1 月获国务院批复,《珠海市城市概念性空间 发展规划》确定城市远景将形成一核、两心、六片的发展格局,总规、概规确定的城市定位、空间结构、产业布局均发 生一定调整,用地规模、规划人口均有较大提高,城市供水 系统亟待结合新形势进行优化升级。同时,近年来咸潮上溯 日益严重,水源保护区区划也进行了一定的调整,唐家湾高新区、西部中心城区、富山产业新城等城市新区的开发建设 以及中心城区城市更新项目的不断推进,对市政基础设施也 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城市供水系统需进行相应的优化完善。 为深入贯彻落实节水型城市、海绵城市等新水务理念,

确保城市供水设施建设更好的服务城市发展,有效保障珠澳两地的生活、生产用水需求,对06 版给水规划进行修编显得尤为必要,总规、概规的编制完成也为给水规划修编创造了条件。为此,我局适时开展了《珠海市给水工程系统规划(2006-2020 )修编》(以下简称《规划》)工作,以较好的指导珠海市供水工作的开展。 二、规划范围及规划期限 (一)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珠海市域行政管理辖区内的陆域范围和近海岛屿,包括香洲区、金湾区、斗门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总面积7827km2,其中陆域面积约 1724km2,海域面积约6103km 2。 规划范围示意图 二)规划期限 规划基准年:2014 年 规划期限:2014~2020 年远景同《珠海城市概念空 间发展规划》确定的规划年限一致,为2060 年。 三、规划目标依据城市总体规划、概念规划、控制性详

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申请。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应当完成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规划许可的全部内容。分期建设的建设工程,还应当按照规定完成独立占地的主要公共配套设施。

申请分期规划条件核实的,分期规划条件核实范围内的规划技术经济指标及合理误差应当独立核实。 第六条申请规划条件核实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申请表》; (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及其附图、附件; 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并在《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签发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提出规划条件核实申请。 建设单位逾期未申请规划条件核实的,应当重新委托测绘单位进行现场核实,确认《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的内容与建设工程现场状况相符,取得现场核实意见。

建设工程不属于规划条件或规划许可要求的内容不属于规划条件核实的范围。 第十一条规划条件核实应当对《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反映的建设工程现场状况与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要求不符的内容进行现场勘查,现场勘查采用重点检查与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对《珠海市建设工程规划条件核实测绘记录册》反映的建设工程现场状况与规划条件及规划许可要求不符的下列内容应当进行重点检查:(一)地下室、架空层、首层、顶层、屋面; (二)配电房、水泵房、垃圾房、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 (三)停车位、出入口。 (一)应当进行现场公示的,现场公示无异议或已依法处理完毕; (二)应当进行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已执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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