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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一、目的和适用范围:

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挤岔子、脱轨,正面、侧面冲突。处理及时正确,不影响炼钢、炼铁、以及总公司正常生产。若处理方法不当或错误,轻则延长了事故恢复时间,重则造成

事故扩大危及几个分厂限产或停产。为确保在发生行车事故时及时

处理,防止事故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应于炼铁厂至炼钢厂铁路运输区域行车事故应急响应处

理。

二、应急报告程序

1:行车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要迅速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种类、设备损坏部位及有无人员伤亡等情况逐级上报行

车调度或厂调度,做好防护。遇有人员伤亡时,要积极进行抢救。

2:行车调度或厂调度接到事故报告后,要根据事故的种类

和性质,立即按程序向有关领导汇报及复救事故的要求,同时合理

调整运输机车车辆与作业方法,确保运输生产,把损失降到最低

点。

3:各单位或领导接到事故汇报后,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准备必

要的救援工具,迅速赶赴现场,抢救伤员,勘察现场,确定处理方案。

4:事故处理救援人员由运输单位统一协调,必须执行“单

一指挥”重大行车事故及人身伤亡事故由现场最高领导亲自或指派

专人指挥,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服从指挥。

三、应急事故处理方案措施

1:挤岔子事故

⑴:当机车车辆挤上道岔时,不准后退,应顺岔子方向缓缓前移,

使机车车辆全部越过道岔尖轨后停轮处理。在未处理或无法修理时,

越过尖轨后需后退时,应有公务人员将道岔搬顺向尖轨未挤坏的一侧钉固后方准后退。

⑵:机车车辆通过后,复救人员做好防护,拆除断螺栓及损坏其他物件。更换完毕,调整尖轨缝隙小于1mm,方可通车。

2:脱轨事故

⑴:当机车车辆脱轨后,在专业人员未到达现场前,不准移动以免处理方法不当而扩大了事故的破坏程度,延长了事故起复时间

⑵:车轮脱轨根据空重与现场条件,可分别选用:人字型复轨器、便携式复轨器或起重吊车复位。如脱轨轮对离钢轨过远,可预先钉放逼轨拉近距离,再放上以上复轨器。人字型复轨器必须做到正确安放(左人右入,大筋在外,小筋在内)并固定牢固。

3:冲突撞车事故

⑴:当机车车辆发生冲突后,如有人员伤亡,立即正确抢救伤员。

⑵:组织备用机车牵移事故车辆,根据具体情况分步抢救,力求尽快恢复通车。

4:凡发生挤岔子、脱轨、撞车起复后的道岔、机车车辆,分别由工务、机务等归属单位派专业人员进行检查确认技术状态良好后,方可使用。

四:应急善后处理

1: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定置存放、清理现场。

2:救援结束后,迅速恢复通车。

3:事故救援后切实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4: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组

织进行调整完善预案。

五、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5.3.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办公室实际24小时值班,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成员手机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5.3.2 物资(救援装备、救援物资、医疗条件)保障

按照抢救事故所需要的救援器材、救援物资或可利用资源、医疗卫生等建立动态管理台帐,保障应急救援适用有效。

5.3.3 治安保障

事故发生后,保卫部门或根据安排,有关人员应当做好对

事故灾难现场的治安警戒和治安管制,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和设备的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及时疏散人员,动员员工做好群防联防,避免事故的扩大。

5.3.4 应急救援队伍保障

各生产单位专职或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切实做好日常的事故演

练训练、预案学习和培训,做到反应迅速,常备不懈,拉之能战,

战之能胜。

5.3.5 技术支持与环境保护保障

事故发生时应做到有相应的技术人才资源支持和技术设备

资源支持,能够满足在事故应急状态下的技术保障;气象部门应能

够提供事故应急状态下的气象资源和技术支持;环保管理部门应能

够提供事故应急状态下的环境保护支持。

5.4、应急结束

事故现场得以控制,环境符合有关标准,导致次生、衍生事故隐患

消除后,经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和批准,现场应急处置工

作结束,应急救援队伍撤离现场。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完成应

急救援总结报告,报厂(或公司)安全部门,由厂领导或公司领导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六、善后处置

6.1 应急救援之后应当立即清点人数,清理现场。

6.2 救援结束后应当在生产调度的指挥下迅速做好恢复生产工作。

6.3 救援结束后就切实做好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4 事故处理结束后要认真做好对事故应急预案的评估、评审工作,组织进行预案修订。

七、培训与演练

根据各自的职责,定期组织职工进行预案学习培训,熟悉应急预案,明确自己的工作职责;同时应按计划组织好演练。演练见附表

八、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

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应由制定部门及时组织修订。

九、奖惩

9.1 事故预案培训与演练的奖惩。日常各单位事故预案的演练

与培训要做到有计划,有落实,定责任人。落实的效果与工资、奖

金挂钩,严格奖惩。

9.2 事故应急状态下,按照应急预案的职责要求,事故应急结束后,按照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对事故的总结,对做得好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奖励,对做得差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通报或处罚。

炼铁厂

2016年8月10日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三电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集团标准化工作小组 [Q8QX9QT-X8QQB8Q8-NQ8QJ8-M8QMN]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一、编制依据 本预案根据施工生产过程中潜在危险源和事故后果分析进行编制,符合以下法律法规与技术规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4.《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5.《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6.《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7.《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 8.《铁路通信、信号、电力、电力牵引供电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6—2009)。 二、编制目的 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证安全生产措施正常进行,在各种环境下发生伤亡事故时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均能得到体现,从而达到现场人员及作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使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不良环境条件更好地得到控制。减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铁路通信、信号、电力工程建设中施工现场安全问题的预防与处置。 四、危险源辨识 根据本项目部生产范围内的实际情况主要有下列几种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挖沟槽及基坑工程、光电缆敷设工程、铁塔工程、天线安装工程、电力施工立杆工程、通信、信号及电力设备安装工程。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主要有:挖断既有地下线缆和地下设施,损坏铁路既有设施、物质材料侵限,火灾,触电、坍塌、高空坠落、物体打击、中毒等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广东处置铁路行车事故 应急预案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广东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本预案所称铁路行车事故,是指发生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地方铁路和非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上发生的行车事故。其他铁路行车事故处置工作,按《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和《广东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有关规定执行。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重大铁路行车事故。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高效运作;分工负责;预防为主。 2 分级标准 特别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Ⅰ级) (1)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 (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10万人以上。 (3)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 重大铁路行车事故(Ⅱ级) (1)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中毒)。 (2)铁路沿线群众需要紧急转移5万人以上、10万人以下。 (3)直接经济损失为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4)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48小时以内。 较大铁路行车事故(Ⅲ级)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5 页

行车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使车辆发生事故后能够及时得到援助,得到合理有效的处理,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公司行车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确保在险情发生时各部门能各司其职,按规定程序采取有效措施,迅速遏制事态的不断扩大,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保障公司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预案: 一、事故处理应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公司事故处理程序: 1、安管人员在接到报案后,应详细地了解事故的具体情况,并记录好,根据事故估计损失的大小逐级向公司上级有关主管领导汇报情况。 2、事故损失较大、影响严重、有人员伤亡的,需要出动人员参与处理,有关主管领导及安管人员在40分钟内到公司集合待命,及时地前往事故发生地进行处理。 3、需要施救车辆的,要及时与吊车的有关部门的人员取得联系,并采取一定的措施以确保吊车出得来,出得及时。 4、及时派有关人员了解肇事车辆的保险情况,在24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事故损失较大时,自行立即报案,并要求保险公司前往事故发生地直接了解第一手资料,便于以后保险方面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事故汇报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时,必须将车辆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挽救伤者和财 第 2 页共 5 页

产(必要移动应当标明位置)并迅速拨打122或110交通事故报警电话和拨打120向当地急救中心求救,同时汇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汇报时应讲明事故发生的地点,车辆牌号、损失情况,特别要讲明人员伤亡的情况,如果事故引发火灾的应先报119火警后报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驾驶员应如实说明事故发中的经过,不得隐瞒事实真相,积极配合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工作,向交警报告所驾驶车辆技术状况、装载情况、行驶线路、肇事前车速、发现对方的距离、采取措施以及本人身体状况、精神状况等。 2、发生轻微交通事故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交警和保险报案,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整理并填写好行车肇事记录表,备案。 3、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 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公司安管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责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 有关部门报告。 四、现场处理 1、本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案后,安全管理员必须立即赶到现场,抢救伤员和财产,维护现场交通秩序,保护现场,协助交警做好现场调查,并做好文字记录,初步分析事故原因。同时拍摄现场状况,作为日后事故责任认定及因果分析的依据和安全教育资料。 2、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在公司的直接领导的统一布置下成立特大事故处理小组,负责组织和指挥和指挥现场抢救,并督促各部门成立相应的抢救小极做到各司其责有关部门要无条件从领导小组指挥,领导小 第 3 页共 5 页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式) Deploy The Objectives, Requirements And Methods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971-13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目的、要求、方式、方法、进度等进行具体、周密的部署,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

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上海市处置铁路事故应急预案(2014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留等。 1.5.2根据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有关铁路交通事故的分

01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中断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程度的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社会安全的影响,规范应急管理工作,及时、快速、有效得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 《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 《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 以及相关法律和有关规定,结合瑞九铁路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瑞九铁路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正常行车的铁路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并指导铁路沿线可能发生水灾、边坡塌陷、路基下沉、触电等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较大经济损失的应急救援工作。 1.4 应急预案体系 项目经理是应急救援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应急救援小组统一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当施工过程中发生重大险情、行车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时,各 - 1 -

有关职能部门要在应急救援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预案要求,履行职责,密切配合,有序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1.5 应急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在充分适应相关法律法规与铁路行业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指导应急行动按计划有序进行,保证各种应急资源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切实实现应急行动快速、有序、高效运行,有效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充分体现应急救援的预防性、及时性和有效性。 2 事故风险描述 在施工过程中,可能危及铁路行车安全事故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2.1在进行起重作业或泵送混凝土施工时候因地面不平整或安设不稳固造成设备倾覆侵入铁路限界风险。 - 2 -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 预案

恶劣天气交通安全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在恶劣天气下处理突发交通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有效减少和控制安全行车事故的发生,保证恶劣天气下的行车安全,明确相关应急处理工作人员的工作职责,确保应急工作快速启动和高效有序,结合繁峙县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在以下情形出现时,启动本预案。 1、雾天能见度较低时 2、暴雪、积雪很深或雪后路面结冰时 3、遇特大暴雨、强风、冰雹时。 三、组织机构和职责 (一)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职责:1、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应急处理的方针、政策。 2、根据恶劣天气情况,宣布恶劣天气预案的启动、终结。 3、领导、组织应对恶劣天气的各项工作。

(二)恶劣天气应急工作小组 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下设各相关应急处理工作组,具体负责处理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事务并做好与其他工作小组的协调工作。 职责:1、在重要路口对来往车辆进行劝导。 2、利用多种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三)应急预案启动期间,领导小组和小组成员未经组长批准不得离岗,有特殊情况不能履行职责时,该成员职责由所在领导小组、工作小组安排人员递补。 (四)各工作组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小组的决定和指令,遇情况发生变化时,及时向上级汇报。 四、预案的启动 (一)遇雾天、大雪等能见度低于50米,路面积雪较深,路面结冰或强风、特大暴雨、冰雹不能保证安全行车时。由恶劣天气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政府所有人员立即到岗,并及时向县政府汇报。 (二)遇雾天能见度低于100米,中雪、大雨等天气,对安全行车有较大影响时,由领导小组副组长宣布启动本应急预案,交通安全相关成员立即到岗,听从指挥。 五、通讯保障 应急预案启动时,所有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确保应急预案顺利实施。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Υ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λ、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λ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λ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Σ险货物泄?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λ、部门应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人员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铁路运输引发的线路、机车、车列损坏事故,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发电厂“铁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因铁路专用线引发的人员伤害、机车颠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3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内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4.8公里,东风4B内燃机车一台。设有10条铁路专用线,分别称电Ⅱ--电Ⅶ六条,材料线、卸油线、机车线各一条,电Ⅰ线与钢厂共用。是一个尽头站(专用线)。 2.2具备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机械卸车能力和机车检查、维修、整备的能力。 2.3铁路运输主要担负着85万千瓦机组发电燃煤运输、厂内调车作业及燃油、设备等物资的短途运输任务。 2.4由于安阳西站容量限制,每年运量95万吨,最高不超过100万吨。 2.5铁道线路中、大修,委托国铁安阳工务段;内燃机车中、大修,委托国铁郑州南站机务段。 2.6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确定自备铁路专用线、机车作为应急目标。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事故应急预案一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规范铁路交通事故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程序,有效预防、正确及时处置本市突发铁路交通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铁路交通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提高城市整体防护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保障城市安全运行。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道路交通法实施条例》、《铁路运输安全保护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 《上海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铁道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铁路调度规则》、《铁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和《上海铁路局行车组织规则》、《上海铁路局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范围内的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 城市轨道交通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道、铁路专用线等)发生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处置,按本预案执行。国家铁路的机车、车辆运行在城市轨道交通上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按照城市轨道交通的应急处置办法执行,或应城市轨道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按照本预案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把预防作为应对铁路交通事故的主要任务和中心环节。铁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部门应当积极救援,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减少事故危害和次生事故发生,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保护国家和人民财产安全,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 铁路和所在地铁路单位以恢复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为主要 内容开展救援。事发地区县政府以救治人员、疏散受灾群众、封闭灾害场所、减少灾害影响和次生事故发生、维护社会治安为主要工作,做到职责明确,各负其责,规范有序。 1.5事故分级 1.5.1本预案所称的铁路交通事故,包括铁路旅客伤害事故、货物运输事故(含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铁路交通伤亡事故、铁路火灾爆炸事故、中断铁路运输事故,及其造成的大面积旅客滞

(完整版)天车事故应急预案

天车意外事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组织机构、任务 1.1、组织机构 组长:指导员: 副组长: 成员: 1.2、工作和任务 1.2.1、机修厂天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预防与处理。 1.2.2、负责本厂所辖范工作场所的天车完好、隐患排查和处理。 1.2.3、当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时,厂长迅速组织上述人员及有关班组,进行事故的抢救工作。 1.3、发生事故的通知办法。 1.3.1、一旦发生天车意外事故,当班人员应首先向车间主任报告。 1.3.2、车间主任负责将事故情况向分管厂长和厂长报告。 1.3.2、当需要矿有关单位配合时,由厂长与矿领导或矿相关单位联系。 1.4、人员职责。 1.4.1、厂长、书记为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全权指挥事故抢救工作,并向矿领导汇报事故情况。 1.4.2、事故车间分管副厂长负责组织事故的调查、分析,并将事故经过、原因、处理情况等以书面形式交厂长、书记审核。 1.4.3、事故车间主任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应急处理及向分管副厂长、厂长等通知事故情况。 2、天车意外事件和事故的预防和处理

2.1、一般性预防措施 2.1.1、严格执行天车周月检、点检、隐患排查制度,确保天车的完好,对天车隐患应现场处理,无法现场处理的必须立即停止与之相关的工作,并设置警示牌等标识。 2.1.2、严格执行联保互保制度,杜绝单独工作的情况。 2.1.3、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天车操作规程操作,车间负责人巡查,杜绝违章操作。 2.2、天车非人员伤害意外事故的处理。 天车在发生非伤亡意外事故时,操作人员一定要镇静,不可惊慌失措,应立即查明原因,处理的动作要讯速正确。应急处理后让下方指挥人员报告设备车间处理,设备车间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对天车几种意外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如下: 2.2.1、天车控制手柄失灵,应利用紧急开关断开电源报修。 2.2.2、吊运重物时如遇突然停电或设备突然发生故障,司机和指挥人员不准离开现场,要警戒任何人不准通过危险区,等电力恢复或设备处理完后将吊运的重物放好后才能离开。 2.2.3、天车在吊重物时发生故障,不能升降时,操作者应立即派人查看电源是否跳闸;如电源无故障,应联系修理工进行修理。修理前应先搭乘液压升降台升至电动葫芦旁,松开行走抱闸手动将主钩移动到合适位置,松开主钩抱闸缓慢落下重物后,再进行修理。 2.2.4、如天车发生故障无法行走时,天车司机和修理工上下天车时必须搭乘液压升降台,在升降平台上工作必须佩带保险带,保险带必须完好,固定牢靠,长度不超过2米。严禁搭梯子上天车横梁。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准范本

解决方案编号:LX-FS-A74580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plan the important work to be done in the future, and require the personnel to jointly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or activity reaches the specified standard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规则标 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未来要做的重要工作进行具有统筹性,导向性的规划,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运输秩序,依据《铁·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1号)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合资铁·、地方铁·、专用铁·和铁·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适用本规则。

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铁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为保证人员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防止因铁路运输引发的线路、机车、车列损坏事故,能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理。根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工作规定》和《发电厂安全生产危急事件管理办法》的要求,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制定发电厂“铁路运输重大事故”应急预案。 1.2 本预案适用于发电厂因铁路专用线引发的人员伤害、机车颠覆突发性事件的处理。 1.3重大铁路运输事故是指:国有铁路中转车站至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 发电厂铁路运输专用线正线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及厂内铁路各线路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简单说,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就是指厂铁路运输专用线运输行车完全中断。 1.4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动员全厂的力量,厂长是本厂危急事件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厂的危急事件管理工作。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危急事件的第一责任人。每个单位的二级部门和个人都有参与危急事件处理的责任和义务。 2概况 2.1厂内拥有自备铁路专用线4.8公里,东风4B内燃机车一台。设有10条铁路专用线, 分别称电 Ⅱ--电 Ⅶ 六条,材料线、卸油线、机车线各一条,电 Ⅰ 线与钢厂共用。是一个尽 头站(专用线)。 2.2具备接发列车、调车作业、机械卸车能力和机车检查、维修、整备的能力。 2.3铁路运输主要担负着85万千瓦机组发电燃煤运输、厂内调车作业及燃油、设备等物资的短途运输任务。 2.4由于安阳西站容量限制,每年运量95万吨,最高不超过100万吨。 2.5铁道线路中、大修,委托国铁安阳工务段;内燃机车中、大修,委托国铁郑州南站机务段。 2.6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确定自备铁路专用线、机车作为应急目标。 3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及对正常生产的影响 3.1根据本厂铁路运输方式及铁路布置形式,可能发生以下重大铁路运输事故: 3.1.1铁路桥梁垮塌; 3.1.2机车、车辆正面冲突; 3.1.3洪水冲垮路基; 3.1.4机车、车列严重颠覆。 3.2如果发生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将对全厂生产稳定产生重大影响。 3.2.1直接影响煤场储煤量; 3.2.2影响生产所需大宗材料、设备到站卸货。 4 组织机构 4.1应急指挥机构的组成: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成员:、、、、、、、、、、、、、、、、、、、、 副总指挥:总工程师 4.2 职责 4.2.1 领导小组职责: 4..2.1.1在重大铁路运输事故发生后,根据事故报告立即按本预案规定的程序,组织相关人员和物资赶赴现场进行事故处理,使损失降到最低限度,尽快恢复铁路运输。 4.2.1.2负责向上级单位报告本厂的事故情况和事故处理进展情况。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法规类别】公安综合规定 【发布部门】陕西省政府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 1.1 编制目的 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铁路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对公共安全的影响,及时有效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尽快恢复铁路运输正常秩序。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行车事故处理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⑴陕西省境内铁路发生行车特别重大事故,即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紧急转移人员超过10万、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48小时以上的事故;以及在陕西省境内国家铁

路、国家铁路控股的合资铁路开行的旅客列车,发生重大行车事故,即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繁忙干线中断行车24小时以上的事故。 ⑵ 陕西省境内铁路繁忙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3人以上,或死亡、重伤5人以上,或中断行车4小时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造成人员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中断行车12小时以上。 ⑶ 陕西省境内、西安铁路局(以下简称"铁路局")管外铁路干线发生行车事故的,陕西省人民政府配合周边相应的铁路局做好救援工作。 1.4 工作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行车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尽快恢复运输。快速抢通线路,尽快恢复通车和运输秩序。 (3)实行分工负责。在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下,铁路局和省政府有关部门、事发地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权限和本预案的规定,共同做好铁路行车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4)坚持预防为主。积极采取先进的预测、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提高行车事故防范水平;不断完善铁路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高救援装备技术水平和应急救援能力。 在发生铁路I级或Ⅱ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按照国家处置铁路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执行。发生Ⅲ级或Ⅳ级应急响应的行车事故时,根据需要,铁路局报请铁道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领导组织、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工作,由铁道部或陕西省人民政府授权铁路局

特种设备起重机械天车事故应急预案

河北博远科技有限公司 起重机械(天车)事故应急预案 一、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要求,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对公司范围内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行动,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灾情和事态的进一步漫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特制定《起重机械(天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适用范围及指导原则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起重机械发生的各类重大事故。本预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高的效能,有序地实施应急救援行动,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程度。本预案坚持受困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优先、防止事故扩大优先的原则。 三、起重设备概况: 公司现有起重设备12台,全部为桥式起重机。 四、潜在事故的性质、规模及影响范围 起重设备存在的潜在事故,是因某种原因造成被吊重物突然坠落损坏或人身伤亡事故。事故规模及范围只限于被吊重物损坏及被砸物体损坏或重物下人身伤亡。 五、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1、公司成立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丁世清

副总指挥:陈涛 现场抢救总指挥:邸高峰 现场事故管理员:齐旭康 成员:李雅雅杨志华杨海峰彭建军付金录 指挥部职责: ⑴事故发生后,迅速接收各类信息,综合分析、判断事故的性质、大小、可能影响的危害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应急反应组织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⑵向集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并根据事故发展程度,向公司请求外部援助; ⑶向事故现场人员发出指示、指令; ⑷组织各类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⑸批准发布,宣布应急恢复、应急结束。 2、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抢救小组。 成员:彭建军杨潘李令娟韩丽丽 办公室职责: ⑴承接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⑵通知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各专业组成员到指定地点集中; ⑶传达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达的各项命令,通知抢险救灾人员赶赴事故现场; ⑷在事故抢救过程中,负责召集各专业组的碰头会,协调各专业组的抢险救援工作; ⑸组织协调对外求援等有关事宜,负责事故的上报;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规则 (暂行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运输秩序,依据《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国家铁路、合资铁路、地方铁路、专用铁路和铁路专用线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中断行车及其他影响铁路正常行车,需要实施应急救援的均适用本规则。 第三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逐级负责、应急有备、处置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指挥、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各铁路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全监管办)应当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依法组织、指挥、协调本辖区内的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第五条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相应成立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并设工作机构,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 —1 —

案,加强救援队、救援列车的建设,负责事故应急救援的人员培训、装备配置、物资储备、预案演练等基础工作,积极开展事故应急救援。 第六条公安机关应当参与事故应急救援,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维护现场治安秩序,进行现场勘察和调查取证,依法查处违法犯罪嫌疑人,协助抢救遇险人员。 第七条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必要时,由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协调请求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当地驻军、武装警察部队给予支持帮助。 第二章救援报告 第八条事故应急救援实行逐级报告制度,铁道部、安全监管办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明确报告程序、方式和时限,公布接受报告的各级事故应急救援部门及电话。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部门应当按规定程序向上级单位和部门报告。 第九条事故发生后,现场铁路工作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公安机关或者相关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立即通知救援队和救援列车。 遇有人员伤亡或者发生火灾、爆炸、危险货物泄漏等事故时,接到报告的单位、部门应当根据需要采取防护措施,并立即通知当地急救、医疗卫生部门或者公安消防、环境保护等部门。 —2 —

铁路工程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目录 一总则 (2) 1.2 编制依据 (2) 1.3 适用范围 (3) 1.4 应急预案体系 (3) 1.5 应急工作原则 (4) 二项目概况及危险源概况 (5) 2.1 项目概况 (5) 2.3 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5)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6) 3.1 应急组织体系 (6) 3.2救援机构 (7) 四预防与预警 (7) 4.1 危险源监控 (7) 4.2 信息报告与处置 (12) 五后期处置 (12) 六保障措施 (13) 6.1 通信与信息保障 (13) 6.2 应急队伍保障 (13) 6.3 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14) 6.4 经费保障 (15) 七培训与演练 (15) 7.1 培训 (15) 7.2 演习 (16) 7.3 预案修订与完善 (16)

八奖惩 (16) 8.1 奖励 (16) 8.3 保险 (18) 九附则 (18) 9.1 术语和定义 (18) 9.2 应急预案备案 (19) 9.4 制定与解释 (19) 9.5 应急预案实施 (19)

一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防止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汉十铁路HSSG-4标项目经理部二分部(以下简称“本项目”)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降低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第三十三条、第六十九条等条款,《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湖北汉十城际铁路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相关规定,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项目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预防及救援工作。 1.2 编制依据 1.2.1主要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主席令13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1年主席令46号) 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9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014年主席令9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397号) 7、《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令第394号) 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复习题 一、填空题 1.《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经2007年7月11日国家总理(温家宝)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1号公布。 2.《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已经2007年6月27日国务院第18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9月1日)起施行。 3.为了加强铁路交通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规范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铁路运输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4.铁路机车车辆在(运行过程)中与行人、机动车、非机动车、牲畜及其他障碍物相撞,或者铁路机车车辆发生冲突、脱轨、火灾、爆炸等影响铁路正常行车的铁路交通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5.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加强铁路运输(安全监督)管理,建立健全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的各项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6.铁路管理机构应当加强日常的铁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指导、督促铁路运输企业落实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规定,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组织、参与、协调本辖区内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7.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分工,组织、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工作。 8.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个人应当遵守铁路运输(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防止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9.事故发生后,铁路运输企业和其他有关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情

况,积极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尽快(恢复铁路正常行车)。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碍(事故应急救援)、铁路线路开通、列车运行和事故调查处理。 11.根据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列车脱轨辆数、中断铁路行车时间等情形,事故等级分为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12.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为(一般)事故。 13.《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中所称的“以上”(包括)本数,所称的“以下”不包括本数。 14.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铁路运输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人员应当立即报告邻近铁路车站、列车调度员或者公安机关。有关单位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将(事故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铁路管理机构。 15.铁路管理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应当尽快核实有关情况,并立即报告(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对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应当立即报告国务院并通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 16.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或者有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铁路管理机构还应当通报(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17.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铁路管理机构和铁路运输企业应当向社会公布事故报告值班电话,受理(事故报告和举报)。 18.事故造成中断铁路行车的,铁路运输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抢修,尽快恢复铁

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案.doc

LOGO 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专项应急预 案

为了应急救援可能发生的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做到及时、迅速、高效、有序地进行应急处理事故造成的危害,最大限度地减轻人员伤亡、财产和设备的损失,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关于对于可能引起人员伤亡,甚至导致社会灾难的生产系统必须制定并实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有关规定,制定平煤集团公司重特大交通(含铁路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 翻车 汽、列车行驶在公路或山区急转弯时,发生翻车事故几率较大,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车辆损失,引起翻车事故的主要原因有:高速行驶;刹车失灵等。 1.2 碰撞 汽、列车在运行过程中与其他车辆人员易发生碰撞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引起碰撞事故的原因有:超载;疲劳驾驶;司机不遵守交通规则等。 1.3 失火

汽、列车在行驶途中易发生火灾事故,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交通堵塞。引起火灾事故的原因有:电路系统、发动机故障、外部因素等。 1.4其他事故 汽、列车在运行途中,遭遇大雾、雨雪、冰雹、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时,易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 2 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2.1 按照“统一指挥、属地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救援原则,依据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人员伤亡等情况,实施现场动员,提供有关保障,组织人员疏散、安置等。 2.2 以排险救人为主,做到轻重缓急、有序进行。灾害影响范围较大或受灾人员较多时,应及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请求援助。 2.3遵照抢险与疏导交通相结合、防连锁事故的原则。加强对事故现场人员和交通运输管理,防止事故扩大,减少损失。 2.4要加强事故现场治安保卫工作,监护肇事人员,保管现场物品,为事故调查处理提供条件。 2.5 现场处置与事故责任认定紧密结合,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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