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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HSE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3 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检维修作业的具体管理。

3 管理流程

3.1 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3.1.1 装置停工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1.2 检修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 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1.3 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编制检修方案,在检修前5天报

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3.1.4 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1.5 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3.1.6 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b)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c)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d)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e) 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f)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g)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7 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如开工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妨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3.1.8 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现象。

3.1.9 装置停工时,厂房通风设施,有毒、有害物质、三废的处

理设施及火炬系统等应最后停运,防止有毒、有害物质不能及时处理

而酿成事故。

3.1.10 存有易爆、可燃、有毒有害、腐蚀性物料的设备、容器、管道在检修作业前,应进行相应的蒸汽吹扫、热水洗煮、中和、氮气

置换或空气置换,使其内部不再含有残余物料。气体分析应符合:可

燃气体浓度(液体蒸汽)不超过该物质与空气混合物爆炸下限10%(体积),有毒气体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氧含量18~21%(体积)。不进行检修作业的上述设备、容器、管道也应进行相应的工艺处理,

以保证停工期间的安全。

3.1.11 设备在工艺处理合格后需打开人孔时,其内部温度要降

到40℃以下,压力要处于常压,设备上的人孔应从上至下依次打开。

应先打开底部排空阀,确认内部不存有物料后,再打开底部人孔。打

开人孔时,螺母应对角逐渐松动,并应有防止物料喷溅伤人和人孔盖

螺栓伤人的措施。在清洗容器内少量可燃物料残渣时,必须使用不产

生火花的工具,严禁用铁器敲击、碰撞。

3.1.12 装置停工工艺处理结束后,装置区内生产污水系统及其

它地下管道系统的井、口、池都要盖严封死,明沟、暗井、地面、平

台及其设备、管道外表(保温层)的油污及可燃、有害物料都要清理

干净,经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

3.1.13 装置的氮气系统应由专人管理,防止与仪表风、工厂风

互串。

3.1.14 装置进入全面检修前,生产部组织设备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以及其他施工单位等部门逐项确认,验收合格后,方可

进入检修现场进行施工。

3.1.15 验收合格的条件是:

a) 装置停工工艺处理全部结束并达到安全动火条件,退料、置换、分析等方面符合要求;a) 有盲板流程图及其盲板登记表;

b) 符合上面的3.1.11、3.1.12要求。

c) 作业指导书、检修方案等。

3.1.16 凡进入检修现场人员应按规定着装。每个装置应根据检

维修特点配备一定数量的急救器具并设专人保管。

3.1.17 装置停工检修必须办理《机械检修工作票》。检修过程

中如需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拆装盲板、进入设备内作

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作业许可。

3.1.18 使用高压水枪作业时,遵守其安全操作规程。

3.1.19 停工检修期间,厂区消防道路必须保证畅通无阻,消防

水和消防、急救装备必须处于充足和完好状态。

3.1.20 检修期间,关键设备、要害部位应建立必要的安全保卫

措施。

3.1.21 检修现场要做到文明施工,严禁野蛮操作,建立良好的

安全作业环境。

a) 检修使用的设备、材料、化工物料等物资都要整齐有序地存

放在适宜地点;

b) 检修更换下来的带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废旧金属

设备、管道等,应按有关规定处置;

c) 检修更换下来的设备、管道、阀门、废旧物资及工业垃圾等,要及时清理、运出现场;

d) 检修时,不准碰砸盖板、走梯、护栏及电缆;不准以工艺管

线作为通道,必要时应设跨线桥通行;

e) 拆除盖板后的孔洞要布置警示和围栏,防止人员坠落,工作

结束要立即恢复;

f) 对容器、管道、设备等进行水压试验时,所有的紧固件都应

紧牢,一般情况下不准用压缩气体作试压介质。特殊情况,使用压缩

气体作试压介质时,须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

场停留。

g) 施工作业不应将生产设备、管道、电杆和建、构筑物作为钢

丝绳承力的地锚。

3.1.22 安全、消防及保卫人员要深入检修现场,进行监督检查;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及其他违纪行为。气防、医疗急救等

人员做好应急准备。

3.1.23 检修项目完成后,施工单位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检修与生产双方应严格交接手续,检修项目应通过质量验收。生产部

组织对装置检修工作进行全面检查,达到开工条件时,方可进入生产

开工准备阶段。

3.1.24 开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单机试运、气密试验、气体置换和安技装备的调试的程序、

方法及安全注意事项;

b) 化工料、公用工程的引入方法、程序;

c) 开工程序、范围、工艺参数;

d)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25 容器、设备在接收易燃、易爆物料前必须按规定进行置换,并按盲板流程图逐个确认盲板。

3.1.26 确认压力容器、储罐、管道已按规定进行试压、试漏和

气密试验,通讯、照明、安技装备要全面检查处于完好,在用设备、

仪表均试验或检查合格,安全联锁均进行联校,以确保装置开工安全。

3.1.27 装置开工,应按开工方案执行。

3.2 维修管理

3.2.1 维修必须办理《机械检修工作票》,由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明确维修内容和技术要求,组织填写《机械检修工作票》。分厂(车间)、维修单位分别对工艺过程、作业过程可能产生危害进行识别,

提出风险削减措施并组织落实。

3.2.2 检修结束后,有关人员共同对维修情况进行验收。

4 相关文件

4.1 AQ3026-20xx《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

4.2 《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3 《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4 《动土、断路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5 《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6 《盲板拆、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7 《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4.8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5 记录

5.1 《机械检修工作票》

5.2 《机械检修工作票安全措施附页》

6 术语和定义

检维修

指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抢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

7 附则

本规定主要起草单位:大唐内蒙古多伦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HSE

管理部。

本规定起草人:王继刚。

本规定审核人:李锋。

本规定批准人:张瑞兵。

本规定编号:Q/GL-HSE-028-20xx。

本规定自20xx年07月10日起开始执行,原《检维修作业安全管

理规定》(Q/GL-HSE-028-20xx)同时废止。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作业要求 1.装置在检(抢)修前,车间对检(抢)修作业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以及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针对识别出的风险和环境因素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并制定检(抢)修方案,安环部、生产部、项目部等职能部门对检(抢)修方案进行审批后实施。 2各单位在实施各类安全作业时,为确保作业安全,必须配备专人监护。 3各车间负责设立现场检修办公联络处、职能部门管理人员、车间专业管理人员、监护人、化验分析人员、装置电气工作人员等必须在检修办公联络处集中办公,解决施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现场作业前,作业所在单位人员与施工人员进行以下方面的现场交底: 1)施工项目的具体内容; 2)装置、设备的生产特点和QHS要求; 3)周围环境和作业对象的潜在危险和应急措施; 4)确定具体的工作位置。 5作业所在单位负责检查安全消防设施,使消防水源、水量、水压、消防器材处于正常备用状态。施工现场通道和消防道路要符合《厂区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畅通无阻,进入生产装置的施工车辆,应按规定路线和速度行驶,按指定的位置停放。 6对施工人员的要求 1)承包施工方按有关规定,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实施。 2)在施工前,施工人员必须经过QHS教育,方可施工。 3)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化工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及《化工检修现场安全管理检查标准》等文件要求。 4)在施工作业过程中甲乙双方交底一定要清楚,外来施工单位必须按甲方代表现场交底的施工要求施工,不得损坏仪表管线和电缆线等设施。 5)施工人员进入作业区应持有进入该区作业相应的作业许可证,作业许可证要使用票证夹。 6)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按作业票证中规定的管理规定进行确认。 7 现场作业保护着装要求 1)施工人员进入生产、检修、施工现场作业,必须穿戴好所需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劳动鞋、工作服。不得穿露头鞋或拖鞋,戴安全帽必须要系好帽带,不准穿短袖及其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工作装和易产生静电的服装。 2)架子工及登高作业不得穿硬底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 3)凡进入有毒有害物质的场所,根据有毒有害气体的种类和浓度,必须选择佩戴合适的防护器具。 4)凡进入高电压场所,必须根据电压高低选择适当的绝缘防护用品并穿戴好绝缘手套、绝缘鞋等。 5)凡进入酸碱及含腐蚀性物质的场所作业,必须穿戴防护服、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8 防火要求 1)生产装置区均为防火区域,严禁携带各类火种、引火物、易燃易爆和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编号:SY-AQ-03058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Regulations on safety management of maintenance operation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一、日常检修 1、进入检修场所之前,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护器具。 2、在前往检修现场的途中尽量不要奔跑,应注意各种障碍,应尽量走安全通道,避免跌倒、撞击和车祸。在登高时,应注意控制身体重心,上下陡梯时,应双手把持梯子,防止身体坠落。 3、检修用的器具、备件、材料等应使用适宜的方式运送和传递,禁止空中抛投,放置应稳定。 4、检修用电气设备和电动工具应可靠接地,检修用手持照明灯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5、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必须办理相关的许可作业证,具体操作按《检修作业许可管理规定》执行。 6、计划性检修及风险性较大的检修项目相关单位应办理好《检修工作票》,检修前检修单位针对检修的项目进行危险因素排查,

对排查出来的危险因素按作业人员上、下、左、右、前、后六个方位制订防范措施,并将防范措施列入到《检修工作票》中再进行逐级审核、审批后进行现场落实,具体操作按《检修安全措施确认规定》执行。 7、检修前,应和操作工取得联系,由操作工停机后,进行有效的共同安全锁定,并填写《检修工作票》中涉及内容。具体锁定操作按《安全锁定管理程序》执行。 8、所有车间、站检修计划的申报,必须根据区域内设备承包所属班组而指定由该班组安全员作为检修安全负责人,在计划申报表中“安全负责人”一栏内注明。凡未执行的,由厂部生产办作退回车间处理;凡经检查填报与现实不符的,按200元/次分别考核计划申报人与审核人。 9、所有检修工作票必须由项目班组的安全员进行一次审核、签名(如遇班组安全员休假可由班长临时代替)后再递交车间审核、逐级审批。所有检修工作票填写规范上出现错误的,按元/1处对填写人、审核人分别进行连带考核。

(完整版)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设备设施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生产副总经理批准。 2)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 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

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保障职工作业时的人身健康安全,减少检修、维修过程中出现安全生产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大、中、小检维修工作。 3.检维修分类 3.1有计划检维修:根据年、季、月检维修计划或者生产设施运行情况临时决定的检维修称为有计划检维修。 3.2非计划检修内容: 由于突发事故等原因造成的对设备、设施的抢修称为非计划检修。 4.管理内容 4.1任何检维修检修前必须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和安全责任人、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有计划检维修的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必须按分级审批要求审批后,方可进行。 4.3非计划检维修检修安全措施与检修方案可先不报审,但必须做好安全措施,通知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到场现场监护,方

可进行。 4.4检维修作业必须严格执行《重点作业领导带班制度》。 4.5涉及多个单位交叉作业的严格执行公司《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4.5检维修前的准备 4.5.1建立健全检维修作业的组织领导和各级安全检修责任制,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4.5.2劳动组织要合理,明确检修负责人、安全负责人,检修作业人员要做到任务清楚,心中有数。 4.5.3涉及危险作业的检修项目必须按照公司下发的《八大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相应的作业票证,并履行审批手续。 4.6教育落实 4.6.1逐级召开检维修安全会议,传达各项检维修安全措施与安全注意事项,检修项目安全作业程序,直接参与检修人员的受教育面必须达到100%,并做好相应记录。 4.6.2教育职工在检修中必须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严格遵守检修安全技术规程和本工种的安全技术规程,服从检修负责人的指挥和安全员的指导。 4.6.3教育员工在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方案或检修票证上指定的范围、方法、步骤进行,不得任意超越、更改或遗漏,如出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流程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使我公司设备的检维修工作在安全、有序的情况下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检维修前安全准备 (一)检修安全方案 1、车间的中、大检修方案,可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由主管安全部门审批。审批负责人应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2、单项工程或单个设备的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由制造部部长审批,并对检修过程中的安全负责。 3、生产过程中的抢修,应根据其内容和性质,确定检修任务的级别(大、中、小)及检修方案或检修任务书的编制和审批。有设备管理负责审批。 (二)检维修前的安全交接 1、检修前的安全交接,生产车间、班组为交方,检修系统(设备科或机修班)为接方,应严格办理安全检修交接手续。 2、生产系统在系统停机检修前,必须完成以下工作。 (1)制定停机方案、安全措施、并组织学习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 (2)做好停机前有关方面的联系工作。 (3)按停车方案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停车。 (4)系统清理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排净生产设备、管道内贮存的气、液和固体物料,如设备内的物料确实不能排净,应与维修人员详细交代,并做好安全措施;吹扫和洗净残存物料;置换工作,先空气分别置换在检修范围内所有设备和管线中的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直至达到符合安全检修的要求;隔绝现场、围警示线;清理检修场地?、检修通道;切断所有需要检修设备的水、电、汽、气,并挂警示牌(禁止合闸、禁止启动、禁止操作、正在维修)等。 3、在不停机的情况下进行局部检修或抢修时,也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安全交接。禁止一人进行不停机检修,现场必须有一人监护。 5、外委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施工安全条款,规定施工单位对所承包检修项目的安全工作负全责,要求施工单位加强自身安全管理,严格执行本公司各项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本公司监督管理。 6、检修的外委施工项目,必须制定专人负责向施工单位做好检修项目的技术交底,并掌握其施工进度、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做好安全工作。 (三)检维修前的安全教育 1、参加大检修的人员,必须进行检修前的安全教育。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包括下列内容: (1)?需检修的生产车间的工艺生产特点、应注意的安全事项以及检修时的安全措施。 (2)?检修规程、安全制度和相关检修禁令。 (3)?根据检修的实际情况,着重提出动火、设备(罐)内,高处等作业的具体安全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正式版)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检维修作业安全防火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范围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 预防和减少检维修过程中发生事故, 保护员工安全和企业财产的安全, 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及相关方在各单位检维修施工作业的安全防火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规定所称检维修是指生产装置大检修、中、小修以及装置开停工等。中、小修主要包括:生产系统检修、设备检修、日常维修和抢修等作业。 3 管理职责 3.1 机动设备处是公司检维修的专业管理部门, 负责检维修的组织与领导。 3.2 生产运行处是装置停开车的协调管理部门, 负责检修前后工艺处理和置换的确认管理。 3.3 安全环保处是公司检维修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 负责检维修施

工过程的安全防火、环保监督。 3.4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安全环保部门具体负责本单位检维修作业的安全防火监督。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中、小修安全防火管理 4.1.1 装置停车由生产单位的生产调度部门统一指挥。装置停车要详细制定停工方案, 具体包括停车清洗、吹扫置换以及盲板隔离等项内容。停工方案要进行详尽的说明并附相应的流程或示意图表。停工方案要经过严格审批, 停车各项操作要严格停工操作规程, 并按照《安全生产逐级确认制》要求, 各级管理人员按检修职责分工做到步步确认, 以确保停车过程安全, 为施工单位提供安全检修施工作业环境和条件。 4.1.1.1 停工、检修、恢复开车方案的主要内容 4.1.1.2 停工检修范围和停工程序; 4.1.1.3 各种物料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4.1.1.4 工艺处理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4.1.1.5 制定盲板图表。 4.1.2 中、小修施工作业前的准备 4.1.2.1 检维修作业前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分别建立安全检修组织机构, 明确检修安全防火负责人、项目安全防火负责人, 生产单位和施工单位要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 项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 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

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终)

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安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分(子)公司检修安装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二章方案编制及审核 第三条检修安装作业实施前,应编制作业方案。方案由作业负责人组织编制,作业人员共同参与讨论。 第四条施工方案应至少包括以下项目: (一)作业的时间、地点; (二)作业影响范围或影响单位; (三)作业过程中的危险源及防范措施; (四)作业前需要准备的安全工具及防护用品; (五)作业步骤及安全注意事项; (六)明确作业负责人、监护人。 第五条作业方案应细化,做到一个作业任务有一个作业方案。方案中关键作业步骤必须明确执行人员、作业方式及应达到的标准,对影响安全的关键点必须指定确认人。 第六条作业方案应当由作业单位检修负责人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后,由作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实施。

第七条涉及夜间抢修的作业方案编制要求及审批程序,由各单位制定具体的规定。 第三章相关人员职责及要求 第八条作业负责人职责: (一)按照本规定第四章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开展伤害预知预警活动; (二)编制作业方案; (三)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交底; (四)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工具及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下达开始作业指令; (五)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终止作业; (六)作业完成后,组织检查现场,确认无遗留安全隐患后方可离开现场。 第九条作业监护人职责: (一)接受作业安全交底,了解作业内容及需要监护的内容,具备监护能力。 (二)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措施未落实或不完善时,有权暂停作业; (三)全过程掌握作业人员作业期间情况,不得离开作业现场,保证监护到位;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YF-ED-J130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 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 管理、检修安全通则以及检修完工后的处理等 相关事宜。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标准所列业务归口安全环保部,在公 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行使管理、考核职 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检修组织与管理

3.1.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3.1.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1.4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即风险评价),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3.1.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按公司《各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新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 新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现场检维修作业安全操规程(最新版) 火灾、高处坠落灼烫机械伤害触电物体打击噪音粉尘辐射 4防护用品 工作服、安全帽鞋手套护目镜口罩耳塞 5操作流程 5.1作业前 5.1.1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操作人员上岗前需接受专项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特种业应持证上岗。 5.1.2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生产现场的检修项目须制定方案,对过程中存在

危险因素进行风分析并定安全措施,确检修项目负责人。 5.1.3所有检修作业必须严格落实和执行安全措施。 5.1.4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员做好机具准备,到齐全、安可靠对起重吊装工具等设备进行检查试验,确保整个修过程的安全。 5.1.5设备检修前由项目负责人办理停送电手续,切断主源及现场开关。 5.1.6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检修项目负责人组织所有员到现场,明确的职、工作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完成作业前现场安交底。 90/186 5.1.7检维修作业现场实行统一指挥、监督。 5.1.8检维修作业所涉及的危险必须办理工许可;

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XX公司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有效预防事故发生,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停产检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其它检修作业和对外发包、承包的检修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一般规定 第三条检修单位应根据检修范围和内容进行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制定检修方案,落实检修组织、人员、现场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交底,按规定配备安全器材、装备、工具和劳动防护用品,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第四条从事登高、电气、动火、进入设备内部空间和抽插盲板等特殊检修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作业人员按规定上岗。 第五条检修现场应设置必要的警示标志,用火用电、物料存放、使用、处置和回收危险化学品物及工作环境,必须执行相关标准、符合规定要求。 第六条检修现场负责人必须服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合理布置作业现场,明确作业人员职责、分工,组织相关人员对检修设备、机具、材料和安全防护用具、器材等进行检查,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第七条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工艺、技术、

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检修设备、工具、器材和劳动防护用品、用具。严禁在带电区域或邻近带电设备、线路地点使用金属梯子、高凳。 第八条抽插盲板作业,应按规定绘制作业图和拆装表,进行安全检查、确认。 第九条置换作业应绘制置换流程图,合理选择置换介质入口、被置换介质排出口。 第十条吹扫作业应按管线和设备位置编号逐一进行。作业结束时,采取防止管路系统介质倒流措施,及时将管线、设备与运行系统隔绝。第十一条设备内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取样分析,应在作业前30分钟进行。连续作业时,至少每2小时取样分析一次。作业中断后需恢复作业的,必须重新取样分析。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及含氧量未达到安全指标前,严禁动火或进入设备内部等作业。 第十二条开启人孔作业必须按照自上而下的顺序依次进行。开启设备底部人孔时,必须先打开最底部的放料阀、排空阀,确认设备内部无堵塞或残留物料,在打开人孔盖之前,不得将固定螺栓全部松开。第十三条作业中出现影响安全的异常情况,必须立即停止作业。作业结束后应及时清理作业现场。 第三章生产装置检修 第十四条停车操作必须遵守停车时间和停车程序,按规定泄压、降温和排净装置内物料。 第十五条装置停车后,按规定办理检修交接手续。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设备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BGGY-ZC14-2016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区域内的设备大、中修与抢险作业。 2 职责 本制度由生产部门负责监督实施。 3 检修前的准备 3.1 设备检修作业前应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 3.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3.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交代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3.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负全面责任,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3.5 检修设备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等作业,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4 检修前的安全教育 4.1 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4.2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检修作业必须遵守的有关检修安全规章制度;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或出现的不安全因素及对策;检修过程中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佩戴和使用;检修作业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和检修安全措施。 5 检修前的安全检查和措施

5.1 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扳手、管钳、锤子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5.2 应采用可靠的断电措施,切断需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并经启动复查确认无电后,在电源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的安全标志并加锁。 5.3 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讯设备、照明设备等应经专人检查,保证完好。 5.4 对检修现场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也可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并设夜间警示红灯。 5.5 需夜间检修的场所,应设有足够亮度的照明装置。 6 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 6.1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6.2 检修作业的各工种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规定。 6.3 电气设备检修作业应遵守电器安全工作规定。 6.4 在生产和储存化学危险品的场所进行设备检修时,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当班班长联系。如生产出现异常情况或突然排放物料,危及检修人员的安全时,生产当班班长应立即通知检修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检修现场。待上述情况排除完毕,确认安全后,检修项目负责人方可通知检修人员继续作业。 7 检修作业完成后的安全要求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 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 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 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

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 登高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称为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2m≤h<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检修作业过程中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安全生产法》、《消防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中,从事设备设施的检修作业及其安全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是指生产、储存、使用、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场所;

本规定所称检修作业是指施工、维护保养、清洗、检测检验等作业。 第三条(管理部门的职责)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作业实行综合安全监督管理。

建设管理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建设工程施工实施行业安全监督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对易燃易爆危险场所依法实施日常监督检查。 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重大修理过程的监督检验实施监督管理。 市政管理部门对燃气供气设备设施检修作业实施安全监督管理。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责任) 存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的生产经营单位(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对检修作业负有下列安全管理职责: (一)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制定本单位易燃易爆危险场所检修、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管理等规章制度;

(二)负责审查检修作业单位的相关资质;审核检修作业单位编制的作业方案(包括检修作业安全措施); (三)对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从事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告知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及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加强施工和检维修的安全管理,做到设备设施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使企业设备设施处于良好安全状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施工过程、设备检维修前后的安全要求。适用于公司所属设备设施的施工、检修、维护、保养安全管理工作。 三、术语 1、设备设施: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办公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机器、设施、仪器 和机具等固定资产; 2、设备检修:为了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包括检测和修理; 3、设备维护、保养:为了保持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施。 四、相关职责 1、企管部负责公司所有设备设施的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协调和服务 工作; 2、生产中心负责人对所有设备设施的安全、正常运行负责,负责制定设备设施的施工、维 护、检修计划。负责检查督促设备设施维护、检修的落实开展; 3、生产部负责落实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负责对本部门设备设施的安全管理,制定维 护检修计划,并开展维修。 五、施工、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施工、检修单位(包括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 可范围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在与外包检修施工单位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2、根据施工、检维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施工或设备检修方案,施工检修方 案应经设施设备使用部门审核。施工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施工检修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安全工作; 3、施工检修前,设备使用部门应对参加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 内容: (1)有关施工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 (2)现场和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可能出现的问题及相应对策; (3)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项;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 4、项目负责人对施工、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应组织作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方案交接; 5、作业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施工、检修组织落实、人员落实和安全措施落实; 6、当设施设备施工、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吊装、受限空间等作业时,须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受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7、临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 8、作业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设施使用部门设备员、技术员共同检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 等满足作业安全要求; 9、应对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 手持式、移动式电气工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得使用;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检维修作业安全注意事项 一、检维修前应做到:1、要对作业场所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并对相应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2、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3、为检维修人员配备适当劳保护品;4、办理各类作业票证。 二、检维修现场应做到:1、检修使用的备品配件、机具、材料,应指定地点存放,堆放整齐,以不影响安全和交通为原则。2、影响检修安全的坑、井、洼、沟、陡坡等均应填平或铺设与地面平齐的盖板,或设置围栏和警告标志,夜间应设警告信号灯。3、检修现场应保持道路通畅,路面平整,路基牢固及良好的照明措施。夜间施工时,应装设亮度足够的照明灯。4.检修人员必须穿戴好安全帽、工作服和必要防护用品。检修现场严禁吸烟。5.保持检修环境整洁,清理出的废旧及时清理。 三、检维修中动火、登高、受限空间、起重作业的重点要求: 动火作业:使用电焊、气割、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都属于动火作业。 1.要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必须遵守“六大禁令”(动火证未经批准,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不清洗、置换不合格,不按时作动火分析,不消除周围易燃物,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2、动火作业应设有专人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位,不准脱岗;在动火期间,不准兼做其它工作。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动火人停止动火作业,及时联系有关人员采取措施。 3.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本质安全程度,实现“一机、一闸、一保护”作用。 4.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炔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炔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 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 m,不得曝晒。 5.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15 m内不得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得在动火点10 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喷漆等作业。 6.动火作业过程中,应使系统保持正压,严禁负压动火作业。 7.动火作业现场的通排风应良好,以便使泄漏的气体能顺畅排走。 8.动火作业前应进行安全分析,在较大的设备内动火作业,应采取上、中、下取样;在较长的物料管线上动火,应在彻底隔绝区域内分段取样;在设备外部动火作业,应进行环境分析,且分析范围不小于动火点10 m。取样与动火间隔不得超过30 min,如超过此间隔或动火作业中断时间超过30 min,应重新取样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还应随时进行监测。 9.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火人以及参与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现场,监火人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1 定义 设备 化工生产区域内的各类塔、球、釜、槽、罐、炉膛、锅筒、管道、容器以及地下室、阴井、地坑、下水道或其他封闭场所。 2 检修前的准备2.1 设备检修作业开始前应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格式见附录。 2.2 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 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 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安全措施。 2.3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按检修方案的要求, 组织检修作业人员到检修现场, 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 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2.4 检修项目负责人应对检修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 并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安全工作。 2.5 设备检修如需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 应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2.6 设备的清洗、置换、交出, 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查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 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3662-84 安全检维修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 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 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检维修工作的组织和管理、检修安全通则以及检修完工后的处理等相关事宜。 1.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的安全检维修工作。 2管理职责 2.1本标准所列业务归口安全环保部,在公司生产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行使管理、考核职能。 3管理内容与要求 3.1检修组织与管理 3.1.1加强检修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到安全组织、安全任务、安全责任、安全措施“四落实”。 3.1.2一切检修项目均应在检修前办理《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 3.1.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安全负全面责

任,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3.1.4抓好检修前的安全教育和事故预测分析(即风险评价),找出检修过程中可能存在和出现的不安全因素,提前采取预防措施。 3.1.5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 3.1.6《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按公司《各种危险性作业安全管理规定》(QG/TYCI16.27-2010,最新版,下同)中的3.5设备检修作业执行。 3.2检修安全通则 3.2.1根据《检修任务书》和《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要求,生产单位要对检修的设备、管道等进行工艺安全处理。 3.2.2检修单位与生产单位共同对工艺安全处理等情况检查确认后办理交接手续。不经生产负责人同意,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方案计划参考范本——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1 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生产区域内检维修作业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保证检维修作业过程中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检维修作业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2 管理职责 2.1 设备部是检维修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 2.2 HSE管理部对检维修作业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3 分厂、车间负责所辖范围内检维修作业的具体管理。 3 管理流程 3.1 装置停工检修安全管理 3.1.1 装置停工检修,应成立检修指挥部,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分厂(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其成员要分工明确,并对其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3.1.2 检修指挥部组织装置所属单位、生产、技术、设备、HSE 管理及生产操作等人员共同对停工、工艺处理和开工过程中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价,制订装置开、停工方案,对员工进行培训,同时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交底。 3.1.3 承担检修项目的施工单位,应按照项目所在单位的安全技术交底进行现场检查,对项目工艺和施工现场进行风险评价,制订安全技术措施和应急措施并明确责任,编制检修方案,在检修前5天报

设备部、生产部、技术部、工程部、HSE管理部审查合格,同时对检修人员进行培训后,方允许作业。 3.1.4 外委的检维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协议”。 3.1.5 凡参加检维修的特种作业人员都必须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否则不准作业。 3.1.6 装置停工方案内容应包括: a) 停工范围及停工程序; b) 各物料、公用工程的流向及处理方法; c) 工艺处理的方法及安全措施; d) 装置的盲板流程图; e) 必要时,对重点的反应器、加热炉、大机组等应制定单元停工方案; f) 各项工作的标准及负责人; g) 危险源识别、风险评价、风险削减措施和应急预案。 3.1.7 装置停工,可燃液体物料要退出装置区或送到装置的罐区存放;可燃固体物料要运出装置区;非可燃物料如开工后需继续使用的应包装好,存放在不妨碍检修作业的区域。三废的排放应严格执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不允许任意排放可燃、易爆、有毒有害、有腐蚀性的介质。 3.1.8 停工期间,装置按计划储存物料的设备、管道、容器的出入口必须加盲板与外界隔离,并挂上内存物料的警示牌,必要时划出警戒区并拦上警戒绳。同时应安排操作工定期巡检,防止发生跑料、冒料、超温、超压等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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