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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时间:2015年11月12号至11月20号

三.调查地点:重庆市合川区

四.调查对象:重庆市合川区居民

五.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六.调查内容

一、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调查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马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

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马尾区居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研究生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4.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马尾区居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念部分;对法律功能的认识部分;对法律实施的评价部分;对法律的信任程度部分;纠纷解决途径部分;对居委会的认识和评价部分。为使调查能够真实客观的反映被调查者的思想和观点,在设计问卷时充分考虑到被调查者的文化水平的参差不齐,尽量做到文字的浅显易懂,本次调查共发放问卷50份,,因为采用了当场收回式,所以50份问卷全部收回。但是在居民卷中有1卷并未按要求答写,因此实际收回有效问卷49份。

2.访谈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采取问卷调查的方式。内容为--1你作为行人时你会怎么做,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从调查的情况看,近60%的人认为我国现行法律体系较为完备,执法情况总的较好,法律权威正在逐步形成,“法治国家”的目标能够实现。40%的人对法律的现状表露出不满、担忧、无奈、失望,他们反映的主要问题是:(一)在一些地方法律得不到全面实施。(二)轻视法律、漠视法治的现象仍然存在。(三)居民对法律赋予的权利欠缺理解,不善于依法维权。(四)执法不严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五)法律的普及不够深入,宣传教育不够广泛,效果不很理想,尤其是边远地区、农村、企业、基层单位、学校等还存在“死角”、“空白”。(六)在立法(包括法规、规章)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如部门利益倾向突出,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现象,在地方立法中群众参与还不够。七.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

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八:调查结果分析

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我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用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九.建议:

1.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社区志愿者队伍。“社区是个家,建设靠大家”。要努力号召和动员社区内具有一定法律知识和热爱公益事业的在职和离退休的法官、检察官、警察、律师、公证员和大中专院校的法律专业教授、学生积极参与法律服务活动,建立一支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专长,以社区为依托,为居民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法律进社区,社区将从三类人群进行普法教育,从而提高居民的法律的意识。

2.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群众的法律意识与权利意识

居委会要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在省或市人民政府的指导下积极开展工作,廉洁奉公,热心为居民服务,增强党的观念,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和群众监督,凡涉及省市区经济、政治、文化发展的重要事项,尤其是与居民切身利益相关的事情,都要依法召开居民会议或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逐步规范区级重大事务民主议事、决策的范围,程序和方法,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居民自治组织的自治作用,保障居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利。

3.加强法制教育,加大普法力度,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

广泛动员和组织干部群众学法、懂法、守法、用法、护法。通过各种有效途径,着重培养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增强农村干部群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法制宣传教育要与公民道德教育相结合,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纳要》,使二者互为促进,提高群众法制道德水平。

4.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

充分发挥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作用,加强矛盾纠纷调处,积极疏导民事纠纷,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坚决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做到一般事情不出村,化解不稳定

因素,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为居民生产生活创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十、结语

通过这次社会实践调查,使我了解到我国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很薄弱,依法治国的方针还需继续贯彻到底,只有不断提高我国居民乃至农民的法律意识,法治社会的好处才能得以彰显,社会主义的先进性才能更好的展现在世人的面前,社会才能和谐安定,人民才能安居乐业,共同致力于创造中国的世纪华章。

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调查报告

社区居民文化生活调查报告 活动目的:了解深圳社区文化建设情况,走向社会、接触社会、了解社会,培养并提高社会交往、分析思考、实践创新能力。 活动形式:深入社区,为社区服务,与社区人员交谈,做调查。 活动地点:深圳市文华社区,西坑社区,文锦海渡关,北斗片区,锦联片区 活动时间:2012年7月14日到7月22日 这次社会实践,我们主要是通过在社区协助楼长选举来调查社区文化生活情况。虽然这次社会实践仅仅几天的时间,但是我们团队学习到了很多东西。我们在社区协助社区社工出海报、资料宣传、访谈、服务孤老等等,同时还进行问卷调查,调查如下:本次发放问卷50份,回收45份,有效35份。 调查年龄在10-20中有11人,20-30中有8人,30-40中有11人,40-50中有4人,50以上有1人。 社区作为构成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现代城市发展的重要载体和依托。社区是社会组成的细胞, 是社会稳定的根基。社区文化是指以小区或街道为单位的有组织的区域性、多层次、多形式的横向网络文化活动, 社区文化的发展是城市社区建设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评价城市文明程度和生活质量的重要尺度。深圳属于一个移民城市,外国人口、港澳台及其他城市的外来人口较多,文明程度和素质高低各不相同,所以在各个方面比较复杂。调查显示: 1)社区普遍重视社区文化的建设,能让居民感受到社区文化活动的存在,并且达 到一定程度的满意。 2)社区居民普遍在意社区所举行的各式各样的文化活动,一旦有空或者符合兴趣 便会参与。 3)各个年龄阶段都有关注社区文化活动,只是在参与社区文化活动的时间上,50 岁以上的人群占有优势,而50岁以下的人群因为工作或学习的原因普遍没有更多时间去参与社区文化活动。 4)社区文化设施的投入每年都有增加和添新,满足社区居民的文化需求。 社区文化由多种文化共同构建,如家庭文化、广场文化、企业文化、娱乐文化、 校园文化等。在文化建设方面,40%的居民觉得应该加强娱乐文化建设工作,23%的 居民觉得应该加强家庭文化或广场文化建设工作。随着社会高速发展,居民生活节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 告

调查人:马忠利 调查时间: -6-05 调查地点:宁夏银川贺兰县部分乡镇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树立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自八五年以来中国普法宣传已经深入基层,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的今天,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她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状况如何呢?对此,我在6月对宁夏银川市贺兰县宝山镇、等地的部分居民就各种法律问题进行社会调查。 一、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经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中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经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经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2.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宝山镇等地的村民和干部。所被调查的的人群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大专之间,年龄在18岁到60岁之间。因此她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3.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谈相结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因此采用的是以问卷调查为主,访问调查为辅的调查方法。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1.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本次调查问卷主要是面向农民发放的。在内容上主要分为七部分,分别是:法律知识及获得途径部分;法律理

市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市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和xx一起来看看下文关于,欢迎借鉴! 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1、调查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 通过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法的地位并不高,作用很有限,权利意识很淡薄,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居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

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居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居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2.调查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花戏楼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进而加强和增进城市居民的法律意识,扫除法盲。通过普法工作的全面展开和深入进行,使得法律知识在普及,居民的法律意识在提高,进而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对法律保持正确的态度,能够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3、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调查对象是花戏楼社区居民。所被调查的的居民中无文盲人员,文化程度在小学到研究生之间,年龄在20岁到60岁之间。因此他们都具备理解和回答问题的能力。 4.调查程序 本次调查主要采用的是访谈的调查方法。因为被调查对象人数较多,所以采用的是以访谈的调查方法。

社区入户调查报告

社区入户调查报告 篇一:社区民警关于调查报告 社区民警关于(陈飞飞户口)调查报告 20XX年6月21日收到辖区党员(陈飞飞)的直系亲属投靠材料 一、申请人情况: 姓名:陈飞飞,身份证号:,婚姻状况:初婚(初婚、再婚),住址(房产权证住址:__________号),服务处所:,职业:。 二、被申请人情况:被申请人:雷娟娟,性别:女,已婚,汉族,籍贯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工作单位:; 被申请人:陈炫宇,性别:男,未婚,汉族,籍贯身份证户口所在地:山西省古交市,工作单位:无。 三、调查内容: 1、经公安网上查询,申请人、被申请人信息无误。 2、经调查走访了解单位、社区、邻居、医院等知情人员,核实陈炫宇为陈飞飞和雷娟娟所生儿子,属第一胎,属计划内生育,出生日期为年月日,出生证编号购房合同、身份证和有关资料等有效证件,证实手续真实有效。 四、调查结果:

情况属实,符合直系亲属投靠。 五、工作责任: 以上调查报告真实无虚假。 _______派出所社区民警 年月日 篇二:社区居民需求调查情况报告 社区居民需求调查情况报告 为了了解社区居民的服务需求和对社区工作的态度,针对他们所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开展工作,马街社区在社区范围内进行了“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围绕社区居民基本需求,从社区居民日常生活、兴趣爱好、教育培训、提升学习、便民服务、问题咨询等方面需求进行调查,统计分析居民最需要社区提供的服务项目。 一、调查步骤 (一)准备阶段(8月16日—8月17日):成立社区居民需求调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问卷调查内容,修订完善调查问卷模板,充分整合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居民代表等力量,分片分区明确调查范围及对象,抽调责任心强、业务精的骨干组建调查工作组,集中时间对调查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调查的意义、熟悉调查内容、掌握工作方法,并依据各人专长明确分工,提出具体要求,同时为调查人员提供必要的经费和条件,确保调查率达90%。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实习的机会,在我县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黎川县日峰镇、湖坊乡、潭溪乡在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

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B.不太了解——65.3% C不了解——21.9% 2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10% B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 ——18.3% c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 ——31.7% D.说不好——40%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40% B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7.5% C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10%

社区调查报告(精)

社区调查报告 近年来,东站社区围绕建设“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的目标和方向,大力实施党员“安家工程”,社区党建有特色;尽力满足居民群众需求,社区服务有亮点;丰富活动载体,社区文化有活力;大力开展文明创建活动,社区文明上台阶。社区面貌焕然一新,广大居民的认同感极大增强。同时,也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社区经济发展“短腿”,二是“同驻共建”氛围不浓,三是社区“行政化”倾向严重,四是社区服务亟需“上档升级”,五是社区干部普遍存在着“知识储备不够”。“窥一斑知全豹”。东站社区的个性问题折射出当前城市社区的共性差距,反映出建设和谐社区仍然任重道远。尤其要围绕构筑和谐社区,突出抓好五点。 立足建设实力型社区,大力实施“强居工程” 在发展社区经济上,社区居委会要跳出自办经济的小圈子,确立税源经济的发展方向,致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各种经济成分和经济组织提供全方位的优质服务。作为政府来讲,当前要加快探索建立一种既有利于促进社区经济发展,又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区财力来源的新机制。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丰富社区税

源,把来自社区的财政收入“蛋糕”做大,在此基础上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解决社区组织的经费来源,并形成一种良性的基层财力机制。同时,引导街居组织搞好自办企业改制,发展个体私营经济和各类社区经济,不断夯实社区的财力基础。 立足建设自治型社区,大力实施“共建工程” 积极适应社会转型、管理体制变更的新形势,按照“政府依法行政、社区依法自治”的要求,进一步创新城市社会管理体制,建立社区管理新模式。城市基层政府要切实转变职能,加强和改进对社区居委会工作的指导,用民主、法治、引导的方式方法取代过去简单的行政命令。属于政府及有关部门自身应完成的行政性任务,不得硬性摊派到社区;不属于社区任务,但社区做起来有优势的行政事务性工作,可采取“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办法解决。社区居委会要完善自治功能,在建立健全社区党组织、社区居民自治组织的同时,不断培育壮大各类协会和中介服务组织,承接起大量与居民相关的社会公共管理事务和公益事业。要健全社区成员代表会议制度,完善居务公开的各项制度,畅通居民参与管理的渠道。

xxx居民法律意识现状调研报告

xxx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调研 一、前言 自八六年我国进行普法宣传以来,法律已经深入基层,走进并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促进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工作,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究竟如何,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是否有所增强,在矛盾纠纷难以和解、调解时,是否能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些都成为我们心中的疑问。对此,借着借着十八大到来之际,我对我的家乡xxx村民进行了社会调查。 二、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义 通过对村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通过了解,有利于发现问题并寻找出解决问题的途径,进一步有效地开展农村的法制建设工作,增强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努力扫除法盲。同时,根据调查所得出的结论,提出相应的建议,希望能对农村的普法工作有一定的帮助和促进作用,使法律知识得到普及,促使农村居民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的增强,民主法制观念的提升,对农村的安定与和谐,对构建社会主义新农村具有重大的意义。 (二)调查地和调查对象的选择 此次调查地点为xxx村,是我的家乡,所以我比较了解。所被调查的对象大概在18-65之间,他们来自各行各业,有工人、农民、还有本地的商人。 (三)调查方法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7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70份全部回收,但有5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65份。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单位(人) 1 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1 B.不太了解——37 C不了解——17 2 您觉得法律能维护您的切身利益吗? A 能,我对法律非常有信心——7 B 不能,法律越来越成为有钱人和有权人的代表和工具——13 C 现在还不能,但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会逐渐完善。——16 D 说不好——29 3当您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您会 A 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26 B 带上一群人,拳头解决——13 C 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忍气吞声——7 D 拿钱私了——19 4 您觉得您的法律意识强吗?

暑期调查报告--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关于社区居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生活中,人们通常所讲的“法律观念”、“法制观念”与法律意识近义。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是正确守法与执法的思想保证,普法教育活动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普遍增强公民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 对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加以分析,将有助于从社区公民法律意识现状出发,有针地性地搞好社区普法教育活动。 二.调查对象:##市####社区居民 三.调查方法:通过派发问卷进行调查,发放问卷共100份,收回有效问卷100份。四.调查结果: 此次调查的结果说明,居民的法律意识比较弱,知识也比较缺乏,从数据上看,都没有太在意生活中的法律问题,也许他们觉得,在生活中遇到麻烦是必然的,并不是法律问题,也有可能受家庭、社会等各种因素影响,让他们认为权利比法律有用,在此问题中虽然有50%的居民回答是“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但事实上,他们的法律意识并不是很强,但是关乎到自己利益和前途,关乎到自己今后的发展,大家自然而然就会认为那是不合理也合法的,人都是自私的动物,谁不会为自己谋利益,谁不希望今后的路能够更加顺利,这也是人之常情。 五:调查结果分析 最大的问题是:居民的法律实用意识弱于法律权利意识,而造成这种局面产生的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洗洗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这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六.建议:通过法律进社区活动提高居民的法律意识 1社区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

最新社区调查报告范文5篇

最新社区调查报告范文5篇 社区是现在很多人都住的地方,那社区调查报告该怎么写呢?以下是为大家收集整理的社区调查报告的全部内容了,仅供参考,欢迎阅读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最新社区调查报告范文(一) 关于社区近两年消费情况变化的调查 学校名称:大连广播电视大学年级:2018秋 专业:行政管理(专)二班学号:1121201851664 报告作者:宫丽妮指导教师:霍虹 工作完成日期:2018-05-08 大连红旗街道所属社区消费状况调查报告 ——社区居民购买力调查 调查时间:2018年5月4日 调查对象(范围):居住在本区域范围内的有消费能力家庭调查方式:街头随机拦截调查 调查内容:两年内本区域内居民消费状况的对比小组成员:组长:宫丽妮组员:曲扬 小组成员工作分工:曲扬负责马兰广场至魏台桥的红旗东路沿线社区居民进行调查,宫丽妮负责对魏台桥至西山水库车站的红旗中路沿线社区居民进行调查;调查方案由组长宫丽妮撰写,调查数据整理由

曲扬负责,调查结果分析由小组全体成员负责。报告提交:本报告一式两份,小组成员两人各执一份。 调查报告细则: 一、活动主题的提出 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作为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有机组成部分,是我们进行社会实践性学习、接触社会、认识和了解社会、增强社会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的重要学习活动。为了更好的了解社区居民的基本生活状况,特别是在CPI不断上涨的环境下社区居民的购买力,特设立该调查题目,并加以实践。 二、活动的具体目标 1、在活动中学会用客观的的态度关注自己的生活,关注身边的事;用科学的方法分析客观存在的原因以及趋势,做一个关注社会、负有责任的人。 2、通过调查、采访,知道社区的有关知识,并锻炼调查题目的设置以及关注细节的能力,培养积极思考的习惯。 3、进一步学会社会实践调查的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撰写社区调查报告。 4、通过沟通能力的提高,学会交往与合作,培养动手、创新等多方面的能力。 三、活动的实施 整个主题活动分三阶段实施: 1、活动准备;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大学生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法律意识是人们对于法(特别是现行法)和有关法律现象的观点、知识和心理态度的总称。法律意识是一种观念的法律文化,对法的制定实施是非常重要的。它表现为探索法律现象的各种法律学说,对现行法律的评价和解释,人们的法律动机(法律要求),对自己权利、义务的认识(法律感),对法、法律制度了解、掌握、运用的程度(法律知识),以及对行为是否合法的评价等。更多关于大学生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请看下文。 范文(一) 秉承学院团委实践真知,提升自我,服务社会,共建和谐的宗旨,今年我选择了社会调研活动作为我的实践内容。众所周知,法律是我们维护正当权益的武器,只有充分运用法律,才能很好地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而拥有法律意识和法律知识是运 用法律的前提。大学生作为具有专业知识的21世纪高级人才,其法律意识是否健全呢?于是我对汕头大学留校过年的50名外地大学(非本科法学专业)进行了调查。 一、研究方法,问卷调查 调查时间为XX年年2月10日,在我的高中同学的帮助下,对汕大未返乡过年的50名非法学本科专业的外地大学生进行问卷调查,调查方式是无记名填写调查问卷,人工进行调查结果分析,从而得出调查结论。

二、调查结果 通过问卷调查,对大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基本了解,调查情况如下: 1、85.13%的大学生认为法律与他们的生活密切相关,但还有少数14.87%认为无关; 2、54.87%的大学生秉信法律能为他们解决现实中的问题纠纷,维护切身的利益,8.21%却认为不能,还有36.92%认为目前不能,但相信以后会逐渐完善; 3、23.59%的大学生对法律所规定的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的了解不是很清楚,73.33%大学生了解一般,只有3.08%了解很透彻; 4、通过电视、网络、报纸、杂志等渠道获得法律知识的学生比例居多,占76.41%,12.82%是自己通过看有关法律方面的书籍了解,通过国家普通法宣传这一途径的占最少数,为10.77%; 5、问如果你在网上买到一件伪劣的电子产品,70.77%的人采取要求退货的措施,13.85%大学生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自好自认倒霉,15.38%表示要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6、问:某人经过一栋楼,刚好被楼上掉下的花盆砸中,大脑受了伤,导致下半身瘫痪。他的家人去了那栋楼挨家挨户地问是谁家掉下来的花盆,但大家都不承认。那他该怎么办?

农民法律意识现状

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学院:公共管理学院 专业:公共事业管理 姓名:张丽 学号:20110908708

中国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调查报告 一、前言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首先要提升全民族的法律意识水平。中国是一个十三亿人口的农业大国,其中农村人口7.2亿,在某种意义上说农民法律意识水平决定着中国法制化的进程。自八六年我国进行普法宣传以来,法律已经深入基层,走进并影响着农民的生活,促进了农村的建设与发展。随着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实施和党中央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出,农村的法制建设工作也如火如荼地开展着。遗憾的是,经过这么多年的普法宣传工作,目前我国农村法制建设和农民法律意识都处于低水平。如何提升农民法律意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问题。针对这一问题我深入本村,就当地农村普法教育以及农民法律意识现状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二、社会调查的结果与分析 (一)传统的习惯根深蒂固 根据调查问卷结果的分析,以及联系近年来媒体披露的大量案件,都可了解到不少人的脑子里的法律意识仍是空白的,即使自己或家人受到了严重侵害,也不知道用法律来保护自己,不去报案;也有一些像有经济往来的行为,如借款不写借条,总以为大家是熟人,是朋友,不会出问题,而一旦出了问题,又无凭无据,无法求得法律的保护;更有甚者,一些村委会的干部的法律意识也十分淡薄,公然出面去解决本村发生的刑事案件,以私了的方式解决,使得触犯刑法的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人们普遍有一种耻讼、贱讼观念。中国几千年封建意识以及建国后极“左”思想的影响,使公民的法律意识还存在着与时代精神相冲突的若干传统观念相交织的状况,特别是存在法律制度的现代化与法律意识滞后的矛盾。主要表现为:相当一部分公民仍习惯于按传统观念参于社会生活,评判他人与社会、解决纠纷及维护自身权益、甚至给“权大于法”以相当程度的认可,视法为维护道德的武器,致力于“无讼”来维护社会的安定,特别是封建统治者“言出法随”的现象,在某种程度上还有存在,给某些公民造成了一种畸形的法律观念,“领导人讲的话就是法”。这表明,法律权威的削弱和法律观念的动摇成为法制建设中不可忽视的问题。 (二)积极态度与消极态度并存 由于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在我国居于统治地位,因此,我国公民对现行法律的态度总体上还是积极的。在对现行法律的要求上,他们通过生活实践和普法教育的开展,逐步明确社会主义法律的性质、目的和作用,要求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究,对现行法律评价上,尽管多数人的评价是感性的,但他们一般都能肯定法律的价值,而且也能够应用相关法律去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与上述积极态度相反,由于非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和传统习惯的影响,我国公民又对现行法律存在着不可忽视的消极态度,表现在他们对相当一部分法律规范和司法机关持不信任态度,宁愿依赖政策或某些行政职能部门,因而往往把自己置身于现行法律调整对象的被动地位,不懂法也不愿主动去了解、咨询法律,从而用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对法律赋予给他们的检举、控告权利,采取“睁只眼,闭只眼”的态度,明哲保身,不引火烧身,更有甚者,即使与自己有直接利害关系的违法之举,他们也不去检举、控告,有的采取“私了”办法解决,求得“消除”后顾之忧,从这方面讲,普法工作还任重道远。 (三)妇女的法律意识更为淡薄,一些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在广大农村,应该特别是在偏远的山村里,多数的妇女经济上还不能够独立,走不出家庭的圈子,也得不到社会的尊重。家庭暴力也时有发生,妇女受歧视、受虐待、受摧残的事

社区社会调查报告范文(20篇)

社区调查报告第1篇: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与梅陇文化馆资源共享)作为社区精神礼貌建立、社区文化建设和带给公共文化服务的主阵地之一,在建立和谐文化、共建社区文化、构建学习型社区的进程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推动和促进作用。现将调查状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概况 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是与梅陇文化馆资源共享的社区公共文化馆。该馆系东上海国际文化影视集团下属(原市委宣传部下属)的公共文化馆,与街道于年初几乎同步成立后,一向与社区持续着紧密型合作共建、资源共享的良好关系。年被列入市府实事项目首批20家社区文化活动中心改扩建工程并首批透过达标;当年12月28日社区与梅陇文化馆双方正式签约,挂牌社区文化中心。双方合作紧密,配合默契,在日常运行管理、开展群文、建立活动和机制创新架构等方面都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1、设施建设 年改扩建后的社区文化中心面积达8000余平方米,其中用于文化活动的面积达6000余平方米,设有图书馆、影剧院、评弹书场、排练厅、教室、老年茶室、乒乓房等20多种功能的活动设施和项目;有面积各为近80平方米的电子阅览室和200平方米的多媒体教室:前者可让居民透过数字图书馆、视频点播等享受科技和文化盛宴,具有强大的信息服务功能,也为未成年人健康上网带给绿色通道;后者则配有标准音响灯光电脑和投影仪,适合举办各类文化、科普等社教类讲座和报告会,也可透过信息化平台实现电子阅览及教学。而两个楼面计400余平方米的展示大厅,是展示各类社区文化艺术作品和成果的平台;另外,年下半年街道又在位于梅陇三村内的街道社区学校内设分中心,建造成使用面积达200平方米的社区信息苑,内设有多功能演播厅、培训室、电子政务区、游戏区四大功能区域。 2、经费投入 社区文化中心改扩建投资近450万元(其中街道斥资95万元);社区信息苑建设又斥资90万元(其中市、区、街道各投入30万元),建设经费投入近550万元;每年用于社区公益文化的日常运行和管理经费(包括固定资产折旧)近200万元,其中以梅陇文化馆以房养文的经费开支为主,社区精神礼貌建设和群众文化活动(包括图书馆购书款等)的开支10余万费用由街道支付。 3、人员配置 街道配置了专兼职人员从事社区文化中心工作,由梅陇文化馆馆长任社区文化活动中心名誉主任,由街道社会发展科科长兼任社区文化中心主任,由梅陇文化馆群文部主任兼任中心副主任,梅陇文化馆群文部和图书馆的全体管理人员任文化活动中心的工作人员。以后还将成立文化活动中心指导和管理委员会,进一步开放人员构成,强化人员配备,优化人员配置,吸纳社会文化指导员、地区单位、居民区、两新组织和文体团队代表等人员参与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的建设和管理。

关于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关于居民法律意识调查报告 调查时间:2013年8月25日—2013年9月25日 调查地点:岷县中寨镇所辖的三个行政村 调查对象:村民、村干部及个体经商户 调查方法:问卷调查、现场访谈 调查人:任红娟 前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全社会范围内开展了普及法律常识工作,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与过去相比,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人民群众掌握了一些法律知识,对如何依法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等有关的法律知识有了一定的了解,开始有了依法办事、依法治理的觉悟,人们的法制观念初步形成。但是,这些成绩与现代法治国家的要求仍有相当的差距,公民的法律意识仍然处在较低水平。特别是是当前本土的农民法律意识,亟待认真分析和总结。 调研中发现问题及解决办法:当代中国,仍然是一个有着9亿农民的比较典型的农业国家,塑造当代中国农民的现代法律意识,推进其现代化进程,是社会主义事业,特别是实现依法治国的一项基础性工程。 关于权利意识的调查: 公民意识说到底是一种权利意识──政治权利意识 问卷中设计了三个问题,以人身权为视角考察了村民们对自身权利的认知程度,回答情况见表1: 问题选项人数百分比 您认为法律没有规定的事,那么公民可以做74 49.4 不可以做35 23.3 不清楚41 27.3 在婚姻大事上父母与子女发生激烈争执,应当是听子女的27 18 听父母的82 54.7 看谁有道理41 27.3 您认为儿子与女儿儿子优先78 52 女儿优先 3 2 一样的34 22.7

各家情况不一样35 23.3 表1 第一个问题要求较高,它考察村民们是否意识到了“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完全意识到这一点的人数为约40%,对这一点比较模糊的也有约40%,有20%村民的理解与这条现代法治基本原则的内容恰好相反。看来村民权利意识不段提高的同时,还留有“义务法”传统的烙印。 第二个问题中,只有1%的村民选择了“听父母的”,这表明几乎所有人已经意识到当事人拥有婚姻自主权,父母再也不能包办子女的婚姻了。但66%的“看谁有道理”的答案也告诉我们:人情──这个传统社会遗留的伦理因素在相当大的范围内还影响着人们的思维方式。第三个问题表明绝大部分村民赞同“男女是平等的”。但约16%“各家情况不一样”的答案又一次提醒我们“人情”这个因素的重要。虽然“人情”不必然与“国法”相冲突,但不能排除冲突的可能性,好在我们的调查中没有发现种情况。 在遇到纠纷或麻烦时,农民们首先想到的解决方式一般不会用法律来解决,法律方式往往是他们迫不得已的最后一招。他们经常选择的解决方式往往是找家族内或是村内有威望的人调解。如果纠纷再大一些,就会去找村干部解决。在遇到纠纷时选择通过民间调解方式和通过行政方式解决的农民远远多于选择通过法律来解决的。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来维护自身的权利不受侵害在农民的意识中仍然是一片陌生的领域。总之,不到万不得已,农民们一般不会直接选择通过法律方式来解决纠纷。相较法律而言,它们似乎更相信人的力量,只要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协调可以解决的事情就没有必要去通过法律解决。而且他们相不相信法律还另当别论。 当权利与权利发生冲突时,农民们会毫不犹豫的保卫自己的权利。那么,当权利与权力发生冲突时呢?我们的问卷中还有这样的问题,表2是村民们给出的回答: 问题选项人数百分比 你们家里的田上种什么谁说了算干部13 8.7 农民自己125 83.3 农技站12 8 您认为承包合同是村里说了算23 15.3 与村里商量的结果108 72 不清楚19 12.7 交了税以后,村里、乡里还应不应再向你们收钱不应该45 30 应该16 10.7 看情况,如果这些钱 确实是用在老百姓 身上就可以收 89 59.3

社区调查报告

关于馨泰社区社区服务与管理的调查报告 随着城市化的推进,老龄社会的到来,社会生活的多样性,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社区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越来越突出。社区建设是城市社区服务深化发展的产物,它随着我国城市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应运而生。在新的形势下,大力推进社区建设,是解决城市发展中诸多社会问题的有效途径。加强社区建设,对于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有着重要意义。为探索社区管理建设、完善社区服务功能,我来到了苏州市吴江区馨泰社区,对该社区社区服务与管理进行了调研。 一、馨泰社区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社区居委会自治功能尚未到位 馨泰社区居委会角色错位,居委会负担过重。作为居民自治组织的社区居委会,不是一级国家行政组织,没有行政权力来控制和推动社区的各项事业。而馨泰社区“自治”制度又不健全,行政权力对社区干预多,上级行政部门对社区提出要求,居委会的情况就是责任大、权利小、事情多、经费少、待遇低、力量弱,造成社区居委会的超负荷劳动。 (二)社区居委会行政色彩太浓 馨泰社区居委会行政色彩太浓,导致居委会主要精力用在完成政府部门布置的工作和检查上,存在着牌子多、检查多、考评多、台账多和盖章多的“五多”现象,真正考虑社区自治事务的时间精力少。 (三)社区业委会工作难度较大 在馨泰社区中,作为社区新型自治组织的业委会的工作难度较大。业主委员会是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机构,是业主利益的唯一合法代表。但由于业主委员会尚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具体工作制度、经费来源、人员津贴、财务管理等都没有专门具体的规定,制约了作用的有效发挥。 (四)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 馨泰社区居委会业务经费不足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发挥自身职责,调动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活动经费较少。二是日常办公经费紧张。在各项工作中,召开会议、报送信息和数据,建立台帐等文件资料的办公消耗,还有社区居委会自身水、电、暖以及电话费,电脑、打印机等硬件设施都是一笔不小的开支。 二、产生问题的主要原因 (一)客观原因 随着城市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一方面企业深化改革,转换经营机制,企业的离退职工、下岗职工越来越多,同时大量农村人口涌入城市,流动人口增加。政府把更多的职能回归社区,越来越多的社会事务下沉到社会基层部门,考验着社区居委会的承接能力。 (二)对社区居委会认识模糊 由于实际工作中,政府职能部门各级干部对社区居委会的性质、职能、作用认识模糊,而对居民来说,居委会承担着大量的政府和行政性事务,很容易让他们混淆居委会的角色地位,因此,许多居民都不了解居委会的工作。 (三)社区居委会和政府部门关系理论与现实的错位 现实中在政府与居委会之间没有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但是居委会的行政性倾向特别明

2020关于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

2020关于农民法制意识调查报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足部建立和完善,市场调节作用日益彰显。劳动力市场调节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化转移速度不断提高。与此相反,传统市场体制仍未得到根本改革,城乡隔离模式下的许多制度扔阻碍这农村劳动力的自由流动,农民是合法权利得不到充分有效地保护。由于历史级制度为得到根本改进,有些地区农民与城镇居民的差距显著。农民是我国重要的组成部分,更是祖国的未来和民族的希望,农民只有懂得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才能在现实生活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农民法律意识的强弱,法律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我过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笔者与小组成员深入调查新农村建设中农民的法律意识,并和农民进行了接触,对一些关乎农民切身利益的法律知识进行普及,自己印制了一些简单的法律知识发给农民,使得一些农民能在遇到问题时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利益。据了解,新农村建设后农民越来越知道法律的重要性,为了了解安义石鼻镇居民的法律意识特进行此次关于农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本次调查以调查问卷形式为主,非结构式访问的方式为辅,在发出的100分问卷中,回收率为76 % ,其中有效率为65% ,其中年龄分布比较平衡。于此可见,此次调查的结果真实可信,具有代表性和全面性。 一、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 随着各界坚持不懈地开展普法工作以及媒体对以案说法的报道越来越多,公民的法律意识特别是维权意识开始加强,农民也越来越

注意到了法律的重要性。虽然农民法律意识的提高对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但目前我国农民法律意识的现状却不尽人意。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农民法律知识水平的匮乏。虽然经过多年的普法教育,农民的法律知识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由于历史传统和社会政治、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加上普法宣传流于形式,农民对法律知识的认知仍停留在浅层次的感性认识上,不能真正了解法律的含义,这种对法律的陌生感决定了农民在遇到问题时一般是拒法律于门外的,更倾向于用非法律方式去解决问题,情在处理问题是在某种程度上占了极大的比重。 第二,法律知识欠缺,对法律的认识程度不足。小组在安义石鼻镇调查的时候发现,很多人对一些根本的法律有所了解,比如很多人知道杀人发火是犯法,但是对无照经营等却认为不犯法,更不要说对那些涉及与经济贸易等有关的法律知识了。因此,除一些重大犯罪行为外,农民的社会行为基本上是脱离法律认知而进行的。 第三,权利意识淡薄。"民不与官斗"、"一年官司十年仇"、"吃亏是福"等传统观念深深的影响着一群人。受传统人治思想的影响,长期以来,法制在农村的着眼点都是如何加强管理,着重于法的政治统治功能,农民往往只把法律当成是制裁违法犯罪的工具,而忽视了法律保障权利的功能。权利意识淡薄,主体意识模糊,缺乏维护民主权利,利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切身利益的意识和实践活动。 不少农民在其权利受到侵害时,或不知道已受到侵害,或虽已知

社区居民收入问题现状调研报告

社区居民收入问题现状调研报告 为了进一步深化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贯彻落实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会实践提出意见,提高《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论》课教学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对教学环节、教学方式进行改革。经学校研究决定,利用暑假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我利用大一下学期的暑假(XX年7、8月)在xx县xx社区进行调研,并通过走访各类家庭,了解基本状况,通过研究当地经济变化发展及模式转变、政府管理体制、生活环境变化、改革开放所取得成就等成就等几大方面完成居民收入问题现状的调研报告。[] 一.我的家乡——xx社区基本简介 xx县是xx省xx市下辖的一个县。位于xx省西部,xx 市东北端。东部依绕xx河与xx县、xx市为邻,南部与台安县搭界,西部与xx市接壤,北部、西北部与xx自治县为邻。xx县下辖17个镇、4个乡、1个民族乡,51个社区居委会、417个村委会。面积2436.01平方千米,人口63.40万(一)地形地貌 xx县地处绕阳河下游地区,西部、北部为50-100米的低矮丘陵,是医巫闾山的一部分,中部为开阔的平原,南部为洼地。平原地势平缓,土质肥沃。 (二)水文状况

河流纵横。主要河流有绕阳河及其支流东沙河、羊肠河等。河床坡量小,含沙量大。 (三)经济概况 ⒈农业xx土质肥沃,现有耕地面积117917公顷,是全国重点产粮县,辽宁省商品粮基地之一,主产高粱、玉米、水稻、大豆、花生、小麦。1991年以来,粮食年产量一直稳定在5亿公斤以上。由于粮多、菜多,畜牧业发展迅速 ⒉畜牧业xx县饲养的牛、羊、猪、鸡、鹿及其它畜禽种类有20余种之多。年生猪饲养量70万头,蛋禽饲养量600万只,水果产量XX万公斤。森林覆盖率达16.1%,活立木总储量123.5万立方米,是国家平原绿化达标县和粮食生产先进县,及生猪生产基地县。 ⒊工业xx工业基础雄厚,现已形成化工、建材、食品、煤炭、轻工、机械加工、铸造、纺织等八大工业体系,并具有一定的规模优势。xx县乡以上工业企业266个,其中县营工业企业67个。县造纸厂、制碘厂人均创利税分别在全省和全国同业中居首位。全县独立核算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值2.7亿元,其中县营工业企业固定资产总值2亿元。 xx社区位于xx县北部,该社区人口较为密集,居民收入在全县位于前列。该社区共有居民312户,人口1314人。 二.调研的方法、范围 本次调研报告选择了xx社区100户居民,向他们发放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范本

Record the situation and lessons learned, find out the existing problems and form future countermeasures.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 调查报告

编号:FS-DY-20349 关于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调查报告 在中国不断与世界扩大交流,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农村的今天,法律开始走进并更近的影响农民的生活,那么,农民的法律意识状态如何呢?他们的权利意识、法律保护意识和民主意识的状况又如何呢?这些都是我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大学生急切想了解的问题,于是趁着暑假的机会,在我的家乡韶关市的几个乡镇展开了此次的社会调研。 一、调查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目的和意图 现在,我国已进入了法制社会的时代,农村的日常生活不仅涉及到经济,还涉及到文化和伦理道德等多方面,而所有的这些都必须用法律来调整。通过对农村居民法律意识现状的社会调查,了解现今我国农村居民的法律意识状况(尽管每个地区各有差异,但也可大致了解),意识也希望通过了解,能加强和增进农民的法律意识,使其树立正确的法律的观念,对我们的法律有正确的态度,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用法。 二、调查对象和调查地 调查对象分别是韶关市犁市镇、长来镇、北乡镇在农村生活的居民,所被调查的人员大概在18—65岁之间,文化程度在小学至本科之间,无文盲。所以,可以保证调查问卷的真实性,以及回答我访问时理解问题的能力。 三、调查的程序 此次调查主要用的是问卷调查和访问相结合的调查方法。不过仍是以调查问卷为主,访问为辅的调查方法。 四、调查问卷的基本情况 因为考虑到本次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主要都是农村居民,文化水平参差不齐,所以,尽可能做到浅显易懂。在爸爸的帮助下,这次的调查共发问卷60份,每个村各20份。采用当场回收的方式,60份全部回收,但有4份没按要求填写,所以,最后的有效问卷为56份。 以下是我的调查问卷: 1 你对法律知识了解多少? a 该了解的都了解了——12.8%

关于公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精心整理关于公民法律意识的调查报告 一、调查目的: 法律意识,是人们关于法和法律的现象的思想、观点、知识和心理的总称,是社会法律现实的组成因素。它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本质及作用的理论观点,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要求及态度,对现行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评价和解释,也包括人们对法律和法律制度的认识、愿望和情绪等。 让更多人知道生命的重要性,学会保护生命。 问题2“你的朋友或亲人向你借钱(数额较大)时你是否会要求对方写欠条”。目的:考察公民在经济理财方面的法律意识。存在问题:对于欠条的正确使用还存在误区,也有人认为熟人之间使用欠条是对对方的一种侮辱更有甚者怀疑欠条的法律作用。虽然问题很多,但是大多数人对欠条的理解和使用还是正确的。但是在这里我认为还是有必要解释一下在法律中有关欠条的相关规定。在我国法律中规定有效,借条可以做为合法的证据使用。我国《民法通则》第七章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受侵害之日起超过20

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希望大家在遇到此类问题是能够正确的书写使用已维护自己的正当利益。同时希望有关部门能加强有关的宣传力度。 问题3“你认为现在打官司是靠法律还是靠金钱人际关系”。目的:全面考察我国公民对我国法律制度的理解。存在问题:不少人认为打官司难,诉讼难,民告官难,打官司成本高,执法不严,没有关系打不了官司,还有人认为打官司是有钱人的事与平头百姓无关。我们可以看见的是虽然我国的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公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加深,但是摆在我们法律工作者学习者面前的问题仍然很艰巨。法律应有“至高”的权威。在调查中,几乎所有的调查对象都期望法律的权威高于一切。大家说,一个国家机器为了正常运转,必须有一种权威,这个权威只能是“法”而不能是“人”。人们从内心要求法律在国家社会生活中处于最高地位,一切社会组织及个人都要服从法律,任何人 都要 “拿 原因,笔者认为有以下几点:传统思想的根深蒂固,有些人面对问题还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私了的观念。对于与自己息息相关的日常行为,有的人还有着武力解决的观念,不能理性的处理问题。 社区在居民普法教育工作中的作用。作为社区应该发挥社区的优势,做好对居民的普法教育。社区对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非常重要,因为随着社会职能的不断改变,居民的生活重心逐渐以社区为中心,所以,法律进社区显得极其重要。 只有法律进社区,才能增强居民的法律意识。法律进社区工作,就是以社区为依托,以社区居民为服务对象开展的社区法律服务工作。一方面,要加强对“法律服务进社区”组织载体的培育和建设。可以组织律师和法律援助工作者等专业法律人士做好“法律进社区”,以及大力组织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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