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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专业选课指导手册

法学专业选课指导手册
法学专业选课指导手册

选课说明

根据学校教务处有关选课的规定,针对法学专业自身的特点,制定本选课手册。教学计划中所规定的课程体系包括通识教育基础、学科基础、专业与专业前沿、综合实践和实践教学五部分。学生应当根据各部分要求,修满规定的学分。

1、通识教育基础

按照学校统一的要求,除完成必修课程的学分外,还应修满大学英语类、计算机类、文化素质类、体育类等类别的选修课程学分。每类课程必须达到最低修读学分要求。

2、学科基础

学科基础包括必修和选修两部分。必修部分主要包含法学十四门主干课程,这是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法学专业所应开设,法学专业毕业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法理学、宪法学、中国法制史、刑法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民事诉讼法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学、经济法、商法学、国际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知识产权法。其他法律逻辑、物权法、合同法、法学专业导论等课程,或为主干课之组成部分,或虽不是主干课程但为我校法学专业所要求的必修课程。

选修部分为与法学专业相关的,但非法学类的课程,学生可选择其中部分课程进行修读,也可选择其它专业相同性质的课程修读,但须修满相应学分。

3、专业与专业前沿

专业与专业前沿课程是专业课,按专业方向灵活设置。目前我校法学专业所开设的专业与专业前沿课程均为法学类的选修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意愿,选择相关课程进行修读。但目前开设的可供选择的课程不多,学生可挑选的余地不大。

4、综合实践

综合实践包括学术讲座、课外科技活动、军训、社会实践等课程,军训由学校统一安排,其它课程则在学院专业教师及辅导员组织指导下,由学生课外自主完成。

5、实践教学

实践教学包括认识实习、专业调查、学年论文、毕业实习、毕业设计以及计算机上机等实践环节课程,均为必修课程,学生应修满教学计划规定课程的所有学分。

附表:

课程学分及修读学分要求

本选课指导手册解释权归人文学院

选课咨询地点:1号学院楼325 电话:67792071转8325,联系人:周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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