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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医疗纠纷报告制度与报告流程

一、医疗纠纷,通常是指医患双方对诊疗护理后果的认定有分歧,必须经过行政或法律的调解或裁决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

二、医疗纠纷的分类:引起医疗纠纷的原因十分复杂,为了便于鉴定和处理,根据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有无过失,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将医疗纠纷归为两大类:

1、医疗过失纠纷:是指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的过失引起的医疗纠纷。由于医患对医疗过失的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以及处理的意见有分歧所造成的医患纠葛,包括医疗差错和医疗事故的医患纠葛。

2、非医疗过失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未存在过失。由医疗的原因或者医疗以外的原因,导致患者或家属对医院不满意而引起的医患之间的纠葛。如:医疗意外、医疗并发症、检查合理不合理、医疗费用的多少、语言不当、态度好不好、条件环境对患者是否有影响等处理不当都能引起纠纷。还有第三者的挑拨,工伤交通事故的转嫁等都可引起医疗纠纷。

三、凡发生医疗事故或事件,当事的医务人员应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随即向医院负责人报告。隐瞒不报者,由责人人承担后果。

四、医院接到报告后,指派专人妥善保管有关的各种原始资

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因输液、输血、注射、服药等引起的不良后果,要对现场实物暂时封存保留,以备检验。

四、医务科负责对其整理成个案材料,并组织相关专业医生组成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对医疗纠纷进行分析、定性,明确责任。

五、对严重差错,医疗事故应及时上报区卫生局。引起法律诉讼时,按医疗事故处理办法及民事刑事法律程序办理。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1、“危急值”是指当这种检验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有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临床医生需要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就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机会。 2、根据临床工作需要,医院建立危急值项目表,制定危急限值。并根据临床需要定期修改,删除或增加某些试验项目,以适合于本院病人群体的需要。检验地带网 3、检验科建立实验室人员处理、复核确认和报告危急值及了解临床对患者处理情况的制度及程序,并在《检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检验日期、患者姓名、病案号、科室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时间(具体到分钟)、报告人等项目。检验地带网 4、科室应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接到检验科电话的医务人员应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病案号、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报告人、报告时间(具体到分钟)。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时,应立即通知临床医师并做好登记、签字等。 5、临床医生接到危急值的电话报告后应及时识别,在半小时内做出相应处理,并在病程记录中详细分析、记录,并及时复查。若与临床症状不符,要关注样本的留取存在缺陷。如有需要、即应重留取标本进行复查。

6、临床实验室管理委员会应该定期检查和总结“危急值报告”的工作,每年至少要有一次总结,重点是追踪了解患者病情的变化,或是否由于有了危急值的报告而有所改善,提出“危急值报告”的持续改进的具体措施。 附件: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1.住院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1.1、凡检验科工作人员遇到检验结果达到检验“危急值”时,应立即向本组专业主管(组长)报告,经审核和复核后立即电话通知病区护士,电话报告检验结果,记录对方接电话者的姓名。小组做好记录,包括报告时间、检验者、报告者和复检结果。 1.2、病区护士接到检验科电话通知,可派人到检验科取报告单,并及时将书面检验报告交床位医师或值班医师。检验地带网 1.3、检验“危急值”检测确认后,通过LIS和HIS接口直接实时向病区护士和医生工作站发出屏闪或警示框,给出危急值内容(包括患者基本信息、检测项目、检测结果等),并立即通过电话通知病区护士,请临床医护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2.门、急诊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流程 2.1、凡检验人员遇门、急诊病人检验“危急值”时,同样立即电话报告本组专业主管(组长),经审核和复核后立即通知门、急诊医师。如果无法通知时,应通知门诊部或急诊护理部门或通知医院总值班医师,同时通过医护工作站以屏闪或警示框方式报告医护人员,请临床医护人员作相应的处理。 2.2、作好相关记录,记录内容同住院病人检验“危急值”报告程序。 3.医护工作站接到危急值电话通知后和屏闪或警示框后,必须以工号或密码形式登陆方可退出屏闪恢复工作站,同时系统自动保留执行者相关记录,并可通过HIS系统自动跟踪记录随后的相应诊疗处理过程。 4.检验科、护理部、医务处分别制定相应的危急值处理程序,危急值项目的标准操作规程和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等。检验地带网 5、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3514564569.html, 强制报告,织密未成年人保护网 作者: 来源:《教学管理与教育研究》2020年第12期 据《人民日报》2020年6月19日 05 版报道: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不久前,最高人民检察院等9部门共同下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此举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与成年人相比,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还不强,不少孩子遭受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这也导致一些未成年人多次遭受侵害,有的甚至持续几年时间,造成了不可挽回的后果。建立切实有效的强制报告制度,正是针对此类案件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等问题所采取的特殊措施。这项措施,有助于避免因为发现不及时而导致的严重影响,有利于防止因为证据灭失而让犯罪分子逃避惩罚。同时,强制报告制度的推行,也有助于提高家长以及老师、医护人员等相关从业人员的责任意识,形成源头预防、及时发现、高效应急、依法惩处的未成年人保护机制。强制报告制度重在“强制”二字。此次下发的《意见》明确了强制报告义务主体、应当报告的情形,对公安机关的查处和检察机关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规范,并建立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此举有效压实了强制报告的主体责任,不仅有利于第一时间发现侵害未成年人线索,及时完善固定证据,有效惩治违法犯罪,也能让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及时、有效的心理干预和司法救助,切实维护其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地实施,让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了法定的“侦查哨”。能否激发相关主体的主观能动性,消除他们担心遭受打击报复的思想顾虑,决定着强制报告制度的执行实效。一方面要组织开展相应培训,促进相关部门和个人充分理解和正确执行这项制度,另一方面也要持续加强宣传,让全社会了解、支持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此外,在强制报告制度的实施过程中,也要同步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切实保护他们的隱私,避免二次伤害,最大限度减轻不法侵害的影响。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期待更高。面临新形势新任务,有关主管部门守土尽责,全社会紧密配合,让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无所遁形,才能为他们在人生的萌芽季节,撑起一方舒枝展叶的晴空。

XXXXXX公司咨询类报告质量审核制度

XXXXXX公司 总工程师办公室文件 XX公司总办[201X]X号签发人:XXX XXXXXX公司 咨询类报告质量审核制度(试行)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咨询类报告质量审核管理工作,确保各类报告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咨询类报告质量审核工作的控制,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清洁生产报告、风险应急预案、竣工验收报告等。

第二章审核程序 一、现场踏勘阶段 部门主管承接项目并下达给项目负责人后,应同时组织项目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对项目所在区域进行环境现状调查(包括环境保护目标、水系、生态环境、区域污染源等)。总工办原则上不参与现场踏勘,由项目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对环境现状调查结果负责。 二、报告编制阶段 项目负责人完成环境现状调查后,应按照相关导则及规范要求开展报告编制工作。在报告编制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就遇到的技术难题(不包括编制依据、评价因子、评价标准选择,数据验算,文字校核等低级问题)向总工办申请技术支持,总工办收到申请后将提出指导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总工办指导下仍不能独立完成报告编制工作的,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报告审查阶段 报告编制完成后,项目负责人应自行审查或由部门主管组织内部审查。 四、报告审核阶段 报告经部门内审通过后,项目负责人应向总工办提交部门内审意见与审核申请表(见附件),并将需审核的报告电子版发至总工办审核专用邮箱(XXX@https://www.sodocs.net/doc/3514564569.html,)。对未遵照以上规定履行审核程序的报告,总工办不予

审核。 在收到审核申请表与送审报告电子版后,总工办开始对该报告编制质量进行审核。总工办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报告质量存在问题的,将向项目负责人出具书面修改意见;必要时也可采用会议形式对报告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读,项目负责人及相关编制人员必须到会。 报告修改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向总工办申请技术支持,总工办收到申请后将提出指导建议。项目负责人在总工办指导下仍不能独立完成报告修改工作的,其所在部门主管应及时安排其他技术人员协助完成报告修改工作。 修改后报告再次送总工办审核时,项目负责人应向总工办提交复核申请表(见附件),并将需复核的报告电子版发至总工办审核专用邮箱(XXX@https://www.sodocs.net/doc/3514564569.html,)。对未遵照以上规定履行复核程序的报告,总工办不予复核。 报告经审核通过后,由总工办签放资质许可单。项目负责人凭资质许可单向资质管理部门申请项目资质证书。 五、资质核发阶段 资质许可单一式两份,经总工办签字并加盖技术审核专用章后方可生效。资质管理部门收到总工办签发的资质许可单后,应加盖部门公章并返回总工办一份存档备查。资质管理部门对未取得资质许可单的项目发放资质证书并造成不良影响的,总工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咨询类报告审核流程图如下: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3篇 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3篇 第一篇:传染病疫情报告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管理人员定时收集传染病卡片并进行审核,对有疑问的卡片或填写不规范的卡片要及时向填写人员查询、核对,准确无误后及时将疫情信息进行网络直报,并做好登记。 2、对已报告的传染病卡片当诊断变更、死亡或误报时要及时做出订正报告,并重新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卡片类别订正项,并注明原报告病名。 3、定期对已上报的传染病卡片进行查重,对重卡进行剔除。 4、发现本年度内漏报的传染病病例,应及时补报。 5、对甲类传染病和按照甲类管理的乙类传染病病人、疑似病人和病原携带者,其他传染病和不明原因的疾病暴发、少见传染病和本地已消除的传染病的报告信息,立即上报院领导和当地疾病控制机构,经疾病控制机构确认后,按照法定时限通过网络报告信息。 6、疫情分析资料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使主管领导及时掌握动态。 7、传染病报告记录资料要保存3年,网络直报的疫情信息和相关资料定期导出,制成电子文档双重备份。

8、传染病疫情管理相关资料分类归档保存。 9、对疫情信息资料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密。 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为了进一步加强我院的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提高报告的效率和质量,为疾病预防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监测信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给据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本院为法定传染病责任报告单位,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均为责任报告人。 2、在诊疗过程中发现法定传染病,由首诊医生或其他执行职务的人员,按要求规范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并及时通知疫情报告人员。 3、报告病种: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流行性乙炎、人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除霍乱、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卫生部决定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管理的其他传染病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25399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为加强临床检验“危急值”的管理,确保"危急值"及时反馈,保证医疗安全,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请各科室遵照执行。 “危急值”是指检验结果与正常参考范围偏离较大,表明患者可能正处于生命危险的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生能及时得到检验信息,迅速给予患者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的生命,否则就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失去最佳抢救时机,甚至危及生命。 各医技科室在确认检查结果出现“危急值”后,应立即报告患者所在临床科室,不得瞒报、漏报或延迟报告,并填写《医技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详细记录检验日期、患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复查结果、临床电话、临床联系人、报告人等项目,并将检查结果发出。临床科室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并填写详细《临床科室危急值接收登记本》,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抢救病人生命,保障医疗安全。 一、“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检查(验)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检验科必须在《检查(验)危急值结果登记本》上详细记录,并简要提示标本异常外观性状,如溶血、黄疸、乳糜状等。 3、记录应有以下内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临床诊断、申请医师、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收到标本时间、报告时间、检验报告者、通知方式、接收医护人员姓名。

医院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医院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和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各科发现传染病都要及时报告疫情。 三、下述科室为疫情报告重点科室:传染科、内科、急症科、小儿科、放射科、妇产科、皮肤科、外二科。 四、报告范围:甲类传染病:鼠疫、霍乱。乙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细菌性和阿米巴痢疾、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百日咳、白喉、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钩端螺旋体病、布**瓦菌病、炭疽、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流行性乙型脑炎、黑热病、疟疾、登革热。丙类传染病:血吸虫病、丝虫兵、包虫病、麻风病、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新生儿破伤风、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除霍乱、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五、报告时限:甲类传染病应尽快报告,城市在6小时内告。乙类和丙类传染病12小时内报告。 五、疫情报告接受单位:本院预防保健科。六、报告方式:书面报告要求填写全面,字迹清楚,工作单位和发病地址详细,发病日期和确诊日期准确,保健科专职人员负责网上直报,同时并通过电话直报疾控中心。七、各科应设专人负责疫情报告工作,负责疫情收集整理资料管理工作,所需表卡向预防保健科领取。八、建立疫情核对制度,科内每月核对一次,预防保健科每月核对一次,并有核对记录。九、各科室对疫情报告作为指令性任务完成,列入季度岗位目标责任考核内容,对于发现甲类传染病和少见的乙类传染病加艾滋病等,及工作认真、报告及时,表卡全面、专人负责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于核对不及时漏报、误报、谎报疫情,给予经济处罚。对因漏报疫情造成疾病传播,给予处罚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1

某医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XX医院临床危急值报告制度和流程 一、为提高科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仪器、设备和检查过程是否正常,操作是否正确;核查检验标本是否有错,检验项目质控、定标、试剂是否正常,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需立即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做好“危急值”报告登记。 2、临床科室人员在接到“危急值”报告后,应在临床科室《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做好记录,同时及时通知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 3、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应进一步对病人进行检查;如认为检验结果不符,应关注标本留取情况。必要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若该结果与临床相符,应在30分钟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同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或科主任。 4、主管医生或值班医生需6小时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所采取的相关诊疗措施。

三、各临床、医技科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以便逐步和规“危急值”报告制度。 四、检验科危急值报告流程: 检验科将过程中出现的危急值,严格按照危急值报告流程执行: 1) 重复检测标本,有必要时须重新采样。 2) 对于首次出现危急值的病人,操作者应及时与临床联系并告知检验结果,及检验人员,并询问接受报告人员的。 3) 检验科按危急值登记要求详细记录患者、门诊号(或住院号.科室.床号)、收样时间、出报告时间、检验结果(包括记录重复检测结果)、向临床报告时间、报告接收人员和检验人员等。 4) 必要时检验科应保留标本备查。 五、如病人检验结果进入危急值提醒围,计算机系统将提示。 1) 医生工作站,病人列表界面的病人床号前、以及化验报告的条目、以及报告单的异常指标前都显示一个红色的“危”字。 2) 前两处红色“危”字在报告后16小时自动消失。 3) 异常指标前的危字永久保留。 六、危急值的定义进行不定期的维护:

不良事件报告制度及流程

海南医学院附属医院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试行)及流程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是发现医疗过程中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医疗事故、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促进医学发展和保护患者利益的重要措施。为达到卫生部提出的病人安全目标,落实建立与完善主动报告医疗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的要求,鼓励全院各科室、每位职工能够及时、主动、方便地报告影响病人安全的不良事件或潜在风险,结合卫生部评审标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目的 规范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主动报告,对不良事件进行全面报告,可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发现不良事件和安全隐患,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保障病人安全;通过将获取的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的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的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的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在医院发生的与患者安全相关的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凡医院内与患者安全相关的部门、科室、人员均适用。医院鼓励医务人员主动、自愿报告不良事件。 三、医疗安全(不良)事件的定义和等级划分

(一)定义 不良事件是指临床诊疗活动中以及医院运行过程中,任何可能影响病人的诊疗结果、增加病人的痛苦和负担并可能引发医疗纠纷或医疗事故,以及影响医疗工作的正常运行和医务人员人身安全的因素和事件。 (二)等级划分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按事件的严重程度分4个等级: Ⅰ级事件(警告事件)——非预期的死亡,或是非疾病自然进展过程中造成永久性功能丧失。 Ⅱ级事件(不良后果事件)——在疾病医疗过程中是因诊疗活动而非疾病本身造成的病人机体与功能损害。 Ⅲ级事件(未造成后果事件)——虽然发生了错误事实,但未给病人机体与功能造成任何损害,或有轻微后果而不需任何处理可完全康复。 Ⅳ级事件(隐患事件)——由于及时发现错误,但未形成事实。 四、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的原则: (一)Ⅰ级和Ⅱ级事件属于强制性报告范畴,报告原则应遵照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发[1987]63号)、卫生部《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卫医发[2002]206号)以及我院相关规定执行。 (二)Ⅲ、Ⅳ级事件属于自愿报告系统范围,是强制报告系统的补充,具有自愿性、保密性、非处罚性和公开性的特点。 1、自愿性:医院各科室、部门和个人有自愿参与的权利,提供信息报告是报告人(部门)的自愿行为。

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审核制度及流程

放射科诊断报告书写规范、审核制度及流程 (X线、CT、MRI) X线部分 一、胸部X线报告 胸廓:对称、畸形、骨骼情况。 肺野:肺内血管纹理,肺内有无病灶,如发现病灶要描述其部位、形态、边缘、大小、有无空洞等等情况。 肺门:正常、增大,有无肿块等。 纵隔:气管是否正中,纵隔有无增定及有无肿块发现等。横隔:位置、形态有无改变,肋隔角与心膈角情况。 心脏:外形有无异常变化,心胸比率,各房室情况。 二、心脏平片X线诊断报告 摄片位置:后前位、右前斜位、左前斜位,左侧位。 胸廓:纵隔与横形态有无异常。 肺部:重点描述肺门、肺内动、静脉血管纹理的变化,有无肺动脉高压或肺淤血等表现. 心脏:心外形增大的类型,肺动脉段外形变化,各房室增大的情况,食道左房压迹变化情况。 三、泌尿系统X线诊断报告 1、平片 (1)两肾轮廓、位置、形态与大小。 (2)全尿路区域有无钙化或结石样阴影。 (3)腰大肌及腹壁脂肪线影像情况。

(4)脊椎、骨盆区、骨骼有无异常。 (5)肠道内容情况及其他腹部异常阴影。 2、排泄性尿路造影(IVP) (1)两肾轮廓、位置、形态、大小。 (2)使用对比剂名称、剂量、浓度。 (3)两肾功能显影情况:正常、延迟、不显影。对肾功能差者,造影需延时45’-60’或更长时间摄片观察。(4)两侧肾盏、肾孟轮廓显示情况。 (5)膀胱充盈情况。 (6)两侧输尿管显示情况。 (7)腰椎与骨盆区骨质情况。 3、逆行肾盂造影(RCP) (l)两肾轮廓、位置、形态、大小、注明导管位置。(2)使用造影剂的名称、浓度、剂量。 (3)两侧肾盏、肾孟、输尿管充盈显示情况。 (4)腰骶椎与骨盆区骨质情况。 4、膀胱造影 (1)造影剂名称、浓度、剂量。 (2)膀胱充盈的轮廓、形态、大小;病理性改变应说明病变范围大小,边界与邻近脏器的关系。 (3)若观察膀胱壁者应测量其厚度,边缘与周围情况。(4)男性应包括前列腺增生向膀胱突出压迫情况。 (5)有无其它异常发现。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相关工作制度。【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一、校医为学校的疫情报告人员,负责本校常见病的诊治,就诊的病人必须登记在门诊登记簿上,传染病还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并填写传染病报告卡,在规定时限内报告当地疾控机构。 二、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员,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三、执行晨检制度,每日早晨上班前对每位教职员工、学生进行相关健康状况及卫生状况检查,并留有详细记录。 四、在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每位教职员工、学生发现传染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均有权利和义务向在校疫情报告人员报告,疫情报告人员向当地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 五、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传染病人进行隔离治疗,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 六、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公共卫生,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认真学习新修订的《传染病防治法》,必须人人重视,加强预防。 二、传染病分为甲、乙、丙三类,共37种。要了解主要以及常见的有以下几种: 甲类:鼠疫、霍乱 乙类:非典、艾滋病、病毒性肝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狂犬病、乙脑、细菌性痢疾、肺结核、流脑、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等。 丙类:流感、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等。 三、防治管理组织和任务

1、组织领导:校长为组织领导,各班主任、校卫生室负责具体工作。 疫情报告负责人:赵芙蓉 2、工作任务 (1)严把三个环节:传染源、传播途径、易感人群 (2)做到五早:早预防、早发现、早诊断、早报告、早隔离治疗。 四、严格疫情报告: 1、发现甲类传染病、乙类传染病应当立即报告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由校卫生室或卫生主管人员统计后报告校领导,最后经确认和领导审批后由学校报告员上级教育主管单位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2、发现丙类传染病应及时报告校卫生室,由校卫生室报告当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3、报告顺序:学生→班主任→校卫生室或卫生工作人员→校领导→镇防保科和镇教委→区教委体卫科和区疾控中心。 五、凡患有传染病的学生经隔离治愈后,必须有医院证明方可上课,教职工亦同。

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

梁堤头镇第五小学 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 为及时发现和处置留守儿童人身安全隐患,梁堤头镇第五小学建 立留守儿童强制报告制度。该制度从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强制报告事项内容、报告方式及时间、落实报告责任措施等方面做了 细致的规定, 一是落实强制报告责任单位及人员范围。 (一)学校全部教师; (二)全校学生、委托监护人和村委联系人等。 二是落实强制报告事项内容。 (一)发现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失踪、外出流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必须向派出所、学校报告。派出所和学校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 (二)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教育;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的,要履行留守儿童父母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留守儿童父母的,要就近送至其他近亲属、村(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 (三)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要依法制止,必要时要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临时庇护场所、救助管理机构或福利机构实施救助保护;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的,要依法制止侵害行为、实施保护;对于上述两种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派出所、学校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乡人民政府。 (四)发现留守儿童正在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流浪等情况的,要坚持边报告,边制止,全力确保儿童人身安全。 三是落实报告方式及时间。 个人以口头、电话或者书面形式第一时间向所在学校报告,单位以书面形式向就近派出所报告,同时报告县级公安机关、留守办、教育局等。 四是落实报告责任措施。 (一)由学校校长负责原则,分别督促各有关人员签订承诺书方式落实强制报告责任。 (二)学校要将履行强制报告责任情况纳入单位工作考核、个人实绩考核量化指标。对于未履行强制报告责任的,学校年度不得评先选优,个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问责。触犯法律的,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梁堤头镇第五小学 2019年3月

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制度工作流程.

监管企业重大事项审批报告备案制度工作流程 一、审批事项: 1.对外投资。 同一项目年度内累计投资超过500万元以上的。 2.对外担保。 3.国有股权转让。 4.企业改制与资产重组。 5.持股情况。 国有企业董事成员、经理层及三总师持有本公司股份(票的情况及国有企业董事会成员、经理层及三总师持有控股、参股公司股份(票的情况。 6.董事会召开前的报告。 董事会的议程,拟讨论的事项以及拟形成的决议,首席产权代表于董事会召开前十五个工作日与国资委沟通。 7.股东会召开前的报告。 股东会的议程,拟讨论的事项以及拟形成的决议,首席产权代表于股东会召开前三十个工作日与国资委沟通。 二、审批具体流程: 对国有企业上报的重大事项报告进行合规性或合理性审核。 合规性审核:主要审核国有企业重大事项是否符合全区国有资产布局与国有企业结构调整规划;是否符合本企业的发展战略

和发展规划;是否符合本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其决策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合规性审核范围: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备案事项。 合理性审核:在合规性审核的基础上,对国有企业重大事项进行可行性审核。 合理性审核范围:为国有企业重大事项的报告事项。 1.登记。办公室将项目申报单位报批材料进行登记,领导批示后转科室。 2.归类。科室将报告分类,填写项目审批表。 3.审核。规划发展科提出审核意见。 4.复审。 相关科室审核人员提出意见。 专家审核委员会提出意见。 5.会签。根据审核标准由国资委(领导班子会提出会签意见。 6.审定。根据审核标准进行审定,提出审定意见(由国资委主任签字。 7.上报区政府批准,接收区政府批准文件。 8.告知。及时、准确告知报请单位。 三、报告事项: 对外投资。同一项目年度内累计投资500万元以下的,在投资计划经企业决策机构通过后,需向国资委上报以下文件: 1.国有企业或其重要子企业年度投资计划、经营计划。

传染病疫情报告、登记及管理制度

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管理制度 为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依照《传染病防治法》疫情报告规定,特制定我校传染病疫情登记报告制度如下: 1、我校医务室具体负责传染病疫情登记和报告。 2. 学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时,及时向所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不得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3. 定期对学生的出勤、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每天进行晨检,对缺勤的同学通知家长了解情况,并进行登记。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并通知家长, 疫情报告责任人进行进一步排查。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责任人,疫情报告责任人接到报告后,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 4. 1天有3例相似症状当天向校医务室报告。 5.传染病报告员要加强责任心,对玩忽职守、瞒报或谎报,不按时报等造成传染病传播或流行的,要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照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6. 一旦发现传染病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以最快捷方式向县疾控中心报告,同时向县教育部门报告,做到不漏报,不瞒报。 7.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或共同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校医务室报告;当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疫情报告人立即向疾控中心报告;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在24小时内报告。

危急值报告制度

危急值报告处理规范 一、危急值报告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涉及临床及医技各科。 (二)建立本院的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报告范围。 (三)建立本院的危急值报告程序。 (四)医技科室发现危急值情况时,必须按报告程序第一时间通知临床科室,并作好相关记录。 (五)临床科室在接获危急值报告时,必须立即按规定给予相应处置,并作好记录。 (六)医院必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各科室根据制度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七)医教部、护理部、质管办应加大危急值报告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 (八)医教部应每年组织一次危急值报告工作的评估,不断完善危急值项目,进一步确定危急值项目的界限值。 二、危急值报告程序: (一)门、急诊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门、急诊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如疑有可能存在危急值时,应详细记录患者的联系方式。 2、医技科室工作人员发现门、急诊患者检查(验)出现危急值情况,应及时通知门、急诊医生,由门、急诊医生及时通知病人或家属取报告并及时就诊。 3、门、急诊医生在采取相关治疗措施前,应结合临床情况,并向上级医生或科主任报告,必要时与有关人员一起确认标本采取、送检等环节是否正常,以确定是否要重新复检。 4、一时无法通知病人时,应及时向医教部报告,值班期间应向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医教部应帮助寻找该病人,并负责跟踪落实,做好相应记录。门、急诊医生须将诊治措施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二)住院病人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1)医技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检查(验)者首先要确认检查仪器、设备和检验过程是否正常,核查标本是否有错,操作是否正确,仪器传输是否有误,在确认临床及检查(验)过程各环节无异常的情况下;(2)立即电话通知病区医护人员危急值结果;(3)及时出具检查(验)报告并发出;(4)同时报告本科室负责人或相关人员,并做好本科室危急值详细登记。 2、临床科室:(1)临床护士在接到危急值报告电话后,须立即通知主管医生(主管医生不在,就通知当班医生);(2)临床医生接到通知后,如果认为该结果与患者的临床病情不相符或标本的采集有问题时,应重新留取标本送检进行复查;(3)如结果与上次一致或误差在许可范围内,应在报告单上注明“已复查”,医技科应重新向临床科室报告危急值;(4)管床医生或当班医生接报告后,应立即报告上级医生或科主任,并结合临床情况采取相应措施,并根据病情及时跟踪治疗效果。 3、主管医生或当班医生需在6小时内在病程中记录接收到的危急值报告结果和诊治措施,治疗效果。 (三)体检科危急值报告程序 1、医技科室检出危急值后,立即打电话向体检科工作人员或主任报告。 2、体检科接到危急值报告后,需立即通知病人速来医院接受紧急诊治,并帮助病人联系合适的医生。 3、医生在了解情况后应先行给予该病人必要的诊治。 4、体检科负责跟踪落实并做好相应记录。 三、危急值报告登记制度: (一)各临床、医技科室必须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本。 (二)各临床、医技科室在报告或接获危急值信息时,均要对危急值的相关信息和处理的过程做详细记录。 (三)危急值报告与接收均遵循“谁报告,谁记录”、“谁接收、谁记录”的原则。 (四)临床科室在接获电话通知的危急值结果时,必须进行复述确认后方可提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 2017年至2019年,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2.14万人,起诉16.11万人。其中,2019年批捕4.76万人,起诉6.29万人,较2017年分别上升40.76%和32.62%。 上面这一组数据源于最高人民检察院于6月1日发布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白皮书(2014—2019)》(以下简称《白皮书》)。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对此,《法制日报》记者进行了采访。 暴力犯罪大幅上升 强制报告制度出台 《白皮书》显示,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暴力化特点愈发突显。 2017年,检察机关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提起公诉人数居前六位的罪名、人数分别是强奸罪7550人、盗窃罪6445人、故意伤害罪5010人、抢劫罪4918人、寻衅滋事罪4265人、交通肇事罪4014人,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7.84%。 2019年,盗窃、交通肇事犯罪人数明显下降,同期猥亵儿童、聚众斗殴犯罪人数大幅上升,居前六位分别是强奸、寻衅滋事、猥亵儿童、抢劫、聚众斗殴、故意伤害,六类犯罪占提起公诉总人数的62.22%,全部为暴力性质犯罪。 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所长谢鹏程介绍,近年来,从检察机关起诉的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来看,不仅案件数量一直在高位运行并持续增加,而且大量存在瞒报、迟报甚至不报的情况。一些地方的检察机关,如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等敏锐地意识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和普遍性,率先探索实行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取得了显著效果,形成了丰富的地方经验。 在贵州新瑞林阳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旭梦看来,《意见》出台背景主要有三点:一是现实需要。在我国很多偏远山区,家长外出打工,留守未成年儿童得不到良好照顾,近年来频繁发生未成年人性侵事件。二是时机成熟。《意见》的发布和实施是一个自下而上的过程,此前强制报告制度曾经在浙江、江苏、广东等地方实行,取得良好效果。三是国家重视。保护未成年人是依法治国的要求之一,因此将强制报告制度用于保护未成年人不仅是保护人权,也是整个依法治国、保护人民利益大框架下的分支。 建立追责激励机制 亮点纷呈操作性强 “在我国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是一项创举,也是检察机关有效参与社会治理的一个成功范例。”谢鹏程说。

疫情报告制度

疫情报告管理制度 为加强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提高报告质量,为预防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传染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疫情登记和报告制度 1、认真组织学习和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院感染管理科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院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按照要求实行传染病疫情计算机网络直报。 2、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疫情报告人,责任疫情报告人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准确报告传染病疫情信息,不得隐瞒、迟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迟报、谎报。 3、报告内容包括甲类、乙类和丙类传染病病例,甲类、乙类传染病的疑似病例,艾滋病、伤寒、痢疾、梅毒、白喉、疟疾的病原携带者以及按照省要求进行管理的其它传染病甲类传染病是指:鼠疫、霍乱。 乙类传染病是指: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艾滋病、病毒性肝炎、脊髓灰质炎和AFP、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麻疹、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流行性乙型脑炎、登革热、炭疽、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肺结核、伤寒和副伤寒、流行性脑脊髓膜炎、百日咳、白喉、新生儿破伤风、猩红热、布鲁氏菌病、淋病、梅毒、钩端螺旋体病、血吸虫病、疟疾。 丙类传染病是指:流行性感冒、流行性腮腺炎、风疹、急性出血性结膜炎、麻风病、流行性和地方性斑疹伤寒、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手足口病,除霍乱、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伤寒和副伤寒以外的感染性腹泻病。 其它传染病是指非淋菌性尿道炎、生殖器疱疹、尖锐湿疣、性病性淋巴肉芽肿、软下疳等。 4、责任疫情报告人在首次诊断传染病病人后,在《传染病登记簿》上进行登记,并应立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送医院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疫情管理人员收到传染病报告卡,在核实确认后,对甲类传染病和乙类传染病中的肺炭疽、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脊髓灰质炎的

医院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 危急值报告制度及流程

危急值表示危及生命的检验、检查结果。为了临床医生能及时、准确得到危急值的检验、检查信息,争取最佳抢救时机,挽救患者生命,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急值报告项目及标准:医院检验科、放射科、特检科建立危急值项目及标准(见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二、临床科室及相关医技检查科室,应当建立《危急值报告登记簿》,内容包括:检验或检查时间、病人姓名、病案号、临床科室、项目危急值、复查结果(必要时)、通知时间、通知人、接听人、备注。 三、检验、检查人员发现病人的危急信息后,必须紧急电话通知当班护士,双方应复述核对、确认后登记。 四、接获危急值报告的护士应规范、完整、准确地记录患者识别信息、危急值内容和报告者的信息,按流程复核确认无误后,立即向经治或值班医生报告,并做好记录。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立即追踪、处置并记录。 五、职能部门对上述工作进行督导、检查、总结、反馈,有改进措施。 六、危急值报告处理流程: 发现检查、检验危急值

危急值登记本 电话和网络通知临床,双方核对结果 危急值登记本 经治或值班医生,评估病情,医护及时处理 观察病情,复查危急值,病程记录 七、医务科、门诊部、护理部负责对本制度执行情况的专项检查,发现违规人员罚款50元,由此发生的医疗差错或引发的医疗纠纷,按相关规定处理。 附件:医技科室危急值目录 (一) 检验科危急值项目和范围 项目参考值单位低值高值 成人血K 3.35-5.55 mmol/L <3.0 >6.0 新生儿血K mmol/L <2.5 >8.0 血钠Na 135-145 mmol/L <120 >160 血氯Cl 96-110 mmol/L <80 >115 血钙Ca 2.1-2.55 mmol/L <1.75 >3.5 成人GLU 3.95-6.11 mmol/L <2.5 >30 新生儿GLU mmol/L <1.7 >16.7 WBC 4-10 ×109<1.0 >30.0 HGB 113-151 g/L <50 >200 PLT 100-300 ×109 <30 >1000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心得体会

学习《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 行)》心得体会 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规定有关单位和个人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性侵、虐待、欺凌、拐卖等9类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 《意见》对于持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建设,构建社会综合预防保护体系,及时干预、严厉惩治、有效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未成年人受到侵害事件不时见诸媒体,引起公众广泛关注。据统计,2017年至2019年,检察机关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分别为4.76万人、5.07万人、6.29万人,呈不断上升势头。而预防难、发现难、取证难一直是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因为这类案件一般发生在家庭、学校、培训机构等内部场所,不易被发现;一些未成年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强,不少孩子受到侵害后不敢、不愿甚至不知道寻求帮助;再加上“家丑不可外扬”的心理使得家长和受害者还可能瞒报,导致犯罪行为不能及时被发现和制止,有的发现时已难以找到证据,严重影响了打击犯罪和救助未成年人的效果。

我国一直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强制报告制度要求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现未成年人遭受侵害时要主动报告,是发动社会力量,构建未成年人社会综合保护体系的重要内容。强制报告制度并非首次提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中对强制报告制度均有明确规定。而《意见》则在它们的基础上更进了一步,为未成年人筑起了一道实实在在的“保护墙”。 一是扎密了笼子。只有覆盖面够广,防范力量足够强,才能扎紧篱笆,织密网眼,避免未成年人保护制度“牛栏关猫”。《意见》明确规定国家机关、法律法规授权行使公权力的各类组织及法律规定的公职人员,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有报告的义务。这较之以往,大大扩大了强制报告主体的覆盖面。此外,不仅仅是针对9类不法侵害情形,对于疑似情形也要报告,发现和预防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就更大了。 二是长出了“牙齿”。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执行有力,法律才能真正长出“牙齿”,发挥惩恶扬善的作用。《意见》不仅明确了强制报告归口受理部门为公安机关,有效避免了未成年人保护“九龙治水”、没问题“人人有权”、出了问题“人人无责”的状况。而且,《意见》把“强制”二字落到了实处,强化了责任,加大了监督。许多条款中都规定了法律责任,并明确了制度落实的督促和追责机制。这就让不履行、怠于履行强制报告制度的有关单位及工作人员切实感受到压力。这种实实在在的责任倒逼,有助于调

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

检验科报告审核制度 1.目的 对检验报告的格式、内容、编制、审核、签发及修改等全过程实施质量控制,确保向患者提供准确、可靠、有效的检验报告。2.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出具的各科检验报告。 3.检验报告内容 检验报告至少应包括下列信息。 3.1医院名称与报告标题。 3.2被检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病室、床号、病历号。 3.3送检样品号(唯一识别号),送检日期、时间,送检医师,样品性质,对不符合要求样品的状态描述。 3.4检验项目名称(英文缩写名、中文名),检验结果、结果单位、参考值。 3.5报告日期、时间,报告人,审核人。. 3.6仅对被检样品所检项目负责的声明。 4.检验报告的格式, 4.1检验科主任设计各类检验报告格式。 4.2根据各专业技术特点编制检验报告。 4.3各类检验报告需满足第3条要求。 5.检验报告的审核、签发和存档

5.1检测人员必须根据室内质量控制数据确认所检项目结果受控。 5.2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检验样品与检验报告一一对应的唯一性。 5-3检测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判断其技术误差的可接受性。有疑问时进行复检。复检包括:核查样品性状是否符合要求,样品与样品号是否对应,重作检测。复检后仍有疑问需报告审核人处理。 5.4检测人员核查后在报告人栏签名。 5.5审核人必须核查整批检验结果的质控数据,判断是否在控及误差的可接受性。 5.6审核人员必须认真核查异常结果。分析可疑结果原因,确定复检方案,督促复检。。’、。 5.7复检后仍有疑问,报告科主任。科主任组织复检。必要时科主任联系临床科室查寻异常原因,确认复检结果,发出报告。 5.8审核合格,审核人签名,发出报告。 5.9检验科报告的电子版由检测人员输入微机,签名贮存。其它人员不能改动。文字版由管理人员保管。 6.检验报告的更改 已签发的检验报告需要作补充或修改时,根据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式。 6.1对不影响原有检测结果的补充,由报告人、审核人签发新报告,收回原报告归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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