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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分析报告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分析报告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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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告

2011年8月29日9时56分44秒,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875罐在收油过程中发生一起着火事故。事故造成875罐被烧坍塌,874罐罐体过火,罐组周边地面管排过火,部分变形;东、南侧管廊上管排部、877存量后,3)。

船及丁晴橡胶舌形密封,浮船重量为17.193吨;罐壁开通气孔(12个)、收付油口、搅拌器开口等;罐组立相关工艺管线改造;罐内做内防腐处理,防腐部位为底板、拱顶、1米以下的壁板罐顶包边角钢、1米处的壁板刷导静电涂料,干膜厚度300微米;罐内增上旋转循环喷头。

(二)事故部位工艺流程说明 柴油组份主要来自以下装置:

40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3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

36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

200万吨/年煤油加氢;

45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B2(常2)、B3(常3)、C1(减1)线(以下简称二蒸馏B2、B3、C1线);

氢、

馏B3

(管径

8

产运行处调度徐锋通知,将柴油馏出油从877罐切换到875罐收油。当时,877罐液位6.612米,温度40℃;875罐液位0.969米,温度37.6℃。

8时30分左右,吴胜指令操作员刘长青和多玮进行转油操作。9时50分左右,内操多玮通过DCS将馏出油从877罐转875罐收,整个切换过程为自动操作。此时,当班班长周铁在现场检查电动阀门状态是否正常。在确认875罐调合一线阀门打开正常,并与多玮确认875罐液位上升正常

后,准备确认877罐调合一线阀门是否已经关闭。9时56分44秒左右,当班长周铁行至875罐至877罐走梯位置时,听到875罐“嘭”的一声,出现闪爆,随即着火。现场操作人员立即报警,并进行转油、关阀等应急处理。

事故发生后,公司立即启动应急预案,下达调度指令,紧急切断了相关管线物料,对关联的上下游装置进行了循环处理。及时启动了三级防控系统,

硫化亚铁在与空气接触后,一般在几分钟内(最长时间不超过30分

钟)就会发生自燃,875罐停止付油到开始进油,间隔9个小时23分钟,已远远超过硫化亚铁自燃时间。

经现场观察,875罐内壁光滑,无明显腐蚀。

可排除硫化亚铁自燃因素。

3)雷电火源分析

8月29日2时至3时大连石化公司上空有雷雨,但事故后对875罐

4

5

875罐调合一线入口流速测算

注:以877罐液位及调合头平均流量数据为准计算管道流速

(2)液位低于浮盘下的流速限制。

法、

61

制在

(2)油罐油表面静电电位

以 3.82m/s进油流速计算,875罐爆炸前油面静电电位为21.59kv-32.39kv。

1987年~1988年北京劳动保护研究所实验结果:油面静电电位35kV 时的放电能量为0.2mJ,可以引燃汽柴油油气(最小点火能量为0.2mJ)。油面静电电位15kV时的放电能量为0.02mJ,引燃不了柴油油气,但可以

引燃氢气(最小点火能量为0.019mJ)。

此流速下静电可以引燃氢气,但引燃柴油油气的可能性较小。

3.可燃物分析

1)火灾前875罐收付油情况

8月25日4时至26日6时,875罐完成收油作业,收油量为14161.423吨,油品组成如下:

8月25日-29日DCS数据显示,事故发生前,40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和3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操作正常,处于平稳运行状态,质量环保检测中心采样化验数据表明馏出口质量合格。

(2)450万吨/年蒸馏装置

2011年8月27日-2011年8月29日的DCS数据显示,450万吨/年蒸馏装置B2、B3、C1线流量稳定,泵运转正常,可以排除轻烃、氮气、

8月

8月

(4)200万吨/年煤油加氢装置

200万吨/年煤油加氢装置在28日至29日期间,处于停工阶段,系统充氮气保压,干燥塔液面、压力稳定。

因装置准备开工(原计划8月31日),界区馏出口采用两道手阀隔离,无产品外送至罐区。

(5)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

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始建于1998年3月,投产于1999年7月,装置设计年加工能力为80万吨。2002年10月,通过更换催化剂提高空速,使装置加工能力达到100万吨/年。该装置“初步设计”的设计原则指出:“汽提塔汽提方式以水蒸汽汽提为主,并预留氢气汽提方式”,工艺技术方案明确“汽提塔采用过热水蒸汽汽提方案,同时考虑氢气汽提的可能性”。该装置投产初期,使用过蒸汽汽提,由于生产的柴油含水率高,便采用氢

8

℃,

塔顶9

注:表明875罐内有氢气及轻烃,不能反映875号罐油面与浮船空间内气相组成。

9月2日采样化验数据(为保证样品密闭,用新的4升铁桶采2升油,在2升空间里取气体样分析)

注:

4.事故结论

1)由于浮盘落底,空气进入浮盘与油面的空间。

2)由于采用氢气汽提工艺,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柴油中携带氢气;装置的波动及调整可能使携带的氢气量增加,但不排除其他气体窜入的可能性。

3)由于进油流速较大(大于1m/s),产生的静电发生放电。

静电放电点燃了达到爆炸极限的混和气体。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在最低液面的管理上,未落实相关规程的规定。

“储罐在操作过程中应注意:浮顶罐和内浮顶罐正常操作时,其最低液面不应低于浮顶、内浮顶(或内浮盘)的支撑高度。”

事故发生时,大连石化公司在875#储罐最低液面的管理上,未落实

1m/s

nts》

近或大于4mJ,远远大于浮盘下部空间内的油雾、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的最小点火能。

大连石化公司对上述风险未高度重视,未进行有效的风险辨识。

3.对储油罐维护保养不到位。

储运车间设备员对储罐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检查时,打开罐顶固定透光孔盖,使用手电进行观察,受光线、观察位置影响,对浮盘状况、腐蚀

状况、密封状况等检查不全面。

由于875#罐被烧整体坍塌,无法确定当时浮盘的情况。据对同期使用的874#、876#罐、877#罐内检查,发现罐内存在浮筒抱箍松落,浮顶压条、浮筒一端下垂的现象。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未针对储罐的实际情况,对储油罐进行有效的维护保养。

4.对8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气提塔温度变化和氢气气提方式存在的

最新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最新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 报告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XX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全管理人员不明确;日常消防安全检查不彻底,未能及时消除违规住人、用电隐患及消防设施不完善等事故隐患。 (4)用电安全管理混乱。荣健公司雇请不具备相应资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火灾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准确认定火灾原因,查处火灾事故。火灾事故调查一般程序是: 一、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发生火灾时,火灾调查人员要迅速赶赴火灾现场,观察、记录火灾一切情况,包括燃烧的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情况及现场人员的特殊表现和可疑行支等。灭火后,要立即保护好现场,火灾现场有关的一切地点。禁止任何人(包括现场保护人)进入保护区,更不能擅自移动火场中的任何物品,对火灾痕迹和物证,应采取有效措施,妥善保护。 二、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一般火灾由所在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处理,疑难火灾案件和重大、特大火灾事故,可成立火灾调查组。火灾调查组由公安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参加。调查组的负责人应由公安消防机构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担任,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影响大、伤亡大、火灾原因复杂、涉及的部门和责任者较多的特大火灾事故,必要时由上级公安消防机构、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组织调查。火灾调查组织负责人的职责是: 1、听取火灾事故知情人的陈述,了解火灾发生、发展的具体过程,以及现场保护情况; 2、对火灾调查组人员实施分工; 3、视察现场,确定勘查范围、勘查重点和勘查程序; 4、召集调查会议,根据调查、勘查获得的资料,对火灾基本情况作分析判断和决策; 5、决定必须采取的紧急措施; 6、审定调查进程中向上级报送的情况反映。 三、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简单、清楚的一般火灾,可以简化勘查步骤,即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的目的。对于火灾情况复杂,破坏较大,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通常按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程序各内容进行勘验。调查访问要查清火灾发生的时间,查清最初的起火部位,查清火灾现场的原来情况,检清起火后现场的情况,查清物质引燃的过程情况,查清火灾性质和火灾责任者,获得证人证言。认定属于放火嫌疑案件移交由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管辖,消防机构予以配合。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标准范本

报告编号:LX-FS-A81534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标准范本 The Stage T asks Completed According T o The Plan Reflect The Basic Situation In The Work And The Lessons Learned In The Work, So As T o Obtain Further Guidance From The Superior.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标准范本 使用说明:本报告资料适用于按计划完成的阶段任务而进行的,反映工作中的基本情况、工作中取得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以及今后工作设想的汇报,以取得上级的进一步指导作用。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XX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以下简称“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揭阳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省加强火灾的防范工作。省长朱小丹作出批示,要求揭阳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省领导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

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揭阳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

大连石化公司火灾事故

大连石化公司火灾事故文件管理序列号:[K8UY-K9IO69-O6M243-OL889-F88688]

2011年7月16日14时25分,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换热器E-1007D管程原油封头法兰发生泄漏着火事故。事故造成装置部分钢框架、换热器、管线、阀门等过火,无人员伤亡,对周边海域未造成污染。 一、事故装置简介 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2006年3月建设投产。装置的运转时数为每年8400h,装置运转周期为3年1修。 常减压蒸馏装置减压塔C-1101塔底的减压渣油(350℃),经减压渣油泵P-1106A/B抽出后,通过E-1011A~F(初馏塔底油/减压渣油换热器)与初馏塔底油(228℃)换热冷却至260℃,再经E-1007A~D(原油/减压渣油换热器)壳层换热冷却至160℃,之后分为两路,一路(80%)直接作为渣油加氢装置热进料;另一路(20%)通过E-1041A~D(减压渣油冷却器)冷却至90℃后送罐区,E-1007A~D管程为原油(壳程介质为减压渣油),由原油泵P-1001A/B/C升压后,先后经脱前原油换热器E-1001A/B、E-1002、E-1003、E-1004A/B和E-1005A~F预热到135℃左右后,进入两级电脱盐罐V-1001/2脱盐,脱后原油再分两路进入E-

1006A~D、E-1007A~D,与减压二中/减二线和减压渣油换热,换热后再经E-1008与减压三中/减三线换热,最后经3.5MPa蒸汽加热器E-1009加热到190℃左右后进入初馏塔C-1001。 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2008年5月首次停检,2011年5月进行第二次停检,2011年5月6日,该装置停车。6月26日,装置开始进入开工程序,按照开工规程进行蒸汽贯通试压,换热器在250℃、350℃状态下按规定完成二次升温热紧固等程序。装置于6月30日开工正常,产品合格。 二、事故经过 2011年7月16日,大连石化公司生产新区1000万t/a常减压蒸馏装置生产平稳,各项操作参数正常。14时左右,当班班长史某、设备员唐某对该装置例行巡检,巡检至轻烃装置与换热器之间的消防通道时,发现其西侧换热器区域的三层部位冒烟,两人相继快速来到三层平台查看,在距离换热器E-1007D约5m处,发现其东侧管箱法兰密封下部有油品滴漏,约10cm宽。两人正准备下去安排抢修车间进行紧固时,该泄漏部位突然发出“呲”的一声响,随即该部位油品呈喷射状呲出,两人快速跑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1999年3月1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37号发布施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第五章火灾损失的核定 第六章火灾事故责任的认定 第七章奖惩 第八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和规范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明确火灾事故调查的职责和任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的主要任务是调查、认定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实施监督管理,保障必要的勘查工具、交通工具、通信和技术设备及个人防护装备。 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非法干预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二章火灾事故调查的管辖 火灾事故的调查由公安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火灾事故的调查,按下列分工进行: 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公安消防机构进行;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县(市、区、旗)或者地(市、州、盟)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由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地(市、州、盟)或者省级公安消防机构进行。 跨行政区域的火灾事故的调查,由最先起火地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相关区域的公安消防机构予以协助。

上级公安消防机构必要时可以对下级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的火灾事故进行复查。公安部消防局应当督促、检查、指导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对发生群死群伤和政治、社会影响大的火灾或认为具有放火嫌疑的案件,应当及时通知刑事侦查人员参加调查,如构成放火案件的应当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立案侦查。 第三章火灾事故调查人员的条件 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火灾事故调查人员。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按照公安消防监督人员资格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岗位资格。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与所调查的火灾事故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调查的,不得参与该火灾事故的调查。 第四章火灾原因的调查、认定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接到调查任务后,应当立即赶赴火灾现场,开展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公安消防机构有权根据需要封闭火灾现场,有关单位、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和协助保护火灾现场。 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应当成立火灾事故调查组,并根据火灾事故调查的需要,邀请有关部门和技术专家参加。 火灾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是: 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情况;查明事故的性质和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提出事故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所应采取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及时开展调查询问工作,起火单位和个人应当主动、如实地提供火灾事实的情况。 调查询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询问笔录应当由被询问人核实后签名或者盖章;调查询问人员也应当签名或者盖章。 公安消防机构根据需要,可以传唤有关责任人员,传唤时应当使用传唤证。对于当场发现的责任人员可以口头传唤。对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可以强制传唤。 火灾事故调查人员应当对火灾现场进行录像、照明,并及时勘查现场。

20140326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2014年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2014年3月26日13时20分,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泉发楼郑晓生等人经营的内衣作坊(以下简称“郑晓生内衣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2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208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390.93万元。 事故发生后,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书记胡春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揭阳市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全省加强火灾的防范工作。省长朱小丹作出批示,要求揭阳妥善处置善后工作,全力抢救伤员,彻查事故原因。省领导马兴瑞、徐少华、刘志庚、李春生等分别对有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省政府副秘书长林英率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有关负责同志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善后处置工作,看望慰问伤员,召开紧急会议研究贯彻落实省领导批示精神的具体措施。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安部相关负责同志和专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指导火灾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协助火灾原因调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省政府成立了揭阳市“3·2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潘游任事故调查组组长,揭阳市政府和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调查实验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起火建筑基本情况。 1.建筑物基本情况。起火建筑位于揭阳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沙堆自然村水浮沟下第二街,名为泉发楼,是叶成泉(普宁市军埠镇莲坛村人)于2010年在其宅地基上建成的民宅,目前业主是叶汉隆(叶成泉之子)。起火建筑坐北朝南,东、西面为空地,南面为7.7米袋形巷道,北面为1.25米巷道,占地面积208平方米,五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各层均没有隔墙、整体连通,通过内右侧楼梯上下楼直至天台,各楼梯夹层为厕所。一楼建筑面积208平方米、二至五楼24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72平方米。整栋建筑窗口均被钢制防盗网封闭,仅二、四、五楼阳台钢制防盗网设置了逃生窗,二楼至天台出入口处与楼梯之间均设置了铁皮门。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秋天来了,我们要预防火灾的发生,下面小编整理了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欢迎阅读!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本 XX年12月11日1时26分许,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根竹园社区,深圳市荣健农副产品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健公司)下属的荣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荣健市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6人死亡、5人受伤,过火面积1290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万元。 事故发生后,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成立了深圳市“12·11”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组织事故调查,省安全监管局局长黄晗任事故调查组组长,省监察厅、省公安厅、省安全监管局、省法制办、省总工会等部门和深圳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事故调查组邀请了省人民检察院派员参加,并聘请专家组协助调查。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同时,针对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近日,省政府批复同意了该起事故的调查报告,认定这起事故是一起违

法搭建、消防安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等原因造成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现将有关事故调查和处理情况公开如下: 一、事故原因 (一)直接原因。 经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和专家论证,认定事故直接原因是荣健市场b区a栋a56号商铺西南角上方的自制冷藏室空气冷却器电源线路短路引燃商铺内可燃物蔓延成灾。 (二)间接原因。 1.荣健公司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 (1)安全意识淡薄。荣健公司作为荣健市场建设、经营和管理单位,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了自身经济利益而无视消防安全;法定代表人许日送在事故发生后,未能组织员工进行有效疏散和初起火灾扑救,反而擅自驾车离开现场逃往外地。 (2)违法建设经营荣健市场。荣健公司在荣健市场建设过程中未办理国土规划相关用地审批、报建手续,未经公安消防部门设计审核和消防验收以及开业前安全检查;违规搭建大量铁皮棚房,顶棚彩钢板大量使用聚氨酯泡沫,内部没有承重墙体和防火分隔,整体互相连通,导致燃烧时释放出大量有毒浓烟并迅速扩散,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3)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荣健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及安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121号 《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已经2012年7月6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2年11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七日 公安部关于修改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完善火灾事故调查的内容和程序,公安部决定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五条第三款修改为:“铁路、港航、民航公安机关和国有林区的森林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二、将第六条修改为:“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组织调查一次火灾死 亡三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火灾事故,直辖市的区、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他火灾事故。 “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结合本地实际作出管辖规定,报公安部备案。” 三、将第十六条第一款修改为:“火灾发生地的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根据火灾现场情况,排除现场险情,保障现场调查人员的安全,并初步划定现场封闭范围,设置警戒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四、将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修改为:“现场提取的痕迹、物品需要进行专门性技术鉴定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委托依法设立的鉴定机构进行,并与鉴定机构约定鉴定期限和鉴定检材的保管期限。” 五、将第二十四条修改为:“有人员死亡的火灾,为了确定死因,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立即通知本级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进 行尸体检验。公安机关刑事科学技术部门应当出具尸体检验鉴定文书,确定死亡原因。” 六、将第二十五条修改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许可的医疗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生出具的诊断证明,可以作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认定人身伤害程度的依据。但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法医进行伤情鉴定: “(一)受伤程度较重,可能构成重伤的; “(二)火灾受伤人员要求作鉴定的; “(三)当事人对伤害程度有争议的; “(四)其他应当进行鉴定的情形。” 七、将第二十九条中的“及时作出起火原因和灾害成因的认定”修改为“及时作出起火原因的认定”。 八、将第三十条中的“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的起火原因”修改为“以及有证据能够排除和不能排除的起火原因”。 九、删去第三十一条。 十、将第三十三条改为第三十二条,修改为:“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制作火灾事故认定书,自作出之日起七日内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复核的权利。无法送达的,可以在作出火灾事故认定之日起七日内公告送达。公告期为二十日,公告期满即视为送达。” 十一、增加一条,作为第三十三条:“对较大以上的火灾事故或者特殊的火灾事故,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开展消防技术调查,形成

XX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篇】

XX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3篇】 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该怎么写?格式规范是怎么样的?以下是小编收集的《XX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仅供大家阅读参考! XX最新火灾事故调查报告范文一、事故概况 20xx年**月**日12点50分,**公司**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公司**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月**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公司**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 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

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 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室当班工作人员***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告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告

附件4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罐区“8.29”火灾事故报 告 2011年8月29日9时56分44秒,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875罐在收油过程中发生一起着火事故。事故造成875罐被烧坍塌,874罐罐体过火,罐组周边地面管排过火,部分变形;东、南侧管廊上管排部分过火,没有造成人员伤亡,对周边海域和大气环境未造成污染。事故直接经济损失:789.0473万元。 一、事故的基本情况 (一)事故罐区基本情况 事故罐875位于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与874、876、877罐组成罐组,该罐区位于厂区西南侧,东邻5万立柴油罐组,西邻无铅汽油罐组,南邻汽油罐组,北邻南运罐组。始建于1991年,当时四台储罐均为拱顶结构,直径40.5m,罐壁高度15.86m,罐容20000m3,安全储存量18000m3。主要用于储存重质油。经2006年对这四座储罐实施改造后,成为主要用于柴油调合成品罐。储罐结构类型为内浮顶。事故发生时,该储罐正在收油作业,罐内储存0#国Ⅲ柴油(885.135吨/1061.695 m3)。 875#罐为常压立式圆筒形钢制焊接储罐,原是第四联合车间二催化装置的原料罐,2006年改造为内浮顶罐,具体改造内容:安装不锈钢内浮船及丁晴橡胶舌形密封,浮船

重量为17.193吨;罐壁开通气孔(12个)、收付油口、搅拌器开口等;罐组立相关工艺管线改造;罐内做内防腐处理,防腐部位为底板、拱顶、1米以下的壁板罐顶包边角钢、1米处的壁板刷导静电涂料,干膜厚度300微米;罐内增上旋转循环喷头。 (二)事故部位工艺流程说明 柴油组份主要来自以下装置: 400万吨/年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300万吨/年渣油加氢脱硫装置; 36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 200万吨/年煤油加氢; 45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B2(常2)、B3(常3)、C1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第一条为确定火灾性质,及时查明起火原因和侦破刑事案件,明确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火灾调查协作工作的职责和要求,提高工作效能,根据《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火灾调查协作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统一领导,并由具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负责实施。必要时,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可以派员予以协调、指导。 第三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消防部门应当立即报告本级公安机关指挥中心通知刑侦部门,刑侦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派员赶赴火灾现场参加调查: (一)有人员死亡的火灾; (二)国家机关、广播电台、电视台、学校、医院、养老院、托儿所、幼儿园、文物保护单位、邮政和通信、交通枢纽等部门和单位发生社会影响大的火灾; (三)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第四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本规定第三条第三项所称具有放火嫌疑的火灾: (一)现场尸体有非火灾致死特征嫌疑的; (二)现场有来源不明的引火源、引火物,或者有迹象表明用于放火的器具、容器、登高工具等物品的; (三)建筑物门窗、外墙有非施救或者逃生人员所为的破坏、攀爬痕迹的; (四)起火前有物品被盗等可疑情况的; (五)非放火不可能造成两个以上起火点的; (六)监控录像记录有可疑人员活动的; (七)同一地区有相似火灾重复发生的; (八)其他具有放火嫌疑特征的。 第五条消防部门和刑侦部门到达火灾现场后,应当协作配合,共同开展现场勘验、调查访问、分析起火原因等,并作记录。 第六条在火灾性质尚未确定前,现场调查以消防部门为主,刑侦部门应当协助做好下列工作: (一)勘验现场,检验、鉴定有关痕迹物证; (二)查找知情人员; (三)调查访问知情人员; (四)调查、核实放火嫌疑线索。 第七条经调查,排除放火嫌疑的,刑侦部门应当向消防部门移交全部调查、检验鉴定等案卷材料,并撤出现场,终止调查工作。 第八条经调查,涉嫌放火犯罪的,经消防部门负责人批准,制作案件移送通知书,将全部调查、检验鉴定等案卷材料连同火灾现场一并移交刑侦部门,并根据需要协助刑侦部门开展工作。 第九条刑侦部门应当自接到案件移送通知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案件审查,作出是否立案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移送案件的消防部门。决定不予立案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并向消防部门退回案卷材料、移交火灾现场。 第十条消防和刑侦部门对火灾性质认定存在分歧的,可以报请共同的主管公安机关负责人协调解决,或者申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派员指导调查。 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接到申请后,应当共同派员指导调查,达成一致意见的,申请部门应当采纳。 对死亡三人以上的火灾,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消防、刑侦部门派员指导调查仍未达成一致

关于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关于佳木斯市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 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关于佳木斯市“1·31”特大火灾事故的调查报告1998年1月31日凌晨2时零5分,佳木斯市华联商厦一楼中山路工商银行储所发生火灾,殃及华联商厦,造成当场烧死一人(更夫),直接经济损失3638万元的特大火灾责任事故。事故发生后,在佳木斯市的市委、市政府领导董永贵、赵庆有、刘铁民、王发、张宪军,在外地的市委书记孙启文、市长王国学以及罗文孝、李寅奎、曲汝柏、赫旭武等领导迅速赶到火灾现场指挥救火工作,并及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牵头的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和善后处理领导小组。省委、省政府对这起事故极为重视,省委书记徐有芳、省长田凤山、省委副书记韩桂芝、副省长王先民、王东华等领导都对此事做了重要指示。省公安厅副厅长、省消防局局长郭铁男,消防局副局长王路之率省消防局有关人员立即赶到佳木斯市指导灭火并开展火因调查工作。2月11日省政府派出了由省安全办牵头,省公安厅、劳动厅、监察厅、消防局、总工会等部门主管领导组成的省政府事故调查组。2月13日副省长王东华又亲赴佳木斯市听取市委、市政府和事故调查组的汇报,并就如何进一步做好调查工作和善后处理工作做了重要指示。公安部派来防火专家对火因进行复查并重新给予技术鉴定。 一、火灾扑救及损失情况 1998年1月31日凌晨2时零5分,佳木斯市消防支队“119”火警调度室接到佳木斯市华联商厦消防科科长王世敏报警,华联商厦内工商银行中山路储蓄所发生火灾。市消防支队立即调动市区3个公安消防中队,8

个企业专职消防队,计25台消防车、156名消防战斗员参加灭火。消防一中队于2时9分第一个到达火场时,只见火势已从中山路储蓄所门窗帘缝隙窜出,燃烧越来越猛烈,华联商厦北部二层楼梯缓台窗户可见火光,可判定商厦内一、二层火势已处于大面积猛烈燃烧阶段,情况十分危急。市消防支队长郭黎军迅速下达命令调桦川县消防大队、汤原县消防大队,计6台消防车、27名战斗员赶赴火场,并根据火势急剧变化,整个商厦危急情况,当即请求省消防总队调集双鸭山市、鹤岗市、哈尔滨市消防支队13台消防车、47名战斗员,携带10个空气呼吸器赶赴佳木斯市增援,增援人员、车辆于4时55分到达火灾现场参加灭火战斗。整个火场分4个区域先后用16支水枪采取堵截包围、分隔穿插灭火战术,强攻灭火。经过6个小时的奋力扑救,当日早8时许基本控制火势,下午16时左右将大火扑灭。消防战斗员在救火时营救出2名商厦值班人员。灭火战斗中有5名消防战士受伤(1人头部受伤,1人腿划伤,3人被浓烟熏倒)。 大火过火时间约为8小时,小火过火时间约20小时,过火面积约2万平方米。华联商厦商品基本烧毁,建筑物受到一定的损坏,直接经济损失3638万元。受灾个体业户270人,受灾职工1000人。 二、华联商厦、中山路工商银行储蓄所基本概况 华联商厦是1989年开工建设的,1991年10月竣工,1991年12月8日开业,建筑面积为28600平方米。 该大楼是佳木斯市村镇开发公司动迁一副食和中山路储蓄所时建造的,当时定名为“大世界”,属多功能型商场。1990年大楼主体工程形成

公司火灾事故报告

公司火灾事故报告集团公司文件内部编码:(TTT-UUTT-MMYB-URTTY-ITTLTY-

公司火灾事故报告 一、事故经过 2012年6月25日上午,在对一号喷涂线进行修改过程中,焊割产生的火花点燃管道内积存的喷粉,没有及时扑灭的情况下导致火势扩大。事故发生后公司各级领导员工积极自发组织救火,在全体员工的努力下经过30分钟的扑救控制住了火势,最终在和消防部门的配合下彻底把大火扑灭。 在公司领导的指导下,公司积极配合消防和公安部门的工作,公司最快的恢复了正常生产。 发现火灾发生时我马上赶到了现场,同时跑到五金仓叫仓管把仓库打开叫工人拿新的消防管和三个预备的MFZT35推式灭火器去救火;并立即打电话联系海洋消防局请求支援,并和消防局通报火灾情况,催促消防车尽快赶来;通知保卫到现场帮忙救火,指挥保卫找工具把道路障碍排除,并在公司员工都赶到火灾现场的情况下组织部分保卫进行巡查,防止有人趁火打劫。 二、事故原因 1.公司各级领导和员工对消防等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对安全隐患 的排查和预防工作没有到位。对公司下达的安全规定没有重视,没有传达到下级员工。 2.公司安全卫生培训没有到位,没有定期进行消防演练,事故发生是救火工作混乱。 3.原成立的25人内部消防队10人已经离职,部分上夜班不在公司,事故发生时只有 5个内部消防员参与了救火。 三、自我反思 本人作为行政部主管,日常应负有对全体员工安全卫生培训,组织内部消防队并进行培训演练,完善消防设备并进行合理配置的责任。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主观上没有充分坚持自己的立场,安全卫生工作进行的力度不够。 在此我要做深刻的检讨,并应该对此次的事故负一定的责任,在此基础上我会切实加强安全卫生工作,请公司领导给予监督。 四、经验教训和改进措施 1.提高各级领导到普通员工的生产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让全体员工意识到安全是生 产的保证,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个人。严格落实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责任制度,各部门按照总则根据具体工作情况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规程。 2.加大消防投入 ①公司现有8瓶MFZT35灭火器,66瓶MFZ8干粉灭火器,50瓶MFZ4灭火器, 33瓶MT3气体灭火器;事故后有8瓶MFZT35 灭火器,50瓶MFZ8干粉 灭火器,32瓶MFZ4灭火器,29瓶MT3气体灭火器已经用完灭火材料。22个 消防箱,其中11个已经损坏不能使用。建议尽快补充,特别是在仓库、变压

大连石化公司“”火灾事故

2011年8月29日9时56分44秒,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八七罐区875#罐发生爆炸火灾事事故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事故单简介 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874#?877#罐区位于厂区西南侧,东邻50000m3柴油罐区,西邻成品 汽油罐区,南邻成品汽油及汽油调和组分罐区,北邻成品汽油罐区。874#、875#为一罐组, 8 7 6 # 、8 7 7 # 为另一罐组,两罐组间有一道隔堤。 875#罐建于1986 年,原是第四联合车间二催化装置的原料罐,拱顶结构,罐体高15.86m、内径40.5m,设计油品储存能力20000m3 2006年改造为内浮顶罐,储存介质为轻质柴油, 2007 年11 月投用。具体改造内容:安装不锈钢内浮船及丁晴橡胶舌形密封,浮船重量为17.193t ;罐壁开通气孔(12 个)、收付油口、搅拌器开口等;罐组立相关工艺管线改造;罐内做内防腐处理,防腐部位为底板、拱顶、1m 以下的壁板罐顶包边角钢、1m 处的壁板刷导静电涂料,干膜厚度3 0 0卩m ;罐内增上旋转循环喷头。 二、事故经过 2011年8月29日8时10分左右,大连石化公司储运车间大班长吴某接到公司生产运行处徐 某的调度指令,要求将柴油调合一线从877#罐改至875#罐。在与车间工艺员尤某核实确认后,8时30分左右,吴某通知一班班长周某准备做此项工作,周某通知内操员多某让她联系

上游装置操作员等相关人员;9时30分左右,多某通知周某切换的准备工作已经做好,于是,周某赶到875#罐组立确认收油流程,并在现场用对讲机通知多某可以切换,多某随后开始切换作业;9时52分40秒,875#罐入口电动阀开启,液面从静置状态的0.969m逐渐上升;9 时5 6 分4 4 秒,8 7 5 # 罐突然发生爆燃,罐底撕裂,并引起火灾。 三、事故原因 1 . 直接原因 875#罐在浮盘未浮起的情况下,收油管出口流速达4.34m/s,超过1m/s的安全界限,产生大量静电并发生放电,在浮盘下引燃油雾、可燃性气体与空气形成的混合气体(80万t柴油加 氢装置波动,造成较多轻组分进入875#罐),发生爆炸。由此确认,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静电放电引起的可燃性混合气体爆炸。 2 . 间接原因 1 )在最低液面的管理上,大连石化公司未落实相关规程的规定

1118_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修订后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已经2009年4月30日公安部部长办公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9年5月1日起施行。 公安部部长孟建柱 二○○九年四月三十日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管辖 第三章简易程序 第四章一般程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现场调查 第三节检验、鉴定 第四节火灾损失统计 第五节火灾事故认定 第六节复核 第五章火灾事故调查的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火灾事故调查,保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依法履行职责,保护火灾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调查火灾事故,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火灾事故调查的任务是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依法对火灾事故作出处理,总结火灾教训。 第四条火灾事故调查应当坚持及时、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妨碍和非法干预火灾事故调查。 第二章管辖 第五条火灾事故调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主管,并由本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实施;尚未设立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实施。 公安派出所应当协助公安机关火灾事故调查部门维护火灾现场秩序,保护现场,控制火灾肇事嫌疑人。 铁路、交通、民航、林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其消防监督范围内发生的火灾。 第六条火灾事故调查由火灾发生地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按照下列分工进行: (一)一次火灾死亡十人以上的,重伤二十人以上或者死亡、重伤二十人以上的,受灾五十户以上的,由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二)一次火灾死亡一人以上的,重伤十人以上的,受灾三十户以上的,由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同级的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三)一次火灾重伤十人以下或者受灾三十户以下的,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调查。 直辖市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直辖市的区、县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前款第三项规定的火灾事故调查。 除本条第一款所列情形外,其他仅有财产损失的火灾事故调查,由省级人民政府公

上海特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

目录 一.事故概况................................................................................................................................................................. 1.事故工程概况............................................................................................................ 2.项目涉及单位关系与结构图 ........................................................................................... 二.事故调查报告......................................................................................................................................................... 1.事故模型描述 .............................................................................................................. 2.初起火灾发生点的确定................................................................................................... 3.起火时间的确定 ........................................................................................................... 4.火灾经过的确定及事故再现 ............................................................................................. 三.事故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 2.间接原因 ................................................................................................................... 3.事故性质 ................................................................................................................... 四.结论及建议............................................................................................................................................................. 1.施工总包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并落实 ............................................................... 2.监理单位切实落实履行监理职责...................................................................................... 3.政府主管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的职能................................................................................... 4. 高层逃生知识培训,让居民与工作人员了解逃生方法 ............................................................. 参考文献......................................................................................................................................................................... 附件................................................................................................................................................................................. 附件1 问询记录............................................................................................................. 附件2 模拟实验报告 ....................................................................................................... 附件3 相关照片............................................................................................................. 附件4天气情况记录........................................................................................................ 附件5消防队灭火行动记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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