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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的整改措施

篇一:浅谈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隐患与对策

浅谈煤矿机电设备的安全隐患与对策

【摘要】

本文通过对安全生产重大隐患中有关煤矿机电设备安全隐患的分析,阐述了当前煤矿机电设备重大安全隐患的类型及产生的原因,为煤矿机电设备~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提供了依据,提出了防治隐患的措施。

【关键词】

安全隐患;机电设备;煤矿

1.安全隐患的类型

1.1使用飞阻燃电缆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67条第4款的规定,井下电缆必须选用取得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的阻燃电缆。因为电缆使用不当造成的事故时有发生。2002年2月8日,某矿l号平酮上山采区带式输送机巷供第二采煤工作面的电缆,因检漏继电器长期甩掉不用,电缆漏电不能及时发现,最后造成电缆短路着火。因所用电缆为非阻燃电缆,火势未能有效控制,最终将顺槽处的木棚、木垛、浮煤及胶带等易燃物引燃,酿成火灾,死亡:35人,造成巨大损失。煤矿企业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的要求使用电缆。

1.2井下使用非矿用电气设备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第444条规定,井下电气设备依据使用场合不同必须选择矿用一般型、矿用防爆型等矿用电气设备,普通地面使用的电气设备不得下井运行。某煤矿并下中央水泵房的电动机为非防爆设备;某煤矿井下中央水泵房有1台高压启动器为地面使用的普通电器设备;某煤矿井下中央水泵房共有水泵5台,水泵电动机型号为JS 183-4型,300kW,6kV,是地面使用的普通型电动机,1035变电所供架线式电机车直流550V电源硅整流器设备为地面使用的普通型电气设备对于严重违反《煤矿安全规程》的行为,有关部门应切实落实整改方案,加强督办与督导力度,尽快扭转局面.确保煤矿安全生产。

1.3使用禁止和淘汰的煤矿设备

为了提高煤矿安全的保障程度,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国家安全监督局针对井工煤矿于2006年7月20口和2008年3月11日分两批发布了《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目录》。例如某煤矿主竖并绞车与材料斜井绞车的电控系统均为第2批淘汰设备;某煤矿副井提升机型号为XKT-2,属第2批淘汰设备.805变电所变压器属第2批淘汰设备。《禁止使用和淘汰的煤矿设备及工艺目录》中列的设备、工艺存在生产隐患,严重危及煤矿职工生命安全与职业健康,国家安全监督局要求第2批目录的设备及工艺自发布之日起1年后禁止使用。所以有关煤矿应抓紧时间积极行动起来,尽快达到国家的标准。

1.4煤矿使用自制、无煤安标志、煤安标志到期设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安全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并经取得专业资质的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例如,有的事故煤矿行人副井提升绞车钢丝绳无煤安标志;行人副井提升绞车为JK2型提升机,不能提供煤安标志;斜井人车的煤安标志已于2005年12月到期,应重新向厂家索要新的煤安标志;805变电所供架线式电机车使用的整流盘为矿方自制设备。煤矿企业对2003年5月1日前采购的属于煤安标志管理的煤矿矿用产品,但未取得煤安标志的,必须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整篇二:煤矿供电隐患治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煤矿供电隐患治理的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

我国煤矿事业在不断的建设,井下作业越来越频繁。在供电系统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为了促使煤矿供电能够安全的运行,因此要及时的发现这些隐患,并且提出整改的方案,促进煤矿产业的发展。

1 了解煤矿井下供电系统的现状

在了解我国井下供电系统中,其现状主要归结于以下几个方面。

井下的电气设备隔爆接合面锈蚀比较严重。在煤矿的井下,其巷道截面不规则,在巷道中常常存在滴水的状况,由于设备的安装和机电人员的操作不够合理,这就造成了井下的防爆设备的隔爆接合面出现严重的锈蚀,这就会造成电气设备漏电的现象,使井下出现安全隐患,一些设备有可能出现失爆的可能,会出现供电的隐患。

地面中性点接地变压器直接向井下供电。在这种违规性的操作中,井下的接入中性点直接的接入接地电源之后,由于井下可能出现煤石、运煤车或者是放炮的情况出现了碰撞等外力的影响,会很容易引起电力设备发生断路、短路或者是接地的现象,由于在人体接触带电设备的外壳之后,会形成一定幅值的电压,这时候通过大地回到变压器直接进行接地的中性点,就会形成电流回路,这就有可能造成机电人员触电而早场伤亡。还有就是井下会有裸露的电缆与大地进行接触,通过大地与变压器直接接地的中性点,这也会造成电流的回路,而在电缆出现短路或者是在接地的瞬间就会因触电产生火花,在井下的作业中,就极有可能发生瓦斯爆炸。

没有瓦斯电闭锁的功能。常常由于瓦斯发生爆炸使得井下出现爆炸。其中瓦斯电闭锁功能是一项十分重要的自动切断电源的功能,由于在日常的操作中缺少对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在管理上的缺陷,这就造成了隐患的存在,影响了机电人员的安全操作。

在井下没有设置检漏的装置。在井下的正常操作中,在井下低压馈的电线上,一定要安装检漏设置或者是具有选择性的漏电保护装置,这样能够在紧急的情况中自动的保护线路,能够自动的切断漏电的馈电线。但是由于在井下作业中,操作人员缺乏相关的知识和经验,没有漏电保护措施或者是相关的设备装置,常常就会造成漏电事故的发生,影响正常的供电。由于电气设备的选择淘汰。由于我国的煤矿事业更新的速度比较快,对于井下的设备要求在不断的更新,由于一些煤矿主户为了追求更高的经济效益,常常不重视设备的更新,一些被淘汰的产品还在进行着正常的使用,这就给煤矿带来了重大的安全隐患。

由于井下电缆的滥用,造成了安全隐患。在井下作业中,电缆的悬挂十分的重要,由于存在着电缆悬挂的混乱,再加上管理意识的淡薄,这就造成了矿井下的高压和低压电缆混在一起,有可能在巷道的底部摆放着等情况,由于不规则的捆绑或者是混乱的悬挂,这就容易因电缆受砸产生破裂引起触电事故的发生。

在接地的设置中不够合理。由于机电人员缺乏相应的机电知识,没有参考的依据,不按照规定,自行的设置主接地级以及局部接地极,这些又有可能造成母线的截面不够合理,设备不能够与中性点及接地网进行联通,造成不合理的用电操作,给井下操作带来了安全隐患。2 对于供电隐患进行整改

要定期的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修理等检查工作,要设置设备的标志牌和电缆标起牌等。在进线装置发生了明显的摆动的

时候,要进行及时的修理。在设备的闲置进线装置中要加装密封圈进行保护,这样能够避免发生触电的事故。

3 整改的措施

首先要建立健全管理的制度。这就需要从企业的内部和监管部门入手,严格地将制度进行落实,要定期地检查,明确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加强安全的意识。要注重对机电人员的素质,让操作人员深入的了解相关设备设施以及在运行的过程中出现特殊状况的应急处理方法,不断的培养操作人员学习新的设备新的技术,防患未然。相关部门的监督工作做好。

要根据行业的标准进行严格的检测,保证煤炭供电系统的正常运行,提高用电的合格指标。4

通过了解我国煤炭供电系统中存在的安全隐患,从而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的调整,提高井下生产的安全指数。发展我国的煤矿产业,为井下生产提供放心的环境,保证供电的正常运行。

篇三:煤矿整改方案措施

威宁县克沟煤矿

整改方案

总经理:

副总经理:

矿长:

总工程师:

日期:20XX年4月1日

20XX年3月31日威宁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联合检查

组对我矿进行了安全检查。通过对井下现场检查、地面查阅资料,共发现我矿存在17条隐患。现场下达了(威)安监管煤字【20XX】

第(C-004)号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按现场处理措施决定书要求,特编制如下整改方案,按“五定”原则,落实整改工作。

一、工作目标

为认真落实上级现场处理决定,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矿井安全生产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整改工作的落实及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特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的整改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督促协调这次整改工作。

组长:宁显猛(总经理)

副组长:杨序和(副总经理)、左光权(矿长)、宁显会(总工程师)

成员:汪建刚(安全副矿长)、黄佑文(生产副矿长)、黎秀俊(机电副矿长)、严俊(通风副总)、张志坚(地测副总)、余大忠(跟班矿长)、余昌军(跟班矿长)、郭加林(通防科长)、王安宁(调度主任)、王宗仕(机电科长)、沈仲全(通防科副科长)

三、整改内容(按“五定”原则落实)

1、出入井人员清点记录、矿灯发放记录,矿长未及时签字。

整改措施:出入井人员清点记录、矿灯发放记录矿长必须每天审查签字。责任人:左光权整改资金:0元整改期限:四月一日落实情况:已落实

2、监测监控系统不能正常使用,井下各类传感器数量不足,1987瓦斯抽放巷东T2、1101运输顺槽T1、1102回风巷迎头T1瓦斯探头未显示数据。

整改措施:及时安排更换监控系统,补充齐全井下各类传感器,更换1987瓦斯抽放巷东T2、1101运输顺槽T1、1102回风巷迎头T1瓦斯探头。

责任人:宁显猛、杨序和、宁显会、严俊整改期限:四月十日整改资金:25万元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3、未严格落实瓦斯检查制度,井下多处瓦斯检查点未进行瓦斯检查,3月23日-30日瓦斯日报表,总工程师未签字,且无瓦斯台帐。

整改措施:按照要求组织全矿瓦检员学习瓦斯检查制

度,要求瓦检员按规定对井下瓦斯检查点进行瓦斯检查,并作好记录,并作好瓦斯台帐;总工程师每日对瓦斯日报表进行签字。

责任人:沈仲全

整改期限:四月一日整改资金:0元落实情况:已落实

4、《探放水设计》不符合要求,井下瓦斯抽放巷未进行探放水工作,探放水记录填写不规范。

整改措施:更改完善《探放水设计》,安排人员对井下瓦斯抽放巷进行探放水,规范填写探放水记录。责任人:张志坚、郭加林整改期限:四月五日整改资金:5000元落实情况:已落实

5、井底未设避难硐室,多处避难硐室进管线的孔未进行封闭。

整改措施:马上安排人员施工井底避难硐室,通防科组织人员对避难硐室进管线的孔进行封闭。责任人:佐光全、郭加林整改期限:四月十日整改资金:3万元

落实情况:已落实

6、电缆挂牌管理不符合规定,排水管路未挂牌管理。整改措施:安排机电科对电缆、排水管路按规定进行挂牌管理。

责任人:黎秀俊、王宗仕整改期限:四月十日前整改资金:2000元落实情况:正在落实

7、隔爆水袋吊挂不符合规定且无管理人员进行管理。整改措施:按照规定对隔爆水袋吊进行整改,并安排专人管理。

责任人:郭加林、沈仲全整改期限:四月六日整改资金:3000元落实情况:已落实

8、全矿井未开展区域“四位一体”防突工作。整改措施:购买瓦斯流量计,测定瓦斯流量、浓度、负压及瓦斯残余含量及瓦斯压力,确保区域“四位一体”防突工作顺利开展。

责任人:宁显猛、杨序和、宁显会、严俊整改期限:四月十日整改资金:3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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