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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相关政策解读

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相关政策解读
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相关政策解读

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相关政策解读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

大家好!很高兴向大家介绍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及高新区扶持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等方面情况。

一、关于长春高新区及人才特区建设的基本情况

长春高新区是1991年国家批准的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之一,是吉林省第一个开发区和第一个国家级开发区。目前行政管辖面积150平方公里,其中南区55平方公里,长东北核心区95平方公里;与德惠市合作开发建设“长德新区”,全面启动长德新区37平方公里起步区建设。多年来,特别是2009年实施新一轮发展战略以来,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位居东北国家高新区之首,综合评价指标居全国高新区前列,2010年被科技部批准建设“国家级创新型科技园区”。2012年,全区营业总收入、工业总产值分别实现3620亿元、3402亿元;地区生产总值、固定资产投资分别实现800亿元、430亿元;全口径财政收入实现458亿元,一般预算财政收入实现91亿元。

2011年3月,省委常委、组织部长黄燕明,市委常委、组织部长杨子明,分别到高新区调研,确定在长春高新区建立省、市唯一一家人才特区。在省、市组织部门精心指导下,我们制定了《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方案》,确定了人才特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即率先在东北地区建成地域特色突出、高端人才集聚、科技创新

活跃、新兴产业高速发展、带动“长东北”、引领“长吉图”、辐射东北亚的人才特区。五年内,重点引进海外高端领军人才30名,引进和培育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200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300名、高技能人才1000名。到2015 年,全面建成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一年来,人才特区建设取得显著成效。截止目前,通过两次评选,共评选出42名“长白慧谷”英才,其中,包括2名海外高端领军人才,24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7名高级经营管理人才,9名高技能人才;有26人有海外学习、工作经历,有7名外籍华人,有4名外籍人才,有12名是我省在外地的人才,回到家乡创新创业,高新区给予1300万元的资金扶持。“长白慧谷”英才品牌效应不断扩大,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力不断增强,全区人才总量迅速提升。

二、关于人才特区创新创业相关政策

1、长春高新区人才特区建设相关政策

截止目前,高新区已经有针对性的出台了一整套支持人才、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包括:《长春高新区“长白慧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长春高新区关于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等20余个。下面,我就着重介绍几个和咱们科技人员有关的政策。

(1)《长春高新区“长白慧谷”英才计划实施办法》

高新区财政每年列支1亿元,专项用于人才特区建设。对海外高端领军人才可给予60万—200万元的启动经费,提供500万

元的创业风投及最高50万元的贷款贴息;对于引领高新区产业发展、能带来巨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世界一流创新团队,最高可给予5000万元的启动经费;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给予50万-100万元的启动经费,提供300万元创业风投及最高20万元贷款贴息;对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高技能人才,可给予2万—20万元的经费资助或补贴;对引进的海外高端领军人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可提供100-1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和住房公寓。

鼓励高层次人才以发明专利等知识产权作价出资、入股。以知识产权出资入股的,作价金额最高可达公司注册资本的70%。鼓励高层次人才通过职务科技成果转化获取收益。职务科技成果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转化的,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应当从净收入中提取不低于30%的比例,用于一次性奖励该项成果完成者和转化实施者;经科技成果拥有单位同意,允许科技成果完成者用该成果作价出资入股,根据企业效益情况,可用收益的10%-30%补偿给科技成果拥有单位。

鼓励投资机构大力扶持高层次人才创办的高技术企业。对高层次人才领办创办的种子期、初创期高技术企业,高新区根据企业需求优先向区内各专业化产业基金推荐,由基金投资介入并重点扶持,解决企业发展战略定位、日常管理、市场推广和融资等实际问题。

对入区的各类高层次人才,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各类人才引进培养计划(工程)的评选,优先推荐参加市级以上有突出贡

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及省、市政府其他专项津贴人员的评选。

(2)《长春高新区关于鼓励技术创新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全面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扶持”计划。支持企业持有具有发展潜力、技术成熟的科技成果,从事新产品的应用和推广。对通过实施科技成果转化,提升产品工艺技术水平,提高产品性能,开发形成新产品,扩大产业规模经济效益的项目,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实施“科技联合攻关”计划。支持企业与大学、科技机构合作,开展新产品、新工艺、新方法、新材料等联合攻关,促进产品更新、技术升级、工艺改进,每项给予最高20万元资助。

鼓励企业争取政府资金进行高新技术研发和成果转化。对新列入国家、省、市科技计划并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含区财政已资助的项目),按实际获得资金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20万元.鼓励企业开展研发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每户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支持申报创新型企业。对认定为国家、省、市创新型企业的,申报区级科技计划给予倾斜;对新认定的国家级创新型企业给予一次性10万元奖励。

实施“技术创新产品推进计划”。每年安排200万元资金,以贷款贴息的方式支持企业对自主创新产品进行中试或扩大生产规

模。

设立创业“天使基金”。每年安排300万元,专项用于扶持大学生、硕士生、博士生创业。

支持国家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对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在高新区实施产业化的项目,给予重点支持。根据产业化项目的技术水平、经济效益及实际需求情况,每个项目给予最高200万元额度的支持。支持国家重大科技计划实施。对新列入国家“863”、科技支撑计划的项目,按实际获得资金额的20%给予资助,最高50万元。

(3)《长春高新科技大市场奖励补助暂行办法》

在科技大市场进行技术交易,且受让方为区内企业,给予交易双方当年技术交易额1%,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补助。

能够共享仪器设备,签订科技大市场加盟协议,为区内企业提供分析检测服务的科研院所、重点实验室、检验检测机构等,给予其为区内企业实际检测费用收入的5%,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补助。

因技术创新和新产品研发需要,通过科技大市场使用共享仪器设备的区内企业,给予共享仪器设备实际使用支出费用5%,最高不超过5万元的奖励补助。

(4)《长春高新区鼓励企业和科研机构入驻长春北湖科技园发展的若干政策》

对于经认定的入园企业(科研机构),从在园区注册且入驻之

日起,三年内按照25元/平方米?月的标准给予房租补贴。三年补贴到期后,可视市场条件再延长补贴周期两年,补贴标准按15元/平方米?月执行;补贴面积按照注册资金1万元补贴2平方米或者每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的员工补贴20平方米计算。

对于经认定的入园企业和科研机构,通过债权融资、股权融资、上市融资等多种渠道融资的,按有关规定优先给予金融扶持。对于长春北湖科技园内技术水平高、发展前景好的企业毕业后,高新区优先考虑安排产业发展用地。

2、长春市支持人才特区相关政策

为支持人才特区建设,长春市专门出台《长春市支持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意见》等4个文件。

《长春市支持人才特区建设若干意见》,涉及重大项目布局、科技成果评估、人才创业孵化等多方面,共12条,进行了较大幅度创新和突破。比如,建立人才特区高端人才贵宾门诊通道,人才特区引进的高端人才,享受长春市二级保健对象医疗待遇,所在单位按规定标准缴费。由长春市卫生行政部门为其发放医疗证,到指定的医疗机构就医。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人员到人才特区内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兼职,开展科研项目转化的研究攻关,享受股权激励政策;在项目转化周期内,个人身份和职称可以保持不变。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可以到大专院校兼职,从事专业教学或开展科研课题研究。

《长春市关于进一步深化人才特区建设工作的意见》,从加强

对人才特区建设指导,完善工作运行体系;健全科技金融支撑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等八个方面制定了26条政策。

《关于加强海外高层次人才服务的意见》中规定,入选“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的英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可以享受海外高层次人才签证、驾照办理等绿色通道服务,简化相关手续。

《长春市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学管理办法》规定,入选“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的英才,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认定后,可以享受如下政策:海外高端人才子女就读全市的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不受地域、户籍限制。完成相应学业,颁发毕业证。长春市教育局建立海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学服务“绿色通道”。设立海外人才子女入学服务专员和服务专线,从入学申请、择校、注册学籍到其他相关手续,实行一站式办理。拓宽服务范围,帮助海外高端人才子女联系办理家庭教师、教学指导等相关业务。

三、关于高新区创新创业发展环境

我们从创新体制机制入手,全力打造人才创新创业平台,打造人才发展立体环境。

1、长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建设稳步推进,已成为人才、技术、项目竞相汇聚的高地。中心规划占地7平方公里,总投资172亿元,已列入长吉图实施方案及长春市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方案。重点打造“中科院创新集群”项目。目前,已与53家中科院研究所、技术中心等创新机构建立联系,并征集到49个拟入区项目,通过初评、专家评审等环节后,最终确定9个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

通过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等形式,共计给予1140万元的资金支持。截止目前,中科院东北地理所生态农业平台项目已实现整体搬迁。中科院长春应化所新材料专用技术平台基本建成,先进材料技术孵化大厦已经启动建设。中科院长春光机所光电子平台,目前已落位项目20个。中心全部建成后,可容纳上万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必将成为我市乃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核心引擎、长吉图乃至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枢、国内外高新技术人才创新创业平台。

2、科技大市场开始运营,为人才创新成果转化创造便利条件。涉及知识产权、法律、金融、成果转化等10家社会服务机构进驻,并开设了常设的专业服务窗口,收集展示、交易的各类科技创新成果达1000余项。大市场虚拟服务平台实现了网上展示、交流及资源共享等服务功能。

3、金融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为人才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科技与金融加速融合。集聚金融服务机构超百家,其中股权类机构38家,基金总规模突破200亿元;累计有25家小贷公司申请注册,已完成注册9家,注册资金总额4.3亿元;区内银行网点达到21个,帮助中小型科技企业获得贷款9亿多元;境内外上市企业9户,储备上市企业9家,拟在“新三板”挂牌企业35家,为创新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4、产业园区和孵化器建设进一步加快,为人才创新创业搭建发展平台。100万平方米长春北湖科技园,由中关村建设主体之一的北科建集团建设,2万平方米建筑已实现主体封顶。项目总投

资50亿元,可吸引孵化创新科技型中小企业500家,年产值达150亿元、税收15亿元,并直接创造2万个以上中高端人才就业机会。海外学人创业园、中俄科技园、中白科技园服务功能进一步完善。全区新建、在建孵化基地达到20个,总面积150万平方米。可为不同产业、不同需求的高端人才提供理想的创新创业场所和综合发展平台。

5、服务内容进一步拓展,努力为人才提供细心、周到、专业的服务。建立跟踪服务制度,为高层次人才配备服务专员;在南北两区选址建设“慧谷大厦”,重点发挥“服务、展示、交流”三大功能,在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方面开展“一站式”服务;加强知识产权工作,保护人才的合法权益及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深化与中关村合作,最大限度享受国家级人才特区优惠政策,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拓展空间。

四、关于“长白慧谷”英才计划申报评审工作

凡在长春高新区新注册、登记的企事业单位,及驻区企事业单位引进的新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都可申报高新区“长白慧谷”英才计划。

关于人才项目评审:人才项目评审实行百分制。共分三个环节,包括产业部门评审,占20分;专家评审,占60分;实地调查走访,占20分。

关于支持资金的兑现:项目支持资金分两期兑现,在工商登记注册完成后的一个月内,兑现40%;12个月后考评合格,兑现

60%。

关于跟踪考评:项目考评期为三年,每半年需要向人才特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上报一次项目进展情况,小组办公室不定期进行实地考核。

关于每批资助项目数量问题:主要是根据每批项目的质量,按照评审标准进行,不具体设置每批资助项目的数量。项目总体质量高,资助项目的数量就多。

其他内容及申报须知,可到长春高新区门户网站下载。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选择高新,正逢其时。我们热忱欢迎各类人才,到高新区创新创业。我们将竭诚提供优惠的政策、优质的服务和优良的环境。我们相信,高新区一定会成为您施展抱负、实现理想的广阔舞台,一定会成为您就业、创业、兴业的热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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