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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质部内部管理规定

品质部内部管理规定
品质部内部管理规定

一、目的

规范品质部内部管理制度,提升部门整体形象,特制定本文件。

二、适用范围:

品质部所有员工。

三、内部管理条例如下:

工作纪律方面:

1.上下班(包括加班)必须严格遵守规定时间,不得迟到或早退;

2.各组检验员应在规定时间提前5分钟到指定地点集合召开每日早会;

3.不得未经请假私自不上班,如有要紧事,须按正常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4.各班组之检验员不得私自调班或与其他品管员挑换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上级请示,准许后方可;

5.上班必须佩戴厂牌,着装工作服,佩戴工帽,仪容仪表应端庄;

6.工作中,不得玩忽职守,私自离岗或随便窜走其他岗位和部门,特殊情况须征得上级同意,且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工作时间内,不睡觉、闲聊、玩手机、吃东西或做其他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8.在车间或办公室内,不得起哄、吵闹或与人争吵、打架,当与对方意见有分歧时可请双方上司裁决、调节。

9.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厂规、厂纪,如有违反严格按厂规厂纪相关条例

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工作要求方面:

1.各成员须加强对品质管理知识、品质运作程序、检验判定标准和本厂产品的全面了解(包括产品类型、各种性能、各部之功能及相应之检测方法等),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培养自己独立准确分析问题的能力,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中积极配合上司的工作,服从上司的合理安排和调派,不得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

3.工作中必须严格遵照作业流程和检验标准操作,不得随心所欲,自行其事;

4.检验工作中必须秉持“公正、公平”的态度,不得徇私舞弊,切实将各项检查工作完成好,不得弄虚作假、敷衍了事;

5. 相关成员应认真做好报表和记录表单的填写工作,要做到如实规范填写,真实反映,如发现其有不真实,不准确或不规范之情况,则要追究当事人之责任;

6.对品质异常问题,检验员须结合多方面情况综合考虑,并予以妥善处理,但如遇到自己不能处理或解决的问题,应及时据实向上级反映,不得自以为是,自作决断或拖拉、隐瞒、谎报异常事实,及时反映并记录,积极配合责任单位进行原因调查和分析,采取相应之矫正方法和改善措施,跟踪其改善效果,以达到“持续改善”和“预防再发生”

之目的。

7.当班检验员在工作时间内须认真处理好该班之一切相应工作,除特殊情况外,不得将本班之工作遗留到下一班处理;

8.请假人员须将该班工作完成情况及进度、异常问题等交接至带班检验员方可离开。不得有工作含糊不清等现象发生;

9.经检验员检验之合格品,如在后工序检验时出现重大品质问题,或引起客户之抱怨,则要追究相关人员之责任;

10.各检验人员须仔细参照《品质部职责与权限》明确自身职责,认真做好权责范围内之每一项工作,不得有渎职。失职。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之行为,否则将视情节给予相应惩罚;

工作标准方面:

1.IQC:每月检验疏失不得超过1次;

2.IPQC:批量性不良每月不可发生;

3.QA:客户批量性退货每年不得超过1次;

4.品质文员:内部仪器管理,品质数据的记录,各类报表的归纳,各部门间的文件交接。(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内容)

工作环境方面:

1.保持桌面清洁,每日打扫整理台面;

2.不能有私人物品放置在办公桌内(含水杯、零食、衣物、包包等);惩罚条例方面:

1.新入厂或初犯者,口头警告一次;情节较严重、影响较大者,一次罚款30元;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记小过一次并罚款50元;屡次违规,态度恶劣者,记大过一次并罚款100元;情节特别严重,屡教不改者,开除(或辞退)处理;

惩罚条件:

1.不遵照规定时间上下班者;

2.无故不参加部门组织的会议或活动及参加时迟到、早退者;

3.未经请假就私自不上班者(包括加班);

4.未请示上级就私自调班或挑换工作岗位者;

5.上班不佩戴厂牌、不穿工服、不带工帽、不穿工鞋者;

6.未经允许,私自离岗或随便走窜至其他岗位或车间者(上洗手间除外,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0分钟);

7.在车间或办公室内起哄、吵闹或与人争吵打架者(重者开除处理);

8.不积极配合上级工作,或不服从上级之合理安排和调派者;

9.无故造谣生事,聚众闹事者(重者开除处理);

10.不遵照作业流程或标准作业操作,随心所欲,自行其是者;

11.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者;工作弄虚作假、敷衍了事者;

12.报表、记录填写不真实、不准确、不规范者;

13.工作严重渎职者、消极怠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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