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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电石生产部

电气运行

电气运行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电气运行标准化管理是生产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为了全面提高电气运行管理水平,实现规范化、标准化、科学化的管理,达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目的,特制订本规范。

1.2本规范根据行业、国家电网公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GB26860-2011,《化工电气安全工作规程》HG/T30016-2013

2、职责

2.1 运行主值

运行主值是本值的负责人,主要职责是:

2.1.1 负责本值的安全运行,完成当值期间的各项运行管理、维护、监督及定期切换工作。

2.1.2 组织本值人员按本《制度》要求交接班、监盘(屏)、操作、巡视、记录工作等。

2.1.3 及时发现和汇报设备缺陷,并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2.1.4 负责接受、执行生产调度指令,正确组织倒闸操作和事故、异常处理。

2.1.5 接收、审查工作票,开展危险因素分析,布置安全措施,参加设备检修后的验收工作。

2.1.6 组织本值开展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岗位培训工

作。

2.1.7 管理当值使用的技术资料、记录簿、工器具、仪器仪表、公用器具等。

2.2 运行副值

副值在运行主值领导下工作,协助运行主值完成本值各项工作,主要职责是:

2.2.1 监视设备正常运行及表计变化情况,按要求填写各种记录工作。

2.2.2 根据主值指令填写操作票,并在主值监护下进行倒闸操作和事故、异常处理。

2.2.3 按照工作流程和运行规程,在主值的监护下,进行设备定期切换和日常维护工作。

2.2.4 按时巡视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和记录。

2.2.5 搞好卫生清扫工作,完成运行主值交办的其它工作。

3 安全管理

3.1 安全目标管理

3.1.1 应制定安全管理目标,结合电石生产部的实际情况和本年度设备检修、操作计划,制定出电气运行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上报电石生产部。

3.1.2 安全管理目标应结合全厂的设备、人员和工作实际,提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组织、技术措施。

3.1.3 按期对年度安全管理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总结和

分析,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3.2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

工作票、操作票(简称“两票”)管理制度《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电石厂安全管理制度》作出了详细要求,各运行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格按照规定执行,认真搞好“两票”的执行和管理工作。

3.3 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

3.3.1 电气运行应严格按照安规、两票三制的要求,认真贯彻《电石厂反事故技术措施》关于防止电气误操作管理的有关制度办法,提高责任心,加强防误操作的管理。

3.3.2 对新建或改扩建的电气设备,其防误闭锁装置必须坚持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运的原则。安装率、投入率必须达到100%。

3.3.3 防误闭锁装置正常情况下严禁解锁或退出运行。

3.3.4 加强倒闸操作的过程管理,检查操作行为是否规范,分析操作中存在的问题。

3.3.5 电气设备要按照有关规定加强防误闭锁装置的维护。

3.3.6 防误闭锁装置的解锁钥匙由调度管理。

3.3.7 确需解锁的操作,必须履行申请、审批、登记手续,并注明解锁原因,操作时必须加派第三人执行监督。所有

解锁操作,应按月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

3.3.8 因非正常运行方式或配合工作必需的解锁,以及因装置故障引起的异常解锁,均应将解锁操作的项目在操作票备注栏中明确记录;解锁批准范围如下:

3.3.8.1 一个间隔的解锁操作,应经电气运行主管批准。

3.3.8.2 两个间隔的解锁操作,应经电石生产主任工批准。

3.3.8.3 三个及以上间隔的解锁操作,应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

3.3.8.4 遇有新设备启动等非正常运行方式下的操作需解锁操作的,应报公司分管副总批准后执行。

3.3.8.5 防误闭锁装置整体停用应经公司总工程师批准,方可退出。

3.3.8.6 在危及人身、电网、设备安全的紧急情况下,经电气运行主值同意后,可进行解锁操作。事后必须及时向调度汇报,并做好记录。

3.3.9 因检修需要运行人员配合的操作必须经过调度同意。运行人员不得向检修人员提供解锁钥匙。

3.3.10 每次解锁后应认真分析并查找解锁原因,采取针对性措施。对重复性的解锁要进行严格的考核。

3.4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4.1 大修、改扩建工程在开工前应由工程管理单位组织办理施工“三措”和开工报告,“三措”的编制必须对照作业项目,结合现场实际进行编写,内容要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得只写原则要求而不写具体措施。“三措”应按规定严格履行审批制度。电石生产部应根据工程期间的运行方式制定相应的“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3.4.2 安全措施的设置要求

3.4.2.1 在室外高压设备上工作,应在工作地点四周装设围栏,其出入口至少要围至临近道路旁边,并设有“由此进出!”的标示牌。工作地点四周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里面。若室外配电装置的大部分设备停电,只有个别地点保留有带电设备而其他设备无触及带电导体的可能时,可以在带电设备四周装设全封闭围栏,围栏上悬挂适当数量的“止步,高压危险!”标示牌,标示牌必须朝向围栏外面。严禁越过围栏。

3.4.2.2 改、扩建工程中的一、二次设备,当电气上与运行的一、二次设备、公用系统、辅助系统实现了完全隔离,区域空间上由工程管理单位在电气运行人员指导下设置了与运行区域完全隔离的安全措施,可视作未搭接设备,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全面的安全管理。但是,如果工作中有超越工作范围并对运行设备有影响、或不符合文明施工规范,当值值班员有权指正或责令其停工。

3.4.3 施工中配合工作的要求

3.4.3.1 大修、改、扩建工程施工期间,工程管理单位必须指定有协调能力的人负责与电气运行协调现场管理的相关事宜。

3.4.3.2 现场施工人员不得随意要求电气运行人员进行配合操作,若因配合高压试验、二次传动、工程施工等,需要临时改变设备状态时,由工作总负责人提出申请,执行“工作联系单”。工作结束后,电气运行人员应将检查该设备状态列入验收项目及送电前的重点检查内容之一。

3.4.4 外来人员、施工人员的安全管理

3.4.4.1 外单位人员、承包工程工作人员、调试人员、厂家人员、各类临时工作等进配电室前必须由安环部门审核并由电石生产部和电气运行人员审查批准方可进入。

3.4.4.2 设备调试及维护人员(包括厂家人员)在配电室工作时,必须列入工作票的工作班成员中。

3.4.4.3 现场工作人员的行为规范由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管理,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应佩戴有表明相应身份的标志。

3.4.4.4 进入配电室工作的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及文明生产管理规范。如果违反,当值运行人员有权指正或责令其停止工作。

3.4.5 基建施工电源宜使用与站用电源分开的独立电源,若必须使用站用电源,运行人员必须合理安排站用电的运

行方式,严防变压器冷却系统、断路器储能、隔离开关操作及直流充电电源失去等异常。

3.5 防小动物管理

3.5.1 配电室应有防止小动物措施,每月主管或安全员组织检查一次落实情况,发现和处理的问题,应在运行记录中做好记录。

3.5.2 当检修或施工需拆除防小动物措施时,要采取临时措施,完工后施工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封堵、恢复。电缆孔洞必须当日封堵,不得隔夜。

3.5.3 设备室的门窗应完好严密,不得有孔、缝。人员出入时应随手将门关好,并有防小动物设施。

3.5.4 设备室通往室外的电缆沟(隧道)应封堵严密。

3.5.5 设备室应放有捕鼠器械并有明显标志,禁止使用鼠药,不得存放粮食及其它食品。

3.5.6 开关柜、机构箱、端子箱门应关闭并封堵严密。

3.5.7 高低压配电室、继电保护室应装40~50厘米高的防小动物挡板,且装设严密。

3.6 防火、防汛管理

3.6.1 防火

3.6.1.1 按照国家颁发的消防法规制定消防措施,并认真落实。

3.6.1.2 配电室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消防部门的规

定,放置要便于使用,做到随用随补。每月定期检查消防器材状况,定期进行消防检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6.1.3 发生火警时值班人员应立即拨打“119”,并迅速组织处理。

3.6.1.4 电缆沟至继电保护室、配电室、端子箱和机构箱的孔洞应用防火材料封堵,并有明显标志。

3.6.1.5 变压器和充油设备区、配电室、电容器室、电缆夹层、均应设有消防设施,放置地点要有标志。

3.6.1.6 配电室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放在设备区的易燃、易爆物品,应加强管理,并按安全规程要求使用,施工后立即运走。

3.6.2 防汛

3.6.2.1 配电室根据本地区气候特点和设备实际,应有防汛措施,并认真组织落实。

3.6.2.3 汛期前,配电室要重点检查:

3.6.2.3.1 排水设施和围墙外的排水渠道、屋顶排水情况;

3.6.2.3.2 室外端子箱、机构箱等室外设备箱门应关严,密封良好;

3.6.2.3.3 设备区域基础无下陷;电缆沟无进水及隔火墙是否完好;

3.7 危险品管理

3.7.1 凡在配电室内有可能造成人身危害及影响健康的用品统称为危险品。各类危险用品应有专人负责,妥善保管,制定使用规定,专人负责监督使用。

3.7.2 各类可燃气体、油类应分类存放,按规定统一保管,定期检查,不得散存。

3.7.3 配电室不得存放废弃的电力电容器。

3.9 安全用具、工器具、消防器材、仪器仪表的管理

3.9.1 一般要求

3.9.1.1 应设置专用柜存放安全工器具,柜内干燥明亮。

3.9.1.2 安全工器具应摆放整齐,工器具与存放位置均应编号,定置定位,由专人负责管理、维护并按规定周期试验。

3.9.1.3 每日交接班时,都要认真检查各种工器具有无损坏丢失,是否清洁和摆放整齐。

3.9.2 安全用具的配备及标志规定

3.9.3 消防器材配备要求

3.9.3.1 每台变压配备一台35~65千克干粉灭火器

3.9.3.2 8千克干粉灭火器3~5个

3.9.3.3 1211灭火器不少于3个

3.9.3.4 砂箱(池)每个电压等级1个(无油设备区域不设置)

3.9.4 仪器、仪表配备要求

3.9.

4.1 摇表500V、1000V、2500V各一只

3.9.

4.2 万用表2只

3.9.

4.3 红外测温仪1台

3.9.

4.4 低压钳型电流表1只

3.9.5 工器具配备要求

3.9.5.1 吹、吸尘器各l台

3.9.5.2 钳子、板手、改锥等组合工具2套

3.11 安全文件管理、安全日活动及班前班后会

3.11.1 接到公司及部门安全文件、事故通报后,应立即

登记在安全运行管理台账上,并组织学习,传达到每位运行人员,并分别签字。

3.11.2 安全运行管理台账由电气运行安全员填写,主管负责审核。

3.11.3 安全日活动与记录同步进行;故障记录应在故障发生后查清原因、责任后及时记录。

3.11.4 每次安全日活动,参加人应亲自签名。

3.11.5 安全日活动一般内容:

3.11.5.1 学习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文件、规定、事故通报、快报等。

3.11.5.2 对人身、设备安全情况和本班的安全工作进行总结分析,找出存在问题,提出下周(或今后)安全工作整改措施。

3.11.5.3 有针对性地进行反事故演习和事故预想。

3.11.5.4 对本周“已执行”的两票进行讲评。

3.11.5.5 对本周运行当中出现的问题进行讨论、分析。

3.11.6 班前、班后会的一般内容

3.11.6.1 班前会:接班前,结合当值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交待安全措施和安全注意事项。

3.11.6.2 班后会:接班后,总结讲评当班工作和安全情况,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忽视安全、违章作业等不良现象,做好记录。

4 运行管理

运行管理是电气运行人员工作的核心,应认真贯彻安规、两票三制,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作业的要求,开展电气运行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4.1 交接班管理制度

4.1.1 交接班前,接班人员应统一着装,提前15分钟在变电站值班室集合。接班后,召开班前会,结合当班运行方式和工作任务,做好危险点分析,交代安全注意事项。

4.1.2 交接班过程中,不得办理工作票和进行倒闸操作,不接待外来人员。未办完交接手续之前,不得擅离职守。

4.1.3 交接班前、后30分钟内,一般不进行重大倒闸操作。在处理事故或进行倒闸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交接班时发生事故及异常,立即停止交接班,由交班一方的运行主值统一指挥,由交班人员负责处理,接班人员协助。

4.1.4 交接主要内容:

4.1.4.3 系统运行方式及负荷情况;

4.1.4.3 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运行及变更情况;

4.1.4.3 设备异常、事故处理、缺陷处理情况;

4.1.4.4 当班进行的倒闸操作情况及未完的操作任务;

4.1.4.5 设备检修、试验情况、安全措施的布置、地线使用的组数、编号及位置和工作票的执行情况。

4.1.4.6 钥匙、工器具、保险变更情况。

4.1.4.7 调度指示、命令和执行情况。

4.1.4.8 微机系统运行情况。

4.1.4.9 防误闭锁装置运行情况。

4.1.4.10 检查各监控画面与运行方式相符;监测数据正确监测系统工作正常。

4.1.4.11 检查通讯工具及其它办公器材完好。

4.1.4.12 维护工作情况。

4.1.4.13 环境卫生。

4.1.5 交班运行主值按交接班内容向接班人员交待情况,接班人员在交班人员陪同下进行重点检查,交班运行主值指定专人负责监盘。在交接班时,应检查当班的运行工作记录,交接班运行主值在共同检查各项工作无异议后,方可进行交接。交班前或工作任务结束后,结合实际情况,召开班后会,讲评安全工作和总结分析当班情况。

4.1.6 交接完毕后,双方运行主值在运行记录簿上分别签字。

4.1.7 交接班要求:

4.1.7.1 接班人员应负责检查核对交接班记录,如有疑问必须询问清楚;

4.1.7.2 交接班期间发现或发生的问题,由交班运行主值鉴定、记录。

4.2 设备巡检检查制度

4.2.1 巡检检查制度

4.2.1.1 巡检高压设备必须按照规定,沿巡视路线进行巡视,不得移开或越过遮栏从事其它工作。

4.2.1.2 值班人员必须认真按时巡检设备,对设备异常、缺陷要做到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4.2.1.3 设备巡检应明确规定检查的项目及内容,分为定期巡检和特殊巡检。定期巡检对110KV、6KV开关柜、电缆及6KV干式变压器每班进行一次,对高压动力变压器、电石炉变压器及10KV电容补偿系统每小时进行一次(特殊情况除外)。

4.2.1.4 定期每班巡检一次的时间一般为:交接班时、高峰负荷时、晚间闭灯时。

4.2.1.5 值班人员进行巡检后,应将检查情况及巡检时间做好记录。

4.2.1.6 遇有下列情况,应进行特殊巡检:

4.2.1.6.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明显增加;

4.2.1.6.2 设备经过检修、试验、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运行;新安装的设备投入运行;

4.2.1.6.3 设备缺陷有发展趋势时;

4.2.1.6.4 恶劣气候、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异常时;

4.2.2 巡检行为规范

4.2.2.1 设备巡检是掌握设备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

缺陷,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可靠运行的重要措施,运行人员应按时认真巡检设备。

4.2.2.2 进行定期巡检时,运行人员应两人同行,根据巡检项目及要求,对照设备逐一进行。

4.2.2.3 值班人员在巡检时,要认真仔细。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采用看、听、嗅、摸、测等方法,综合分析设备运行状况:

4.2.2.3.1 看:设备油色、油位、油压、气压力表指示、导电连接部分,瓷件及机械部分、二次部分有无异常及损坏。

4.2.2.3.2 听:设备声音是否正常。

4.2.2.3.3 嗅:设备有无焦臭等异常气味。

4.2.2.3.4 摸:在保证安全距离的前提下,检查可触及部位如变压器外壳、油管外壳温度有无异常升高。

4.2.2.3.5 测:采用红外测温仪,检查设备本体、设备导电部分连接处、接触面温度是否正常。

4.2.2.4 检查完毕应将巡检时间、姓名、检查类别、检查项目及结果记入巡检记录。有异常时应及时汇报。

4.3 设备定期切换与维护制度

4.3.1 备用变压器(包括站用变)应每月充电一次,带负荷至少四小时。

4.3.2 备用的高压断路器每3个月投切一次,投入时间不应少于一小时,如有条件带负荷时,应带负荷。

4.3.3 强迫油循环风冷及水冷变压器的备用冷却器,每月应切换一次,投入时间不应少于四小时。

4.3.4 防误闭锁装置应每3个月整体检查一次。

4.3.5 每月对控制、保护等所有盘柜、室内外端子箱检查一次。

4.3.6 每月对防小动物措施、安全工器具、消防设施、安全保卫设施检查一次。

4.3.7 柴油发电机组每月启动一次,启动时间不应少于15分钟。

4.4 运行值班管理制度

4.4.1 值班期间,应着统一的标志服和岗位标志。

4.4.2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4.4.3 值班人员在当值期间,要服从指挥,尽职尽责,完成当班的运行、维护、倒闸操作等工作。值班期间,进行的各项工作,都要填写到相关记录中。

4.4.4 正常情况下,控制室不得无人值班,在执行倒闸操作设备维护等任务时,控制室应有副值或以上人员监盘。

4.4.6 电气运行人员除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外,还应该遵守以下规定:

4.4.6.1 严禁在监控机、及五防机安装任何软件和进行软件拷贝。

4.4.6.2 严禁擅自退出监控系统和五防系统。

4.5 电气事故处理

4.5.1 事故处理的一般原则:

4.5.1.1 事故处理的全过程要严格执行调度指令。

4.5.1.2 事故处理过程中要首先保证人身安全。

4.5.1.3 限制事故发展,消除事故根源,解除对人和设备的威胁。

4.5.1.4 保证站用电和直流系统的正常运行。

4.5.1.5 设法隔离故障设备,保证无故障设备的稳定运行。

4.5.2 事故处理步骤:

4.5.2.l 将直接威胁人身安全和可能扩大事故的设备立即退出运行;

4.5.2.2 复位音响信号,记录异常、事故发生时间;

4.5.2.3 复归断路器控制把手;

4.5.2.4 立即将事故简况汇报调度;

4.5.2.5 两人检查并记录所有光字、保护信号、录波器动作情况和设备现场情况,并核对无误后复归信号、掉牌;

4.5.2.6 将检查判断结果汇报调度,遇有紧急停用规定范围内的情况,运行主值可下令执行,并同时汇报调度及主管;

4.5.2.7 将已损坏的设备隔离;

4.5.2.8 母线电源消失后,将连接在该母线上的所有断

路器断开;

4.5.2.9 将相关内容分别记入运行工作记录和断路器跳闸记录中。

4.6 设备技术台账管理

4.6.1 电气设备的资料档案,采用分类、分卷办法管理。

4.6.2 设专(兼)职人员管理本站资料档案。

4.6.3 建立原始资料、图纸、运行、设备、综合技术五类档案,种类齐全、完整、准确并及时归档。

4.6.4 编制各种资料档案的检索目录,包括案卷目录,卷内目录。

4.7 电气图纸管理

4.7.1 电气图纸应按卷册名称分类。

4.7.2 图纸资料档案应有内容:目录、土建、电气一、二次竣工图、地下隐蔽工程图、电缆敷设走向图、控制回路图、继电保护、远动及自动装置原理及展开图、信号回路图、交直流回路图、事故照明回路图。

4.7.3 设备异动后,施工单位应按技术要求及时修改站内图纸,并要求改动人签名。

4.7.4 图纸应准确、完整、齐全。

4.7.5 施工人员或上级单位借用图纸时,应经站长或技术员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7.6 由于检修、保护等单位在设备大修后,已改动的

图纸,应要求改动人员签名;由施工单位生产负责人对图纸改动部分进行核对,签名盖章。

4.7.7 由于施工单位造成图纸与现场不符,应通知上级主管部门协调修改。

4.8 电气运行记录管理

4.8.1 各种记录应齐全完好。

4.8.2 记录内容应按要求准确无误地及时填写,字迹应清楚、工整。

4.8.3 继电保护及自动装置工作记录、设备工作记录、断路器跳闸记录内容应长期保存。

4.9 电气运行记录的填写

4.9.1 运行工作记录

4.9.1.1 本记录由主值或副值填写。

4.9.1.2 运行记事:按时间顺序填写运行中发生的所有事项,若当页记录不完,可继续用下一页进行记录并注明“见下页”。

a 记录调度指令和操作项目,其中需含有下达的预令、动令时间、发令人、操作命令、执行的操作票号、操作结束汇报时间及接受回令的人。

b 记录所有非巡视时间发现的缺陷,危急、严重缺陷应立即电话汇报主管部门,并记录接受汇报人姓名。

c 记录事故、异常发生时的一切声、光信号、保护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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