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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文化软实力”的一篇申论范文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需要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关键是增强全民族文化创造活力。

第一,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文化引领风气之先,是最需要创新的领域。创新,是文化富有生机和活力的不竭动力。文化一旦停滞僵化,就必然走向消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顺应时代发展新要求和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加快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基本建立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管理体制,形成有利于创新创造的文化发展环境。

第二,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营造宽松和谐的文化氛围。要尊重文化产品创作生产规律,坚持社会责任和创作自由相结合,坚持弘扬主旋律和提倡多样化相统一,发扬学术民主、艺术民主,提倡体裁、题材、形式、手段充分发展,推动观念、内容、风格、流派积极创新,为一切有利于陶冶情操、愉悦身心、寓教于乐的文化创作提供广阔空间。要尊重文化工作者的创造性劳动,鼓励探索、宽容失败,尊重差异、包容多样,使一切改革创新的观念得到尊重、一切改革创新的举措得到支持、一切改革创新的成果得到肯定,推动文化工作者的创造精神和创造活力竞相迸发。要积极开展正确的文艺评论,鼓励文化工作者相互尊重、平等交流、取长补短,共同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奋进的良好氛围。

第三,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必须发挥人民群众文化创造积极性。要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自觉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尊重人民在文化建设中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为人人成为社会主义文化建设者提供广阔舞台,依靠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推动文化繁荣发展。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提高社区文化、村镇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建设水平,引导群众在文化建设中自我表现、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要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依托重大节庆和民族民间文化资源,组织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要支持群众依法兴办文化团体,精心

培育植根群众、服务群众的文化载体和文化样式,及时总结来自群众、生动鲜活的文化创新经验,推广大众文化优秀成果,在全社会营造鼓励文化创造的良好氛围,让蕴藏于人民中的文化创造活力得到充分发挥。

奠定民族复兴的文化之基

中国人从来不缺乏梦想,从夸父追日到木鸟飞天,从四海升平到天下大同,中华民族用非凡的想象力和卓越的创造力,建设了一个绵延五千年的文化家园和精神殿堂。多少次内忧外患、血雨腥风,一次次危机四伏、险象环生,我们的民族也一次次凤凰涅槃、浴火重生,不但守住了文化的根脉,还实现了文化境界的不断提升。

从19世纪开始,人类文明迈进了新的阶段。如果说1840年以前,中国人创造了人类农业文明时代的灿烂辉煌,那么1840年以后,我们被迫从屈辱和悲愤开始,寻找近代文明的道路和希望。一个多世纪的苦难和挫折告诉我们,一个靠先进理论武装起来的具有崇高理想和严明纪律的政党,才能带领人民一步步把梦想变为现实。秉持这样的信念,我们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获得了民族的独立,实现了人民的解放,取得了改革开放的伟大成就;秉持这样的信念,我们在经济繁荣的基础上扬眉吐气地告诉全世界——中国人有一个梦想。

这个梦想,就是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这个梦想不仅仅是河清海晏,不仅仅是富国强兵,而是要在新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基础上开拓人类文明发展的新境界和新前景。这个复兴不仅仅是经济的兴旺发达,而是包含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等在内的深刻而全面的复兴。11月29日,习近平总书记带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来到国家博物馆参观《复兴之路》基本陈列和习总书记发表语重心长的重要讲话,体现了中央领导集体对民族复兴这一中国梦的高度文化自觉,为我们从文化角度认识自己的责任和使命提供了重要启示。

文化是在更长历史尺度和更大空间尺度上人类物质和精神活动成果的积淀。文化具有由内到外、由软到硬、紧密联系的三个层面:文化的灵魂是其价值的追求,文化的血脉是其规则、制度的设计安排,文化的躯体是其赖以存在的建筑、器物和人类活动。这三个层面涉及人类活动的全部领域,关系到文化共同体中所有成员的

思想、理念、情感和审美追求,体现着他们从事物质和精神活动的水平,反映着他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状况。

因此,文化的自觉是更为深沉和清醒的自觉,文化的复兴是更为全面而深刻的复兴。我们只有从文化创造的角度审视我们自身的实践,才能以更大的勇气,更强的主动精神,担负起历史赋予的责任与使命,在更高境界上实现中华文明的更新和提升。

中华民族之所以在过去曾经代表了人类文明的新高度,备受世人的仰慕和向往,就是因为我们在强大国力的基础上创造了得到世界认可的文化潮流。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之所以能团结和凝聚全体中华儿女,就是因为它在各个层面、各个维度、各个领域,为每个社会成员的发展、进步和文化创造提供了支持与力量。

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承载着13亿人的期待和愿望,凝聚着13亿人的情感和力量,是五千年历史的深切召唤,是近代以来千百万志士仁人的殷切期盼,是改革开放这艘东方巨轮所掀动的浪涛和回响,是民心所向,是大潮奔涌。我们的梦想一定要实现,我们的梦想一定能够实现!

加大财政保障,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党的十七大以来,文化建设进入了快速发展的时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新成就。在一系列成就的背后,是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文化工作,充分发挥公共财政职能作用,积极拓宽资金渠道,精心策划实施项目,推动文化建设投入的稳定增长,并不断加强资金管理,有效开展业务指导,为文化改革与发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从整体上看,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支持文化机构运行,一般通过文化事业费反映;二是支持文化设施建设,一般通过文化设施投资反映。十七大以来,文化部围绕文化改革发展这个核心,加强与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公共财政投入方向,精心策划文化项目,中央财政对文化建设的投入力度明显加大,投入结构不断优化。在中央财政资金的带动和引导下,全国文化事业费逐年增加,全国一大批文化设施相继建成并投入使用,

明显改善了文化发展的物质条件,极大地改善了全国各地的文化设施水平,提高了文化服务能力。

可以说,我国文化事业发展的每一步,背后都是公共财政强有力的支撑。面临新的发展机遇,面对新的发展目标,如何调动和发挥财政、经济手段,保障、引导和推动我国文化事业、文化产业的持续发展,关系到文化强国战略目标的实现,关系到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实现,关系到我国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协调发展。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保障作用,要积极探索财政投入方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一是探索设立国家艺术基金,探索引入基金运行模式,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政府职能转变,推行预算公开、政务公开,实现以尽可能少的财政投入生产出尽可能多的优质文化产品。二是改变传统直接投入方式,建立多元投入新模式。全国多数地区对艺术表演团体实行了财政补助与演出场次挂钩的动态投入机制,通过政府购买的方式,促进了院团内部机制和服务机制创新。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要按照十七届六中全会总体部署,根据《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和《文化部“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牢牢把握文化改革发展的工作重点,努力把《决定》提出的“保证公共财政对文化建设投入的增长幅度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幅度,提高文化支出占财政支出的比例”这一原则要求,转化为政策安排和制度设计,重点在明确文化投入方向、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加强和改善管理三方面开展工作,努力探索财政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新途径、新办法,进一步增强文化投入的有效性、激励性和引导性,建立起与公共财政支持方向相适应,符合文化发展内在规律的、稳定的财政投入机制和管理模式。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推动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提高重大文化项目的服务能力。尽管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仍存在许多问题,文化资源总量不足,许多薄弱环节制约进一步发展。因此,在总结“十五”“十一五”通过转移支付手段有力推动文化建设的经验基础上,要针对存在的实际问题,抓紧谋划,抓紧实施,推动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文化项目持续、创新发展。

发挥公共财政对文化发展的引导作用,需要进一步创新机制,推动文化经济发展。对已有支持文化体制改革、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经济政策要进行修订或延续。进一步落实鼓励社会组织、机构和个人捐赠以及兴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企业及民间对文化的投入明显增加。加大财政、税收、金融、用地等方面对文化产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对文化内容创意生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经营实行税收优惠。

今年是实现“十二五”目标的重要一年,是贯彻落实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的一年,也是全国上下喜迎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一年。站在新的起点,展望新的征程,我们将进一步开拓思路,明确目标,科学运用财政和经济的杠杆,切实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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