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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
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

1.目的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所有在克莱特菲尔风机股份有限公司范围内使用的各类吊索具均适用于本规程。

3.定义

吊具:起重吊运作业的刚性取物装置。

索具:吊运物品时,系结勾挂在物品上具有挠性的组合取物装置称为索具或吊索。

索具的组成:一般由高强度挠性件(钢丝绳、起重环链、人造纤维带等)配以端部环、钩、卸扣等组合而成。

吊索具的极限工作载荷:指单支吊索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

吊索具额定起重量:吊具在一般使用条件下,垂直悬挂时允许承受物品的最大质量(重量)。

最大安全工作载荷:除垂直悬挂使用外,吊索吊点与物品间均存在着夹角,使吊索受力产生变化,在特定吊挂方式下允许承受的最大质量。称为吊索的最大安全工作载荷。

4.职责

4.1生产部

◆负责对公司各部门使用的吊索具建立使用档案;

◆负责对吊索具的使用情况、日常检查及状态检查的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批准各部门吊索具购买计划及发放;

◆有权对不符合标准的吊索具提出报废;

◆负责审核吊索具供应商的资质。

◆负责对吊索具使用及管理规程的起草与修订。

◆负责处理已报废的吊索具;

4.2采购部

◆负责按计划采购符合安全标准要求的吊索具;

◆负责提供供应商的资质。

4.3物流部仓库

◆负责常规吊索具的库存管理及按领用计划进行吊索具的发放。

4.4各使用部门

◆负责根据本部门生产特点提出吊索具采购要求;

◆按吊索具的使用规范正确使用吊索具;

◆负责对吊索具的日常维护保养及保管;

◆负责在用吊索具的日常安全检查做日常点检;

◆负责在部门内建立本部门的吊索具管理台帐并报安全环境部备案;

5、管理及使用规程

5.1吊索具主要分为金属吊索具和纤维吊索具两大类。

金属吊索具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吊钩类、卸扣类、吊钳类、磁性吊具类。

合成纤维类主要有:以锦纶、涤纶、丙纶、高强高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的绳类和带类吊索具。

5.2吊索、吊具的获取

(1)必须采购专业的、按国家标准规定生产、检验、具有合格证和维护、保养说明书。

(2)在产品的明显处标有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

(3)承包商自带吊具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本规程的要求。

(4)各部门如因生产的需求需要自制吊索具,应将要求及数据提交到技术部、工艺部,由技术部确认许可后方可制作,并在投入使用前进行试验后方可使用。使用前应到安全环境部进行备案。

5.3使用新型吊具前必须认真阅读《使用说明书》,并按照执行,同时遵守《起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5.4每次使用吊具之前应对吊具与索具进行检查,确认各功能正常、完好时,再投入使用;如有缺陷立即

停止使用并且报告安全环境部。吊挂前,应确认重物上设置的起重吊挂连接处是否牢固可靠:提升作业前应确认绑扎、吊挂是否可靠;作业中不得损坏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必要时应在吊重物品与吊具、索具间加保护衬垫。吊具、索具应与所吊运物品的种类、环境条件及具体要求相适应。

5.5安全环境部根据各部门的吊索具档案,对在用吊索具每三个月进行定期专项检查,以点检表形式表示

出检查时间,对于未进行标识的吊索具视为非法吊索具。安全环境部有权停止使用非法吊索具。

5.6吊索具上应标示出吊索具的规格、管理部门等信息。由安全环境部统一规定,部门自行制作。吊索具

应有明显的吨位标识,不得超过负载使用吊索具(负载=吊物重量+吊具重量),吊索具使用时承重必须均衡。

5.7吊具的吊环要挂在吊车吊钩的有效受力部位使用,吊具不得打结,更不得绕到吊钩上使用。确认所有

吊耳、吊索是否到位。

5.8任何吊具严禁私自焊接,严禁私自对吊索具进行改造。当从零下10度的环境中取回的吊具,与使用环

境温度相差20度时,应将吊具放置两天,方可使用。

5.9吊索具分支之间的夹角一般应在60°~90°之间,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120度使用。索具(吊链、

吊带、钢丝绳)类禁止直接挂载荷。

5.10载荷放下之前应确定吊具能顺利取出,必要时要加支撑,避免吊具被压的现象发生。取下吊物时必须

确认吊具是否完全脱离载荷。

5.11吊车使用结束后应取下吊具,将吊钩停放在吊车一端(通道黄线以外),并高出地面2.5米的位置上。

禁止在地面拖拽吊索具。

6.使用吊索具选择原则

6.1板类、H型钢、工字钢等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钢板横吊钳或钢板竖吊钳。

6.2角钢、槽钢、棒料、圆管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或纤维吊带进行捆绑吊装。

6.3无支撑架或无法兰边的风筒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钢板横吊钳、钢板竖吊钳进行吊装。

6.4有撑架或带法兰边的风筒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钢板横吊钳进行吊装。

6.5板类型材焊接件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钢板横吊钳或吊链采用捆绑方式进行搬运吊装。

6.6角钢、槽钢、棒料、圆管类型材焊接件吊装搬运时应选用合适的吊链采用捆绑方式进行搬运吊装。

6.7所有风筒、风机支架、型材焊接件等的翻转作业必须使用吊链或纤维吊带采用捆绑方式进行翻转

作业。

7.各种吊索具的使用要求

7.1钢板横吊钳

7.1.1钢板横吊钳(以下简称横吊钳)的使用方法

◆横吊钳主要适用于钢板类/工字钢类型材的吊运。在吊运长度较长的钢板、型材时应配合平衡梁

使用。

◆横吊钳使用前应各部位是否完好无损,是否能够正常工作。

◆横吊钳如果通过平衡梁连接,组成两对横吊钳使用,横吊钳的安全工作载荷是指一对(两只)横

钳的载荷。吊装前必须检查钢板的重量和板厚是否与横钳匹配。

◆实际使用时,钢板与底面应留有间隙,所留间隙应大于横吊钳底部的厚度。手动搬开横钳的钳舌

至最大开口;把横钳卡在钢板上,并把钢板插到横钳的底部,起吊前应最后检查,钢板的重心位于几个吊钳组成的多边形的形心。吊起钢板后,钢板应该水平,当钢板与水平夹角大于7度时,则应重新调整横钳位置。

◆不使用横梁而使用在同一吊环(吊钩)上的四根吊链连接四个横钳时,必须降低载荷使用,一般

规定两对角的吊链之间的夹角不得大于45度,在夹角为45度时,起重载荷要降低一半;夹角为30度时,起重载荷为原起重载荷的0.75倍。

7.1.2注意事项

◆横吊钳不得使用于调运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以外的物体。

◆根据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的重量和厚度选择合适的吊钳,严禁超载使用。

◆起吊时,几个吊钳的位置应对称放置,钢板的重心应位于几个吊钳所组成多边形的形心上。即吊

起后各吊钳、吊链受力应基本一致。钢板与水平面的夹角不得大于7度。尤其注意没有栋梁的情况,此时钢板与水平面夹角不得大于5度,否则必须重新安装。

◆起重作业时,必须将横钳插到底,直至钢板接触到横钳的内侧壁方为到位。

◆钢板起吊时应保持水平。

◆在起重作业中,需要避免吊运的钢板及工字钢类型材受到碰撞冲击。

7.1.3横吊钳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钳牙有两齿部分崩忍或一个齿全崩忍;吊钳的钳牙磨损量达到原高度的1/3。

◆钳轴或其它轴的磨损量达原尺寸的2.5%;

◆任何部位变形量超过原尺寸的2%。

◆吊钳钳轴孔的磨损量达到原尺寸的5%时。

◆吊钳整体活动不灵活,经过各滑动部位加润滑油后依然不灵活时,应更换部件或报废。

7.2吊链

起重链条称作吊链,又称圆环链、链条索具。种类代码(S)。按使用通常分为:通用型(S),捆绑型(B),特殊型(T);按结构通常分为:单肢,双肢,三肢,四肢。

7.2.1注意事项

◆链条不允许错扭、打结、相邻连环活动应灵活。

◆注意吊具、吊环、吊钩受力的位置和角度。

◆严谨随意缩短或加长吊索具。

◆应在额定荷载范围内正确使用,严谨超载使用。

◆起吊货物时升、降、停要缓慢平稳,注意被吊物的重心平衡,严谨使用冲击力,并不得长时间将

重物悬挂在吊链上。

◆捆绑吊装时注意棱角处要采取措施,以防止损坏吊链。

7.2.2吊链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吊环发生塑性变形,伸长量达原有长度的5%时;

◆链环之间或链环与端部配件接触部位磨损到原公称直径的80%,其他部位磨损至原公称直径的

90%时;

◆存在裂纹或高位拉应力区的深凹痕、锐利横向凹痕时(检查方法:裂纹可用20倍放大镜或用表面

控伤)。

◆链环严重扭曲变形,严重腐蚀的。

◆端部配件的危险断面磨损减少量到原尺寸的10%时。

◆有开口度的端部配件,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0%时。

◆不正确的使用方式

7.3合成纤维吊装带

为防止吊装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装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10000kg以上位橘黄色。

吊装带色卡:

7.3.1吊装带的使用安全注意事项

◆①不允许超负荷使用吊装带,如同时使用几支时,应尽可能是负荷均布在几支吊装带上。

◆②不允许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其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挂装置应是平滑、无

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吊装带缝合处。

◆③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要拖拽。

◆④不要使吊装带打结、打拧,不允许吊装带悬挂货物时间过长。

◆⑤不允许使用没有护套的吊装带承载有尖角、棱边的货物。

◆⑥当货物停留在吊装带上时,不得将吊装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来。

◆⑦如果在高温场合或吊运化学物质等非正常环境下使用吊装带,应按照制造商的指导、建议进

行时用。

◆⑧吊装带弄脏或在有酸、碱倾向的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

◆⑨吊装带应在避光和无紫外线辐射的条件下存放,不应把吊装带存放在明火旁或其他热源附近。

7.3.2吊带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吊带表面(含外保护套)不应有横向、纵向擦破或割断,出现类似情况应予以报废。

◆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的1/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小;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熔焦;

◆编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吊装带出现死结,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

7.4钢丝绳

7.4.1吊挂绳间的夹角不大于90°,如≥90°时允许荷重为钢丝绳额定载荷的70%,达到120°时,允许荷为钢

丝绳额定载荷的50%;超过120°禁用。

7.4.2钢丝绳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钢丝绳无规律损坏,在6倍钢丝绳直径的长度范围内可见断丝总数超过钢丝总数的5%时;

◆磨损或锈蚀严重,钢丝的直径减小到其直径的40%时;

◆钢丝绳失去正常状态,产生严重变形时;

◆索眼表面出现集中断丝或断丝集中在金属套管编接处附近及编接绳子股中时;

◆出现严重磨损,在任何部位实测钢丝绳直径不到原公称直径的90%时。

◆绳端固定连接的金属套管或插接连接部分滑出

◆钢丝绳热损坏:由于带电燃弧引起的钢丝绳烧熔、熔融金属液浸烫,或长时间暴露于高温环境中

引起的强度下降

◆因打结、扭曲、挤压造成的钢丝绳畸变、压破、芯损坏,或钢丝绳压扁超过原公称直径的20%;

7.5吊钩

7.5.1吊钩使用时注意事项

吊钩出现如下情况之一时,禁止使用,应予以报废:

◆表面有裂纹及破口;

◆钩尾部和螺纹部分等危险断面及钩筋有永久性变形时;

◆挂绳处断面磨损量超过原高度的10%时;

◆心轴磨损量超过其直径的5%时;

◆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15%时。

◆扭转变形超出10%

◆吊钩缺陷曾有过焊补或有焊补痕迹。

7.6卸扣

◆卸扣使用时,螺栓必须拧紧后使用;

◆卸扣使用时,其受力方向不准横向受力;

◆严禁使用其他材料的螺栓替代卸扣配套螺栓;

◆当卸扣任何部位产生裂纹、塑性变形、螺纹脱扣、销轴和扣体断面磨损达原尺寸3-5%时应报废。

7.7欧式连接双环扣(蝴蝶扣)

◆每次使用前应检查蝴蝶扣中间连接轴是否松动。

◆中间连接轴应转动灵活无弯曲变形。

◆对于任何部位产生裂纹、塑性变形、中间联接轴断面磨损量达原尺寸的3-5%时应报废。

7.8吊环螺栓

◆吊环螺栓必须拧紧,吊环螺栓台肩部分应与工件间的接触应紧密,如因吊环螺栓长度过长不能紧

密接触时,应加垫片使之紧密接触;

◆吊钩或其他吊索具应与吊环螺的吊环部分挂钩牢靠后方可进行起吊;

◆对出现疲劳损伤的吊环螺栓应及时报废;

◆起吊方向与螺栓环的方向保持一致,应回避横向拽拉致螺栓松动或紧固。在使用过程中应按图示

方式进行吊挂使用:

错误的使用方法

7.9永磁吸吊器使用

◆转动各部位注油孔,每周必须注一次润滑油;

◆永磁吸吊器每次只允许吊运平整钢板类,且每次只允许吊运一张钢板,吸吊器应放置在工件重心

处,避免在吊运过程中产生工件倾斜;严禁吸吊器超载;

◆使用前必须将磁极面及钢板表面清扫干净无渣物,钢板表面应无油类等易打滑的物质。吊运钢板

时,钢板与水平面夹角不得超过10度;

◆在吊运钢板时,严禁与周围物体横向撞击。如磁吊晃动过大,应制约其晃动;

◆避免在雨中工作,如出现有水的现象,须进行防锈处理;

◆禁止在工件未完全放稳时卸载工件;禁止被吊工件悬于空中时卸载;

◆接近其吸重能力或吸大而薄的钢板时,吸料时间应延长几秒钟,以利于吸附牢靠。

永磁吸吊器在不同的场所下的载荷重量参见下表:

夹角≤10°

F F

正确的使用方法

同时使用两个吊环螺栓时的位置图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 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 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 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 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3、吊装时,将吊装带直接挂入吊钩受力中心位置,不能挂在吊钩钩尖部位;不要交叉、扭转吊带,不要让吊带打结、打拧,以防影响拉力,损伤吊带。 . . 4、吊装有锋利、尖角、快口的物件,必须加护套、护角等来保护吊带,以免割伤吊带。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吊索具的配置、标志、使用、检查、报废等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过程。1.1 吊具是吊运物体的专用工具,它包括各种小型专用捆缚工卡具、吊环、吊耳、吊卡、吊钩、抬杠和抓斗、电磁吸盘等。1. 2 索具也称吊索。根据吊运物体的不同要求,有麻绳、尼龙绳、链条和钢丝绳吊2 职责2.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归口管理,负责吊索具采购供方的审批,对各部门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2.2 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起重机械上配置的吊具的监督、检查、考核。2. 3 各设计开发部门负责在产品设计开发过程中设计产品吊运所必要的吊具、吊耳以及其他吊运结构。2. 4 工艺管理主管部门及各工艺管理部门负责根据产品生产工艺要求,设计产品吊运所需的专用吊具。2. 5 采购主管部门及各采购部门负责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负责吊索具的采购。2. 6 吊索具的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采购、制造、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过程的安全管理。3 管理内容和方法3.1 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3.1.1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

有关部门建立、实施吊索具的配备、使用、检查、维护、报废等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各部门对吊索具的安全管理情况。3.1.2 使用吊索具的各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搞好吊索具的配置、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等工作,确保吊索具的安全运行。3.1.3 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购置、配备有关吊索具的技术标准,并在公司内有关部门中贯彻实施。3.2 吊索具的配置3.2.1 吊索具的采购3.2.1.1 订购吊索具必须到具有国家主管部门发给生产许可证的吊索具专业制造厂订购合格产品。3.2.1.2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36标准规定对提供吊索具的供方进行调查、评价,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对吊索具供方的调查、评价。3.2.1.3 各采购部门应按Q/SZ G55.10标准规定对吊索具的采购过程、采购合同、吊索具的进货验证等进行控制,确保采购的吊索具符合规定的采购要求。3.2.1.4 订购的吊索具在交货时,吊索具的供方应提供吊索具的质量证明书,必要时应提供产品使用说明书等技术文件。3.2.1.5 采购的吊索具进厂后,应按相关标准等技术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采购主管部门采购的吊索具应由产品检验主管部门进行检验,其他部门采购的吊索具由本部门的安技员进行检验。3.2.1.6 对属于固定资产范围的大型吊具(如抓斗、电磁吸盘等),设备管理主管部门

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吊索具管理,确保员工及企业财产安全,根据《GB/T 5972-2009/ISO 4309:2004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16271-2009 钢丝绳吊索插编索扣》、《GB/T 6946-2008钢丝绳铝合金压制接头》、《LD48—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等标准,结合厂(处)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规定了吊索具的进货验收、使用、保养、检查与报废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厂(处)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采购与配备 第四条厂(处)所用吊索具的进货、验收、发放全部由器材供应站负责,使用单位不得自行购置。 第五条器材供应站必须对吊索具供货单位进行严格的评价,包括:供方的生产能力、产品质量、信誉和HSE业绩等,不得采购未经评价或评价不合格的厂家生产的吊索具。 第六条吊索具必须具有产品合格证、说明书及永久性标记,否则不予入库。合格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技术性能参数; (二)说明书内容主要包括安全使用和维护保养; (三)标记内容至少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合格标识、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 第三章使用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规程或相应的规章制度。 第八条使用吊索具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配件的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标准。

(二)在吊装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其性能完好。 (三)选用绳索、卸扣、吊钩,必须符合安全使用规定。吊装作业时,吊索(含各分肢)不得超过安全载荷(应当考虑高低温、腐蚀等特殊工况)。 1.常用钢丝绳的选用,应根据吊物重量、钢丝绳索具额定起重量和最小破断拉力推荐值严格选取相应直径的钢丝绳,不得凭经验判断。 2.纤维绳吊索、人造纤维吊带根据吊物重量、挂绳方式对照吊索、吊带上的标识吨位选用。大麻、椰子皮纤维绳不得制作吊索,直径小于16mm细绳不得用作吊索,直径大于48mm 粗绳不宜用作吊索。 3.吊链的选用,应按吊链极限工作载荷等相应标准选取。 (四)拴挂吊索具前,应正确选择起重拴挂连接点并确认其牢固性。提升前应确认吊索与拴挂连接点连接的可靠性。 (五)在吊装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加护角防护。 (六)吊索挠性部件不得打结,索眼绳端固定连接部位不得做拴挂连接点。 (七)使用两根以上单肢吊索提升同一个物体时,各单根吊索的材质、结构尺寸、索眼端部固定连接、端部配件等性能应当相同。 (八)吊索提升吊重时,应力求各分肢受力均匀,肢间夹角一般应不超过90°,最大不得超过120°。 (九)不得将吊索暴露于腐蚀性介质中。 第九条吊索连接的基本要求是: (一)吊索须由整根绳索制成,中间不得有接头,环形吊索只允许有1处接头。钢丝绳、纤维绳吊索不得用插接、打结或绳卡固定连接方法进行缩短或加长。 (二)钢丝绳卡接要求绳夹的U形端应置于钢丝绳较短部分(尾段),并按设计给定的扭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和范围 为加强各部门对吊索具的管理,使所有吊索具达到有效控制状态,保证各部门在使用吊索具过程中不发生伤害事故以及不造成其他伤害,特制定本办法标准。 本制度适用公司吊索具的采购及使用部门。 2 编制依据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5972-2009《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Q7015-2008等规范标准要求 3 职责与权限 .采购负责监督吊索具的采购,是否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所提供; 生产保障负责各部门对吊索具的日常检查和考核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吊索具使用、保管、标识(编号与吨位)的日常检查和补充及报废工作; 使用部门负责吊索具的台账管理工作; 安全环保办公室监督各部门对吊索具使用的安全检查情况。 4 工作程序 吊索具的需求,使用部门编制采购计划,经批准后由采购按要求进行采购; 吊索具的采购必须在公司确认的合格供应商中进行; 已报废的吊索具,必须及时处理,以免造成使用上的混乱;

钢丝绳使用要求 使用前操作者应检查钢丝绳的质量情况,发现隐患应及时排除; 钢丝绳在使用中,应在安全载荷以内,严禁超载,对于多肢的钢丝绳空间的肢间夹角应保持在60度以内; 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碰撞; 钢丝绳应避开被吊物的棱角,防止折断或成死弯; 合成纤维吊装绳的使用 任何一套吊装绳在使用前操作者必须先试吊再起吊,选择吊点应与吊重物重心在同一条垂线上; 吊装绳及吊装绳两端环套及金属配件必须有足够的曲率半径; 使用过程中,禁止吊装绳打结或用打结的方法来连接,应采用专用连接件连接吊装绳; 吊装绳的使用范围以吊装带上的标示为依据,严禁超载使用; 不允许交叉或扭转使用吊装绳,使用过程中,不允许打结、打拧; 吊装绳看出已损坏时不允许使用,在移动吊装带和货物时不允许拖拽; 当物品有尖角、棱边时必须有保护措施,推荐采用保护套或护角来保护吊装绳; 当物品吊装时,不允许吊装绳悬挂货物时间过长,起吊过程中,严禁吊运的物品受到碰撞和冲击; 起吊前检查吊绳带的各连接件是否连接正确,吊运过程应尽量保持平稳,被吊物品下面严禁站人或在其他物品上通过;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管理制度编号:YTO-FS-PD526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In Order T o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Of Daily Behavior, The Activities And T asks Are Controlled By The Determined Terms, So As T o Achieve The Effect Of Safe Production And Reduce Hidden Dangers. 标准/ 权威/ 规范/ 实用 Authoritative And Practical Standards

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规定通用版 使用提示:本管理制度文件可用于工作中为规范日常行为与作业运行过程的管理,通过对确定的条款对活动和任务实施控制,使活动和任务在受控状态,从而达到安全生产和减少隐患的效果。文件下载后可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和使用。 1 目的 规范起重吊索具的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起重事故。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使用起重吊索具的各相关部门、车间(含外包队)。 3 内容 3.1 起重吊索具包括:吊钩、吊卡、卡环、吊杠、钢丝绳吊索、尼龙吊带、纤维绳、麻绳、链条。 3.2 吊钩 3.2.1 吊钩在使用前,应检查吊钩上标注的额定起重量不得小于实际起重量。 3.2.2 吊钩在使用过程中,应经常检查吊钩的表面情况,保持光滑、无裂纹、无刻痕、无锈蚀、转动灵活。 3.2.3 使用时要将吊索挂至吊钩底部。 3.2.4 不得使用铸造吊钩。 3.2.5 应特别注意检查吊钩危险断面的磨损、裂纹等损伤情况。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吊索具的安全使用管理,强化员工使用吊索具的安全意识,规范正确的使用方法,特制订本制度。 一、吊索具的管理 1、生产部及其它使用吊索具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吊索具管理,对领用的吊索具必须记入班组《吊索具管理台帐》(附表1),登记吊索具额定载荷、规格长度、启用日期、报废日期等,并且对吊索具进行编号。 2、班长对本班内所有吊索具的安全使用负责。 3、班组兼职安全员协助班组长对吊索具的日常保存和使用情况经常进行检查。作业人员每天上班前对吊索具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吊索具日常点检表》(附表2)。检查人将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写在备注栏中并报告班组长,班长至少每周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部门负责人至少每月检查一次作业人员吊索具日常检查情况,并在检查表上签字。 4、作业人员对本班组内出现断裂、松动、断股等问题的吊索具,根据损坏程度及时上报班组长,班组长根据情况做相应处理。 5、禁止班组私自制作、使用未有编号的不受控吊带、吊索具。 6、对申请报废的吊索具要及时更换,不得用其他吊索具代替。 7、安全管理部门对吊索具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责令班组停用更换。 二、吊索具的定置放置 1、有吊索具的班组设置吊索具存放区域,吊索具能上柜的必须按照指定区域存放,不得悬挂于吊钩之上 2、作业场所内的吊索具存放区域必须标识明确,位置固定,方便存取。吊索具按吊带、钢丝绳等吊具种类及载荷标识有序放置。 3、吊索具的放置,必须固定、专用,禁止被占用、挪为它用。 4、作业场地禁止摆放不使用的吊带和其它吊索具。 5、禁止露天存放吊索具,冬季使用吊带时应防止沾水潮湿,以免吊带冻结被折断。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起重机械配套器具的使用、维护、保养,保障操作人员的安全,加强起重设备管理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吊装所使用的吊钩、吊环、吊索、吊带等器具的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设备管理部负责吊具的管理 相关责任人:采购部负责吊装器具的采购,安全专员负责吊具管理和使用的安全监督。 4、内容与要求 4.1吊索具的范围 吊索具:吊机或吊物主体与被吊物体之间的连接件也是涵盖吊索和吊具的统称。 吊索:吊索主要有金属吊索和合成纤维吊索两大类。 金属吊索主要有:钢丝绳吊索类、链条吊索类等。 合成纤维吊索主要有:以锦纶、丙纶、涤纶、高强高模聚乙烯纤维为材料生产的绳类和带 类吊索。 吊具:是为通过机构闭合、机构连接或机构与物品之间摩擦力提取物品的装置。吊取成件物品最常用的吊具是吊钩,其他还有吊环、抓斗、夹钳和吊罐等。 4.2 购置和验收 4.2.1起重机械吊索具购置,由采购部应索取附有安全技术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起重机械吊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书》 4.2.2仓库验收时必须认真核对合格证明 4.2.3经检验合格的吊索具,应有不易磨损的标记和合格证。标记内容应包括:额定起重量(极限工作载荷)、检验标志、生产编号、制造日期、制造单位。合格证内容应包括主要技术性能参数并附有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4.2.3起重的钢丝绳、吊带、吊钩、压钩、吊环、卡环等工具,仓库在发放前必须认真核对制造厂的合格证明,有合格证明的方准发放投入使用。 4.2.4无合格证明或自制的起吊工具,必须按有关技术标准(规定)进行材质检查和负荷试验,检查和

试验合格后方准投入使用。 4.3 使用 4.3.1吊索具及其与起重机械的连接方法应安全可靠;必要时,应有保证吊具安全作业的保护装置或措施。 4.3.2设备管理部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使其保持良好工作状态。 4.3.3起重机械吊索具存在重大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时,使用单位应及时申请报废。 4.3.4严格遵守《吊装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起吊工具。使用的起吊工具,严禁起吊易燃易爆物品,严禁超负荷起吊,载人起吊等违章作业。 4.4更换 4.4.1使用中的起吊工具,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更换或报废。 4.4.2钢丝绳: a.钢丝绳断了一股。 b.磨损达到钢绳直径的30%以上。 c.受物体尖棱角重压打扭,局部严重变形损坏。 d.钢丝绳断裂后,不允许再接起来使用 e.钢丝绳在无腐蚀磨损情况下,每一捻距离内断丝超过下表规定值时 4.4.3链条索具: a.吊链允许的磨损值不得超过圆环链棒料直径或辅具厚度的10% ; b.从主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主环扭曲超过10度; c.吊链的任何部位出现裂纹,弯曲或扭曲现象,和环铰间有卡死或僵涩滞阻等现象且不能排除时; d.链条和单环的永久性伸长均不得超过原长的5% 4.4.4吊具: e.吊钩、吊环、卡环出现裂纹、裂条。 f.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10%。

吊索具管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检验、使用、维护、检查和报废管理,特制定本文件。2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要求,适用于物探事业部所属单位。3编制依据 《海洋石油钢丝绳检验及检查要求》Q/HS 4004—2002 《吊索具安全使用、检查及报废要求》Q/HS 4020—2010 《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检查细则》海安办(海油分部天津安全监督处) 4主要应对风险 通过规范吊索及吊索具的安全管理,防止作业时发生吊索具断裂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事故。 5释义 吊索: 起重机械吊卸、移动物品时,系结在物品上承受载荷的挠性部件。 吊索具: 完整配备端部配件的吊索。 本文件吊索及吊索具泛指钢丝绳索、吊带、起重链条、吊网、环眼吊钩、吊索 主环、连接环、卸扣、导链(葫芦)、滑轮、滑轨、吊链、吊耳、活动旋转环 等。 6职责 健康安全环保部是本规定的归口管理部门,作业单元、制造维修中心负责吊索 及吊索具的管理工作。 7管理要求 7.1基本要求 1)吊索及吊索具应定期接受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的检验,检验机构的资质应

是属地作业者认可的。未经检验或已经超出检验期限的吊索及吊索具严禁 使用。 2)使用前应进行常规检查,若发现损伤超过报废标准不应使用。 3)任何吊索及吊索具严禁超载荷使用。 4)起重作业用吊索及吊索具最小安全系数为 6,且应满足其安全生产作业环 境的要求。 5)被吊索及吊索具出厂时应检查焊缝质量、连接部位牢固,结构安全系数不 低于 3,吊耳、吊点结构设计和强度计算的安全系数不得小于 5,出厂 前应做载荷试验。 7.2产品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证书: 1)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出厂合格证; 3)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4)产品使用说明证书。 7.3限制使用条件遇有下列情况时,吊索及吊索具不应使用: 1)已达到报废标准或已报废的; 2)无标识的; 3)超过规定检验期限的。 7.4制造的条件除非具备以下所有条件,否则不允许自行加工制造吊索及吊索具: 1)非标准件且又是厂家非批量生产的; 2)因特殊需要,经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过负荷试验 的; 3)按作业者或承包者选用的有关规定和标准进行强度设计和计算的; 4)作业者或承包者认为有必要时,制造后的样品经过负荷试验的。 7.5检验 1)检验单位应有政府主管部门认可的检验资质。 2)正常检验周期为六个月。当有安全作业需要时,检验周期可以缩短。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6291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 定标准版本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本规定目的是明确吊索具管理职责、管理规定及吊索具的采购、领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等的一般要求,使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提高作业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保证。 一、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进行起重作业用吊索具的使用管理。 二、定义: 1. 吊索具:用于连接起重物体的吊具和索具的总称。 2. 吊具包括:吊杠、抬杠、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盘),卡环等。

3. 索具包括:钢丝绳、钢丝扣、起重链条、棕绳、化纤绳带、缆绳等。 三、管理职责: 1.技术部: 吊索具的采购、验收、检验、索赔,提供使用说明和原始台帐建立。 吊索具的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报废,使用安全色分类标示。 负责起草定期检查和维修、报废标准等管理方面的制度。 2.操作部: 计划、储存、日常检查、使用和参与验收。 吊索具的使用过程中借用、归还、检查等的管理。 负责调度、安排吊索具的使用,确保按照使用规

范要求使用。 负责起草吊索具存储、借用、使用、日常检查等相关管理规定和工艺操作规范。 3.行安部: 根据管理规定和相关规范标准进行监督检查。 吊索具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四、管理规定: 1. 采购 操作部根据作业计划及吊索具使用情况申报购置计划,技术部根据采购程序从资质较好的厂家实施购置。 2. 验收 新购的吊索具,技术部须按国家标准认真核对其技术证件及产品合格证书,每件吊索具必须标识负

吊索具管理制度

吊索具管理制度 目的:加大起重吊具的安全治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适用范畴:部内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吊索)的安全使用和检查。 1、部内使用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班组领取 3、生产线设置专门吊具存放点,存放点有选用规格和对应载荷的标签及使用范讲明,要紧使用人员能熟悉并正确选用,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职员在操作时选用非本工序使用的吊具,一经查实给予5 0 元罚款。 4、职员在使用吊具前应检查,发觉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5、办公室每周一、三、五,对现场使用的吊具使用情形进行检查,发觉吊索、吊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并通知事业部安全治理员办理有关报废手续。 6、事业部有专人治理和修理保养吊索具,在发觉吊索具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赶忙停止使用。 7、事业安全治理员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8、行车吊钩每季度探伤一次,并将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其余如吊环、“ T”字钩、等专用吊具每半年探伤一次,探伤报告由安全治理员归档储存,探伤中发觉缺陷者一律报废。 9、尼龙吊具等软吊具只能吊装光轴,严禁吊装带有锐边的工件,一经发觉罚款20 元。 钢丝绳报废标准 2.5.1断丝的性质和数量 起重机械的总体设计不承诺钢丝绳具有无限长的寿命。

关于6股和8股的钢丝绳,断丝要紧发生在外表。而关于多层绳股的钢丝绳(典型的多股结构)就不同,这种钢丝绳断丝大多数发生在内部,因而是“不可见的”断裂。 下表考虑了这些因素,它适用于各种结构的钢丝绳。 2.5.2绳端断丝当绳端或其邻近显现断丝时,即使数量专门少也表明该部位应力专门高,可能是由于绳端安装不正确造成的,应查明损坏缘故。如果绳长承诺,应将断丝的部位切去重新合理安装。 2.5.3断丝的局部集合如果断丝紧靠一起形成局部集合,则钢丝绳应报废。如这种断丝集合在小于6d 的绳长范畴内,或者集中在任一支绳股里,那么,即使断丝数比表列的数值少,钢丝绳也应予报废。 2.5.4断丝的增加率在某些使用场合,疲劳是引起钢丝绳损坏的要紧缘故,断丝则是在使用一个时期以后才开始显现,但断丝数逐步增加,其时刻间隔越来越短。在此情形下,为了判定断丝的增加率,应认真检验并记录断丝增加情形。判明那个“规律”可用来确定钢丝绳以后报废的日期。 2.5.5绳股断裂 如果显现整根绳股的断裂,则钢丝绳应报废。 2.5.6由于绳芯损坏而引起的绳径减小 当钢丝绳的纤维芯损坏或钢芯(或多层结构中的内部绳股)断裂而造成绳径明显减小时,钢丝绳应报废。 微小的损坏,专门是当所有各绳股中应力处于良好平稳时,用通常的检验方法可能是不明显的。然而这种情形会引起钢丝绳的强度大大降低。因此,有任何内部细微损坏的迹象时,均应对钢丝绳内部进行检验予以查明。一经证实损坏,则该钢丝绳就应报废。 2.5.7弹性减小 在某些情形下(通常与工作环境有关),钢丝绳的弹性会明显减小,若连续使用则是不安全的。 钢丝绳的弹性减小是较难发觉的,如检验人员有任何怀疑,则应征询钢丝绳专家的意见。然而,弹性减小通常相伴下述现象: a绳.径减小;

起重吊索具使用、检验和报废管理制度

楚雄滇中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吊索具报废标准 编制: 审核: 批准: 吊索具报废标准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公司吊索具的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吊索具的使用、检查和报废管理程序,防止由于错误使用或使用有缺陷的吊索具而发生伤害事故,特制定本标准。 二、适用范围 1、本标准规定了起重吊索具安全使用和报废标准。 2、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作业场所作业过程中使用的吊索具。 三、引用标准文件 1、JB/T8521-1999《起重吊具合成纤维吊装带》 2、GB/14736-1993《港口装卸用吊环使用技术条件》 3、GB10603-1989《一般起重用锻造卸扣》 4、LD48-1993《起重机械吊具与索具安全规程》 四、本标准规定的起重吊索具是指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重物的固定或活动器具(包括钢丝绳、组合钢丝绳、吊链、组合吊链、吊带、吸盘、卸扣、吊钩、吊环等)。 第二章报废标准 一、凡是国家有统一报废标准的,要严格执行国家标准,自制吊具索具中,国家未制定标准的,则由相关部门根据起重吊索具性能情况制定报废标准。 二、吊索具报废标准细则 1、钢丝绳报废标准 1.1 钢丝绳在一个节距以内断丝达到7-8根时即应报废; 1.2 表层钢丝绳直径磨损超过原直径40%的应报废; 1.3 钢丝绳直径减少量达到7%时报废; 1.4 钢丝绳有明显的内部腐蚀必须报废; 1.5 局部外层钢丝绳伸长显“笼”状畸变必须报废; 1.6 钢丝绳出现整股断裂必须报废; 1.7 钢丝绳的纤维芯直径增大较严重时必须报废;

1.8 钢丝绳发生扭结、变折塑性变形、麻芯脱出、受电弧高温灼伤影响钢丝绳性能必须报废。 2、卸扣报废标准 2.1 卸扣已有明显永久变形,横销已不能转动自如; 2.2 本体与横销任何一处横载面磨损超过名义尺寸10%; 2.3 卸扣任何一处发生裂纹; 2.4 卸扣与横销永久变形和发生裂纹,不得以任何方式去修复。 3、吊带的报废标准 3.1 为防止吊带极限工作载荷标记磨损不清发生错用,吊带本身以颜色区分:紫色为1000kg;绿色为2000kg;黄色为3000kg;银灰色为4000kg;红色为5000kg;蓝色为8000kg;10000kg以上为桔黄色; 3.2 织带(含保护套)严重磨损、穿孔、切口、撕断; 3.3 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 3.4 吊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3.5 纤维表面粗糙易于剥落; 3.6 吊带出现死结; 3.7 吊带表面有过多点状疏松、腐蚀,酸碱烧损以及热熔化或烧焦; 3.8 带有红色警戒线吊带的警戒线裸露。 4、纤维吊绳的报废标准 4.1 吊绳被切割、断股、严重擦伤、绳股松散或局部破裂; 4.2 吊绳表面纤维严重磨损,局部绳径变细,或任一绳股磨损达原绳股 1/3; 4.3 绳索捻距增大; 4.4 绳索内部绳股间出现破断,有残存碎纤维或纤维颗粒; 4.5 纤维出现软化或老化,表面粗糙纤维极易剥落,弹性变小、强度减弱; 4.6 严重折弯或扭曲; 4.7 绳索发霉变质、酸碱烧伤、热熔化或烧焦; 4.8 绳索表面过多点状疏松、腐蚀; 4.9 插接处破损、绳股拉出、索眼损坏; 4.10 已报废的绳索不得修补重新使用。 5、吊环的报废标准 5.1 从吊环不弯曲的平面算起,扭曲超过10%; 5.2 长形环内长L(圆形环内径D)变形率达5%以上; 5.3 吊环直径磨损或锈蚀超过名义尺寸10%; 5.4 吊环上出现裂纹、裂痕或凹槽。 6、吊链的报废标准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吊索吊具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使用于公司各类用于起吊重物的吊具和所具。 包括:钢丝绳索、普通麻绳与白棕绳索、尼龙绳索、链条、抓斗、夹持吊具、单肢吊索以及多肢吊索的管理。 2吊索具的采购与自制 2.1购置吊具与索具时,必须购买已取得安全认可厂家的合格产品。 2.2自制吊具与索具制造部门应对外购件、零部件、吊具的金属结构等质量全面负责。其它技术指标应不低于有关国家标准和专业标准的规定。 3吊索具的使用及管理 3.1公司各相关单位应建立吊索具管理办法或规定,吊索具应有若干个点位集 中上架存放,有专人管理和维护保养,存放点有选用规格与对应载荷的标签(标牌),主要使用人员应熟悉并正确选用,报废或不合格的吊索具不许在现场堆放或使用。 3.2 使用者应熟知各类吊索具及其端部配件的本身性能、使用注意事项、报废 标准。 3.3 所选用的吊索具应与被吊工件的外形特点及具体要求相适应,在不具备使用条件的情况下,决不能对付使用。 3.4 作业前,应对吊索具及其配件进行检查,确认完好,方可使用。 3.5 吊挂前,应正确选择索点;提升前,应确认捆绑是否牢固。 3.6 吊具及配件不能超过其额定起重量,吊索不得超过其相应吊挂状态下的最大工作载荷。

3.7 作业中应防止损坏吊索具及配件,必要时在棱角处应加护角防护。 3.8 使用完毕的吊索具必须及时放回存放点,不得随意放置或直接置于起重设备的吊钩上。 4吊索具的选用要点 4.1 钢丝绳可编接或卡接。选用钢丝绳时,编接的长度应>15倍的绳径且》300mm 连接强度》抗拉强度的75%,卡接绳卡间距应》6倍的绳径,压板应在主绳侧,绳径7?18mm勺绳卡为3个,19?27mrr t勺绳卡为4个,28?37mm1 勺绳卡为5个。 4.2 普通麻绳与白棕绳。常用于重量较轻的物件捆绑和吊运。使用时不许超载,有断股、割伤、磨损严重应报废。 4.3 尼龙绳。有柔软质轻、耐腐蚀且强度高等优点。尼龙绳允许拉力P=20d2(N)。吊运时应远离火源,防止暴晒,棱角物体应垫好。其收缩性大,应防止断裂后回 抽伤人。 4.4 链条。链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裂纹;塑性变形,伸长达原长度的5%; 链环直径磨损达原直径的10%。 4.5 其它吊索具。吊具可参照吊钩和链条的报废标准,重点检查有无裂纹、塑性变形和磨损超标。索具重点检查磨损或腐蚀、严重变形、断股或断丝超标等。 5吊索具管理 5.1使用单位,对新购置、自制或修复的吊具、索具在使用前,应由专职人员按本制度相应条款要求进行检查,确定能否投入使用。使用单位对投入使用的吊索具应建立台帐,进行编号管理。 5.2日常使用人员对吊具、索具进行经常性(含使用前、使用间歇时间)目视检查,当发现有影响安全使用性能的缺陷时,应停止使用,并按定期检查要求进行检查。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0096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crane rigging

起重机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 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 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1目的 加强起重吊具的安全管理,保证吊具处于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公司内各部门起重吊具(钢丝绳、吊带、磁吸)的安全使用和检查。3起重吊具管理制度 3.1起重吊具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需求,至安全科负责统筹管理,资材科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3.2吊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具档案,由安全科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 3.3生产车间设置若干吊具架,吊具不用时应整齐悬挂在吊具架上。 3.4员工在使用吊具前应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安全科处理。

3.5安全科定期组织吊具的安全专项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报废。 3.6生产科负责吊具的报废,报废标准参照《吊具报废标准》,不得以任任何理由复用。 这里填写您的公司名字 Fill In Your Business Name Here

起重吊索具管理制度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 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吊索具使用安全规定

为了加强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公司安全生产,结合生产实际,公司制定了《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附:《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附件 吊索具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目的和范围 为规范钢丝绳、吊带和链索的使用、检验和报废,特制定本规定。 2一般要求 2.1证书 2.1.1出厂合格证。 2.1.2质量检验合格证书。 2.1.3产品使用说明书。 2.1.4 涉海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应有经海洋石油作业安全主管部门认可的发证检验机构颁发的产品认可证书。 2.2检查周期 2.2.1日常检查:使用前后,应对钢丝绳类及金属附件进行目视检查。 2.2.2定期检查:应指定专职技术人员每个月对钢丝绳类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使用频繁的应根据使用频繁程度,缩短检查周期,检查结果应作记录。 2.3管理记录 2.3.1 出厂合格证书和检验合格证书。 2.3.2 使用记录,包括登记、分类编号和内容(使用次数、使用情况等)。 2.3.3 定期检查、维护保养记录。 3钢丝绳类 3.1使用与维护保养

3.1.1吊车、绞车等钢丝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使用前应进行日常检查,对不符合规范和标准的钢丝绳应及时更换; b) 按设备使用说明书要求选择、更换、安装钢丝绳; c) 更换钢丝绳时,从卷轴到滚筒应防止钢丝绳扭结、弯折或沾上杂物。切断钢丝绳时应对其两端端口进行处理,以防钢丝绳松股; d) 钢丝绳在滚筒上应排列整齐。滚筒的死绳头应固定牢固,活绳头应留有一定长度,钢丝绳按要求卡好绳卡; e) 更换或安装的钢丝绳在使用前应保证起重机械的其它所有部件运转正常。钢丝绳在滚筒上稳定就位后,应使用额定载荷的10%以上负荷对机械进行若干次运转操作; f) 在使用过程中应注意因滑轮偏角过大而造成钢丝绳损坏。严禁超负荷使用,禁止用钢丝绳头穿细钢丝绳的方法接长后吊运物件; g) 根据钢丝绳的种类、用途和工作环境,进行适时地保养,涂刷润滑油或润滑脂,涂刷的油、脂应与钢丝绳厂家出具的技术资料相适应; h) 应指定专人管理,并对其进行相关知识培训。 3.1.2滚筒大绳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a) 滚筒大绳由绳芯、绳股和钢丝三部分组成。选择滚筒大绳应考虑满足各类作业的需要,同时应与天车、游车滑轮槽及绞车滚筒槽相匹配。新绳直径应略大于所需滚筒大绳的名义直径,但不能超过其允许数值; b) 投入使用前应按厂家提供的资料和使用说明书进行检查,核对钢丝绳是否同资料提供的数具相符,是否同天车、游动滑车的滑轮槽和绞车滚筒槽相符合,钢丝绳的外表是否完好。并保存好滚筒大绳的证书资料; c) 影响滚筒大绳使用寿命的因素很多,工作人员应定期并合理地维护保养天车、游动滑车、绞车和挡绳器等部件,按技术要求定期进行倒换切割滚筒大绳; d) 倒换和切割大绳的科学依据就是按大绳使用记录仪上的数据来确定,当记录仪上的吨-英里达到预定值时则要倒大绳一次,当记录仪上的累计吨-英里达到预定数值时要切割大绳一次。但若目测发现大绳有明显的断丝或磨损,则应立即将受损这段大绳倒换或切割掉,并应做好每根大绳的所有倒换记录;

-吊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吊具索具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吊具索具的正确选用和维护是起重安全作业的关键,为避免因吊索具的使用不当造成吊物坠落事故的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起重用的吊具索具(包括:钢丝绳、吊带、C型吊钩、横梁吊钩、)等的采购和储存、使用、报废等安全管理。 本制度适用于XXXXX有限公司 3.相关标准 《起重机钢丝绳保养、维护、安装、检验和报废》(GB/T 5972-2009) 4.职责 5.1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采购质量负责。 5.2 生产部及各使用部门对使用的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负责。 5.3 安全保障部对吊索具的安全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程序 5.1 采购和储存 5.1.1采购的吊索具必须由有资质的厂家生产,具有合格证的产品。 5.1.2钢丝绳应谨慎小心地卸货,卷盘或绳卷既不允许坠落,也不允许金属吊钩或叉车的货叉插入钢丝绳。 5.1.3钢丝绳应储存在凉爽、干燥的仓库内,且不应与地面接触。钢丝绳不应储存在易受化学烟雾、蒸汽或其他腐蚀剂侵蚀的场所。 5.2 使用 5.2.1 操作人员在选用吊索具前必须确认吊物的重量不超过吊索具的许用起吊能力,并对吊索具的安全性进行自检,严禁使用起吊能力不明或已达报废标准的吊索具。 5.2.2吊带使用时不允许超载,吊运时远离火源,防止曝晒,棱角起吊物体应垫好。 5.2.6操作人员使用完吊索具后,应将其放于车间指定存放处,以便其它人员使用。 5.3 吊索具的报废标准 5.3.1 钢丝绳存在以下情形的,应及时报废: (1)达到或超过GB/T5972-2009规定的可见断丝数; (2)在一个捻距内发现两面三刀处或多处的谷部断丝时;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 为使起重吊索具管理成为确保装卸生产安全,制定了相关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起重吊索具安全管理条例一、总则 为了减少起吊、索具的损伤,防止起吊索具、吊具在使用中出现断裂,预防发生人身事故和财产损失,确保起重作业安全,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迁钢公司各单位对吊钩、抓斗、夹钳平衡梁、钢板钩、钢板卡、电磁吸头卡环、移动式钢丝绳、尼龙绳、吸盘、吊链、吊带等使用及维护。 二、管理、使用单位职责: 1、设备部是吊、索具设备的归口管理部门。 2、各使用单位是吊、索具设备管理、使用、维护、检查、报废过程的直接安全管理单位。 三、吊、索具的使用、维护管理 1、操作者应根据起吊的重量或重物的外形合理选择吊索具。 2、操作者应在使用前对吊索具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后才能进行使用,各单位吊、索具每天进行检查并有记录。 3、起吊大型重物时必须先试吊,离地不得高于0.5m,经检查确认稳妥后方可起吊运行。 4、吊、索具设备不等随意乱扔。使用后应及时存放于专用的固

定支架上,不得超负荷使用。索具应定期进行涂油、保养。尼龙、纤维吊带等不准与钢丝绳混放,保持无油、水污染。 5、各单位使用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书、各单位不得使用无生产资质厂家的产品。否则后果自负。 6、各单位应建立健全吊、索具的管理台账,具体内容包括额定起重量、生产编号、制造日期、生产厂名称、规格型号等内容。 7、根据生产实际制定相应的吊、索具安全管理办法,对在用吊、索具全面登记,建立吊索具明细卡。在每套吊、索具上挂铭牌,标有索具的名称、型号、额载、投入使用日期等内容。加强吊索具的日常安全管理、做到专人管理、专人使用、定点存放、定期检验、及时报废,并做好吊索具的维护与保养工作。 8、各单位吊、索具的管理部门应对现场使用的吊、索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有老化、断股、撕裂等现象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办理报废手续,不得以任何理由复用。 9、尼龙吊带只能吊运光轴,严禁吊运带有棱角的物体。吊带的安全使用,吊带在工作时,不准拖拉,以防损坏吊带; 吊带不准打结使用,承载时不准转动货物使吊带打拧;不要使用没有护套的吊带吊装有尖角、棱边的货物,以防损伤吊带;不允许长时间悬吊货物;不要把吊带存放在有明火或其它热源附近,也应注意避光保存;要定期清洗吊带。 10、新购置的吊、索具设备使用单位应提出要求,在不影响使用的情况下将索具挂牌,标明相关参数。便于检查规范管理。

起重吊索具管理规定

起重吊索具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起重设备吊索工具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厂区起重吊具工具的科学管理,做到使用有序管理、过程有效点验,报废有序审批,达到起重设备吊具工具安全使用的目的。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吊索工具的采购、使用、检查、维修保养以及报废处理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概念 本制度规定的吊索工具是指在起重作业中用来提升起重物的固定和提升系统(目前公司有钢丝绳、吊钩、吊链、吊钳、吊带等)。第四条采购、领取与使用中的存放管理 1、采购:由需求分厂填写吊索具申请单向公司提出申请,采购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要求,向有资质的生产或供应商进行采购,所有采购的吊索具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明书。 2、钢丝绳和吊带等由仓库统一管理存放。吊索具发放前,必须建立吊索具档案,由采购部统一编号、登记入册后由使用部门领取,分厂车间需要时填写材料申领单,到仓库领取。 3、各分厂车间根据厂区跨度,放置吊索具的专用放置架,编写各种吊索具的编号(见附表1)、辨识颜色(附表2)附在放置架上。 4、各分厂车间、部门对起重吊索具要按照新旧分开、种类分开、质量分开等进行分类管理使用。 5、使用吊索具时要根据所吊物品的质量、物理形状、化学成份、温度高低、产品要求等选择合适的吊具,冷轧厂在吊成品钢管时原则上使用吊带。 6、建立起重吊索具管理台帐(见附表3),定期对起重吊索具进行点检,每月一次(见附表4)。 7、起重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时要填写《起重吊索具报废通知单》(见附表5),报废后的吊索具一律由采购物资供应部回收集中处理,杜绝报废后的吊索具再生使用。 第五条吊带的安全管理使用 1、使用吊带前,必须进行点检,要注意吊带的额定载荷标识,并参照吊装方式正确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使用,不允许采用栓结方法进行环绕。 2、吊带伸长率在极限工作力下为小于2%,破断延伸率小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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