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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聘用管理规定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

聘用管理规定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UUT-WUUY-WBBGB-BWYTT-1982GT

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聘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人员聘用管理工作,统一聘用标准,加强人员流动的管理,维护控股公司及其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联想集团控股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三条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控股公司不同发展时期的需求,修改制定控股公司人员聘用政策、制度,并负责控股公司职能部门人员编制的制定和控制以及控股公司职能部门员工的招聘、录用、转正、内部调动、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退休的审批;负责组织控股公司员工劳动合同的签定和办理调入、调出、内部调动等手续。

第四条控股公司所属子公司人事部门是所在子公司与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之间联系的纽带。子公司人事部门依照本规定,负责其人员编制的制定和控制,负责员工的招聘、面试、录用、转正、内部调动、解除劳动合同以及退休的组织管理、报批工作。以上各项的最终审批权在子公司总经理室。

第三章聘用原则

第五条人员聘用的原则是,以岗位需求为准,双向选择,择优录用。

第六条聘用人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要求的年满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

(二)身体健康;

(三)无严重违法、违纪记录;

(四)与其它单位无劳动关系;

(五)无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在控股公司工作;

(六)满足岗位所要求的知识背景和技能。

第七条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子公司人事部门一旦发现聘用人员有隐瞒、欺骗行为,不符合上述应聘条件,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有权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第四章聘用办法

第八条社会人员的聘用

控股公司所属职能部门聘用社会人员,须经过用人部门和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面试并体检合格,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后,调入人事档案或取得该人员与原单位无劳动关系的证明,签定劳动合同,试用一至三个月。员工的公司工龄从签定劳动合同之日算起。试用人员符合转正有关规定,可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所在部门总经理室同意后,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办理转正手续。

控股公司所属子公司聘用社会人员,须经过子公司面试、体检、审批后,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录用手续,与其签定劳动合同,并试用一至三个月。员工的公司工龄从签定劳动合同之日算起。试用人员符合转正有关规定,可由本人提出转正申请,报子公司总经理室批准后,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办理转正手续。

第九条应届生的聘用

控股公司所属用人部门对拟聘用的应届生面试考核通过,由审批部门批准后,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与应届生签定有关协议并办理应届生接收的有关手续。应届生持学校发的报到证到人力资源部报到,并签定劳动合同。公司工龄从签定劳动合同之日算起。

第十条控股公司所属各职能部门聘用劳务人员(指不需签劳动合同的临时人员),须报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其劳务费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和发放。

第五章内部调动

第十一条内部调动是指,控股公司范围内不同职能部门之间、不同子公司之间、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的人员流动。

第十二条由于机构调整或工作需要进行内部调动,员工持调动通知单到相应人事部门办理调动手续。

第十三条因个人发展需要,员工提出内部调动,须提前一个月向所在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职能部门或子公司总经理和拟调往职能部门或子公司总经理签字同意后,调往单位为职能部门的还须经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批准,方可办理工作交接和内部调动手续。第十四条内部调动的员工,须办理完内部调动手续后方能到新单位工作,否则,新单位不能为其发放工薪。

第六章劳动合同解除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解除有以下二种情形:

一、员工一方提出与控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

二、控股公司一方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如发生以上情形,控股公司将依据与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书中的有关条款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已与控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应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离职手续,手续办理完后,发放最后一个月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转移养老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人事档案保存在公司的调离员工,如超过3个月仍没有把档案调出,公司将处以存档费用3倍的罚款。

第七章退休

第十七条男员工年满60岁,女员工年满55岁,须办理正式退休手续。由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部门,用人部门协助做好退休手续的办理工作。

第十八条在集团连续工龄满10年以上,且男员工年满55岁、女员工年

满50岁,提前一个月由本人提出、部门同意或部门提出、本人同意,经审批,可终止劳动合同,办理提前退休手续。提前退休后,由控股公司发给退休工资,并继续按实际收入额交纳养老保险金。

第八章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条本规定解释权在控股公司人力资源部。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项目部临时聘用人员(以下简称临聘人员)的管理,促进项目部临聘人员基本素质和工作效能的提高,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本制度所称的临聘人员是指项目部内部因承担阶段性任务、专项任务,以合同形式聘用从事相关项目生产操作以及工勤类岗位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临聘人员聘用流程 (一)项目部向公司提出人员需求计划经公司同意后方可 执行,项目部不擅自聘用临聘人员,且不聘用在职人员。 (二)临聘人员计划审批后由项目部和综合部共同完成临 聘人员的招聘工作。具体招聘条件和招聘渠道根据项目任务量和岗位工作性质等具体情况确定。 (三)临聘人员招聘到位后按照《劳动法》的相关规定, 由综合部与临聘人员签署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第三条临聘人员管理 (一)临聘人员有项目部直接管理,临聘人员的个人资料 由综合部存档,并及时上报临聘人员异动情况。 (二)临聘人员应严格遵守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 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与纪律要求,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

(三)临聘人员工作中有违法违纪以及违反公司规章制度 现象的由项目部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劳动法》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临聘人员合同期满或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终止条件出 现聘用合同即行终止,如需续聘按相关规定程序签署续聘合同,办理续聘手续。 第四条临聘人员薪酬福利待遇 (一)临聘人员薪资按公司薪酬福利制度执行,特殊岗位 可于聘用前由项目部与临聘人员协商,薪资计算和支付方式遵循公司相关规定。 (二)临聘人员福利待遇参照公司的相关规定,由项目部 实施。 篇二:《机关临聘人员管理办法》 机关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临聘人员管理,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保障XXXX和临聘人员的合法权益,结合XX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临聘人员考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X机关事业单位及与其形成聘用关系的临聘人员。 第三条临聘人员是因XX工作需要,由区专业聘用单位聘用派遣到我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附件3 临时聘用人员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临时聘用人员的聘用与管理,依法保障临时聘用人员和研究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中国科学院和地方有关政策,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实行劳务派遣制度。 我所选用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单位,与之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该单位提供劳务派遣服务。 临时聘用人员与劳务派遣单位是法律上的劳动关系,受劳务派遣单位派遣到我所工作。我所与临时聘用人员是劳务关系。 第三条 聘用临时聘用人员,必须根据需求,依法聘用,严格控制数量。 第二章 聘用范围和条件 第四条 临时聘用人员应在临时性、辅助性岗位上工作。 管理及支撑部门原则上不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确因临时性工作需要聘用,须经所长办公会议讨论批准,并明确聘用期限。 第五条 临时聘用人员必须在法定劳动年龄内,身体健康,具有履行相应岗位职责的能力。 — 9 —

第三章 聘用程序 第六条 凡拟聘用临时聘用人员的题目组(部门),须提前将聘用计划报人事处,并说明聘用理由,人事处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审核,经批准后方可聘用。 第七条 经批准同意聘用的人员,由劳务派遣单位办理派遣手续到我所工作,劳务派遣单位、临时聘用人员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 第四章 工资制度及待遇 第八条 我所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政策及临时聘用人员承担的工作确定其工资待遇。 第九条 我所按时将临时聘用人员的工资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发放给临时聘用人员。 第十条 我所根据大连市有关政策为临时聘用人员缴纳相关社会保险,并将应缴费用拨付到劳务派遣单位,由劳务派遣单位负责办理缴纳手续。由临时聘用人员承担部分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十一条 临时聘用人员须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由劳务派遣单位代扣代缴。 第五章 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 临时聘用人员在我所工作期间,须遵守我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与工作纪律,各题目组(部门)负责对其进行考勤、考核。临时聘用人员在社会上发生的一切经济、民事纠纷,均由 — 10 —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

文件层阶: 三阶文件 文件名称: 人员聘用管理制度文件编号: 文件版次: A0 制定日期: 2011-3-14

1、目的:招聘录用更规范化、制度化,及时有效地为公司取得人力资源,为各部门合理选才、备才,确保人员招 募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此文件适用于公司所有应聘人员及在职员工。 3、定义: 3.1 内升制:是指从组织内部选拔合适的人员来担任组织中的各项空缺职位。 3.2 外招制:是指通过外部招募等渠道,及其广泛的人才来源满足组织的需求,得到急需的人才。

4、权责: 4.1 人力资源课:负责各部门人力需求之掌控,招聘信息与招聘渠道之建立,所有人员之初步面试与工厂内招制 管控,以及录用人员之新进手续办理。 4.2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需求之提报、人员需求申请及其相关招聘面试事项及处理。 5、作业内容: 5.1作业流程图:

5.2 提出招聘需求: 5.2.1 需求人力时,需求部门以《人力需求申请表》的形式提出,普工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 心主管核准后交人力资源课。工程师、副课长级以上人员的《人力需求申请表》交行政管理中心主管核 准后还需由总经理核准,再交人力资源课。

5.2.2 工厂基层员工须符合初中以上文化,18~35周岁之条件,其他人员(质检、工程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等)以需求部门之要求条件为准。 5.3.3 各部门提报之申请应以工作实际情况为基准,若需扩充人员或增加临时用工时,须附部门内工作分配 表并呈报总经理核准。 5.3 建立招聘渠道并发出招聘信息: 5.3.1 人力资源课根据各部门提交之“招聘申请单”及其它相关要求安排适当的招聘渠道,发出招聘信息,以 便募集到相应的人员供选拔录用。 5.3.2 “内升制”: 5.3.2.1 本着挖掘员工潜能、给内部员工提供良好的提升机会的原则,人力资源课视需要进行内部招聘,并制 定相关内部招聘公告。 5.3.2.2 内部应聘人员填写个人简历,经人力资源课筛选合格后交予需求部门主管进一步面试。 5.3.2.3 内部晋升、转调人员经面试合格后,由新任单位部门主管填写〈员工异动申请单〉逐一送呈,交人事 办理。 内升制的原则: A 其工作经验/文化素质和管理能力等必须要符合岗位要求,发挥的作用比原来大。 B 调到新岗位时应原薪试用一月以上,经评估合格后方可调薪。 5.3.3 “外招制”: 5.3.3.1 公司多数招聘职位都采用“外招制”,通过各大人才市场、社会招聘广告、刊登网上招聘、委托招聘 等方式取得广泛的人才资源。 5.3.3.2 外部招聘可分为批量性与非批量性两类,作业员一般通过批量性招聘培训的形式,而质检员、工程 技术、管理人员则采用非批量性招聘方式。 5.3.4 内部推荐: 5.3.4.1 凡经公司人员推荐进厂,新人入厂时推荐人员须填写“员工担保书”,注明其姓名、部门、职务、进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精品文档 ******** 有限公司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聘用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公司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原所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批准的; 六、离职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管理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公司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署具体意见; 第五条一般员工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主管报批部门经理; 第六条班(组)长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经理报批分管副总经理; 第七条主管(含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专员离职重新聘用由分管副总报批总经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八条原则上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其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按照新员工对待; 第九条上岗后,依照新进员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第十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到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重新录用上班前至管理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重新录用员工,如再次离职,则不再接受其返回公司; 第十三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四条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件1: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集团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分公司、项目部。 本制度主要包括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招聘渠道与信息发布、人员甄选、录用审批、入职管理等内容。 2 职责 2.1 集团公司总部 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中心是本制度的主责部门,负责集团公司招聘计划的编制、审核与报批,负责招聘信息发布、简历筛选、组织面试、录用审批及入职手续和劳动关系的办理,并负责对分公司员工招聘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总部其他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编制本部门招聘计划和参与相关面试。 2.2 分公司 负责本单位招聘计划的编制,参与本单位招聘人员的面试,并负责本单位临时员工的招聘工作。 3 管理制度 3.1招聘计划编制与审批 3.1.1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根据发展规划、年度经营管理指标、和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分析人力资源需求,于每年1月25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报集团公司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1月底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汇总表》报集团公司总经理审阅,董事长批准。 3.1.2人力资源需求计划应包括岗位、数量、职称、执业资格、专业、相关工作经验、待遇标准、到岗时间等信息。 3.1.3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依据本单位年度《人力资源需求计划表》,结合实际情况,于每季度末25日前完成编制下季度《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汇总后,于季度末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季度《员工招聘计划汇总表》。 3.1.4为完善集团公司人才梯队建设,集团公司每年应引进一定数量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各部门、分公司根据本单位实际需求,于9月10日前完成编制本单位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人力资源中心综合各单位需求,于9月15日前完成编制集团公司年度《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汇总表》。3.1.5集团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对于因本单位人才流动等因素产生的日常人力资源需求,应提前1个月另行编制《员工招聘计划表》报人力资源中心。 3.1.6招聘计划表中应详细列明招聘人员岗位、条件要求、人员数量等信息。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聘用工作人员的管理工作,规范办事程序,健全管理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制订本制度。第一条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根据每年年终对聘用人员的考核情况一年一聘,逐年签订。 第二条聘用坚持公开、公正、德才兼备、择优聘用的原则。 第三条聘用制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品行兼优,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记录; (二)聘用人员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根据工作岗位确定; (三)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四)聘用岗位所要求的其它条件。 第四条人员聘用的基本程序: (一)应聘人员申请应聘相应岗位; (二)相关岗位科室部门负责人审核基本条件并报经单位领导批准; (三)试用期三个月; (四)试用期满,科室负责人填写试用报告上报单位领导; (五)试用合格者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第五条聘用制人员岗位要求: (一)专业技术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务; 2、具有与聘用岗位相应的文化和业务知识; 3、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独当一面,熟练操作计算机;

4、尽职尽责,能与单位领导主动密切配合,不断吸取工作 经验,协助做好各项工作; 5、严禁以任何借口向服务对象索要钱财、礼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 6、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财务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负责每天的会计工作,审核费用报销单、请款计划单, 监督核实银行票据、现金票据、出入库单、销售日报表 等; 3、审核票据后及时进行会计账务处理; 4、月末进行盘点、核实数据; 5、月末结账,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及会计报表附注; 6、负责每月的纳税申报工作; 7、负责将凭证整理装订成册,并进行归档保存; 8、严禁私自截留现金、贵重物品等,一经发现,从重处罚,直至辞退,同时追究其法律责任; 9、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临时性岗位: 1、能严格服从各级领导的管理与指导,完成岗位工作任 务; 2、认真履行服务职能,严格遵守办公室日常办公制度; 3、认真履行后勤保障工作; 4、严格执行单位全体人员的日常考勤工作; 5、承办领导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六条首次聘期满考核优秀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 签订续聘合同,续聘合同要在聘用期满前1个月办理。 第七条聘用合同签订后,单位和聘用人员应全面履行合 同规定的各项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内容。在 合同有效期内,签约双方可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对合同加 以变更或修改,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时,除法律、法规以外,双方必须按合同的规定履行义务。

企业员工聘用制度

企业员工聘用制度(试用) 一、基本政策 1、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2、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3、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二、用人申请及流程 1、由用人部门根据部门实际用人情况,提出紧缺岗位人员招聘申请; 2、经办公室向公司业务主管领导报备后,在公司内部调配无法实现的情况下,对外进行公开招聘; 3、由用人部门进行主面试,对招聘人员进行了个人素质及业务水平等各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并结合面试情况和应聘人员要求进行书面综合评述,并给出聘用意见; 4、由公司业务主管领导对书面综合评述进行审核,并确定是否复试或予以录取试用。 三、入职及录用流程 1、试用期 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 员工试用期间工作将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具体安排,并就其表现及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员工薪资由用人部门负责人洽谈,报总经理确定; 员工试用期薪酬按公司《员工薪资及福利制度》标准执行; 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 对于员工在试用期间表现突出的优异者,可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向业务主管领导提出将试用期员工提早转正的书面申请; 试用期员工亦可提出终止劳动关系,需提早一周向部门主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并经确认后方可离职。 2、正式入职 新员工入职必须填写《员工信息登记表》,并交办公室备案; 新员工可于入职一个月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享受公司正式员工福利,同时配合办理社保; 正式员工薪酬待遇根据约定标准,按公司《员工薪资及福利制度》标准执行; 公司将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合同制聘用人员管理考核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规范工作程序,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本管理考核制度。聘用人员的工作指导、培训、考核由院政工科统一管理,日常工作由聘用人员所在部门协助政工科管理。 一、聘用人员按其岗位实行分类管理。 聘用人员岗位类别按照所聘岗位的工作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专业技术岗位、社会服务岗位和后勤保障服务岗位。 聘用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享有社会保险待遇。对聘用人员因公负伤、死亡及患病或非因公负伤、死亡的待遇,按国家和省、市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二、聘用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院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完成工作任务。 聘用人员的考勤和请销假按本院《考勤和请销假管理规定》执行。

聘用人员事假3天以内(含3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当月绩效工资的30%;事假3天以上10天以内(含10天)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和年绩效工资的50%;事假在10天以上的,扣除当日平均工资,全年不享受绩效工资。 三、聘用人员实行考核制度。考核分为试用期考核、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 (一)试用期考核在劳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满时进行,对新招聘人员的试用期工作表现和工作能力进行考察鉴定。试用期考核为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二)平时考核主要考核被考核人的出勤情况、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和服务态度等情况,主要由被考核人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进行,主管领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 (三)年度考核一般每年年末或翌年年初进行。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 四、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主要考核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水平、工作作风和表现、工作业绩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重点考核工作业绩。 五、年度考核的基本程序: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编号:SM-ZD-93862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 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 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 内容与要求 4.1 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 聘用人员条件 4.2.1 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 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 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 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 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 聘用程序 4.3.1 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 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施等进行培训并考核。并对应聘驾驶员进行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公司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为了加强公司各部门和各项目外聘人员的管理,规范外聘人员工资执行标准,充分调动外聘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严格控制外聘人员的使用 公司各部门不得擅自招收使用外聘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各部门必须向公司综合管理部(以下简称综合部)上报《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由公司根据各部门空缺人数情况,报经公司会议研究通过各部门需要聘用的人员和数量。各项目需要使用外聘人员时,由各项目负责按照该办法审批后使用,但需向办公室备案。 XXXX部门拟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填报部门:部门负责人(签字): 页脚内容1

二、聘用人员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胜任所聘用的工作,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 (二) 年龄18周岁以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后勤服务岗位可放宽至50岁以下)。 (三) 身体健康,为人诚实,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踏实勤恳的工作态度。 三、聘用人员聘用手续 (一) 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拟聘用人员必须向聘用的部门提供有效的证件及复印件:1.身份证; 2.学历证(需要附学历认证证明);3、各种培训证;4、健康证;5、各种执业资格证书等证件。聘用人员的聘用由各部门根据空缺岗位选择对象并完成初审工作,然后由各部门初审聘用人员名单上报至公司综合部汇总,由综合部提交公司会议研究决定。 (二) 各项目聘用人员按照此办法实行,确定聘用人员后,由各项目填写《X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上报公司综合部备案。 XXXX项目聘用人员信息一览表 页脚内容2

填报项目(盖章):项目负责人(签字): (三) 签订合同:由公司综合部(各项目)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四)工作前培训:实行三级培训。1、公司层由综合部统一组织培训;2、部门层(部门职责)工作由部门负责培训;3、工作层由部门安排具体人员进行岗位培训。 四、辞退 (一)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予以辞退,并办理辞退手续。 1、在公司考核中不合格者; 2、聘用工作任务已完成的; 3、完不成工作任务的; 4、违反公司管理制度,并经批评教育后仍不能胜任相应工作的; 页脚内容3

人事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节人员招聘 第一条目的 为规员工的招聘、甄选、录用工作,逐步提高员工整体素质,满足企业对人才的需求,支持企业健康、稳定、持续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原则 人员聘用应遵循“用人唯贤、德才兼备”、“因事设岗,因岗增员”的原则 第三条招聘原由 (一)缺员补充:因员工异动,按现编制需要予以补充; (二)突发的人员需求:因不可预测的业务、工作变化,急需人员; (三)扩大编制:因事业发展壮大,需扩大现有的人员规模及编制; (四)储备人才:为了促进企业目标的实现,而需储备一定数量的各类专业人才。 第四条招聘计划 (一)每年一月份(12月),由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下一年年度工作计划和公司的情况编制《年度招聘计划》(SXFS/HR02-01),由公司负责人审批后予以实施。 (二)各部门计划招聘时,由部门负责人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SXFS/HR02-02)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用工原因、岗位、职责、任职条件、需到岗时间等,交所属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列入年度招聘计划的招聘,人力资源部门可直接招聘;属于计划外的招聘,需要按照有关权限办理审批手续后,方可招聘。 (三)临时缺编人员,公司可根据实际需要安排招聘。 第五条招聘渠道 (一)部选聘 1.招聘应首先在公司部进行选聘,审定公司部是否有合适和富裕的人员。部选聘必须考虑部门之间的关系和工作的安排,必须是在员工所属部门同意和该名员工符合新的岗位要求的情况下进行。 2.员工可以自行申请填写《部申请表》(SXFS/HR02-03)、由部门推荐或是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人力资源部对选定的员工进行考察,并协调好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 (二)外部招聘 1.外部招聘可以通过报纸、网络、人才交流会、毕业生洽谈会、职业介绍所、猎

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东莞某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工作,保障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的权益,有利于我某机关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促进各项工作的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我某的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用人单位是聘用人员的管理单位。第三条本办法所指的聘用人员,是指服务于本某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列入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序列,以合同形式聘用,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力,从事技术性或辅助性工作的人员。第四条聘用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是: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符合聘用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第五条聘用人员所从事工作不能涉及国家秘密。第六条聘用人员分为五类,第一类是指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人员,第二类是指具有副高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博士学位的研究生,第三类是指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硕士学位的研究生,第四类是指具有助理级职称的人员和取得学士学位的本科生,第五类是指一般业务及勤杂人员。第七条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实行职责、能力与效能相一致和精简的原则。第八条人员招聘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拟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包括聘用原因、聘用人数、经费开支形式、聘用人员类别、岗位以及本单位人员编制使用情况等。用人单位应于每年9月向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申报下一年度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二)审定使用聘用人员计划。由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某人事局和某财政局按照解决单位缺编和确因工作需要的原则,审核各单位的使用聘用人员计划,于每年12月底前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审定。(三)招聘聘用人员。聘用人员的招聘由用人单位负责,其中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的聘用须经由某人事局、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后才能签订劳动合同。同等条件下,现职编外人员优先考虑聘用。(四)办理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应明确聘用期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薪酬待遇、合同变更、解除、违约责任等,而且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并由某劳动部门鉴证。劳动合同期为1年,期满后可根据某编委核定本单位下一年度使用聘用人员计划情况进行续聘,每次续聘期限为1年。临时性工作,可按课题、项目或工作需要签订短期合同。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后,应报某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备案。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申请仲裁或诉讼。第九条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或聘用人员应当提前30天通知对方。第十条聘用期间用人单位依据劳动合同对聘用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是否续聘的依据。第十一条某财政局根据某编委核定各单位的聘用人员数、聘用人员的类别拨给经费,标准分别是:第一类人员每人每年9.5万元、第二类人员每人每年5.5万元、第三类人员每人每年4.5万元、第四类人员每人每年3万元、第五类人员每人每年2万元。上述经费标准包括聘用人员的薪酬、缴纳社会保险费及公用经费的开支。聘用人员经费由某财政局按上述标准每月拨给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适当调整各类聘用人员的经费供给标准,合理确定聘用人员的薪酬。除特殊情况外,上调的幅度原则上不能超过某财政经费供给标准的20%。超出财政供给部分,由用人单位从公用经费中调剂解决。今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实际需要和劳动力某场用工薪酬变化等情况,对各类聘用人员的供给标准作适当调整。第十二条聘用人员的薪酬。用人单位按月发放聘用人员薪酬,薪酬标准由用人单位确定,但应遵循以下原则:用人单位发放给每个聘用人员全年的薪酬(含奖金和补贴)及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总金额原则上不低于财政核拨该类人员经费标准的80%。第十三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类人员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必须符合与所在岗位从事的工作性质,才能享受相关薪酬标准。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已签订劳动合同的聘用人员办理各项职工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按比例支付。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为聘用人员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个人所得税及有关税费。第十六条各用人单位每年1月20日前要将本单位上一年度实际使用聘用人员的数量、类别、薪酬发放、社会保险购买情况报某财政局。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某

公司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XX 公司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1 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通过合理的人员招聘及 录用,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规范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一)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开。 (二)平等和竞争原则: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 (三)保密原则: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 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 (四)招聘顺序原则: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招聘实行先公司内 部招聘,再外部招聘。出现下列情形则实行外部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需对外招募人才时。第二章职责划分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招聘、录用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招聘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负责应聘人员的筛选、初试、复试考评; (六)负责面试合格人员录用手续及转正手续的工作办理第五条用人部门职责(一)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需求申请; (二)负责本部门应聘人员的筛选、复试考评;第六条用人部门主管副总职责(一)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审核; (二)负责所管辖部门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第七条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 (二)负责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招聘、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责 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决策。 第九条审批职责 (一)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查、审核及审批,权限范围如下: (二)员工转正录用须由不同层级的管理者进行考评、审核及审批,权限范围如下: 第三章员工招聘 第十条人员需求申请、审核、审批 (一)年度计划内招聘 每年6 月30 日前,用人部门根据本部门年度用人需求,填写《人员引进计划表》(附表2),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用人部门主管副总复审后,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根据各用人部门上报的用人需求编制年度人员招聘计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二)临时性招聘 对于人员调动或其它原因造成人员短缺的临时需求,用人部门在进行本部 门内部调整后确认不能满足需求的情况下,由本部门填写 《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表》(附表3 ),人力资源部根据年度人力资源规划及岗位工作量测评等方面对人力资源需求申请进行审查,经主管副总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从业人员聘用及管理制度(通用版) 1目的 为加强驾驶员、押运员的聘用及管理,提高驾驶员、押运员的整体素质,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危险品车辆的驾驶员、押运员的招聘和管理。 3责任 人员招聘工作由综合办公室负责。 4内容与要求 4.1遵照《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对从业人员进行聘用和管理。 4.2聘用人员条件 4.2.1聘用驾驶员应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3年内无重大交通事故,并取得经营性道路旅客(货物)从业资格2年以上;

4.2.2驾驶员年龄在25周岁至55周岁,须持有汽车驾驶证2年以上持有危险货物从业资格证,具备拟聘驾驶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3押运员年龄在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持有押运证,具备拟聘押运岗位所需的专业技能。 4.2.4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守公司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保守工作秘密。 4.2.5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责任心强,爱学习应变能力较强。 4.2.6正式录用前要接受相关法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了解危险货物性质、危害特征、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的应急措施,经考试合格并取得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件后方可录用。 4.3聘用程序 4.3.1招聘:根据计划人数,招聘所需驾驶员、押运员。 4.3.2考核: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对应聘驾驶员、押运员进行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所承运危险化学品的理化特性、应急救援措

XX公司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员工招聘及录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通过合理的人员招聘及录用,获取公司发展所必需的优秀人才,规范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原则 (一)公开、公正的原则:在招聘过程中做到计划公开,岗位公开、要求公开、考核和评价标准公开。 (二)平等和竞争原则:考核过程中引入竞争机制。 (三)保密原则:招聘考核人员必须注意自身言行,严守公司机密,在招聘过程中,妥善保管公司有关资料文件。 (四)招聘顺序原则:招聘分为内部招聘和外部招聘,招聘实行先公司内部招聘,再外部招聘。出现下列情形则实行外部招聘: 1.公司内部无合适人选时。 2.需求量大,内部人力不足时。 3.需特殊技术或专业知识需对外招募人才时。 第二章职责划分 第四条人力资源部职责:

(一)负责招聘、录用工作的归口管理工作; (二)负责招聘计划的编制; (三)负责招聘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四)负责面试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五)负责应聘人员的筛选、初试、复试考评; (六)负责面试合格人员录用手续及转正手续的工作办理。 第五条用人部门职责 (一)负责本部门人力资源的需求申请; (二)负责本部门应聘人员的筛选、复试考评; 第六条用人部门主管副总职责 (一)负责所管辖部门的人力资源需求的审核; (二)负责所管辖部门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所管辖部门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 第七条总经理职责 (一)负责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 (二)负责中层岗位应聘人员的复试考评; (三)负责对人力资源部招聘、录用决策的监督管理。 第八条集团公司职责 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招聘、录用决策。 第九条审批职责 (一)人员需求需由各部门提出申请,通过各级管理者进行审查、审核及审批,权限范围如下:

民营中小型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人员招聘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及时满足公司人力资源需求,明确员工录用标准,规范招聘录用流程,确保招聘质量,规避招聘风险,控制招聘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员工的内外部招聘工作。 第3条管理职责与分工 (1)综合管理部全面负责公司员工招聘工作,其主要职责有以下6点。 ①明确公司招聘需求,制订招聘计划,经本部门经理审批后执行。 ②进行工作分析,梳理岗位职责,编制岗位说明书。 ③确定招聘渠道和方式,收集应聘材料。 ④实施人员测评。 ⑤参与面试、背景调查,为用人部门的录用提供建议。 ⑥办理录用人员体检、劳动合同签订等各项手续。 (2)用人部门职责。 ①协助综合管理部确定拟招聘岗位的岗位说明书。 ②编写部门岗位专业测试题,对候选人进行测评。 ③确定录用人选。 第4条招聘原则 (1)内部优先原则。 对公司内部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及表现卓越的合适员工,将优先给予选拔晋升,其次再考虑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2)公正与公开原则。

在招聘考核过程中,坚持“招聘计划与空缺岗位公开”、“考核程序与岗位要求公开”以及“考核标准与考核程序公正”的原则。 第2章招聘需求分析 第4条招聘需求来源 (1)编制内员工离职造成缺编需要补充。 (2)扩充岗位或人员编制。 (3)为适应公司经营发展,进行管理和技术的储备。 (4)引进特殊(专业技术型)、高级人才。 (5)其他经公司总经理特批的人员需求。 第5条年度人员规划需求 (1)每年年底,综合管理部招聘专员将下一年度的《部门补充人员申请表》发放给各部门,各部门须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填写,经本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综合管理部。 (2)人事主管指导招聘专员根据部门所上报的人数,以及公司的发展方向、人员规划,制定公司年度人员招聘计划,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按计划实施招聘。 第6条日常人员需求申请 (1)日常工作中各部门人员的需求申请,须到到综合管理部领取《人员增补申请表》,填写完后交招聘专员。 (2)计划内的人员需求须经部门负责人、人事主管审批。 (3)计划外的人员需求,须报综合管理部经理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7条部门招聘需求评估 当人力需求产生后,需求部门需进行深入的评估,确定是否需要增补人力,具体评估内容如下所述。

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敦煌市市场管理局管理局聘用人员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规范聘用人员管理,切实保障聘用人员合法权益,充分调动其积极性,根据《劳动法》和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聘用方式和待遇 1.招聘人员聘用期一般为三年一聘用,也可连续聘用。 2.聘用人员的待遇按聘用年限、岗位职责和贡献大小确定,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向关键岗位和特殊岗位倾斜的原则。 3.所有聘用人员按照单位和个人按比例共同交纳的方式交纳“三金”即:失业金、养老金、医保。 4.所有聘用人员的福利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5.正式人员调资时,聘用人员的工资可同步予以考虑。 二、范围和对象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聘用人员的考核和薪资管理。 三、薪酬结构 1.聘用人员均实行一定期限的实习期。实习期限原则上为6个月,实习期间每月工资为700元。 2.聘用人员实习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予以正式聘用,月工资为800元,并办理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该费用不在工资中包括)。同时,正式聘用期月工资实行分期发放制,即每月发放工资总额的80%,剩余20%待年终考核工作无重大失误后予以补发。对于未满一年而中途离岗者,再不予以补发(考入其他单位的除外)。 3.工龄补贴标准:以进入单位工作当月起计算时间,以满三年为单位。具体标准为:工作满三年后,每两年调资一次,每次增资50元,工龄补贴上限为500元。同时,根据工作需要,对在单位苦、累、脏、险岗位和知识性、技能性等特殊岗位的聘用人员,经局办公会议研究,另行确定。

4、聘用人员的实物福利、年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婚假等,参照敦煌市市场管理局请休假制度执行。 四、聘用人员职责 聘用人员参照《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执行。 五、聘用人员考核 1.聘用人员实行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主管科所室队负责对聘用人员进行工作指导、培训、考核及日常管理,并对该同志半年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综合评定。 2.办公室负责聘用人员总体日常考核、纪律监督。 3.所有聘用人员实行半年考核制度,每半年由分管科所室队负责人依据履行职责和遵守规章制度情况做出综合评价,交由办公室汇总后统一交主要领导审核签字,以此作为月工资发放的主要依据。完不成任务者,视其未完成工作量扣发一定数额的工资。 4.聘用人员每年病假累计20天或以上的,扣发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的50%;每年事假累计10天或以上的,扣发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的50%;超过20天以上的,当年最后一个月工资全部扣除。 六、聘用人员解聘 1.因身体健康原因无法履行岗位职责的。 2.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吃拿卡要,违反规定、损害单位形象或造成重大影响的。 3.不服从单位领导或科所室队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4.恣意制造内部矛盾,影响单位团结,不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的。 5.月累计迟到(早退)7 次或不履行请假手续、当月累计旷工3天、连续旷工2 天者,或一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 6.在综合考评中连续两年排位后三名者,或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有限公司 离职员工重新聘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规范离职人员重新聘用入职管理规定及流程; 第二条适用范围: 一、离职员工不是因为被公司辞退、淘汰的; 二、离职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的; 三、离职后在外无不良记录的; 四、在公司工作期间表现良好的; 五、经原所在部门申报,上级主管批准的; 六、离职员工向公司提出申请的;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管理部负责按招聘制度及流程接待处理离职人员重新回公司的录用; 第四条离职人员离职前所在部门主管面试评价离职人员二次应聘,并签署具体意见; 第五条一般员工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主管报批部门经理; 第六条班(组)长离职重新聘用由部门经理报批分管副总经理; 第七条主管(含主管)及以上管理人员、工程师、专员离职重新聘用由分管副总报批总经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 第八条原则上离职员工重新聘用,其人事档案、工资待遇按照新员工对待; 第九条上岗后,依照新进员工设置试用期,试用期结束后,考核合格予以转正; 第十条凡离职人员二次到公司应聘,必须经过审批后按公司招聘制度及流程聘用,并重新计算工龄; 第十一条离职员工重新录用上班前至管理部报到(报到手续按新员工录用程序执行); 第十二条重新录用员工,如再次离职,则不再接受其返回公司; 第十三条原则上非正常原因离开公司包括开除、辞退、自动旷工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等永不录用,特殊人才或特殊情况需报总经理批示; 第十四条对要求重返公司的员工,各部门应谨慎对待,了解其当时的离职原因,落实是否按公司制度办理完毕离职手续,用人部门要以书面文件向公司提出重新聘用的理由; 第十五条任何部门不得存在隐瞒、私自聘用的情况,否则一经发现,由用人部门承担相关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规定的拟定和修改由管理部负责; 第十七条本规定由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九条附件1:离职员工重新应聘申请审批表 ********有限公司 2015-04-02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管理办法 为了配合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全员聘用合同制度的推行,规范事业单位编外自主用人,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关于加快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和某委组织部、某人事局、某编办《关于推进某事业单位机构和人事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某事业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本某各类事业单位(不含财政经费全额供给的事业单位)根据一定时期工作任务及业务延伸发展的实际需要,在核定的编制以外,自主聘用6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二、聘用原则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的前提是不增加某财政支出经费,受聘人员的工资和各种福利,由聘用单位自筹解决。同时,要坚持“机构优化、按需聘用、手续完备、用工规范”的原则和回避制度,根据岗位要求择优聘用。 被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职称和能力水平。 三、聘用方式 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合同制,聘用合同一年一签,聘用合同期最长不超过三年,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或解聘。聘用合同由应聘人员与聘用单位双方签订,使用某人事局统一印制的聘用合同书。 聘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都必须到某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鉴证手续。解聘人员和聘用合同期满不再续聘人员可到某人才某场自主择业或自谋职业。 四、聘用待遇

编外聘用人员的工资及各种福利待遇,可参照聘用单位同等条件编内工作人员的标准执行,也可由双方议定,但不得低于全某最低工资标准。其档案工资由人事代理部门按国家规定的标准核定,聘期内由聘用单位按国家政策规定为期办理养老保险等手续。 五、聘用管理 编外聘用关系一经确立,受聘人员的人事档案关系统一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受聘人员参加所在事业单位的年度考核,考核结果由某人才服务中心归入本人档案,作为用人单位续聘、解聘、奖惩的重要依据。 实行人事代理的编外聘用人员,可按国家有关规定由人才服务机构代为申报职称评审、考试,实行评聘分开。聘期内发生人事争议,可向聘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调解,也可依据有关规定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调解和仲裁。 六、聘用手续 事业单位需要编外聘用人员,可先向某人才服务中心提出,经研究同意,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手续。人事代理部门按规定提供有关服务事宜。 七、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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